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新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新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一、建設項目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建設項目中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衛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
第二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
第三條:建設項目實施項目安全、衛生、地震評價制度。
第二章:程序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建設項目系指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和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
第五條: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行分級管理。
1、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參加全過程
“三同時”監督管理(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景,也可由安全環保局委托有關部門參加具體的監督工),安全環保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和中簽署建設單位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2、集團公司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委托直屬企業安全部門參加全過程“三同時”監督管理,直屬企業應分階段及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匯報。直屬企業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簽署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和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備案。
3、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負責組織“三同時”審查,安全部門負責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表》中簽署審查意見,并報國家有關部門備案。
第六條:對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等高風險的建設項目以及公眾聚集場所等具有較A大安全風險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委托具有國家頒發的級資質和在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評價機構,承擔安全、衛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安全、衛生和地震的預評價報告應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組織專家或委托具有國家政府認可的評審機構進行評審,并將審定后的報告和審定意見報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的可研階段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將編制的建設項目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送有關行政部門或機構審定。抗震設防要求納入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建設項目應一次性完成該場地所在區域(含預留發展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嚴禁重復評價。
第八條:建設項目的設計單位在進行初步設計時,應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專篇,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安全、衛生、地震預評價的要求。
第九條: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應由專門審查機構組織國家安全、衛生及消防監督管理部門共同進行,建設單位的安全、衛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
第十條: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嚴格按照審查經過的初步設計進行,不應對初步設計進行任何變動、刪減。確需進行修改設計的,應按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嚴格監督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確保按安全、衛生和地震預評價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對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的“三同時”監督管理工。建設過程中,如修改設計,應按設計變更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具備下列條件后,建設單位可申請進行安全、衛生、消防專業驗收:
1、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貼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
2、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已貼合設計要求;
3、工環境、勞動條件貼合國家有關規定;
4、設立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配備了必要的安全生產監控儀器、設備,對員工進行了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5、制定了應急預案;
6、對所存在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7、編制完成了建設項目安全、衛生驗收評價報告;
8、能供給試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的全面記錄。
第十三條:建設項目安全、衛生驗收評價應在建設項目完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要石油石化行業有較好業績的安全、衛生評價機構承擔。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和消防專業驗收由國家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組織進行。
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向國家安全、衛生和消防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驗收申請;集團公司審批的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對安全、衛生和消防進行驗收;直屬企業負責審批的建設項目由直屬企業自行組織安全、衛生和消防驗收。
第十五條:安全、衛生和消防專業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進取督促對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進行建設項目單項驗收。
第三章:職責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理解安全、衛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門的監督;
2、及時申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安全、衛生、地震安全性預評價報告的評審和備案、主動向有關部門報送初步設計、施工圖、安全和衛生驗收評價報告等資料;
3、在編制工程預算計劃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所需資金及進行建設項目安全和衛生評價、地震安全性評價所需費用一并納入投資計劃;
4、向承擔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衛生評價等工的機構提出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具體要求,并為其供給必需的資料和工條件;
5、在試生產運行調試階段,應同時對安全、衛生及消防設施進行調試和改善,全面記錄試生產過程中的運行狀況,組織進行安全、衛生及消防培訓教育,制訂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預案;
6、對建設項目驗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見,應認真組織落實,并將整改情景及時報告驗收單位。
第十七條直屬企業計劃部門職責:
1、在進行建設項目審批立項時,應將建設項目的安全、衛生、消防和地震災害為重要資料加以論證,確保資金投入;
2、未履行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審查手續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審查,或審查不予經過;
3、對未經過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單項驗收的建設項目,不應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1、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安全和衛生評價等工的機構貫徹執行“三同時”規定的情景;
2、根據國家、地方和集團公司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審查核準或登記備案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安全論證資料、審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3、對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衛生及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向國家相關管理部門和安全環保局舉報。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職責:
1、在編制初步設計文件時,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衛生、消防和抗震設
計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按照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衛生預評價審批(查)意見的要求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衛生及消防專篇,完善初步設計中安全、衛生、消防和抗震設防的設計資料;
2、在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時,應落實初步設計中的有關安全、衛生及消防方面的設計資料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對初步設計審查結論意見的要求;
3、不應隨意變動審查經過的設計文件,如有重大變動應征得原審查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景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規程造成事故的職責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景。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順序或經培訓后到達業要求。業員開始操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景,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
)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證執照后,
才能準其獨立操。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貼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貼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很多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貼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新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最新版安全生產標語01-21
新版泳池安全管理制度03-03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4-25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4-24
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04-26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12-12
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09-04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