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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精選14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
1、在防保所長的指導下實施本科工作計劃、并及時匯總、分析,按時上報。
2、做好門診散居兒童系統管理,體弱兒分級分類管理。
3、做好轄區內托幼機構兒童入園體檢和“六一”體檢工作。
4、做好轄區內教職工健康檢查工作。
5、認真執行工作計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6、按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并做好數據的統計、分析、匯總工作
7、定期對轄區內村級醫生進行業務培訓,保證各類統計數據及時、準確上報。
8、協助區篩查辦做好新篩工作,按時上報轄區內活產數和新生兒聽力篩查情況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2
1、堅持婦幼衛生工作方針,指導兒童保健工作的'順利開展。
2、開展兒童保健門診、體弱兒童管理,并定期對村級兒保醫生進行業務指導。
3、根據兒童各時期的生長發育特點,做好宣教工作。
4、做好各類帳冊的規范記錄和匯總、分析工作。
5、做好5歲以下兒童生命監測調查,確保數據正確性。
6、集體兒童管理方面,有關資料登記齊全。
7、做好鄉(鎮)中心幼兒園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及在園兒童入園檢查和“六一”體檢工作,定期到幼兒園進行衛生保健工作指導、督促檢查。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3
一、基層督導工作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制。按所轄鄉鎮數、人口數,劃定工作責任范圍實行分片包干,基層督導時相關臨床技術人員應參與基層保健工作。
二、督導時間要求。每月至少對分片包干鄉鎮、社區的兒保工作督導1次,下鄉時間不少于10天。
三、督導人員要求。分片管理范圍和人員原則上三年不變,督導人員要熟練掌握兒童管理常規和各項兒童保健指標。因人員調動或工作需要時由保健科統一調配,并嚴格做好交接工作。
四、基層督導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明確各自職責。成立督導組,負責兒保的重點工作、疑難問題和分片包干人員。分片包干人員負責一般性、日常性保健工作督導,主要對象是鄉鎮、社區服務中心的`兒保專干。
五、制定督導計劃,明確督導目的與內容。開展基層保健工作督導前要有計劃、有目的、有重點,督導過程中應講究方法與效率,做好督導記錄,督導后要寫出督導意見書及督導報告,一式兩份。一份留在督導單位,一份帶回存檔。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4
1、設專人負責轄區內兒童保健工作,開展兒童保健門診,實行首診負責制。
2、掌握轄區內0-7歲兒童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實行定期健康體檢,1歲以內嬰兒一年檢查四次(3、6、9、12個月),1-3歲兒童每年檢查二次(18、24、30、36個月),體格檢查時間可推遲3個月內,3-7歲兒童每年檢查一次。
3、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工作。
4、兒保門診健康檢查內容應包括咨詢,體格測量及評價、體格檢查、必要的化驗檢查、個別指導。
5、開展兒童膳食營養咨詢,對兒童進行膳食調查,給予科學評價,分析和指導。
6、對檢查中發現的營養不良、低出生體重兒、活動性佝僂病、缺鐵性貧血等患病兒童進行專案管理,發現肥胖、矮小、性早熟、鉛中毒、智力發育遲滯等發育偏離的兒童建議逐級轉診治療。
7、開展兒童系統管理、生長發育監測工作,及時掌握本地區兒童健康狀況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情況,及時填報各種報表、臺賬,做好生命監測的補漏及質控工作。
8、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工作,門診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處方,開展健康教育講座等。
9、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安排布置各項保健工作,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兒童保健工作。
10、完成各項兒童保健工作指標,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指導和考核評估。
11、按時參加上級的.工作例會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水平。
12、及時、準確完成兒童保健信息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5
一、有專人負責居住在轄區內新生兒的訪視工作,及時掌握新生兒出生情況、出院時間,及時訪視。
二、新生兒訪視用品齊全,功能完好,符合衛生消毒要求。
三、訪視內容完整,認真做好新生兒體檢,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等工作。
四、發現新生兒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或轉診。
五、對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增加訪視次數,一般不少于3次。
六、訪視后,規范填寫“新生兒訪視記錄”,做好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6
一、設專人負責轄區內新生兒、嬰幼兒、托幼園所兒童保健工作以等工作。
二、掌握轄區內歲兒童基本情況并建立臺賬,及時更新信息、完善報表,建立健康檔案,并進行規范的體檢、訪視管理等工作
三、做好新生兒訪視工作,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喂養,護理和疾病預防等工作。
四、對不同月齡和年齡的兒童進行血紅蛋白,智力,視力測查,聽力篩查和腔檢查,對檢查結果異常的兒童進行登記,轉診,追蹤和治療。
五、在兒童定期健康體檢中發現的.體弱兒,按照管理常規進行登記和管理。
六、掌握轄區內托幼園所的基本情況,開展新生入學體檢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歲一下兒童生命監測工作,掌握轄區內出生活產數、歲以下兒童死亡數及死亡原因。
八、及時準確完成兒童保健信息的登記、統計和上報工作。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7
一、在院長及科主任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兒童營養門診工作。
二、規范進行兒童營養評價。
三、對營養不良、肥胖等營養障礙性疾病進行診斷與矯治。
四、指導、監督托幼園所膳食管理。
五、為家長提供科學的營養咨詢指導
六、開展兒童營養的健康宣教活動,普及科學喂養知識。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8
一、在院長及科主任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智測工作。
二、科學嚴謹、嚴格按照智商測定程序進行測試,不許敷衍小兒,不許開具假證明。
三、積極配合臨床與其他保健科室,合理安排測試時間。
四、對智力低下的`小兒要慎重診斷,分析其原因,指出有指導意義的建議,提供早期訓練計劃。
五、對可疑智力落后者,要做好追蹤觀察。
六、做好資料分析,搞好科研。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9
一、在兒童保健科主任及本科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兒童心理衛生工作。
二、開展兒童心理測驗,科學嚴謹、嚴格按照測定程序進行測試。
二、認真做好兒童的心理衛生指導與咨詢。
三、積極開展兒童心理行為疾病的防治,對心理行為特殊進行正確評價與干預。
四、各項工作要有記錄。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0
1、認真貫徹婦幼衛生工作方針,負責做好本地段兒童體格檢查.兒童生長發育監側與評價、新生兒訪視、免疫規劃、體弱兒高危兒篩選及轉診、喂養與營養指導、健康教育與健康指導工作.2、承擔轄區內0-36月兒童健康管理項目工作。
3、廣泛開展母乳喂養、科學育兒、防治小兒“四病”等科普知識和適宜技術的宜傳教育.提高群眾的`兒童保健意識。
4、做好地段兒童保健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評價工作。
5、對每位保健對象熱情接待,細心檢查,認真登記,耐心解釋和指導。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1
一、 在院長、主管院長及保健部領導下,做好全市兒童保健工作的質量管理、業務技術指導,生命監測、開展與指導基層婦幼保健機構做好科研工作,負責醫院內二級 科室業務的開展。
二、掌握全市兒童健康狀況與影響健康的`要緊因素,提出相應干預措施,為上級主管行政部門制定婦幼衛生政策提供科學根據。
三、做好全市0~6歲兒童的保健系統管理工作,根據兒童生長發育特點及健康情況,采取有效的干預措施,提高全市兒童的健康素養,降低新生兒及5歲下列兒童死亡率。
四、做好兒童常見病,多發病與小兒“四病”的防治工作,調查分析發病情況,掌握發病規律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全市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降低兒童發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兒童保健服務規范、工作常規等,開展兒童保健工作的業務咨詢與指導,組織實施監測與質量評估。
六、認真做好全市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技術指導工作。
七、掌握全市嬰兒及5歲下列兒童死亡率及要緊死因變化趨勢,提出干預措施。并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儲存、上報本地區兒童保健的工作指標及有關資料。
八、認真履行崗位規范,努力完成科內年度工作計劃與兒童保健、門診醫療、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九、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常規、流程、制度,杜絕差錯事故,文明行醫,平等禮貌待患,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保守醫療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類門診登記,做到記錄準確、正規、完整并及時匯總。處方書寫完整、正確、清潔,用藥合理。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2
一、熟練掌握兒童保健科門診的各項服務內容,如:生長發育的咨詢以及發育兒科學涉及的各個領域的內容,預防接種的相關知識。
二、服務態度要熱忱,詳細詢問病史,做好保健手冊建檔及登記工作。
三、認真完成生長發育、營養評估指導,早期發展水平評估及神經系統測評等檢查的'指導解釋工作。
四、耐心與家長溝通,對高危兒、生長發育緩慢兒以及有發育及行為問題的學齡前兒童及時轉到兒童保健科專家門診。
五、按時上下班,搞好室內環境衛生。
六、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3
一、高危(體弱)兒童管理對象:高危新生兒(早產兒、低出生體重兒、產時窒息、出生缺陷影響生活能力者、母親孕期患有內科或其它疾病出生者、NICU住院新生兒、新篩陽性、聽篩障礙)、中重度營養不良、中重度貧血、活動期佝僂病、單純性肥胖、先心病等。
二、承擔轄區內高危兒的定期隨診工作,對高危兒童進行專案管理。遇有疑難問題,應組織會診或轉診。
三、嚴格執行高危兒童的診斷,治療規程。對高危兒進行專案管理,分析病因、積極治療,使其恢復健康。高危兒童高危因素消失或疾病治愈后,及時結案并轉為健康兒童系統管理。
四、高危兒童體檢0-6個月每月一次,6個月以后每2-3個月一次,發現異常情況可增加檢查次數。
五、對高危兒常規指導視聽訓練,觸覺刺激(游泳、撫觸),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預措施。
六、早期篩查、診斷腦損傷綜合癥,智力低下,行為異常等患兒,并指導接受早期醫學干預或康復治療。
七、做好高危兒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導喂養、護理及防病知識,提高家庭自我監測能力。
八、門診記錄完整,做好統計分析工作。
兒童保健基層督導工作制度 14
一、按照兒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兒童保健門診各項常規工作;開放保健門診,實行首診負責制。
二、按照散居兒童管理要求,負責轄區內新生兒訪視工作。
三、建立本轄區0—6歲兒童健康檔案,掌握本轄區兒童健康狀況、5歲以下兒童死亡的'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四、在轄區開展兒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動,宣傳母乳喂養及兒童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等衛生科普知識。
五、做好轄區內兒童保健資料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及時反饋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六、參加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兒童保健專業技術水平。
七、督促各村衛生室做好各項兒童保健工作。
八、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兒童保健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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