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人事管理制度1
建設一文具有很好政治素質、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大計。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對社會力量辦學而言,建設一文品德高尚、業務精良、善于教書育人的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是必要的和重要的。這艾隊伍群體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學校培養人才的質量。加強隊伍建設首先需要一個造就這支隊伍的培養機制、管理機制和使之健康成長的優良環境。
一、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地對教師的各項工作給予客觀、全面地考核評價,是提高教職工隊伍整體素質,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的一項重要措施。考核評價就是對教職工在學校特殊勞動中表現出來的內在要素和在一定條件下做出的成績進行客觀描述和全面評定,即對教職工的思想、行為、能力、水平、成績等方面進行檢查、衡量、核實和評價。
(一)考評目的
1、全面掌握教職工隊伍的業務水平和思想水平,為任教續聘、提職、晉級、獎懲、培養和調整提供依據。
2、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尋找差距,明確今后的努力方向。
3、引入競爭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先進,破除終身制。
4、發現、培養、選擇人才,使每個人的才華得到承認和重視。
5、增進群體、個體之間的相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前進。
(二)考評原則
1、以崗位職責為依據,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綜合考評。
2、堅持客觀、公正、準確,充分吸收教職工本人及其他教職工和學生的意見。
3、堅持民主、公開,增加透明度。采取領導與群眾、教師與學生、述職與評議、經常與定期、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4、考評指標體系、評估要素、評估分值、權重、方法、標準等力求科學、準確、簡便、易行,符合本校實際。
(三)考評內容
考評內容包括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等。政治思想主要考評是否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業務水平主要考核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廣大教職工和學生對其教育教學工作能力、水平的評價。工作態度主要考評對完成本職工作的敬業精神和認真負責的程度,事假、病假、曠工情況統計。工作成績主要考評實際完成行政管理、教學以及其他工作量,開展各項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所教育的學生在德、智、體等方面的表現和提高的程度。
二、完善
獎勵制度
對在社會力量辦學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民辦學校對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要進行精神和物質的獎勵,并形成制度。加強隊伍建設的`措施之一就是貫徹肯定成績,總結經驗,鼓勵為主的原則,建立持續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機制,不斷推動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了鼓勵廣大教職工積極從事教育事業,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榮譽稱號。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忠誠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模范履行義務,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為人師表,并且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教育思想端正,關心學生全面成長,教書育人,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成績優異者;
3、在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技術推廣等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較大的科學價值或者有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
4、在學校管理和服務、學校建設方面有突出成績的。
民辦學校應授予”全校優秀教師”、”全校優秀教育工作者”稱號。
各級各類民辦學校要制訂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和優秀教育工作者的規定和辦法。通過輿論宣傳以及搞好一年一度的教師節活動,促進全社會進一步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氣。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亦應根據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表彰獎勵教職工實施辦法。每年或每學期對思想政治、教育教學、行政管理、培養學生全面發展、科學研究、教學改革等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者;對各類競賽優勝者、參加文娛、體育活動、成績顯著者;專著論文獲獎者、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貢獻突出者等,可由學校按不同類別、等級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
三、加強培養和培訓工作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黨團組織和教育工會,注意吸收新鮮血液,接納符合黨章、團章規定條件的新黨員、新團員,并發揮這些組織的先鋒帶頭作用,努力提高教職工的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
民辦學校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有權依照工會法建立工會組織,維護其合法權益。
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應制定教師培訓規劃,對教師進行多種形式的思想政治、業務培訓。
教育機構應當對其聘任的教師加強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
目前,社會力量所辦學校一般還沒有建立黨團組織柏工會,行政工作也很少有專門負責教職工培訓的機構。隨著這項事業的不斷發展,管理法規的日益完善,積極做好廣大教職工的培訓工作己刻不容緩。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對教師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的教師和行政人員都應該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熱愛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積極參加教育改革,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無需置疑,社會力量所辦學校同國辦學校一樣,也存在著辦學人員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良莠共存、參差不齊的現象。一些未從事過教育工作的人成為學校的舉辦者、管理者。一些不具備教師資格條件的人走上了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講臺。即使一些長期在國辦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離退休人員,因社會力量辦學的性質、特點、對象、管理等與國辦學校區別很大,仍然需要不斷學習,以適應新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鑒于此,社會力量所辦學校應逐步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機構,把對在職人員的培訓和培養列入重要工作議程。要有計劃、有組織地安排人力和時間學習政治理論、教育理論、教學理論和有關社會力量辦學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通過輪訓或者重點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切實端正辦學思想,堅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熱愛所從事的社會力量辦學事業。對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專職教師,要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首先應當具備相應的學歷,并通過教師資格或者教師資格認定。
社會力量所辦學校的教師大多數是兼職,除教育行政部門應為社會力量所辦學校創造吸引、調入、留任、資格認定專職教師的鼓勵、優惠政策以外。各校應加大建立專職教師隊伍的力度,制訂培養、培訓教師工作制度。挑選一批基礎較好,熱愛社會力量辦學事業的中青年工作人員為他們提供進修學習的機會,創造必要的學習條件,以便他們逐步擔當教學任務,勝任教學工作。其青年教師的進修培訓應主要依托高校進行,充分發揮國辦學校的教學科研優勢和培養、培訓師資工作中的骨干作用。民辦學校要加強對教師的繼續教育,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中小學要加強對校長、教師的培訓工作,逐步提高教師的學歷標準和學歷層次。職業學校要制訂教師資格標準,積極聘任企業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和能工巧匠任兼職教師。
人事管理制度2
一、試用期、轉正
(一)試用期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二)凡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試用期結束后簽訂勞動合同,可錄用為合同制員工。
(三)試用期內,公司將對新員工進行在職培訓。
(四)員工轉正
試用合格的新員工,應填寫《轉正申請報告》,包括:(試用期工作總結,工作中存在問題及對公司的建議等),交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事部門審核,須考核的人員,應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有關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轉正期,合格者經人事部門批準后即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二、淘汰、辭退
(一)公司每月對全體員工進行月評,每個季度末對員工進行一次綜合測評,對以下人員進行淘汰。
1、工作期間嚴重違規違紀者;
2、工作不盡心盡責,消極怠工者;
3、在員工中制造輿論,損害企業形象者。
(二)公司有權辭退有下列情形的人員:
1、辭退以下人員,應提前30天通知:
a、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者;
b、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和崗位調整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辭退以下人員,無需事先通知:
a、試用期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e、法定的其它情形。
三、離職
(一)離職手續辦理程序:
1)、提前十五天(特殊崗位如:收銀員、財務人員可適當縮短期限)上交《離職申請報告》,由離職人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核定后,公司總部員工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分店員工交人事課備案;
2)、經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批準后,領取并填寫《離職手續辦理表》;
3)、離職人員必須于離職之日起十日內辦理完所有手續,逾期作自動離職處理;
4)、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離職后必須在三日內退還住房及房內公物;
5)、離職人員必須于離職后兩個月內將本人的行政關系、社會保險關系轉走,逾期將按200元/月收取保管費;
(AdWords)6)、辭退人員需立即辦理有關手續。
(二)薪資計算
1、離職人員按規定辦理完離職手續后,薪資計算至該員工最后工作日;
2、作辭退處理的,有關部門應將賠款、罰款等情況在意見欄中注明;
3、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須扣除水電費;
4、如合同期未滿,則須按合同規定賠償有關費用。
(三)離職面談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副主管級(含)以上人員面談,其他人員由人事課安排面談。
四、管理人員職務任免程序
(一)管理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相關部門意見后提名,并經公司研究同意后由公司總經理簽發文件,人力資源部進行任免;
(二)所有職務晉升都必須經過任前公示,平級轉任重要職務的,根據實際情況,也可列為公示對象;
(三)所有提名的人選都必須有書面的申報考核材料;
(四)沒有經過任前公示的,無審核、考核意見的或未經核準,而事先安排代理相應職務的,均視為無效;
(五)分店課長、主管級職務人選由各分店張榜公布,公司職能部門經理、副經理、科長職務人選和各分店店長、分店店長助理職務人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在公司總部和分店張榜公布;員工可客觀真實地反映擬任命人選的優秀和突出方面,也可在掌握充分證據的前提下對任命人選進行檢舉和揭發。
五、職位晉升
當公司某管理層職位空缺時,公司向全體員工公布應聘條件,員工有優先獲得該職位的機會。
(一)公司對空缺職位采取競聘方式擇優錄用;
(二)參加競聘的員工,需符合競聘條件,填寫《職位申請表》;
(三)競聘采用積分制評分辦法,主要考查學歷,工作經驗,面試、述職演說,績效考核,專業知識考試等方面;
(四)競聘上崗的.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不符合要求的員工,根據員工意愿可安排回原部門工作。
六、工資
(一)崗位技能工資
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加班工資、崗位津貼等其他津貼和非經營性補貼。
(二)崗位工資等級
員工工資實行等級工資制,分店員工工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當地的工資標準擬定,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執行。
(三)抽調人員工資
就高不就低原則:現有工資高于新工資標準,工資維持不變;現有工資低于新工資標準,按新工資標準執行。
(四)工資定級辦法
1、新入職人員的工資定級,按擬就任崗位,參照公司規定執行。
2、轉正、調級在公司規定范圍之內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定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五)發薪辦法及規定
1、公司員工薪資及各項加薪、補貼,視物價波動及公司財務狀況而定。
2、公司對員工的工資嚴格保密,員工也應對本人的工資保密,不得公開或私下議論,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六)工資晉級
1、符合工資晉升條件的員工,應向其所在部門提交工作總結,并由部門責人簽署意見。
2、公司人力資源部或人事課對員工工作總結及部門簽署意見進行核實、綜合評估、業務測試后,在規定范圍內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批,超出規定范圍的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3、分等級的崗位人員,工資晉級采取理論與實踐雙重考核的辦法,合格后方予晉級。
人事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準后,負責監督執行。
(4)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并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并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后,若愿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后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范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條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于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企管部。
(2)企管部匯總后,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3)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后,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說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準后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準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并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干部有親屬關系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毒品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公司招聘采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試用
第十五條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并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明書(復印件)
(4)技術等級證(復印件)
(5)健康檢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企管部應于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后,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請求更換;并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準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試用期的考核
(1)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3)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服務
第二十五條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斗。
(2)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戶,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牢記“質量第一、用戶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善于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始得離開。
(九)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險。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閑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采用薪點數計算,匯總后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工資采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匯總,匯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后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到崗后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于恢復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準后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準后休假的:
(1)行使選舉權;
(2)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出席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占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群眾性活動時。
(7)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于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準,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2)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四十一條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后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準;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四條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獎懲
第四十五條公司獎懲的'目的在于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培訓
第四十八條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后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條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說明;
d)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采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并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脫產學習
d)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后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并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職
第五十三條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雇”“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恤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于免除兵役、預備役后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雇,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后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雇或開除處理。解雇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并將辭退及解雇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雇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簽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六十四條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人事管理制度4
各學校的圖書館,對于選擇圖書館員工,管理人員等,各學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圖書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1.本館員工的調入:根據本部門編制從市內外企事業單位人員和應屆高校畢業生中擇優錄取。根據市委、市府規定,高校教學、科技干部和行政處以上干部,一般不超過50歲(正教授可適當放寬至55歲以內);中級教學科技干部和科級干部,一般不超過45歲;初級教學科技干部和科員以下干部,一般不超過35歲;5級以上技工一般不超過40歲;工人不超過35歲。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員原則上不予調入。一般情況下一家人不宜同時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職工不從外省調入。調入人員須經有關部門考核。調入后須進行崗前培訓、辦理聘任手續、服從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
2.本館員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調至其他單位,必須提前以書面報告形式向館領導提出,經館長和接收單位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經校長(副高以上人員)和校人事處同意后,辦理中斷聘書手續、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方可到新單位上班。未辦理以上手續前不得擅離崗位。
3.本館專業技術人員遵紀守法、完成本職工作、任期內每年考核稱職、符合晉升條件,都可申報晉升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本館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按高教系統圖書資料專業技術系列,分研究館員、副研究館員、館員、助理館員、管理員五級。每年進行一次資格評定和確定,具體條件按當年學校、市職改辦或省高教局職改辦的文件辦理。一般情況下,大專畢業三年、本科畢業一年或碩士畢業當年可確認為助理館員;本科、大專畢業任助理館員四年、碩士研究生畢業三年或博士研究生畢業當年可報評或確認為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館員五年、獲博士學位任館員兩年、大專畢業從事圖書資料專業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館員五年、及中專畢業從事圖書資料專業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館員五年以上可報評副研究館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任副研究館員五年以上可報評研究館員。本館工人在獲得大專畢業學歷后,可參照此條件獲資格提升。
4.本館按照學校所下達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指標(一般為: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0%可聘為研究館員或副研究館員,55%可聘為館員,25%可聘為助理館員或管理員)對已獲任職資格的人員進行聘任。聘期每期兩年,到期續聘。如果受到指標限
制、受聘人在任期內考核不稱職、受聘人不適合某一具體崗位,則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員工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學校的時間安排,員工本人按照崗位職責和要求,對一年來的`工作情況、進修及科研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填寫考核表,在本部門的會議上進行考評,由部主任推薦評定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及不稱職),經館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6.員工在遵紀守法、出色完成本職工作、任期內每年考核優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貢獻、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等,有對獲獎勵的機會。員工違紀、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缺勤、出現責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處罰。
員工的獎勵和處罰由館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獎勵分為:
①館發月獎金:全勤,完成本職工作,沒有發生責任事故者;
②校發年終獎:年考核稱職以上者;按《圖書館先進個人考核評優條例》評為優秀者,可獲優秀獎;
③市發年終獎:年考核稱職以上者;按《圖書館先進個人考核評優條例》評為優秀者,可獲優秀獎;
④特殊貢獻獎:在教書育人、教學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貢獻者,經學校教代會專門小組討論評定等級后獲獎;
⑤部門集體獎:館內年終進行的部門評比獎項,按《圖書館先進集體考核評優條例》評為優秀的部門;
⑥學術科研獎:館內不定期進行的獎勵活動,按照《圖書館學術科研獎勵條例》評比后獲獎;
⑦個人單項獎:館內不定期進行的獎勵活動,獎勵在文體活動、安全保衛、等方面的貢獻者和獲獎者;
處罰分為:
①批評教育:輕度違紀或工作失誤者;
②扣發獎金:違紀、工作失誤或沒有完成工作任務者;
③調換崗位:不能完成崗位任務或不勝任所在崗位者;
④辭聘:嚴重違紀或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批評教育、扣發獎金或調換崗位后仍沒有改進者;年度考核為“不稱職”者;年度考核連續兩年為“基本稱職”者。
⑤自動離職:在辭聘三個月后,本人沒有辦理離校手續者。
7.①員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時間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據不同部門的不同安排,員工需服從安排參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類型加班的工作,沒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絕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權決定員工兩天以內的倒休;超過三天的倒休需報主管館長批準,并報館辦公室備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員倒休假兩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報辦公室備查。
④除特殊情況,本館一般不批準事假。員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時間辦理。
⑤員工患病不能上班,需憑醫療部門開具的病休證明請假,報辦公室備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數扣發獎金及午餐補貼。
⑥員工因公事不能來館上班,須有館長批條并報辦公室備查;否則不以公差論處。
⑦員工婚假、產假、計劃生育手術、流產(每年一次以內)等休假,憑醫療部門證明并經校人事處核實的批條或館長批條(婚假)到辦公室請假;假期內不扣獎金和津貼,但不發午餐補貼。
⑧員工的各類請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時超量的工作作為抵銷。
⑨員工超時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館里根據情況發放加班費。
⑩員工可享受學校安排的寒暑假、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館實行全年開放制,員工需根據各部安排,參加寒
暑假及公眾假日的加班。
8.①員工在崗期間,需接收館里安排的各種崗位培訓,參加館里安排的培訓的時間,算上班時間。
②本館鼓勵員工自愿參加有關的在職學習,由各部門視工作安排情況給予適當的時間調配,但原則上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員工的學習經館領導同意后其費用可由館里給予適當補助,憑結業證書(或畢業證書)和學費收據報銷200元。
③本館要求員工積極參加各種學術科研活動,要求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每兩年發表兩篇以上論文,中級職稱的人員每三年發表兩篇以上論文。館里按照《圖書館學術科研獎勵條例》給予一定的獎勵。
④館外舉辦的業務學習及學術會議,館長安排或經館長同意參加的,可按公差處理并給予一定的資料費補助。
⑤本館鼓勵員工承擔各種力所能及的教學活動,業余時間的教學補助和酬金由任課員工自得,不必上交館里,但員工的各種教學活動均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5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教務處負責考勤工作。各組、室設考勤員一名,(由組長擔任),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按日統計,上報教務處匯總公布。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組室負責人或考勤員。
4、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曠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應的工資外,停發當月獎勵工資。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專職教師,按國家規定享受寒暑假。職工、干部寒暑假期間,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時間由學校或部門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1—2節課以內,本人空課者,由年級組長批準;一天以內由教務主任批準(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全部獎金;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地區津貼;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請長期病假者,從綹三個月起,除執行上述第三條規定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標準如下:
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90%(指除工務工資、獎勵工資以外的基本工資,下同)。滿十年的照發,六個月以上病假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病假期工資,標準如下:工齡不滿十年,發給本人工資70%;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6、女職工的`產假按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辦理。
7、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8、外省市籍職工,請假赴原籍結婚、奔喪者,根據往返路程、遠近往返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
9、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仗,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警告、嚴重警告、記過、降職、降薪、開除留用、開除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6
一、當前醫院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
1.認識不足
以往人事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全體員工的錄用考核、勞動工資、職稱晉升、干部調配等,按照條款照章辦事即可。但在新形勢下,人事管理部門的職能大大擴展,工作面更寬,內容更豐富,更具有挑戰性。但是,目前許多人事部門的領導和員工并沒有意識到人事管理的本質,這就造成了人事制度的研究停滯不前甚至沒有人事管理的概念。
2.人事管理人員的培訓與開發不足
大部分醫院都存在有這個問題,就是忽視對人事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開發,并且管理隊伍存在老年化以及兼職化的特點。目前醫院為了提高醫療水平,非常注重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進修學習,但是卻忽視了醫院人事管理人員的素質教育培訓,也就是所謂的“重技術,輕管理”。醫院能否在日益激烈的醫療市場競爭中得以生存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醫院經營水平的高低,擁有高素質、高能力的職業化人事管理人員,逐步實現醫院管理隊伍的年青化、知識化、專業化,是醫院人力資源規劃中最關鍵、最核心的因素。
3.缺乏統一的管理目標
一所醫院是一個整體,只有各個部門協調配合,才能使醫院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進行。但是,目前醫院許多部門都習慣于彼此獨立,各部門沒有共同的管理目標,即使在同一項工作中往往也疏于交流,這就使得醫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對獨立,并沒有發揮其真正作用。
4.人才流動機制不完善
就各地區來看,醫療衛生專業人才市場發展不平衡,社會福利保障體系還不是很健全,使得人才流動有困難,醫院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即出現了人員橫向、縱向流動的渠道不通暢,產生了“三難”現象:人員能上難下、能進難出,人才引進困難。
二、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改革
1.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事檔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檔案,它關系到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醫院人員流動日益頻繁,因此醫院和員工在人事檔案移交等方面的糾紛也逐漸增多,這就給醫院人事部門管理檔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對于人事檔案的管理,可以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原有老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辦法不變,而對新招聘的大中專畢業生和調入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檔案和有關人事關系都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針對醫院人事檔案管理的現狀,在今后工作中,應嘗試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創新改革,著重探討檔案管理中的`法制建設,規范檔案管理隊伍,積極轉換服務理念,實行人事檔案的信息化管理。
2.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力資源是醫院的第一資源,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人力資源是醫院獲得效益的一種重要資本,所以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是必須的。此項工作的改革可以從以下兩點進行,首先通過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嚴格規范醫院內部結構,并予以有效地調整,最大限度地發揮醫院各級人員的知識潛能,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緩解醫院現有條件下人力資源的不足和臨床醫療需求不斷上升的矛盾。其次,做好人員儲備,在重視和利用好現人才的前提下,有計劃、有目的地引進醫院發展需要的緊缺人才,為醫院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持。
3.用人制度的改革
長期以來,醫院一直實行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用人制度,包括人員的錄用、分配以及任命,造成了人員使用的的終身制。隨著醫院的改革與發展,原有的用人制度己出現多種弊端,改革勢在必行。對此,可以實行全員聘任制度,重新設崗,科學定編,分類管理,全員競聘上崗,建立以崗聘人、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人事制度,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公開競爭、擇優上崗”的用人新局面。
4.績效考評制度的改革
目前,許多醫院其員工的實際工資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崗位工資實行同崗同工同酬;而績效工資,是按照崗位責任、技術含量、風險程度和服務質量等要素確定的,這就形成了即使是同一崗位、同一級別的人員,最后所領取到的工資總量也不相等。所以,健全及改革績效考評制度,有利于促進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健康發展。績效考評體系可由員工的工作量、醫療安全、患者滿意度、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和醫德醫風等評價指標構成,并且還可以考慮進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層次的績效考評。合理的績效評價制度一旦建立,對于優化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條件,減少醫療糾紛,增進醫患溝通,創造公平、和諧的醫患環境和氛圍都會起到明顯的作用。
三、結語
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改革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必須不斷地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完成。不同的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不同,不能一味模仿其它醫院,絲毫不考慮自身的客觀情況,所以從實際出發,采取切實可行的改革措施才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根本。
人事管理制度7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章程》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運作效率,更好地服務廣大同學,特制定人事制度如下:
第一章人員篩選錄用管理辦法
一、每學年初召開全院學生代表大會,進行學生會主席團換屆選舉,
產生新一屆主席團。
二、南開大學濱海學院新一屆主席團成立后,進行內部分工,提請團
委討論,通過后報請黨委批準、備案。各部部長通過聘任形式確定。應聘形式確定,應聘者撰寫工作計劃、個人簡歷后上交主席團,由主席團進行面試并經秘書處審核最終確定。主席團有權向學生會委員會提請罷免各部部長;主席團有權直接任命各部部長。
三、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干事納新工作由中層干部(各直屬部門部長)開展。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并順利通過者經主席團批準,成為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成員。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報名制度
1.報名者須為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全日制注冊在校本科學生。
2.招募以保證自我學業為前提,對學生會工作有熱情、有責任心、有務實精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者;有特長或有學生會等其他組織工作經驗者做優先考慮。
3.新學年開學后,凡自愿加入學生會者需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報名表(詳見校園宣傳海報)。
4.自愿加入學生會者領取報名表后,需根據自身特點填寫興趣特長、工作經歷、工作設想、所報部門等內容,于規定時間內交于規定地點,過期作自動棄權處理。
5.報名表中對所報部門,只設立兩個志愿項及是否服從調劑項,每位報名者應根據自身特點做出選擇,多報無效。
6.每位報名者只能上交一份報名表,多交無效。
(二)選拔制度
1.各部門根據所在部門實際情況,須事先擬定新部員的招募計劃(包括招募人數、招募要求及新老部員比例等)、面試計劃,并于招募新部員前一周內交于主席團審批。
2.學生會將以海報等形式通知報名者,并分批組織面試。
3.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參加面試者,應事先向部長說明情況,可擇日再進行面試。否則作自動棄權處理,不再進行補試。
4.面試者原則上應按照報名表上所填志愿的順序,依次參加各部門的面試。
5.所有面試過程將遵循自主原則。
6.面試結束后,將由主席團、各部部長討論后,確定入選名單,并在一周內進行公示。
7.在名單公示一周內,如有異議、疑問可向主席團反映和咨詢,學生會將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大家監督。
8.新成員必須通過一定試用期,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正式成員。
(三)培訓制度
經面試入選者,將由學生會組織新成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為《章程》中相關部門介紹、權利義務、工作流程、值班制度、會議制度、考評制度、試用期制度等。
四、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人員錄用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篩選。
五、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換屆選舉后,前一屆全體人員自動解職,組織關系將不再保留至下一屆。如成員不再從事學生會工作,將參照“人員異動管理辦法”執行。如成員面試通過后繼續工作,則將其以升遷、調動、任免等。其個人相關資料保存至其檔案中。
第二章學生會成員常規管理辦法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成員常規管理即考勤制度、績效制度、獎懲制度,是學生會正常運行的關鍵。
一、學生會對日常工作進行嚴格管理,內容如下:
(一)遵守學院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學院處分者直接開除出學生會。
(二)成員開會或工作時,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有事(含工作沖突)應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而未請假者,需及時補假。請假須有書面文件,經相關負責人同意,方可生效。
(三)凡是本會開展有關活動時,工作人員須佩戴工作證,其他場合不得隨意出示,違者記過一次。
(四)凡是本會開展有關活動時,各成員、干部都應積極響應,踴躍參加。
(五)每次工作的負責人應提前到位,以便工作順利開展。如遇特殊情況,負責人須指定人員代其工作。各負責人應大膽創新、果斷用人,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每項工作分配時,成員要服從安排,不得擅自更換。
(六)各干部應做好監督、分配等工作,起模范帶頭作用。
二、學生會績效考核和獎懲將作為評選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的評估資料詳見《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獎懲制度》。
三、以上對學生會人事的`管理辦法將由辦公室人員依照主席團及各部部長聯合意見操作執行,其他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干預。
第三章學生會人員異動管理辦法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人員異動管理辦法》是關于學生會內部人事調整的相關規定,它包括:升遷、降職、代職、調動、罷免、離職、辭職。
一、如有學生會干事在一定時期內工作熱情、業績卓著,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并由本人填寫申請表,部門整理其資料后上報主席團,批準歸檔后,升遷申請通過,可升為副部長,人事變動完成。特殊情況下可由秘書處決定升遷。
二、如有學生會干事在一定時期內工作消極懈怠,或屢次違反學生會制度而受處罰等情況,特由部門提出罷免申請。部門整理資料后上報主席團,批準歸檔后,罷免申請通過,人事變動完成。同時,罷免決定將通報本人所在院系、團委。
三、調動主要指人員的跨部門平行移動。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由主席團、各部部長聯合討論決定,下發調動通知,辦公室歸檔后,調動文件生效,人事變動完成。
四、如有學生會成員因各種原因離職,應由本人填寫履歷表(如要辭職要先遞辭職信),學生會認可后交回本人手中,取消本人檔案詳見《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學生會章程第八條》)。副部長可由主席團認可離職,副秘書長及各部部長的離職辭職須由主席團最終決定。
五、主席團成員的各項變動,須由院學生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并經院團委批準。
六、各項人事變動決定將通報其所在院系、團委。
人事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雇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有關生產各項設備的操作,運轉、制造及裝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產品的制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并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調度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雇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雇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采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簽請負責人核定。
雇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雇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后依據試用成績,簽請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并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務于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經雇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并填繳下列書表,由雇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員工調查表二份。
學歷證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證。
保證書一份。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于新雇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審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解雇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雇:
有犯罪行為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準者。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后,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通過者。
員工辭雇或解雇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并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保證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于查對,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并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簽請主管核定。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后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聲明理由并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準后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注銷。
人事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生手冊規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級內必須參加一項團體活動,并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對于積極參加社團活動或對社團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發放第二課堂活動合格證書。
第二章二課證的發放
第三條社團根據其會員參加例會、社團活動以及維護社團榮譽負責社團任務等方面綜合表現制定評比細則;比如一次例會扣一分等。
第四條嚴格執行社團聯合會制定的'二課證發放制度,按年終評定的二課證發放比率上報人數。
第五條二課證分優秀、良好、合格三個等級,社團內部考核獲90分以上會員可獲得優秀二課證(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優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內。
第三章二課證的管理
第六條二課證的上報要及時、合理、不做假。
第七條獲得二課證的會員社團負責人要及時公示(會議通知、張榜公告、上傳網站等)。
第八條二課證相關資料要作為社團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人事管理制度10
人事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發展的第一階段,主要包括人事方面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以及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社會經濟迅猛發展推動了建筑行業的發展、壯大,現階段,建筑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進步和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當前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存在的問題
1.人員構成不合理。
現階段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過程中,將人員性質定編為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技術人員主要包括工程圖紙設計人員、監督人員等,施工人員年齡層次差距大,綜合素質偏低,不具備專業知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形成了不利的影響作用。例如,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員都只能進行體力工作,他們甚至連建筑工程施工圖紙都不認識,專業施工人員比較少。在建筑集團管理人員中,由于管理人員年齡偏大,對新知識的接受能力比較差,大部分管理者都只能進行一般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缺乏先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較高的綜合素質,難以對日常管理工作質量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人力資源結構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對建筑集團人事有效管理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也對建筑集團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阻礙作用。
2.缺乏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
由于我國建筑業發展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形成了非常大的規模,很多建筑公司都是新成立的,部分成立時間比較久的建筑集團,尚未意識到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尚未編寫出具備規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偏低,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偏低,沒有對人事管理形成正確的認識,人事管理在集團運行中沒有充分發揮它存在的重要意義。另一方面,目前我國還未形成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規范,建筑集團在進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時候,缺乏科學、有效的制度可以借鑒,導致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雜亂,人事管理難以在集團管理中展現其核心作用,在很多建筑集團人事管理部門形同虛設,這對建筑集團進一步發展也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3.人事管理難以發揮作用。
我國傳統的建筑集團可以規劃為兩種性質,家族性集團公司和國企事業單位,前者注重家族性經營,集團很多重要部門都是“自己人”,他們并不具備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術水平,綜合素質偏低,對人事管理的認識不足,人事管理工作難以落到實處。在國企事業單位性質的建筑集團中,老齡化現象嚴重,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較差,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已經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但是,建筑建團人事管理人員無法充分理解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區別,人力資源管理難以融合到建筑集團管理中,這對建筑集團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二、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
1.創新人事管理觀念。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逐漸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人力資源管理已經滲透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現代建筑集團公司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就應該不斷創新人事管理制度,促使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這就要求建筑集團管理者必須充分認識到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理清人力資源管理與人事管理的差別,為了將人事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建筑集團必須優化內部職工年齡層次,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人力資源培訓工作,組織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學習其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管理人員也要勤于學習,充分掌握現代人事管理的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建筑集團內部人事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知識水平,提高人事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建設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人事管理隊伍,在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過度的階段,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促使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在建筑集團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保證建筑集團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2.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筑集團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過程中,應該完善用人制度,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施工技術水平,保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為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建筑集團在進行人事制度創新的同時,必須打破傳統管理制度的限制,建立適應建筑集團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自身實際出發,充分借鑒國內外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根據建筑集團的需求,利用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綜合型、專業型人才投身到建筑事業中。除此之外,應該在建筑集團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制度。薪酬績效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新時期建筑集團人事管理中,應該合理應用薪酬績效評價制度,通過科學的評價和考核,充分激發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不斷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質量,充分發揮建筑集團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新時期建筑集團人事管理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建立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為建筑集團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提供充分的保障。綜上所述,人事管理作為企業集團的核心組成部分,在集團企業發展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影響作用,尤其是隨著人力資源在我國各個領域的深入發展,人事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勢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不斷優化人事管理制度,促進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才能促進集團企業人事管理可持續發展,為集團企業實現長遠發展的重要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現代建筑集團必須實現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發展戰略。
人事管理制度11
為規范醫院勞資和人事管理行為,根據醫院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實行股東身份和員工身份相分離的員工管理制度。股東依據出資比例和章程規定行使權力,承擔義務,參與分紅或提取股息;員工依據其技能和從事崗位取得勞動報酬。
2.醫院財務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
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具備財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準入條件,由控股公司委派并負責考核,由醫院按規定聘用。
3.醫院實行任職回避制。
醫院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副院長不得兼任職能科室和業務科室的負責人。
董事、監事不得兼任財務總監、財務科長、辦公室主任、藥劑科長、設備科長等人、財、物崗位的職務。
高級管理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在有上下級領導關系的部門任職。
4.醫院對員工實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選,需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序聘任。其委派的人選被董事會否決的一年內不得再提名,必須重新委派。
5.醫院用工實行編制總數控制。
員工編制總數和年度用人計劃,經董事會通過,須報經控股公司核準后,方可執行,醫院不得超編聘用員工。
6.醫院因業務需要招收新員工,根據年度用人計劃,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招聘標準和程序錄用。醫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員工。
7.醫院對員工按醫院章程、規章制度和勞動法規進行管理,全員參加社會保險統籌。醫院實行員工崗位責任制、干部聘任制、全員合同制。
8.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
院長、副院長、業務科室負責人、職能科室負責人等中層以上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過3年,聘期屆滿須重新聘任,可連聘連任。
9.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
按照評聘分開,強化聘任的原則,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專業技術業務骨干可根據醫院的實際需要實行高聘,對于業務不稱職的實行低聘,易職易薪。
10.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在醫技和高級管理人員中評聘專家和專業骨干,授予譽榮,發給津貼。
根據醫技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稱、資歷、技能、貢獻和社會評價等因素評聘專家、I類骨干、Ⅱ類骨干。其評聘辦法另行制定。
11.衛生技術崗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或規定的資格條件,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應聘衛生技術崗位,已在衛生技術崗位的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行業準入資格,否則必須轉崗,不服從轉崗的予以解聘;應聘管理崗位、后勤技術崗位,國家有從業準入條件規定的,必須持有從業資格證書,已經在該崗位沒有從業資格證書的一律轉崗。
12.行管、后勤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
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財務管理、衛生工勤、后勤技工,根據其職業工種、技能等級、實際能力等條件實行定崗定薪、競爭上崗,擇優選用。其崗位實行社會化,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3.醫院實行檔案工資和實際收入相分離的工資分配制度,建立以技能和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多種分配形式。員工原有的檔案工資保留,作為調出、計算社會保險和辦理退休的`依據。
14.醫院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和績效工資的結構薪酬體系。其工資制度另行制定。
15.醫院院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年度任職情況,由控股公司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序任免;醫院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年度任職情況,由董事會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經董事會通過,須經報控股公司核準后,方可任命。
16.醫院對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較差,違反醫院勞動紀律、規章制度,造成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實行申告待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內二次被申告待崗的員工,予以辭退或解聘。
17.醫院對嚴重違反醫院管理制度,在院外從事或支持他人從事醫務活動、損害醫院利益的員工,追究經濟責任和實施行政處罰,直至予以辭退或解聘。
18.董事、監事、院長、財務總監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醫院章程的規定,給醫院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醫院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院務會、院長、財務總監等的職責由醫院章程予以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1.1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堅持合法、公開、公正、雙向擇優錄用的原則。
1.3本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級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導下組織實施。
1.4本制度從…年…月…日起執行,并由廠長授權辦公室組織實施。
第二章:員工的招聘錄用
2.1各崗位如缺員需要招工,優先考慮從專業對口的應屆畢業生和具有一定專業工作經驗人員中篩選錄用。
2.2本公司原則上不鼓勵招聘已錄用員工的直系親屬。
2.3應聘人員應聘時須遞交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勞動手冊、個人履歷、近照等相關資料),經本公司有關人員面試初審通過,并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后,報請廠長室批準,由辦公室辦理錄用通知。
2.4本公司有關人員在對應聘者面試時,應如實告訴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況。
2.5被錄用人員應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張,雙向協議書、推薦書等,或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手冊等資料,原則上個人檔案轉入本公司指定地點。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訂立、解除、爭議
*勞動合同的訂立;
3.1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3.2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兩種。
3.3本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同時為員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4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
3.5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發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3.6本公司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員工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員工如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按約定向本公司支付違約金。
3.7本公司與等崗位,負有保密義務的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本公司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3.8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
3.9本公司與員工訂立的勞動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3.10本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1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員工勞動,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員工人身安全的,員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的;
(四)員工同時與其他企業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本公司與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15員工有下列情況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療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公司患職業病的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本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本公司決定提前解散關閉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7勞動合同期滿的員工,本公司在該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評估,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并以書面形式告之員工。同時合同期滿的員工如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應當在期滿前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員工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應將其使用的房屋、欠款、辦公用品、技術資料等歸還本公司,本公司將在員工辦理完工作交接時,支付有關經濟補償。不能履行以上規定者本公司有權運用法律手段予以解決。
3.19本公司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的爭議
3.20本公司和員工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勞動爭議,首先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經協商達不到一致意見,可通過工會再次進行協商,也可以通過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和集團公司工會共同協商。上述協商仍無法解決時雙方可向管轄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仲裁。如有一方對裁決不服,可在收到裁決書后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章:培訓教育
4.1進入本公司的新員工,人人必須接受培訓教育。其主要內容為:廠紀廠規教育、安全生產知識、GMP普及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等,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
4.2上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經驗的人員給予傳、幫、帶,直至能獨立操作。
4.3公司對員工考評分為試用期考評,年終考評二種,并由各部門負責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調薪、獎金發放等的主要依據。
4.4經同意外訓的員工培訓結束回廠后,應向辦公室提交有關培訓資料和證書原件,以便歸檔工作。
4.5員工錄用后廠辦應建立員工信息檔案,包括錄用審核表,有關資格證書的復印件及體檢表,員工的住址,聯系電話,婚姻狀況,子女,家屬,教育程度和其它個人資料等,若有變更應及時通知辦公室。
4.6公司建立規范的員工在廠電腦檔案,記錄員工信息,記載員工在廠時間的業績,培訓、考核等個人信息,并按廠檔案管理制度進行管理。
4.7辦公室每年對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管的員工個人檔案進行更新補充。
第五章:薪資福利
5.1企業按月支付員工報酬,依法代扣代繳應由員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等。員工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調節稅及按法律規定的其它費用的義務,
5.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個人業績發放月度獎金和年終獎金。
5.3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及上級要求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加薪。
5.4在二次調薪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調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滿六個月者,
(2)當年度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分者,
(3)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直接責任者,
(4)年終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在二次調薪之間)。
5.6企業按國家規定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
5.7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5.8婚假,員工結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指初婚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
5.9產假,女工分娩給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產假期間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并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憑醫院節育措施證明,可享晚育假30天,總計120天。難產或多胎增加15天產假。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不變(依據《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產假含法定假日在內。
5.10生育女職工本人自愿申請,經本部門同意,報廠工會、廠辦審批,可辦理休產后哺乳假一年(含產假休息期)。
5.11符合國家計生規定流產者,憑醫療單位的證明,妊娠期3個月以內流產者給產假2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的給產假42天,7個月以上給產假9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按《蘇州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辦法》第十七條執行。
5.12響應國家計劃生育號召,帶環懷孕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憑醫療單位的證明給產假20天,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獎金照發(含法定假日在內)。
5.13育齡婦女生育費用按生育保險規定執行。
5.14生育費的報銷:按《生育保險辦法》執行。
5.15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喪假。喪假內基本工資照發。
5.16本公司職工的獨生子女費,單職工每年發放30元,雙職工每年發放60元,憑獨生子女證領取。
5.17獨生子女醫藥費享受到20周歲截止;獨生子女費,發放到其子女14周歲截至。
5.18員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新員工當年已體檢的將不參加體檢,經體檢不符合(行業)生產要求者,企業將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章:勞動考勤
6.1員工必須按正常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
6.2辦公室負責對考勤工作進行統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數為當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辦公室把各個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匯總歸檔備查。
6.3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需要離廠,必須憑出門證方可離廠。門衛嚴格把關,監督檢查。并在月底將出入證交生產科備查。
6.4曠工:員工擅自缺勤、或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累計超過次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6.5無故曠工者月獎金全部扣除。曠工一年累計滿天,當月累計滿天者解除勞動合同,并將曠工處理結果記錄在個人檔案里。
6.6若員工因突發事情而未能辦理請假手續,則應及時電話通知所在部門主管認可,回廠后補辦請假手續。
6.7事假必須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請假理由,請假天以內經所在班組同意報部門批準;請假~天須經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須經廠長批準。
6.8請病假天以內必須憑醫院醫生休息建議書,由部門經理批準;~天由分管廠長批準;天以上由廠長批準。
6.9醫療期:在本單位連續5年工齡以下為6個月;5~10年以下為9個月;10以上15年以下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為18個月;20年以上為24個月。
6.10員工因工受傷或見義勇為受傷者,其醫療期給予工傷病假,工傷期間工資獎金不受影響。
第七章:加班、調休
7.1工廠實行每天8小時和每周5天工作制,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補休或超時工作報酬。
7.2員工按生產要求雙休日加班的工廠原則上以安排調休為主,同時也可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經其部門經理簽字,填寫加班單,加班單應說明加班的內容及時間,否則一律不視作加班,計算方法按照小時計算。
7.4安排員工延時加班支付150%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5安排員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調休的,支付2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6安排員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基數按照雙方書面約定的數額)。
7.7有關特殊部門的節假值班費按照原計算方案執行。
7.8結算方法:由所在部門制表附由生產廠長簽字后的加班單報辦公室,統一辦理。(結算時間;加班后的第二個月號以前)
7.9員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則上累計存休不超過5天,超出5天由部門安排調休,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任何調休都以不影響生產正常工作為前提)
7.11員工需要調休,必須提前辦理調休手續,得到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息。(特殊情況可采用電話方式與部門經理請假,后補請假手續,包括填寫請假條)
人事管理制度13
根據中組部、國家檔案局《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及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要求,結合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規定》的要求,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范的原則,重點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況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據形勢發展和組織工作的需要,不斷充實完善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
(二)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制作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歸檔機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個月內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并履行移交手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歸檔材料。
(三)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建立聯系制度,及時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主動向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形成部門、干部本人和其他有關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歸檔材料,重點審核歸檔材料是否辦理完畢,是否對象明確、齊全完整、內容真實、填寫規范、手續完備。成套材料必須頭尾完整,缺少的檔案材料應當進行登記并及時收集補充。
(五)歸檔材料填寫不規范,手續不完備,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和入黨時間等與檔案記載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門應當重新制作,補辦手續,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組織(人事)部門審改(或出具組織說明)并加蓋公章。形成干部檔案材料的部門,有責任按規定認真辦理。
(六)干部人事檔案原件存正本,復制件可存副本。證明、證件等特殊情況需用復印件存檔的,必須注明復制單位、復制日期,并加蓋材料制作部門單位公章或干部人事關系所在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七)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載體使用國際標準A4型(長297毫米,寬210毫米)或20開型(長260毫米,寬204毫米)的公文用紙,材料左邊應當留有20-25毫米裝訂邊,字跡材料應當符合檔案保護要求,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紅色及純藍墨水和復寫紙書寫。
(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對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認真審查鑒別,對不屬于規定歸檔范圍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對符合歸檔要求的材料進行登記,在接收之日起1個月內放入干部本人檔案,1年內整理歸檔。
二、干部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鑒別歸檔工作,必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根據形成材料的歷史條件、材料的主要內容、用途及其保存價值,嚴肅認真地進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歸檔前必須經過認真審查、鑒別,符合要求的才能歸檔;
(三)未經鑒別,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銷毀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得私自將不屬于歸檔范圍的材料歸檔或從干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
(四)對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進行鑒別,必須判定材料是否屬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應歸入干部檔案的內容,必須審查材料是否齊全、完整,手續是否完備。
(五)鑒別中發現涉及干部政治歷史問題或其他重要問題,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辦理完畢的材料,不能歸入干部檔案,應交有關組織處理。
(六)鑒別時,發現檔案中缺少有關材料,要及時進行登記并收集補充。
(七)凡是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歸檔或從干部人事檔案中撤出材料,必須由專人把關,對比較重要材料的取舍,應請示主管領導。
(八)經鑒別應銷毀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要進行登記,履行批準手續后方可銷毀。
(九)鑒別工作應納入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正常業務,應隨時或定期進行。
三、干部人事檔案整理制度
(一)嚴格按照《干部檔案工作條例》和《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要求進行,整理工作做到真實、完整、規范。
(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要配備齊全相關設備(切紙刀、打孔機等),使用標準的檔案卷夾、類號等文具用品,確保檔案整理工作質量。
(三)嚴格執行分類、編排、修整、打印、裝訂的檔案整理程序,做到認真鑒別、分類準確;
編排有序,層次清楚;
技術科學,修補完整;
目錄清楚,打印工整;
兩邊對齊,裝訂美觀。
(四)干部人事檔案整理人員應認真、仔細,不得折皺或損壞檔案材料。對不符合標準用紙的檔案材料,要進行裱糊或折疊、剪裁等技術加工。
(五)干部人事檔案整理人員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不得擅自處理或銷毀檔案材料。檔案整理后,要認真復核,合乎要求方能入卷。
(六)每兩年對管理的干部人事檔案進行一次新材料的補充和整理工作。對整理后的檔案,經認真核對后,方可入庫。
四、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原則上不對外提供使用。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查借閱。
1.干部考察、任免、調動、政治審查、組織處理、入黨、出國(境)、退(離)休、工資待遇、治喪、制作檔案副本等組織人事工作;
2.辦理案件;
3.辦理社會保險、公證;
4.經批準進行的編史修志、撰寫大事記或人物傳記、舉辦展覽或紀念活動。
(二)除組織人事部門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閱和借用上級和同級干部人事的檔案。除辦理案件外,查借閱單位只能查借閱人事關系在本單位的干部人事檔案。任何人不得查閱和借用本人及親屬的檔案。
(四)查閱干部人事檔案的部門須派兩名正式中共黨員干部,持《干部檔案查(借)閱審批表》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六)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一般只能摘抄。特殊情況需要復制的,須事先在《干部檔案查借閱審批表》中列出需要復制的材料明細,并經批準方可復制。
(七)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時,不得喝水、吸煙、吃零食,應保持檔案整潔;
不準拆散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涂改、畫圈、批注、污損或抽取、撤換檔案材料;
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
(八)干部人事檔案一般不予外借。因治喪等特殊情況確需借出使用的,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序,本地必須在借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歸還,外地必須在借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歸還。借出使用的檔案和摘抄、復制的檔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準無關人員和干部本人翻閱。
(九)持有《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但審批手續不完備,未寫明查閱理由,查檔人不符合規定,查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檔案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提供查閱。
五、干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干部管理權限的變化及時轉遞。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接到干部任免、調動或管理權限變動通知后,應在30天內將調出的干部檔案轉給新的干部人事檔案主管部門。
(二)轉遞干部人事檔案必須經過嚴格密封,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嚴禁將干部人事檔案交干部本人自帶或公開郵寄。
(三)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要嚴格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裝訂成卷,材料必須齊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將材料分批轉出。
(四)轉遞干部人事檔案必須按規定填寫《干部人事檔案材料轉遞單》,并詳細登記轉遞情況。凡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要按時間先后順序編入歷年的干部檔案轉出名冊,以便查找。
(四)接收的干部人事檔案,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歸檔入庫;
對個人自帶的檔案,檔案管理部門有權拒絕接收。
(五)對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逾期一個月未見回執退回,要及時發函、發傳真、電話催取,以防丟失。回執退回后,將其貼在轉遞通知單的存根上。
(六)對已出現的“無頭檔案”,要認真查找,確實查不到干部下落的,凡有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移交干部原籍檔案館保存。
(七)干部因病去逝,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干部生平歸入干部檔案;
五年后將死亡干部檔案轉入同級檔案部門保管。
六、干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一)在干部人事檔案的接收、轉遞、借用及日常工作中,必須檢查核對檔案,干部名冊應與檔案相符,干部檔案目錄應與干部檔案材料相符。
(二)接收干部人事檔案時,看是否屬于本部門管理范圍;
看單位、姓名、職務是否相符;
看檔案內容是否與檔案轉遞單開列的`材料項目相符;
看有無不需歸檔的材料;
看檔案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整理裝訂是否符合要求。
(三)轉遞干部人事檔案時,一要清點材料,整理裝訂;
二要注銷檔案名冊,注明轉出去向;
三要辦理轉遞手續。
(四)接待查閱檔案時,檔案的取出和收回要清點材料,以防丟失。
(五)每半年檢查一次借出檔案退回情況,逾期未還者,要及時催回入庫或補辦續借手續。
(六)每半年按干部名冊核對一次干部檔案名單,管人與管檔相一致,杜絕有人無檔或有檔無人的現象。
七、干部檔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
(一)專設干部人事檔案庫房,配置鐵質檔案柜。庫房設施要達到防火、防盜、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溫等“六防”要求。
(二)要保持庫房的清潔和庫內適宜的溫濕度要求,庫房內不得存放除檔案以外的物品,嚴禁在庫房內吸煙,檔案庫房要隨時關好門窗,下班后要注意切斷電源。
(三)檔案實行專人保管,非檔案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不得代管庫房鑰匙;
嚴禁任何個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檔案。對利用檔案材料營私舞弊的,應視情緒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四)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準向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不準用電話提供干部的全面情況和涉及其他重要問題的材料,不準攜帶干部人事檔案進入公共場所。
(五)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中形成的銷毀材料不得自行處理,須經檔案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后,統一登記,統一銷毀。
(八)干部人事檔案工作人員及其在本單位的直系親屬的干部人事檔案,由所在單位組織指定有關部門專人保管。
八、干部人事檔案審核通報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須在新任職干部任命通知下發后1個月內,按照標準完成新任職干部的檔案審核和轉遞工作。
(二)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報送的檔案要逐頁逐項核對材料,保證各類材料完整齊全、手續完備、整理規范、信息準確、無錯裝材料、無涂改材料。如檔案材料有涂改的,應先對涂改情況和原因進行了解核實,并向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做出書面說明放入檔案十類中。
(三)擬報送的干部人事檔案需做到材料分類準確、排列有序、目錄清楚,技術加工和裝訂符合要求。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辦理轉遞手續前,要將審核情況及檔案中存在的問題在《干部人事檔案報送單》說明,經分管領導簽批同意后裝入檔案十類中,才可辦理轉遞手續。
人事管理制度14
為了完善公會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會人事管理,促進公會團隊建設,突出以人為本,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會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系,推動公會穩步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請加入七維空間網游公會成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會員管理制度要求:
1.無條件服從管理員的一切安排
2.必須改入會修改:馬甲,新號便是以后的大號,謝絕玩玩看的態度
3.認真看過公會管理制度,并自覺能夠遵守服從;
4.要有一定團隊意識和待人技巧,我們不歡迎不能合群、人品有問題的玩家。
5.入會必須上歪歪,歪歪頻道xxxx。每星期最少在線30小時次以上
7.嚴禁談論及張貼反動、色情、等有關話題
8.不能已公會名字進行欺詐,賭博,私自對他人進行辱罵
紅馬甲(即子頻道管理員——ca)發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紅馬甲發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1.外交部、外宣部、接待部正式成員由其部門部長推薦,可成為外交、外宣、接待等子頻道管理員。
2.紅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于4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矩將會撤消
3.其他公會會員,凡公會歪歪貢獻度達到300以上,麥克風正常者,均可申請一個房間的子頻道管理員。但需有其申請頻道的總負責人推薦。
紅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1.紅馬甲不可隨意使用權限,不可無理由的移動房間內人員,禁麥,禁止打字等管理行為;
2.紅馬甲不可隨意辱罵其他成員,修改頻道信息。
3.紅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后果自行負責
黃馬甲(即全頻道管理員——ma)發放及管理制度要求:
黃馬甲發放要求(符合任意一條即可):
全頻管理、會長、副會及個部門部長和副部長可頒發黃馬甲。
黃馬甲管理制度要求:
1.遵從會員馬甲基本制度要求;
2.所有黃馬甲不可擅自增刪公會歪歪頻道,修改頻道信息。如有需要增刪頻道或修改頻道名稱,必須有正當理由,且須先經過會長同意;
3.黃馬甲不可以權謀私,隨意使用黃馬甲權限,影響公會其他會員。不可發與公會無關的全頻道廣播;
4.黃馬甲必須嚴格遵守公會歪歪馬甲管理制度發放馬甲,不可因任何私人原因肆意發放不合格馬甲。如有特殊情況,在與其他黃馬甲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可發放相關馬甲;
5.任何情況下,黃馬甲均不可辱罵公會會員,踢出公會會員出頻道,封其id或ip。若公會會員嚴重違反公會規定,可先撤銷其會員資格,再進行其他處理;
6.黃馬甲有接待指導新人、接待外交的義務,所有黃馬在除掛機狀態下外,均應及時接待新人及外交;
7.長時間不上線,或長時間不上歪歪的黃馬甲,或上歪歪也不接待新人及外交的黃馬甲,均應及時撤銷其黃馬甲權限。
8.所有管理操作必須在歪歪管理處發帖記錄。
9.黃馬甲在掛機時,必須到掛機房間掛機,休息時必須在"管理休息房"休息 ,否則因此帶來的會員投訴,擅離職守等后果自行負責
10.4.黃馬甲每天在線時間不少于6—8小時,達不到或未遵守公會規矩將會撤消。會員貢獻必須達到200才允許上黃!
11.任何管理人員任何時間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更改馬甲,應聘為管理人員的,可經兩天試驗期限為準,若能夠達到,則批準管理
ow管理制度要求:
1.遵守公會會員規章制度
2.遵守黃馬甲規章制度
3.以身作則不搞任何權限
二、管理層解職
1、工會的管理人員解職分為:停職,辭職,免職三種。
2、自行辭職的,必須自辭職日起前三天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辭職申請,并說明理由,人事部門可根據以前的工作記錄來決定是否聘請其為榮譽會員,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獎勵具體內容另行決定。
3、人事部有權就以下情況,決定是否勉去其職務或開除工會:
①長時間不在線,不處理手頭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工會會制度,屢教不改的;
③影響公會聲譽的;
④不服從上級安排,嚴重個人主義的。
三、行政管理層請假制度
請假者必須于告假前,以書面或者口頭的形式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并說明理由。人事部門得以有足夠時間找人代替其以前的手頭工作。
四、其他
因公會歪歪對外完全開放,非會員亦可進入。公會管理房間,以及各部門的相關管理房間,特殊用處房間均應設置密碼。并應告知相關人員密碼,且保證相關人員不對他人泄露密碼。
五、馬甲人性化管理
采取馬甲上下制,含義是:黃馬甲暫時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暫時更換會員。要符合下面的條件
1.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覺得最近管理比較累,想放松下
2.在管理人員的任期中,受現實生活的壓迫等問題,
3.每天還能上網上yy的管理,只是時間比較少
可以幫你更換馬甲的權限,由黃馬甲更換成紅馬甲,紅馬甲更換成會員。但必須要推薦位素質好有管理能力的信任的朋友來代替你的`位置,必須是本公會的成員,等你有時間有精力了繼續做你原來的工作職位
六、其他
本公會成員、管理必須遵守公會的規章制度,任何人不能玩特殊權限,下黃馬甲紅馬甲都是按照此制度來做的,不能有任何脾氣,為了公會積極向上發展的趨勢,請所有兄弟姐妹同心協力,努力奮斗出一個健康向上的網絡團隊,公會有你更精彩
祝大家每天都有一個好心情開心快樂
我們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加油、、、無條件服從···好長呀~辛苦了!
認真執行~^_^來給零落頂人氣哇o(∩_∩)o哈哈~這個必須要支持。
其實我比較喜歡綠馬。
那個能申請不?
要不寰宇那個紫色的馬甲也不錯啊頂起,頂起,管理的貼一定得頂。管理們,辛苦了我無條件啊無條件啊真是辛苦落落了!打了那么長一串!大家加油啊!能否有條件服從呢打醬油。老板娘來瓶海天牌的頂。認真執行太長,我答應一份慢慢看吧沒事簽啥名。
人事管理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公司宗旨的精神為維持公司的秩序,并促進業務運營的圓滑起見,凡有關從業人員規定及待遇基準以及其他必要事項暨管理,悉依本規則訂定。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的從業人員,系指依照第六條訂定的手續錄用而從事公司業務的人員而言。
第三條從業員應遵守本規則及附帶各種規定,服從主管人員的指示,維持職場秩序同心戮力互相協助誠實執行職務。
第四條本規則如有與法令抵觸事項及本規則未定事項悉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五條本規則所稱的職位,職種其定義如下:
(一)職位:分派與一個從業員之工作。
(二)職種:工作種類相同或類似職務的集合,其區別如下:
(1)事務職
(2)營業職
(3)生產職
人事
第六條公司就希望就職人員中經考試或甄選合格并經辦妥規定手續者錄用為從業員。
第七條(一)新進從業員應訂立試用契約為試用從業員。
(二)試用期間訂為40天,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以正式從業員登記錄用。
(三)試用期間如認為不適合時,得予解除試用。
第八條新進臨時從業員應訂立臨時雇用合同,其雇用期間訂為三個月以內。
第九條(一)希望于公司就職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親筆履歷表。
(2)從業員調查表。
(3)最近2寸半身照片。
(4)如系推薦介紹者,即其書狀。
(5)必要時考試或甄選及格證書、服務證明書、學業成績證明書、畢業證明書。
(二)決定錄用者須繳交下列書表:
(1)保證書。
(2)志愿書。
(3)最近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4)健康診斷書。
(5)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的書表。
(三)前項各款規定繳交的書表,如其記載事項有變動時,應隨時報備。
第十條公司為業務上必要時,得命派外出,長期出差暨職務或職場的變更。
第十一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予停職:
(一)因非業務上的傷病繼續請假達一年者。
(二)因事繼續請假達30天者。
(三)由公司調派從事于他公司的業務者。
(四)上列各款之外認為應予停職比較妥當者。
第十二條前條規定的停職期間訂定如下,但有特殊情形者停職期間得酌予延長。
(一)合乎前條第一項者,繼續工作未滿三年者六個月,滿三年以上者一年。(但結核病患不拘年數,停職期間為二年)
(二)合乎前條第二項者三個月。
(三)合乎前條第三項第四項者,視必要期間。
第十三條停職期間內,停職原因消滅時,應予復職。
停職期間屆滿而停職原因尚未消滅時,依照下列辦理:
(一)合乎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者免職。
(二)合乎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者,再命必要期間的停職。
第十四條停職期間的薪津均不給付,但依第十一條第三項的原因而停職者,如其服務機構所給付的薪津低于原待遇時,其不足部分,由公司給付。停職期間的年資不予計算,但第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的停職人員,公司認為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十五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得予解雇。
(一)業務上有不得已的需要時。
(二)身心衰弱或其他原因不堪勝任業務者。
(三)工作成績或效率顯著低劣者。
(四)其他基于前項有不得已的原因時。
第十六條從業員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準予退職:
(一)死亡者。
(二)屆退休年齡者。
(三)經申請辭職獲準者。
(四)超過停職期間而未能復職者。
(五)雇用期間有定期,其期間屆滿者。
第十七條從業員希望辭職者,應于辭職前30日提出申請,但公司認為有其不得已的特別事情者,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退休年齡訂定為男性滿60歲,女性滿50歲,公司認為必要時,得依下列條件繼續雇用:
(一)職員得訂定為期一年的`雇用契約。
(二)得變動職種或調動職務。
(三)降低待遇或依照臨時從業員辦理。
第十九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時,須辦理移交,將公司發給的身份證明書貼章繳還,并將經辦事項,保管的文件、金錢、財務,移交清楚。
第二十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時,凡公司權益所屬的金錢財務,除有爭執者外,須即時繳還,權利者有所請求時,須自請求日起七日內繳還。
第二十一條從業員被解雇或辭職者,如請發服務證明書時,應即時發給。
第二十二條未滿18歲或女性從業員于自解雇日起,七日內返鄉者,應給付其必要的車資。
但其責任在于本人的原因而經主管機關核準而解雇者,不在此限。
服務規則
第二十三條從業員須遵守下列事項:
(一)遵守服務體制,服從上司的指示。
(二)保持品格,崇尚誠意,重視名譽,溫和誠懇待人。
(三)工作須誠實、認真、迅速且努力不懈。
(四)增廣知識,鉆研技能為他人之楷模。
(五)嚴守業務秘密,不得外泄。
(六)各種設備、器具、借用物品,須加保護愛惜,原料、物料、消耗物品須力求節約。
(七)工作時間中,不得有與業務無關的行為。但如有不得已的事由,參加團體活動者,應獲得公司的同意而為之。
(八)不得非法結黨,互相反目或無理要挾煽動罷工風潮擾亂秩序。
(九)從業員間有意見不合情事者,須立即報請主管裁斷調解。不得互相毆斗、胡鬧,更不得懷恨,在外尋仇報復。
第二十四條從業員如欲兼辦其他職務或從事商業者,須事先向公司報備,但公司認為業務上有妨礙者,得不予允許。
第二十五條從業員在公司外時,應佩帶規定的職員幟章,在公司內時佩帶名牌,或攜帶另行規定的身份證明書。
第二十六條從業員因故意或過失而使公司遭受損害者,須負賠償責任,但如系過失者,得酌請予減免。
第二十七條從業員雖在工作時間內,為行使公民權利或執行公眾職務時,得請求必需的時間,但于不妨礙行使權利或執行公眾職務時的情形下,得變更時間。
第二十八條從業員為業務上需要時,得予變更職種,或協助其他業務。
第二十九條(一)從業員上下班時須由規定的門戶進出,并親自打卡,或于簽到簿上簽到。
(二)從業員于發出開始工作的信號時,須立即進場準備隨時工作,與結束工作的信號而后結束工作,整理整頓以免妨礙次日的工作,之后迅速出場。
(三)結束工作信號已響而當日預定的工作尚未完成者,服從上司的指示。
第三十條從業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進場,或命其退場:
(一)帶有酒味者。
(二)攜帶非工作上必要的火燭、兇器或認為危險性器物者。
(三)衛生上認為有害者。
(四)停職期間中者。
(五)業務上已無必要,而仍在公司內拘留不去者。
第三十一條因私事外出者,須事先受所屬主管的許可,而在休息時間內辦理。但有特別事由者,在工作時間內,亦可準許外出。
第三十二條從業員因私事會客須在休息時間內,并指定地點會晤,但情形特殊而受所屬主管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三十三條從業員因業務上的需要,得要求居住于一定地區或宿舍,但須經主管核準為限。
第三十四條從業員因傷病或其他事由而欲請假或遲到、早退者,應事先向所屬主管報告,并經核準,但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迅速報備。
第三十五條從業員因病需請假一星期以上者,須提出記載休養必要期的醫師診斷書。
第三十六條從業員欲為私事而旅行者,應事先將其旅行地點、聯絡地點、所需日數明確告知。
作息時間
第三十七條從業員的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分為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三十八條(一)從業員得自由利用休息時間,但需離開事業場外者,應辦妥規定的手續。
(二)休息時間原則上一次休息,但視業務需要得予變更。
第三十九條要哺育出生后未滿一年之嬰兒者,應事先報備,除規定的休息時間外,得給予一日兩次,一次30分鐘的哺育嬰兒的時間。
第四十條從業員因業務上需要時,得命其工作時間外或休假日加班。
第四十一條從業員因業務上需要時,得命其出差:
(一)從業員出差為整理資料在其他事業場外將全部工作時間或一部分工作時間從事于工作,而無法算定工作時間時,除公事先指示一定時間外,視作依據八小時制的規定工作時間工作。
(二)出差結束時,須依據出差規定提出出差報告書。
(三)出差旅費依照出差規則支給。
第四十二條(一)從業員休假日如下:
(1)法定休假日(星期日)
(2)國定紀念日
(3)新年視實際需要適當調整休假日期
(4)其他由政府公布臨時休假日
(5)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臨時休假日。
(二)前項(1)(2)(3)(4)款所定休假日,薪津照給,但臨時從業員除外。
第四十三條(一)從業員因業務上必要時,得命全部或一部分照常工作變更其休假。
(二)依照前項變更休假日時,原則上應在前七日訂定調換休假日期。
(三)休假日以休假為原則,如因業務上需要奉命于休假日工作或延長工作時間者支給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業務上的必要時得派從業員值日、值夜、值勤津貼依照薪給規定給付。
第四十五條公司以自當月1日至當月30日到職者以當月1日為到職計算基準日,在公司繼續工作一年以上而前一年工作日數達全工作日之九成半以上者,給予特別休假日如下:
(一)在公司繼續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在公司繼續工作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十日。
(三)在公司繼續工作五年以上者,每年十四日。
(四)在公司繼續工作十年以上者,其特別休假日,每年加給一日,其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五)特別休假期間的薪津照給。
(六)從業員申請特別休假日時期,如有妨礙正常業務運營時,得予分開或另定時期,不休假限于展期至翌年有效,有展期日數時,其取得順序,應自展期部分開始。
(七)特別休假人員,應事先向所屬主管申請,但為業務上需要時,得予變更休假時期。
(八)特別休假日,不得抵充已報備的事假,病假及其他休假日調換。
第四十六條(一)預定在六星期內生育之女性有所請求時,應給生育假。
(二)生育假八星期,但三個月以上小產者四星期。
(三)生育期間的薪津照給,但生育假到職不足六個月者,減半發給。
第四十七條從業員有所申請時,得給予下列假期,但有重復情形者,從最多日數的一方,如公司規定的休假日包含在內時,均不予延長休假或另給休假日。
(一)本人婚假8日
(二)子女婚假2日
(三)配偶生產假2日
(四)父母、配偶、子女喪假8日
(五)祖父母、配偶之父母6日、親兄弟、姊妹喪假3日
(六)配偶之兄弟、姊妹及同居親族喪假1日
(七)不可抗力的天災、地震等災變時,必需日數
(八)傳染病或其他事故,交通斷絕時,必需日數
(九)因預防傳染病而預防接種其反應劇烈被醫師禁止工作者,必需日數
(十)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或社會團體通知作證人,鑒定人,參考人等身份出席者,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一)行使選舉權及其他公民權或經公司核準擔任公職人員為執行公務者,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二)因業務上負傷或患病者,醫師證明期間
(十三)因職務調動單身前往他縣市赴任者3日
(十四)因職務調動帶眷前往他縣市赴任者5日
(十五)因職務調動赴任后,前往攜帶居住他縣市眷屬者4日
(十六)接受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或征訓者,照征召日數及往返必需時間或日數
(十七)(1)其他認為必要時,必需日數
(2)上項各假應事先向所屬主管人員申請,如情形特殊者,得于事后補辦手續。
(3)公司認為必要時,得命其提出證明書。
(4)上項各假均以公假論。
(5)上列第(十)(十一)兩項不給薪津,第(十二)項依法補償,其他各項薪津照給。
第四十八條從事業務的業務員,得予另定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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