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級審批收費項目減少到10項,初步建立了重大項目、重點工程聯審會簽制度,基本完成了審批流程優化工作。各市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都減少到200項以下,進一步優化了審批流程、減少了審批環節、壓縮了審批時限,提高效率40%以上。
(二)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在全省全面推進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省級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已建成并順利運行。各市、各省直部門按照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要求,完成了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前期基礎性工作,山西省9個市已建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41個省直部門已經基本完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審批項目全部納入電子監察系統。預計到今年年底前,全省11個市及22個擴權強縣試點縣都將建成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下一步將在完成第二批省直部門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的基礎上,實現與市縣電子監察系統的對接工作,形成省市縣三級聯網的立體式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六、整治吃拿卡要,創優發展環境
(一)領導重視。5月10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全省整治“吃拿卡要”問題、創優發展環境實施方案》,成立了以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兆前為組長的整治領導組。各級各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把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工作機構、層層進行動員部署,全省上下迅速形成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紀檢監察牽頭協調、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強力推進。全省各級各部門共派出370多個監督檢查小組,檢查各類單位4萬多個,拍攝暗訪資料片3000多小時。建立了“視頻調度會制度”、“案件專報制度”、“輿情收集制度”、“信息報送制度”等,定期聽取匯報、及時掌握情況、強化工作指導。截止目前,省專項整治辦公室共編發《案件專報》52期、《工作動態》77期、《網絡輿情》20期,有力地指導了全省整治工作。
(三)突出重點。整治“吃拿卡要”、創優發展環境,緊緊抓住“卡”這個重點,集中解決“慢”、“要”、“亂”的頑疾,實現優質服務、高效審批、依法行政。整治的重點范圍是各級黨政機關、司法機關、行使公共權力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重點內容是各級決策、審批、執法單位在服務市場主體中的“卡、拖、要、亂”行為,特別是該批的不批、該早批的不早批、辦事效率低下、影響發展環境、損害當地政府形象的六種行為。
七、結合山西實際,開展專項治理
(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涉煤收費專項清理督查。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涉煤收費清理工作,王君省長做了重要批示,成立了由牛仁亮副省長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煤炭廳、省財政廳、省糾風辦、省監察廳、省物價局為成員單位的省清理規范涉煤收費領導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開展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涉煤收費清理規范工作。重點對未經國務院及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屬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市、縣政府部門未履行報批程序,自行出臺的收費;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擅自設立的收費;壟斷性企業利用壟斷地位擅自設立的收費;社會團體(行業組織)、中介機構自行設立的強制服務收費等進行清理規范。
《通知》要求清理規范工作實行屬地原則,各市對所屬行政區內的收費項目進行認真清理規范。各地、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班子成員包縣、包行業,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求對自查清理出來的問題盡快處理,該廢止的要立即廢止,堅決取締一切不合法、不合規的收費行為。對重點督查查出的違法違規收費問題,要按照法定程序,在準確定性的基礎上,從重從快處理、處罰。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紀檢監察部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要求各市政府要認真收集、匯總、填報清理規范收費情況登記表。11月11日至11月16日,省政府派出五個督查組前往全省11個市對涉煤收費清理情況進行督查,督查結果正在匯總。
(二)召開焦化行業減負專題會議。針對焦化企業負擔過重,生產經營困難的問題,省經信委組織召開了全省推進焦化行業兼并重組暨減輕企業負擔座談會。按照省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為準確把握當前我省焦化企業負擔情況,進一步清理亂收費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選取30戶焦化企業開展企業負擔專題調研。對焦化企業2012年1-6月份所繳各項收費。包括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攤派贊助費用等進行了問卷調查。
(三)廢止相關文件,減輕煤焦企業負擔。今年以來,我省電力、焦化企業受到市場低迷和高煤價的雙重壓力,生產經營十分困難,虧損嚴重,對于我省煤炭運銷領域收費環節多、負擔重等情況,企業反映強烈。為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若干意見》(晉政發〔2012〕21號)文件精神,切實減輕煤焦企業負擔,保持我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省減輕企業負擔領導組下發文件對《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煤炭運銷宏觀調控的通知》(晉經能源字[2008]314號)予以廢止。
(四)繼續執行焦炭行業收費減免政策。為進一步扶持焦化企業走出困境,我省將列入執行焦炭生產排污費收費標準優惠政策名單的135戶省重點焦化企業,繼續實行排污減免優惠政策,即:第一類省重點焦化企業80戶,征收標準由18元/噸焦降為3元/噸焦;第二類省重點焦化企業55戶,征收標準由18元/噸焦降為5元/噸焦。此項政策執行至2012年12月底,全年減少排污費收入約7.8億元。從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底,暫緩征收外運出省焦炭運銷服務費,減輕焦化企業負擔約1億元。為我省焦炭行業骨干企業抗擊金融危機風險,實現全行業企穩向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五)規范煤炭銷售環節收費。為治理和規范涉煤收費行為,促進煤炭企業協調發展,根據國家文件和省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對涉煤收費行為進行了清理和規范。取消了煤炭運銷服務費、代銷服務費、煤檢費等5項收費,每年減輕企業負擔約11億元。
八、企業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
(一)企業調查過程中發現存在如下問題:
1、國家出臺了免征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要求按照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執行。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中將個體工商戶列入參照執行范圍,許多部門在制定惠及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時,未將個體工商戶列入,導致部分地區和部門的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無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