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推動社會組織評估。 統籌安排好市屬和區縣2014年社會組織評估工作、調整區縣評估等級審核委員會。結合年檢向社會組織廣泛宣傳評估工作的意義和流程,對各區縣評估工作的安排和開展進行實地指導。
四、培育扶持發展又有新舉措
一是出臺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轉發市財政局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制定《關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社會組織公益項目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社會組織公益項目評審辦法》以及績效評估辦法。新爭取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8個,資金385萬元,三年累計爭取資金1075萬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園有力促進社會組織發展。 市社會組織服務管理中心功能進一步強化,協助局社工處進行了2014年國家社會工作者考試資格審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爭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學生就業實習基地;熱情為社會組織搞好對接服務、政策咨詢和業務代理;首次與全國性基金會---瀛公益基金會合作,對我市2013年7月以來新成立市級社會組織50余名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濱海新區、西青區、東麗區、泰達中心、市婦聯相繼建立的社會組織孵化園都為社會組織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五、執法監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1至6月份依法處罰11家社會組織并查處“夕陽紅騎游俱樂部”、“中國艾滋病聯盟案件”和“中國報關報檢協會”網站等案件,既維護了法律的威嚴,又維護了合法社會組織的利益。會同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等對社會組織亂收費情況進行專項治理,加強了票據管理和專項審計。組織開展涉外社會組織調研工作。
六、社會組織黨建科學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落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制。 與全市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及社會組織黨委,各區縣社會組織黨工委等80余家單位簽定2014年度《天津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責任書》。
二是指導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及時轉發《天津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指導意見》,結合市屬和區縣社會組織特點,分別提出指導意見。宣傳了一大批區縣教育實踐活動先進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記后的黨建對接工作。 規范業務與黨務程序對照流程圖,將黨建內容列為登記要件,把同步組建落到實處。建立專項臺賬,督查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基礎檔案。
四是開展第二次“七一”評選表彰活動。 評選表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優秀載體共計180個;在天津社會組織網系列推出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先進經驗。
五是拓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新領域。 會同市委組織部在市文化中心召開現場會,推動廣場公園文化團隊黨組織建設。各區縣積極探索在開放式廣場公園、社區文化團隊等建立黨組織,加強社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取得可喜進展。中組部副部長陳向群來津調研時,對天津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七、理論研究和信息宣傳工作躍上新臺階
承擔民政部和市委重點課題各1個。各處室都確定了自身調研課題。召開京津冀經濟類、環保類社會組織座談會,為京津冀協調發展獻計出力。年初,開通天津社會組織官方微博,完善了運行機制和信息報送制度,到6月底總閱讀量超過80余萬次。天津社會組織網站創建社會組織供需互動平臺。建立天津社會組織短信平臺,大幅度提高了發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簡單勞動的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