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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24 15:20:43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員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

  第一條保險

  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在員工試用期滿后,為其辦理城鎮社會保險或農村養老保險。

  第二條困難補助

  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從公司“愛心基金”中撥款。

  第三條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第四條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第五條勞護用品費:每一季度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六條滿勤獎:以工資形式每月同工資一起發放。

  第七條工作年休假:所有員工享受工作年休假,與春節一同進行,具體天數由公司在年終

  統一發文規定。

  第八條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第九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主管,自x年x月x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3

  1、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是對的。每個員工都必須以更好地服務于顧客為根本出發點,不得與顧客爭吵,違者輕則扣當月獎金,重則辭退!

  2、員工上班必須準時,凡上班者必須在簽到表上簽到。每天要提前15分鐘到場交班,遲到半個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當班者需佩戴工牌及穿工作服,上班時間必須精神飽滿,上班時間睡覺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值班時間不得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調為震動或靜音,上班時間接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

  5、員工,特別是技術人員不得泄露公司網吧密碼、技術文件等資料,一經發現,馬上予以辭退,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交由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6、對待顧客必須禮貌,顧客提出問題要以最快速度解決。員工之間也必須講禮貌。

  7、每人每月享有兩天假期。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網吧主管或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

  8、員工在值班期間受傷,經醫療單位認可后,可申請公傷假。

  9、保管好網吧財物,網吧設備及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帶;如有遺失,原價賠償;值班期間,若因員工失職導致網吧財物被盜,追究員工責任。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4

  為規范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干凈的休息環境,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凡有中工入店需住宿,均由人力資源部以書面形式通知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安排員工住宿事宜,宿舍所需物品由安全部向財務部中領配備到位。

  2、員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區域的公共財務和衛生,損壞、遺失公物應照價賠償。禁止隨地亂扔雜物,嚴禁在墻、門等處亂寫亂畫。

  3、員工每日應自覺做好宿舍內衛生以及負責清掃公共衛生包干區。被褥、衣著等問題堆放整齊,嚴禁向窗外亂扔雜物。

  4、員工應隨時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5、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做飯燒菜,嚴禁使用電爐等發熱電器。增設電器須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6、任何人不得將飯菜端入宿舍,以保證宿舍內的衛生,有特殊情況報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同意后方可。

  7、員工應按照指定地點晾曬衣物,嚴禁將衣物晾在宿舍窗外。

  8、禁止員工在宿舍內打牌、喝酒,員工不得大聲喧嘩,以保障大家安靜休息的環境。

  9、員工應自覺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請不要躺在床上吸煙。

  10、員工接待訪客時間:8:00am——10:00pm,其余時間一律不予接待。

  11、外來人員如需進入宿舍區域會客,必須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用證件換領《會客卡》,并在規定時間、指定地點會客。

  12、遇有員工家屬、親友到訪需住宿的,由員工本人向部門早報同意后,再到行政辦公室和安全部申請登記,經批準后方可入住。不得私自留宿。

  13、來訪人員如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視情節對受訪員工處以50——200元罰款。

  14、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管制刀具。

  15、除當班,休假員工外,員工必須于每晚遲12:00前回宿舍休息。如超過,應主動登記,講清原因。

  16、男員工不得進入女員工宿舍區域,女員工也不得到男員工宿舍。因工作需要須由宿舍管理員陪同。

  17、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宿舍管理員和安全人員檢查和管理,如有違反者,視其情節輕重按照《員工手冊》經予紀律處分,并予罰款50——200元,直至辭退處理。

  18、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總則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三條 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

  第四條 考勤條例

  1.作息時間:全年劃分春季、冬季兩個作息時間段,上下班時間以行政辦每年的正式通知為準。

  2.執行方法:全體人員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個人所為,違者,每遲到、早退10分鐘,扣發當日全部工資,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標準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假期分類

  公司假期分為法定假日、工傷假、產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條 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全體員工20xx年享受的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照付。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日工資基數=正常月工資總額 /30

  2.工傷假

  2.1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基本工資100%發放。

  3.病假

  3.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請病假在3日內的享受帶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數則按實際超出數扣除年假天數,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間停發任何工資補貼,超出2個月的按辭職處理。

  3.2 員工請病假的須于看病返廠當日內向行政辦提供鎮級以上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

  4.產假

  4.1所在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員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勞動時間內適當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安排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之間夜班勞動;

  4.2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4.3在女員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按月基本工資100%發放;

  5.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月工資100%發放。規定如下:

  5.1員工不滿1年,年休假5天;

  5.2員工累計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員工累計工作滿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基數的100%補貼年休假工資報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員工請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數按特殊事假計算。

  6.2員工特殊事假的工資扣減數額:月工資總額/30×特殊事假天數。

  6.3如員工在年休假休滿后,確有個人事宜需請假在0.5工作日內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帶薪事假。

  第七條 請、休假程序

  1.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部門員工請假在各部門主管處領取請假條,并當面詳細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2、請假條經相關領導批準簽字程序后由本人親自至辦公室將請假條換取出入證,同時必須在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辦公室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

  3、員工請假外出必須將出入證上繳至門衛,并進行各項登記,回場后必須至門衛室登記回廠時間,出入證有公司印章則有效。

  4.年休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過申請,批準后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5.病假、工傷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及行政辦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未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到行政辦公室銷假報到,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八條 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事前書面批準;

  2.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總經理事前書面批準。

  第九條 請、休假管理

  1.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2.事后補辦請假者,每1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2次,違者視為曠工。

  3.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4.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各部門負責人匯總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并填制《請假匯總表》,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負責核實統計請假情況。

  5.生產區相關人員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須在生活區隔離凈化2日后方可進入工作,隔離凈化期也記入休假期。

  6.未經事前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

  7.曠工按全額日工資的300%處罰。

  第十條 消假

  1、員工休(請)假回場后親自至辦公室登記消假,辦公室按銷假時間計算請假天數,如超出時間則視為曠工。并及時消毒、沖涼更衣;

  2、員工休(請)假上午在12:00前回場,晚上在10:00前回場。

  第十一條 除上述休假外,經公司總經理特批的員工可以享受獎勵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發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有關內容發生沖突的,自動失效;

  3.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6

  1 目的

  為實現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績效,公司組織員工參加提高業務技能水平、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等的各種培訓,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增強員工的質量安全責任感、企業團隊精神,維護公司的誠信環境,確保各崗位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勝任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公司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及方式

  2.1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培訓和教育的控制管理。

  2.2員工培訓和教育遵循學習與工作相結合,多種培訓教育方式相結合,短期、業余、自學、集中培訓等相結合的原則。

  2.3培訓教育工作堅持“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各個崗位人員必須“先培訓,后上崗”。

  3職責

  3.1 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公司各部門培訓教育的管理工作。

  3.2 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培訓教育工作。

  4培訓教育內容和形式

  4.1 培訓內容

  培訓的內容主要為法律法規、質量意識、誠信意識、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等。

  4.1.1入廠教育:新員工進入公司必須接受入廠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簡介、生產工藝、人事政策、薪酬福利、獎懲規定、企業文化、勞動時間、體檢、休假、相應的法律法規、工作紀律、執行力、合理化建議、安全、質量、誠信等內容。

  4.1.2崗前教育:作業員工上崗(換崗)前必須接受崗前教育,由培訓老師采取“一對一”的教育方式,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生產操作規程/流程、設備操作規程、緊急預案處理、衛生規范要求、工作疑難指導等內容。

  4.1.3安全教育:員工在崗工作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教育主要內容包括:安全基礎知識、安全規章、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消防知識、事故處理預案等內容。

  4.1.3.1安全教育分為公司、部門、崗位三級。

  4.1.3.2公司級安全教育側重培訓安全組織、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勞動紀律等。

  4.1.3.3部門級安全教育側重安全事故處理預案、部門規章制度。

  4.1.3.4崗位級安全教育側重點在崗位安全培訓、設備安全操作培訓。

  4.1.4管理知識、專業技術知識

  4.1.4.1最高領導層、干部(包括后備干部)的培訓:角色轉變、職業技能提升、管理技能培養、執行力建設等培訓。

  4.1.4.2 工程技術人員:技術管理培訓、崗位業務技能培訓等。

  4.1.4.3 客戶服務培訓:優質客戶服務、禮儀知識培訓等。

  4.1.4.4 其他行政部門:職業精神與職業素質培訓等。

  4.1.5誠信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必須接受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主要包括誠信管理體系標準;與誠信有關的法律法規;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誠信文化建設;失信預防及應急措施;相關技能;法律、質量、安全、環保等意識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等內容。

  4.1.6體系(iso、haccp等)的培訓:體系內審員培訓、體系標準宣貫、關鍵控制點(ccp)操作培訓等。

  4.2 培訓形式

  4.2.1 講座:公司定期、不定期邀請公司內外培訓講師就生產、設備、經營、管理舉辦培訓、教育講座,豐富員工知識。

  4.2.2委外培訓(學習考察):組織員工外出學習考察拓寬視野,學習先進技術或管理經驗。

  4.2.3 輪崗培訓:是將作為重點培養對象的員工調動工作崗位,使其能夠熟悉并適應不同崗位的工作,達到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的目的。

  4.2.4技能培訓:根據崗位的需要,對員工進行的`以熟練實際操作、提高技能為目的的培訓。

  4.2.5 業余自學

  4.2.5.1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己學習,參加業余學習一般不應占用工作時間,不影響工作效率。

  4.2.5.2 員工如因參加學習、考試影響工作,經部門領導同意后憑相關證明,不扣發工資和獎金。

  4.2.5.3 員工自己參加的社會學歷教育(函授、網絡教育、自學考試等)凡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公司對員工取得的學歷證書予以承認。

  3.2.5.4員工外部培訓取得的資格證書的管理執行《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5培訓組織

  5.4.1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負責進行培訓需求調查,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編制年度培訓教育計劃,見【年度培訓計劃表】。

  5.4.2 每次培訓前,培訓主管部門要提前編制培訓的工作程序,安排好場地、時間、設備、培訓資料等相關資源。

  5.4.3 每次培訓時,培訓主管部門要組織參訓人員簽到,填寫【培訓簽到表】,做好【培訓記錄】,收集培訓效果評價意見和建議。

  5.4.4 相關部門因工作需要進行的臨時培訓,應提前一周與培訓主管部門(外培)溝通,協商確定相關培訓資源(時間、場地、講師、內容、考核等)。

  5.4.5培訓后,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培訓有效性進行評價,可以通過理論考試、操作考核、業績評定和觀察效果等方法,評價培訓的有效性,評價被培訓人員是否具備了所需的能力。年終,由質量技術部技術中心進行全年培訓總結,總體評價培訓計劃實施的有效性。

  5.5 培訓檔案

  5.5.1 公司保存培訓記錄,建立【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并進行培訓效果評價。

  5.5.2 培訓記錄主要記錄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反映公司培訓工作完成情況。

  5.5.3 培訓記錄包括:培訓目的或主題、培訓簽到表、培訓過程記錄、培訓考核表。

  5.5.4 員工培訓檔案主要記錄員工個人參加的培訓教育活動。

  5.5.4 培訓檔案管理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6相關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檔案管理制度》

  《證照證件管理制度》

  7相關記錄

  【培訓需求調查】(無固定格式)

  【年度培訓計劃表】見附表

  【培訓簽到表】見附表

  【培訓記錄】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教育培訓檔案】見附表

  【員工委外教育培訓評價表】見附表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7

  為了保障工傷員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傷風險,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開工前,公司持建設項目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文件)到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和《職工花名冊》(一式二份)。填寫時,由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對企業中流動頻繁的人員,繳費標準按照工程項目總造價的xx%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程中標后,應將建設工程項目應繳的工傷保險費一次性繳納。

  三、對企業中相對穩定的人員,以企業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標準按職工工資總額的xx%繳納。

  四、工傷醫療。

  原則上在本市范圍內接受治療,確因醫院條件限制需轉往外地治療的,必須在3日內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憑《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出院結論(病歷)報告、住院門診收費收據、醫療費明細清單、醫療費用單據和處方等材料,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結報醫療費用。

  五、工傷待遇。

  1、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的`,自受傷之日起一月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經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按規定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補助金。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可與公司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公司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職工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

  對不符合定期領取相關工傷待遇或職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可以在與公司簽訂協議、解除勞動關系,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后,參照《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規定執行。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按照《條例》和《省實施辦法》的規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職工的繳費工資統一按年定額繳費基數執行(今后隨社平工資適時調整),其工傷相關待遇按此基數賠償。

  六、相關要求。

  公司在施工期間如有人員變動的,需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變更備案。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8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范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于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9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 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 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 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五、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 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 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 員工服務態度: 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 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 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范化管理,本公司員工應按本規定的要求著裝。

  第二條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男職員的著裝要求:夏天著襯衣、系領帶;著襯衣時,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著西裝時,要佩戴公司徽。不準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包括皮涼鞋)。

  第四條女職員上班不得穿牛仔服、運動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礙觀瞻的奇裝異服,并一律穿肉色絲襪。

  第五條女職員上班必須佩戴公司徽;男職員穿西裝時要求戴公司徽。公司徽應佩戴在左胸前適當位置上。

  第六條部門副經理以上的員工,辦公室一定要備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動或重要業務洽談時穿用。

  第七條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梳理整齊。男職員發不過耳,并一般不準留胡子;女職員上班提倡化淡妝,金銀或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除通報批評外,每次罰款50元;一個月連續違反三次以上的,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各部門、各線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一月累計員工違反本規定人次超過三人次或該部室員工總數20%的,該負責人亦應罰100元。

  關于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發放的規定

  (一)公司制服的發放,必須是本公司的正式調入職工和已正式辦理了招工手續的合同制職工。借調人員、聘用人員和臨時工(含試用)的制服發放,先公司墊付,然后以在本公司服務的實際工作年限折舊報銷。

  (二)各類人員工作服裝

  1.公司的.干部、職工(含借調、聘用和臨時工)按其所從事的工種發放工作服裝。

  2.凡是從事工種工作的職工,按工作時間最長的工種發給工作服裝。

  (三)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的制作(購買)和管理。

  1.公司制服、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公司總務部統一加工制作(購買)和發放。

  2.對于公司制服和工作服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改。

  3.對于調離公司的人員(含借、聘、臨工),要求收回服裝不足使用年限部分的成本費。成本費的計算公式:每年攤銷費=服裝價格&pide;使用年限

  4.制服要按公司要求統一著裝,妥善保管,遺失自費補做。

  (四)本規定從下文之日起執行,具體有關細則由公司人培部負責解釋。

  (五)員工制服、勞保用品使用年限表附后。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公司員工的作風建設,嚴格勞動紀律,以樹立企業文明辦公、文明營銷形象,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特制定xx總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原則:

  根據獎勤罰懶的原則,將出勤率、經濟效益、工作效率與津貼的發放掛鉤。對勞動紀律渙散、遲到早退、出工不出力、上班時間干私活、打牌賭賻、玩忽職守、釀成安全事故等各種違章違紀者,視情節輕重,扣發或停發當月津貼直至工資。

  二、考勤(打卡)規定:

  1、打卡范圍:在公司辦公大樓內工作的正式員工(含聘用員工)。

  2、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大樓1樓大廳。

  3、考勤(打卡)時間:每天上午7:00至8:30,中午12:00至14:00,下午17:00至18:00,一天內考勤(打卡)四次。因公外出不能出勤(打卡)的員工,應通知部門考勤員。

  4、員工不得請、替他人代打考勤卡。

  5、考勤卡損毀或丟失,影響打卡考勤的`,須及時向總公司辦公室備案。

  6、各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為本部門(或實體)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確定。每天上班后半小時和下班前半小時內,考勤員須對本部門(或實體)上班人員進行考勤記載,遲到、早退人員要向考勤員報到,不報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各部門(或實體)每月5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或實體)上月的出勤情況實事求是的匯總,經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審定并簽字后報辦公室(或實體)匯總。

  8、一個月遲到、早退達3次以及請人、替人代打考勤卡者,在公司內通報批評。

  9、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予以公示。

  10、總公司將不定期對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或實體)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

  三、請假審批程序

  1、病假:凡請病假者,需持有醫院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病假,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病假一周以內,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病假一周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2、事假:因特殊情況需請事假者,寫假條并按下列程序審批: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請事假,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部門(或實體)工作人員請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者,由所在部門(或實體)主要負責人批準;請事假三天以上者,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同時報辦公室備案。

  3、公司員工的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但必須履行以下審批程序:由本人書面申請,部門(或實體)負責人簽字(中層以上干部還須分管領導同意),并交辦公室備案。

  四、考勤實施辦法

  1、依據本人崗職工資(固定部分)、津貼(活動部分)及每月22天來測算本人日工資和日津貼。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以鈴聲為準,當月遲到、早退兩次以下累計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5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一次超過半小時,每次扣發津貼10元;一次超過兩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

  3、未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按天扣發日工資和日津貼。

  4、一個月內準予病假2天(限于當月),從第三天起,按天扣發日津貼。

  5、請病假超過一天的,應交醫院開據的病假單。弄虛作假、開假病假單、假證明者,一經發現,其所休假一律按曠工論處。

  6、曠工超三天以上的停發當月津貼;病假超過十天以上的(含十天)停發當月津貼(節假日除外)。

  7、長期病休和辦理勞保手續的員工,無崗位津貼,并按國家規定扣發一定比例的月工資(固定部分)。哺乳期請長假的女員工,無崗位津貼。

  8、上班時間禁止帶小孩到辦公室,禁止進行文體活動(集體組織除外),違者每人每次扣罰津貼5元。

  9、各部門節日加班需于節日放假前兩天將加班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查,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10、工作人員全年的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定等次的依據之一,并與年終一次性獎金掛鉤。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其中:全年累計遲到、早退5一10次者,扣發50%的年終一次性獎金;全年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者,全額扣發年終一次性獎金。

  11、病、事假一月含一個月(自然月份)以上者,按月計算,等比例扣發半、全年一次性獎金。

  五、特殊情況的處理

  1、因公負傷住院,在家休息的病人,經總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病休期間不扣款。

  2、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令公開檢查、行政處分、直至辭退處理。

  3、各部門待聘人員在待崗期間無崗位津貼,在上崗試用三個月考核期內只發給津貼的50%。

  4、業務看片脫場視同曠工;上班時間抹牌賭賻從重論處:中層干部通報批評就地免職,下崗待崗;普通員工下崗待崗。

  5、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的,考勤員、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同等處罰。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薪酬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充分體現“按勞取酬”的原則,使員工勞動得到合理回報。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薪資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的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工資管理以“定崗定編、以崗定薪”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的準則,充分體現市場化與激勵性原則,對員工工資進行分層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級別和崗位性質不同,分別采用計時/計件工資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員工任職級別的確定依照青山鋼鐵董事局規定的范圍和程序辦理套級定檔。

  四、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統一管理。負責制定薪酬規劃、辦理薪資考核、指導薪資管理具體工作等。其他相關部門薪資管理崗位接受人力資源科指導,辦理具體工資、考勤、工時統計工作。

  五、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制分為年薪工資制、月薪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三種。其中:

  1、工資類別

  生產部門的一線員工根據管理要求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其他行政、購銷、技術崗位和正常工作時間的后勤崗位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時間后勤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2、車間主任/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含10級以上人員)實施區分不同職級不同年工資總額的年薪制。

  2、工資結構

  公司實行結構化工資制,主要分為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和獎金四個部分,均為含稅工資。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按照相應職務級別套級定檔,并作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和有關津貼計算基數。

  2、各項津貼:包括學歷和職稱津貼、通訊津貼、伙食津貼。其中:

  學歷和職稱津貼標準: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級職稱500元/月、副高級職稱30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級技師300元/月、技師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學歷和職稱兩種津貼中的一種,有多學歷的'員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享受原則為就高不就低。職稱津貼必須與從事的崗位相對應。

  附:職稱分類表及崗位與職稱對應表

  經濟類政工類會計類統計類工程技術類工程師類技師類

  領導崗位行政人事崗位財務崗位生產崗位購銷崗位物流崗位

  伙食津貼:員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補貼,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貼計算方法:

  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當月總天數):伙食補貼=300元未滿勤: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夜班在4小時及以上者,每次給予5元的夜餐補貼。

  非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固定滿勤天數):伙食津貼=300元

  未滿勤:伙食津貼=300-(滿勤天數-出勤天數)x10元

  當月入職員工: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出差員工出差時間無伙食補貼。

  請假超過3小時的,請假當天無伙食補貼。

  其他補貼標準:公司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員工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其他補貼。其補貼范圍和標準由相關具體制度規定。

  3、固定加班工資:公司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對一些工作崗位規定固定加班時間,支付固定加班工資。主要包括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其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單獨約定。

  4、獎金:分為月獎、年終金。月獎適用生產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適用全體員工,具體標準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

  六、工資級別與檔次

  公司工資級別按照管理層級共分為18級,每級分10檔,每個員工按照職務崗位套級定檔。詳見附件一。

  各級各檔的崗位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組成。各崗位按照性質劃分為領導崗、生產崗、購銷崗、財務崗和行政崗5個類別。各崗位按照所屬級別核算工資,崗位/職務變動則崗位工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最低級別月工資不低于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詳見附件二。

  七、工資調整

  1、每年根據員工年度的工作業績、技能和態度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給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員比例控制在50%以內(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進行。加薪一般在工資檔次上調整,調級的要從嚴控制,提級調檔須按權限審批。

  2、7~10級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經理例會討論通過,報集團審批;11級及以下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集團備案。10級以上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都要報青山鋼鐵董事局備案。

  3、工作崗位調整,按照新工作崗位標準發放,直接由綜合部人事科辦理,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4、業績突出者調薪,由所屬部門分管副總申請,綜合部人事科審核,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5、集體普遍調薪(3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擇優推薦,綜合部人事科審核,經理例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6、工資調整和學歷津貼的調整時間:以學歷證書原件交至綜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驗為準。查驗方式:(1)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查驗。(2)網上查驗;(3)畢業院校出具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名冊登記表。

  八、工資計算

  1、計時工資

  根據部門與工種的不同,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分為8小時工作制、12小時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時總數稱為出勤工時。

  1、按小時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辦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基礎工資÷28÷8×出勤工時

  臨時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8÷8×臨時加班工時

  2、按月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方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總工資÷26×出勤天數

  臨時加班工資=總工資÷26×臨時加班天數

  2、計件工資

  公司生產部門實行按照產量、單價與積分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或按照產量與單價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分別采用如下計算方法:

  1、產量工資=產量×單價÷員工積分總和×個人積分;

  2、產量工資=產量×單價;

  具體計算方法和標準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3、加班工資計算:超過工作制規定工作時間進行工作的,經批準后可計算加班工資。生產計件/計產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非生產人員工作制規定如下:

  崗位/職務保安采購、食堂/后勤人員生產人員及管理人員行政/財務辦公人員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基礎工資的3倍計算(按時計算的,以8小時為準)。

  春節期間,各部門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礎工資的三倍計算,其他時間每天按基礎工資的兩倍計算;公司統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補助100元。平時加班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2、工作制規定的時間之外上班的,一天按兩天計算薪資。計件(產)人員、10級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年薪工資

  公司對符合年薪標準的不同職級員工分別確定年度薪資總額,在扣除按月發放的薪資總額外,剩余部分分兩次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管理部綜合部人事科登記造冊,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實行年薪工資的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屬責任制員工。

  九、工資發放

  1、經綜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確生產部門員工的產量和工資計算方法以及考勤狀況。并明確所有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考勤情況,確定員工工資基數。

  2、每月18日前結算出所有員工的工資數目,交財務審核。22號前財務審核完畢,分別交各部門部長確認簽字,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再交分管副總審核。

  3、每月23~24日將全公司本月應發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25日發放工資。

  十、附則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3

  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周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采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簽《考勤打卡補簽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簽沒有通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于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并報工資核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并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后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序內容

  1、病假

  員工休病假,超過1天要出具醫院開具的假條。

  員工休病假的時限,應以假條上的時間為準,遇節假日不順延。

  從員工轉正開始,員工每年可享受5天帶薪病假。

  員工帶薪病假休滿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則應申請進入醫療期,公司將根據病情決定是否批準其進入醫療期,員工只有在患難以治愈的病或非常嚴重的慢性病時方可進入醫療期,進入醫療期的',其待遇按公司醫療期制度執行。不批準進入醫療期的,員工又確實不能上班,按無薪病假待遇,員工連續休經公司批準的無薪病假超過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每月發給全市最低工資60%的基本生活費、按其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繳納養老保險。并按規定報銷醫藥費,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滿,不再續定勞動合同。

  員工無論休何種病假,必須按時遞交有效的醫生診斷證明,請部門經理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2、年假

  公司規定員工的年假為:12天/年

  上班滿6個月可開始休假(滿一個月則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節假日順延

  員工休年假必須考慮有關客戶的要求及所在部門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須提前兩周申請,并經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員工利用年假的機會使身心得到調整。人力資源部將在每個自然年度開始時,通知每位員工應享受的年假。該年假的有效期為一年時終止,不再累計。

  員工如愿意放棄年休假,年假期間的工資按日工的基本工資的2倍計算。

  3、工傷假

  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直接主管應立即到現場調查受傷情況,并立即作出處理,并進行報告至CEO和人力資源部。

  公司根據醫生的診斷確定是否需要給予工傷假。

  員工休工傷假享受全薪。

  員工休工傷假期間,應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

  4、婚假

  女職工年滿23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女職工年滿23歲后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前結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時)

  男職工年滿25歲后結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時)

  男、女職工婚前體檢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5、產假

  產假所涉及的假期,均應包含節假日,即遇節假日不順延。

  員工妊娠期間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檢。

  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產假。

  年齡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長一個月帶薪產假。

  如遇難產,可憑醫院證明增加有薪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男員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產假。

  女員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產,公司將依據醫生的診斷證明給予15天帶薪假,以后的流產全部按無薪病假計算。

  6、喪假

  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時)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時)

  7、倒休假

  員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經部門經理批準,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產生的倒休假。

  員工休倒休假時,須考慮部門工作的安排,并應提前二周申請,經主管同意。

  員工休倒休假時,應在請假單后附有部門經理批準倒休的加班申請單(參見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當年有效。

  8、公共假日

  員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節:三天

  新年:一天

  春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可在婦女節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順延)

  如國家政策有調整,則遵循國家政策

  9、事假

  事假系無薪假,公司根據工作安排決定是否批準員工休無薪假

  事假最長不超過二周。

  10、請假批準權限:

  請假日期 批準人

  1-3天(包括3天) 直屬上級

  3-12天(包括12天) 部門經理

  12天以上 總經理

  直接主管在一個月內對同一員工批準假期時限為5天,5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準。

  11、請假程序:

  員工填寫請假單,報主管、經理批準后,送至人力資源部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5

  1、員工只允許在上下班更衣時進入更衣室,平時不能隨意進出更衣室。

  2、進更衣室后,應迅速在自己的更衣柜前更衣及裝扮儀容。

  3、理衣完畢后應仔細鎖好自己的`更衣柜并管好鑰匙,如鑰匙遺失應及時到綜合管理部(前臺)登記,辦理借用備用的手續,半日內配好后將備用鑰匙退還前臺,鑰匙費用自理。

  4、更衣和裝扮儀容后應迅速離開更衣室,不得在更衣室停留。

  5、不得在更衣室、員工休息室及倉庫、制作臺場吃零食。

  6、不得在員工更衣室內閑聊、看書、報、雜志、不得佩帶隨身聽。

  7、未經登記不得私自占用更衣柜,不得擅自配用更衣柜鑰匙。

  8、不得擅自調換更衣柜,遇特殊情況需調換衣柜時,須到綜合管理部(總臺)辦理登記后方可調換。

  9、特殊情況如需進更衣室須經主管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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