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姜鑫案件的工作
1:大興建筑總公司催款
2:對姜鑫本人的多次催款 。已經完畢
六:吳中華案件
1:判決生效
2:配合任丘法院滄州、泊頭 執行
3: 催款人員積極催討。
七:天津正天建筑公司公司案件
1 : 委托天津市法院執行
2 轉回北京執行 現已經中止執行。
八:赤峰中城案件;
1 大興法院執行工作(多次配合溝通)
2;唐山查詢發現證據。
3;現已經裁定施工方不許支付 。
九:安徽肥西案件 ,通過工作已經收款。
十:沈陽冠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經訴訟,并以開庭 現沒有結果。
十一:福建省杭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已經訴訟 ,歷經開庭 查封 保全 現已經調解結案。
十二:沈陽興大建筑安裝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歷經開庭 ,查封 , 現已經調解結案。
十三:大連市金州區橋梁工程有限公司 歷經開庭 查封 現已經調解結案。
十四:北京京秦基礎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歷經開庭 查封 現已經調解結案。
十五:中國建筑第六工程局 歷經 因為主體問題現已經撤訴。
十六: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 歷經多次開庭 查封保全 現已經調解結案。
十七:江蘇省第一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歷經多次開庭 查封保全 現已經調解結案。
二、進一步深入公司各個方面,協助規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合法有序生產經營,繼續出謀劃策。
公司的經營、管理,特別是總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依法對其進行規范,使其科學、有序進行是非常必要的。我公司是一個大公司,且日益發展壯大,為此,對我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規范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必要。
因此,我們積極、主動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聯系,及時調整、修改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并進行細化,使公司、員工的行為盡量做到規范化。
同時,針對個案或公司管理的某方面,進行重點調整和修改,比如,在債權、債務制度管理方面,我們與法務部依法向公司提交了2015年制定的《北京市新發京建債權、債務管理辦法》,規范了新訂立合同的管理制度及債權、債務預警機制,細致的工作內容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法務部債權、債務催要中的職責;新發京建合同經辦人在債權、債務催要中職責;新發京建會計部門在債權、債務催要中職責;新發京建債權、債務催收中總經理職責等。
協助公司人力資源制度改革順利進行。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公司進行人力資源制度的改革,公司法律顧問及法務部充分利用自身法律法規熟悉的優勢積極參與其中,建言、建策為公司人力資源改革的成功進行作出了自己貢獻,也得到了公司同仁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