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
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狀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貼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后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后,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
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各班組發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在宿舍區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
一.檢查方式
日常巡視:由各個管理責任人對各自責任區內消防器材、設備進行日常巡視、養護,并做好有關記錄。
定期檢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對日常巡視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總結,根據檢查情況對下個月的工作重點做出安排,做好有關記錄。
突擊檢查:實擊檢查管理處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實,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責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組織一次,并做好相關記錄。
年檢:根據住宅小區防火的特點,配合有關安全活動,公司對管理的小區每年至少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由公司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進行抽檢或綜合演練,并做好有關記錄。
二.檢查內容
消防通道是否通暢,疏散標志是否完好。
整個消防系統是否運行正常、值守可靠。
整個小區是否存在火災隱患。
各種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識的宣傳是否得到落實,有關資料記錄是否完整、真實。
抽查義務消防隊專業課目演練,檢查隊伍建設和訓練情況。
三.火險隱患的.整改
在各級檢查中發現火險隱患,立即填寫《火險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一式兩份,并讓受檢單位負責人鑒字接收。
受檢單位接到整改通知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火險隱患整改完畢。
受檢單位整改完畢后,或者規定整改時間到期后,檢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對火險隱患進行復查,并做好復查記錄。
對拒不整改的單位和個人,管理處有權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對其進行處理。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狀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
消防在公司企業中有著重要的安全,因為關乎到物品和人們的安全問題。化工企業消防管理制度,我們來看看。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國家各項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保護國家財產,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促進化學工業的發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凡化工企業(包括化學礦山、化工機械、化工基建施工單位)均應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3條企業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各項工作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第4條企業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企業除貫徹、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和各部委的各有關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第二章安全生產職責
第一節基本原則
第6條企業安全工作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
第7條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行政首長負責。
第8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企業的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各有職守,各負其責。
第二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第9條廠長(經理)安全職責
1廠長(經理)是企業的安全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女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3批準、發布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
4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按企業職工總數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充實安全專業人員,提高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完全專業隊伍。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組織全廠性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8堅持“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9企業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10廠長(經理)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1副廠長(副經理)在廠長(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0條總工程師(或技術總負責人)安全職責
1在廠長(經理)的領導下,對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組織編制完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3協助廠長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訂審批安全教育計劃,參加對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審批特殊動火證,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7副總工程師(或專業技術負責人)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第11條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
2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安全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安全教育,并督促檢查班組級安全教育。
5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簽發新上崗獨立作業人員的安全作業證。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及時向廠部書面報告。
7組織或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8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并支持車間和班組安全員的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長)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12條工段長安全職責
1組織工段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工段)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考核。并填寫安全作業證。
3搞好本工段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安全生產競賽,維護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第13條班級長安全職責
1組織職工學習、貫徹執行廠和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級安全教育。
3定期組織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非化工工種作業人員的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第14條車間安全員職責
1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車間主任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
4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
8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車間工藝員、設備員、保管員等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5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2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
3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第16條工人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
3 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村、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三節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17條科研(包括新產品開發)部門安全職責
1研究和開發新產品,必須先作出安全評價,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進)新技術,必須首先審核技術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安排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小試轉中試,中試轉工業生產的安全技術條件,制訂安全技術規程。
4 提供原料、產品(中間產品)的物化性質及安全防護方法。
第18條設計部門安全職責
1執行生產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設計,設計的項目不留隱患。(凡是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礦企業和革新、挖潛改造的工程項目,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質危害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不得削減。)
2設計項目均要有《職業安全衛生專篇》,生產設備的安全衛生設計按《生產設備衛生設計總則》(GB5083-)執行,電氣設備設計按《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4064-)執行。
3對引進的新工藝、新設備進行安全可靠性審核。
4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第19條生產計劃部門安全職責
1制訂長遠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以及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
2對所需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在計劃安排時,應保證資金,一經列項,則不準挪作它用。
3協助生產技術部門做好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
第20條生產技術(含生產調度)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規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參與安全技術規程的修訂。
2在進行生產技術的革新和挖潛改造時,要同時解決隱患,保證安全。
3遇到生產中的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
4負責生產(工藝)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第21條安全技術部門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和標準,協助廠長組織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術。
2組織制訂或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職工勞動防護用品標準,并監督檢查。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協同勞資、教育部門,定期組織安全考核。
5參加全廠性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隱患的整改工作。
6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氣瓶的安全監察工作,參加安全裝置的校驗監督,建立好臺帳。
7負責動火審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病防治等工業衛生工作。
10經常進行現場檢查,指導基層安全工作,發現違章有權制止,不聽勸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關領導。
11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2綜合分析研究安全生產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
13負責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參加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第22條防火(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企業內的劇**、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衛和要害崗位、廠內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專業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3編制或修訂企業的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4負責明火采暖(動火)等工作的審批;參加建筑設計防火的審核驗收工作。
5負責消防器材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
6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第23條設備動力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對設備動力裝置及工業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管理。
2負責組織對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高壓管件、氣瓶、熱力管網和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測、檢驗、校驗工作。
3制訂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和組織編制大、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4在計劃和布置檢修任務時,同時計劃和布置安全措施。
5組織按時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措施。
6負責設備事故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
第24條質量檢驗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制訂(修訂)并監督執行分析(化驗)系統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專業操作規程。
2負責各種化工原料、生產中間體和產品的質量分析,提供準確的分析數據,把好質量關。
3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
第25條基建部門安全職責
1組織編制或審查基建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衛生要求。
2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對承包施工的單位進行資格認定,并訂立施工安全協議或有關條款。
3組織對外來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
4按季節特點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監督施工人員遵守國家《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體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任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檢查內容: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和保養。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時作業,監視消控主機運行情況。
三、一旦出現報警,立即與樓層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系迅速查清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技術員進行修復。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消控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筑內不允許采用鋁芯導線,應采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并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并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衛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要求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并按規范要求設置,三、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態,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由保安部統一建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六、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致損壞的,連帶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印記疏散預案的演習和訓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演練總指揮,保安部經理和專職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工作,保安部全體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加演練。
三、實施演練前,由保安部將本次演練具體行動方案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批準,方案確定后,將方案傳給各部門,所有參加演練人員應熟悉演練方案,明確職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火源管理,實施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戶外動火。
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共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工程部批準后,按臨時假設規定安裝并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楚不能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四、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動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審批由部門申請,保衛處領導審批,并配合現場監控。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范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并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在允許吸煙的地方吸煙而不設煙灰缸,或有煙灰缸不用,亂扔煙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跡或機械零件的;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后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并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志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起報警的。
6、班后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并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準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眾聚集場所,并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后,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并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于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于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后,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后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狀況;
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組織人員用心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狀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狀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職責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持續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資料包括: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滅火器材配置狀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狀況,根據狀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資料: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狀況。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狀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資料。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8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職責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職責人,各部門能夠根據需要視實際狀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狀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職責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職責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職責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資料之一,要將消防職責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狀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資料: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狀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狀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狀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狀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貼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務必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務必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貼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透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務必貼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資料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職責,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職責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狀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狀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狀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狀況。
2、對以下狀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薦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資料執行狀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9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用心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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