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2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責任到人。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科學、合理地規劃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三、安全教育。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四、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五、加強了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同心同德,齊抓共管。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3
為加強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創建文明施工環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各項目管理部、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環保管理體系,并制定崗位責任制。
4、優化生產工藝和流程,嚴格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
5、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6、施工期間固體廢物(矸石、灰渣等)排放要嚴格在指定地點排放,堆放整齊并壓實,定期維護,以防垮塌,并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由專人負責計量、檢查、記錄。
7、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箱,并采用專車裝運,嚴禁隨意隨地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8、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要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蓋、固化等措施。
9、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采取防止揚塵措施。
10、從事土方、混凝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采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采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11、施工現場的材料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筑材料應密閉存放或采取覆蓋等措施。
12、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集中存放,并及時清運出場。
13、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要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5、施工現場要設置排水溝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6、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氣體、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應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7、食堂要設置隔油池,并及時清理。
18、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并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9、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4
若我司有幸中標,我們將在裝飾施工的全過程中,根據客觀存在的粉塵、污水、噪音和固體廢棄物等環境因素,實施全過程污染預防控制,盡可能地減少或防止不利的環境影響。
預防為主,加強宣傳,全面規劃,合理布局,改進工藝,節約資源,為企業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周圍實際環境狀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報告確定應紅點保護噪聲敏感點,對項目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噪聲影響提出可行的'控制措施,并落實在實際施工管理中。
施工噪聲及振動的管理
(1)施工申報
由于特殊原因須在夜間11時至次日早晨6時內從事超標準的、危害居民健康的施工作業活動的,必須事先向作業活動所在地的區、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并向周圍居民進行公告。
(2)施工噪聲及振動的控制
a、施工噪聲的控制
合理安排施工機械作業,有噪聲作業活動盡可能安排在不影響周圍及社會正常生活的時段下進行。
對于有噪聲設備附近加設可移動的簡易隔聲屏,盡可能減少設備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離噪聲設備附近距離操作的施工人員應佩戴耳塞,以降低噪聲機械對人耳造成的影響。
項目施工現場應加強噪聲污染控制影響,采取各種措施減少施工在此期間對周圍的影響。
(3)施工運輸車輛噪聲
a、運輸車輛駛入城市區域禁鳴區域,駕駛員應在相應事端內遵守禁鳴規定,在非禁鳴路段和時間每次按喇叭不得超過0.5秒,連續按鳴不得超過3次。
b、加強施工區域的交通管理,避免因交通堵塞而增加的車輛鳴號。
(4)其它噪聲
a、運輸車輛進出口應保持平坦,減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車輛顛簸噪聲和產生的振動。
b、城市施工區域不得用高音喇叭及鳴哨進行生產指揮。
c、禁止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從高空拋擲鋼材、鐵器等施工材料及工具而造成的人為噪聲。
d、在居民區域內禁止使用喚人喇叭。
噪聲監測
(1)公司負責對承建項目建設期間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定期監測,并填寫《建筑施工場地噪聲測量記錄表》。
(2)如發現有超標現象,應采取對應措施,減緩可能對周圍環境敏感點造成的環境影響。
4、注意事項
如施工所在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噪聲有特定的要求,將按照其要求執行。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5
(一)、材料驗收與入庫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經采購員采購回場后,應進行材料的驗收。
(1)、材料保管員兼作材料驗收員,材料驗收時應以收到的《材料清單》所列材料名稱、數量進行驗收入庫,并對入庫的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驗收數量超過申請數量者以退回多余數量為原則,但必要時經領導核定審批核準后可以追加采購手續入庫。
(2)、材料的驗收入庫應當在材料進場時當場進行,并開具《入庫單》,在材料的入庫單上應詳細的填寫入庫材料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品牌/入庫時間/經手人等信息。且應在入庫單上注明采購單號碼,以便領導復核,如因數量品質、規格有不符之處應采用暫時入庫形式,開具材料暫時入庫白條,待完全符合或補齊時再行開具材料入庫單,同時收回入庫白條,不得先開具材料入庫單后補貨。
(3)、所有材料入庫,必須嚴格驗收,在保證其質量合格的基礎上實測數量,根據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點數、丈量、過磅、量方等方法進行數量的驗收,禁止估約。
(4)、對大宗材料、高檔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時索要“三證”(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須加蓋紅章。對不合格材料的退貨也應在入庫單中用紅筆進行標注,并詳細的填寫退貨的數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交于財務,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庫時數量和購買時數量有無差議。一聯交于采購人員,并和材料的發票一起作為材料款的報銷憑證。最后一聯應由倉庫保管人員留檔備查。
(6)、因材料數量較大或因包裝關系,一時無法將應驗收的材料驗收的,可以先將包裝的個數、重量或數量,包裝情形等作預備驗收,待后認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驗收,必要時在出庫中再行對照后驗收。
(7)、材料入庫后,各級主管領導或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入庫材料進行復驗,如發現與入庫情況不符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員賠償。
(8)、對于不能入庫的材料如周轉架料、鋼材、木材、砂、石、砌塊、土建用的裝飾材料等物資材料的進場驗收必須由倉管員和使用該材料的施工班組指定人員二方共同參與點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每批供貨完成后據據送貨單一次性直接由工長開出限額領料單撥料給施工班組。
(二)、材料使用與出庫制度[page]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須進行材料的領用手續,材料管理員不得在無領料手續情況下發放材料(特殊情況領取少量材料除外,但過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page]
(1)、材料的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相應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現場施工員、班組長負責領取。材料領取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員應按工程進度配合材料管理員做好分部分項工程材料使用統計。分項工程實際使用數量超過預算量應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3)、領料人與保管員辦理領料手續為:領料人根據當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員申請領料,保管員開具相應材料出庫單,雙方在出庫單上簽字。
(4)、出庫單一式三聯:存根、財務(大項目應設置項目部財務科)、領料人各一聯。
(5)、保管員需做好材料臺帳,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時刻掌握庫存情況;認真核對各項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當前庫存情況及時提供各種材料數量的補給信息,以便迅速采購補充,不影響工程進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響工程進度的,扣發材料保管員及施工員每天一百元工資。
(三)、材料歸還與退庫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時應嚴格控制材料的購進與發放,并及時的統計出倉庫庫存材料的狀況以及還須購進材料的名單和數目,以避免過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費并占用項目資金。
(2)、在工程項目結束時應對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盤點,并督促施工隊伍及時的辦理退庫手續。避免個別人員在施工結束時渾水摸魚,從而防止材料在工程結束時的流失。
(3)、材料在辦理退庫時應填寫材料退庫單,詳細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稱及數目。清點完畢后同材料人員辦理材料的交接手續,存入公司倉庫。從而使公司倉庫的材料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庫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四)、材料使用限額領料制度[page]
(1)、由負責施工的工長或施工員,根據施工預算和材料消耗定額或技術部門提供的配合比、翻樣單,簽發施工任務單和限額領料單,限額領料單上必須詳細注明使用部位、數量,并于開始用料24小時前將兩單送項目材料組,項目材料組憑單發料。
(2)、沒有限額領料單,材料員有權停止發料,直至手續齊全,由此影響施工生產,責任由施工員負責。
(3)、班組用料超過限額量時,材料員有權停止發料,并通知施工員核查原因,屬工程量增加的,增補工程量及限額領料數量,屬操作浪費的,一次性從班組工程款中扣除,賠償手續辦好后再補發材料。
(4)、限額領料單隨同施工任務書當月同時結算,結算時應與班組辦理余料退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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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組使用材料節超獎罰,具體實施辦法按項目部與班組簽訂的勞務合同執行。
(6)、周轉料具的使用,盡量按工作量的大小將周轉料具承包給施工隊,以防止周轉料具的丟失、掩埋、亂割亂鋸,應本著長料長用、短料短用的原則,不得將整料隨意鋸短鋸小,凡發現未經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同意將木料、木枋鋸短鋸小者,按材料價值2倍進行賠償。
(五)材料保管與盤點
(1)儲存材料倉庫要統一規劃、劃線定位、統一分類編號。必須做到:物資堆碼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齊、節約和方便。五五擺放,用五或五的倍數的堆碼方法。按照不同形狀、體積、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帶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樣的垛形。達到橫看成行,豎看成線,左右對齊,方方定量,過目成數,整齊美觀的五五要求。材料保管中丟失的,由材料保管員負責賠償。
(2)對材料倉庫必須及時檢查,有否滲漏,特別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時檢查,掌握保質期時間。易燃易爆倉庫,必須嚴禁煙火,確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結、季盤點,年終清倉。材料盤點要求做到“三清”即質量清、數量清、賬卡清;“三有”即盈虧有原因、事故損失有報告、調整帳卡有根據;“四對口”即帳、卡、物、資金對口。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職工人身安全,根據環保管理條例,
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無特殊情況,夜間施工必須在22:30前結束。
(2)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安排提前向有關部門申報夜間施工的有關手續。
(3)各班組考慮工期、工程質量等因素,當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業的班組,班組長應提前向隊部相關管理人員做好有關工作,及時上報項目部經理室審批,經項目部審批后方可進行夜間施工。申請書內容包括:作業部位、作業人數、照明安排、申請作業時間、值班負責人安排、職工安全技術交底情況等。
(4)夜間施工必須遵照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嚴禁盲目施工,不準安排由年老體弱、帶病、疲勞及一切不適合夜間作業的工作進行施工。
(5)對未辦理夜間施工申請手續的.班組,一經發現,項目部將對該班組進行200—500元罰款,并追究有前人員責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7
a)工程建設人員來自四面八方,為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控制和管理,總承包商將制訂“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作為參加工程建設施工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其具體內容如下:
b)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頒布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總包商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維護施工現場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環境。
c)以總包商確立的總體目標為導向,立足本職、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為業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產品而勤奮工作。
d)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施工、規范作業、珍惜員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不遭受損失。
e)自覺愛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和材料設備,積極參與施工全過程的建筑產品保護,自覺抵制一切損壞建筑產品和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
f)發揚大工程大協作精神,增進員工之間團結協助的親密關系,樹立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服務的思想,確保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齊心協辦攜手共進。
g)積極參與創建蘇州文明衛生工地的活動,創導良好的文明作業風范和個人衛生習慣,樹立一流員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為了有效地協調進場分包商及其所屬員工的管理行為和作業行為,保證“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的貫徹落實,創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環境,總包商采用以下具體措施:
1 、身份識別
為便于總包對進入現場的各單位施工管理人員及工人的管理,正確識別其所屬單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識別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員與工人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貼其所屬公司的標志,側面粘貼代表其身份的工號。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門進場后向總包安全管理部門提交資料,內容包括安全帽顏色的'規定、公司標志的樣本、所有人員的名單及工號,便于總包的管理。
3、工作牌識別
凡是在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只要未離開現場,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總包統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稱、姓名、工號并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號與安全帽的工號必須一致。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8
(1)建筑工地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9
一、動火等級劃分及審批規定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何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二、焊、割作業“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場防火須知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四、倉庫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五、施工現場防火措施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
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0
一、施工現場人員、車輛出入由項目消防保衛組負責登記管理。嚴禁閑雜人員隨意進出,外來人員出入應辦理登記手續。
二、管理人員及勞務人員出入現場應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證。對于無任何證明出入現場者,值班警衛有權盤查,并制止其行為。
三、有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時,門衛應登記,帶貨出廠時,需憑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及主管工長開具的`“通行證”,并嚴格檢查攜帶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衛應加強管理,禁止與本項目生產施工無關的外來車輛進入現場。
五、值班警衛在查驗出入現場車輛的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將其扣留。并立即報告保衛負責人,及時協調處理解決。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1
企業為了保證生產設備正常安全運行,保持其技術狀況完好并不斷改善和提高企業裝備素質而編制的一些規定和章程。一般應包括:設備管理體制及機構設置的規定,固定資產設備管理制度,設備前期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改造、更新設備管理制度,進口設備、重點設備管理制度,檢修計劃設備管理制度,檢修技術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管理與維修的財務管理制度,設備統計、考核制度,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壓力容器等特殊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的使用、操作、維護和檢修規程,潤滑設備管理制度規范,備件管理辦法等。
一、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設備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設備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設備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廠(礦)首先要按照設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設備類型,并按照設備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復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設備劃分為:重要設備、主要設備、一般設備三個級別,以便于規程的編制和設備的分級管理。
2、凡是安裝在用的設備,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設備,廠(礦)要負責在設備投產前30天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并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生產廠(礦)要根據設備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后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由廠(礦)組織重新修訂、印發,并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設備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廠(礦)批準執行。缺陷消除后臨時規程作廢。
設備管理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設備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設備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參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設備交接使用的規定,兩班或三班連續運轉的設備,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設備運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設備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運行參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設備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設備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設備運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設備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2、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
3、定時清掃的`規定;
4、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參數、周期(時間)、檢查人等;
5、運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設備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使用、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
1、新設備投入使用前,要由廠(礦)專業主管領導布置貫徹執行設備使用、維護規程,規程要發放到有關專業、崗位操作人員以及維修巡檢人員人手一冊,并做到堆積不離崗。
2、生產單位要組織設備操作人員認真學習規程,設備專業人員要向操作人員進行規程內容的講解和學習輔導。
3、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廠級組織的規程考試及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4、生產單位每周都要組織班組學習規程,車間領導及設備管理制度人員,每月要對生產班組規程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抽查情況納入考核。
二、設備管理制度內容
設備技術狀況的管理
對所有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為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并分別制訂具體考核標準。
各單位的生產設備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技術狀況指標,即考核設備的綜合完好率。專業部門,要分別制訂出年、季、月度設備綜合完好率指標,并層層分解逐級落實到崗位。
設備潤滑管理
(一)對潤滑設備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
1、各單位機動部門設潤滑專業員負責設備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廠礦或車間機動科(組)設專職或兼職潤滑專業員負責本單位潤滑專業技術管理工作;修理車間(工段)設潤滑班或潤滑工負責設備潤滑工作。
2、每臺設備都必須制訂完善的設備潤滑“五定”圖表和要求,并認真執行。
3、各廠礦要認真執行設備用油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保證潤滑油(脂)的清潔和油路暢通,防止堵塞。
4、對大型、特殊、專用設備用油要堅持定期分析化驗制度。
5、潤滑專業人員要做好設備潤滑新技術推廣和油品更新換代工作。
6、認真做到廢油的回收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1.1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1.1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1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1.12.4若發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1.1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1.12.6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定1.13.1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1.13.2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1.13.3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
1.13.4專業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1.13.5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環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定必須嚴格執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1)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2)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3)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5)更換保險裝置時。
(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1.11高處作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2.1.11.1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2.1.11.2必須在作業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護。必須清除作業點正下方區域易燃、易爆物品。
2.1.11.3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
2.1.11.4焊工必須站在穩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焊機必須放置平穩、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
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定:
2.1.20.1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2.1.20.2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2.1.20.3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2.1.20.4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2.1.20.5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2.1.20.6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 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3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1、對于違反操作規程,不按照設計的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的行為,每次罰款500--1000元,所造成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15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長全權管理,一切現場事物均由工長統一安排,有事需與工長本人直接商談,不可擅自行動。
2.工長有問題要及時與客戶、公司商議,有疑問找公司相關人員解決。施工人員要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參觀人員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的事情發生,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詳細交底,施工圖工長、客戶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裝修過程中互相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注重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不準疊放、堆放,不準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對其要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并扣除當天工資。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準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和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工長有義務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隨手拉電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的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此規定,必須張貼于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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