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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18 09:53:47 制度 我要投稿

市場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市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市場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市場管理制度1

  一、目的

  為了預防疾病,控制傳染源,保障廣大客商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市場衛生環境,特制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二、職責

  1、市場內配備衛生督查專員,負責環境衛生的檢查、預防和處理工作;

  2、市場管理員和安保員協助衛生督查專員做好市場內環境衛生的督查工作;

  3、保潔公司組織保潔員,全面負責市場內的環境衛生清掃工作;

  三、要求

  1、工作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查,持健康證上崗;

  2、保潔員必須統一著裝,按時上下班;

  3、市場環境衛生工作由專人全面負責,分包干,責任到人;

  4、清掃后的垃圾及時清運到垃圾庫,保潔期間市場內不能有成堆垃圾堆放30分鐘以上;

  5、每天定時對垃圾桶進行傾倒和清洗兩次以上;

  6、定期對地下管網和化糞池進行清掏,確保地下管網排泄通暢;

  7、定期對市場內場地進行消毒處理,并開展除“四害”工作;

  8、垃圾庫的垃圾做到及時外運,確保日產日清;

  9、垃圾庫派專人負責守護,避免蔬菜垃圾外流;

  10、市場衛生工作負責人對整個市場的衛生工作要經常監督檢查,督促經營戶自覺搞好攤前攤后和攤位周圍的`衛生,做到衛生“門前三包”;

  11、公共廁所實行專人管理,勤打掃、勤沖洗,保持廁所內外清潔,每天必須做到一次全面打掃,及時開關水閥,節約用水;

  12、廣大商客戶都要養成愛清潔、講衛生的習慣,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瓜皮果殼,不亂扔煙蒂,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污水;

  13、進場人員有愛護場內衛生設施,果殼箱、清潔桶等不得隨意搬動或亂放,未滅煙蒂不得投入桶內,以防火災,對損壞衛生設施者照價賠償;

  14、在分管地段堅持做到隨臟隨掃,不留污物積水,地面干凈;

  15、下水道每月沖洗二次;

  16、愛護公物,勤儉節約,妥善保管掃把、翻斗車等清掃(運)工具。

  17、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備售貨工具,做到貨款分開,包裝材料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市場管理制度2

  第一節 總則

  為加強市場部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公司制度之 -- 市場部管理制度。

  第二節 市場部職責

  第一條· 嚴格遵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條· 負責公司配送范圍內的業務開發。

  第三條· 負責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 負責所管轄客戶應收款項的回籠。

  第五條· 負責倉儲客戶的訂單整理與核對工作。

  第六條· 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第三節 市場部經理職責

  第一條· 主持市場部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控制,不斷提高部門服務水平,管理制度《公司制度之 -- 市場部管理制度》。

  第二條 負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第三條 要求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操作,做好部門各工種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第四條 全面熟悉、掌握市場動態,努力開拓市場。

  第五條 督促、檢查部門人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六條 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管理人員人選,并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第七條 做好與其他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四節 市場部副經理(助理)職責

  第一條· 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 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 熟悉本部門各工種的職責及操作規定。

  第四條· 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量統計、以及工資匯總。

  第五條· 負責每月營業額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

  第六條· 組織、召開有關會議。

  第七條· 負責各類文件的分類、整理工作。

  第八條· 及時發現、處理部門的各種問題。

  第五節 業務員職責

  第一條· 服從領導的安排,按業務操作規定作業。

  第二條· 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 負責客戶的開發工作及所管轄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 協助收款員收回所管轄客戶的應收款項。

市場管理制度3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農貿市場的場地、設施設備、場內布局、柜臺設置、商品陳列和銷售、衛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城區及縣城(含副縣級鄉鎮)新建、改建或擴建的農貿市場設置與管理。鄉鎮農貿市場由各地根據實際狀況,參照本標準制定具體實施規范。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資料)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農貿市場

  是由市場舉辦者帶給固定商位(包括攤位、店鋪、營業房等)和相應設施,帶給物業服務,實施經營管理,有多個經營者進場獨立從事蔬菜、禽蛋、肉類、水產品、豆制品、調味品、熟食鹵品、腌臘制品、水果、糧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經營的固定場所,屬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備服務設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狀腺、腎上腺和有病變的淋巴結)、傷肉、霉變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無害化處理

  是指將病死動物及不貼合衛生要求的畜禽體或起病變組織器官等經過處理到達對人畜無害要求。

  3.4水產品“二去”服務

  是指零售點為消費者對冰鮮和活鮮水產品進行去內臟、去鱗服務。

  3.5

  農產品廢棄物

  是指蔬菜的枯敗葉、水產品的頭、內臟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變質水產品。

  3.6

  環境衛生職責區制度

  是指在職責單位門前確定的職責區內,建立的市容環境衛生職責區范圍、職責人和目標要求的制度。

  4、場地要求

  4.1選址

  4.1.1農貿市場選址應當貼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按浙江省工程建設規范城市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有關規定執行。

  4.1.2農貿市場設置應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貼合交通、環保、消防等有關規定,與城區改造、居住區和社區商業建設相配套。

  4.1.3以農貿市場外墻為界,直線距離1公里以內,無有毒有害等污染源,無生產或貯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場所。

  4.2建筑

  4.2.1鼓勵新建農貿市場選取單體建筑或非單體建筑中相對獨立的場地。

  4.2.2新建農貿市場土建結構應采用貼合國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鋼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質結構。

  4.2.3農貿市場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寬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樓層式市場務必設有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

  4.2.4農貿市場出口不少于2個,主要出入口門的寬度不小于4m。

  4.2.5新建農貿市場,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6米;非單體建筑的層高不小于10米。場內主通道寬度不小于3米,購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2.6市場應設公廁,建設標準一般為二級標準,不得設在熟食經營區域附近。

  4.3面積

  4.3.1農貿市場面積根據規劃區域的居住人口、服務半徑、消費需求等因素確定。其中,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他地方的農貿市場商業用房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區及縣城的新建農貿市場,配套設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場地和內部倉庫。停車場占商業用房面積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場的停車場面積根據需要適當增加。

  4.3.3農貿市場布局結構比例宜為:攤位面積55%、通道面積35%、輔助面積10%。

  4.4裝修

  4.4.1農貿市場地面應鋪設防滑地磚,并貼合吸水、防滑、易清掃的要求,向通道兩邊傾斜。

  4.4.2農貿市場內墻(含立柱四周)應貼墻面磚,高度不低于1.8米。

  4.4.3農貿市場房頂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頂應當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裝修材料。

  4.4.4市場室內空中除務必懸掛的證照、燈具線路外,無明管道、攔板以及其它線路等。

  4.4.5農貿市場經營者字號標牌應統一規范。

  5、場內布局

  5.1市場按照商品種類劃行歸市設置交易區。交易區布局合理,分區標志清晰。同類商品區域設置要相對集中。市場內根據需要設置農民自產自銷交易區。

  5.2活禽經營區要相對獨立,與其他經營區域隔開,相隔間距不得小于5米。

  5.3經營早點或快餐配套服務應相對集中設置在專門區域,以1—2家為宜,周圍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圍內不得經營、貯運鮮活家禽。

  5.4農貿市場經營腌臘制品、熟食鹵品、醬菜調味品、糧油制品、南北貨食品的宜設專柜或專間。鼓勵引進品牌連鎖企業進場經營肉類、活禽、豆制品、蔬菜等農產品。

  5.5熟食鹵品、豆制品、醬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臺距離活禽專柜、廁所、垃圾房的間隔應大于20米。

  5.6市場內禁設現炒現賣柜臺,不準銷售現炒現賣食品。

  5.7不屬本標準3.1條款規定的商品不得在農貿市場內經營。

  5.8有條件的市場能夠設置獨立的凈菜處理室,配備給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及垃圾收集設施等,在蔬菜上市前進行無泥沙、無腐葉、無根須、無過量水份處理。

  5.9場內設置顧客服務休息區。

  6、設施設備

  6.1給排水設施

  6.1.1場內上下水道應確保暢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統,并設防鼠隔離網。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交叉處應設窨井,窨井間距不宜大于10米,柜臺內側設地漏。有地下車庫的市場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設計。

  6.1.2購物通道下水道宜設計為暗道,防止異味上傳,不得設明溝。

  6.1.3水產區供水到商位,肉類區供水到經營區,熟食經營專間供水到專間。同時,市場內設置供水點供消費者使用。

  6.1.4柜臺外地面排水槽寬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米0.05米,用不銹鋼材料或耐腐蝕、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設地漏。柜臺內排水槽持續排水通暢,地面干燥,不積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統應當按環保要求設置過濾處理設施,貼合GB8978.城市農貿市場污水隔渣過濾處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網。農村農貿市場污水排放應增設必要的污水處理設施。水產、冰鮮禽類經營區的污水排放應增設初級隔渣過濾設施。

  6.1.6農貿市場要配置高壓水沖洗裝置,便于沖洗地面墻面和設備設施。

  6.2供電設施

  6.2.1應配備貼合用電負荷、安全的供電設施。電線鋪設以暗線為主,并配備漏電防護裝置。

  6.2.2柜臺上方應按有關建筑規范要求配置統一美觀的照明燈具,主通道與購物通道也應配備照明燈具,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應急燈。

  6.2.3各經營區域應配置帶接地線的貼合低壓電器使用的電源插座,水產區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風設施

  6.3.1農貿市場要配備完備的通風設施。

  6.3.2新建農貿市場建筑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安裝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風機,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應增加300W排風機設備,排風機口的設置應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

  6.3.3活禽銷售點務必設置排風設施。

  6.3.4非單體建筑的新建農貿市場,排風機、排風口的設置除按國家或地方環保要求外,四周要設有若干氣窗,持續室內自然通風良好。

  6.4垃圾處理設施

  農貿市場應配置統一的廢棄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設置集中、規范的垃圾房。垃圾房應密閉,有上下水設施,不污染周邊環境,每個經營戶應設置加蓋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設施

  6.5.1建筑消防設施應貼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農貿市場應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貼合消防規范的要求。

  6.5.3鹵味、熟食交易區面積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夠設置前店后廠。其他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

  6.6冷藏保鮮設備

  6.6.1經營冷凍冷藏食品務必配備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銷售配備冷藏設施。

  6.6.2經營冰鮮水產品要配備冰臺。

  6.6.32000m2以上的農貿市場能夠設置冷藏室,有條件的農貿市場能夠設置冷藏保鮮設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間。

  7、柜臺設置

  7.1總體設計

  7.1.1農貿市場根據需要采取島狀式或條狀式設計柜臺。面積寬敞、人流量大的市場宜采用島狀式設計。農貿市場內所有的柜臺設置應整齊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農貿市場應擴大商位面積。單個柜臺面積宜設置為長1.5米2米,寬0。75米1.0米設置,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

  7.1.3柜臺立面應貼墻面磚,柜臺靠通道外側邊沿應設擋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臺內應留有統一位置擺放電子秤,電子秤設置位置應便于消費者查看。

  7.1.5柜臺區域內鼓勵配備若干統一的容器,供經營戶堆放雜物。區域內應持續整齊清潔,無吊掛、無雜物、無廢棄物。

  7.2分類設計

  7.2.1蔬菜柜臺鼓勵采用階梯擺放式設計。柜臺高度宜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階梯上升,一般設計為三層;每組柜臺宜設商位數4個左右,每組柜臺設1個—2個寬度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勵采用開架擺放式設計。柜臺采用斜坡遞增分隔式,柜臺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動式、組合裝配式相結合。

  7.2.3冰鮮水產品交易區柜臺宜設置在靠墻側,布局相對集中。內墻面鋪設瓷磚到頂,地面鋪設防滑地磚,應有必須的排水坡度。臺面采用不銹鋼結構或磚砼結構,臺面上加裝多孔不銹鋼板,外貼瓷磚,內外側地面均設排水明槽。

  7.2.4活水魚交易區宜設計為0。3米—0。5米高度的柜臺,上面擺放市場統一設置的蓄養容器或直接砌成磚砼結構、玻璃缸式的分隔蓄養池,柜臺外沿設高為0。2米的擋水板,水池內設有直徑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個商位內設置統一的殺魚操作臺面、水龍頭與排水口,并安裝防水電器開關和插座。有條件的市場鼓勵將活水魚交易區設置為酒店式玻璃陳列柜臺。

  7.2.5肉類柜臺宜用厚質木板鋪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設計在厚質木板的臺面上(即嵌在臺面內),或在柜臺內統一留有擺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應統一固定設計。肉類區柜臺上方應設有專門的懸掛肉類產品的設置和長度統一的掛鉤,便于整齊懸掛。

  7.2.6活禽交易區務必設計為集銷售、宰殺功能為一體的全封閉透明式的營業房。內設多個商位,并配有通風和排水設施、清洗水池、操作臺以及垃圾收集成設施,以持續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臭味外傳。有條件的市場能夠設立集中屠宰加工間,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并設立上述設施。

  7.2.7豆制品柜臺上采用玻璃半封閉式與外界隔離的設施,不得露空售賣。內配豆制品專用的放置或展示設施,留有冷柜電源插座。

  7.2.8副食品經營宜采用專間設計,并配置統一的貨架和柜臺。

  7.2.9熟食品營業房,采用統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設計,并設柜式售賣窗。室內務必設洗手、消毒、更衣等設備,懸掛造形美觀、照明度好的燈光設施。

  8、商品陳列與銷售

  8.1蔬菜類

  8.1.1蔬菜上柜銷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黃葉、去腐葉、去根,提倡凈菜或半凈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無毒繩鎖整齊捆扎,散裝蔬菜應排列整齊,分類陳列。

  8.1.3需保鮮的蔬菜采用保鮮膜包裝,預包裝蔬菜排放應持續新鮮,整齊美觀,方便銷售。

  8.2鮮凍肉類

  8.2.1豬肉類商品的銷售務必持有當日定點屠宰企業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未實行定點屠宰的鮮牛、羊肉等,務必經檢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嚴禁銷售病死畜禽肉、變質肉、注水肉、未經檢疫肉和其他不貼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的肉類。

  8.2.2鮮肉經營鼓勵設品牌銷售區,其經營場地內務必設有溫控設施,其區域溫度不高于25℃。

  8.2.3肉類食品整理加工銷售應配備貼合衛生要求的操作臺(或整理室)和相應設備,并預留有冷藏場地。

  8.2.4肉類商品不得著地存放,不得接觸有毒有害及有異味的物質

  8.2.5持續銷售場地及設施設備的清潔衛生。配置適于實際使用的水龍頭,當天銷售結束后應對場地進行清洗,并應每周進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絞肉機、容器等應每一天清洗。

  8.2.6肉類銷售中產生的不可食用肉應置于有明顯標識的容器內,由市場管理部門按有關要求集中處理。

  8.2.7當天交易后剩余的鮮豬肉、分割肉須進行冷藏保質,保管時間根據季節確定。

  8.3水產品類

  8.3.1冰鮮水產品柜臺應在多孔不銹鋼板上鋪設散冰保鮮,并配置保鮮冷柜。

  8.3.2水發水產品和需清水暫養的貝類應放在專門的容器中陳列銷售。

  8.3.3實施水產品“二去”服務的凍鮮、活鮮水產品柜臺內應配置統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臺和統一的廢棄物收集桶,嚴禁在地面上進行操作。

  8.3.4水產品零售點每日交易結束,務必對交易區域和設備設施、包裝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進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類

  8.4.1豆制品銷售務必持有當日定點生產企業出具的合格憑證。

  8.4.2豆制品須分類陳列,擺放整齊。

  8.4.3豆制品銷售前后務必做好設施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工作,未銷售完的豆制品應放入冷柜貯藏。

  8.5熟食鹵品

  8.5.1生、熟食品應分開放置,制作原料應貼合食品衛生要求。

  8.5.2室內應配備消毒設備,專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與空調等設施,并貼合食品衛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蠅、防鼠設施,并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裝或密封型容器包裝。

  8.5.4熟食從業人員上崗時應統一著裝、戴帽,清洗雙手。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鏈、手鐲等飾品。

  8.5.5熟食經營應實行收銀臺和銷售臺分離制度,熟食銷售人員嚴禁直接用手觸摸食品。

  8.6醬腌菜類

  8.6.1直接入口的醬腌菜應當加蓋銷售,并配備有防蠅、防鼠等設施,做到無鼠、蠅、蟑螂侵害。

  8.6.2嚴禁用手直接觸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專柜的設置與運作務必貼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民族政策。

  8.7.2經營清真類食品應貼合清真食品供應的專攤、專人、專庫、專車的要求。

  9、包裝

  9.1應使用無毒、可降解的環保型包裝材料,提倡使用經中國環境標志認證的可降解塑料袋。嚴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質、非食用和非環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應使用食用盛器,嚴禁使用化學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經營的預包裝商品,其標簽應貼合GB7718的規定。

  10、衛生

  10.1環境衛生

  10.1.1農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應貼合GB14881的要求。

  10.1.2農貿市場應持續地面干燥、清潔,場內無異味。農貿市場內應無亂吊掛、亂張貼及垃圾堆積等現象。

  10.1.3對不可食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統一處理。廢棄物需全部裝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隨時將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處理,并定期清洗,確保場內購物環境整潔有序。水產品零售點對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水產品廢棄物應當由農貿市場集中收集并及時處理。

  10.1.4場內衛生實行區域包干,明確包干職責人。場外衛生應實行市容環境衛生職責區制度。應設專職衛生監督人員和日常保潔人員。

  10.2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10.2.1應設專職食品衛生監督人員,建立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每個相關從業人員均應持有有效的健康證。

  10.2.2熟食品加工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狀況應貼合GB14881.

  11、市場規范

  11.1規范

  11.1.1農貿市場應當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工作制度、農貿市場管理人員崗位目標職責制度、市場經營者守則、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職責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銷毀制度、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農貿市場經營活動場內公示制度、商品預先賠付制度、市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場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管理制度、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等。

  11.1.2農貿市場應建立服務臺帳、顧客投訴處理臺帳、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登記臺帳、計量器具臺帳、校秤記錄臺帳、不可食用肉回收臺帳等。

  11.2質量規范

  11.2.1鼓勵市場經營者采購經銷經過國家認證的有機的、綠色的、無公害的農產品。

  11.2.2農貿市場應在場內明顯處設置檢測室,檢測室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備專業檢驗人員,配備檢測項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檢測設備,每日務必對上市商品抽樣檢測,并公布檢測結果。

  11.2.3場內經營銷售豆制品、肉類、糧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與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經營戶要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建立農產品銷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次充好、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變質等不合格商品。

  11.2.5對發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應按照衛生防疫的有關要求處置。

  11.3證照規范

  11.3.1場內經營者務必持有有效營業執照,經營豆制品和副食品等還務必同時領取衛生許可證,不允許無證照經營,或超范圍經營。

  11.3.2隨商品同行的當日合格證、檢疫證、送貨單、確認單等商品證、單,應由場內經營者自行保存備查。

  11.4價格規范

  11.4.1銷售各類商品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價資料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

  11.4.2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資料,對于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11.4.3禁止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

  11.5計量規范

  11.5.1市場內務必使用貼合國家標準的計量器具,加強管理,定期校驗,并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備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

  11.5.2票據、票證、商品標識、價目表等應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1.5.3經營者銷售商品應凈重秤量,公平秤復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記錄,帶給校秤憑證,定期公布校秤結果。

  11.6服務規范

  11.6.1應設立市場服務管理辦公室、廣播設施、顧客休息等服務設施。

  11.6.2應設立服務臺,并在市場顯著位置設置投訴箱,公布投訴電話。務必設置預陪基金,實行先行賠償制度。

  11.6.3應設立宣傳欄、公示欄、電子公平秤、導購圖、商品區域標志及商位號牌。有條件的市場可設立價格行情顯示屏。

  11.7信用規范

  11.7.1建立場內經營者誠信經營檔案,公開、公平、公正地管理場內經營者。場內經營者應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欺詐、違規經營、偷稅、漏稅、欠稅等狀況。

  11.7.2市場舉辦者能夠開展優秀經營戶或誠信經營戶的評選活動,對信譽差的經營戶進行曝光公示,情節嚴重的,清退出場。

市場管理制度4

  一、市場公共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一)、市場內攤區劃分標識明確,人流、物流通道暢通。

  1、無占用公共通道經營現象;

  2、無出攤、離攤占道現象;

  3、無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車輛現象;

  4、無在公共通道上亂堆、亂放物品現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邊無垃圾堆放現象,垃圾及時清運;

  6、公共通道上無積水、無油污,攤位(門面)整潔無殘標。

  (二)、經營區域內地面清潔衛生,沒有影響環境衛生的污染情況。

  1、攤位(門面)區內物品堆放整齊,無亂堆、亂擺情況;

  2、攤位(門面)區標識明確,攤位(門面)及設施干凈衛生,垃圾、雜物等裝入垃圾容器內,垃圾容器擺放整齊;

  3、攤位(門面)區內衛生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水、無油污,廣告懸掛規范整齊,無殘標。

  (三)、經銷商“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整齊、包無四害)定期搞好攤位(門面)區內清潔衛生,衛生習慣良好。

  1、監督經銷商搞好“攤前三包”,攤前紙屑、菜葉等廢棄物由經營戶負責清理,嚴禁亂扔亂倒行為,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監督經營戶每周一次搞攤區衛生大掃除,洗抹攤面、攤架、經營用具。

  二、市場各攤位(門面)區經營秩序管理規范

  (一)、肉類攤位區:

  1、保持攤位臺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齊,進銷商品檢驗合格手續齊全,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嚴禁搭攤、加長攤位、在攤內加臺操作。

  4、按規范統一經營用器具,嚴禁在攤位區內擺放雜物。

  5、嚴禁用木板、木盆等擺放商品。

  6、嚴禁銷售白肉、病(牛)豬肉、死豬(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二)蔬菜、綜合攤位(門面)區:

  1、保持攤位(門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潔,進銷臺賬完整,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攤位(門面)上不準加墊泡沫板、木板等雜物,商品擺放不準超出攤位(門面),嚴禁加搭邊攤。

  4、垃圾、雜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內,不準扔在攤位(門面)地面上,影響蔬菜、水果等商品經營的環境衛生。

  5、嚴禁在攤位(門面)內擺放雜物,嚴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攤位(門面)周邊清潔衛生,嚴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嚴禁經營戶淋菜將水灑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經營戶灑水、亂扔。

市場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廢舊物資市場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實現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促進廢舊物資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的廢舊物資是指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種廢舊物,包括企事業單位生產和建設中產生的金屬和非金屬邊角廢料、廢液,報廢的各種設備和運輸工具,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出售的各種廢品和舊物。

  廢舊金屬包括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廢舊機械設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訊、建筑、供電、市政設施的廢舊金屬原材料以及生產中報廢的金屬制品和切削金屬邊角下料等)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城鄉居民使用過的廢舊金屬工具、農具和自行車、人力車的金屬零部件以及廢舊生活金屬器皿等)。

  第二條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單位,必須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資儲存庫(場)。

  廢舊物資代購站(店)的工作人員和個體流動代購人員,必須有經營地常住戶口或暫住證。

  第三條申請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按分工范圍,經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批準后,報市公安機關審查同意,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方可收購(代購)廢舊物資。

  第四條廢舊物資收購單位、代購站(店)必須公開懸掛《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亮證經營。

  第五條外地到我市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應持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縣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外出經營證明,經我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換領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方準經營。

  第六條廢舊物資收購實行三級網點管理。第一級是由市供銷社的“東莞市物資回收公司”和市物資總公司的“東莞市再生資源利用公司”經營;第二級是由各鎮(區)供銷社牽頭組成的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經營;第三級是由各鎮(區)的.代購站(店)經營。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于生產性廢舊金屬,第一級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經營;第二級限于本鎮(區)范圍內經營;第三級代購站(店)限于代購經營一般廢舊物資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負責本鎮(區)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并負責對本鎮(區)的代購點的申報和行業管理。

  第七條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收購必須由供銷、物資部門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對于個人檢拾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應登記銷售者身份證號碼。

  第八條嚴禁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個人手中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等生產性和軍用設施的專用金屬器材。對出售以上的廢舊金屬器材的單位必須持有關部門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由一、二級網點收購,并建帳登記,其它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收購。

  第三級代購站(店)只限于收購城鄉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廢舊工具、農具、自行車、人力車等的廢舊零件。

  第九條三資、三來一補、加工貿易企業所產生的廢舊物資特別是廢舊金屬(含邊角料、碎料),需在國內交售、辦理核銷的,憑海關核銷手續,一律交售給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條各級公安、工商等部門依法收繳和沒收廢舊物資、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經市價格事務所估價后,交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一條廢舊物資的收購和銷售價格,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國家規定了最高限價的,不得超越最高限價;國家無限價的按市場價格收購和銷售。對國家規定專營的報廢汽車以及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等,其收購價格由市價格事務所估價。

  第十二條廢舊物資回收實行管理者與經營者相分離的原則。由政府統一領導,工商、公安、物價、供銷、物資部門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職,切實加強對廢舊物資市場的管理。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三條堅決取締無證經營和非法轉讓出租證照。嚴禁一證多店和超越經營范圍;嚴禁收贓、窩贓、銷贓;嚴禁物資、供銷系統以外的單位、企業、個人插手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凡違反上述規定,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屬于價格管理方面的,由物價部門處理;屬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門處理;觸犯刑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定公布前已領有營業執照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本規定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我市有關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市場管理制度6

  第一節總則

  為加強市場部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節市場部職責

  第一條嚴格遵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條負責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三條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第三節市場部經理職責

  第一條主持市場部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控制,不斷提高部門服務水平。第二條負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第三條要求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操作,做好部門各工種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第四條督促、檢查部門人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五條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管理人員人選,并對其工作考核評價。第六條做好與其他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四節市場部組長崗位職責

  第一條完成或超額完成個人業績,并領導本小組完成或超額完成小組業績。第二條幫助小組成員制訂樓盤操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三條對小組成員進行業務知識和業務技巧方面地指導及培訓,幫助他們建立自信心,改善其工作,激勵其士氣。

  第四條協助小組成員進行大宗客戶的談判工作。

  第五條及時反饋小組成員心理狀態,協調部門經理妥善解決此類問題,增強小組凝聚力。第六條及時反饋市場資訊,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市場決策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第七條對小組成員德、能、勤等的全面考核工作.

  第五節業務員職責

  第一條服從領導的安排,按業務操作規定作業。第二條認真完成公司所制定的業務量。第三條負責客戶的區域拓展工作。第四條帶領客戶到項目現場實地看房。

  第五條能夠通過網絡、電話、短信、現場拜訪等方式與客戶進行溝通,篩選意向客戶。深入跟蹤有意向的客戶直至成交。第六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六節業務量的劃分和待遇

  第一條組長的待遇及業務量.1基本工資為1500元每月,按每年5%遞增以此類推。

  2組長享有本小組所有組員的總業績的'0.5%提成且與自身業務量不發生沖突。3每月享有提成+獎金(提成+話補50+餐補50+全勤100)。

  4組長業務量為本小組每人月最低業務量總和的50%且與自身業務量不發生沖突。5每月未完成業務量扣基本工資20%。

  第二條組員的待遇及業務量

  基本工資為1000按每年5%遞增以此類推2每月享有提成+獎金(話補50+餐補50+全勤100)。3組員最低業務量為每月銷售額6.5萬。4每月未完成扣基本工資20%。

  第三條實習期的待遇及業務量

  1實習工資為800元每月。

  2實習期為1至3個月,以實際工作表現衡量。3實習期間完成月最低業務量自動轉正。

  第七節業務操作規定

  一、開發客戶

  1、業務員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各種渠道搜集客戶資料。

  2、若業務員之間在開發客戶時發生重疊,以第一時間聯系人為準。

  3、不得抄襲他人的客戶聯系資料,不得將其他業務員管轄的客戶據為已有。

  4、對待任何客戶來電或來訪,都應積極、熱情地接待。

  5、對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戶,應將有關客戶的詳細資料上報部門領導。

  二、拜訪客戶與洽談業務

  1、主動與客戶取得聯系,向客戶發送、傳遞公司資料與信息,做好記錄,并保持聯系,必要時上門拜訪。

  2、不得擅自做主承諾客戶免費、降低價格或改變結算方式。

  3、外出拜訪客戶,需實事求是,并做好記錄。不得拒絕客戶的拜訪要求。

  4、盡最大努力滿足客戶要求,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

  5、時刻保持手機暢通。

  三、處理超過業務員權限之外的日常業務,需請示部門領導。

  第八節對于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一、違反操作規定作業的,每人/次罰款10元,若產生經濟損失的,個人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

  二、出現下列情況的,每人/次罰款50元,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1、擅自答應客戶降低價格,則造成的差價由本人承擔。

  2、擅自答應無理由扣款,則損失部分由本人承擔。

  3、有意竊取其他業務員客戶資料,將他人客戶據為己有。

  三、謊報外出訪問客戶,按曠工處理。

市場管理制度7

  崗位職責:

  1、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2、做好本班各種質量登記處的記錄、反饋。

  3、對日常工作進行自檢和互檢,做好標識。

  4、堅守工作崗位,按規定著裝并佩戴工作證,儀表端莊,精神飽滿,全天候熱情為經營者及業主服務。

  5、管理好各機電設備正常運行,保證市場用電設備每天都處于最佳狀態,為經營者及業主創造理想的生活環境。

  6、重要機房嚴格遵守門禁制度,保持室內衛生整潔。

  7、負責市場的各項設備及管道的保養和維修,每天必須進行日常的清潔、保養和巡視檢查,并做好保養記錄。

  8、積極參與改造完善公共設施及配套設施,對經營者及業主的裝修咨詢提供技術上的建議和監督工作。

  9、發現用電設備運轉過程中的'異常現象,要立即報告上級,對突發性故障應以最快時間修復,減低對經營者及業主工作生活的影響。

  10、堅持修舊利廢,控制能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熱情為經營者及業主提供優良服務。

  11、服從分配,工作認真,完畢有記錄。

  12、講文明,有禮貌,接受監督,經營者及業主投訴立即解決,重大問題立即向上級報告。

  13、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悉圖紙資料,提高工作能力、應變能力。

市場管理制度8

  崗位職責:

  1、直接上級:項目經理。

  2、熟悉有關物業管理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各類物業管理知識,并能有效運用。

  3、對市場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

  4、負責接待經營者及業主和來訪客人,對經營者及業主的投訴要耐心解釋,及時處理,投訴處理率達100%,投訴回訪率達100%。

  5、建立與經營者及業主密切友好的關系,熟悉市場經營者及業主情況,積極與經營者及業主交流、溝通,定期訪問經營者及業主。

  6、及時向項目經理反映經營者及業主的意見和建議,定期提交市場經營者及業主提案。

  7、熟悉市場房屋及各類公共設施的結構和管理要求,及時滿足經營者及業主合理要求。

  8、做好經營者及業主進住工作,建立經營者及業主檔案,簽署有關管理協議,配合工程部進行裝修監管,裝修結束,組織驗收,建立經營者及業主工程檔案。

  9、負責接聽經營者及業主報修電話,認真做好記錄,迅速轉達相關部門,并及時對經營者及業主進行回訪。

  10、做好編制物管費、公共分攤費、特服費用一覽表工作,做好收繳工作,妥當解釋經營者及業主提出的.相關問題。

  11、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 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 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 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 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 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 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 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 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 A ):集團總經理;二層級( B ):高管級;三層級( C ):經理級;四層級( D ):副理級;五層級( E ):主管級;六層級( F ):專員級。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 + 績效獎金 + 加班工資 + 各類補貼 + 個人相關扣款 + 業務提成 + 獎金

  6.1 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 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 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 8 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 D 職級(包含 D 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 各類補貼:

  6.5.1 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 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 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 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 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 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的` 80% 。

  7.2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 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9.1 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 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 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 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 15 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 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 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 = (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 (基本工資 + 崗位津貼)×缺勤天數 /20.83

  10.4 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 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 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 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 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市場管理制度10

  1、鎮內經營者,要嚴格按照市場布局,劃行規市從事經營。所售商品需陳列整齊,不得亂擺亂放、下臺經營。必須做到“坐商歸店、行商歸市、商品歸區、車輛歸位、廣告歸欄、垃圾歸桶”。

  2、鎮內衛生實施”三包”,每個攤位的經營戶必須搞好自己攤前、攤后、攤下衛生,做到隨臟隨掃,垃圾入袋不落地,不亂丟垃圾、污物和雜物。

  3、對”三包”區域內,衛生存在臟、亂、差現象的經營戶,由工商所管理人員按照《集貿市場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確保執罰到位。

  4、賦予督查員權利和職能,發揮督察員的`作用。由督察員對場內保潔員及場內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場內衛生嚴格落實”三定”方案,達到定員、定崗、定時,劃片包干,責任到每一位保潔員。

  6、鎮內衛生堅持隨臟隨掃不間斷,及時清運場內垃圾,保持場內無菜葉、污水、雜物、糞便及其他廢棄物等。做到交易不散,清掃不斷,污物、垃圾及時清運。

  7、經營熟食的人員要嚴格按照標準和要求,佩戴健康證,配備食品夾、食品鏟,并有防塵和防蠅設施。否則不得在市場從事經營。

市場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全區農貿市場管理,進一步提高城市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全區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帶給固定場所、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市場。

  第三條:全區農貿市場管理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為負責單位,區工商局負總責,區城管辦負責監督考評,農貿市場管理者為第一職責人。

  第四條:規范農貿市場經營交易秩序。

  (一)市場內實行劃行歸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雜、水產、家禽、腌鹵等類別分區設立標志牌,進行分類管理。

  (二)市場內商品上臺、上架、進盆、進池,擺放整齊有序。

  (三)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擺貨經營。

  (四)市場內通道和門外周邊10米內不得擺攤設點,嚴禁“暴市”。

  (五)市場內除農民直銷區外不得擺地攤,不得以自行車、三輪車作為商品交易臺(架)進行交易,禁止在市場流動叫賣。

  (六)市場設置公平秤,為消費者服務并理解消費者監督

  第五條:加強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

  (一)進入市場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

  (二)應根據市場規模配備2名以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加強食品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巡查。

  (三)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做到“三證”齊全,確保先體檢、后上崗,先培訓、后從業。市場主辦者應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

  (四)場內飲食行業應做到容器清潔,食品新鮮,防蠅、防塵設施齊備,生熟食分開,實行工具售貨。

  (五)經營人員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時務必穿戴潔凈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夾錢工具,對一切經營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六)場內飲食店鋪、經營腌鹵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攤點(店鋪)均應配置冷藏設備。

  (七)銷售鮮肉、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經營攤點(店鋪)應修建上下水設施,并做到隨時清掃,無積水污垢。

  第六條:加強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

  (一)市場應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保潔隊伍,承擔并做好場內經常性保潔工作。保潔人員應做到“交易不散,保潔不斷”,對場內產生的垃圾“隨臟隨掃,日產日清”。

  (二)市場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潔無損,有專人負責管理。(三)場內經營者產生的垃圾或剝棄的菜渣、果皮等應放入專門的'廢物容器內,由保潔人員定時清理。

  (四)根據市場規模大小配備相應的專(兼)職消殺人員,負責場內除害消殺工作。做到日有小規模消殺,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殺,確保市場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到達國家規定標準。

  (五)市場內店鋪前后、攤位前后嚴格落實門前衛生“三包”職責制,確保不出現衛生死角。

  (六)市場內點殺家禽應貼合“前店賣,后店殺,店內不見屎、毛、血”的標準,剮剖水產品應貼合廢棄物袋裝化要求,地面不見雜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關門收攤前徹底打掃清潔衛生。

  第七條: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管理

  (一)市場內各種安全制度健全落實,人員、職責、崗位職責明確。

  (二)實行巡場值班,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防止事態擴大。并實行值班記錄。

  (三)市場內應持續消防器材和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任何人不得擠占場內消防通道。

  (四)場內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亂拉亂接電線。

  (五)市場內基礎設施持續良好狀態,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場內建筑設施。

  (六)市場治安工作落實,治安秩序良好。場內物防、技防措施落實,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立即報告。

  (七)市場主辦者經營戶簽訂安全職責書,明確安全職責。

  第八條:加強農貿市場設施管理

  (一)場內持續設施配套齊備、功能完善。

  (二)場內貨架、池臺統一;標牌吊掛、雨蓬設置、“三防”設施等整潔有序。

  (三)場內禁止亂搭亂建、亂牽亂掛。

  (四)場內無坑洼積水,持續道路平整,上下水暢通。

  (五)市場應設置停車場并有指示牌。車輛停放整齊、進出有序。

  (六)市場應設置公共廁所并有指示牌,由專人進行管理。

  (七)市場應設置科普宣傳欄,對公眾開展衛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傳,并定期更換資料。

  (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利用市場建(構)筑物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第九條: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

  商務、農業、林業、城管、工商行政管理、質監、衛生、動物檢疫、公安、規劃、國土、稅務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共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建立長效保潔措施。

  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餐飲消費環節的監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計量監督管理,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農業部門依法推進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組織對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行為。

  林業部門依法對市場野生動植物的經營進行監管,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畜禽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市場的治安管理,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各種擾亂市場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法律職責

  (一)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二)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三)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來源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政府授權區工商局負責解釋。

  請鄉領導參閱上述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主要是市場內劃行歸市的要求(詳見第四條第(一項,)結合漁溪農貿市場的具體狀況,合理布局,同時要重點處理好市場內清潔衛生保潔,(詳見第六條:),以及進出車輛的管理。按照我局領導的要求,請你鄉依照本管理辦法先草擬一個漁溪農貿市場的規劃,管理方案,我局協助,共同商定。

市場管理制度12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三大方針,確保承包單位員工的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達到“層層有職責、事事有人管”的目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開曼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責任人是作為承包單位的最高管理者,是單位安全、健康、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各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三、針對綜合班和各生產車間的日常安全工作,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檢修安裝公司主管、副主管、安全員負責全車間的安全;各片區技術員負責各片區的安全;各班組班長為班組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2、、隱患整改方面:安環處下達給各生產車間的各項隱患整改單,各車間要及時把隱患整改單與檢修安裝公司相關人員聯系整改,各車間要對整改質量進行檢查,對于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同時對檢修安裝公司和各生產車間考核。已整改的隱患回執單各車間要按要求返回安環處。

  3、安全教育方面:各車間綜合班安全教育形式和時間計劃,由檢修車間統一負責報送安環處。安全教育要求各車間安全員和設備技術員同時組織。對未按要求執行的,一經查出將對檢修安裝公司和生產車間進行相應處罰。

  4、日常安全監管方面:各車間綜合班班長,設備技術員、對綜合班的現場工作安全負有監管責任,各生產車間對綜合班人員現場工作時的安全負有監督責任,生產車間對綜合班違章情況進行通報、上報檢修安裝公司,檢修安裝公司進行考核。檢修安裝公司和生產車間每周的hse觀察對綜合班的違章人員進行上報。

  5、制度執行方面:

  (1)《工作票》制度:在工作票安措執行和工作票終結未按照要求執行的、將對檢修安裝公司和生產車間同時考核。

  (2)《高空作業》制度:對違反《高空作業》制度進行作業的,對檢修安裝公司進行考核。

  (3)對違反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的,將對針對具體情況進行責任劃分,對檢修安裝公司和生產車間進行考核。

  6、事故處理方面:對各承包單位發生的事故將按照事故管理辦法進行考核。對于檢修安裝公司在生產車間工作時發生的事故,通過分析原因,責任界定,對檢修安裝公司和生產車間進行分別處罰。

  四、其他:對于在工作中對安全工作有爭議的事項上報有關領導協商解決。

  五、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安環處。

市場管理制度13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市場管理制度14

  為進一步清理整頓城區,城鄉結合部的市容市貌,和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建立省級衛生城市,結合我鎮實際狀況,為廣大人民群眾帶給一個舒適、整潔、美觀的市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促進精神禮貌和物質禮貌建設,特制定我鎮兩個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攤。要擺成一條線,按指定的地點和攤位距離不動,不準調換攤位和隨時搬走攤位,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2、水果攤點。要擺成一條線,按指定的地點和攤位距離不動,嚴禁變動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3、蔬菜類的攤點。嚴禁亂擺亂放亂占,按指定的地點不動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4、豆腐鹵肉攤點和老雞老鴨等攤位,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5、各類魚攤位,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6、群眾上市賣雞、鴨、鵝蛋的擺在指定的.地點銷售,嚴禁亂放亂占行為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嚴禁上市。

  7、群眾上市賣魚的,要求擺在固定賣魚的地點位置,嚴禁亂放亂占行為。

  8、群眾上市賣狗肉、羊肉、貓—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點進行銷售,嚴禁亂擺、亂占流動行為,違者警告處罰嚴禁上市。

  9、凡在我鎮農貿市場收購的老板,務必按照我鎮市場管理條例,進行收購,并在指定的地點不變,嚴禁流動收購,避免發生矛盾和交通事故,違者警告處罰。

  10、對外來老板在我鎮農貿市場賣食品、五金等行業的務必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和指定地點經營,否則嚴禁上市。

  11、凡在我鎮農貿市場經營者,各人搞好自己攤點環境衛生,嚴禁公民在市場內亂扔紙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請用塑料袋裝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內,違者警告處罰。

  12、凡上市場購買、賣的顧客、大小車輛務必服從鎮管理工作人員的安排停在指定地點,嚴禁亂停亂放行為,違者警告處罰、扣車。

  13、市場內有一名保潔人員,做到每一天空上午12時下午6時清掃市場內的衛生和周邊地段的環境衛生。

  14、我鎮市場管理人員蔣永龍、楊文斌兩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規范整治四次,早上6時前趕到市場值班管理、整頓服務制。

市場管理制度15

  一、按市場規模配備衛生管理人員,管理人員佩戴統一標志,文明管理,開展經常性衛生檢查評比活動。

  二、市場劃行歸市,合理布局,亮證(牌)經營,明碼標價,分類設攤。無攤外攤、場外攤,確保文明經營,秩序良好。

  三、有完善的上、下水設施。水產區、牲畜區、熟食區有自來水龍頭,有洗槽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經銷活禽的有固定的.金屬籠架和水沖式設施。活殺家禽的有封閉式爐子、瓷磚式水池、密閉式垃圾桶等衛生設施。每批宰殺結束后,必須沖洗場地一次,保持衛生整潔。農貿市場的冷藏設備符合衛生要求。

  四、市場內經銷食品、副食品、熟食的經營者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和營業執照。餐具有消毒保潔設施。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蠅、防塵櫥(罩)和專用柜臺,生、熟分開,貨、款分開。從業人員工作衣帽齊全潔凈,個人衛生良好,食品衛生知識熟悉。市場上不得銷售假冒偽劣、過期、霉爛變質食品。未經檢疫的肉類不得上市銷售。

  五、市場應配備果殼箱、垃圾桶等衛生設施。市場經營性垃圾全部實行袋裝化、桶裝化,垃圾袋裝率達100%,并做到日產日清。

  六、實行全日制保潔制度。地面、攤位整潔,無亂扔雜物、垃圾。下水道暢通,定時沖洗。排水溝內清潔,無積存淤泥、污物。

  七、市場有公共廁所。清掃保潔消殺制度落實,蹲坑、便池內無積糞、無尿垢。廁所內無蛛網、無蠅蛆,基本無臭味。糞池密閉有蓋,不漫溢,四周硬化。糞便及時清運。

  八、除“四害”工作落實。有制度,有專人負責,措施落實,定期開展室內外環境消殺。場內外無鼠及鼠洞、鼠糞、鼠咬痕等鼠跡,無蟑螂、卵莢及蟑跡。一個視野內可見蒼蠅不得超過2只。無蠅蛆、孑孓孳生。

  九、認真執行門前三包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和管理人員。市場內不得停放車輛,場外車輛停放實行定點、定線,專人管理,分類停放。

  十、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有宣傳陣地,定期組織管理和從業人員學習、培訓。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和健康知識普及率達100%,考試及格率達100%,健康行為形成率達80%以上。

  十一、場內其他經營攤點,符合衛生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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