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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16 09:15:30 制度 我要投稿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氣的監測外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企業環境管理制度。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2、企業員工考勤制度范本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箭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3、企業員工晉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4、企業勞動紀律管理制度范本

  1、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所從事工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2、職工應自覺接受安全保護衛生教育,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得違章操作、冒險作業。

  3、職工對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并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職工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公司將一次處以20元罰款,行為嚴重者,一次處以100元罰款,一年內超過3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

  4.1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保用品及安全防護設施;

  4.2未經調度或主管批準,車輛夜間停放場外或私自開車外出;

  4.3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尋釁滋事、罵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時間內干與公司無關的事情;

  4.5未經分管責任人批準,擅自請人代班、上班;

  4.6脫崗串崗,未經主管允許離崗到其他崗位而影響正常工作者。

  5、職工病、事、假事宜參照《員工福利制度》執行。

  6、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職工加班工資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統計,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加斧章后統一發放。

  7、每天工作必須在當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當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時間不視為加班。如電話聊天、上網游戲,一律不算加班。一經發現,將對其進行20元的經濟處罰。

  8、病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誤餐費及當月年終獎,事假一個月內累計達10天(含10天)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合同人員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9、職工請假程序:請假半天由主管和項目副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由項目經理書面批準;請假一天以上書面假條報公司批準。公司規定不允許請假的工作和活動以及集團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動,本人向項目經理請示,項目經理報公司批準按事假規定處理。

  10、職工無正當理由、無請假手續,遲到、早退530分鐘者,處以20元罰款,黨員、管理人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累計達到7次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一月之內遲到、早退達7次者視為嚴重違紀或一年之內遲到、早退累計達15次視為嚴重違紀,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11、職工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及班組工作安排者,當日按缺崗處理,處以50元罰款。一年累計達三次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2、被通知待崗培訓的職工需簽署書面的《待崗培訓通知書》,該通知書將作為職工日常考評記錄之一,達到2次內部培訓的非在編職工職工,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編職工達到3次內部待崗培訓的職工,予以開除。

  13、職工無故不上班者為曠工。曠工半天處以20元罰款;曠工一天處以50元罰款;連續曠工3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曠工累計達5天者進行內部待崗培訓,取消一個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達10天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全年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累計超過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編職工)。

  14、職工因突擊任務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崗者,一次處以20元以上罰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崗;三次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15、職工工作時間內嚴禁喝酒、賭博。違者作曠工處理;一月內發現三次以上(含三次)處理后,取消當月誤餐費及年終獎,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16、駕駛人員、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操作規程,對于任何違規操作,一月內發現三次取消駕駛資格或上崗操作資格,作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機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員必須停置于規定地點,嚴禁私作他用,違者處以50元罰款;嚴禁進行經營活動,違者除經營所得應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7、職工利用職權接受賂,致使集體經濟利益遭受損失者,一經發現,除全額賠償損失外,另按損失金額的10%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追究其法律責任。

  18、職工盜拿公物或盜賣公司廢舊物資,給公司經濟造成損失者,一經發現,按原價值賠償并按盜拿物資價值的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物被盜,對值班人員按盜竊物資價值10%予以處罰,并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公司物資失竊,責任人按失竊物資價值的10%予以賠償。

  19、職能部門工作推諉、辦事不力,影響他人工作者,對部門責任人及當事人處以50元罰款,經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調離崗位,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

  20、財務管理中心職工應將重要財務數據設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許上網。發現未經允許上網者,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主管處以20元罰款。

  21、公司對私自外接工程情節輕微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情節嚴重者或發生兩次以上者按照集團公司規定處理。

  22、待崗培訓公司內學習13個月,學習期間按社會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取消年終獎50%。待崗培訓期間上下班進行出勤簽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節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現遲到、早退、曠工累計達三次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如重新上崗者需征得公司領導同意,并經崗位部門試用通過后方可上崗,上崗工資由部門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崗一年內仍不能適應新崗位或再次違勞動紀律,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3、年度考評不及格者,進行公司內部待崗培訓三個月,培訓重新上崗后再次考評不及格者,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4、年終獎、過節慰問費由各部門根據員工表現情況及考核情況確定發放標準。提前解除勞動關系者不享受年終獎。

  25、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的10%進行賠償。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達3萬元以上(含3萬元)者,視情節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泄露商業機密、項目意向和招投標信息,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8、領導干部原則上不允許自行駕車辦公事,如私自駕車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29 、如出現私人業主借車的情況:

  29.1活動范圍只限于在武漢市內,必須給其配備專職司機。

  29.2活動范圍超出武漢市并要在外過夜,必須上報公司書面批準。

  凡以上兩種情形用車,造成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物損失,均由借車人自承擔賠償責任。

  30、對個人和部門重復違本制度的相同錯誤者,公司將加倍或者遞增式進行加重處罰。

  31、當職工違相關制度承擔責任時,如果處罰和賠償金額一個月不能處理完時,可以分月扣除工資和獎金(以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為限)直至支付完畢。

  32、待崗培訓規定:

  32.1在編職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三個月以上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實行內退。(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工資照發,取消各種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32.3勞務派遣人員:待崗培訓后連續二個月內未被項目部聘用或者無崗位安排者,公司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待崗期間無福利待遇)

  5、小企業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員會(簡稱“安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匯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2

  一、綠化、綠地管理

  第一條 旅游景區園林綠地管理應以“科學管理,綠地維護,精心培育,加強保護”為原則,為客人創造美觀舒適,具有一定觀賞價值的旅游風景點。

  第二條 全體員工都需要愛護景區綠化成果和綠化設施,有權制止各種損害綠化的行為。

  第三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改變綠地使用性質。確需臨時占用的,需經綠化主管部門同意,并按規定期限恢復原狀。因臨時占用綠地造成花草、樹木損失的,由占用部門負責賠償。

  第四條 綠地內進行工程施工,須報環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必須拆除綠地范圍內臨時設施,清理干凈場地,恢復綠地,并經環境工程部驗收后方可離場。

  第五條 禁止下列損壞綠地的行為:

  (一) 依樹蓋房或者圍圈樹木;

  (二) 在綠地內設置營業攤位;

  (三) 在綠地內堆物堆料;

  (四) 在綠地內亂倒亂扔廢棄物;

  (五) 刻畫樹木、攀折花木;

  (六) 其他損壞綠地、植被及其相關設施的行為。

  第六條 綠化養護應實行分級管理措施。瀏覽區為一級養護管理區;半開發區、宜林地區為二級養護管理區。

  第七條 樹木支撐合理、規范,無安全隱患

  第八條 綠地內不許有渣土、白灰及影響植物生長的其他物料。

  第九條 樹木長勢良好,樹形自然美觀,樹冠豐滿完整,枝葉茂盛,葉色正常,無明顯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條 花壇、花盆輪廓清晰,整齊美觀,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時,無殘花敗葉。

  第十一條 草坪保持清潔、整齊,無高大的雜草,清除雜草原則上不得使用除草劑。

  第十二條 植物追肥澆花后,應及時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結。

  第十三條 對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無味、清潔的有機肥,盡可能減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條 植物要懸掛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紹牌。養護人員要經常巡護,對殘破牌進行及時更換,保持狀態良好。

  第十五條 養護人員要對管轄的植物的生長發育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掌握其生長習性,從而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護

  第一條 景區環境工程組應按照《風景名勝條例》的要求,做好本轄區花草樹木的日常保護工作。

  第二條 景區及外圍保護地帶的樹木,不得隨意砍伐和破壞,確因生產、生活及科研需要進行撫育更新或砍伐的,須按照《風景名勝條例》的要求,經環境維護部門審查,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

  第三條 在景區內發生下列行為的,環境工程組應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交由執法大隊予以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移送有關司法機關處理。

  (一) 未經批準隨意采集野生植物;

  (二) 未經批準砍伐樹木;

  (三) 攀摘樹枝花果以及釘、剝、劃樹木;

  (四) 損壞圍欄、水管、噴頭、站石等園林設施;

  (五) 在綠地內損壞植被、開荒種糧菜、打獵、放火、野炊、開山采石取土、放養畜牧、灶墳等;

  (六) 在花壇、草坪、綠籬內裝卸貨物、堆放雜物和設置營業攤位;

  (七) 以車輛碾壓、沖撞綠化植物或園林設施;

  (八) 在樹木、花卉、綠籬旁搭灶生火、焚燒雜物、開挖施工損壞植物;

  (九) 在綠地內亂倒亂扔廢棄物及傾倒污水;

  (十) 其他損壞綠地、植物及設施的行為。

  三、古樹名木的保護

  第一條 古樹名木范圍:百年以上樹齡的樹木,稀有、珍惜樹木,具有歷史價值或者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

  第二條 對景區古樹名木實行統一管理,專人養護。

  第三條 環境維護部門每年年底前對景區瀕危古樹統計造冊,并組織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進行研討,逐株制定特殊養護方案。

  第四條 建立古樹名木的檔案盒標志,劃定保護范圍,加強養護管理。

  第五條 嚴禁砍伐或者遷移古樹名木。如因特殊需要遷移古樹名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同級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條 古樹名木養護管理措施。

  (一)保持、優化其生態環境。不隨意搬遷古樹名木,不在其周圍修建房屋、挖土、傾倒污水垃圾等,盡量保持其正常的生態環境。

  (二)加強肥水管理。應采取“薄肥勤試”的施肥原則;對地勢低洼或者地下水位過高,應注意排水;土壤干旱時,應注意適量補充水分。

  (三)補充微量元素。通過化驗古樹生長使用的土壤,對于缺少的微量元素,應加以補充;對于過量的聲譽的微量元素應當加以控制。

  (四)及時防治病蟲害。

  (五)針對傷疤和樹洞進行外科手術治傷、補洞。

  第七條 古樹名木死亡的,應當報經市古樹名木行政主管單位確認,查明原因、責任,方可處理。

  《景區病蟲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 病蟲害防治管理原則

  第一條 防治園林植物病蟲害應該貫徹“預防為主”科學防控,依法治理,促進健康”的方針。以人、環境為中心,利用各種有效措施,尤其是充分發揮綠地獨特的生態群落中的各種有利因素,達到預防和控制病蟲害的目的。

  第二條 園林崗位人員、園藝崗位人員負責園內病蟲害的調查并及時上報辦公室,組織防治方案的實施。

  第三條 文保部門負責古建筑蟲蛀的調查并及時上報辦公室,組織防治方案的實施。

  第四條 辦公室將調查情況及時上報景區管理者,核實情況后組織相關人員制定防治方案,并下發有關部門。

  二、 病蟲害防治程序

  (一)全面普查

  (二)常年檢查

  (1) 定期巡查

  (2) 環境工程組檢查

  (3) 設殺蟲燈檢測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3

  一、什么是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有狹義和廣義兩種理解。狹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是加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環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據《環境保護法》的規定,產生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單位,必須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這項制度要求,企業事業單位必須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計劃,制定明確的環境保護任務和指標,落實到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等各個方面和環節,并建立考核和獎懲制度。廣義的環境保護責任制度,除上述含義外,還包括對各級地方人民政府首長、各部門領導人,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及其領導人實行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20xx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我廠環境保護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推行清潔生產、實行生產全過程污染控制的原則;實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原則;堅持環境保護工作作為評選先進的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條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對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

  第三條配備與開展工作相適應的環保管理人員,掌握生產工藝技術及生產運行狀況。

  第二章環境監測工作

  第四條每年根據公司下達的《環境監測計劃》開展環境監測工作。監測時如有超標情況,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不得私自減少監測次數或停止監測。

  第五條每月3日上報前一個月的《環境報表》。

  第六條生產辦除開展常規監測外,要承擔對突發性的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

  第七條外排污水和大氣的監測外委進行。

  第三章環境保護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條把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中,實現全過程、全天侯、全員的環保管理,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必須有環保工作內容。

  第九條積極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環保知識,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重點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

  第十條完善環保各項基礎資料。

  第十一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施工作業的環境管理,承攬環保設施施工的單位,要持有上級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施工許可證,在施工過程要防止產生污染,施工后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對有植被損壞情況的,施工單位要采取恢復措施。

  第十二條污染防治與三廢資源綜合利用:

  (一)對生產中產生的“三廢”進行回收或處理,防止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對暫時不能利用而須轉移給其它單位利用的三廢,必須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嚴格執行逐級審批手續,防止污染轉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開展節水減污活動,采取一水多用,循環使用,提高水的綜合利用率;

  (三)在生產過程中,要加強檢查,減少跑、冒、滴、漏現象。對檢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處理,防止二次污染。對檢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設備材料要進行處理,避免造成污染轉移;

  (四)在生產中,由于突發性事件造成排污異常,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防止污染擴大,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部匯報,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五)對于具有揮發性及產生異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揮發性氣體造成污染環境或產生氣味,避免污染環境或氣味擾民事件的發生;

  (六)凡在生產過程中,開停工、檢修過程產生噪聲和震動的部位,應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聲達標排放。

  第四章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

  第十三條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以下簡稱為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應積極推行清潔生產,采用清潔生產工藝。

  第十五條凡由于設計原因,使建設項目排污不達標,設計單位除負設計責任外,還應免費負責修改設計,直至排污達標,并承擔在此期間由于排污不達標造成的排污費和污染賠款,對由于施工質量造成生產裝置污染處理不能正常運行,施工單位應免費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在此期間,發生的環保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五章環境保護設施的管理

  第十六條生產辦要將環保設施的管理納入設備的統一管理。

  第十七條環保設施需檢修或臨時搶修,要對其處理或產生的污染物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并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保證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理和達標排放。

  第六章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條污染事故是由于作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的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污染事件,事故的處理按****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污染事故級別劃分根據國家污染事故劃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凡發生污染事故后,必須立即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態的發展,并立即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開展事故調查等工作(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12小時內將事故報告或簡報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公司安全環保部按照有關事故處理規定分級負責,逐級上報,接受處理。

  第二十一條凡外來施工的承包單位,在簽訂工程合同時,簽訂雙方要明確環保要求及規定,施工隊伍主管部門要監督檢查,發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中油集團、管理局、實業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生產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咨詢

  網友:企業自身如想訂立環境保護制度,可以參考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律師:可以進行參考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任務,保證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按時通過省級驗收,縣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與你單位簽訂如下:

  一、明確改造任務。根據省下達今年我縣農村危房改造任務數,經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認真研究,確定你鄉鎮戶戶。

  二、落實改造對象。各鄉鎮必須按照栗府辦字[20xx]57號文件的要求,認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補助對象一定要優先解決家庭條件最困難、現住危房最嚴重的困難戶,堅決杜絕按人情關系分配建房對象的情況發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級上訪等現象將追究其領導責任。

  三、搞好規劃選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在動工前必須要符合當地村鎮規劃要求,由鄉鎮、村為其確定落實新建房屋的地址并辦好有關拆建手續。

  四、確保工作進度。被確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名單要上報縣危改辦,所有確定的危房改造戶必須于7月25日前開工興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鄉鎮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縣危改辦提交和總體驗收申請,確保農村危房改造戶于20xx年元旦前搬進新居入住。

  五、確保建房質量。在建房實施過程中,各鄉鎮要指派20xx年農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戶主任務數戶,維修加固專人對其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定期進行檢查督促,確保建房質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動態。按時上報工作進度和資金發放情況,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蹤服務,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并建好臺賬,做好建房戶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七、落實明確工作職責。鄉鎮長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具體負責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實施。縣危改領導小組年終將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將納入各鄉鎮年終績效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5

  公司成立公司、企業、班組三級環境保護管理網,開展全面、全員、全過程的環保管理和環保技術監督工作。

  1、根據《環境保護法》要求,公司設置專門的環保管理部門,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面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保管理部門應配備必需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處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制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環保機構只能加強,不能消弱。

  4、環保管理部門職責:

  (1)、在公司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5、公司設立環境監督員1名,以強化環境監管,落實企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

  (1)、協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環保計劃、規章制度。

  (2)、負責定期、不定期檢查企業生產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入網、運行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

  (3)、負責監督企業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廠界噪聲排放的達標情況。

  (4)、負責對企業新建、擴建、改造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及“三同時”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掌握企業污染減排情況,并按要求記錄檢查臺賬和污染減排臺賬。

  (5)、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減排情況。

  (6)、協助企業進行清潔生產、節能節水、污染減排等工作。

  (7)、協助組織編寫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對企業突發性污染事件及時向環保部門報告,并參與處理。

  (8)、負責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環保知識培訓。

  (9)、負責按規定要求記錄各級環保部門人員來企業檢查臺賬。

  一、廢水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水排放標準執行國家標準《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的生產生活污水的治理與監測,確保廢水治理達標排放。

  2、公司必須在廢水排放總口處安裝污水流量和水質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對污水水質進行實時監控。

  3、公司應努力開發利用水循環利用技術,節約水資源,減少廢水排放,力爭實現污水零排放。

  4、公司應做好污水治理設施的管理、維護和檢查,做好運行記錄。

  二、廢氣排放管理

  1、公司《廢氣排放標準》執行公司應加強對生產產生的大氣污染的治理和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鍋爐必須安裝除塵和SO治理設施,并做好設施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做好運行記錄。

  3、公司應積極采用廢氣回收利用、余熱余壓利用技術,減少環境污染。

  4、公司應盡可能的選用低硫煤,以減少SO的產生。

  三、固體廢物處置管理

  1、公司生產、生活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鍋爐爐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應做好對鍋爐爐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應有專人負責對煤矸石進行處理和填埋,保持場地道路的通暢,避免因清理不及時而影響生產。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針對可能發生的水污染、大氣污染等事故,公司應制定完善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有效應對突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提高應急反應和救援水平。

  2、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救援隊伍職責,對信息報送、出警、現場處置、污染跟蹤、調查取證、后勤保證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3、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定期修訂和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演練一次,并做好演練記錄,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補充和完善預案。

  4、公司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啟動預案,并上報環保部門與政府主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將污染突發事故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

  5、公司發生污染事故后,應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規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協助環保部門做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和處理,制定處防范事故再發生的措施。

  五、新建項目環保管理

  1、新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保設施“三同時”,即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新建設項目在設計施工前開展環評,并逐級上報環保部門批復。

  3、新建設項目試運行后,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驗收。

  六、環保臺帳與報表管理

  1、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負責建立、管理和保管環保臺帳,及時填寫環保各項數據,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2、公司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報送環統報表,并做好數據的分析。遲報、漏報、錯報一次,扣主管人員20元。

  3、公司環保臺帳或報表報管年期為三年。外單位人員借閱,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七、獎勵和懲罰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照《環境保護法》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賠款、行政處罰、開除等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環保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環保職能管理部門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3、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保領導組工作崗位職責

  一、環保領導組承擔本企業范圍內的環保工作和監測任務,具體負責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監督;

  二、負責協調與上級環保部門和各類業務往來,按規定向環保部門報告本企業的環境保護情況。

  三、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五、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六、監督檢查本公司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七、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賬,作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八、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確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產、生活、辦公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節約資源和能源,保護環境,保障員工和相關區域的民眾健康,不斷提高環境績效,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環境保護的管理和施工生產、辦公、生活中產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資源能源的利用。

  3.編制依據

  3.1 GB/T-20xx《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20xx《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

  3.3公司《管理手冊》(A版) 3.4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

  4.職業與權限

  4.1生產副總經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本制度的實施。

  4.2技術質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分,負責對本公司在施工生產、辦公、生活等過程當中發生的凈化物的掌握和資源能源的利用進行指導、監視、搜檢。

  4.3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是本制度的相關部門,負責在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對污染物的控制和資源能源的利用實施指導、監督和檢查。

  4.4項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體實施部分,負責對本工程部發生的凈化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實施掌握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施工準備

  5.1.1工程工程開工前,工程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想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應包括環境保護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單獨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和措施。

  5.1.2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環境因素識別和評價,確定項目重要環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體執行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5.1.3項目部應明確項目環境保護負責人及其崗位職責。

  5.1.4工程部應依據本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方案和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配備和設置環境保護的相關辦法。

  5.1.5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申報登記,辦理相關排污許可證。

  5.2污染物控制

  5.2.1污水、廢水排放管理

  (1)污水、廢水分類: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廁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攪拌,砌體濕潤、水磨石施工、裝飾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樁施工等過程當中發生的污水。

  (2)污水、廢水排放的掌握標準:

  污水、廢水排放應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的規定。

  (3)污水、廢水排放掌握措施

  a.施工現場應在適當的位置如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洗車點等處設置排水溝和沉淀池,施工污水應有組織地排入沉淀池,經深沉并檢測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網或河流,并盡可能二次利用,節約水資源。

  b.基坑噴錨支護、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人工挖孔樁、水磨石等施工時,應在適當的地點設置深沉池,排放的廢水必須排放深沉池內,經二次深淀達標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設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工程部應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對排放的污水,進行ph值檢測并形成記錄,一旦發現超標,必須采納響應措施。

  d.項目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沉淀池、排水管溝等進行清理,確保污水排放暢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須設隔池池,并定期進行清理。

  f.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廁所必須設化糞池,化糞池應做防滲處理。化糞池內糞便等污染物應委托環保部門定期抽排,并與其簽訂協議。禁止將化糞池糞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5.2.2燒毀物管理

  (1)廢棄物分類:

  a.有毒有害廢棄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劑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廢舊的色帶、復寫紙、碳粉、醫療垃圾、墨盒、廢電池、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料等;

  b.無毒無害廢棄物。包括:鋼筋頭、木料頭、PVC管頭、書籍、報紙、紙張、包裝箱(盒)、白色垃圾、煙蒂、煙灰、茶葉渣、泔水等。

  (2)廢棄物控制措施

  a.項目部管理人員應對有有關操作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含廢棄物控制的相關要求。

  b.對廢棄物的管理應從源頭做起,堅持最水化的原則,方法得當、合理用材、杜絕浪費,主要從以下幾個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藝改革,達到最大限度節約資源,如:合理劃分流水段;強化模板施工控制,從而最大范圍減少室內抹灰;加強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實行限額領料制度,加強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澆筑混凝土時脹模、跑模。

  (d)澆筑混凝土時入料準確,防止隨意遺撒,要嚴格掌握混凝土標高,防止超高。

  (e)鋼筋翻樣要公道,下料遵循先長后短的原則,料頭公道利用。

  (f)木材公道利用,杜絕長料短用。

  (g)周轉材料及時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隨時清理落地地灰,堅持當日材料當日用完。

  (i)產品的包裝,應當供貨方回收或及時回收處理。

  (j)其他可減少廢物物的措施。

  c.可回收各類包裝袋和鋼筋下腳料、盒、張紙等應分別存放,做好標識,統一處理。

  d.建筑垃圾的控制應加強建筑渣滓的回收再利用,對于碎石類、土石方類建筑渣滓,可采用地基填埋、鋪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封閉式渣滓,施工園地生活渣滓實行袋裝化,及時清運。對建筑渣滓進行分類,并收集到現場封閉式渣滓站,由有資歷的清運供方進行清運。

  e.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置。

  5.2.3噪聲控制

  (1)噪聲產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施工機械和機具:如挖掘機、運輸車、上料鏟車、空壓機、氣泵、混凝土輸送泵、混凝土振搗捧、蛙式打夯機、木工機具、打樁機及石材切割機等大噪聲機具等;

  b.施工活動:模板加固、鋼模板修理、野蠻裝卸、物體撞擊、人為大聲喊叫等;

  c.舉動地點:攪拌機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業面及其它發生高噪音的作業場所。

  (2)噪聲掌握的標準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場界環境噪音控制應符合《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20xx的規定,即:晝間不得超過70dB,夜間不得超過55dB。

  (3)噪聲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職員應識別可能發生的噪聲源,在地有關操作職員進行技術交底時應包含噪聲防治的措施。

  b.在布置施工現場時,應盡量將強噪聲設備設置在遠離民民區的一側,并采納降低噪聲措施。

  c.防噪設施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使用過程中由專項負責人對其有效性進行監督維護;

  d.施工機械必須按《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驗收、維護和保養,保證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和傳動部們的平穩運行,機械操作職員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e.塔吊信號工應采用無線對講機通話。

  f.模板拆除時,禁止猛烈砸擊,鋼模板修理埋要遠離民民區。

  g.使用混凝土輸送泵時,應將泵管(尤其在轉彎處)固定牢靠,不得高速運行;優先選用環保型振搗棒,振搗時防止空轉,盡量避免觸振鋼筋和模板。

  h.裝卸貨物時要輕拿輕放,制止發生強噪聲。

  i.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時,場界噪聲超過55dB的工序嚴禁施工;但重點工程、搶險救災工程和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藝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或者特殊需要,確需夜間工的,必須經當地環保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的夜間施工手續,且在工地門口豎立“夜間施工告示牌”。

  j.攪拌機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須進行封閉,盡量使用隔聲、吸音材料。

  k.攪拌機棚和木工棚內的操作人員,大理石、花崗巖、瓷磚的切割操作人員以及其他處于噪聲值大于85dB環境中的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護耳罩,且連續工作不得超過4h,超過4h需進行休息。

  i.辦公區、生活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嚴禁職員高聲喧嘩,電視、音響不能音量過大。

  n.在噪聲敏感區施工時,項目部應對施工現場場界噪聲進行監測,超標時應采取降噪措施。

  5.2.4揚塵掌握

  (1)揚塵的分類:

  a.金屬塵:包括金屬物除銹,電焊、氧焊、氬弧焊、碰焊等焊接所產生的粉塵;

  b.水泥塵: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運、儲存、砼自攪拌過程當中發生的粉塵;

  c.木屑塵:刨、鋸木料、夾板等發生的粉塵;

  d.土揚塵:基坑開挖土塵、道路土塵、砂石塵、裝飾面磚切割、落地灰土塵等。

  (2)揚塵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職員在地有關操作職員進行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揚塵掌握措施要求。

  b.施工現場非作業區應達到目測無揚塵的要求。項目部對現場易飛揚物質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曬水、地面硬化、圍檔、密網覆蓋、封閉等,防止揚塵產生。

  c.施工現場主要通道要進行軟化處理,其他裸露地表盡量進行軟化或綠化,合時灑水降塵;施工現場的辦公區和生活區應當適當進行綠化和美化。

  d.土方施工階段,采納灑水、掩蓋等措施,到達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1.5m,不擴散到場區外。

  e.輸送土方、渣滓、設備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損場外道路。運輸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料的車輛,必須采納措施封閉嚴密,保證車輛清潔。施工現場出口應設置洗車槽;

  f.結構施工、安裝裝飾裝修階段,作業區目測揚塵高度小于0.5m。對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應采取覆蓋措施;對粉末狀材料應封閉存放;場區內可能引起揚塵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運應有降塵措施,如覆蓋、灑水等;機械剔鑿作業時可用局部遮擋、掩蓋、水淋等防護措施;高層或多層建筑清理垃圾應搭設封閉性臨時專用道或采用吊運。

  g.現場自攪拌混凝土時,應地攪拌站進行圍擋或封閉等降塵措施,并對水泥、砂、石等進行覆蓋。

  h.裝飾面磚、磚砌體等的切割作業應安排在室內進行,邊切割邊放水降塵。

  i.木料、夾板的刨鋸作業應在封閉的木工間內操作,必要時操作人員須戴好防塵口罩。

  j.在室外用除銹機進行鋼筋除銹作業時,應將除銹機用機罩封閉,防止鐵銹隨風飛揚。

  k.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時,先適量曬水降塵后,再用盛裝清運,清運時嚴密覆蓋、防止遺灑,嚴禁高空拋擲。

  l.施工現場道路清掃和樓層清掃前應灑水降塵,防止二次污染。

  m.食堂油煙排放出口應設檔板,炊事爐灶應使用清潔燃料,防止污染周圍社區。

  n.施工現場嚴禁焚燒產生煙塵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廢舊輪胎、橡膠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腳料等。

  5.2.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產生主要是指電焊機發出的弧光、夜間施工的強光。

  (2)應統一現場照明燈具的規格,使用之前配備定向式可拆除燈罩,便于夜間照明只照射施工區而不致影響周圍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職員穿著長衣、封領、封袖、長褲、皮鞋,工地避開職員集中時焊接。

  5.3材料與資源利用

  5.3.1材料節約

  a.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的內容,達到材料損耗率比定額損耗率降低。

  b.根據施工進度、庫存情況等公道放置材料的采購、進場時間和批次,減少庫存。

  c.現場材料堆放有序,儲存環境適當,措施得當。保管制度健全,責任落實。

  d.材料運輸工具適宜,裝卸方法得當,防止損壞和遺灑。根據現場平面布置情況就近裝載,制止和減少二次搬運。

  e.采納技術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腳手架等的周轉次數。

  f.優化安裝工程的預留、預埋、管線路徑等方案。

  g.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準確計算采購數量、供應頻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過程中動態控制;推廣使用高強鋼筋和高性能混凝土,減少資源消耗;優化鋼筋配料和鋼構件下料方案,鋼筋及鋼結構制作前應對下料單及樣品進行復核,無誤后可批量下料;優化鋼結構制作和安裝方法,減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5.3.2周轉材料

  a.應選用耐用、維護與拆卸方便的周轉材料和機具;模板應以節約自然資源為原則,推廣使用定型鋼模、鋼框竹模、竹膠板;施工前應對模板工程的方案進行優化;優化高層建筑的外腳手架方案,采用整體提升、分段懸挑等方案。

  b.現場辦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轉式活動房;現場圍檔應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圍墻,或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圍檔封閉。

  5.3.3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a.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進的`節水施工工藝;施工現場噴灑路面、綠化澆灌不宜使用市政自來水;現場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應采納有效的節水措施,嚴禁無措施澆水養護混凝土。

  b.施工現場供水管網應根據用水量設想布置,管徑公道、管路簡捷,采納有效措施減少管網和用水器具的漏損。

  c.現場機具、設備、車輛沖洗用水宜設立循環用水裝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生活用水采用節水系統和節水器具,提高節水器具配置比率。工程姑且用水應使用節水型產品,安裝計量裝配,采用針對性的節水措施。

  d.處于基坑降水階段的工地,宜優先采用地下水作為混凝土攪拌用水、養護用水、沖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節能措施

  a.制訂公道施工能耗指標,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優先使用國家、行業推薦的節能、高效、環保的施工設備和機具。

  c.施工現場分別設定生產、生活、辦公和施工設備的用電控制指標,定期進行計量、核算、對比分析,并有預防與糾正措施。

  d.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工作面,以減少作業區域的機具數量,相鄰作業區充分利用共有的機具資源。安排施工工藝時,應優先考慮耗用電能的或其它能耗較少的施工工藝。避免設備額定功率遠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負荷使用設備的現象。

  e.建立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及時做好維修保養工作,使機械設備保持低耗、高效的狀態。選擇功率與負載相匹配的施工機械設備,避免大功率施工機械設備低負載長時間運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種機械的使用率和滿載率,降低各種設備的單位耗能。

  f.施工用電及照明。臨時用電優先選用節能燈具,臨時線路合理設計、布置,臨電設備宜采用自動控制裝置。采用聲控、光控等節能照明燈具。

  5.3.5節地與施工用地保護

  a.節地措施

  應根據施工規模及現場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設施,如臨時加工廠、現場作業棚及材料堆場、辦公生活設施等的占地指標。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緊湊,在滿足環境、職業健康與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廢棄地和死角。

  b.姑且用地保護

  應對深基坑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減少土方開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土地的擾動,保護周邊自然生態環境;紅線外臨時占地應盡量使用荒地、廢地,少占用農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時對紅線外占地恢復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c.施工總平面布置

  1)施工總平面布置應做到科學、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為施工服務。

  2)施工現場攪拌站、倉庫、加工廠、作業棚、材料堆場等布置應盡量靠近已有交通線路或即將修建的正式或臨時交通線路,縮短運輸距離。

  3)臨時辦公和生活用房應采用經濟、美觀、占地面積小、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且適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動態調整的輕鋼活動板房等標準化裝配式結構。生活區與生產區應分開布置,并設置分隔設施。

  4)施工現場圍墻宜采用連續封閉的輕鋼結構預制裝配式活動圍擋,減少建筑垃圾,保護土地。

  5)臨時設施布置應注意遠近結合(本期工程與下期工程),減少和避免大量臨時建筑拆遷和場地搬遷。

  5.4環境保護緊急情況管理

  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出現緊急情況時,執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6.支持性文件

  《施工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環境與安全搜檢管理制度》

  《環境身分識別評價管理制度》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7

  1 .總則

  ( l )為加強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管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對環境的污染,依據國家、一化京市和集團總公司環境保護的相關法令、法規、條例、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 2 )公司所屬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

  2 .組織機構

  ( 1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成立現場環保領導小組。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設專(兼)職環保員一人,負責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工作,技術管理部為常設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日常管理工作。

  ( 2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建立有效的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我保證體系,并保持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運行。

  3 .職責

  ( l )公司技術管理部主要職責

  l )認真傳達并貫徹上級部門下達的環保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仔檢查

  2 )認真學習環保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深入施工現場,對各單位的環保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不斷提高全公司環境保護管理水平。

  3 )制訂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組織、檢查和督促各單位貫徹執行情況。

  4 )組織各單位環保員進行業務學習和交流,積極推廣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5 )負責制訂、吏新公司的.《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等有關環境管理體系文件。

  ( 2 )項目經理部主要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其他上級部門下達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及工作任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2 )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有關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規章制度,加強環境保護意識。

  3 )組織實施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及時配備環保設備。

  4 )負責施仁現場的環境監測,確保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 3 )環保人員的主要職責

  l )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

  2 )工程施工前到所在區環保局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3 )掌握并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規章制度并落實執行。

  4 )制訂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的環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5 )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監控,進行施工現場噪聲測定報告、噪聲測定原始記錄、污染源登記表等環保資料的積累和整理。

  6 )每月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現場環保工作的教育,并做好《應知應會教育》的記錄。

  7 )每月按規定對所在工地環保工作進行檢查評分,同時填寫《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表》 (環境保護部分)。

  8 )按照公司《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和《程序文件》及《管理手冊》要求,填寫、編制項目部《環境因素調查表》 、《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及控制措施》 、《環境目標、指標》 、《環境管理方案》 、《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環境法律、法規遵循情況統計表》 、《環境目標、指標完成情況統計表》 、《施工單位環境管理監督檢查表》 ,并按時向技術管理部上報。

  9 )協助領導及時妥善處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擾民等問題,及時上報公司并做好相關的記錄《環境信息記錄表》 。

  10 )積極組織施工現場環保宣傳教育、普及環保科研革新等項活動。

  4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 l )防止大氣污染措施

  l )施工現場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綠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區、大模板存放區等場地必須平整夯實。

  2 )施工現場不得使用鍋爐、燒煤的茶爐、大灶等;現場食堂必須使用清潔燃料,設施符合環保要求。

  3 )規劃市區內的施工現場,澆筑混凝土量超過100耐的施工現場,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未使用預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須在攪拌設備上安裝除塵裝置并將攪拌棚封閉。

  4 )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物應在庫內保存或嚴密遮蓋。

  5 )建立灑水清掃制度,配備灑水設備并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及清掃。

  6 )建筑物內的施工垃圾清運必須采用封閉式專用垃圾道或封閉式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施工現場應設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施工垃圾清運時應提前適量灑水,并按規定及時清運銷納。

  7 )施工現場出人口必須設置洗車池,施工車輛出人現場要嚴格清洗車輪,防止泥砂帶出現場;運土方、渣土車輛必須封閉,運輸和卸運時防止遺撒。

  8 )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時,應采用沖洗等措施,控制揚塵污染。灰土和無機料拌合,應采用預拌料,碾壓過程中要灑水降塵。

  9 )遇有四級風以上天氣不得進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 )拆除舊有建筑時,應隨時灑水,減少揚塵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內清運完畢,并應遵守拆除工程的其他有關規定。

  ( 2 )防止水污染措施

  l )施工現場必須設清洗處、排水溝、沉淀池,廢水經沉淀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2 )現制水磨石作業必須控制污水流向,設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3 )施工現場臨時食堂,用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簡易有效的隔油池;廢水經除油處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 3 )防止施工噪聲污染措施

  1 )施工現場遵守《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 (gb12523 )規定的降噪限值,制訂降噪制度。在四環路內,施工過程中使用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設備,應按事先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環保部門申報。

  2 )凡在居民稠密區進行有噪聲作業時,必須嚴格控制作業時間,晚22時至早6時不得作業。

  3 )制訂人為活動噪聲管理、獎罰制度,特別要杜絕出現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等現象。

  4 )電鋸、電刨、攪拌機、空壓機等強噪聲機械必須安裝在工作棚內,工作棚四周必須嚴密遮擋,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 )施工現場應定期進行噪聲值監測,監測方法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 ( gb12524 ) ,噪聲值不應超過國家或地方噪聲排放標準。

  ( 4 )內業資料

  1 )環保資料應做到齊全(不散失)、清晰(字跡工整、不涂改)、準確(不錯記、不漏記)、及時(與工程同步進行)。

  2 )借閱環保資料時,應辦理借閱登記手續。

  3 )環保資料應由專人保管,除特殊規定外,工程竣工后應保留半年至一年,備查。

  4 )記錄表

  a .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組織機構和自保體系及人員分工。

  b .施工現場環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c .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針對性的環保技術措施復印件。

  d .施工現場污染源登記表。

  e .施工現場噪聲監測記錄和環保自檢記錄表。

  f .施工現場職工應知應會教育記錄和考核記錄。

  g .施工現場所在區域環保局批復的《排污申報登記表》 。

  5 .附則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8

  為加大公司環境保護工作力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范、標準,結合公司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在生產發展中堅持貫徹環境保護這一基本國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堅持保護資源與控制損害相結合、統籌規劃、專項治理、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2、公司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是:依靠科技進步治理生產廢水、生產廢渣綜合利用、煙塵治理、防治環境污染、發展潔凈生產。

  3、實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環保小組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總責。

  4、公司任何單位和個人享有在清潔環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權力,也有保護環境和國家資源的義務。

  二、環境管理機構及職責

  1、公司環保組

  公司環保組織架構圖如下:

  2、公司環保組其主要職責是發揮管理職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公司的環保規劃和目標及全年工作計劃;負責全公司環保監督和管理工作,組織技術培訓和推廣環境保護先進技術,并及時上報有關環保報表。

  3、各單位要建立環保目標責任制,行政正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負總則,負責制定環保工作年度計劃、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及污染事故的處理。

  4、各單位要制定本單位污染源治理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經公司審查后列入年計劃,并要認真組織實施,做到治理一項、驗收一項、運行一項。

  5、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格限制向大氣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廢氣和粉塵,確需排放的,必須經過凈化處理,不得超過規定標準排放。

  6、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加強污水治理,減少污水排放量;堅持做好生產廢水閉路循環和生產廢水綜合處理工作。

  7、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控制噪聲污染。

  8、強化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主體設備同時運轉、同時維護保養;

  (2)、環保設施由專人管理,按其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做好運行記錄;

  (3)、實行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制度,使用環保設施如發現有問題要及時填寫《環保設施停運報告》并上報環保組。

  9、執行國家環境報告書制度;執行國家“三同時制度”;執行國家排污申報和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執行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執行《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10、及時上報環保報表,做到基礎數據準確可靠。

  11、搞好環保宣傳教育和和技術培訓,加大環境保護力度,提高全公司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12、努力做到清潔生產,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減少和防止污染物的產生。

  13、綠化、美化環境,加強樹木、花卉、盆景、景點的管理,建成“花園式”工廠。

  14、引進和推廣環保先進技術,開展環保技術攻關。

  15、加強環保檔案管理,制定檔案管理制度。

  三、環境監測

  1、定期由公司環保監測室人員進行大氣環境監測,做好記錄,并將化驗結果定期報送公司環保組。

  2含鉛廢水設置在線監測系統。

  四、獎勵與處罰

  1、公司將對下列人員給予表彰或獎勵:

  (1)、認真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環境管理、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成績顯著者;

  (2)、在環境管理、清潔生產、推廣應用潔凈技術、防治污染、綜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貢獻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對污染事故及時報告的有功人員。

  2、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管理條例的單位或個人,將上報公司監督檢測中心環保部處,并由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將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罰款:

  (1)、拒絕環保辦公人員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

  (2)、拒報或者謊報污染物排放情況的;

  (3)、未對原有污染源進行治理,再建對環境有污染建設項目的;

  (4)、在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污染事故或突發性事件不及時上報公司環保組的;

  (5)、凡有污染源單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一個禮貌、優美、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職責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范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辦公室內及公共區域(辦公室、走廊、衛生間、室外衛生區)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公司綜合部為公司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公司所有員工都應提高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二、室內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條:公司員工個人的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傳真機、書櫥、書柜、書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衛生與潔工作;須堅持清潔、干凈。

  第六條:個人的文件、資料須擺放整齊,桌面應堅持整潔、干凈;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不得擺放在辦公桌上,個人的餐具、用具等應單獨放在抽屜或櫥柜內。

  第七條:下班后個人的文件要整理、擺放整齊;座椅要歸位。

  第八條:為美化辦公環境,每個辦公室應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管理

  第九條:辦公室地面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拖把洗干凈,擰干水后拖地,堅持地面清潔、干凈,無污染。

  第十條:當日輪值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垃圾蔞,當垃圾蔞內垃圾超過三分之二時應及時清理。

  第十一條:公共走廊、衛生間每日輪值人員要認真打掃,堅持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等臟物。

  第十二條:衛生間洗手臺面、鏡面要堅持干凈、清潔,茶葉渣過濾框和桶內污水,輪值人員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內垃圾不應超過三分之二。

  第十三條:衛生工具用后及時清潔整理、擺放整齊。

  第十四條:辦公樓公共區域職責劃分:

  三樓樓道及窗戶、三樓樓梯間及窗戶、三樓培訓室、復印室由采購部負責;

  二樓樓道及窗戶、二樓樓梯間、女衛生間由財務部負責;一樓樓道及窗戶、大小會議室、活動室、男衛生間、門廳由綜合部負責。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安排輪值,職責到人。各分庫要負責做好本單位區域內環境衛生管理。

  四、室外衛生區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五條:星期五午時為學習、勞動日,通常情景下室外衛生職責區每2星期打掃一次,如地面較臟應隨時打掃。

  第十六條:冬季下雪時要以雪停為令,隨時做好積雪清掃,積雪應掃至綠化區內。

  第十七條:室外衛生職責區劃分:

  辦公樓西墻——1號庫東墻為界(含宣傳櫥窗)由綜合部負責。

  辦公樓西墻——警衛室外xx米處為界(含宣傳櫥窗、停車場)由采購部負責。

  辦公樓兩側道路由財務部負責。

  第十七條:以上制度規定綜合部監督執行,公司將其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發現不合規定的,應責成進行整改。

  第十八條:違反本制度影響公司形象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0

  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各類施工、生產活動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環保法規遵守:確保所有活動符合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

  2、環境影響評估:預先評估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

  3、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并執行有效的污染控制策略。

  4、環保設施管理:維護和使用環保設施,確保其正常運行。

  5、廢棄物處理:規范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存儲和處置。

  6、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推廣節能降耗,鼓勵資源循環利用。

  7、員工培訓與意識提升:提高員工環保意識,強化環保行為。

  8、環保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環境監測和內部審核,確保制度執行。

  內容概述:

  1、法規遵循性:確保所有活動遵守《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2、環境管理計劃:制定詳盡的環保行動計劃,明確目標、責任和實施步驟。

  3、環境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

  4、綠色采購:優先選擇環保型設備和材料,減少環境負擔。

  5、環境績效考核:將環保表現納入員工績效評估,激勵環保行為。

  6、社區溝通:與周邊社區保持良好溝通,解決環境問題和投訴。

  7、持續改進:定期審查和更新環保政策,持續改進環保管理效果。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1

  環境保護項目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公司在進行各類項目活動時,能夠遵守環保法規,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這一制度涵蓋了項目規劃、執行、監控和評估等多個階段,旨在建立一套全面、系統的管理機制。

  內容概述:

  1、環保政策與法規遵循:明確公司需遵守的國家和地方環保法律法規,確保項目活動合法合規。

  2、項目審批流程:設定項目啟動前的環保評估程序,包括環境影響報告的編制、審核和批準。

  3、環保設計與施工標準:制定項目設計和施工中的環保要求,如廢棄物處理、能源效率、污染控制等。

  4、運營期環保管理:規定項目運行期間的'環保措施,包括定期監測、維護和改進。

  5、應急預案:設定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策略,包括快速響應、減輕損失和恢復環境。

  6、培訓與教育:為員工提供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和操作技能。

  7、監督與審計:設立內部環保審計機制,定期檢查環保制度執行情況,確保其有效性。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2

  一、通過醫院網站、宣傳欄、院報開展環保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職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二、邀請專家定期開展環保講座,給全院職工滲透環保理念。

  三、利用節日慶典和各類活動時間開展豐富多彩的`綠色創建活動。

  四、在醫院張貼愛護花草樹木、保護環境的標識,號召職工和群眾不破壞城市綠化,并且積極參加綠化植樹活動。

  五、盡可能用節能燈代替普通燈泡,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資源浪費。

  六、號召病員自帶環保袋購買藥品,以避免使用不可回收利用、不可分解的塑料袋。

  七、注意水的循環使用,遵循節約原則調低衛生間水箱水位,堅決杜絕跑冒漏滴,嚴禁長流水。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3

  第一條通過對生產、生活活動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減少施工生產、生活造成的環境影響,達到改善環境,保護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條適用于公司項目部生產、辦公和生活活動中對環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條項目部:負責對環境污染進行監測,對施工現場各種污染進行控制;負責從技術上做好施工過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負責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活動過程中用水、用電的節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廢舊物品的控制;負責汽車尾氣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區噪聲、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條項目部負責對施工過程中大氣污染、揚塵、噪聲、廢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險化學品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條物資部負責在新購機械設備選型時,考慮機械設備對環境的影響。負責現場施工機械設施的維護和保養,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第六條化學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資部負責化學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檢驗,在接收過程中保證外包裝無破損,發現泄漏應及時退還供貨方。

  2、項目部在使用化學品及油品時,應保證無跑、冒、滴、漏現象,廢油應及時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處理,嚴禁將廢油直接傾倒。

  3、壓力管道、鍋爐水壓及化學清洗作業后的排放,項目部負責制定方案,并與業主方聯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條噪聲控制

  1、施工作業指導書要制定涵蓋施工活動、機械生產等所產生的噪聲控制措施,施工現場按批準的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同時做好作業人員的防護工作,工程管理部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在聲源處利用隔音、吸音、消聲器等方法降低噪聲。

  3、現場作業人員佩戴防護用具降低噪聲的影響。

  4、有條件的施工區域利用綠化地降低噪聲。

  5、進入辦公區、生活區的車輛不準高音鳴笛。

  6、壓力管道、鍋爐吹管要編制吹管降噪措施,當地環保部門有要求時,方案和措施報當地環保部門批準。

  7、加強宣傳教育,生活區內養成講文明、講禮貌的良好習慣,自覺控制音響、音量、以免妨礙他人。

  第八條大氣污染控制

  1、禁止焚燒、油氈、橡膠、皮革、塑料及其它能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2、禁止在生活區、辦公區附近從事露天噴砂和散發粉塵惡臭及有害氣體作業。

  3、積極使用低污染滅火器材。

  第九條生活鍋爐大氣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時燃煤選用含硫量低,發熱量高的煤種,以充分燃燒,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時,選用霧化燃燒裝置,充分燃燒。

  2、燃煤鍋爐煙氣應采用除塵裝置,并定期檢查除塵器的使用情況,保證除塵器的正常運行。

  第十條路面揚塵大氣污染的控制

  1、車輛限速行駛。

  2、路面灑水。

  3、車輛上路要將車輪清理干凈。

  4、管溝開挖時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條各種車輛尾氣排放執行相關的國家法規。

  第十二條易揮發性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密封好,優先選用環保型化學品。

  第十三條設備基礎的作業場所應做好防護措施;水泥和泥土運輸過程中采取封蓋措施,防止揚塵。

  第十四條項目部在施工中的產生的廢棄物,按要求進行分類,統一處理。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員工環境保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全體員工對環保工作的認識,使全體員工自覺愛護環境,掌握環保設備的控制參數和操作規程,提高環保設備運轉率,保障環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規定適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環境保護培訓教育管理。

  2.2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管理是指公司內部組織培訓和外部委派專業培訓。

  3、職責

  3.1企業管理部制定對員工的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計劃。

  3.2技術動力部負責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工作的實施。

  3.3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公司內部的環保教育培訓、委派特殊環保教育培訓。

  4、一般規定

  4.1凡新來公司工作的員工應進行環保教育培訓,包括對基本的環保知識、公司環保方面的'有關制度等內容的培訓;

  4.2公司日常的環保教育培訓:對在職全體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教育培訓。

  4.3由企業管理部每年委派主管環保工作的人員進行外部專業培訓二次,考取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

  4.4兼職環保管理人員也應自學環保知識,熟知國家有關環保的各項法規、政策、方案,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4.5加強員工的環保知識和法制觀念,使環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環保成為員工的自覺行為。

環境保護管理制度15

  施工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是企業確保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遵循環保法規,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的重要規定。它涵蓋施工前的規劃、施工過程中的管理、施工結束后的`恢復等多個環節,旨在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社區和諧,以及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內容概述:

  1、前期評估:對施工場地進行環境影響評估,識別可能的環境風險,制定預防措施。

  2、施工規劃:制定環保施工方案,包括廢棄物處理、噪音控制、水土保持等。

  3、現場管理:設立環保監督崗位,執行環保標準,定期檢查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

  4、培訓與教育:對施工人員進行環保知識培訓,提高環保意識。

  5、應急響應:建立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快速應對環境突發事件。

  6、后期恢復:施工結束后,進行場地恢復,確保環境質量達到或優于施工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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