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線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管線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管線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線管理制度1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公司動力管線的維修、運行狀態和日常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水、暖、電和壓縮氣體供輸管路、線路的管理。
2 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2.1正在運行狀態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應報告有關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2.2受壓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進行修理。如:儲氣罐、有汽(氣)壓包、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必須經過有關技術工人或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2.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2.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2.5檢修人員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檢修項目不得修理。
3 動力管線和運行狀態的日常管理
3.1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同進行;“年檢”(含半年檢)由經營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杜絕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
3.2任何人有責任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生異常現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3.3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定和標準。
3.4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管線管理制度2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公司動力管線的維修、運行狀態和日常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水、暖、電和壓縮氣體供輸管路、線路的管理。
2、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2.1正在運行狀態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應報告有關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2.2受壓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進行修理。如:儲氣罐、有汽(氣)壓包、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必須經過有關技術工人或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2.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2.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2.5檢修人員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檢修項目不得修理。
3、動力管線和運行狀態的日常管理
3.1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同進行;“年檢”(含半年檢)由經營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杜絕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
3.2任何人有責任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生異常現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3.3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定和標準。
3.4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管線管理制度3
目的
為規范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行為,以及巡查發現管道周圍存在的不安全行
為及事故隱患能及時有效的得到處理,按照巡線工作 “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的原則,確保公司的天然氣管道安全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適用于燃氣經營分公司的天然氣管線、附屬設施及閥室的安全巡查管理。
職責
3.1 健康安全環保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寫和修訂,并對管道安全巡查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不定期的進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檢查,牽頭組織公司力量解決管道安全問題。
3.2 生產運行部是管道安全巡查的直接實施部門,負責管道的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和對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管理,對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有現場制止、報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職責。對管道附近的施工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現場監護管理。
3.3 工程技術部負責審批外單位穿跨越管道和影響管道安全的施工技術方案,提供、現場確定管線位置、埋深等技術參數,配合生產運行部搞好管道的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3.4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負責管道的日常巡查,發放宣傳資料,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記錄并報告現場發現的問題;根據工作安排進行現場監護。
工作程序
4.1 管道安全巡查的頻率
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每天至少一次進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站場每天一次抽查,生產運行部每周組織一次線路安全巡查;公司由健康、安全、環保部牽頭,每月組織一次線路巡查和檢查工作。
4.2 安全巡查人員的巡查報告
4.2.1站場應對巡查人員進行正規化管理。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在起點站開始巡查時,必須在起始點向站長或站場巡查人員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開始巡查的時間、預計到達目的地時間或特殊區段的碰頭匯報時間等。
4.2.2巡查人員到終點站,應提交當天的巡查記錄(見附錄一: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報告巡查發現的問題,獲取站長的指示。生產運行部應考慮設立巡查人員巡查記錄的提交收集地點,定期收集巡查人員的巡查記錄,檢查其記錄情況并指導其改進。
4.3 現場巡查
4.3.1巡查準備。所有進行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人員在進行管道安全巡查時,必須根據天氣狀況先穿戴好勞保用品,背上背包,攜帶《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通訊工具、記錄表格和圓珠筆等。
4.3.2在管線巡查過程中應做好危害識別,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乘坐車輛應系好安全帶,并做好防毒蛇、防中暑、防跌倒等預防措施。在下大暴雨時和發山洪時,應停止危險區域巡查工作,等大雨過后,應立即組織線路檢查。
4.3.3生產運行部在雨季應增加巡查人員和加強巡查的密度。
4.4 重點線路巡查
4.4.1 生產運行部應建立重點檢查區域臺帳(附錄二: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發放給相關人員進行重點管理,并上報到健康安全環保部留存。重點檢查區域應確定專職巡查人員和站場負責人員,重點檢查區域包括埋深較淺的稻田、魚塘和蕉林區、河流穿越區、人員稠密區和施工活動頻繁區等,這些地區交通不方便,有可能受到耕作、清塘和其他施工損壞管道。
4.4.2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和站場巡查人員應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線路的重點巡查區域,巡線時應堅持重點巡查和徒步檢查,并將重點巡查區域的巡查情況填寫在巡查記錄上。
4.4.3 對已經發現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納入重點巡查區域。對于可能交叉通過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應提前告知健康安全環保部和工程技術部,以便采取對應措施。
4.4.4 站場每周至少一次對重點巡查區域進行檢查。
4.4.5 生產運行部應對“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每月更新一次并報告到健康安全環保部及時更新。
4.5 外界施工活動預防管理
4.5.1預防性協調與溝通
巡查人員在進行線路巡查,發現在管道100米外有施工時,就應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是否可能擴展到管道保護范圍,如果可能,應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系電話,確定進一步協調解決的方式和步驟,并將此情況報告生產運行部。施工活動距離管道間距不同,其管理措施及相關要求可見下表:
施工活動距離管道間距與管理措施要求
施工活動距離
管理措施
其他要求
距管道中心線
<5米
安排專人,現場全天安全監護
如果有動火作業必須健康安全環保部同意批準。
動土作業應確定管道、光纜位置走向、埋深等基礎數據,必須人工開挖不允許機械開挖。
審批施工方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
距管道中心線
5米—50米
專職巡查人員每天查看,報告其施工進度
1.不允許爆破作業
2.在管道周圍應建立隔離區域,設置警戒標識
距管道中心線
50米-100米
詢問施工人員其施工進度及可能的擴展范圍
告知管道保護法規的要求,獲取聯絡人員的聯系電話, 報告生產運行部
4.5.2危害告知
生產運行部應派人到現場提前了解情況,做好如下工作:
講清楚天然氣管道的潛在危害、后果及法律責任
發放《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
告知我方管道保護的要求
交換相互的聯系方式和聯系人員
4.5.3 方案審批
對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應要求施工單位編制細致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得到工程技術部的審批認可。
4.5.4 簽定安全生產協議
對于穿跨越管道的施工或在管道中心線5米范圍內的施工,由健康安全環保部與對方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確定施工時間,并告知生產運行部。如有可能時應要求施工單位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
4.5.5 施工過程管理
生產運行部應加強管道周圍施工活動的監督管理。
4.5.5.1安排監護人員
施工單位在管道附件的施工時,由生產運行部安排監護人員進行監督,必要時工程技術部派人配合;對于有重要影響的施工如動火作業,健康安全環保部也應安排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對于公司沒有同意的施工應堅決制止。
4.5.5.2 施工進度報告
巡查人員或現場監護人員應向施工單位了解施工進展,每天報告施工單位的進度情況及對管道的潛在影響,并在日報上反映報告,以便于公司相關部門制定措施。
4.6巡查發現問題的處理及報告
4. 6.1 危害行為報告
巡查人員或公司任何人員發現有危害管道安全的行為時,都應立即進行制止,并報告生產運行部。同時巡查人員應向危害活動的實施人員發放“《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宣傳手冊”,講清其危害后果,勸阻其停止危害活動。巡查人員在上報前應了解:
施工單位名稱
施工內容
負責人員姓名
聯系電話
危害實施情況
4. 6.2對于巡查人員勸阻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動時,應報告生產運行部值班調度,值班調度應安排站場管理人員趕往現場查看情況,并收集、獲取現場的危害活動證據,制止其危害行為。
4. 6.3 當站場管理人員也不能制止其危害活動時,由生產運行部負責人報告健康安全環保部,由健康安全環保部牽頭,協調公司資源進行處理。
4.6.4 對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嚴重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110”進行處理
4.7 巡查記錄
4.7.1巡查人員對管道巡查發現的問題,應在當天填寫在“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上,生產運行部應在每天的日報中反映報告。
4.7.2 巡查人員應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記錄”,生產運行部應進行檢查其填寫的嚴謹性和真實性。
4.8 教育培訓
生產運行部每月應組織一次專職管道安全巡查人員的安全學習和業務培訓,包括公司規章制度、線路危害識別和風險預防、記錄填寫等方面的內容,提高巡線人員的安全意識、巡查技能和責任心,確保巡線工作能做到“早發現、早溝通、早預防”。培訓活動應建立記錄。
4.9 考核
4.9.1生產運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對巡查人員的工作態度及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4.9.2生產運行部應對外聘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員進行監督考核,根據本制度的要求制訂細致的考核辦法。對于巡查工作不細致和不按要求的時間、地點巡查,或巡查發現的問題不及時報告,以及發現的問題不進行勸阻、推委職責的,應進行經濟考核。
4.9.3對于已造成管道損壞事實、存在嚴重問題的管道安全巡查人員,應報告綜合管理部給予辭退。
5記錄
5.1 管道安全巡查檢查記錄表
5.2管道重點巡查區段統計和巡查人員安排表
管線管理制度4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全公司動力管線的維修、運行狀態和日常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水、暖、電和壓縮氣體供輸管路、線路的管理。
2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2.1正在運行狀態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應報告有關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2.2受壓的容器和管道不得冒然進行修理。如:儲氣罐、有汽(氣)壓包、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必須經過有關技術工人或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2.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2.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2.5檢修人員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檢修項目不得修理。
3動力管線和運行狀態的日常管理
3.1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同進行;“年檢”(含半年檢)由經營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杜絕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
3.2任何人有責任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生異常現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3.3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定和標準。
3.4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管線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管線管理制度07-22
管線自檢報告范文08-09
污水管線檢測方案(通用20篇)07-21
管線冬季施工方案(通用14篇)11-16
供熱管線維修簡報(通用12篇)07-19
供水管線應急預案(通用6篇)01-05
污水管線檢測方案范文(通用10篇)06-17
管線冬季施工方案范文(通用6篇)01-03
供水管線應急預案范文(精選17篇)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