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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1 14:05:52 制度 我要投稿

【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文件與資料識別

  1、各單位、部門在制定安全生產文件時,必須按標準化要求制定符合標準的各種文件。(格式、紙張、文件程序、版面等)

  2、對外來文件要進行識別與分析,在轉發或修訂下發時要進行標準性轉換,下傳的文件必須符合標準化文件要求。

  3、各種資料的'收集、整理要以標準資料格式進行裝訂收藏。

  4、對資料的內容進行識別分析,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要修改完善。

  二、文件與資料的管理規定

  1、文件、資料都要按標準格式進行分類、保存、管理。

  2、下發文件要建立“文件下發登記表”,登記表格式必須符合標準化要求,并將保存文件下發登記表存檔。

  3、建立文件、資料檔案庫,專人負責管理和保存。

  4、借閱、查詢各種資料、文件時,要建立借閱、查詢登記表。

  5、文件、資料要整理規范,保存有序,管理到位,查找便捷。

  6、若文件、資料需更新、補充、增加,必須經過保管員進行操作,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行修改。

  7、妥善保護文件、資料,不得隨意外借;查詢文件時不得在文件上做任何標記,不得損壞。

  8、文件、資料科室要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保證文件、資料的安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l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

  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范圍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xx]3號)。

  2.3 《國務院關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xx]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xx]478號)。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采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干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安全生產必須正圈理好“四個關系”,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設備的維護管理,嚴禁設備帶病或超銘牌出力運行,以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

  4.6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安全教育管理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并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運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設備系統,熟悉運行方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蘇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安規考試管理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并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于60%人/次。

  4.9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匯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匯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準后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并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于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后,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安監人員和事

  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搜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

  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調度匯報,并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

  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后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設備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設備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后,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安全報表管理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并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設備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3、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一般公司都會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參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局財務有關規定及《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特制定本規程。

  第一條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確保需要、統籌上報、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條各基層單位結合生產實際及安全活動等情況每季度末上報下季度《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計劃》至發電中心生技科,經生技科復核,報發電中心主任審批后,由生技科上報局有關領導及科室,申請資金。資金的使用由各基層單位根據安全投入計劃專項專用,并建立安全費用臺帳。由發電中心生技科負責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第三條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四條安全生產費用的開支范圍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費用。指為了保障生產安全和職工健康,針對特定危險以及職業危害而進行的工程項目的費用。如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培訓、職業病防護和勞動保護;具有潛在危險的工藝改造費用;各種警示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安全設備設施、安全標志、工器具費用;臨時性安全防護設施費用等。

  (二)重大危險因素、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費用等。指對國家規定的`重大危險因素和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危險因素進行的評估、整改、過程控制所發生的投入費用,以及發生事故后各單位對事故現場的安全防護整改等費用投入。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安全活動費用。指企業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工種變換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知識講座等);各種安全生產會議、安全咨詢、安全法律法規收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及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四)勞動防護與職業健康費用。指為保障生產過程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而投入的防護用品、防護器具費用。如個人、集體、專項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器具費用。(勞動服裝、絕緣鞋、絕緣手套、安全帽、安全繩、防護面罩、專項安全用具、防暑、防寒等設施費用)。

  (五)日常安全管理費用。指安全生產管理日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包括安全生產檢查、評價、安全生產方面的考核、獎勵、各種安全活動中表彰獎勵、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維護等費用。

  (六)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范進行的設備和系統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七)應急管理:指為了有效預防安全事故和開展應急管理的費用。包括應急救援設施、應急救援培訓費用及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費用。

  (八)防汛及消防投入費用。防汛物資儲備的費用,防汛演練籌備與演習用物資費用。消防器材購置、定檢、充裝、更換及消防演練費用。

  (九)其它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費用。

  第五條安全生產投入統計應包括與以下方面有關的采購、維護、保養、使用、更換、管理等費用:

  (一)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重大安全活動、安全生產會議等;

  (二)勞動防護用品;

  (三)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

  (四)安全警示裝置、安全標識;

  (五)安全裝備、裝置、器材和儀器等(不包括機械設備);

  (六)安全設施技術改造,專項措施費用;

  (七)環境治理,職業病防治;

  (八)安全技術規程、規范修編;

  (九)安全檢查考核,安全評價;

  (十)重大危險因素監控,應急預案;

  (十一)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

  (十二)安全生產獎勵;

  (十三)服務于安全生產的證照辦理;

  (十四)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十五)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開支(如臨時設施、圍擋、文明施工的投入等)。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值班電工,上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二、值班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內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異常情況采取措施的壓力。

  三、高壓配電室值班必須兩人以上,而且至少有一人持高壓操作證。

  四、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嚴格執行值班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五、允許單巡視高壓設備及擔任監護人的人員,應經動力部門領導批準。

  六、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時安全距離。

  七、雷雨天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并不得靠近避雷針與避雷器。

  八、巡視配電裝置,進出高壓室,必須隨手將門關好。

  九、與供電單位或用戶(調度員)聯系,進行停、送電倒閘操作時,值班負責人必須復誦核對無誤,并且將聯系內容和聯系人姓名作好記錄。

  十、停電拉閘操作必須按照油開關(或負荷開關等、負荷側刀閘、母線側刀閘的順序依次操作。

  十一、高壓設備和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

  十二、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機構拉合高壓刀閘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十三、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欄,以防突然來電。

  十四、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該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驗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警示牌、會同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十五、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員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終結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

  十六、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路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路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感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十七、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進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十八、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截面不得小于25mm2。接線必須牢固可靠,不能用纏繞方法進行。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裝時先接好接地端,拆時先拆導體端。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十九、在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對地放電。

  二十、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上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警示牌。工作地點應懸掛“應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一、線路或用戶檢修要求停電時,值班人員應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工作并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后必須接到原負責人通知方可恢復送電。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

  二十二、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設專人監護,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否則應停電進行。

  二十三、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熔斷器。在刀閘操作手柄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二十四、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工作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絕緣板材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工具等。

  二十五、發生人身事故和火災事故時,值班人員不經聯系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以進行搶救。

  二十六、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運用鹵代烷型、二氧化碳、磷酸銨鹽粉和1211干粉滅火器。變壓器著火時,只有在周圍全部停電后,才能用泡沫滅火器撲救。

  二十七、配電室門、窗應加設網欄,防止鼠雀害。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范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十二、事故發生后“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總則

  1.1為加強本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在市場經濟中的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和勞動保護法令、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必須始終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各級職能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1.3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公司部門或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不健全、人員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不落實、安全培訓不到位、安全技術措施不力、管理混亂而造成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公司或部門以及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遵照國家執行“問責制”的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包括經濟制裁和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1.4對公司管理層的獎勵和處罰由總經理審批,對總經理和領導層的獎勵和處罰由董事會審批,董事長簽批。

  1.5公司對部門、工段和領導的獎勵及處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稱安管組)審定,公司總經理簽批。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獎勵和處罰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提出 ,由總經理簽批。 獎勵

  對安全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做出貢獻的有以下表現之一的公司、部門或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2.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集團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改善勞動 條件或防止工傷事故和員工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的。

  2.2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勞動衛生防護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績、獲得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的人員。

  2.3發現重大設備隱患并及時消除,避免事故發生的,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檢修、設備安全運行做出貢獻的。

  2.4在事故處理、事故搶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貢獻、避免事故擴大的有功人員。

  2.5敢于及時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并進行批評教育取得效果達到消除隱患,并向上級反映的員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員)。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員,按200----2000元給予嘉獎。

  2.7 實現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控制目標、指標的部門、工段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安全文明生產責任書中有關規定執行。

  2.8 在現場安全文明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50----200元獎勵。

  處罰

  3.1對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及損失在5萬元以上設備事故,相關責任人均要受到相應的處罰;事故主要責任者要處以罰款500----5000元,另給一定的行政處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和后果輕重對責任者(違章者)給予處罰: 造成人員輕傷事故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并處以500---1000元經濟處罰。 嚴重未遂事故和記錄事故的主要責任者待崗15天。

  對在安全檢查中查出的隱患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整改或已整改但結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門(包括外包單位),追究部門、工段、外包單位負責人責任,并處以500元或以上的經濟處罰,罰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嚴重違章行為,則由部門或工段提交安全辦審核,由公司辦直接安排就地待崗一個月以上,并再次參加相關安全學習,經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崗: 酒后上崗的生產作業人員

  在高處或危險作業場所進行打架、打鬧的作業人員

  嚴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者

  無故未參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及考試不合格就參與生產作業并發生事故的責任者

  造成人員輕傷以上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不服從現場安全人員管理或在同一生產崗位現場屢次違章的操作工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或未辦理安全(動火作業票)就組織動工,并造成事故的單位負責人(組長或機長)含外包單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場作業違章行為,按現場違章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同一班組內經常出現同一類型違章的,組、機長要負責任,并處以100元罰款;

  在嚴禁煙火的場所抽煙的,每人次罰款200元;

  進入生產現場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背心或不符合生產作業要求的著裝進入生產車間的罰違反者50元;

  隨意移動、損壞、拆除安全設施或挪作他用的,罰違反者100元,設備員、組、機長、安全員未發現或自己發現未及時監督恢復者,罰設備員、組、機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操作大型機械的人員在駕駛室內打毛衣、看報刊雜志、睡覺等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的,罰違反者50元;

  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帶電作業, 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焊工證擅自動火焊割作業的`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

  電焊機二次線或接頭銅芯裸露,未作包扎絕緣,罰違反者50元;

  不按規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氣、乙炔進行焊割,周圍五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結束后留下火種存在事故隱患的,罰違反者和批準者各100元;

  在金屬容器和鍋爐內檢修作業,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壓安全電源的,罰違反者和班組長各100元;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違反者100元;

  沒有駕駛證偷開叉車、汽車、抓車、鏟車者,罰款100元,對縱容者罰款200元,或雖有證但開快車撞傷人或造成財產損失的,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另給行政處分;

  未拉閘停電、未掛警示牌就進行設備、電氣檢修作業,罰違反者各100元;

  未拉閘停電、派人監護就進入給料槽處理卡料,罰違反者和指揮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橫跨高速運轉的皮帶和設備,罰違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脫崗者,罰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規檢查,罰使用人50元;

  操作鏈條葫蘆時,禁止鏈條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蘆下方,罰違反者50元;

  吊物捆軋不牢,吊裝方法不當或吊物上堆放懸掛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罰當班起重操作人員100元;

  起吊超過額定負荷的吊物無安全措施的罰指揮者審批者各100元;

  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砂輪面不戴防護眼鏡,使用鉆床、車床戴手套者,各罰款50元;

  不準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觸摸運轉中機械的轉動、傳動、滑動部分及旋轉中的工件,罰責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打手機或未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就動火,罰違反者50元;

  不關乙炔、氧氣瓶閥門就下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罰違反者50元;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當施工用水,罰責任人50元;

  原料堆場和生產廠區不準用明火取暖,違者罰款50元;

  嚴禁對有壓力、帶電、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對盛過油的容器施焊,罰違反者100元; 射線作業區未設警示標志的,罰工段長和安全員各100元;

  生產車間低壓配電開關護蓋不全,導電部分裸露存在有觸電危險的,罰工段電氣員和值班電工各50元;

  制膠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時不戴防毒口罩的,罰款50元;

  在粉塵嚴重區域工作的員工不戴口罩的,罰款50元;

  邊班作業的操作工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罰款50元;

  操作臺有雜物,操作工不搞清潔衛生就下班的,罰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違章行為,對責任者進行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不經過安全培訓和三級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員工上崗的,罰安排責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業的,罰使用單位負責人100元;

  沒有特種工種合格證或雖有證但未及時年審過期仍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罰公司辦負責人100元;

  高處作業區域孔洞無牢固蓋板或圍欄的,罰車間責任人100元;

  凌空處和坑凹處無安全防護欄,罰管理轄區域負責人和安全員各100元;

  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線,夜間無警示紅燈的,罰管轄區負責人100元; 原料場和成品庫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內不處理的,罰原料場和成品庫負責人200元; 原料場轉運車輛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罰原料場負責人200元;

  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未配備足夠消防器材或配備已過期失效的,罰消防專干和安全辦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倉庫間距或與明火道路距離不能滿足防火規程要求的,罰安全員100元;

  氧氣庫、乙炔庫的照明未使用防爆電器具,通風不良,罰倉庫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 制膠車間或熱壓車間排氣扇壞了不及時維修或更換的,造成車間通風不良,罰工段組長100元;

  熱壓工段液壓站漏油不按規定及時處理,罰設備員100元;

  熱能工段鍋爐房和熱磨車間高溫高壓設備設施10米內存放易燃易爆物質(如氧氣、乙炔等),罰工段設備員100元;

  高處交叉作業、拆除工程等危險作業四周無安全警戒線的,罰責任人、作業班組負責人各100元;

  公司、部門、工段領導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違章指揮生產作業的,罰責任人500元;

  招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安全資質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隊伍的,罰簽合同的部門負責人500---1000元;

  默認工人違章作業、冒險作業的,罰現場負責人和班組長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及安全員發現作業性違章,管理性違章不予制止、糾正或不進行處罰的,罰責任管理人員、安全員各200元;

  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為屬違反現場文明生產管理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和責任追究: 生產部門沒有認真貫徹文明生產各項制度的,追究部門、工段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生產現場的車輛(包括單車、摩托車、叉車、抓車、鏟車、小汽車)沒有停放在指定區域的,屬私人的給予車主50元罰款,屬公司的給予當班司機50元罰款;

  臨時用電設施不規范(亂拉導線拖放在地上,絞在金屬架上或與其它線交織在一起以及露天亂裝閘刀開關等),追究分管班組長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臨時技巧、維修措施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時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設負責人(包括外包工頭)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造成事故另行處理。

  生產現場的鋼絲繩、吊裝用具亂丟亂放,造成生產現場擺設不整齊、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組負責人責任并給予50元處罰;

  生產現場屬物資供應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時回收,造成環境污染或財產損失,追究物資供應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罰款;

  生產現場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不明顯,沒有標明維護時間或未定期檢查的,追究公司消防專干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做到文明生產“五清”或不及時把廢棄物送到指定地點的,追究當班責任人責任并給予50元罰款;

  生產現場的固體廢棄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現場管理混亂的,追究生產部負責人責任并給予100元處罰;

  生產工段工具房或備品庫工器具、備品配件擺放不整齊,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煙頭垃圾的,辦公室不整齊、不衛生的,給予管轄區責任人50元處罰;

  各種倉庫內物資擺設不整齊,不分類定位擺設,不清潔不衛生的,給予倉庫管理員和倉庫負責人各50元處罰;

  油庫地面漏油,不及時清理干凈的,給予倉庫管理員和負責人各50元處罰;

  生產現場沒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或無專人負責保持場地整潔的,給予該轄區管理負責人50元處罰;

  現場生產工作人員沒有按公司統一規定著裝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給予違反者50元罰款; 生產部、技術部、各工段設備員監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員對安全文明生產監督工作不到位的,給予責任人或安全員50元罰款。

  附則

  對員工的安全、文明生產獎勵由部門、工段分管安全負責人申報,生產技術部(安全辦)審核后統一制表,經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簽批后發放,從公司安全文明生產獎勵資金中列支。對集團各部門和各公司領導層的獎勵,由人力資源中心按安全生產責任書進行考核統一制表,經集團管理者代表簽批后發放。

  對于各項的經濟處罰,由生產部、技術部或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開具處罰通知單 送財務部、辦公室備檔, 由公司財務部從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行政處罰由公司辦公室統一 按規定辦理。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為了規范__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并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并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鑒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鑒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并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絡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絡監控系統及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絡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持并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后,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復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后,15日內批復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系,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并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傳感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十二、為便于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后要立即匯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匯報后,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匯報,救護隊接到匯報后,要匯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采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匯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后,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并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范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范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回風道、密閉、擋風墻。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和請示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2000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危險化學品由本公司物資供應部負責進行安全管理。

  二、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必須到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商店或有生產許可證的工廠購買危險化學品。

  三、采購人員需向供貨單位索要與危險化學汽相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人員要認真閱讀和熟悉技術說明書與安全標簽提示的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穿戴整齊防護用品。

  六、未成年人員和懷孕婦女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作業。

  七、對劇毒品要制訂“五雙”(雙人驗收、雙人發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帳)管理制度,領用審批等規定。

  八、對生產、維修、使用的壓縮氣體,易燃氣體(氫氣、乙炔、氧氣等)要專人保管,隔離存放,噪火種熱源,防止曝曬。

  九、本單位所需的酸性,堿性蝕品,或互為禁忌的其他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和保管。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通風、避光、經過防蝕處理的場所。

  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配備充足的消防器具。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凡在本公司區域內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由動火部門提出申請,設備動力部在進行現場勘查后,負責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明火作業許可證”應注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用)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共同審核簽字后,組織實施。

  二、明火作業必須在“明火作業許可證”批準的有效時間內(時間不超過一天)作業,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辦理相應手續。

  三、明火作業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經清理或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在動火中要做到"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并采取相應撲救措施;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五、動火后要做到"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設備動力部派人對現場監督。

  六、明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

  八、動火作業完畢,設備動力部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

  九、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

  十、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備動力部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十一、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本單位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關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1目的與范圍

  1.1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臺帳的標準化、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山東魯成衡器有限公司內對安全生產管理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內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適用于魯成衡器范圍內所有安全臺賬的控制與管理

  2職責

  2.1冉凡得負有對安全生產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等組織領導責任。

  2.2冉祥起負責組織員工安全手冊和管理制度的編制工作。

  2.3安全科是安全生產臺賬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臺賬的建立、記錄、歸檔、保管及相關的控制管理。

  2.4安全科、檔案室管理員是的主要配合部門,參入公司安全生產臺賬的歸檔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

  2.5各安全員負責與本制度相關的安全臺賬的、歸檔、使用、保管工作。

  3臺賬范圍:

  3.1總則:公司各部門、班組必須建立安全臺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

  3.2臺賬種類應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臺賬:

  a)責任書:承包合同、上下兩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生產單位從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責任狀、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技術人員、安全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班組長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b)制度文件:有關部門制訂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

  c)安全操作規程與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d)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f)安全記錄文件表樣

  (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a)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與管理制度頒布令。

  b)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的記錄

  c)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通知、通報:有關部門下發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通報。

  (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a)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b)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c)安全生產經費投入明細表。

  d)職工工傷保險人員名冊(附社保所清單)。

  e)安全生產投入各類票據復印件。

  f)勞動防護用品發放、領用清單

  (4)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賬

  a)安全管理機構(領導小組)設置的文件。

  b)安全組織網絡圖。

  c)法人代表的職責。

  d)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安全職責。

  e)工會的安全職責。

  f)公司安全員職責。

  g)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情況表

  (5)安全教育臺帳:

  a)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制度。

  b)花名冊:全員花名冊、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安全資格證書復印件。

  c)公司安全教育臺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安全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d)車間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車間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e)從事“四新”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

  f)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

  g)考核試卷要存檔。

  h)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計劃。

  (6)事故臺帳:

  a)工傷事故管理制度。

  b)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c)年度安全事故統計表。

  d)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情況表。

  e)各類事故調查處理情況登記表,企業工傷事故報案材料。

  f)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g)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7)安全“三同時”臺賬

  a)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制度。

  b)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

  c)勞動保護專項措施項目確認表

  d)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初步設計審批表

  e)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驗收審批表

  f)“四新”項目(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職業安全健康措施對策表

  (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g)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h)班組安全活動管理制度。

  i)車間安全生產活動記錄表。

  j)班組安全生產檢查表。

  (9)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0)安全會議臺帳:按要求填寫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處理結果等內容,主要記錄公司、車間關于安全方面的會議(如廠安全員月例會、車間安全例會等),尤其對安全生產文件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

  (11)安全組織機構與人員臺帳:

  a)公司安全組織臺帳要將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絡、安全員記入臺帳。

  b)車間安全組織臺帳要將車間安全小組、安全組織網絡記入臺帳,并填寫本單位義務消防隊隊員組成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12)安全檢查臺帳:

  h)企業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

  i)企業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車間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

  j)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復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k)機械、電氣等設備管理資料(含設備保養、維修、檢驗、檢測、使用情況等資料)。

  (13)隱患治理臺帳:

  a)公司應按事故隱患治理的管理要求,凡發生的安全生產隱患治理,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部門、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后的評估情況等。

  b)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即定臨時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負責人、定整改時間、定資金來源)。

  (14)事故臺帳:

  k)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實行歸口和分級管理。

  l)公司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設備、生產、交通、人身、質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車間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車間發生的人身、火災、爆炸、設備(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風、停設備等,只要影響到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生產事故(包括跑、冒、滴、漏事故,生產指揮失誤,生產操作失誤等,凡影響正常生產運行均應上賬登記)以及其他事故。

  m)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并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15)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

  a)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臺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

  b)臺帳應設考核項目或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跡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16)消防臺帳:

  a)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絡。

  b)消防演練情況。

  c)消防設施臺帳。

  d)消防工作會議。

  (17)職業安全衛生臺帳:

  a)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

  b)塵、毒、噪聲分布情況及定期檢測數據。

  (18)安全防護用品臺帳:

  a)記錄防護用品明細。

  b)每周防護用品檢查情況。

  (19)事故預案臺帳:

  a)記錄事故預案演練。

  (20)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臺帳:

  a)記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承包人員情況。

  b)安全設備設施和勞保用品購買、發放登記臺帳(附票證復印件)。

  c)走動式巡檢情況。

  d)危險點分布平面圖。

  (21)安全評價臺帳:

  a)每半年開展一次動態安全評估,有安全評估報告。。

  (22)安全技術裝備及設施臺帳:

  a)建立安全閥。

  b)聯鎖裝置。

  c)阻火器。

  d)煙霧報警器。

  e)臺帳記錄安技設施變更情況。

  (23)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a)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

  b)參加培訓情況及復審考試情況等。

  (24)安全學習資料檔案:

  a)保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文件、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b)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c)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文件、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d)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并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4歸檔

  4.1時間:

  (1)按時間以年度為順序形成的文件,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第二年上半年歸檔。

  (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歸檔。

  (3)工程項目,鑒定,竣工驗收后,整理、編寫相應的目錄就歸檔。

  (4)辦理完畢的文件,按工作階段性進行歸檔,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4.2要求

  (1)總則:安全臺帳資料記錄是反映一個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情況,在安全臺帳的記錄、整理和積累過程中能起到自我督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本公司所屬生產部門均必須遵照本制度,根據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范圍分別建立相應的安全臺帳,安全臺帳由各生產部門專人負責,保證資料收集的及時、準確、齊全。

  (2)材料完整齊全。

  (3)系統、條理、保持有機聯系:凡是歸檔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組卷,盡量保持它的內在聯系,區分它們不同的'保存價值。文件分類準確、立卷合理。。

  (4)立卷時,要求將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等統一立卷,不得分散。

  (5)在進行卷內文件排列時,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時間先后排列。對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應統一規定進行,比如:正件與附件,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3歸檔的形式:

  (1)文字檔案:包括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安全技術標準以及上級頒布的各種文件。證照與批文,企業內部各種證照、文件、設計方案,措施計劃,上級的各種安全總結,報告等。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會議通知、議程、簽到、記錄及決議等;安全檢查與整改,安全教育與培訓,危險源與應急管理、職業衛生、事故處理、安全生產獎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五同時”、“三同時”,職業衛生、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原始資料。

  (2)音像檔案:記錄聲音或影像的檔案,包括照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等。

  4.4保管

  (1)安全生產檔案,由公司安全科分類專人保管。

  (2)檔案保管年限為重要檔案七年以上,一般檔案三年以上。

  4.5文件的更改

  (1)文件需更改時由提出部門或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填制《文件更改通知單》,明確更改原因和更改內容,管代/安全員(管理類文件)或技術負責人(技術類文件)審核批準后實施更改,注明更改狀態。《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還應經總經理批準。

  (2)文件更改以劃改或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手冊》的更改以換頁的形式進行。安全文件更改后由安全員在《文件更改通知單》“更改記錄”欄內簽字確認。

  4.6文件的換版和作廢

  (1)安全文件經過多次更改、本次更改內容較多或不適用時,應進行換版。換版文件的編制、審批和發放與新文件相同。安全文件換版后應對其版本狀態進行更新。

  (2)自新版安全文件實施之日起,原版安全文件自行作廢,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加蓋“作廢”印章后收回銷毀。需作為資料檔案留存的應加蓋“安全資料”印章,以防止誤用。

  4.7外來文件的控制

  (1)總則:公司引用的外來安全文件(如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標準、監督檢驗報告等)應予以標識,對其發放進行控制;其中安全技術規范、標準應購買正式版本。

  (2)由安全文件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來文件的適用性、有效性進行審核,編號后按本程序的相關規定進行發放、使用和換版。

  (3)對適用的法律、法規文件由安全生產綜合辦公室進行審核和保管,并在《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4)對生產設備等專用安全文件由生產部等主管部門進行保管。

  4.8安全記錄的控制參照《文件控制程序l*hq-wk-20xx》有關規定進行。

  5考核

  對于未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或教育率達不到規定要求,按安全獎懲辦法執行。

  6附表

  6.1附件1安全生產責任制-臺賬

  6.2附件2安全規章制度-臺賬

  6.3附件3安全生產投入-臺賬

  6.4附件4機構與人員-臺賬

  6.5附件5安全教育培訓-臺賬

  6.6附件6安全事故管理-臺賬

  6.7附件7安全“三同時”-臺賬

  6.8附件8班組安全管理-臺賬

  6.9附件9操作規程-臺賬

  6.10附件10設備安全管理-臺賬

  6.11附件11相關方管理-臺賬

  6.12附件12現場安全管理-臺賬

  6.13附件13危險源管理-臺賬

  6.14附件14安全生產檔案-臺賬

  本制度由冉凡得安全生產負責人提出;

  本制度由冉祥起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冉祥起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臨時線路是解決特殊情況下,各部門急需電源的臨時措施,為嚴格控制臨時線路的架設并加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需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提前向設備動力部門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架設臨時線路。

  二、凡是臨時線路,必須由設備動力部電工負責按批準日期安裝和拆除,非電工人員一律不準私自安裝、架設、使用。

  三、露天使用臨時線路的部門,必須設專人負責巡回檢查管理。

  四、凡不合格的設備、機械器具均不得使用臨時線路。

  五、任何部門必須在申報批準日期內使用臨時線路,逾期必須重新申報,不得以任何借口長期使用臨時線路。

  六、凡違上述規定的'臨時線路,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主管安全負責人)有權通知電工停止供電;因自身安裝使用或挪用臨時線路而發生事故的部門,其后果由當事者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根據事故的程度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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