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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4 14:42:31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技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精選13篇)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1

  一、總則及范圍

  為了保持已有工藝技術文件的完整性,使之完全能指導生產,以保證質量和生產正常進行,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技術文件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文件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檔案保管員:負責技術文件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文件的種類

  ①法律法規及標準性文件

  a相關的法律法規

  b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及有關管理標準

  c相關的質量標準

  ②作業類文件

  a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b工序質量表及質量控制點一覽表

  c產品使用說明書

  d公司內所有設備使用說明書

  e設備使用說明書;

  f各種明細表。

  ③管理類文件

  公司日常制定的有關技術要求的通知、計劃及規定等。

  2、文件登記

  ①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文件管理臺賬】,掌握本廠全部技術文件的情況。其臺賬至少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文件編制時間、發布時間、發放部門及銷毀情況。

  ②文件接收后,檔案保管員應及時對文件進行分類編號并作記錄,每月或者每季度將記錄復印件送技術部,技術部根據記錄及時掌握本廠技術文件動態。

  3、文件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文件的保管由檔案保管員按檔案管理標準進行保管,廠內發行的技術文件,除按檔案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外,尚須對儲備待發的文件進行登記保管。

  4、技術文件的復制與分發

  技術文件的復制打印由技術部提出打印數字,但必須保證分布完畢后有一定儲備。技術文件發送時,要備好【技術文件發放/領用表】進行文件名稱、編號、日期等內容的登記,接收人員應在登記表上簽收。

  5、技術文件的借用

  1.質量管理類文件的`借用應填寫《文件借閱記錄登記表》,

  2.作業類文件的借閱應開具借條并由技術部領導批準,方可借閱。

  6、技術文件的修改與審批

  ①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后的技術文件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②技術文件確定修改后,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文件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檔形式表現)。

  ③技術文件的審查與批準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審查和簽字批準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有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通過審定后,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后交公司批準。

  ④檔案管理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后,應立即著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保存、儲備的技術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文件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后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并登記)。

  6、技術文件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7、技術文件的回收與銷毀

  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相關國家標準動態,及時更新,過期的應進行回收銷毀。當新的技術文件進行分發時,分發人同時應將相應的舊文件進行回收,整理后由技術部決定對其進行歸檔或銷毀。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創新基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9]47號)以及國家財政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專項資金。國家設立創新基金旨在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引導地方、企業、創業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投資,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機制。

  第三條創新基金來源于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創新基金的年度預算安排由財政部根據中央財政預算情況和創新基金年度工作計劃確定。科學技術部會同財政部向國務院提交年度執行情況報告。

  第四條創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科學管理、擇優支持、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二章開支范圍

  第五條創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所需的支出。具體開支范圍包括項目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項目費是指用于支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經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審批立項的項目經費。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分別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投入等方式給予支持。其中,創新基金對每個項目的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一)無償資助

  主要用于技術創新項目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包括人工費、儀器設備購置和安裝費、商業軟件購置費、租賃費、試制費、材料費、燃料及動力費、鑒定驗收費、培訓費等與技術創新項目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貸款貼息

  主要用于支持產品具有一定的技術創新性、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小批量生產、銀行已經貸款或有貸款意向的項目。項目立項后,根據項目承擔企業提供的有效借款合同及項目執行期內的有效付息單據核撥貼息資金。

  (三)資本金投入方式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七條管理費是指用于科學技術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從事創新基金項目的評審、評估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經費。包括基本支出(項目管理所需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兩部分,具體按《中央本級基本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xx]355號)和《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財預[20xx]84號)執行。

  管理費實行預決算管理。管理中心年度管理費預算通過科學技術部報財政部審批后,列入創新基金預算。年度管理費決算經審計后,通過科學技術部報財政部。

  第八條其他費用是指經財政部批準開支的與創新基金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項目審批和資金撥付

  第九條企業依照《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申請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項目的受理、評審和監管。

  第十條企業在申報項目時須經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出具推薦意見前,須征求同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的意見,并將推薦項目名單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通過受理審查的項目,管理中心組織專家和評估機構進行評審、評估。根據評審、評估意見,管理中心本著“擇優支持”的原則,提出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和金額建議,報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審批。經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審批的項目正式立項。

  第十二條創新基金項目實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項的項目由管理中心與項目承擔企業、推薦單位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創新基金項目資金在合同簽訂后分兩次撥付。

  采用無償資助方式支持的項目立項后撥付70%,項目驗收合格后再撥付其余資金(第二次撥款);采用貸款貼息方式支持的.項目立項后按企業有效借款合同及付息單據核定的應貼息數額撥付80%,項目驗收合格后再撥付其余資金(第二次撥款)。

  第十四條管理中心依據合同金額每年分批編制立項項目用款計劃,報財政部審批。

  第十五條管理中心每年根據項目驗收情況分批編制二次撥款計劃,報財政部審核。

  第十六條財政部對管理中心報送的立項項目用款計劃和二次撥款計劃審核后,將創新基金項目資金指標下達到項目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四章監督管理與檢查

  第十七條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負責當地創新基金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對當地創新基金的運作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參與項目的驗收工作;管理中心負責制訂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的工作規范,組織實施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分析總結項目執行情況。

  第十八條項目承擔企業應按要求定期填報監理信息調查表(半年報、年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可委托地市級科技主管部門或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理。管理中心根據企業監理信息調查表、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的監理意見、省級財政部門的檢查意見、實地檢查情況等,提出項目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報送科學技術部、財政部。

  第十九條省級財政部門、科技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創新基金項目的跟蹤問效。科技主管部門應將本地區項目監理信息匯總情況抄送省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要定期抽查項目執行情況,對于所轄地區創新基金使用管理情況提出年度執行情況報告,下一年度4月底前報送財政部,同時抄送管理中心。

  第二十條項目承擔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科學、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創新基金撥款,保證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

  第二十一條項目承擔企業須對項目資金進行單獨核算,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無償資助項目承擔企業,在收到創新基金撥款后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形成資產部分轉入資本公積,消耗部分予以核銷;貸款貼息項目承擔企業,在收到創新基金撥款后作為沖減當期財務費用處理。

  第二十二條省級財政部門、省級科技主管部門對創新基金項目實行定期檢查,管理中心實行重點檢查。財政部、科學技術部采取委托有關監督檢查部門抽查、社會中介機構檢查以及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加大對創新基金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力度。

  第二十三條企業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如有重大違約行為,將終止合同并采取通報、停止撥款、追回項目資金等相應處理措施。需追回項目資金的,由管理中心負責監督企業將未使用的扶持資金如數上繳國庫,已形成資產的將資產變現后上繳國庫。

  凡違反創新基金有關管理辦法及國家財經紀律、財務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分別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創新基金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國科發計字[1999]260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科學技術部負責解釋。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3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9]47號)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學技術部是創新基金的主管部門,財政部是創新基金的監管部門。科學技術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具體管理工作。

  第三條創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循誠實申請、公正受理、科學管理、擇優支持、公開透明、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二章支持條件、范圍與支持方式

  第四條申請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

  (二)技術含量較高,技術創新性較強;

  (三)項目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四)無知識產權糾紛。

  第五條承擔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三)企業管理層有較高經營管理水平,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四)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5%;

  (六)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人員。

  第六條創新基金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資本金投入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一)貸款貼息

  1、主要用于支持產品具有一定水平、規模和效益,銀行已經貸款或有貸款意向的項目;

  2、項目新增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3年;

  3、創新基金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二)無償資助

  1、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中新技術、新產品研究開發及中試放大等階段的必要補助;

  2、項目新增投資一般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

  3、企業需有與申請創新基金資助數額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

  4、創新基金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三)資本金投入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七條在同一年度內,一個企業只能申請一個項目和一種支持方式。申請企業應根據項目所處的階段,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第三章項目申請與受理

  第八條科學技術部每年年初制定并發布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明確創新基金項目年度重點支持范圍。

  第九條科技型中小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應按管理中心發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須知》準備和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

  第十條企業提交的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并經項目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是指熟悉企業及項目情況的當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推薦單位出具推薦意見之前應征求省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的意見,并將推薦項目名單抄送省級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項目推薦單位和管理中心要采取公開方式受理申請,并提出審查意見。受理審查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形式審查、內容審查。受理審查合格后,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立項審查。對受理審查不合格的項目,管理中心自收到項目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出《不受理通知書》。

  第四章項目立項審查

  第十二條立項審查方式包括專家評審、專家咨詢、科技評估等。由管理中心根據項目特點選擇相應的立項審查方式。

  對技術、產品相近的項目采取專家評審的方式。對跨學科、跨領域、創新性強、技術集成、技術領域分布相對分散的個性化項目,可委托科技評估機構評估。

  第十三條創新基金項目評審專家,包括技術、經濟、財務、市場和企業管理等方面的專家,由管理中心聘任或認可,并進入創新基金評審專家庫。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對國家和企業負責的態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原則;

  (二)對審查項目所屬的技術領域有較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對該技術領域的發展和所涉及經濟領域、市場狀況有較深的了解,具有權威性;

  (三)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60歲以下。

  第十四條承擔創新基金項目立項評估工作的評估機構須在經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認定的評估機構中選擇。評估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企業或事業法人資格,并在有關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二)有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三)評估機構應從事過評估或科技咨詢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經驗;

  (四)有良好的業績和信譽;

  (五)經過相關專業培訓。

  第十五條專家應依據評審、評估工作規范和審查標準,對申請項目進行全面的審查,并提出有針對性的審查意見。在審查過程中,專家可通過管理中心要求申請企業補充有關材料或進一步說明情況,但不得與申請企業及有關人員直接聯系。必要時管理中心可委托專家組到申請企業進行審查。

  第十六條為保證創新基金項目立項審查的公正性,審查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屬下列情況之一時,專家應當回避:

  (一)審查專家所在企業的申請項目;

  (二)專家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所審項目申請企業的負責人;

  (三)有利益關系或直接隸屬關系。

  第十七條評估機構和專家對所審項目的技術、經濟秘密和審查結論意見負有保密責任和義務。管理中心尊重評估機構和專家的審查結論意見并給予保密。

  第十八條管理中心根據評估機構的工作質量及行為規范情況,對評估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和科技信用評價管理。管理中心于每年底向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報告有關情況并提出調整意見。

  第十九條管理中心根據項目申請資料和立項審查結論意見提出創新基金立項建議,報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審批。科學技術部、財政部可對項目進行復審。

  第二十條經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批準的項目,應在創新基金網站以及相關新聞媒體上發布立項項目公告。公告發布之日起2周內為立項項目異議期。

  第二十一條創新基金項目實行合同管理。管理中心在異議期滿后應與立項項目承擔企業、推薦單位簽訂合同,確定項目各項技術經濟指標、階段考核目標以及完成期限等條款,同時將合同抄送項目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對于有重大異議的項目,管理中心暫不簽定合同,并對項目進行復議。需撤消項目時須報科學技術部和財政部同意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立項審查未通過或未獲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批準的項目,管理中心將在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出《不立項通知書》。不立項項目的申請企業當年不得再次申報項目。

  第五章項目監督管理及驗收

  第二十三條省級科技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創新基金的運作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并參與項目的驗收工作;管理中心依據本辦法負責制訂《創新基金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規范》,并組織實施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分析總結項目執行情況。

  第二十四條項目監督管理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

  (二)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三)項目達到的技術、經濟、質量指標情況;

  (四)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解決措施。

  第二十五條項目監督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項目承擔企業定期填報監理信息調查表(半年報、年報)。

  (二)省級科技主管部門應實地檢查項目執行情況,并提出監理意見;省級財政部門應定期抽查項目執行情況,并對創新基金使用管理情況提出報告。

  (三)管理中心根據需要,對部分項目進行實地檢查。

  第二十六條管理中心根據企業定期報表、地方監理意見、實地檢查等,提出項目執行情況分析報告,并報科學技術部、財政部。

  第二十七條項目承擔企業因客觀原因需對合同目標調整時,應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中心批準后執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重大違約事件的,管理中心可按合同終止執行項目,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第二十八條項目驗收工作原則上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內完成。需要提前或延期驗收的項目,企業應提出申請報管理中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九條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二)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三)創新基金項目研究開發取得的成果情況;

  (四)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

  (五)項目實施前后企業的整體發展變化情況。

  第三十條一般項目由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組織驗收;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管理中心組織驗收。管理中心依據《創新基金項目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規范》,對項目進行綜合評價并分別做出驗收合格、驗收基本合格、驗收不合格的結論意見,報科學技術部、財政部。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創新基金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科學技術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國科發計字[1999]260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科學技術部會同財政部負責解釋。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4

  1、技術檔案,指本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用的一切重要圖片、圖紙、光碟、圖書、報表、技術資料、有關設備、技術的文字說明等技術文件,整理后歸并文件檔案。

  2、本廠設置技術檔案有:維修汽車技術質量檔案,車間、辦公室基建檔案、技術標準、規程、工藝文件、統計報表等生產技術檔案、設備檔案和科研產品開發檔案。

  3、本廠技術檔案室由技術部門負責建立、保管、運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術部指定專人負責。

  4、每當檔案資料進入本企業、技術部應在一周內建立檔案。建檔時要分類編號,登記立卷歸檔,并進行必要的`整理編制卡片,以利查閱。

  5、技術檔案不外借。內部技術人中辦理借閱手續后,可以借閱,但屬秘密的資料不得外借,不得隨便復印。技術檔案閱后要及時歸還并辦理歸還手續。

  6、技術部定期對技術檔案進行鑒定,確定保管年限,及時毀銷失去使用價值的檔案。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5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基坑支護與降水;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

  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并將執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定》(qg/yj2905—20xx)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施工操作規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安全規范及設計、監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跟班作業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視和測量裝置

  1、監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行公司q—s—e/yj2817—20xx“監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

  6、租賃費用的計算

  7、項目部在使用計量器具期間,應愛惜和正常使用,尤其經緯儀、水準儀屬精密儀器,發生損壞,由技術質量處負責鑒定,對人為或非正常損壞,由使用單位承擔維修費用。

  8、管理和使用計量器具的部門和項目部,應按照體系文件的要求,建好各項記錄,保存好相關證件。

  9、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要妥善保管,以防丟失、損壞。

  (五)規范、標準的管理

  1、施工技術規范、標準包括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實施的各種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規范、工藝標準、檢驗和試驗評定標準、標準圖集及其他技術書籍。

  2、施工技術規范、標準的購置和發放工作由公司技術質量處負責。

  3、發放規范、標準要辦理登記手續并填寫文件發放登記表。收文部門要有收文記錄。

  4、分公司技術質量處每年年初轉發集團公司制定的有效性技術資料清單,并加蓋“受控”標記。

  5、遇到人事變動情況時,調出的人員應及時將手中的文件交回,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

  (六)技術資料的管理

  1、施工技術資料的整理按照《建筑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xx)及《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dbj14—023—20xx)的要求進行整理;施工技術質量資料必須采用計算機打印,簽字欄必須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整理完畢的施工技術資料,必須按《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釋疑及樣表》中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組卷總目錄的順序裝訂成冊,外觀整齊、美觀,封皮格式按《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中的資料封皮格式增加第幾卷,每卷內必須有卷內目錄;施工技術資料的整理必須不延誤工程的竣工驗收;公司內部存檔的檔案盒一律采用質量好的硬紙盒(煙臺市檔案局監制),檔案盒上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以下內容:檔號(按交卷年度);案卷題名(工程名稱,側面要豎寫);編制單位(分公司名稱);編制日期(編制完資料的日期);保管期限(根據工程要求填寫);密級(根據工程要求填寫);共幾卷、第幾卷(填寫在卷盒側面的案卷題名豎寫工程名稱的右邊)。

  2、施工技術資料的檢查: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每月在公司抽查前進行內部自查,并將自查結果做記錄,對自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在三天內整改完,對無法整改的要注明原因。公司一般在每月20日開始進行抽查,抽查時首先檢查自查記錄。竣工資料要求各項目部在工程竣工時指定專人負責竣工資料整理,并同質檢站質檢員聯系,把所有備案資料(包括建設單位和質檢站的資料)缺少部分及時反饋給技術質量處和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要積極協調各責任單位,把缺少的資料及時整理好。

  3、施工技術資料的存檔:在施工過程中,按集團公司2821程序文件5.6中規定的存檔資料(竣工驗收證明書、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驗收報告、主體工程質量驗收報告、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地基與基礎質量檢查表、主體工程質量檢查表、竣工工程質量檢查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備案表復印件、工程竣工報告、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及時報送兩份原件給技術質量處。在工程竣工過程中,必須按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的要求整理竣工資料,及時將竣工資料交技術質量處審查,報總部質量部核查,經質量部核查后的資料移交總部技術管理部存檔。

  4、工程資料蓋章規定

  以下技術資料由集團公司總工程師、企業法人代表在相應位置欄簽章:

  (1)工程項目施工管理人員名單(魯jj—002)、

  (2)工程竣工報告(魯jj—007)、

  (3)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魯jj—075)、

  (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驗收報告、主體工程質量驗收報告、竣工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檢查表、主體分部工程質量檢查表、竣工工程質量檢查表由技術質量處處長簽字,質量部蓋章。

  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由項目經理簽字,集團公司蓋章;工程保修書必須蓋集團公司公章。

  竣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蓋章執行集團公司煙建[20xx]57號文。

  其它到集團公司蓋章的.必須經技術質量處處長審查后,開具簽章聯系函后,項目部到集團公司蓋章。

  二、工程質量管理

  為了認真貫徹《建筑法》、《房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工程驗收規范、省市有關文件和《施工項目管理規程》等規定,促進施工項目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創建精品工程,全面完成年度工程各項指標,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

  1、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各級質量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到人。

  2、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的工程質量負責,技術副總經理對分公司技術管理具體負責。

  3、技術質量處在分公司經理、技術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分公司質量管理與檢查工作,并對分公司質量指標負責。

  4、項目部經理是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工程質量目標負責;主任工程師應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技術資料全面負責并對其所在的項目部經理負責;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負責,并對其所在的項目部經理負責。建立一個以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質量檢查員為一體的現場質量管理體系,責權利到位,各負其責。

  (二)質量例會制度

  質量例會是信息交流的主要手段。為此建立如下例會制度:

  項目部應每天召開碰頭會,由項目經理主持,總結公布當天施工內容的質量檢查情況,使施工中出現的或潛在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糾正,對形成的不合格品及時進行評審處置,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

  分公司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技術質量例會,分公司技術經理主持傳達上級質量管理信息,學習新知識、新規范、總結當前分公司的質量情況,提出下一步的質量工作重點,由技術質量處做好會議記錄。

  (三)工程質量檢驗制度

  1、三檢及交接檢制度

  工程質量驗收首先是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自我檢查,即自檢,將有關質量要求及誤差控制在規定的限值內。自檢主要是在班組范圍內進行,由承擔檢驗批,分項工程的班組參加。在施工過程中或完成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自檢的最低標準是:屬于班組責任范圍的主控項目均達到規范要求,一般項目不低于80%符合規范要求;超標項目不得超過規定值的150%,否則追究班組責任。

  互檢是班組之間的相互檢查,其最低標準同自檢。

  專檢由專(兼)職質檢員組織,對檢驗批、分項進行檢查評定,并對評定結果負責。

  交接檢在上下兩道工序、檢驗批、分項或分部之間進行,由下道對上道進行檢驗,檢驗的內容主要是上道可能影響下道質量的因素,如模板的油污污染鋼筋,架管的間距使模板不穩固、砌體、模板的超標增加抹灰厚度,鋼筋缺少墊塊,增加砼保護層厚度等等。

  交接檢的目的:為下一道工序創造合格的工作條件;保證下一道工序的質量;防止下道工序對上道工序的損壞;分清質量責任和成品保護。

  2、混凝土結構標識:由工程專職質檢員按《煙臺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文件20xx—9號文》的要求進行現場標識,并將測量結果如實填寫在檢驗批驗收記錄上。專職質檢員對測量結果的精度負責。

  3、原材料試化驗必須嚴格按煙臺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見證取樣手冊的規定執行。主任工程師對工程使用的各種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建筑工程檢驗項目等,要及時認真地按規定要求取樣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

  4、送樣過程:由項目主任工程師開出委托書,提前一天通知技術質量處送樣員,在委托書要求的時間內,會同現場工程主任工程師、監理公司見證員同時取樣,并在委托書上簽字蓋章,由送樣員將委托書及試樣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檢測完后,送樣員要及時把報告及委托書轉交給工程主任工程師。在沒取得材料試驗報告之前,嚴禁工程項目部使用或搶前施工。

  5、隱蔽工程報驗制度:

  (1)各級技術質量管理人員,在施工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及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文件規定,嚴格按圖施工,按工藝標準施工。單位工程主任工程師、質檢員在各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之前,要對操作班組進行技術質量書面交底,進行質量預控,施工過程中搞好事中控制,負責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保證工程各工序的質量。

  (2)對地基、基礎鋼筋、主體工程(一、屋面層、中間層抽查)鋼筋和模板支設工程、屋面衛生間防水層、裝飾工程樣板間、水電安裝隱蔽試驗(排水:隱蔽灌水、管道通水、管道通球試驗;給水、采暖:管道隱蔽和管道水汽壓、管道系統水汽壓試驗;衛生間:地面存水、器具蓄水試驗;消防噴淋管道水汽壓試驗;電氣:避雷接地隱蔽)等分項工程必須提前一天按工程監視和測量程序填寫工程監視和測量報驗記錄報技術質量處驗收。未經驗收或未通過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誰下令施工,誰承擔全部后果責任。

  (3)對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竣工工程面積在10000m2以上的工程,技術資料經技術質量處審核后,報集團公司質量部檢查,并同時向集團公司質量部報工程監視和測量程序填寫工程監視和測量報驗記錄。

  (4)須經設計、監理、質監站簽字的隱蔽驗收項目,由項目部組織實施,技術質量處參加。

  (5)現場攪拌的砼、砂漿必須按照配合比進行施工,現場必須掛配比牌,配備計量器具,水泥、沙、石子、外加劑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嚴格控制沙的含泥量和石子級配,對不合格的原材料應及時清除場外。砼施工完成后,應做好養護。砼模板拆卸時間必須按同期同條件養護試塊的試壓結果而定,達到規范要求的強度,經主任工程師和現場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后,才允許施工,否則按造成質量事故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6)樣板間(樣板活)報驗制度:嚴格執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實行樣板工程開路制度,以項目經理為主,主任工程師、施工員、專職質量檢查員配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規范要求、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合理安排施工。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按標準先做出樣板墻、樣板間等每個分項的樣板,在自檢達到要求后,填寫工程監視和測量報驗記錄,經技術質量處檢查、監理公司或監督單位檢查通過后,方可進行大面積施工。

  (四)基礎、主體分部、竣工工程報驗規定

  (1)基礎、主體分部工程施工結束,由項目部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驗收標準進行自檢,質量達到驗收標準,技術質量資料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簽字后,將工程資料報技術質量處,在對工程技術質量資料和施工質量檢查合格簽字蓋章后,項目部負責轉給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后,經建設單位代表簽字確認。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負責報質監站聯系工程驗收,技術經理、技術質量處負責人、項目部參加驗收。技術質量資料、驗收表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負責取回。

  (2)單位(子單位)工程施工結束達到驗收條件后,項目部經理組織進行自檢,在施工質量達到驗收標準,技術、質量資料自審合格后,報技術質量處。在技術質量處對工程質量、資料檢查達到質量目標后,由項目部填寫有關資料,報送監理單位審查驗收。合格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并經建設單位代表簽字確認,由業主聯系質監站、各責任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結果由項目部負責取回存檔。

  (五)住宅工程分戶驗收

  按照《煙臺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辦法》的要求,由項目經理負責實施,并對驗收結果負責。

  (六)工程回訪

  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按保修約定范圍對用戶進行回訪。回訪時間為交付業主半年后第一個月,在回訪中,對用戶提出的問題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于施工質量的問題,要無條件返修處理。對用戶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要耐心解釋,并盡最大可能幫助解決。對用戶進行回訪時,請建設單位(住宅工程請用戶)在工程質量回訪記錄上簽署意見。建設單位或用戶簽字的工程質量回訪記錄復印件,由項目部報技術質量處存檔,工程質量證書備案證書由項目部負責取回,做為年終考核各項目部完成年度質量指標情況的依據。

  (七)質量與經濟掛鉤

  日常檢查:質量處日常根據施工進度到施工現場巡檢,發現問題、隱患以檢查記錄形式反饋給項目部和勞務分包方,由項目部督促勞務分包方在限定期限內整改完畢。質量處對一個工程相同的問題、隱患開出兩份檢查記錄的,對項目部和勞務分包方按照《質量管理考核內容和獎罰標》進行罰款;對一個工程相同的問題、隱患開出三份檢查記錄的,質量處將出具《暫停付款通知》并附上檢查記錄復印件,由財務暫停該勞務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直至質量處開出的檢查記錄得到完全整改后,在向財務出具《繼續復款通知》,由財務在繼續支付該勞務分包方的工程款。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6

  技術管理制度是施工企業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業的技術工作科學地組織起來,保證技術工作有目的、有計劃、有條理地開展,從而完成技術管理的任務。

  一、圖紙的熟悉、審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圖紙會審是施工前的一項重要技術準備工作。會審前要認真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對圖中的疑難問題和差錯,要分別作好記錄,準備好會審意見,對于較復雜的大型工程,會審前由技術部組織各專業進行預審,將問題匯總,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二)圖紙會審工作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和施工單位參加。一般由公司工種部經理主持,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

  (三)圖紙會審時決定的問題,由現場項目技術負責人填寫圖紙會審記錄和工程洽商單。圖紙會審記錄要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簽字。會審記錄填寫要詳細、準確,并注明參加會審的人員和時間。

  (四)必須提高圖紙會審工作質量,最大限度地發現圖紙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圖紙會審應著重解決的問題,掌握設計意圖和建設單位的要求,了解設計方案、技術措施貫徹國家規范標準情況;設計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情況,有無改進方面;工程結構是否安全可靠,裝飾裝修施工有無困難;設計圖紙內容有無錯誤,各專業之間有無矛盾等。

  (五)圖紙會審記錄一式八份,分別如技術部、財務部、預算部等。

  二、技術交底制度

  (一)技術交底是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按技術管理程序,技術交底必須在圖紙會審的基礎上,單位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進行;

  (二)技術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工程,由公司經理主持,公司總工程師向有關項目經理部負責人進行交底。交底內容可以總工程師簽發的會議紀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發執行,項目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根據施工進度,按部位和操作項目,向各專業施工員及班組長進行交底。

  (三)交底內容:總工程師的技術交底一般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項;對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機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裝工程的配合;技術安全措施,規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術措施等。項目技術負責人可按總工程師技術交底的內容辦理;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設計圖紙(包括設計變更)的尺寸、標高、軸線、預留洞、預埋件等詳細情況;施工方法、施工順序、工序措接;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成品保護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種、規格、質量要求;上級領導對某些技術問題的批示和技術決定;其他應說明的問題。

  (四)技術交底主要以書面形式進行,填寫統一的技術交底表格,并應由交底人、審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簽字。

  (五)技術交底資料是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內容,各專業技術交底材料分別由單位工程專業技術負責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編成冊,妥為保管。

  三、施工組織設計制度

  每項工程開工前必須作出施工組織的設計以指導施工的全過程,處理好人、物、空間、時間、施工工藝、質量與數量、專業與協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樸素間的關系,以獲取好的經濟效益。

  (一)施工組織設計的分類及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按服務對象不同,大體可分為三類:施工組織總設計,單位工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

  1、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群體工種復雜的重要工種為對象,是全局施工活動的綱領性指導文件(略)

  2、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單位工程為對象,是單位工程施工具體的指導性文件,內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兩種形式:

  (1)凡套用定型設計、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較短的簡單工程,可編制施工設計簡要,著重對工期控制、施工質量保證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設計。進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標準化程序;

  (2)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難度較大,技術較為復雜的分項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條件下的單項工程,均需編制施工方案,這種方案則是施工技術實施性專題設計,其內容必須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論證結果;材料、機具、設備、勞動力的投入計劃;作業程序、條件、標準;經濟技術指導的測算,質量等級和安全性能和預期評價,對不利影響因素的分析預測和相應的技術保證措施等。上述內容力求全面、詳盡、具體,并同時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種保證體系建制。

  (二)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分工審批權限

  施工組織設計、專題設計型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組織有關部、室、項目經理部參加,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匯編,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有關人員進行審批。

  (三)施工組織的編制時間要求

  單位施工組織設計與接制到圖紙后15天內提出;施工設計概要在接到圖紙后7天內提出;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視具體情況按期提交,原則不影響送標時間。

  (四)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須施工設計或方案,否則不準開工;

  2、未經審批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視為無效;

  3、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編制分工逐級向下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交底,同時進行對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的橫向交底,并應有相應的交底記錄;

  4、加強實施全過程控制,分別對基礎施工、結構施工和裝修三個階段,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情況的中間檢查,并且需做施工組織中間檢查記錄;

  5、施工組織設計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實施過程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凡屬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變更和調整,都必須編制“施組調整(或補充)方案”,報原審批人批準后方可執行。

  6、工程完成時,必須及時原施工組織編制內容做出技術總結,并上報原審批人,做好施工組織設計評價和對編制人、實施單位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材料檢驗制度

  材料檢驗制度是對施工用材料、構件、配件和設備等,必須由供應部門提出合格證明文件,并進行試驗、檢驗,對不合格的產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對有關設備進行調整和試運轉,以便正確、合理地使用,保證工程質量。

  五、工程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和驗收制度規定,必須按照有關質量標準逐項檢查操作質量和產品質量,根據建筑安裝工程的特點分別對隱蔽工程、分項工程和竣工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從而逐環節地保證工程質量,詳見質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術檔案制度

  工程技術檔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技術狀況、質量狀況等有關技術文件、圖片、圖紙、光盤等,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備工種交付使用、維護管理,改建擴建時使用,并對工種歷史資料進行保存和積累。

  1、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檔案管理員負責;

  2、各項目工程的檔案資料必須按照單位工程技術資料規定的內容齊全,填寫準確無誤。

  3、檔案的收集整理嚴格按“檔案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

  4、工程竣工驗收的統一交回公司存檔。

  七、技術責任制度

  是各級技術領導、技術管理機構、技術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術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這項制度有利于加強技術領導,明確職責,從而保證配合有力,功過分明,充分調動有關人員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積極性。

  (一)技術管理機構

  公司經理

  總工程師

  工程部

  項目經理

  項目技術負責人

  技術人員

  專業施工員

  工人班組

  (二)各級技術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

  1、在各自負責的范圍內,做好經常性的技術業務工作;

  2、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為順利進行施工創造條件;

  3、向各級領導提供技術分析資料、技術情報、技術咨詢、技術建議方案和技術措施,便于領導決策;

  4、檢查各級技術部門和技術人員貫徹有關技術規定、制度、規程的情況;

  (三)總工程師的主要職責

  1、全面領導企業的技術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技術規程、驗收規范和技術管理制度;

  3、組織編制:貫徹企業的年度技術措施綱要和四項費用計劃,組織總結年度技術工作;

  4、開展技術革新活動,審定重大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議,組織編制和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等;

  5、對重點工程組織編制和參加審批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技術交底,組織熟悉會審圖紙,參加竣工驗收;

  6、參加公司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質量檢查,對重大事故進行技術上的分析和處理,參與重點工程的投標決策,領導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7、領導培訓工作,審批技術培訓計劃;

  8、領導進行技術總結;

  9、對技術人員的工作安排、晉級、獎罰等方面提出意見;

  10、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技術法規、標準和公司技術決定,制度以及施工項目的技術管理制度;

  2、開展經常性的技術工作,主要有:

  (1)組織有關人員熟悉圖紙及招標文件等技術文件,對圖紙中及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與設計單位、建設單位以及監理部門協商解決,并及時辦理文字洽商手續;

  (2)參加施工組織審批;

  (3)負責項目工種技術交底工作;

  (4)根據項目部的技術計劃,組織編制度,保證質量、安全、節約的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軸線、標高等預栓、組織隱蔽工程驗收;

  (6)組織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設立預檢,參加竣工驗收;

  (7)組織質量檢查,負責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報;

  (8)對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問題負技術上的責任;

  (9)協助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

  (10)領導材料檢驗工作;

  (11)負責技術革新、環保計劃的實施;

  (12)領導技術檔案的整理、原始資料的積累,組織繪制竣工圖,并定期移交和歸檔;

  (13)參加技術會議,組織技術業務學習和進行技術安全教育;

  八、技術復核及審批制度

  該制度規定對重要的且影響工程的技術對象進行復核,避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種的質量和使用功能,復核的內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標高和軸線、基礎、設備基礎、模板、鋼筋磚、磚砌體、大梯圖、主要管道、電鍍,審批內容為合理化建議、技術措施、技術革新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對其它工種內容按質量標準規定,進行有計劃的復查和檢查,該制度實施由公司工程部負責完成。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7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貼息資金管理,發揮技術改造貼息資金的宏觀導向和激勵作用,引導社會資金投向,結合全區技術改造實際,特制定《xx區企業技術改造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施貼息的目的,是鼓勵企業圍繞品種、質量、效益進行技術改造,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積極運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提高技術改造項目投資效益,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

  第三條本辦法中所稱的貼息資金是指財政補貼給企業技術改造貸款項目的資金。

  二、貼息資金安排的原則

  第四條區貼息資金主要安排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省、市重點技術改造貼息導向目錄,經國家、省、市批準或備案,并列入國家、省或市技術改造投資計劃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根據擇優扶強原則,重點支持產品技術含量高、帶動性強、對本區經濟和產業升級作用大的項目;優先安排省或市、區重點企業、成長型企業和高科技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優先安排經濟效益好、經營者素質高、有良好信譽的利稅大戶企業的技術改造項目。

  第五條堅持向省、市兩級開發園區傾斜的原則。

  第六條符合上述原則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使用經核準的.銀行貸款,可以向區申請貼息。

  三、貼息條件

  第七條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可以申請區貼息:

  (一)企業在區內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并且其稅收入區庫;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經區經濟貿易局登記備案;

  (三)項目被列入市級以上技改項目、技術創新項目等貼息計劃。

  四、貼息的申請程序

  第八條凡需申請貼息的項目均應逐級申報有關項目可行性報告,并經有關部門備案。項目被列入省、市貼息計劃后,需進行竣工驗收合格,在辦理省、市貼息的同時申報區配套貼息。

  第九條凡符合貼息條件的項目,由有關單位按企業隸屬關系向區經濟貿易局、區財政局申報貼息。具體程序如下:

  (一)企業于每年10月份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供:《技改項目貼息申請表》一式三份(街辦的項目由所在街辦簽署意見),《項目登記備案通知書》復印件、銀行貸款進帳單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副本復印件各二份;

  (二)由區經濟貿易局會同區財政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核查后,并對照條件和標準提出貼息的初步方案,經集體討論后確定貼息方案;

  (三)方案報區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四)區經濟貿易局、財政局聯合發文公布計劃;

  (五)由區財政局撥付項目貼息資金。

  五、附則

  第十條承擔貸款貼息項目的單位要認真貫徹責任制,專人負責,確保項目順利開展,按時竣工。列入年度貼息計劃的項目,應在貼息計劃下達之日起1年內辦理貼息資金的申領手續,逾期取消貼息資格。

  第十一條各開發區、街道經貿局和經管辦要嚴格按本辦法組織有關企業申報貼息計劃,并按要求辦理貼息資金的撥付手續,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專項用于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并向區經貿局報告項目的執行情況。如在項目申報、實施和辦理有關撥付手續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截留占用資金行為的,將取消該項目貼息資格,并追究當事者責任。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9

  為了保證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創造良好的研究工作環境,提高實驗室的運行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一條使用劇毒藥品,不允許超出規定區域。

  第二條儀器使用完畢,按規定步驟及時關閉,以免造成儀器損壞。

  第三條非正常工作時間做實驗的人員一旦離開,請確認冰箱及帶電設備運行正常與否,并請關燈關窗和鎖門。

  第四條注意用電安全,儀器使用不要過熱,注意防火安全。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第五條為了保護實驗人員及公眾的健康,工作人員應盡量避免實驗材料的意外暴露。如有不安全情況或發生事故,必須從速報告,妥善處理。違者必究。

  第二章實驗室分區域管理

  第六條創造友善、團結的人事環境,于人方便,于己方便,互相幫助,取長補短。

  第七條不準在實驗和公共工作區吸煙,以免危害他人健康和造成火災隱患。

  第八條以各部室為單位,搞好本部室的衛生工作。經常保持實驗室及儀器設備的清潔,做到實驗室內部陳設整齊美觀,有條不紊。同時注意保持公共實驗室的衛生,在公共實驗室內工作完畢,應及時清理工作區,把實驗物品放回原處。如有人遺忘未做,應相互提醒督促。

  第九條各實驗室臺面衛生、室內設備、移液器等用品由本室人員自行管理,通常各室備有專用移液器,非必需勿拿出本室使用,移液器使用完畢應調至最大刻度、歸架。

  第十條不準在實驗室看報紙、閑聊、玩耍、做飯、吃東西等;不準在工作期間播放高分貝的音樂,如特別需要,應在征得本實驗室其他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聽輕音樂。

  第十一條除執行參觀實驗室的任務外,在工作時間不要隨意接見非實驗室人員,如確實需要接見親朋,請到接待室去,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第十二條不經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他人實驗用品,以免影響他人正常實驗。

  第十三條除日常清潔工作和突擊性打掃衛生外,實驗室每周五下班前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除極特殊情況,實驗室全體人員都要參加。中心對有關落實情況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十四條根據實驗室的日常使用情況,每個實驗室都設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相應實驗室的日常衛生和整潔。

  第十五條各研究室主任應帶頭和督促本室人員(包括各類流動人員)執行實驗室的各項有關規定。

  第三章實驗室人員管理

  第十六條技術中心的實驗室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建立固定與流動崗位相結合,按需設崗,雙向選擇,競爭上崗,逐級聘任的新型人事制度。

  第十七條固定崗位人員包括實驗室管理與服務人員、實驗室優勢學科的帶頭人及主要科研人員。其聘任范圍立足中心,面向全院,必要時可引進國內外優秀中青年農業生物技術研究人才及經驗豐富的實驗室管理人才。

  第十八條實驗室的流動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多種管理方式。一是是相關領域的科研人員可自帶項目來實驗室進行研究工作;二是可聘請部分國內外知名專家、教授作為重點開放實驗室客座研究員,直接主持開放課題的研究工作。

  第十九條來我單位完成學位論文以及其他的流動實驗人員,進入本實驗室還應遵守實驗室的流動人員管理制度:

  (一)流動人員進入本實驗室工作前需認真學習本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在安排的工作區域和實驗臺工作。

  (二)正式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合理安排時間,不得隨意缺勤。正常工作時間不能來實驗室的人員必需預先請假。

  (三)實驗室定期開展學術交流活動,未經請假批準不得缺席。

  (四)在讀人員發表文章狀況請登記,文章的資助項目備注應結合中心各個項目內容填寫,使成果得到共享。

  第二十條本中心的每一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關心實驗室的事物,幫助和監督周圍的人少犯錯誤,發現問題及時指出、更正或匯報,以使我們的實驗室保持良好的`狀態。對影響較大的好事或壞事建立信譽記錄,有多次良好記錄的工作人員將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于有多次不良記錄的工作人員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暫停實驗等處罰。

  第四章實驗室耗材管理

  第二十一條為方便各研究室科研人員的工作需要,節約實驗經費,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購買中心所需的試劑耗材。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建立嚴格的實驗耗材購置、領用管理制度。辦公室負責對試劑耗材建帳入庫,公開價格,并登記入庫。試劑耗材倉庫由專人管理,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易于查找,并定期盤庫,避免重復購置。

  第二十三條中心以各研究室為單位,根據試驗需要,經各研究室負責人(或課題組長)同意后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實驗用品及試劑耗材。如無特殊情況,每周一、三上午到辦公室領取實驗所需物品(工作如有沖突則順延半天,其余時間不接待),并按規定登記。出庫登記需經研究室負責人(或課題組長)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各研究室如果有特殊需要,請提前做好訂購計劃。

  第二十五條實驗人員應認真研究實驗策略及試劑的有關說明,與研究室負責人商量確認所定試劑與實驗要求相符后,將填寫好的試劑訂購單交到辦公室(如無特殊情況在周一、三上午進行)。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藏匿公共試劑,如有違反,將進行嚴處。堅決杜絕試劑無端浪費和缺失現象,如發生此類事件將對個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進行停止實驗等處罰。

  第十七條對于劇毒、放射性和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的耗材,應嚴格按有關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領用人具體負責上述危險耗材的安全和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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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科學技術研究檔案(以下簡稱科研檔案)的管理,達到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的目的,依據國家和省有關科技檔案管理文件的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科研檔案是指在科學技術研究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歸檔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數據、照片、聲像等各種形式載體的科研文件材料,是科研活動的真實記錄,也是科學技術儲備的一種形式和國家的寶貴財富。

  第三條科研檔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科研活動的重要環節,技術中心應把科研檔案工作與課題管理、成果管理等工作緊密結合對科研工作和建檔工作逐步實行”四同步"管理。即下達計劃任務與提出科研文件材料的歸檔=求同步;檢查課題進度與檢查科研文件材料形成情況同步;驗收、鑒定科技成果與驗收、鑒定科研檔案材料同步;上報登記和評審獎勵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員嚴明職責考核與檔案部門出具專題歸檔情況證明材料同步。

  第二章科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

  第四條科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主要包括:

  1、科研準備階段:課題申報書,開題報告,調研報告,檢索的相關參考資料,方案論證,專家評審意見,審批文件,計劃任務書(協議書或委托書),經費預算報告等文件。

  2、研究實驗階段:各種載體的重要原始記錄,實驗報告,分析測試報告,臨床觀察報告,項目技術規范技術說明書,重要的來往技術文件、材料、照片、錄音帶、錄像帶,研究年度進展情況報告等。

  3、總結鑒定驗收階段:項目小試總結報告,中試技術報告、查新報告,發表的論文、專著,用戶使用報告,申請鑒定(驗收)報告,中試生產移交書,經費決算報告等。

  4、成果獎勵申報階段:推廣應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材料,成果獎勵申報書,審批文件,獎狀(原件),獲獎證書,獎品(照片),產品申請材料,專利受理通知書及專利審批文件材料,專利證書,產品批準證書等。

  5、推廣應用階段:推廣應用方案,擴大生產設計文件,工藝文件,生產定型鑒定材料,技術培訓總結材料,經濟效益分析報告,推廣應用總結等。

  第三章科研文件材料的歸檔要求

  第五條實行由課題負責人主持歸檔的責任制,每項科研課題(包括中斷或取得負結果的課題)完成或某部分結束后,課題負責人必須對所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加以系統整理,由技術中心及技術中心檔案室審查驗收。

  第六條通過審查驗收的歸檔案卷,應辦理正式歸檔手續,由課題負責人填寫"科研檔案移交案卷目錄”一式三份,經清點簽字后,一份連同歸檔案卷交部門檔案室,并由其出具檔案號,一份由技術中心保存備查,一份由項目負責人保存備查。

  第七條每個科研課題進行鑒定或驗收前,必須辦理正式歸檔手續,憑科研檔案移交案卷目錄和檔案號向中心申報。未經辦理歸檔手續的.科研項目,不受理其成果鑒定或驗收的申請。

  第八條對總結鑒定驗收、成果獎勵申報、推廣應用三個階段中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要注意及時歸檔,以保證科研檔案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九條凡歸檔科研文件材料必須是原件(稿),書寫不得用鉛筆、圓珠筆。記錄本應事先編好頁碼,記錄不當的廢頁,可保留本內,不得撕去。要字跡工整,圖樣清晰,有利于長久保存。

  第十條科研文件材料裝訂成冊,不能裝訂的,可放入檔案盒或檔案袋內歸檔保存。照片、圖紙的立卷應收集成套,保持完整。

  第四章科研檔案的管理

  第十一條科研檔案的管理應遵循科研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規律,保持科研文件材料的內在聯系,便于保管、保密和方便的原則。

  第十二條技術中心和各部門要配備兼職檔案管理人員,雙方密切配合,逐步實現科技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科研檔案應用專用庫房保管,屬絕密級的科研檔案應單獨登記,專柜存放。

  第十三條對接收的科研檔案,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鑒定,按有關規定確定保管期限及機密等級。保管期限一般分永久、長期(150年)、定期(15年)三類。保管期限,一律由歸檔后的第二年算起。密級的確定,按有關保密規定執行。對要銷毀的科研檔案,必須登記造冊,經技術中心審核同意,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四條科研檔案一般僅限在檔案室查閱,如確需借出,須辦理借閱手續,借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

  第十五條密級以上的科研檔案,未經批準不得復制、摘抄、照相、轉借他人或公開展覽等,確因工作需要,經技術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進行上述工作。

  第十六條借閱科研檔案的人員,應對科研檔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負責。不得私自將案卷拆開或抽頁;嚴禁在檔案材料上涂改、批注,使其污損。借、還檔案時,檔案管理人員和借閱者雙方者應嚴格檢查,如發現檔案材料有損壞和遺失,要及時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凡因檔案管理混亂影響科研進程和造成嚴重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其責任。對工作失職,違反規定,泄露機密,造成工作損失者,應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懲處。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技術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11

  一、為了加強公司技術中心各組織機構的管理工作,加速技術中心科技進步,提高技術中心的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成生產力,充分發揮技術中心各組織機構在科學研究及培養人才方面的作用,根據《江西省企業技術中心驗收認定辦法》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二、技術中心是我公司技術開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隸屬于企業的具有高層次、高水平的技術開發和研究機構,實行總經理領導下的中心主任負責制,中心主任有相應的人、財、物支配權。在中心內部實行主任領導下的中層干部年目標責任制,基層實行課題組長負責的分層管理制度。

  三、技術中心應由企業提供穩定的經費(不低于當年銷售收入的5%)不實行自負盈虧;技術中心的財務實行單獨核算,所需經費應納入企業年度預算并單獨列帳,其固定資產納入企業折舊范圍。

  四、技術中心主要負責收集和調研國內外市場信息、開發有市場需求的符合我研究方向的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工藝。

  五、技術中心組織對潛在市場的預測和研究,開展有潛在市場前景的、中長期規劃目標的高新技術、關鍵技術以及新一代產品的超前研究、開發與設計。

  六、開展重大技術合作研究,包括經過批準與外單位進行合作研究,開展成果轉化為商品的中間試驗。

  七、執行本公司賦予的技術管理和服務的職能,組織并參加國內的技術交流與合作。

  八、參與制定和執行本企業技術進步發展規劃和計劃,參與企業引進技術的論證、開展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創新。

  九、根據自身發展規劃確立技術中心的研究項目,公司總經理批準確定,公司根據實際需要逐步下撥經費,技術中心應及時向公司報告項目完成情況,并根據項目完成情況對研究人員按貢獻大小實行獎勵與懲罰,技術中心在保證完成研究項目的前提下,可自選項目,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十、技術中心對各研究機構實行綜合事務部歸口管理。研究機構的發展規劃及研究方向的論證,研究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評估等工作由綜合事務部負責組織與指導。涉及人事、財務、生產、供儲、設備、外事等各項工作分別由公司辦、財務部、供應部、生產技術部負責指導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十一、技術中心研究機構管理與改革的目標是按照“穩住一頭、放開一片”的方針,針對我公司發展戰略,建立和健全人才培養、使用、激勵和保護機制,鼓勵科技人員合理流動,實行“優勝劣汰”;人員按課題需要動態組合、合理配置、分配與業績掛鉤,逐步建立開放、流動、競爭、聯合、協作的新型科研機制。

  十二、技術中心下設主任辦公室、產品研發室、材料實驗室、溫度試驗室、缺陷檢測室、科技信息室、儀器分析室等。

  十三、各組織機構實行技術中心主任領導下的部門負責人負責制,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科學研究、檢測、人員聘任、財務、資產、學術交流等業務、行政工作全面負責。

  十四、技術中心下屬的`各組織機構可圍繞研究方向和重點,下設若干個課題組。研究機構應力求精干、高效,其規模要與科研實力及條件相適應,要在明確方向,確定研究任務的基礎上,進行定編定員,有計劃、逐步地進行人員調整,使人員結構層次合理,比例協調,杜絕人浮于事。

  十五、公司對各組織機構配置一定數量的固定科研編制,原則上采取定編定員的辦法確定相應的專制技術人員,以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

  十六、“中心”組成人員力爭精干,業務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知識結構合理,人員來源可由本公司內部擇優錄取,競爭上崗;或引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單位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

  十七、各研究機構要注意發揮老專家在研究工作中的指導作用及中年科技人員承上啟下的骨干作用,以老帶新,以中促青,大膽培養和使用德才兼備的優秀青年科技人員,通過各種方式,在項目安排,科研條件,學術交流,人員進修培訓,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支持。

  十八、各研究機構要建立適應社會及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增強競爭意識、開放意識,樹立水平與效益并重,研究與轉化并舉的新觀念。充分利用具備的優勢和條件,爭取承擔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科技攻關項目,高技術和科學基金項目,接受企事業單位的合作與委托研究任務。凡是有開發能力的研究室,都應當積極開展技術開發,對公司相關部門進行技術服務與咨詢等活動,以多渠道、多形式取得經費支持,在科技與市場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

  十九、研究機構既要盡可能利用中心已有物質條件,開展工作,又要不斷改善研究機構內部的科研條件,加強科研設備的管理,充分發揮大型精密儀器和設備的作用,努力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率。

  二十、本公司的其他規章制度亦適用于技術中心人員。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企業的技術管理行為,提高技術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加強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內技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執行。

  第三條 技術管理應堅持全員參與、專業負責、績效導向、創新驅動的原則。

  第四條 技術管理應貫徹執行企業的戰略方針和發展目標,與公司的經營活動相結合,有針對性地推動企業的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

  第五條 在技術管理中,應加強與國內外同行業、同領域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提高技術管理的國際化水平。

  第六條 技術管理應與企業其他管理系統如質量管理、環境管理、安全管理等有機結合,形成協同效應。

  第七條 針對企業技術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總結和改進,不斷完善技術管理制度,提升企業技術管理水平。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設立技術委員會,由企業領導班子成員、技術骨干和相關專家組成。技術委員會負責制定技術發展規劃和技術管理制度,組織并指導各項技術活動。

  第九條 設立技術部門,負責技術管理工作的具體執行和組織。技術部門應與企業的研發、生產、銷售等部門形成緊密配合,共同推動技術管理工作。

  第十條 設立技術人員崗位,制定技術人員的職責和崗位要求,重點培養和引進高級技術人才,為技術管理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第十一條 每個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具有創新思維和團隊合作精神,積極參與技術管理工作,為企業的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做出貢獻。

  第十二條 技術人員應定期參加技術培訓和學習,提升自身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第三章 技術創新

  第十三條 技術創新是企業技術管理的核心內容,是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和提高競爭力的重要途徑。

  第十四條 企業應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的組織和管理制度,確保技術創新工作的有序開展。

  第十五條 企業應加大對技術創新的投入,提供良好的創新環境和條件,激勵技術人員的創新活力和創新能力。

  第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對技術創新成果的保護和管理,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確保技術創新成果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企業應開展技術創新評價,建立科學、客觀的.評價指標和評價體系,鼓勵和獎勵技術創新成果。

  第四章 技術項目管理

  第十八條 技術項目管理是企業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具體手段。

  第十九條 企業應建立技術項目管理制度,明確技術項目的篩選、立項、實施、驗收和評價等程序,確保技術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 企業應根據技術項目的重要程度和風險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和風險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技術項目組成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協同工作,推動項目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二條 技術項目的進展情況應及時向技術委員會和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和匯報,確保項目的透明和順利進行。

  第五章 技術管理評估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建立技術管理評估制度,定期對技術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二十四條 技術管理評估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進行,可以采用自評、互評和第三方評估的方式。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加強技術管理評估結果的分析和總結,形成改進意見和措施,促進技術管理工作的提升和改進。

  第六章 技術管理信息化

  第二十六條 技術管理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技術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條 技術管理信息系統應具備安全可靠、高效便捷、全面準確的特點,能夠滿足技術管理的需求。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加強對技術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和更新,及時修復漏洞和問題,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十九條 技術管理信息系統的數據和信息應進行合理的分類、存儲和備份,確保數據的安全和可靠。

  第三十條 技術管理信息系統應與企業其他管理信息系統進行銜接,實現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由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和需要調整的地方,由技術委員會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經技術委員會討論和企業領導班子批準后生效。

  企業技術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技術中心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技術中心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技術中心全體職員,即技術中心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技術中心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權限

  董事會確定技術中心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辦公室工作職責: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負責管理技術中心人事檔案資料。

  負責技術中心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負責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 負責技術中心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組織技術中心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組織技術中心人事培訓工作。

  協助各部門辦理技術中心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負責技術中心各項保險、福利制度的辦理。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根據技術中心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資源規劃。 負責勞動合同的鑒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部門主管提出部門人員需求計劃;部門主管決定部門經理以下職員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晉降;部門主管建議本部門職員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員需求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辦公室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審批。

  董事會根據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技術中心的投資、經營方案,來確定技術中心下一年度人員的規模和部門設置。

  經董事會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辦公室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職員的選聘

  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 從技術中心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才。 到辦公室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報部門主管、辦公室主管、技術中心主任審批。 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主任審批。 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辦公室招聘所需人員。 求職人員應聘本技術中心,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所有求職人員應先認真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由辦公室門進行初試。

  初試合格后,應聘人員詳細填寫《應聘人員工作履歷表》和《應聘人員工作經歷、社會關系情況表》,然后由辦公室安排與業務部門主管復試。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聘要經主任面試通過。 復試合格后,通知應聘人員一周內等結果。

  用人部門和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填寫表格所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無誤后,由辦公室通知應聘人員到崗,并辦理體檢手續。

  體檢合格后,辦公室通知應聘者報到,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辦公室統一存檔備查。

  第五章 職員報到

  所有招聘錄用的新職員正式上班當日先向辦公室報到,并以其向辦公室報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報到當天所有新職員須攜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服務自愿書、醫院體檢表; 技術中心的財務人員需提供擔保書,本技術中心的'財務員工均需辦理擔保手續,并經審核后方可報到;

  本市的員工要將檔案轉入本技術中心,由技術中心統一管理;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調入的,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暫緩辦理,并同時攜帶原單位出示的《離職證明》,下崗人員出示《下崗證》;

  如果是外地職員須辦理完《就業證》或《暫住證》方可上崗,《就業證》或《暫住證》、《畢業證書》的原件交由辦公室存檔,否則視為拒聘,員工離職時交還本人; 報到當日,辦公室應向新職員介紹技術中心的簡介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并由辦公室主管與其簽訂《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辦公室存檔,一份試用員工自留。

  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辦公室門領其到用人部門試用,由部門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辦公室根據試聘合同中的工作級別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一份由辦公室備案。

  第六章 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辦公室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辦公室與其簽訂《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辦公室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資的起算日期自試用期滿之日計算。 《職員聘用合同》按技術中心經營年度一年簽訂一次。聘用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將繼續聘用。職員如果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辦公室。辦公室根據《職員聘用合同》填寫《工資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新職員本人,一份由辦公室存檔。

  第七章 職員培訓

  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技術中心舉辦各種培訓并根據業務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的專門培訓機構。

  員工的培訓分為職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第三十二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技術中心創效益,技術中心制定培訓協議書,凡參加技術中心舉辦的一些重要項目培訓的員工,在接受培訓前應與技術中心簽訂協議;并遵守下列條款:

  一、保密條款:

  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包括軟、硬件),乙方在培訓后立即叫技術中心統一保管;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技術中心或個人。

  二、服務期條款

  具體服務期的規定如下: 員工每完成1個項目培訓,其服務期為二年,培訓前技術中心服務的年限按一半折算為培訓后的服務期。

  第八章 離職與解聘

  第三十三條 職員要求調離本技術中心,應提前三十天向該部門主管提出書面離職申請,在未得到批準前,應繼續工作,不得先行離職,否則扣發該月工資。

  第三十四條 技術中心根據職員的表現或經營策略,需要解聘員工,應提前十五天通知被解職的職員。

  第三十五條 職員因違反了技術中心規章制度或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應由所在部門主管填寫《解聘職員申請表》,報辦公室批準,一線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須上報董事會批準。由辦公室存檔,并通知被解聘人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上述各種原因結束聘用或試用關系的職員,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應向辦公室領取《移交工作清單》,按該清單要求,在離開技術中心之前辦完有關工作移交手續,其應領取的工資,應于上述手續辦妥后再予發給。

  第三十七條 將人事關系調入技術中心的職員,應于一個月之內,將人事關系調出。如超過三個月仍未將人事關系調出的,技術中心將與有關單位聯系,辦理退檔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由技術中心統一管理的《就業證》、《暫住證》、《畢業證書》的離職職員,在辦理完有關手續后,辦公室將其歸還職員。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第四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中心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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