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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獎勵制度

時間:2023-12-06 12:51:18 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獎勵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獎勵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獎勵制度

員工獎勵制度1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為公司所采納,予以建議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看房DJ和管家當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獎勵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獎勵現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意義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情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準后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準后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必須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征得直屬上司的批準,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準,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簽字后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符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一定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達到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三、附則

  1、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員工獎勵制度2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單位、政府各辦公室:

  20xx年,在區委、區政府和鎮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鎮人大和鎮紀委的大力支持下,全鎮上下緊緊圍繞“建設東部綜合發展區的戰略支點”和“創環境優美鄉鎮、創生態養殖重鎮、創觀光農業優鎮、創糧油蔬菜基地、創產業承接高地”的奮斗目標,迎難而上,奮力攻堅,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目標,在這當中,各條戰線涌現出一大批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為了總結經驗,表彰先進,樹立榜樣,激勵各級各單位努力創造更加優異的`成績,鎮政府決定對以下黨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一、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進集體(3個)

  金山村村民委員會

  火花村村民委員會

  磨盤村村民委員會

  二、20xx年產業結構調整先進集體(2個)

  金山村村民委員會

  團豐村村民委員會

  三、20xx年度新農村建設先進集體(3個)

  天河村村民委員會

  水口村村民委員會

  紅旗村村民委員會

  四、20xx年度市政管理工作貢獻獎(1個)

  街村社區居民委員會

  五、20xx年度“科技推廣、服務三農”工作先進集體

  金山鎮畜牧站

  六、20xx年度種養殖能手(2個)

  團豐村:

  金山村:

  希望以上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為加快金山經濟和社會發展再立新功。

員工獎勵制度3

  員工獎勵制度

  1、員工在每月無遲到,早退,請假等狀況,凡屬于滿勤的均獎勵100元全勤獎

  2、為優秀員工獎者,獎勵100元。(按全面表現評定,如無表現優秀者當月獎金存入專項資金)

  3、網吧鼓勵員工多提合理化推薦,使網吧效益明顯提高探索改革被網吧采納的(需提交書面文本)保護網吧利益,積極與壞人壞事做斗爭,避免網吧損失,可領取30-200元的的`獎金。

  4、重大節假日加班雙倍工資計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員工會員號60小時上機費。

  6、貢獻獎不限時間、名額及崗位。為網吧贏得榮譽或作出貢獻,由網吧視其貢獻大小作出獎勵。如拾金不昧、降低水電運營成本等。

  7、若要申請假期,務必提三天申請,特殊狀況務必得到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

  (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請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簽字

  員工額外福利

  一、員工福利待遇滿半年工齡并續簽合同的員工每半年工資增加50元。(即為一年后的每半年給予長薪一次)

  二、節假日福利待遇:

  三八婦女節由網吧發給每位女員工紀念品一份

  五一、十一、元旦當班員工發加班費20元。

  端午節、中秋節員工每人補助伙食費8元,春節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標準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標準不低余100元

  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員工雙倍工資計發。

  所有員工生日,網吧發給20元紅包一個,以示祝賀。(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每月有一次員工聚餐。(從專項資金里扣出)

  專項資金解釋

  員工專項資金的積累存入須知

  老板200元/月店長/經理100元/月

  領班30元/月網管/收銀30元/月

  員工專項資金用于網吧員工遇到如(生日,傷病,聚餐,等其他困難)等狀況支出。

  員工專項資金任何個人沒有支取使用權。員工資金僅代表員工與員工間的關懷。

員工獎勵制度4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狀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必須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職責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職責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職責,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職責,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職責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職責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狀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到達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理解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職責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職責外,按實際損失狀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必須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構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獎勵制度5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狀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必須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職責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職責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職責,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職責,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職責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職責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并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狀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到達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理解的;

  15.因行為不當,失信于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職責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職責外,按實際損失狀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務必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必須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構成后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并以申辯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員工獎勵制度6

  公司生產任務重,經公司領導決定,即日起鼓勵本公司員工介紹新員工進入各車間生產崗位工作(不限車間),具體方案如下:

  1.凡本公司員工均可介紹新員工到各車間生產崗位工作(不限車間)。

  2.被介紹人男女不限,但必須滿足公司招聘要求。

  3.被介紹人工作滿壹個月,即對介紹人獎勵100元,獎金在被介紹人做滿一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發放。

  被介紹人做滿三個月,對介紹人再獎勵100元,獎金在被介紹人做滿三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發放。

  被介紹人做滿半年,對介紹人再獎勵200元,獎金在被介紹人做滿六個月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發放,即總獎勵400元。

  4.被介紹人工作滿三個月,可憑合理有效車票最高報銷200元的單程車費,200元以下的'實報實銷,車費在第四個月以現金形式一次性發放;

  5.關于合理有效車票:

  ①必須為真實車票,且票面信息清晰,有公章;

  ②乘車日期與入職日期應基本吻合,相差天數不超過5天;

  ③出發地合理證明:出發地為戶籍所在地縣市級區域的為合理;出發地為工作地或暫住地,有工作證明或居住證明的為合理。

  6.凡介紹新員工進廠,必須先到人事部登記;未在人事部聘用前進行登記的,一律按公司自主招聘計。

員工獎勵制度7

  1.0目的

  為了拓寬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員工內部推薦的積極性,快速高效的獲得適合企業需求的人才,及時快速公司特制定此制度獎勵為企業

  2. 0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臨時工)。

  3.0職責

  3.1公司各部門及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3.2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3.3為貫徹落實制度到位,總經理再授權1人同時行使總經理權力,對本程序全面監督。

  4.0內容

  4.1內部員工推薦原則

  4.1.1無論推薦人職位高低,對被推薦人一視同仁;

  4.1.2對被推薦人綜合評估,擇優上崗;

  4.1.3員工不得推薦親屬應聘公司各個崗位(生產車間除外);

  4.1.4推薦人不得隱瞞被推薦人的個人真實情況;

  4.1.5所有進入公司員工,在公司內部平等對待。

  4.2內部推薦人才標準

  4.2.1被推薦的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本單位對人員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學歷、技能、工作經驗);

  4.2.2被推薦人人員的個人簡歷、學歷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和偽造;

  4.2.3被推薦人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4.3內部推薦人才公示方式和獎勵標準

  4.3.1公示方式

  1)以公告方式張貼到行政大樓、車間通知欄;

  2)公司以電子郵件或下發文件送達。

  4.3.1 A類部門經理、研發人員:獎勵1500元/人。

  4.3.2 B類專業、技術人員:獎勵800元/人

  4.3.3 C類特殊崗位:獎勵200元

  4.3.4獎勵具體情況,根據招聘人員崗位決定獎勵,以當次公布招聘信息為準。

  4.4內部推薦流程

  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報名表》――人力資源部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篩選――人力資源部通知報名人員到公司面試――

  各部門負責人統一面試――通過面試后,開始試用。4.5推薦資料的投遞方式和建檔

  4.5.1公司內部意見箱投遞地點:①行政一樓東②生產車間內③車棚內

  4.5.2郵寄電子信箱:kangli1722@163.com;

  4.5.3直接送交到人力資源部;

  4.5.4詳細標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門、聯系電話等資料。

  4.5.5人力資源部將報名應聘者資料注明應聘崗位、時間等相關信息進行編號、歸檔。

  4.6獎勵方式

  4.6.1部門經理引進優秀人才,不享受內部員工推薦獎勵。

  4.6.2人力資源部本身負有向公司引進優秀人才的義不容辭的責任,故不享受內部員工推薦獎勵。

  4.7獎勵發布流程

  人力資源部統計符合發布標準推薦獎勵的員工――通過《信息傳遞單》將受獎勵員工上報財務部――總經理簽批后,由財務部發放。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規定者,視情節給予口頭警告、行政記過或罰款30―300元;

  4.8.2以上罰款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處罰單,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5.0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5.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凡與本制度相悖的有關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獎勵制度8

  1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依照工作流程規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敬業精神,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獎懲類別

  2.1本制度適用于行政部全體在職員工。

  2.2獎勵分為:表揚、嘉獎、記功三種

  處罰分為:警告、記過、辭退三種

  3獎勵

  3.1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給予績效分數增加獎勵:

  3.2工作勤奮完成工作任務突出,提高產品質量、工作質量和服務質量做出顯著成績的。

  3.3當月表現積極各項工作完成優秀者,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3.4在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中有功,使企業財產和職工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3.5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周邊治安有顯著成績的。

  3.6在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方面事跡突出的。

  3.7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事跡突出的。

  3.8適金不昧,幫助客戶挽回損失,并得到客戶褒獎者。

  3.9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工作勇于創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實效者。

  3.10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對客服務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3.11對可能發生的以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利益的

  3.12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壞公司利益行為者

  4處罰(給予績效扣分)

  4.1未遵守公司儀容、儀表及服務禮儀規定者。

  4.2禁止在公司(上班時間)范圍內赤膊、赤腳、穿拖鞋、背心等現象。

  4.3不遵守公司考勤規定遲到早退情節較嚴重者。請假制度,及時嚴格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批準請假。

  4.4辦公區域及各部門衛生隨時保持清潔。禁止亂丟垃圾、紙屑、隨地吐痰;

  4.5禁止員工到自己所在工作崗位以外的區域串崗,交談和工作無關事宜,談論-公司及其他部門。

  4.6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嘩、使用污言穢語或追逐嘻鬧,講話聲量以不影響他人工作為標準。

  4.7工作時間內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如吃早點、零食、瓜果等,4.8工作時間服務不周,冷落顧客者

  4.9違反現金、票據管理規定情節輕微者

  4.10對所使用設備未及時保養報修影響正常工作者

  4.11損壞公共財物或不合理使用物資造成物資浪費較輕者

  4.12與客戶發生爭執且做出不合實際的服務承諾

  4.13攜帶危險或違紀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4.14違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

  4.15違反公司規定私下打探其他員工工資收入者,違反公司規定將本人工資直接或間接告知其他員工者

  4.16違反部門工作流程、作業標準者

  4.17本人保管物品不善造成公司財物短少、損壞情節較輕者

  4.18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各類工作記錄者

  4.19未按時提交各類文件、報表資料者

  4.20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4.21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者

  4.22工作業績差經培訓引導仍不能勝任者

  4.23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最低或不合格者

  4.24不允許在辦公場所、倉庫重地及非吸煙區吸煙

  4.25下班離開時應關閉電腦、空調、電燈等用電設備設施,關鎖好門窗。發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4.26工作時間內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或看電影、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

  4.27使用電話言簡意賅,勿占用時間過長,禁止用辦公電話聊天,嚴禁撥打自動聲訊電話,4.28嚴禁占用電話炒賣股票,違者罰款50元。

  4.29愛護公司財物,勤儉節約,杜絕各種浪費。動用公司財物從事私活加工,按材料加工費的5倍予以罰款,造成損失照價賠償;私自將公司設備和工具帶回家,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4.30嚴禁盜竊公司財物,一經發現,除按價賠償外,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并予以辭退。

  4.31嚴禁在公司內打架斗毆,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32盡忠職守,嚴守公司秘密,嚴禁擅自復制、查閱及泄露公司文件及資料,不得攜帶機密資料外出,一旦發現,行政罰款,并予以開除。

  4.33擅自透露和傳閱尚未公布的有關會議內容人事檔案、公司機密、獎懲決定等機密材料,透露本公司的經濟和技術情報,對外提供圖紙、產品工藝流程和工藝配方等資料,在對外業

  務上損害本公司利益的取消月度績效及年度獎,責令退出不法所得,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34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聲譽和形象的行為,違者罰款50元,造成惡劣影響的另行處理。

  4.35準時出席各類會議,遲到5分鐘以內,普通員工罰款10元/次,主管級以上人員罰款20元/次。高層領導罰款50元,5分鐘以上翻倍,無故缺席會議罰款100元;三次以上無故缺席者,罰款500元,若有事需提前10分鐘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否則視為缺席。

  4.36嚴禁擅自撕毀和更改公司各種告示、通知及現場各種張貼文件、圖畫等,違者罰款100元。

  4.37嚴禁亂涂畫、亂張貼等污損設備、墻面的行為,保持現場環境整齊清潔,違者罰款20元。

  4.38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不得隨意帶閑雜人員進入公司內,違者每次罰款20元/次。

  4.39未經批準,擅自出車,除賠償經濟損失外,罰款100元。

  4.40員工在公司內外進行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傳播淫穢物品、參與邪教、進行迷信、流氓活動及吸毒的,從嚴從重處理,罰款500-1000元,取消3個月的績效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留公司察看以上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懲處。

員工獎勵制度9

  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鞭策落后,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種類

  口頭表揚、加分獎勵(一分等同現金五元)、通報表揚、嘉獎(同時獎勵現金300元和獎分60分)、記大功(同時獎勵現金500元和獎分100分)、晉薪晉級。

  獎勵辦法

  1、積極提出合理化推薦并為公司所采納,予以推薦獎,獎勵6—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顧客財產失竊或拾金不昧的員工,經調查屬實的給予獎勵10—20分(同時給予相應的現金獎勵);

  3、看房DJ和管家當天拿小費(管家一間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獎勵多一分(此分僅作為加分依據不作獎勵現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奮,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服務熱情,為公司樹立良好形象,屢次(2次以上)有具體事實者;從事某一崗位或某一項目艱苦工作成績突出者;給予嘉獎3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5、節約成本方面有突出貢獻者;遇災難事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做出成績者;檢舉損害公司較大利益者;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績或重大貢獻者;予以記大功獎勵現金500元現金(同時給予相應的加分獎勵);

  6、對本職崗位表現突出、業績優異,一年內記兩次大功者;帶領員工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者;給予晉薪晉級;

  7、上述條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積極好處的.情形,經調查屬實,公司將視狀況給予靈活獎勵(方法有加分、獎勵現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學習等)。

  二:處罰種類

  口頭警告、罰款、扣分罰款、停崗、降級處理、辭退、追責。

  處罰辦法

  A、考勤類

  1、遲到:在例隊或集合后點名開始時未到者記遲到,遲到一次罰款50元并記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夠自由安排活動之前私自離開,不經直接上司批準,在集合點到時不在者計早退,早退一次罰款50元,計紀律單一張,扣十分;

  3、曠工:未經直接上司批準沒來公司上崗,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記曠工,曠工一次計紀律單一張,扣四十分,月累計兩次或連續兩天曠工計自動離職。

  4、調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請調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屬上級批準后才可調休,違者按曠工計;

  5、病假:因身體不適或生病不能來公司上班的,在部門早班例會前打電話向直屬上司申請,待批準后可上班回來時補辦病假手續(病假單、正規醫院病歷表、藥費單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則將視為曠工處理;

  6、事假:凡請事假務必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請單征得直屬上司的批準,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經理批準,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簽字后辦完手續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罰100元(有薪者請事假幾天多扣一天工資,由部門負責人考勤上跟進),由部門直屬上司對其開具罰款單;

  7、請假程序:首先到部門主管處申請,待同意后填寫相應假單,按標準簽名后,帶齊相應單據交由人事部簽名備檔,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做考勤記錄。要交罰款的需將罰款交至收銀臺后拿回一聯交由直屬上司備檔。

  8、辭退:公司有權辭退任何不貼合公司發展需要的人員,人員辭退后其工資按標準發放,有保證金的給予退回;

  9、自動離職:不按程序辭工或月累計曠工兩次、連續兩天曠工按自動離職處理,公司不發放任何補償、工資及保證金;

  10、追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國家法律法規者,給公司或顧客造成必須或嚴重損失者,公司將立即辭退此員工并有追究其職責的權利或扭送至公安機關的權利。

  B、罰單類型

  因管理需要,現將樓面部罰單分兩類,為罰款單和紀律單。

  1、罰款單:注重罰款為主,以罰款到達警告的目的,一般衛生方面及事假單(無薪者)處理的計罰款單,不計行政處罰記錄及扣分;

  2、紀律單:違反公司各種行為規范或各項規章制度,主要以記過為重點,兼以罰款扣分,月累計三張紀律單將視其平時行為表現處以停崗停薪七天至辭退處理,月統計部門內紀律分最低者將給予直接辭退(紀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幣,紀律單與積分同時進行)。

員工獎勵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一、制訂目的:

  為了激勵員工不斷進取,表達公司對員工優異工作成績的肯定,體現公司的人性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分公司中所有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并已轉正的員工。

  三、原則:

  1、綜合評估,擇優推薦原則;

  2、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原則;

  3、公平、公開、透明原則;

  第二章分則

  一、評選條件:

  1、在本部門工作滿1個月的'員工(不含試用期);

  2、有調換部門的員工,如果在新部門參評必須滿足在新部門工作崗位上工作滿一個月;

  3、在部門內工作表現、業務水平、工作能力、言談舉止、儀容儀表、團隊合作等各方面俱佳的員工;

  二、設置類別:

  1、月度優秀員工獎(3名)

  三、評選流程:

  (一)月度優秀員工獎:

  1、每月15-20日,各部門提交本部門優秀員工名單;

  2、每月20-25日,人力資源部公布侯選人員名單,員工無記名投票;

  3、每月26-28日,人力資源部公布月度優秀員工名單及票數;

  4、月度優秀員工照片刊登在員工墻上進行表彰;

  5、每月5日左右,發放優秀員工獎金;

  (二)年度優秀員工獎:

  1、每年12月1日-10日,各部門提交本部門優秀員工名單;

  2、每年12月10日-15日,人力資源部公布侯選人員名單,員工無記名投票;

  3、每年12月15日-31日,評選委員會(人力資源部、總裁辦及相關領導等)綜合評估候選人員;

  4、次年1月份,人力資源部公布年度優秀員工名單及票數;

  5、年度優秀員工照片刊登在員工墻上表彰;

  6、次年員工聯歡會現場,發放年度優秀員工獎金;

  (三)年度總經理特別獎:

  1、每年12月份,各部門提名或由總經理本人親自提名并評選;

  2、次年員工聯歡會現場,公布年度總經理特別獎并由總經理親自頒發獎金;

  3、年度總經理特別獎員工照片刊登在員工墻上表彰;

  四、獎勵標準:

  公司將給予優秀員工一定的物質獎勵,獎勵標準如下:

  設置類別

  獎勵金額(元)

  月度優秀員工獎100元/人

  五、監督措施:

  1、為保證評選的公平性,無記名投票每人限投一次,月度評選每張選票限投三人,年度評選每張選票限投四人,如發現候選人選票多于正常數量,人力資源部有權取消此人候選人資格;

  2、各部門不得為所在部門推薦人員拉選票,一經發現人力資源部隨即取消此人候選人資格并保留通報批評的權利;

  3、評選委員會相關人員不得偏袒本部門候選人員,更不能提前透露細節給任何人;

  4、所有員工都有權監督評選的進程,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解決;

  5、人力資源部將設立評選投票箱,員工于規定時間內將選票寫上部門和自己心中認可的候選人名單,投入投票箱中,逾期不投票者,視為自動棄權;

  6、人力資源部將對候選人選票進行公開唱票,任何員工都有權利監督唱票,并對結果提出質疑,人力資源部將對質疑選票進行重新唱票;

  第三章附則

  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擁有修改權、解釋權。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2、各部門不得為所在部門推薦人員拉選票,一經發現人力資源部隨即取消此人候選人資格并保留通報批評的權利;

  3、評選委員會相關人員不得偏袒本部門候選人員,更不能提前透露細節給任何人;

  4、所有員工都有權監督評選的進程,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人力資源部解決;

  5、人力資源部將設立評選投票箱,員工于規定時間內將選票寫上部門和自己心中認可的候選人名單,投入投票箱中,逾期不投票者,視為自動棄權;

  6、人力資源部將對候選人選票進行公開唱票,任何員工都有權利監督唱票,并對結果提出質疑,人力資源部將對質疑選票進行重新唱票;

員工獎勵制度11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狀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薦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狀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薦,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職責,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潛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潛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員工獎勵制度12

  一、目的: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薦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狀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薦,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1、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職責,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潛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潛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

  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員工獎勵制度13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狀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必須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工作認真、職責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職責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職責,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職責,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職責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職責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員工獎勵制度14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范員工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國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核為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獎勵范圍:

  如有下列狀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a)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合理化推薦并取得成效時;

  b)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為國家、社會立功,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狀況優異者;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為公司節約超多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薦,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m)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為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即時獎勵:根據實際狀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公司為員工帶給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通報表揚:由公司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范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b)即時獎金;

  c)獎勵性假期:除員工正常能夠享受的假期外,還能夠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d)獎勵性旅游;

  e)參加外部培訓;

  f)出國考察。

  第四條、獲獎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主管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帶給意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布獎勵通知并將獲獎狀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內統一設立的獎勵,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同意推薦,經總經理核實,在公司內公布獎項。

  第三節懲罰

  對于違反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等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為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

  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和辭退。

  根據員工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公司將采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外出不登記,不著工裝,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內(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在辦公區內、公司門口、走廊抽煙、扔煙蒂、扔廢紙等垃圾者。

  4)桌面擺放零食,上班期間吃零食者。

  5)發物料人員不能及時清除辦公區內包裝物。

  6)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范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7)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8)說臟話、粗話者。

  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10)在辦公區內打鬧,大聲喧嘩者。

  11)參會人員遲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14)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后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2、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15)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飲酒者。

  19)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0)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時間半小時以上者。

  21)紀律松散,當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經批準擅自串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24)無正當理由,培訓曠課者。

  25)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2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29)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30)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對下屬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為者。

  33)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互相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認真執行公司規定,推卸職責,刁難顧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顧客不滿或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

  35)工作時間酗酒者。

  3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37)培訓無故曠考者。

  3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39)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降職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40)泄露公司秘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41)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2)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對下屬正常申訴做出阻撓或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4)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帶給方便者。

  4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帶給虛假病歷者。

  46)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職責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理解到損害者。

  4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9)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歸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內累計記過二次者。

  5、員工有下列行為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職責。

  5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52)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53)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為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5)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系請客、送禮、行賄、受賄為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7)工作時間聚眾打牌、玩麻將者。

  58)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59)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61)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6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職責者。

  63)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發表言論或進行與本公司無關的業務活動者。

  65)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66)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者。

  67)擅自涂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68)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69)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職責。

  70)為謀私利,利用公職權力或工作時間為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者。

  71)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7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73)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4)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75)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76)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7)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狀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審核透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后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并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慎重決定。

  在批準職工處分以后,如果被處分者不服,能夠越級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并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抵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員工獎勵制度15

  為了拓寬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員工內部推薦的積極性,快速高效的`獲得適合企業需求的人才,也為了加強團隊凝聚力,公司特制定此獎勵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但以下人員除外:

  1、人力資源部人員以及與招聘相關的人員;

  2. 一般情況下,推薦人為招聘崗位的直屬上級時,不在此獎勵范圍之內。

  二、內部員工推薦原則:

  1、無論推薦人職位高低,對被推薦人一視同仁;

  2、對被推薦人綜合評估,擇優上崗;

  3、推薦人不得隱瞞被推薦人的個人真實情況;

  4、所有進入公司員工,在公司內部平等對待。

  三、內部推薦人才標準:

  1、被推薦的基本條件必須符合本單位對人員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學歷、技能、工作經驗);

  2、被推薦人人員的個人簡歷、學歷不能有任何的隱瞞和偽造;

  3、被推薦人沒有任何刑事犯罪記錄。

  四、內部推薦流程:

  1. 員工在推薦簡歷前,推薦人需事先了解公司招聘崗位需求;

  2. 如候選人適合本崗位人員招聘需求,請推薦人將其簡歷發送至人力資源部郵箱,并在郵件中標明推薦人、推薦崗位并附上候選人電子版簡歷;

  3. 人力資源部在收到推薦簡歷后,將候選人納入正常招聘流程,即簡歷篩選、預約、面試、定薪等環節;

  4. 在候選人通過公司面試、正式入職且試用期考核結束并順利轉正后,則視為基本推薦成功,推薦人可向人力資源部部招聘組申請“內部推薦獎金”;

  5. 公司在推薦人推薦成功并審核通過獎勵申請后,給予推薦人每人/次150-500元現金或等值物品作為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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