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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08 20:05:43 美云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精選26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精選26篇)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充分發揮應急預案的作用,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在事故發生時,及時有效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后果,根據《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管理規程》,修訂本制度。

  第一條應急預案編制范圍為:凡可能影響民爆物品儲存、運輸安全的事故、自然災害、突發事件。

  第二條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董事會統一領導下,建立以法人代表為第一責任人對應急救援工作全面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應急救援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必須和綜合應急預案銜接嚴密,協調一致。

  第四條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和人員,按照《安全管理規程》1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原則、內容進行編制。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后,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五條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后印發給各部門組織職工學習,使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救援程序和自救措施,掌握具體的處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第六條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在演練前制定演練方案,并組織員工學習,熟悉演練的內容、程序,確保演練有序開展,取得實效。演練結束,及時總結經驗和找出差距。

  第七條為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合理和可操作性,結合演練的經驗、發現的問題,由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2、危險源發生重大變化;

  3、應急處理過程中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時;

  4、發現新的潛在緊急情況或重大隱患時。

  第九條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采取預防措施和妥善處置。

  第十條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報告公司和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第十一條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在報告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第十二條對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同時,上報政府有關部門。

  第十三條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五條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第十六條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3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了預防和控制事故,做好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2.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2.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處置措施科學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

  2.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

  3.1領導機構

  公司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3.2辦事機構

  公司設應急管理辦公室(兼職),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3.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權限,負責相關類別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4.運行機制

  4.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完善預警機制,開展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4.1.1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準可通過廣播、信息網絡、警報器、大聲呼叫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4.2應急處置

  4.2.1事故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同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必要時可直接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2.2先期處置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應急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2.3應急響應

  4.2.3.1對于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及時啟動上一級應急響應,由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2.3.2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2.4應急結束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機構宣布應急結束。

  4.3恢復與重建

  4.3.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生產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償。有關部門還要做好后期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4.3.2調查與評估

  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信息發布

  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5.應急保障

  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應急預案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應急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6.監督管理

  6.1預案演練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預案的演練活動,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練每年不少于兩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預案演練。

  6.2培訓教育

  辦公室負責組織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應急常識以及應急預案的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

  6.3責任與獎懲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生產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6.4公司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監督管理。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中可能和已發生的安全生產事件的預防和處理。

  三、應急救援成員職責:

  3.1總指揮

  3.1.1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領導應急處理的指揮和協調,對事故與災害的緊急處置迅速作出判斷與決策;

  3.1.2復查和評估事故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3.1.3指揮現場人員撤離,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3.1.4決定事故現場是否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3.1.5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做出安排;

  3.1.6及時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重大傷亡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1.7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3.2應急救援組長職責

  3.2.1應急救援組長:

  3.2.1.1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組織編寫項目總體應急預案,提出搶險報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3.2.1.2指導搶險,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3.2.1.3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3.2.1.4審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資料,發生應急救援事件時為組長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2.1.5組織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3.2.1.6總指揮不在現場時代行工作。

  3.2.2應急救援副組長

  3.2.2.1負責應急現場的直接指揮以及組織應急救援方案的演練;

  3.2.2.2負責組織專業救災隊伍進行事故中心地帶的搶救與救災工作;

  3.2.2.3負責組織救災隊伍進行緊急情況下配合或替換專業救災隊伍搶險與救災,防止事故或災害擴大與蔓延。在事故調查清楚并定性的條件下,盡快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3協調聯絡組

  3.3.1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3.2負責事故或災害的緊急救險、救災與處置情況的通訊指令的傳達,保證領導指揮機構與各成員之間,本單位與上級和周邊單位之間(如地方消防、醫療機構)信息及時溝通,完成調度、匯報、通告與救援工作;

  3.3.3負責在整個救險救災過程中與遇險人員的家屬聯絡和接待,作好精神和生活上的安撫工作;

  3.3.4負責對外消息的發布與澄清事宜;

  3.3.5負責保險索賠事宜的處理,做善后事宜;

  3.3.6負責應急過程的.會議、記錄與整理,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會議記錄報告。

  3.4后勤保障組

  3.4.1負責應急所需的機械、裝備、材料、生活保障物資的供應、組織、調集工作;

  3.5搶險救災組:救援隊

  3.5.1在第一時間內組織現場安全搶險救災工作,對搶救過程中的工藝設備、管線以及電力等進行調整和控制,并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現場情況。

  3.5.2負責組織醫療人員對事故現場受傷人員的臨時搶救和臨時處置,并協助醫護人員護送重傷員到相應的醫療機構治療;

  3.5.3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3.5.4負責組織調查事故經過,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3.5.5應急事件結束后向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搶險救災實施報告。

  四、主要內容

  4.1公司成立應急救援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公司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組長由生產部經理擔任,協調聯絡、后勤保障由辦公室負責。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安全生產法》,并保持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全生產管理員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車間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電力企業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完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電力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監管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電力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本辦法所稱電力企業是指以電力規劃設計、生產運行、檢修試驗以及電力建設等為主要業務的企業和單位。

  第三條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網廠協調的原則。對涉及國家機密的應急預案,應當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規定進行管理。

  第四條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負責對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電監會派出機構負責對所轄區域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電力企業是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制度,完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規范開展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保障電力應急預案的有效實施。

  第二章預案編制

  第六條電力企業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編制各級各類電力應急預案,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電力應急預案體系。電力應急預案體系一般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生產規模和風險種類等特點,組織編制企業綜合應急預案,作為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從總體上闡述處理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八條電力企業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事件類和社會安全事件類等各類突發事件,以及不同類別的事故或風險,組織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明確具體應急處置程序、應急救援和保障措施。

  第九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現場的實際情況,針對特定的場所、設備設施和崗位,組織編制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為應對現場典型突發事件制定具體處置流程和措施。

  第十條電力企業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具體內容應當符合《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和《電力企業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導則(試行)》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條電力企業應當全面分析本單位的危險因素和事故隱患,客觀評估本單位的應急能力和應急資源。分析評估結果應作為應急預案的編制依據。

  第十二條電力企業編制的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預案評審

  第十三條電力企業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電力應急預案組織評審。

  第十四條預案評審由電力企業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涉及網廠協調和社會聯動的應急預案,參加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電力監管機構和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電力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評審意見應當記錄、存檔。

  第十五條預案評審應當注重電力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六條電力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后,由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應急預案印發文件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聲明內容及簽字應當作為應急預案批準頁的主要內容。

  第三章預案備案

  第十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電力監管機構備案。

  (一)電監會城市電監辦轄區內的電力企業向城市電監辦備案,未設立城市電監辦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的電力企業,直接向所在區域電監局備案。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區域電網公司向區域電監局備案。

  中央電力企業、資產跨區域的電力企業(集團公司或總部)向電監會備案。

  (二)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至少包括《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附錄中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體系目錄所列內容。

  (三)國家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備案另有要求的,應當按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電力企業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備應急預案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應急預案文本目錄;

  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第十九條電力監管機構應當指導、督促檢查電力企業做好應急預案備案工作,并對電力應急預案的備案情況和備案內容提出審查意見。對予以備案的電力應急預案,應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并建立預案庫登記管理,對于不符合備案要求的電力應急預案,應當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

  第四章預案培訓

  第二十條電力企業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類型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二十一條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將應急預案培訓列入電力安全監管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負責人及應急管理人員的預案培訓工作。

  第五章預案演練

  第二十二條電力企業應當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

  第二十三條電力企業應當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增強演練的計劃性。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四條電力企業在開展應急演練前,制定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演練范圍、演練步驟和保障措施等。

  第二十五條電力企業在開展應急演練后,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進行評估,并針對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相關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評估和修訂意見應當有書面記錄。

  第六章預案修訂

  第二十六條電力企業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每三年至少修訂一次,預案修訂結果應當詳細記錄。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電力企業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相應修訂:

  (一)企業生產規模發生較大變化或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的;

  (二)企業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指揮體系、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人員或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實施或應急預案評估報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七)電力監管機構或有關部門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八條電力企業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后,應當及時向電力監管機構和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程序重新備案。

  第七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于在電力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電力監管機構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電力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實施電力應急預案管理有關工作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電監會派出機構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轄區電力應急預案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電力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和《電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電監會統一制定。

  第三十三條核電站涉及核事件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不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6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行政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行政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行政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警鈴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4.2.1.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4.2.1.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2.1.4、安全行政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警鈴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3.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4.2.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2.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2.3.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4.2.4.1.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4.2.4.1.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4.2.4.1.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2.4.1.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4.2.4.1.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4.2.4.2.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4.2.4.2.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4.2.4.2.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2.4.2.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4.2.5.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2.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4.2.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2.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7

  1、目的

  加強和規范公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員工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

  3.2安全科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3.3相關單位負責各自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定期對公司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修訂。

  4.2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4.3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應急相關知識學習。

  4.4應急設施、器材所在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用。

  4.5職能部門定期對應急設施、器材進行監督檢查。

  4.6應急事件管理

  (1)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開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進行應急救援;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協調現場治安秩序和公司員工思想穩定工作;按規定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救援。

  (2)當發生各類事故時,依事故嚴重程度,分別啟動車間事故應急預案和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展開應急處置。

  (3)事故發生后,公司領導和各車間負責人應按各級預案的規定,在第一時間內組織事故救援工作,發生重大事故時,應集結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聽從總指揮的安排和指令。

  (4)發生事故后,發現人員要首先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警,嚴禁單獨盲目施救,施救人員應保證在3人以上。如事故形勢嚴重,須等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

  (5)事故發生后,各應急救援專業隊負責人應按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立即集結本隊人員,攜帶應急救援裝置,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救援。

  (6)事故發生后,公司各重要崗位的'人員,應采取正確緊急措施,確保各裝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

  (7)參加事故應急救援人員,不可盲目施救,應首先分析事故形勢,明確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風險程度,按可能發生的最嚴重的后果考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和全面防護措施后,再展開救援。

  (8)施救人員在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過程中,如發現存在可能引發更加嚴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員生命安全時,要及時采取措施,緊急避險,撤離危險區域,防止更大的傷亡。

  4.7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報告

  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恢復措施按各專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5、附則

  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解釋。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8

  一、基本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每次都要簽到,三次遲到將做自動退社處理。

  2、社團成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破壞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其他同學舉報),將被退出社團。

  3、未經團委允許,不得擅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會,擾亂學校秩序。

  4、與各社團要保持友好關系,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5、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各項活動應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成員故意分裂同學關系,有嚴重級別歧視的,將被退出社團。

  7、社團組織活動期間,如有成員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將在社團考核中扣10分,情節嚴重的社員要報德育處給予處理。

  8、活動前一周提交活動書面計劃,經團委審核后(大型活動須經團委領導批示)后方可實行,活動計劃一定要詳細周密,如場地,時間,物品申請,規模等,活動結束后上交工作總結并存檔。

  9、所有活動應在課余時間開展,如果有成員不經過批準擅自組織,社團考核扣5分。

  二、財務制度:

  1、各項財務支出必須詳細列表,并附上正式發票,以便成員審查帳目,經手人需簽字。

  2、社團開展活動時所用的校設備以及公共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損害人承擔。

  3、社團每次財務支出以后必須馬上將發票保存至負責人處。

  4、嚴禁亂收費,會費使用不規范以及亂開發票的,一經審查核實,當事人將送至德育處給予處分并追究其責任,賠償社團所有開支。

  三、補充

  1、每個社員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對社團內的事情鞠躬盡瘁,全力以赴。

  2、每個社員對社團的發展以及規劃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議可以上報社長,然后社長上報團委,一經錄用,給予獎分。

  4、學期末,根據考核分數評選出優秀社團兩名,每個社團評出1―2名優秀社員。學校將統一頒獎。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9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企業的各類應急管理。

  3、職責

  3.1安全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性管理工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組織事故現場及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

  3.2財務部負責救災資金的應急撥款工作。

  3.3其他單位按照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履行應急救援職責。

  3.4生產車間負責組建本車間應急隊伍,按照指揮部的指令參加應急救援行動:負責本車間的應急管理工作。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4.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3成立以企業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為副組長,各單位負責入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辦公室,并負責安全生產日常應急管理工作。

  4.4企業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企業的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生產管理部門。企業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搶險救援組、警戒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和善后處理組,分別由各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組成;組織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提高應急人員應急素質和能力。

  4.5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4.6按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結合企業實際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6個步驟。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4.7根據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頂案管理辦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評審、發布、培訓、演練和修訂。

  4.8企業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4.9企業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應急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4.10安全辦公室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強化員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并對應急演練的效果進行評估,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4.11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根據事故的影響或潛在危害,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安全辦公室接各單位或事故現場報警后,立即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經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企業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均應按照應急預案和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要求,做好人力、財力、物資、通訊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12應急救援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夫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應急結束后,應編制應急救援報告。

  4.13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周邊企業預案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4.14應急管理費用由企業總經理審批,財務部予以保障。

  5、附則

  5.1本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不一致時,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規定。

  5.2本規定由企業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5.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6未盡事宜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和行業標準執行。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產中大公用環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產環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提高物產環境防范和處置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職工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結合物產環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物產環境本部、各子公司及所屬企業(以下簡稱“各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是指應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而開展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和應急評估等全過程管理。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相關規定有特別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物產環境成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總經理和分管生產安全的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其他領導為小組成員,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營管理部門。

  第五條物產環境對本級及各單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統一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單位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第六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是本單位應急管理領導機構。

  第三章管理內容

  第七條各單位應當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生產裝置、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要害部位、關鍵生產環節、危險生產與作業場所、公共聚集場所及重大活動,開展危害辨識和風險評估,制定突發生產安全事件預防和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單位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生產安全事件,編制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并建立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培訓、演練和審核備案等管理制度。

  第九條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建立本單位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的企業,應當與周邊應急救援力量簽訂協議,為本企業應急救援提供保障。按要求購置和儲備與應急處置救援需求相適應的應急物資裝備。

  第十條各單位應當鼓勵和支持應急管理方法、應急技術、應急裝備的.研究與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當保障應急資金列支渠道暢通,確保應急物資裝備和應急救援響應資金及時到位,足額保障。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當有計劃、分層次地開展全員應急培訓,通過多種形式培訓和針對性訓練,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應急意識和應急能力。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當針對不同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定期或有計劃地分層級、分類別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及綜合演練等多種形式的生產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并對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新制定或修訂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應當及時組織演練。

  第十四條各單位應當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于發現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及高后果風險因素,應當及時組織開展隱患治理工作,加強事故防范措施,完善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監測預警。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當認真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報信息后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報送,落實領導批示,協調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準備,并做好事態跟蹤工作和后續工作。

  第十六條各分(子)公司應當明確并落實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突發緊急狀況下的直接處置權和指揮權。在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當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指令、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或組織撤離作業場所。

  第十七條事發單位應當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劃定警戒區域,配合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疏導。必要時,應當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重要部位、危險區域應當實行專人值守。

  事發企業應當在不影響應急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及時收集現場照片、監控錄像、工藝設備運行參數以及應急處置過程等資料。任何人不得涂改、毀損或隱瞞事故有關資料。

  第十八條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依法依規及時、如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當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開展現場應急救援時,事發單位或現場應急機構應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級組織的統一指揮,并持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九條事發單位應當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過程進行總結,并將總結報告上報事故調查組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考核獎懲

  第二十條物產環境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業績考核,按照年度《安全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所屬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本制度,結合企業實際,修訂完善應急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重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與損失,維護公司系統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方針,貫徹“任何風險都可以控制,任何違章都可以預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理念。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規范公司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實施與評估等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單位健全應急體系,完善應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實現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目標。

  第四條本規定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公司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社會影響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管理的在建項目部、運營項目部

  第二章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應急組織體系。

  第七條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是公司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研究決定公司應急決策和部署重大事項,指揮公司較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指揮所屬各單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八條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設置在工程技術部。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和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有關決定事項。

  (二)對口聯系重慶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等上級主管部門。

  (三)承擔公司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對突發事件進行指揮和協調。

  第九條公司根據應急事項成立以下專項應急領導小組:

  (一)社會安全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新聞處置專項應急領導小組。

  (二)金融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

  (三)信息安全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

  (四)涉外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領導小組。

  第十條公司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是其所負責領域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和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有關決定事項。

  (二)承擔所負責領域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與信息匯總。

  (三)承擔所負責領域相關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對所負責領域的突發事件進行指揮和協調。

  第十一條各專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負責相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部門。專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承擔所負責領域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綜合協調公司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有關專項預案,監督各專業部門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工作,貫徹落實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有關決定事項。公司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行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職責。

  第十三條公司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人員。應急值班人員聯系手機處于24小時開機狀態,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承擔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和記錄、信息核實與匯總、信息分送和報告任務。

  第十四條各項目經理部要根據國家、集團公司和公司應急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機制,組織應急培訓,開展應急演練,加強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

  第十五條各項目經理部要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委員會應當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應急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集團公司應急管理規章制度,研究決定本項目部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指揮本單位應急處置實施工作。應急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報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如有變更要及時重新備案。

  第十六條核電項目按照國家規定建立應急組織體系,建立和執行核電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程序。按照本規定要求完善應急預案體系,開展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實施與評估等工作。

  第三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七條公司建立上下對應、相互銜接、完善健全的應急預案體系,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針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事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各個階段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八條公司本部及所屬各項目經理部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組成。三類預案應符合滿足生產經營特點和要求,總體要求是:

  (一)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從總體上闡述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文件。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突發事件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等)、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方案,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救援措施。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者設施、崗位發生的突發事件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當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具體、簡單、針對性強。

  (四)三類預案的內容要相互銜接、各有側重。綜合應急預案是處置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應當做到內容全面、職責清晰、程序嚴密、保障有力。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突出專業應對,側重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力求簡明和實用。現場處置方案應當突出具體應對,重點針對操作和程序,做到簡單和可操作。

  第十九條應急預案的內容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部門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

  (三)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且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四)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措施,并且能滿足本部門的應急工作要求。

  (五)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六)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同時與上級單位和地政府相關部門的預案相銜接。

  第二十條運營生產項目現場處置方案要賦予運營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二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必須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專家)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過評審并修訂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批準,發布實施。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備案制度。公司所屬各項目經理部應急預案報公司備案,公司應急預案報集團公司備案。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安全監管、行業管理、應急管理部門另有備案規定的,必須報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安全監管、行業管理、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級應急預案應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要有記錄并且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在二個月內予以調整修訂:

  (一)法律、法規、標準修訂或者變更。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變更。

  (三)單位、部門或者崗位發生較大變化。

  (四)地域、環境、氣候、工藝流程等發生較大變化。

  (五)產業增加或者發生變化。

  (六)應急演練過程中或者實際應急響應過程中發現應急預案存在問題。

  (七)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或者修訂完成后,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2

  為了及時處理機關事務,特別是工作時間以外出現的狀況,檢查督促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局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制訂本制度。

  一、局日常值班由門衛負責,各單位對本樓層值班加強配合。

  二、雙休日實行各單位輪流值班制度。值班時間為上午8:00至下午5:30。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提前公布值班人員名單。

  三、值班工作紀律: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因故不能到崗的`,由值班單位負責人落實好代班工作人員,具體值班職責為:

  1、負責當班期間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

  2、接轉值班室電話,簽收并及時傳遞來文來電,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電話記錄,妥善處理當天值班事宜。

  3、對進入單位院內的閑雜人員要及時進行盤查。非特殊狀況,禁止外單位車輛進入院內。

  4、當班如遇重大緊急事項,要迅速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

  5、搞好值班交接工作。

  四、值班職責追究:

  1、值班人員不按時到位,或值班不負職責,造成損失或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帶班負責人和值班人員職責,取消值班人員和所在單位的評先資格。

  2、辦公室年終統計公布各單位人員值班狀況,并納入年終考核資料。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3

  值班是保證在工作時間公司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強化安全管理,落實防范措施的體現形式。因此,公司內設機構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1、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衛、辦公樓,值班范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車間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必須經總經理的批準。

  2、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3、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并采取響應的措施。

  4、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5、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后,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范設施設防,發現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并及時排除。

  6、值班人員遇有職能單位進行檢查等公務活動,要積極主動配合,協助搞好相關工作,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

  7、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工作的`檢查監督,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向公司有關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8、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9、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衛與防范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衛工作負責。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4

  為切實做好分中心節假日期間安全保衛工作,提高處理應急事件的潛力,特制訂節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一)分中心節假日值班歸口辦公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編排節假日值班表。

  (二)分中心節假日值班采取電話值班和現場值班相結合的.辦法。電話值班由班子成員或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現場值班由一名中層干部和一名職工(或保安)擔任。

  (三)分中心節假日值班人員原則上以“七科一室”順序輪職。

  (四)分中心節假日值班報警系統由辦公室指定一名當天值班人員負責。

  二、值班職責

  (一)現場值班職責

  1、負責結算服務大廳和兩樓辦公區域安全巡視(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巡視記錄。

  2、發現安全消防隱患或設備故障等,首先在第一時間通知物業值班維修人員到場處置,并報辦公室值班聯系人。

  3、及時接聽值班電話,涉及重要電話、緊急通知、緊急公文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

  4、值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應按急事急辦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置,并報分中心值班領導和辦公室值班聯系人。同時,將處理過程記錄在案備查。

  5、負責信件報刊、銀行卡折收訖。

  6、現場值班人員下班前應關掉所有電源,關好門窗,打開報警系統,確認無異常狀況方可離開。

  (二)電話值班職責

  1、應與當天現場值班人員持續聯系,及時了解值班狀況。

  2、對值班人員報告的狀況應提來源置意見,必要時趕赴現場處置。

  3、如遇重大問題、突發事件負責向分中心主要領導報告,或上報市社保中心值班領導。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員應持續手機暢通,現場值班人員應準時到崗,確保不空崗、不離崗、不誤崗。

  (二)值班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感和警惕性,無論電話值班還是現場值班,值班時間內不允許酗酒等影響正常值班的事。

  四、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5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5

  一、實行門衛、教師、中層領導三結合的值班制度。

  二、值班教師按時到崗位,有特殊狀況提前做好協調請假手續。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離崗位,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員應填寫好值班記錄,并收發好刊雜志及上級文件、來函,有事及時通知校領導及當事人。

  五、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危險或其他突發事件及時處理,并通報校領導。

  六、加強進出校門檢查,來客進門須履行登記手續,不準外人隨便進出。

  七、做好校園門前三包工作。

  八、遇到緊急狀況時,應及時撥打110或119。

  九、認真接、轉電話,并對重要電話做好記錄,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妥善處理有關事務,作好值班登記。

  十、值班人員遇有緊急、重要事務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報告,不得延誤和擅自處理。

  十一、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交接值班狀況,尤其要把未處理完的事項交待清楚,并在值班簿上登記、簽名。

  十二、值班人員要愛護和管理好值班室的各項設備。非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值班室。

  十三、巡邏期間要盡心盡責,一絲不茍的`完成校區治安巡邏任務,確保校園教學的安全,制止和防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十四、巡邏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時間、目標進行巡查,時刻提高警惕;發現問題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并做好巡邏紀錄。

  十五、巡邏時如遇違法犯罪行為發生,務必勇于向前,齊心協力,敢于制止。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 本公司于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 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 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 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方可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 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 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領導轉呈檢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 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 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 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總 則

  為確保xx物業公司在管理項目各項工作并在節假日期間的正常運作及來自客戶的所有信息、發生的問題能夠得到妥善、及時、有效、正確的處理,特制訂此規定,各項目節假日值班負責人員遵守執行。

  第二章 值班職責與要求

  第一條 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分公司應安排部門主管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實行輪流值班制度,當值時間最高行政級別人員(視為值班經理),為項目值班時間的所有事務第一責任人。

  第二條 值班日期指國家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或由公司指定日期。

  第三條 值班時間原則上為24小時,即值班當日的0:00時~當日24:00時。其中9:00時~18:00時為現場值班,其它時間可電話值班。(當值經理及主管可視工作情況于值班后一個月內安排調休)

  第四條 各分公司負責人應不定期抽查當值經理及各崗位的值班情況。

  第五條 當值值班經理負責檢查各崗位值班情況,負責將當值期間未能及時處理的信息上報相關領導,負責跟進事件處理結果并提交當值值班記錄。

  第六條 遇特殊情況(如臺風暴雨、突發事件、治安事件、重大節假日安全保障),各分公司須加強值班力量,各部門也須增加值班人手,以確保特殊情況期間工作正常開展。

  第三章 值班管理規定

  第七條 值班經理管理規定

  (一) 當值值班經理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堅守現場,不得擅自離開。

  (二) 對值班情況要逐項認真記錄,填寫《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記錄應簡潔、清楚。

  (三) 當值期間如遇突發事件或重大問題應立即報告分公司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并參照《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執行。

  (四) 值班結束時,應將未處理的`問題記錄于《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并告知下班次值班經理及時跟進解決。一般情況下,能解決的問題盡可能在當值日解決,不得拖延與不管;特殊情況,在上班之日及時告知相關人員或分公司總經理。

  (五) 《節假日值班經理記錄表》于當日現場值班結束時(即每個值班日的18:00)上報總公司總經理室及運營管理部。

  (六)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經理須及時向分公司總經理說明情況并請假,獲準后由分公司總經理臨時安排替值或換值。任何值班人員不得擅自替值/換值班。

  (七) 逾時值班或不值班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 分公司(值班熱線)值班管理規定

  (一) 值班人員值班期間(正常工作時間)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二) 接聽電話迅速(不超過三聲鈴響),使用文明禮貌用語,接聽電話首先使用“您好,XX崗位”,“請問有什么可以幫到您”、“請稍等”、“謝謝”等,語氣和藹、言簡意賅,嚴禁使用崗位電話聊天。

  (三) 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報的信息及發生的事件須認真記錄于《值班記錄表》中,值班記錄應客觀反映信息的準確性,表述清楚、完整,字跡工整,不可遺漏。

  (四) 值班人員接報信息后,應按輕重緩急,及時解決或通知相關人員妥善處理,并跟進處理結果。未能處理或不能確定的問題、超過當職權限的問題,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處理。

  (五) 值班記錄僅限于內部工作人員翻閱使用,工作人員必須為記錄的資料保密。

  (六) 值班接班人員應查閱上班值班記錄,了解掌握有關事件的處理情況,確保所有客戶信息得到及時、妥善、有效處理。

  (七) 有事不能值班,值班人員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說明并得到批準,經批準的缺值由部門安排替值或換值。

  (八) 分公司(值班熱線)應保證任何時間都能正常使用,即正常工作時間以后,值班人員應將熱線轉至24小時值班的大堂接待或監控中心,大堂或監控中心值班員負責處理所有熱線信息,并將處理情況詳細記錄,對于不能及時處理的問題應視情況上報處理。

  第九條 物業(保安)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 按時(正常班次提前15分鐘)交接班,不遲到、不早退、堅守崗位、

  (二) 忠于職守、不漏班、誤班。

  (三) 著裝整潔、統一、精神飽滿、姿態良好,舉止文明、大方、端莊。

  (四) 微笑服務、說話和氣、以理服人,不準與員工或客人發生爭執。

  (五) 工作主動、熱情、認真、耐心、周到、積極為員工、客人排憂解難。

  (六) 各崗位當班標準參照物業(保安)部崗位職責及相關流程執行。

  第十條 工程部當班管理規定

  (一) 工程當班人員必須嚴格堅守崗位,不得私自離崗、串崗,未經批準私自脫崗,作違反勞動紀律處理;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 工程當班人員當班時須集中精力,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 服從當日值班經理的安排,聽從調配,完成當日安排的工作。

  (四) 工程當班人員嚴格執行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五) 工程當班人員外出作業,必須隨身攜帶對講機(通訊工具),保持信息暢通。

  (六) 工程當班人員必須掌握并正確實施應急處理方案,遇突發事件應保持冷靜,果斷處理。并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收集有關數據和原始記錄,等候上級到場處理。

  (七) 工程當班人員必須做好當班的工作記錄,并按《交接班管理規定》辦好交接。

  (八) 協助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監督檢查內容

  第十一條 監督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 當班人員儀容儀表、行為規范、服務意識及服務技能;

  (二) 當班人員、當班記錄、交接班情況;

  (三) 設施設備運行情況;

  (四) 安全消防管理情況;

  (五) 環境管理情況;

  (六) 客戶信息、投訴及意見處理情況;

  (七) 待跟進事項處理情況;

  (八) 其它臨時性事項處理情況。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總公司綜合管理部及運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18

  1、公司值班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協調,重點做好節假日及夜間值班安排。

  2、辦公室負責公司日常值班工作,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聯系和公務接待,協助公司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

  3、節假日要結合工程面目建設和重點工作實際情況,合理進行值班安排。辦公室要以書面通知,加強值班聯系管理,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4、根據工作需要,在星期天必要時辦公室也要做好值班安排,并提前予以公布。

  5、在項目建設項目工地,項目部要安排夜間值班。負責生產協調和生產區域安全,報告聯系處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6、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紀律,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開值班點,不得干預值班以外的其它工作。

  7、值班人員要詳細做好值班記錄,辦公室進行聯系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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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班工作是溝通上下,聯系內外、協調左右的信息樞紐。對上級重要文件的及時傳達,對本公司內部事務的及時處理等起著重要的保證作用。為此,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形式

  值班分日常值班、節假日值班兩種形式。

  二、值班人員職責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重要任務務必離開時,應找人替代,不得出現脫崗、離崗現象。

  要認真處理好當班事宜,并記好值班日誌,妥善保管、處置好來文來電、重要來訪,嚴格做到事事有登記,件件有著落。

  要認真接好電話,并做好記錄和辦理工作。

  持續好環境衛生,確保清潔。

  辦好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重要文電辦理程序

  文件、信函。值班人員接到文件、傳真和信件時,要按照文電的性質和輕重緩急分別辦理。對上級機關及外部發來的文電要認真填寫閱文卡,經綜合部經理簽注批示意見后,按要求迅速辦理;一般信息可直接送到達部門或人員。

  對各類重要電話,要嚴格按電話記錄要求的資料認真做好記錄,并經綜合部經理簽注批分意見后辦理。

  節假日或晚上接到電話或傳真時,要分清來文來電的緊急程度,不需立刻辦理的,上班后及時按上述程序辦理;需要急辦的事項要立即通知有關領導。領導有指示的,要按指示精神認真辦理。

  四、值班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在接聽電話時要做到禮貌親切,聽話、說話準確,記錄完后要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再終止通話。在寫電話記錄時要做到字跡工整,用詞準確。

  值班日記要按要求寫清值班時間、值班人員、事項資料等。

  信息傳達要做到資料清楚,范圍準確。即該傳到哪里就準確無誤地傳到哪里,不能隨意擴大或縮小傳遞的范圍。

  值班人員應注意嚴格執行保密規定。

  值班人員由于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人員代替并報領導批準。

  每一天下班前進行交接班。交接時要把當天未處理完的`事項詳細記在值班日記上,并須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五、考核辦法

  出現以下現象每人次扣罰10元,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脫崗、漏崗。

  值班人員接到來文來電后,不及時準確傳遞,造成貽誤工作的。

  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填寫不清楚。

  值班人員不按時打掃衛生或打掃不干凈。

  值班人員和接班人員不按時交接班。

  值班人員不執行保密規定。

  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不按時辦理的。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0

  第一條 為確保節假日期間我司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歡度節日,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及文件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行政辦公室、在建的工程項目部和各分公司,在春節、五一、國慶、重大活動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 各相關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觀念,切實加強節假日期間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節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值班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領導責任,做到職責明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第四條 節前的工作安排:

  (一)各施工項目部必須合理安排節前施工進度,避免盲目趕工、搶工,同時對在建的建筑工程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認真查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切實消除施工安全隱患。重點對“四口、五臨邊”防護、施工用電、腳手架、模板支撐、基坑支護、現場臨設(包括圍墻)、起重機械、防火等方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應在節前3天,將工地節假日是否施工、施工安排、公司及項目部值班人員及聯系電話填寫,并將本單位節前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及節假日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一并報公司。

  (三)對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應盡量避免在節假日期間進行,確需施工的,必須在附表1中詳細注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

  (四)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相關人員和各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公司的在建工程進行排查,重點對工地節日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值班人員落實情況、應急預案,特別應對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起重機械等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消除安全隱患,落實跟蹤整改。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將在節前檢查工作的督查,通過督促檢查,進一步落實各方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各級部門及施工項目部應對外公布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及聯系電話。

  第五條 節假日期間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值班:

  (一)值班時間按照市政府或上級部門下發的通知執行;

  (二)對于節假日期間繼續施工的工地,各公司主管領導和項目經理、必須帶班輪值。上述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帶班值班的,必須事先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小組提出申請,并書面委托有相應資格的管理人員帶班管理。

  (三)工地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節日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巡查記錄,發現“三違”現象必須堅決制止。工地遇突發事件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跟蹤處理。

  (四)公司值班領導要及時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動態,對各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啟動本公司的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逐級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五)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節假日值班制度、工地施工備案制度和巡查制度,堅持對節假日期間不停工的建筑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工地現場無值班人員或存在較大施工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責令其停工整改。

  (六)節假日值班人員和公司相關責任人要保持信息暢通,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當接到工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層級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六條 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控制車輛帶泥上路、施工揚塵和噪聲擾民現象,并加強安全保衛、防火、民工工資發放等方面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節日。

  第七條 在節假日值班管理工作中,不執行值班制度、不履行值班職責的值班人員,公司將依據獎懲制度進行嚴肅查處。

  第八條 在節假日施工中,對于未執行本制度、施工現場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工地,公司將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同時按《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相關條款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理。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嚴厲追究責任。

  第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1

  1.目的

  明確各級值勤班人員職責,進一步加強公司節假日(含周日)安全防范工作,及時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2.值班對象

  熟悉本公司程序及各部門職能,具有較好的管理素質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3.值班范圍

  在各中心各所屬公司區域內發生的事件及此區域外凡牽涉本公司員工的事件。

  4.內容

  4.1公司值班總負責人及行政、人力資源、財務、品牌營運部門長輪流擔任,在值班時為公司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

  4.1.1值班總負責人在節假日值班期間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后勤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4.1.2定時巡查了解各部門值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1.3值班期間如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到現場處理,并有權調動公司所有人員及車輛、設備。

  4.1.4接到公司人員因各種原因在外被政府部門拘禁、檢查或其它事件報告時,應親自或安排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作出處理。

  4.1.5因故不能參加值班者,應提前一天向人力資源部請假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進行。

  4.1.6值班時應盡可能不離開公司,巡查或因處理問題需要離開時,應將自己的行蹤告知門衛。

  4.1.7做好值班記錄工作,值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值班時間內不準關閉通訊工具。

  4.2部門值班人員責任制

  部門輪值人員由本部門內人員擔任。

  4.2.1在輪值總負責人的領導下,處理好本部門的日常生產及業務工作,并做好值班記錄。

  4.2.2定時巡查本部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2.3遇到突發事件時,應及時處理,如未能解決時,應立即向輪值總負責人報告(同時向本部門主管報告),聽從輪值總負責人的調度指揮,妥善處理事件。

  4.2.4輪值人員因故不能參加值班,應及時向本部門請假,由部門提前一天把就更輪值人員名單報告人力資源部。

  4.2.5輪值人員除正常工作8小時不能離開崗位外,如遇輪值總負責人調動,則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4.2.6做好值班記錄工作,值班時間同正常工作日工作時間,值班時間內不準關閉通訊工具。

  4.2.7當日在位值班時間結束前(17:30),向輪值總負責人匯報當日值班情況。

  4.3人力資源部責任制

  人力資源部對公司節假日值班監督、管理:

  4.3.1節假日前下發公司節假日輪值總負責人和部門輪值人員安排表。

  4.3.2根據輪值人員更值情況,及時調整更值名單并下發相關部門。

  4.3.3監督、抽查輪值人員值班情況,并做好考核記錄。

  5、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生效,之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制訂有沖突的以此為準,解釋權和修改權歸人力資源部。

  總值班人及值班人員職責:

  (1)接聽電話、接待來訪客人,根據具體情況,代辦、記錄、以郵件等方式告知相關負責人或立即向相關負責人轉告;

  (2)遇緊急情況需及時處理,并向保安室、主管報告:

  (3)作好值班記錄(值班時間、值班人、事情經過、處理措施、待辦事項、值班人員簽名等,詳見《值班記錄簿》:

  (4)值班完畢,作好值班記錄后及時將《值班記錄簿》交給人力資源部負責人:(5)詳見《節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注意事項:

  (1)值班人員上、下班正常打卡;(2)值班人員就餐按公司統一安排進行;

  (3)下班前關閉燈、飲水機、復印機、電腦(含主現、顯示器)等電源,關好門窗,鎖門。

  其他:

  (1)值班視作加班,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2)值班安排輪流進行,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值班人員若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值班,可與其他人員調整,但需提前告知人力資源部:(3)尚未安排到值班的人員,春節過后統一安排。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2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

  1、設備保養分級:

  一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

  二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

  三級——四級保養——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

  2、分級保養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的依據。

  4、維修保養編制和執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現不規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情況,發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3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力量,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削減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危急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養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急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急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預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急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狀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閱歷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急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學問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方案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養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養。

  4.1.2喜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嫻熟把握相關專業學問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聽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樂觀參與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與。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打算實施救援。

  4.2.3要照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預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晰、不明白的應急救援學問,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與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馬上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即待命。同時依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準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掌握事態的擴散。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快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依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快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掌握事故,防止事故擴散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假如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馬上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掌握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狀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急因素消退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樂觀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準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準時賜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退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閱歷教訓等問題,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仔細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預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預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支配,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準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狀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實行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仔細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樂觀組織現場救援,準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加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力量;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根據公司制定的方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養和應急保障力量。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果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賜予表彰和嘉獎。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預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準時實行措施處置突發大事或處置不當造成嚴峻后果的。

  c)不聽從指揮機構對突發大事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丟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賜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5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

  2、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3、要建立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成立以企業礦長為組長,副礦長為副組長,安全員、各班組(車間)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企業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符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情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6、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7、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企業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企業應急管理制度 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貴州長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和企業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促進和諧企業建設,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突發風險事件是指對集團及所屬各公司、各平臺的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使員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經營和信譽面臨損失、損害的各類內、外部突發風險事件。

  第三條公司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生產營銷市場穩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置。

  第二章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類:

  (一)治理類

  1、公司主要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大股東之間存在紛爭訴訟,或出現明顯分歧;

  3、公司與社會、股東、員工之間存在紛爭訴訟,包括因勞動爭議引起的職工群體上訪或罷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

  5、決策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資產被大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到海外或異地無法調回;

  (二)經營類

  1、公司董事會出現較大的決策失誤;

  2、公司的經營班子出現較大的經營失誤;

  3、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

  4、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5、公司主營業務不清晰,或無持續經營能力;

  6、其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情況;

  (三)環境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

  4、事故災難,指企業內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經營受到影響;

  5、公共衛生事件及社會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類

  1、報刊、媒體對公司問題集中或不實報導;

  2、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信息,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3、公司發布的信息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4、可能或已經造成社會不穩定,引發投資者群體上訪或投訴事件等。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六條公司對突發事件的處置以切實可行、積極應對為原則,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公司應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突發事件的管理以及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公司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1、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2、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3、組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4、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5、負責保持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6、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董事長或總裁擔任組長,副總裁、董事會秘書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員組成。

  (一)組長職責:

  1、負責公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批準和終止應急預案;

  3、組織指揮突發風險處置工作;

  4、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5、協調和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6、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政府的有效聯系與關系。

  (二)副組長職責:

  1、協助組長進行有關突發風險的處置工作;

  2、指導公司相關部門及分支機構的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

  3、綜合協調信息收集、情況匯總分析等工作,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組員職責:

  1、各相關組員按照其分管的工作歸口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2、督促、落實領導的批示、指示及有關決定;

  3、收集、反饋突發風險事件處置的相關信息;

  4、指導和協調各部門及分支機構做好相關突發事件的預防、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

  5、負責組織突發風險事件處置工作的善后和總結工作;

  6、負責有關突發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7、履行突發事件的值守等職責。各組員實行日常值班制,手機必須隨時保持暢通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副組長報告,并按照指示進行處理。

  第四章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九條公司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負責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各部門應按各自工作性質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按規定進行預警和傳報。

  第十一條公司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的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公司總部設置值班電話,公司的任何人均可作為信息的報告人,值班人接到電話后立即向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相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信息后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匯報。

  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第十三條預警信息的傳遞及處置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公司各部門、各控股子公司責任人向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進行匯報,然后由組長、副組長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四條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應當及時按照有關信息披露制度進行披露。

  第五章應急處置

  第十五條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六條信息報送發生影響或可能影響證券市場穩定的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應在1個小時內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通過電話報證監會有關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同時應在2個小時內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證監會有關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涉外突發事件以及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的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可隨時上報。

  第十七條先期處置發生突發事件后,事發單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單位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八條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突發事件后,應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并針對不同突發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處置工作小組在領導工作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制定突發風險事件處置方案,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一)治理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對大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及大股東之間存在的紛爭訴訟,應約見大股東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并詳細了解事情的進展情況;

  2、對公司有關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進行談話,了解目前公司“三會”的運行情況;

  3、深入了解公司的資產狀況,對轉移資產的.詳細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必要時報警處理;

  4、對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應協助司法部門做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5、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積極應對投資者咨詢、來訪及調查;

  6、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經營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徹底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查清公司經營班子及董事會的日常經營管理及決策是否違反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則及時調整或更換公司的經營班子及董事會成員,情形嚴重者訴之法律處理;

  3、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控制;

  4、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5、對于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定向增發、重組;

  6、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環境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境詳細情況以及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程度;

  2、公司召開經營班子會議,討論在上述情形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對公司造成影響;

  3、公司經營班子及時提交有關處理意見,并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予以調整經營策略及投資方向;

  4、對于自然災害、社會公共事件或重大治安災害事件,如對經營項目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公司應立即派出相關領導親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上報現場處理情況;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聯系有關媒體負責人,將真實情況進行溝通和告知,并商議處理方案;

  2、立即對不實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盡量減少不良信息的影響;正確引導社會新聞媒體,迅速平息輿論風波;

  3、追查相關責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嚴重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4、安撫投資者,做好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工作;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九條經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公司可以邀請公正、權威、專業的機構協助解決突發事件,以確保公司處理突發事件時的公眾信譽度及準確度。

  第二十條后期處置。突發事件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盡快消除突發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同時應分析和總結經驗,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突發事件處理的效果。

  第二十一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充實應急預案內容,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條善后事宜。應急領導小組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三條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人員要恪守保密原則,有關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中的情況,不得隨意泄露;要忠實履行職責,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堅決服從公司統一安排,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二十四條公司下屬各部門及各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

  (一)通信保障。公司的值班電話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必須保證暢通,確保與各部門的聯系。

  (二)隊伍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有權利根據突發風險處置工作的需要,隨時召集參與處置人員,被召集人必須服從安排。

  (三)物資保障。公司相關部門應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物資保障,準備好相關的設施、設備及資金、交通工具等等。公司財務部門和內審部門負責對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四)培訓保障。公司本部及所屬單位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等常識,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對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人員,要有計劃地進行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專業培訓工作。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五條負責機制。

  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第二十六條表彰獎勵。

  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七條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公司將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轉交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的修訂和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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