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公司對中支公司的承保政策按月適時進行調整,由于業務發展思路的慣性思維,認為新的承保政策“管控過嚴、過死”,業務發展沒有出路。沒有真正理解上級公司的精細化管理意圖,體現出我公司在適應市場變化和調整經營策略上的能力較弱,致使公司上半年業務發展滯后,整體序時進度落后于省公司下達的目標,全年業務發展較吃力。
(二)、銷售隊伍建設與業務發展不同步
對新版基本法的貫徹落實不到位,使銷售團隊在管理上沒有好的制度做保障,人員流動性較大,各銷售渠道都缺少穩定、專業的銷售人員,影響了標準化團隊的建設。公司的業務仍以內部員工銷售為主,中介業務和互動業務的占比較低。
(三)、服務意識不強,客服投訴事件時有發生
按照總、省公司客戶服務工作的要求,我們在客戶服務規范上做了大量工作,客服工作從整體上有了一定的改善,但距離執行客戶服務的標準化規范還相差甚遠:在基本服務禮儀上仍然存在著裝不規范、服務用語不標準,對外部客戶和對內部員工服務環節不緊湊,工作態度散慢的情況。柜面人員時常遭到外部客戶和內部員工的投訴,與公司業務發展不相和諧。
(四)執行力實行不到位
較強的執行力是我們統一思想、統一目標、統一行動的重要保障。但從整體來看公司的執行力實行較弱,主要表現在:對上級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執行不及時,不細致、存在敷衍工作的情況;公司各部門和下轄機構均存在對公司制度和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我行我素,在執行力實行上存在懶散、抵觸心理。極大影響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公司精細化管理程度不高
隨著公司的不斷發展壯大,原有粗獷性的管理方式己不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在薪酬績效管理、人事編制管理、服務規范執行結果考核、承保理賠服務流程和關鍵崗位的風險管理控上體現出精細化管理程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