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合同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合同1
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
___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美國20(___)年___季留學,就讀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委托人協議申請學校名單、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以《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為準。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包括代辦入學申請服務費、代辦簽證服務費。
1、在簽定此合同時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25,000.00元)。
第一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一(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前十)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叁萬伍仟元整(¥35,000.00元);
第二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二(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十一到第三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貳萬叁仟元整(¥23,000.00元);
第三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三(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第三十一到第六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
第四種: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四(錄取當年美國usnews排名六十一名到一百二十名)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錄取申請成功,委托人將支付受托人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元)。
備注:
(1)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名單中一所或者多所學校和專業的獎學金申請成功,委托人按照各所學校提供的獎學金中的最高數額,將此獎學金第一年的20%支付給受托人作為第三筆獎學金提成中介服務費。
(2)如學校申請數量超過8所,每多增加一所學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壹仟元整(¥1000.00元)以此類推,每多申請一個專業委托人支付受托人第一筆服務費增加叁仟元整(¥3,000.00元)。
2、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托人收到錄取通知書后,應于簽證前,將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交納給受托人。
3、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委托人應于交納第二筆排名加收中介服務費用時,一并將第三筆獎學金加收中介服務費交納給受托人。
4、如果委托人已繳清第二筆和第三筆服務費后,又獲得更高檔次排名的學校錄取或更高數額的獎學金,委托人應按照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收費標準補齊費用。
第四條:其他費用(以下費用根據委托人申請學校的不同情況和要求,應由委托人及時向受托人另行支付):
1、申請學校要求寄送官方語言考試成績(簡稱“送分”,包括toefl、gre、gmat、ielts、sat、act、lsat、tse等)費用及相關手續費。
2、向國外院校寄送材料時所需的國際快遞費
3、美國大使館簽證費、國土安全局的管理費及預約電話卡費。
4、學校申請費、學;蚴桂^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
5、學費押金、住宿押金或其它學校要求繳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所選申請院校的具體要求交納,并由委托人按照申請院校的退費規定向申請院校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
第五條: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服務費、簽證費、學費等可以按照以下付款方式(除此之外的任何付款方式所帶來的不利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擔)。
□以現金方式交至受托人財務部;
□按照以下信息核對無誤后匯款至受托人開戶賬號:
a.開戶名稱:
b.開戶銀行:
c.開戶賬號:
二、受托人義務
___第六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博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七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其中包括:resume、personal statement、essays、recommendation letters。
2.受托人協助委托人申請學校獎學金。獎學金為學校以各種形式發放的不需要學生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fellow ship、scholar ship、teachingassistant ship、researchassistant ship、graduateassistan tship、減免學費等。
3.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4.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手續。
5.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日期前取得至少一所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退回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6.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7.如因委托人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學要求,院?赡軙o委托人發放“有條件錄取通知書”。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同樣視為正式錄取通知書。在委托人達到校方要求的入學要求后,委托人可向學校申請換發“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第八條:受托人提醒:在委托人未獲得最終簽證前,請勿辦理離職、退學等重大變更。若委托人采取上述個人行為,由此產生的任何問題,受托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十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的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十一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十二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三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第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間,委托人應按照受托人要求積極配合受托人工作,及時提交、簽署相關文件材料、表格及確認單,如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相關文件之日起三日內未予確認,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的,視為委托人已確認。
第十五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六條:未經受托人允許,委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申請資料帶出受托人公司工作地點,不得私自聯系所申請的學校及校方人員。委托人不得將受托人在服務過程中制作的任何資訊手冊、數據統計信息、文字材料、文件策劃、方案、設計等一切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外泄或挪作他用。
第十七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十八條:委托人應保證本合同載明的委托人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受托人,以確保受托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及時聯系到委托人。如受托人根據本合同中委托人所提供的聯系方式不能及時聯系到委托人(如聯系方式變更、手機關機、不接聽、委托人未及時查閱及回復受托人電子郵件等),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九條:委托人授權受托人為其注冊專用電子郵件并指定聯系地址,委托人不得擅自與學校聯系并更改聯系地址、電子郵件及郵箱密碼等。如因委托人擅自更改電子郵件或密碼以及聯系地址而導致受托人不能及時使用,由此而造成的申請延誤和失敗,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可自行終止本合同,并不退還任何費用,同時追加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條:委托人須及時辦理信用卡,以便于網上申請及相關成績送分費用支付等。若委托人使用受托人的信用卡,須在使用前預先向受托人支付相應費用并須另行支付同等費用的5%作為手續費。
第二十一條:受托人有權以委托人名義給申請學校發送或回復信函(包括但不限于信件、電子郵件、傳真)或采取其他方式以委托人名義進行聯系,有權拆閱并處理委托人申請過程中涉及的信函。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委托人獲得任意一所選定申請院校錄取通知書后,即視為學校申請成功;如委托人需要延期該錄取通知書,在經相關部門確認可以延期的前提下,受托人可協助委托人按照校方及使(領)館的規定辦理延期手續,不再增加額外的服務費。
第二十三條:受托人未能在申請入學當年開學之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承擔退費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委托人提出繼續履行要求后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繼續履行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與受托人簽訂合同,受托人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2.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并有權利要求委托人按照本協議第三條支付相應的第二筆和第三筆(如果申請到獎學金的話)服務費。
3.如果合同規定的學校錄取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在開學時間允許的范圍內至少簽證三次),委托人如果要求終止合同的,受托人將退還委托人第一筆基本中介服務費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
4.如受托人未能協助委托人成功獲得美國駐華使(領)館的簽證,委托人需要繼續履行合同,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受托人應按照本合同收費標準協助委托人繼續申請赴美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最多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額外加收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元)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九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___第三十一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___第一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___第三十二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九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三十三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年月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
《補充協議申請及院校專業確認表》
注:此表作為合同的補充內容,除簽名和日期外,所有信息請用中英文填寫準確,備注地方可以用中文。
學校1/school1:
專業/major:
學校2/school2:
專業/major:
學校3/school3:
專業/major:
學校4/school4:
專業/major:
學校5/school5:
專業/major:
學校6/school6:
專業/major:
學校7/school7:
專業/major:
學校8/school8:
專業/major:
咨詢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客戶確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合同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咨詢服務人: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咨詢服務人接受申請人的要求提供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申請人申請赴_________(國家),就讀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學歷或非學歷教育),留學層次___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等)。
注:申請學校名稱及數量以補充合同方式約定
第二條咨詢服務人向申請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學校的咨詢、協助辦理入學申請手續等相關服務。
第三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繳付出國留學相關服務費,在本合同及補充合同中申請人所繳費用均為留學服務費的構成。
1.申請人選擇以下方式支付留學服務費用:
方式1:簽約時一次性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
方式2:簽約時先行支付留學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簽訂學校確認補充合同時,支付相應服務費。
2.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的,按繳費標準最高的國家收費,不按國家累加收費。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與碩士學位的,按申請博士學位的標準繳費。
4.申請人申請碩士學位及以下學歷層次的,按申請的學校綜合排名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5.咨詢服務人幫助申請人獲得所申請學校提供的獎學金的,申請人應當在獲取獎學金確認文件后十個工作日內,向咨詢服務人繳付第一學年獎學金的15%。
6.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院校申請數超過咨詢服務人合同內規定學校數量及標準的,按增加學校的層次和數量加收相應申請服務費。
二、咨詢服務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咨詢服務人承諾向申請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介紹留學層次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咨詢服務人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咨詢服務人指導和協助申請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咨詢服務人指導或協助申請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要求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前取得申請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未能拿到錄取通知書,按以下方式處理:
方式1:申請人可自動免費獲得下一期的申請服務。
方式2:咨詢服務人按以下情況退費:
(1)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碩士及碩士以下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90%。
(2)申請人申請的學歷層次為博士學位的,咨詢服務人應當向申請人退回申請服務費的50%。
(3)申請人同時申請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如未能取得博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但取得碩士學位的錄取通知書的,咨詢服務人在扣除相應的碩士申請服務費后,應當向申請人退回其余申請服務費的70%;如均未能取得錄取通知書,則按上述第(2)款辦理。
5.申請人的最終院校錄取結果與申請人繳費標準不匹配,咨詢服務人應當根據下述約定退還相應的申請服務費:
(1)申請人同時申請多個國家,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2)申請人按申請學校排名增加申請服務費,咨詢服務人在扣除錄取結果最高院校的服務費后,退還其余申請服務費。
6.咨詢服務人應當及時向申請人報告辦理申請入學的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申請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咨詢服務人指導申請人向申請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咨詢服務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進行面試輔導培訓。
第七條其他
1.如咨詢服務人協助申請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服務費中標明。
2.咨詢服務人收取申請人的相關服務費,應當為申請人開具有效發票。
3.咨詢服務人收取的相關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申請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咨詢服務人代申請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咨詢服務人對申請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申請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申請人義務
第八條申請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申請人向咨詢服務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申請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咨詢服務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與咨詢服務人,或按咨詢服務人員指導開展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申請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申請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咨詢服務人和申請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咨詢服務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應向申請人退還相關服務費。
第十五條咨詢服務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申請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相關服務費外,還應按相關服務費的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申請人。
第十六條咨詢服務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申請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咨詢服務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咨詢服務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申請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咨詢服務人不退還申請人繳付的相關服務費。
第十九條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申請人簽約后,咨詢服務人已按留學要求進行咨詢、協辦項目進行部分咨詢服務,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依服務進展,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1)咨詢服務人已開展申請人評估指導、留學全程策劃、背景提升指導、語言考試指導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1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項服務外,已進行申請人個人簡歷指導、修改、寫作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2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套磁服務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3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4)咨詢服務人除已開展上述第(1)、(2)、(3)項服務外,已指導、協助申請人進行推薦信以及個人陳述寫作、修改的,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85%,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2.咨詢服務人已向申請人意向學校送交了申請人入學申請材料,申請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咨詢服務人扣除相關服務費90%,其余費用退還申請人。
3.申請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無論是否開展簽證工作,申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咨詢服務人不退還咨詢服務費。
4.申請人因自身原因致使無法達到申請條件放棄申請或無法繼續申請的,依上述第十九條的第1,2項辦理。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申請人未要求咨詢服務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申請人及其代理人、咨詢服務人、咨詢服務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與咨詢服務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申請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咨詢服務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自費出國留學咨詢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事項:科技創新資質—咨詢服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總則
甲乙雙方在咨詢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與上述事項相關的全方位咨詢服務,按業務管理部門要求指導甲方收集、歸整有關材料,協助甲方達成咨詢目標。
二、服務范圍規定
本合同適用于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咨詢服務工作:
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申請科技創新資質-認定所需的單位信息、資質榮譽證書、財務資料、科研人員資料、知識產權證明、科研項目資料、研發體系管理文件、科技成果轉化資料等認定所需的附件、資料。
2.負責承擔辦理各項認定所需附件資料(如查新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知識產權證書等)的相關費用。
3.所申請的科技創新資質獲得通過后,按相應的管理要求開展后續的工作,按時提交年審資料,維護資質的有效性。
4.根據本合同約定及業務辦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其他各類資料、文件、信息,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5.指定專門的業務對接人員,以便乙方聯系溝通。如本合同相關的甲方內部信息如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確保業務事項的正常開展。
6.配合乙方業務工作,在必要的文書、文件上簽名或蓋章。
7.可在不影響乙方正常工作開展的前提下,隨時了解本合同范圍內業務事項進展情況,向乙方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設性意見及要求。
8.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咨詢服務費。
9.對業務合作過程獲悉的乙方技術資料模板、商業信息及其他原創性勞動成果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ǘ┮曳截熑危
1.負責向甲方講解科技創新資質-的流程、資料提高要點及注意事項。
2.根據甲方提供的各項項目基礎信息,編寫整套認定所需的資料,并按主管部門的要求提交認定申請。
3.資質認定成功后,指導甲方按要求開展研發工作及提交年審資料,協助維護證書的有效性。如首次申請認定未通過,乙方繼續提供下次申報服務直至通過為止。
4.滿足甲方對合同約定業務事項的知情權,及時將其進展情況,業務信息準確反饋給甲方,推動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5.如行政業務主管部門對本合同范圍內的業務事項行使監督管理權,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共同應對,協助甲方合理應答業務主管部門所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
6.如本合同范圍內業務事項產生各類歸屬于甲方的回執、文書、證書等資料,乙方有義務及時將其轉達甲方,保障甲方合法權益。
7.如本合同范圍內業務事項需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乙方代表甲方與其協商過程中,不得做出超出本合同范圍或有損甲方利益的承諾。
8.如有需要,乙方負責合同范圍內業務事項所需文件材料的編制與整理、打印裝訂、報送、修改完善等工作(打印裝訂費用200元以內乙方負責承擔)。
9.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印章原件、技術資料、商業秘密、內部敏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咨詢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ㄒ唬┵M用明細如下:
略。
1科技創新資質
應付合計: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
(二)費用支付要約:
1.咨詢服務費總額:科技創新資質咨詢服務費總計: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2.支付時間:___________
科技創新資質:甲方在合同生效后3日內支付咨詢服務費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待甲方通過官網公示后3日內,甲方結清余款共計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3.上述價格含稅金,乙方按實際收到咨詢服務費的金額為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支付方式為:現金或直接匯入乙方對公賬戶
開戶名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五、終止條款
(一)協商終止
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積極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提前15天通知另一方,提出終止一方應對已完成工作或因此導致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ǘ┎豢煽沽σ蛩亟K止
若因惡劣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使合同中約定事項無法進行或完成時,本合同可自行解除,任何一方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ㄈ┬蝿葑兏蛩亟K止
國家及地方政策、行政規定、企業經營狀況等因素變更,導致本合同繼續履行有違公平交易原則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ㄋ模┪绰募s導致終止
合同簽訂任意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權責,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保留對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企業信用代碼: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企業信用代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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