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范文(通用8篇)
時間過得真快,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告一段落了,過去這段時間的辛苦拼搏,一定讓你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我們要做好回顧和梳理,寫好工作總結哦。那么你有了解過工作總結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范文(通用8篇),歡迎大家分享。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1
我擔任的一村一社法律顧問村鎮為花石崖鎮,在神木市南部鄉鎮經濟屬于落后地區,交通因多山緣故,相對于其他鄉鎮比較差,外出務工人員較多,移居人口更多。
這些行政村有著相同的特性,人口比較少,老弱病殘多,婦女比較多,文化水平低。在維系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方面,鄉規民約起主要作用。產生糾紛,涉及到法律問題時,經常是以調解說合為主,鄰里關系以此為基礎維持。
各個村之間經濟水平相差較大,有些村人口少、地形差。有些村因為地勢、位置等因素,相對經濟發展有動能,能吸引人口,村容村貌充滿生氣。
整個感覺就是,法律顧問工作非常有必要開展,多引導人們習慣于用法律的思維去處理日常事務,但決不能忽視公序良俗的調解說合功能。
但根據實際情況,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道路狀況需要克服的.地方較多,離辦公地點太遠,有事發生時,大部分只能進行電話咨詢,溝通相當地困難。
二是村民法律意識太弱,許多事情都是事后才知道,無法及時地收集、固定相關的材料,給隨后有可能的法律程序順暢進行,造成極大困難。
三是與律師工作時間相沖突。南部鄉鎮偏遠、交通不便是眾所周知的,去一次相當的困難,去了還不一定能找到人,花費的時間太長,是否適當減少行政村或者增加律師。
四是對于農村工作的開展,還是經驗不足,不能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實想法,用法言法語去交流溝通,存在不小的障礙,工作效果有折扣,以后在這方面需要加強,有利于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2
xx鎮黨委、政府深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積極發揮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專業優勢,為全鎮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實現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務,努力營造平安和諧的法治環境。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部署到位
高度重視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基層法律知識宣傳、完善便民服務功能、提高涉法涉訴案件處結率、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等方面的作用,與xx律師事務所兩家專業法律服務單位簽訂法律顧問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重大執法行為、規范性文件出臺、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經濟合同、行政復議案件、重大信訪案件和突發性事務中,由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查,提供法律意見,開展代理或辦理相關法律事務活動等。
(二)多措并舉,協同推進
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不僅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惠民工程,同時也是一項實現多贏的創新工作模式,我鎮將法律服務工作與中心工作、信訪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多項工作職能結合起來,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活動。一是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利用廣播、宣傳欄、發放宣傳手冊、開辦講座等多種形式,靈活多樣地開展普法教育,宣傳普及《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繼承法》等與村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促使群眾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二是積極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幫助解決了一批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歷史遺留糾紛,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穩定。在處理xx上訪問題的過程中,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業主、房地產負責人協商會議,并針對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法律角度向雙方說明了各自的權責,結合雙方訴求,提出了具體調解方案,合法合理化解信訪問題。2018年年初至今,法律顧問共接到電話咨詢73次,現場解答相關疑問或咨詢51次,參與相關合同或法律文書的起草與審核等4份。
(三)健全制度,督導到位
為規范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根據我鎮實際,完善相關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定期服務制度。要求法律顧問每個周周三到鎮便民服務大廳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定期開展法律講座。二是建立工作臺賬制度。工作臺賬實行一次一記,并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性和延續性。三是強化日常督導。發揮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督導作用,形成部門與法律顧問之間的相互配合,打造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嚴格實行法律顧問工作臺賬制度,不定期對工作臺賬隨機抽查督導,確保法律服務質量穩步提升。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是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顧問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形式,讓群眾在享受優質法律服務過程中,增強法律意識,培養法治思維,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
二是法律服務更為便捷。群眾不出鎮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從土地產權糾紛、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審查、土地補償款合理使用,到交通事故賠償、婚姻登記、勞資糾紛等,法律顧問給予專業的法律咨詢意見,幫助他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三是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對于突發事件、疑難案件及群體性案件,法律顧問及時參與案件的處理,并提出專業的法律意見,有力幫助矛盾糾紛有力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以來,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律師資源較少,法律宣傳力度不夠。下一步,我們要切實做好如下工作:
一要統一思想,切實提高認識。要積極宣傳發動各部門、各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高法律行業從業者政治責任感和服務意識,促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加強宣傳,擴大社會影響。拓寬宣傳渠道,通過村(居)民代表大會、駐村干部走訪、海報和宣傳單等途徑形式進行宣傳,擴大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在群眾中的知曉度,進一步推動我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順利開展。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3
本人在執業過程中,認真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任何違法亂紀的行為和言論。積極主動的服從律師監管部門和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在辦案過程中從未做過以不正當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不偽造證據或誘導、威脅委托人、證人提供虛假證據,不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屬違反規定傳遞信件,錢物或與案情有關的信息;與同行之間,積極團結、互相協助,不做詆毀同行聲譽的事情;沒有采用貶損、詆毀、降低收費標準等不正當手段進行業務競爭的行為;嚴格按業務操作規程辦理,沒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當事人合法權利的行為;與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相互關系中,沒有非工作場所會見的行為,沒有請客送禮和指使當事人送禮、行賄的行為,沒有假借他人之名向當事人所要財務的行為;沒有從事違法和有悖律師職業道德、公民道德規范,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沒有受到任何行政機關、監管部門的任何一項行政懲罰或行業處罰。
本人嚴格遵守律師協會章程,認真執行律師協會決議;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范和準則;積極參加律師行業業務培訓;虛心認真地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積極承擔律師協會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師協會規定的法律援助義務;自覺地維護律師職業榮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按規定交納了會費。同時為弱勢群體提供免費解答,為社會公益事業貢獻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
20xx年的.執業過程中,雖未代理各類民刑事案件,但一直為顧問單位進行盡職調查、法務審查及參與商業談判工作。辦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訴訟方式解決訴訟問題,既減輕當事人的訟累,又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及時息訟解紛,促進了當事人的和解,增進了社會和諧。本人無論是民事代理、刑事辯護,還是非訴訟業務,都能夠恪盡職守。作為企業法律顧問,認真為顧問單位解答實際法律問題、及時提出法律意見,為顧問單位提供了優質服務。
20xx年未代理或參與群體性案件、涉法涉訴信訪接待案件。未開展村、社區法律顧問、未擔任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法律顧問、未為重點建設項目提供法律服務、未辦理法律援助等案件等。
20xx年起即正常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險。
通過對上一年度律師的執業實踐和理論學習的總結,本人對律師職業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更加充滿信心。在今后的律師執業中,本人將依照《律師法》和律師職業道德賦予的職責,提供更優質的法律服務,努力在現有的執業基礎與理念上銳意進取,創造更加輝煌的一年,為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繼續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4
作為一名執業時間不長的法律服務工作者,我認真學習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誠信、盡責執業,忠實履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認真完成法律服務所指派的各項任務。現就20xx年的執業情況,總結如下:
一、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執業行為規范
本人在20xx年度執業過程中,能夠積極主動的服從法律服務所的監督和管理。在訴訟活動中嚴格遵守法庭紀律,尊重法官,按時提交法律文件、按時出庭。在辦案過程中從未做過以不正當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不偽造證據或慫恿證人提供虛假證據。與同行之間,本人能夠積極團結、互相幫助,不做詆毀同行聲譽的事。總之在執業紀律方面,本人能夠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為自己遵章守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依法、誠信、盡責地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本人在20xx年度做到了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規定完成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對委托事項可能產生的風險能夠如實告知委托人,從不故意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做不恰當的或虛假的承諾。對委托人支付的費用能夠做到合理開支。對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夠嚴格保密,不損害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社會服務及其他社會公益活動
本人積極參加法制宣傳、提供法律幫助等公益活動。積極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婦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數次參加鄭州市金水區杜嶺街道辦事處組織的法律服務進社區活動,20xx年度為轄區群眾免費解答法律咨詢50余次。
四、能遵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紀律,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本人能夠嚴格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行業規范和準則;虛心認真地接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積極承擔金水區杜嶺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委托的工作。本人一直嚴格遵守著本所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兢兢業業,沒有一起違規案例。
在20xx年度,本人改變以往傳統等當事人上門咨詢,解答的咨詢解答方式,積極參與公益法律咨詢,配合杜嶺司法所開展廣場宣傳的方式為轄區的`咨詢者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義務免費為轄區部分社區制作法律展板內容。
五、存在的不足,
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工作視野不夠開闊;工作細節考慮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
總之,為社會、為公眾服務是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宗旨。今后要積極查找自己在執業理念、業務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努力實現每經辦、處理一起法律事務均取得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進一步鉆研法律業務,磨煉自己的辦案能力。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5
xx年的腳步悄然間已經離我們遠去,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不可能重新來過,xx年留給我們每一給人365個腳印,每一個腳印都是一部充滿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給我們無限的回憶。xx年對自己來說是非常幸運的,七月份告別了大學校園,使自己的社會角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也切實的感受到了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試中自己有幸通過,這的的確確的讓自己興奮了好長一段時間,現在回過頭來想想,這些已經都成為過去,留給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憶,更重要的是讓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來的,怨天尤人沒有任何作用,堅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動,堅持一點點,或許我們每一個人都會成功。如果給自己的xx年定位的話,我覺得可以定位于:學業的成功,事業的起點。
當“xx年”這個字跡不斷在工作日志中出現的時候,自己才明白過來:原來xx年已經來臨,我們已經生活在xx年。新的一年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張白紙,在年初的時候發給我們,經過自己一年的描繪,在年末的.時候給自己一個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風景。
展望我的xx年,我期待著自己有一個新的突破,因為這一年對于自己非常的關鍵,這一年不單單是步入律師行業純粹實習的一年,更重要的是這一年是自己事業的起步年,是自己社會角色轉變的一年,這一年的實習、生活、做人等各個方面都將會對自己以后的路產生定性,將影響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沒有理由去荒廢這一年,相反沒有盡心盡力的去吸收周圍優秀的環境和人給自己帶來的沒有窮盡的知識都是對自己的極大地不負責任,是對自己前途的一種扼殺。所以,在步入xx年的時候為了讓自己在xx年飛得更高,更好,給自己一個安靜的空間靜下心來好好的計劃計劃自己的xx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xx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師事務所這個充滿活力、團結、奮進、和諧的團隊中來,成為了這個團隊中的一分子,開始了自己的實習階段,邁開了事業的第一步。xx年將自始至終的將貫穿與自己的實習階段,站在xx的起跑線上,我想我會用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跑完xx年,如果對自己xx年做一個展望概括的話,我想僅僅用二個字就可以了——學習。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態擺正,戒驕戒躁。我個人認為一個人心態的好壞將決定一個人事業的成敗。有人說:實習律師不好當,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實在難熬。從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說這句話的人心態過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離成功可能會越來越遠,我們身邊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選擇了律師這門行業,就要鋪下身子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地走好每一步,以一顆謙虛、務實、理性的平常心來對待實習期。
其次,以積極的行動來吸收周圍環境帶給自己的營養。對于一個實習律師來說我個人認為選擇律師所是非常重要的,實習期是一位律師步入這個行業的前奏曲,對于這個行業的實踐能力可以說是微乎其微的。這一年的實習期將會使實習律師完成從理論到實踐的轉變。對于這一角色的轉變,律師所帶給一個實習律師的將會對他以后從事這一行業產生定型。對于我個人來說,非常幸運的加入到了龍和律師事務所,在這個優秀的大家庭中,我會不斷努力地去吸收它的點點滴滴,讓自己不斷的得到提高。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6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等部署要求,大力推進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進一步推進“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切實增強最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二)基本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以政府購買服務為基礎,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依托法律專業人才和各類法律服人才進一步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為基展組織和干部群眾提供法律服務。
2.促進法治,服務民生。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層治理的各個方面,滿足群眾對法律知識和法律服務的基本需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3.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既扎實推進工作,又充分考慮各村(社區)實際情況,將偏遠鄉鎮的村(社區)作為工作重點,結合實際,統籌安排,穩步推進。
(三)主要目標
1.法律服務在全縣280個村(社區)實現全覆蓋,群眾不出村(社區)即可找到法律服務,困難群眾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人民群眾對法律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高。
2.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顯著增強,逐步養成知法守法、依法辦事的良好習慣,能夠自覺通過合法途徑反映利益訴求,解決矛盾糾紛,維護合法權益。
3.基層自治管理明顯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區)公共事務、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社會和諧穩定的新格局。
二、人員配置
1.聘任條件。村(社區)法律顧問由執業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相關遴選,并組織培訓。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人員,應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修養;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知識和較強的業務工作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和政府工作原則,擅長糾紛調處;近三年未受到行業懲戒或行政處罰的;熱心公益事業和社會服務,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遵守有關法律顧問管理制度。
2.聘任方式。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應在合適的范圍內公布有關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近年來的業績、信譽等情況,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公平合理和節約成本原則配置確定。
3.聘任程序。法律顧問確定后,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與其所在的法律服務機構簽訂書面聘任合同,由該機構指派聘任人員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4.資源調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法律服務資源合理流動,有效解決法律資源不均衡問題。實行1名律師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不超過5個村(社區)法律顧問的辦法進行配置。向多個村(社區)指派法律顧問的法律服務機構,要妥善處理所服務村(社區)之間的法律關系,確保服務時間和服務質量。
三、工作職責
1.服務村(社區)發展穩定。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為村(社區)重大項目談判、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和其他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協助村(社區)處理換屆選舉中的法律問題。
2.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為群眾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協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群眾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法律援助申請手續。
3.開展法治宣傳。定期舉辦法治講座,普及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并引導其依法辦事和維權。
4.參與人民調解。根據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請求,為調處農村土地征用,勞動關系、環境保護、婚姻家庭和鄰里關系、涉農合同等專業性強的矛盾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并幫助調處糾紛。對人民調解員進行法律知識、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服務要求
村(社區)法律顧問以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和基層群眾的法律需求為導向,以服務內容為標準。各村(社區)要在合適位置設置公示欄,公布法律顧問的姓名、聯系方式和服務內容等。
1.定期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每月定期到村(社區)服務1天,為村(社區)干部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每季度至少舉辦l次法治講座,對村(社區)干部群眾進行法律培訓。
2.限時服務。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接到村(社區)具體法律服務需求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提供服務;對于村(社區)群眾的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的法律咨詢,一般應及時予以解答,疑難問題不超過2個工作日答復。
3.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應及時記錄《工作日志》,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要將為服務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內容、方法和處置結果進行認真記錄,做到一村(社區)一卷,一事一記,一次一記。工作日志、村(社區)法律服務登記薄將作為對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
4.工作報告。村(社區)法律顧問在每月25日前向村(社區)法律聯絡員提供本月的法律服務情況,由村(社區)法律聯絡員填寫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情況統計表,每年年末要向服務單位遞交書面工作總結,并由村(社區)負責人簽署評價意見,報服務點所在地司法所。
5.信息化管理服務。提倡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技術手段提供遠程在線服務,將村(社區)法律顧問定期服務與在線服務結合起來,建立信息化管理服務平合。指導村(社區)建立“法律顧問在您身邊”微信群,為村(社區)及居民群眾提供便利化法律服務,及時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法治宣傳。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建立“法律顧問之家”微信群,聽取法律顧問有關工作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并做好調度指導、監督檢查等工作。
五、服務考核
建立法律顧問年度考核制度,通過檢查《工作日志》、聽取村(社區)和居民代表意見等形式進行考核,考核于每年服務年度最后一個月進行。實行縣、鄉鎮兩級考核制度,鄉鎮進行初步考核,縣級進行審核備案和指導監督。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服務費用發放與考核結果掛鉤機制。對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法律顧問,鄉鎮提出繼續聘用的建議。對年度考核先進的村(社區)法律顧問給予績效獎勵。對沒有按要求完成服務的,扣減服務費并予以約談、責令整改,直至不再繼續聘用。對工作積極主動,工作成效突出的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個人,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并作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六、工作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縣級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把“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與本單位工作結合起來,形成推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合力。
2.加強經費保障。服務費用以距離主城區遠近等因素分為三類,分別為一類、二類、三類標準。服務費用資金由縣財政保障,每年結算1次。由縣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核定服務費用后將服務費用打入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賬戶。
3.加強宣傳引導。要及時總結“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中涌現出的經驗做法、典型案例等,通過各種形式和載體,廣泛深入宣傳法律顧問在提升基層治理能力、維護權益、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升法律顧問的社會知曉度、認可度。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7
一、工作數據
根據司法所上報的數字,20xx年1-12月服務對象68139人次,提供各類法律服務總數9581件/次。其中,訴訟30件、接訪咨詢7021人次、審查合同3356件、出具法律意見書90件、寫訴訟文書265件、談判簽約22件、調解糾紛235宗、參與法律援助案件4宗、處理群體性敏感性案件5宗、協助選舉4次、上法制課1209次、法律培訓103次、其他服務活動257件/次。
我區律師完成固定駐村任務是指每月至少到村(社區)提供不少于8小時的法律服務(每月2次,每次半天的坐班服務),即每年律師的服務次數達到24次,半年是1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合計114000次,平均為每條村提供41.2次法律服務,每月是3.4次/村。全區278個村(社區),全部完成提供法律服務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我區律師完成法治宣傳是指每季度至少到村居開展法律講座1次,每年次數達4次,半年2次。20xx年1-12月駐村(社區)律師開展法律講座合計1374次,平均每季度開展343.5次法律講座,每季度是1.2次/村,全部完成開展法律講座的定額任務,完成率100%。
根據以上統計情況,顯示律師駐村工作積極性相比去年有所提高,而且各鎮街和各村居之間的業務量較往年日趨均衡,體現了我區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逐漸深入全區基層,律師越來越廣泛參與到黨委政府的駐村直聯活動,提供各類法律服務,律師在參與基層法治建設和維護社會穩定當中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重要。
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20xx年1月,區司法局對我區駐村(社區)律師開展駐村(社區)律師考核工作。經考核,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考核分數90分以上的村(社區)有128個,占全部村(社區)的46%,考核分數100分的村(社區)有150個,占全部村(社區)的54%,考核評分90分以上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69名,占全部駐村(社區)主辦律師的100%,其中,考核評分100分的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69名。本次考核沒有低于60分而不合格的。
三、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穩步推進
(一)及時更新駐村(社區)合同及更換駐村(社區)主辦律師。
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合同到期,區司法局積極籌備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工作事宜。20xx年10月,我局重點任務一是調整、更換20xx年-20xx年駐村(社區)律師,二是為20xx年新增村(社區)安排駐村(社區)律師。
20xx年參加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律師事務所共有37家,69名主辦律師和其167名團隊律師共236名律師,掛鉤全區278個村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每個村(社區)至少有2名執業律師進駐,活動覆蓋率100%。
(二)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為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做好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佛山市司法局關于印發律師參與鎮街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辦法(試行)村(社區)法律顧問非現場服務折抵現場服務辦法(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值班律師完成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值班工作。
(三)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開展為“三類人員”釋法說理的工作。
根據《廣東省司法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排查和管控的通知》、《廣東省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關于配合做好重點社區服刑人員教育疏導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我局要求區各司法所組織本鎮(街道)駐村(社區)律師配合社區矯正工作,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在20xx年3月底前至少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釋法說理工作,盡力化解矛盾,將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各司法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工作方式,目標要求是每一名社矯三類人員都接受到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的釋法說理工作。目前,我區僅大瀝鎮有一名對“與他人有較深矛盾的、有酣酒鬧事習慣的、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三類人員。姓名:張春雷,屬于第三類“有越級上訪可能”的人員,大瀝司法所于20xx年3月18日,在大瀝社矯分中心,組織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采取一對一對話的方式,開展釋法說理工作。通過廣東華鴻律師事務所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李杰升面對面談話釋法明理,張春雷保證不再上訪,今后會自覺服從社矯相關規定、遵紀守法。
(四)作出20xx年度上半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專題講座安排。
經檢查核對,發現仍有部分駐村(社區)律師未在20xx年第四季度如期開展“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等專題講座,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安排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憲法”、“掃黑除惡”、“違法霸地、新建搶建宅基地(兩違行為)”、“村居民約”、“環境保護”等專題講座。
(五)開展20xx年度上半年考評工作。
為加強對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服務質量,同時為開展評優表彰提供依據,根據廣東省司法廳《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監督指導和檢查評估指引》要求,我局對我區在20xx年度上半年參與開展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駐村主辦律師的履行職責的情況開展考評工作。
(六)舉辦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班。
為提高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水平,夯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基礎,我局于20xx年8月9日召開全區村(社區)法律顧問業務培訓會議。會議內容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藍相胤、廖富昌介紹工作經驗、與臺下律師互動交流;二是丹灶司法所介紹本鎮開展村居法律顧問工作特色做法、成效、對駐村律師的期望;三是區局律師公證管理科傳達全市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會議精神;四是通報我區20xx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開展情況和駐村律師考核情況。
(七)配合開展查治“兩違行為”工作。
為配合上級開展查治“兩違行為”行動,我局一是指導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訴訟等工作組織駐村律師做好村集體的法制宣講;二是組織全區230多名駐村律師集中舉辦關于查治“兩違用地”行動情況和講授《佛山市南海區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的知識。三是監督指導駐村律師依法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四是根據相關職能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的情況反映或報告,依法對律師代理涉及“兩違行為”訴訟案件進行監督指導。
(八)組織駐村(社區)律師光大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補錄臺賬。
根據市局《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數據錄入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我局組織村(社區)律師對自20xx年1月1日起群眾法律咨詢的數據進行補錄,進行補錄臺賬的系統為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今后,需將群眾法律咨詢數據及時錄入到廣東法律服務網實體平臺綜合管理系統中。
三、存在問題
(一)部分律師不夠積極。一是駐村(社區)主辦律師自身業務繁重,影響駐村工作。駐村(社區)主辦律師有自己業務,由于辦案、開庭、收益等原因難以按時參與直聯或駐村工作,或者部分年輕的駐村律師對村(社區)的社情民意不夠熟悉,在解決矛盾或溝通干部群眾時找不到突破口,也容易造成駐村不主動,溝通不暢順的現象。二是青年律師仍需提高基層工作能力。派駐村律師團隊的青年律師是駐村工作重要力量,由于青年律師剛開始執業,雖然個人業務量相對少,到村(社區)提供法律服務時間充足,但信心、經驗、知識儲備、人情世故等都不足,在面對村(社區)法律事務時,難以提供等同于主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或村(社區)群眾看到青年律師執業時間短,不信任其提出的法律意見,一定程度上打擊了他們的.積極性。
(二)部分村(社區)重視度不夠。一是不太重視駐村律師能夠起到的作用,有些村(社區)干部法律意識不強,未能對駐村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工作有正確認識,有的認為有駐村(律師)或者沒有駐村律師,工作還是照樣開展,故沒有主動聯系駐村律師。有的甚至認為律師進村(社區)會激發群眾的矛盾糾紛,導致社會秩序混亂。二是未能協調好有償顧問律師與駐村律師之間的關系。有的村(社區)在駐村(社區)法律顧問律師團隊進駐前,就有償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工作,因為無給駐村律師服務費用,所以村(社區)不好意思不主動請駐村(社區)律師到村服務。
(三)司法所需要加大監管力度。一是司法所工作較繁忙,未能定期檢查駐村律師工作開展情況,沒有及時促進新調整的駐村律師與村(社區)干部、群眾之間溝通協作,導致有的村(社區)干部連駐村(社區)律師的姓名都不清楚。二是司法所對村(社區)所希望的法律服務類型不夠深入了解,有的村(社區)亟需駐村律師提供專題法制講座,卻未能如愿開展。
(四)其他客觀原因。一是新調整的駐村(社區)律師團隊需要時間與村居溝通和磨合,所以存在沒有完成任務的客觀因素。二是電腦系統問題。駐村(社區)律師對電腦日志系統使用流程不熟悉,導致未能及時登錄系統填寫日志內容。另外由于駐村(社區)律師普遍都是應村居的臨時要求或突發事件而走訪,導致駐村(社區)律師無法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后及時登錄電腦系統填寫日志內容。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設想
解決以上問題,使該項民生工程取得成效,還需要司法局、司法所、駐村律師和村(社區)的積極工作和共同努力。
(一)加強溝通,共同協作。除了司法所為律師和村居建立溝通橋梁之外,還需要律師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溝通協調的工作能力,定期主動與村居兩委干部加強溝通,真誠耐心提供服務,實際幫助村居解決問題,樹立村居和群眾對律師的信心,真正讓駐村律師在村居“駐得進、融得入、用得上”。
(二)積極參與,追求共贏。當前,由于我區正在進行城市升級、農村股權改革,加上土地歷史遺留問題一直未能妥善解決,許多外地律師不斷介入基層農村矛盾糾紛,我區的基層維穩工作形勢嚴峻,基層政府、村居迫切需要我區律師承擔起本地律師責任,出一分力維護社會安定和維護當地法律服務市場的正常秩序,所以,廣大掛鉤律師要主動和積極為村居服務,積極參與直聯駐班和涉法涉訴信訪活動,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工作信息,參與重大案件研討和化解活動,努力開拓農村及其企業這一大法律服務陣地。
(三)完善臺賬,夯實基礎。一是駐村(社區)律師要重視梳理日志內容,駐村(社區)律師盡可能詳細記錄工作內容。有利于對具體案件的后續情況進行處理和有效監控。二是各村(社區)、律師所行政人員、團隊律師要協助主辦律師共同完成日志錄入省司法廳的電腦系統工作。公律科也每月定期通報沒有錄入和按時錄入系統的駐村(社區)律師名單。三是為提高村居民聽課興趣,由司法所收集各村(社區)需要開展的法律講座主題,由區普法辦、律師服務中心征集律師課件并發放給駐村(社區)律師,由擅長本專業內容的駐村律師專門負責一個(或多個)主題的講座,有利于提高法制講座的質量和效率。
(四)調整律師團隊,提升服務質素。對未能在本年度完成駐村(社區)任務的律師及其律師所將予以撤換,加強培訓和總結、檢查和督導,提高服務質素,注重服務效果,打造精細化服務,推動我區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更深更廣地發展。
一村一顧問律師工作總結 8
一、分類實施、全面推開
鎮巴縣屬國家重點貧困縣,全縣轄有19個鎮、1個街道辦、181個村(社區)。境內山大溝深,交通不便。全縣經濟落后,法律服務力量極其薄弱,只有1名執業律師、3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3名法律援助工作者,一村一顧問工作面臨“人少村多”的實際困難。20xx年,針對面臨的現實工作困境,我局調整工作思路,積極爭取省市支持,采取省廳援派、縣局聘用、法律服務志愿者參與,法律援助中心配合的“四結合”方式,共計安排78名法律顧問承擔了全縣181個村(社區)的法律顧問,實現了縣域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印發了《鎮巴縣司法局關于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先后三次召開專項工作推進會,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職責任務,確保了工作有效實施。
二、強化督導,完善工作機制
為規范做好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我局立足工作實際,健全工作制度,強化縣司法局、鎮司法所對“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的督導,切實將工作落到實處。一是訂立合同,建立定期服務制度。縣局分類制作一村一法律顧問合同格式范本,明確合同必備條款并下發各鎮司法所進行逐村落實。同時量化工作指標,要求法律顧問每個月至少到村(社區)服務累計8小時,每年開展法律講座不少于2次。二是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印發法律顧問工作日志和臺帳,工作臺帳實行一次一記、一村一卷,并以此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確保法律顧問工作的規范性和延續性。三是建立信息公開制度。縣局給每個村定制下發了法律顧問工作公示牌,組織各鎮司法所將公示牌懸掛在村居委辦公場所顯眼位置,公布了聯系電話、郵箱、微信等聯系方式,為村民與法律顧問建立起了有效的溝通聯系機制。四是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在日常考核中實行法律顧問、司法所和村日志臺賬三統一;嚴格落實平時抽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制度。平時由司法局、司法所不定時、不打招呼對法律顧問工作進行抽查,年底由司法局會同司法所采取百分制對法律顧問服務情況進行考核,顧問個人考核由履行各項職能情況(約占60%)和基層組織及群眾評價,信息報送,日志臺賬填寫三項工作內容(約占40%)組成。
三、注重實效,實現農村法律顧問的優質服務
20xx年,我縣各村(社區)法律顧問均能認真履職,服務基本到位,工作取得了較好實效。一是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法律顧問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形式,讓群眾在享受優質法律服務過程中,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表達利益訴求,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更好地維護合法權益。二是農村法律服務更為便捷。群眾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務,從村委和經濟合作社的`土地產權糾紛、農村集體“三資”合同審查、經濟社土地補償款合理使用,到村民的交通事故賠償、勞資糾紛等,法律顧問都用心提出了專業的法律咨詢意見,幫助他們妥善解決矛盾糾紛。此外,法律顧問通過對經濟困難且需要法律幫助的群眾給予及時的法律援助指引,更好地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三是基層治理明顯改善。法律顧問通過法制宣傳、為各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指導修訂村規民約等,有效提高了基層干部依法行政意識、依法辦事水平,有效地防范了風險。四是矛盾糾紛及時化解。對于突發事件、疑難案件及群體性案件,法律顧問都能及時提供法律建議,有條件的還能積極參與案件的處理。
截至12月底,我縣駐村法律顧問共計為基層組織及群眾提供法律咨詢2473人次,開展法制宣傳312次,調解矛盾糾紛337件,提出建設性法律意見書23件,受理法律援助申請100件。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我縣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工作經費嚴重短缺,工作開展遭遇了“瓶頸”問題。20xx年全年,省、市、縣三級沒有撥付工作經費,嚴重影響了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因此建議上級積極爭取專項工作資金,確保基層工作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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