- 相關推薦
第一次做“小偷”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借助作文人們可以反映客觀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信息。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第一次做“小偷”作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次做“小偷”作文1
在我的成長中有許許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騎車、第一次做飯、第一次坐火車、第一次……在這兒我不得不說出我第一次做的不光彩的事——做“小偷”,因為這事讓我耿耿于懷,每次想起它來都面紅耳赤。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黑。我們躲過了父母的眼睛,打著手電筒來到了樹下。我們幾個伙伴做了分工,有的拿著電筒照明,有的上樹摘桃子,有的在一邊望風。大家各就各位,三下五去二樹上的桃子被我們摘了個精光。突然,不知道是那個伙伴“啊”了一聲。頓時,我們關掉了手電筒,爬在地上一動不動,大氣也不敢出,只聽心砰砰的直跳。經過一刻的'沉默,有人小聲的說:“沒有什么呀!剛才是誰啊了一聲,嚇死我了。”接著又有人說:“是不是我們被發現了呀?”這時我“鎮定”了許多,說道:“切!怕什么,即使被發現了,也不過被批評一頓吧。”于是,我們享受完摘下的桃子高高興興的回到了各自的家。
第二天,桃樹的主人發現樹上的桃子不見,他急得滿頭大汗、氣憤不已,并發誓要找出“小偷”——我們幾個肇事者害怕極了。經過幾天的偵察,他鎖定了我們幾個“嫌疑犯”。在事實的面前我們不得不承認了我們的所作所為。他知道真象后滿腔熱怒火,狠狠的訓斥了我們,并要求我們每人賠償了20元的經濟損失。這時我們幾個小伙伴才知道了后悔了。幾天后,我們賠償了他的損失并向他道了歉。
這件事雖然過去了很久,可我還是記憶猶新。我相信這將是我的第一次,也將是我最后一次做“小偷”。
第一次做“小偷”作文2
往事,顧名思義就是以前發生的事情,這一些事情中的大部分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被人遺忘,可有一件事我永遠都忘不了。
那是我讀一年級的時候,我的柳州姑媽來我們家做客,臨走時給了我100元錢,當時小小年紀的我還沒見過這么多的錢,我高興得心花怒放,剛想把錢塞回腰包,可誰知道老爸過來了,說:“兒子,你還太小,不懂用錢,就先交給我幫你保管吧。”其實我心里清楚,說是保管還不如說成“搶劫”,可畢竟父命難違啊!我心不甘情不愿把錢交給了老爸。
中午,我心里開展了一場斗爭。一邊是“把錢偷出來去用”的貪婪之心,一邊是“做個好孩子”的純潔之心,雙方你來我往,眼看上學的時間就有到了,幾十個回合還是難分勝負。終于,貪婪占據了我的'大腦,我決定把這本該屬于我的100元拿去買東西。
這次偷盜非常成功,下午,我就成了名副其實的“大款”,一大幫同學圍著我叫我請他們吃東西。我頭一次嘗到了當大款的甜頭,體驗到了當明星的滋味。
放學了,我像明星一樣帶著一大群人出了校門,我這邊買羊肉串,那邊買炸雞腿。我左請客右請客,還給自己買了很多玩具,100元錢就這樣被我花光了,當時可真實開心死了。
我帶著那些新玩具興致勃勃地走回家。一回到家,就被來了次“男女混合雙打”(沒打到了,只是教育了我),我被老媽教育得痛苦流涕,發誓以后再也不偷東西了。這就是我童年第一次當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