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建立群體性糾紛、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機制,完善與當事人調解溝通對接機制。
截止至11月底,共承辦xx區和區屬企業的各類案件為17件(其中訴訟案件11件20庭次,提出執行和解及異議4件,民事申訴案件2件),涉案金額高達32,320萬余元,通過應訴、提出執行異議及和解等方式,共計挽回潛在的經濟損失達5670萬余元。出具非訴法律意見書16份,為領導科學決策發揮了積極的參謀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認識不全面、貫徹落實的自覺性不高的問題。二是思想解放不夠、開拓創新發展辦法不多的問題。三是工作作風有時漂浮,組織紀律觀念淡漠,工作責任心不強的問題。四是對新類型疑難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夠,對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務與單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進一步改進的問題。五是涉債信訪問題仍很突出,解釋勸說工作不細致,缺乏說服力,應對措施還需加強的問題。六是對當事人存在態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簡單、公仆形象不佳等現象,有時不注意謹言慎行,特別是在接待當事人過程中表態草率,直接影響了辦事效果。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將高度重視,認真總結,積籌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將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克服。
1、進一步解放思想,認真查擺思想觀念上的問題,把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轉變到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上來,把黨的xx大確定的任務落實到法律服務的各項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始終堅持“三個至上”,確保司法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做好 “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這一中心工作,為區委、區政府發展、穩定大局服務;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全力維護單位的合法權益,做到決不損害百姓的合法權益,確保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和法制局的業務監督,確保法律服務健康發展。
2、繼續加強法律服務職能,全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積極開展信訪聯動工作。要繼續堅持在現有法律框架內積極協商,穩妥處理各種矛盾和上訪問題。及時與信訪、司法、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做到信息共享,防止重大群體和突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