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強化資金管理,優化資本結構。
加強資金的計劃管理和綜合調度,做好公司各月資金計劃、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和檢查工作,對資金使用效益、資金風險作事前的衡量,及時跟蹤資金運行情況,進行資金控制,使集團能夠對資金"掌握有度";加強籌資管理,積極拓展融資渠道,調整公司負債結構,優化資本結構;爭取到各銀行給予貸款優惠,使新增貸款的利率下浮10%,降低籌資成本,為公司節約財務費用。
四、規范管理公司委托貸款和擔保業務。
從嚴控制委托貸款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強調按規定程序辦理,完善有關手續;參與起草鹿化脫困方案,協助化解公司的財務風險。
五、完善財務管理,加強投資項目控制。
致力于為業務部門提供決策支持的信息分析,為公司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完成可研性項目的財務分析及財務評價工作;實施事前控制,對公司擬投資項目進行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并提出了財務方面的評價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意見;加強投資項目的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配合業務部門做好退出項目的前期方案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