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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5-15 19:07:02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出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5篇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

  為維護學校安全,并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準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并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后方可出校

  2、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

  四、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后,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2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優化美化校園環境,我校將實行封閉式管理。我校地理位置特殊,北向夜市街、二環路,西鄰精品街,校園周邊環境十分復雜。少數學生不能嚴格要求自己,經常在外就餐、住宿、玩耍,不能堅持學校的作息制度;有甚者,借在外就餐、住宿之機,看錄象、進網吧、打臺球、玩游戲機、打架斗毆等,給學校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為糾正上述不良傾向,特制訂《黃梅三中學生封閉式出入管理規定》。

  一、全體學生一律在校內就餐。不準無故外出,有事須由班主任帶領方可外出。

  二、住讀學生原則上一律在校內住宿,確須在外租住的學生須簽定協議。本鎮學生晚上可回家就寢,在出入校門時做到有序出入,騎自行車的.同學出入校門時應下車。

  三、各班加強班級管理。高一、高二學生必須在飯后半個小時到班,高三學生飯后25分鐘內到班。

  四、每周星期日中餐時間為家長到校探訪時間,但嚴禁學生外出。其它時間一律不準探訪。

  五、其他外來人員須與本校教職工取得聯系,經門衛確認并填寫登記表,由門衛同意,方能入校,閑雜人員一律不準入內。

  六、任何學生不得翻越學校圍墻外出,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七、所有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一律不準進校,確系公務車輛,需經與被訪對象聯系并確認,登記入校。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3

  1、學生及家長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小學規定時間內出入,要憑小學的學生胸卡進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校園。

  (3)學生翻越圍墻進校,一律上報安全辦,按違紀進行處理。

  (4)學生家長來校找老師聯系工作,先與門衛溝通、登記,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小學,更不能進入教學區域。

  2、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是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系,并填好外來會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小學,必須遵守小學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小學教學有序進行。

  3、物品出入規定

  (1)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部門負責人批條。

  (2)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驗看,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4、其他規定

  (1)門衛負責引導允許近校的車輛的停放及安全。

  (2)門衛要保持校門前環境衛生,保管好門前的'安全警示標志。

  (3)門衛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要與德育室配合,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4

  為了創建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來校,保安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老師取得聯系,如無必要進校,原則上在門口接待。

  2、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門衛電話和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由被訪者帶領進校。

  3、家長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4、家長一律憑接送卡在校門口接送孩子,家長若要在非放學時段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持接送卡并經班主任批準、經核實后才能出校門。

  二、其他人員進出學校制度:

  1、未得到有關同志許可,學校謝絕一切人員進入校園(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除外)。

  2、外來聯系工作的人員由門衛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系,經同意后再填寫會客登記單后進入校門。

  3、訪友人員原則上不進校門,經聯系后由被訪人員在校門口接待。

  三、車輛進出學校制度:

  1、機動車原則上不進校門,如遇送貨等特殊情況進出校門一律需得到校長室或負責后勤同志的許可方可進出。

  2、教職工非機動車輛進出校門在幼兒進出校門時段須下車推行。

  3、由于本園非機動車輛多、車棚小,為保證每輛車停進車棚,車輛停放車棚須整齊有序,有里向外一輛挨著一輛停放。

  4、外來非機動車輛在任何時段都不得停放在校內。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20xx〕87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三條學校安全處為校內所有車輛交通及停放秩序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出入校園及校內動態、靜態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出入和停放管理

  第四條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工親屬、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本校教職員工的車輛憑“臨沂一中機動車輛校園通行證”)。

  3.凡參加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3.特種車輛(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第五條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超過10公里/小時

  2.嚴禁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

  3.基建各類工程車必須到安全處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線路上行駛。

  第六條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學校根據校舍改造情況給各部門劃分停車區域),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需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內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由車主自行負責。

  3.愛護停車場地內的所有設施、裝置及其他車輛,導致損壞的,導致損壞的肇事車主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4.不要在停車場亂扔垃圾,保持停放場地清潔衛生,禁止在停放場地內擅自維修,清洗車輛。

  5.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栓15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6.來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來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安全處批準。

  第四章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七條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停車區域內有序停放,停車落鎖,嚴禁亂停亂放(學生車輛不準放在教師停車區域)。車輛在校園內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第八條學生不得在上課時間騎車出入校園,有特殊情況請家長接送或打車回家。

  第九條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第十條學生盡量不要騎一些高檔山地車和電動自行車上學。

  第五章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學校先與教職員工簽訂“校園機動車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書”,然后辦理“臨沂一中機動車輛校園通行證”。憑通行證進入校園(原來辦理的通行證停止使用)。

  第十二條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違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第十三條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巡邏督查,對違規定行使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給以通報或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此辦法由臨沂一中安全處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上級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遵循本辦法。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辦法執。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6

  1、會館工作人員出入會館應佩帶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門(會館西門),特殊人員出入餐廳后門須經部門經理批準。

  2、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外出,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3、在會館住宿的留學生、外藉專家應持住宿房卡出入會館。對其來訪的朋友、家屬等要主動在會館總服務臺辦理登記手續,來訪結束后,相關人員需在會客單上簽字確認后離開會館。

  4、留學生、外藉專家所聘請的輔導人員,要辦理輔導證,憑輔導證出入會館。

  5、洽淡業務的`客戶出入會館時,填寫'來訪人員出入門證',經總臺服務員簽注入館時間,接待完畢后,由接待人簽字后,經總服務臺核對,方可離開會館。

  6、施工人員進入會館,對其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應由施工方填寫'施工自備工具、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保安或總服務臺檢查并辦理相關手續后進入。所有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會館應憑'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主辦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字后,由服務臺或保安核對原存查的底聯,并簽注出館時間后放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7

  為維護學校安全,并使出入學校人員、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員及物品出入學校大門都必須遵守本工作制度,服從保衛人員管理。

  二、本學校人員出入管理:

  1、本學校教職員工出入大門,嚴禁騎車進出。

  2、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出入大門必須事先獲得有關領導批準或打招呼,說明出入事由并由門衛進行登記。

  3、下班時間除公務者外,禁止留住或進入學校。

  三、校外人員出入管理:

  1、凡學校外來人員或家長來訪時,應予先與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取得電話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校園;出校時,在接見單上請要求接見的校領導或教師簽字,將接見單交門衛(備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來賓未經準許隨意進入校園,如發現請到門房問清事由,與接待領導或教師取得聯系,并經過門衛登記后方可進入。

  五、外單位車輛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經過有關領導的同意,經門衛人員查驗后,登記單位、車號方可入校。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8

  為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及校園正常秩序,加強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的管理,特制定新文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及停放管理制度。

  一、除學校校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無特殊原因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責任領導允許不得入校。禁止飲酒后駕車出入校園或在校內移車,一經發現,移送交警處理。

  三、下課學生活動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0Km/h),禁止鳴笛;周五校車發車期間,禁止任何其他機動車出入校園。

  四、食堂、后勤、物管、教學服務部等運送貨物的車輛必須與校內相關采購責任人聯系后,方可入校。車輛入校后,必須嚴格按照校園道路交通指示標志行駛,禁止駛入步行道及足球場,按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學生出入路口及活動區域。

  五、學校教職工車輛分別停放在劃定停車位的指定停車區域,車頭一律朝外,校門口停車場東側停放深色車輛,西側停放淺色車輛。

  六、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并指明路徑。

  七、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安全辦,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知,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八、探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人員隨行機動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口,到門衛室聯系教職員工、班主任或生活老師確認并登記后步行進入校園探。

  九、如有違學校《機動車輛出入校園及停放管理制度》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衛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直至啟動“110”一鍵報警系統,請求上級相關部門參與處理。

  十、機動車在校園內未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的教職員工扣安全目標分1分/次,若為校外車輛則追究允許其入內教職員工連帶責任。在校園內發生一般性車輛刮擦事故,事故責任由當事人立承擔。在校園內發生人員傷亡的較交通事故,由交通主管部門依規處罰,事故責任由當事人立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賠償及連帶責任;若當事人為校內教職員工,并處扣發全年績效獎和當月績效工資并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9

  一、本校公務用車憑派車單出入學校,出校門時保衛處根據派車單在車輛登記表上登記隨車人員。

  二、對進出我校的外來機動車輛采取收發證制度。進校車輛必須在門口領取“機動車輛通行證”,執勤人員要嚴格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出校門時交回證件,經門衛檢驗后放行。

  三、機動車輛進入我校后必須慢速行駛,進門時速5公里,校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外來人員必須說明來事由,登記有效證件,并經電話聯系經門衛確認后方可入內。

  四、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必須在指定地點停車,校內教職工的車輛必須停放到停車場內。

  五、學校舉辦型活動時,機動車必須服從指揮并有序停放在保衛處指定位置。

  六、進入和停放在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鎖好防盜鎖,貴重物品及各種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七、校園禁鳴喇叭;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各種機動車輛;禁止無牌無證(教職工購買暫未上牌的除外)車輛進入校園。

  八、對出租車嚴加控制,一般不許進校。如師生有急事及老、弱、病、殘等行動不方便,或者出租車搭載有型物件或物品較多,確須出租車進校的.,經門衛核實后可進出校園。

  九、往校外運送物品車輛必須持有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物品出門證明。否則,門衛有權扣留其物品,且車輛不準出校。

  十、凡進入我校的機動車輛視為自動遵守我校交通管理規定并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和協調,如有違或不服從管理的,保衛處有權處理或不予放行。

  十一、院長專用車輛經核實院長駕、乘后可免交出門條。

  十二、車輛早上接院長免交門條。

  十三、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0

  為了確保學校師生進出校門和在校內的.人身安全,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車輛進出校門時,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

  2、上學、放學進出校門期間,教師車輛必須給學生讓道。教師車輛進入校園后,必須按規定車位停放。不得亂停亂放。校車停放在學校行政辦公樓前。傳達室西停車場不再安排停車,備上級領導來時停車用。教師的轎車停放在學校大門北、中學樓北停車場和小學學生廁所以南地帶。教師其他車輛停放在小學樓A樓和B樓北幕墻下坡道上。

  3、車輛到位后要鎖好車,注意防盜。但必須關閉防盜音響和防盜燈。

  4、校內嚴禁鳴笛。

  5、要自覺維護好自己的車輛,做到不漏油、排氣流暢,不亂扔廢物,自覺講好衛生。

  6、以上條款,教師必須嚴格遵守,違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責任制扣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1

  為維護全校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上級疫情防控工作總體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疫情常態化防控實際情況,持續對所有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控。

  一、人員管控辦法

  1.本校教職工手機“今日校園”掃描進校二維碼驗證身份,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出入校園。

  2.校內“四工人員”須所在部門提前報備相關人員信息,經體溫檢測正常、身份信息核驗無誤后方可出入校園。

  3.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盡量減少出校,需要出校的學生,必須憑請假條及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校園卡)一起,方可出入校園。

  4.外來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如確有工作需要進校,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提前報備來訪人員相關信息,再經體溫檢測正常、身份信息核驗無誤、“蘇康碼”為綠碼后,方可出入校園;突發臨時外來人員需要進校且未提前報備的,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安排教職工攜帶有效證件到校門口辦理登記手續,再經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后由校內人員陪同進入校園。

  5.出現發熱(體溫≥37.3℃)、呼吸道癥狀(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難等)或腹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二、機動車輛管控辦法

  1.教職工進校一車一驗,隨行人員經核驗身份、“蘇康碼”、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入校。

  2.外來車輛謝絕入校。如確有工作需要進校,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提前報備相關信息。車輛內所有人員,必須進行身份核驗登記、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后方可進入校園。突發臨時外來車輛需要進校且未提前報備的`,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安排教職工攜帶有效證件到校門口辦理登記手續,車輛內所有人員經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后由校內人員陪同進入校園。

  3.因防控工作和生活物資保障需要進出的車輛,須由相應主管部門向保衛處提前一天書面報備,注明車輛號牌、車輛隨行人員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學生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學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校園安全和師生人身安全,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所有進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通行、停放的車輛。

  二、機動車輛管理

  (一)車輛進出

  1、無牌無證車輛、外來車輛(含教職員工家、親屬和朋友的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除外)。

  2、所有符合規定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含摩托車和電瓶車)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詢查。

  3、教職員工車輛上班一律提前半小時以上(特殊情況可在上班后5分鐘至半小時時間段內)進校園,下班一律在靜校半小時后出校園。

  上班時間內教職員工車輛不得隨意進出校園,特殊情況須報校長室批準同意后方可出入。

  4、凡參加在校園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辦單位提前向學校申請,經學校同意后通知門衛放行,并按要求停放。

  5、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進出校門門衛要主動進行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二)車輛行駛

  1、車輛進入校園后,一律禁止鳴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下課期間不允許任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練車和試車。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駕照在實習期內者不得駕車進入校園。

  3、基建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到校長室辦理相關手續批準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三)車輛停放

  1、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車輛在校園丟失(含車內財物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3、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水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4、來校參加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準。

  三、非機動車輛的管理

  (一)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人力自行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完備。進入校園必須下車推行,(二)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遵守校園安全管理規定,停放時須在自行車棚或劃定的停車線區域內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車輛在校園丟失或損壞車主自行負責。

  (三)校園內禁止騎車帶人,不準雙手脫把或手中持物騎車;不準扶身并騎、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四)學生必須年滿12周歲并在法定監護人同意且簽署安全責任狀后方可騎自行車上學,并按學校規定進行管理。

  四、管理辦法

  (一)學校與駕車上班的教職員工簽訂校園車輛出入和停放安全責任狀,未簽訂安全責任狀的一律不準駕車進入校園。

  (二)進入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師生人身傷害或校園公共財產損害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駕車者承擔。

  (三)加強門衛查驗和校園內的巡邏督查,值日人員負責檢查校園內的車輛,對違反規定行駛和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扣留,由學校或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此規定由岳塘區友誼學校負責解釋并執行。

  2、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務車輛出入和停放同樣須遵守本規定。

  3、本規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規定相抵觸者,一律按本規定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相關規定后,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3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校門出入管理制度如下:

  一、學生、教師進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一律不準私自出校門。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持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假條存檔備查。

  3、工作期間,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如有事需外出辦理,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

  二、外來人員進出校門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要在收發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與有關成員電話聯系后方可進入,并實行領入制。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2、對拒不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3、學校教師在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卻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須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的需由教師本人到收發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5、學校大門要二十四小時有保安值勤。門衛人員必須禁止商販在校門口擺攤。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4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秋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門衛管理辦法》,園內實施封閉性管理,無關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外來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進入園內,特殊情況入園要嚴格執行入校必經園長審批、必掃健康碼、必測溫合格、必登記(身份證、體溫)、必戴口罩要求;對外來入校人員要嚴格管控,對所有入校人員規范測溫,對外來入校人員相關信息進行詳實記錄。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教育活動時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門衛查驗核實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二、外來人員入園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并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學校領導或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15

  為維護學校教學秩序的有序進行,確保校園安全,學校實行來訪出入登記制度:

  1、門衛值班人員對來訪者須禮貌、熱情接待、詢問來訪事由。

  2、來校聯系工作的來訪人員(如家長),必須在門衛室進行實名登記,來訪人員必須按會客單上的要求真實地填寫會客單并取得校內被訪人員的'認可方可進入校區。離校時必須回收由被訪人員簽名和填寫離校時間的回執,經門衛值班人員確認后方可離校。

  3、校外人員無正當理由到校,不遵守本校制度,無法與被訪人取得聯系并填寫會客單,門衛值班人員不得讓其進入校園。如果外來人員強行入內,門衛值班人員應及時報警,以防止意外發生。

  4、在正常的教學時段內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離校的必須出具學校相關部門或班主任簽發的出門憑證,才可讓家長接回,在正常教學時段內,學校嚴禁學生單獨離校。

  5、上課期間如無預約謝絕外人進入校區,嚴禁推銷人員進入校區。

  6、會客登記憑證每學期整理后歸檔,保存期為三年。

  7、由于工作疏漏,造成責任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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