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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4-11-16 09:39:52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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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6篇)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社區居委會財務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規定處理會計業務,實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2、社區居委會活動經費應按勤儉節約的原則進行。日常經費開支必須控制在年度撥款指標內,不得超支。各項經費(包括各項活動經費)的使用須按預算執行,不可統籌使用。

  二、財務人員設置及管理

  1、社區居委會配備一名財務報賬員,具體管理財務收支工作,帳務由鎮財政集中統一記賬。

  2、擔任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經相關業務部門培訓考核。

  3、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當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服從社區居委會的領導和管理,接受上級相關部門的業務指導。

  4、社區居委會財務報賬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因工作需要離任的',必須按規定辦理正常交接手續。

  三、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工作。

  2、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制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

  3、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的監督管理,按規定嚴格審核收支單據。

  4、按時記賬、結賬、報賬,定期核對現金、銀行存款的帳實情況。

  5、及時整理、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

  6、負責管理社區居委會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確保財產不受損。

  7、嚴格執行現金收付制度,按規定審核收支單據,對不真實、不合法憑據拒絕付款。

  8、及時記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9、嚴格財經紀律,不準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入賬,公私款分開保管。

  10、社區居委會票據實行定期報結制度。財務報賬員將報結的原始憑證審核無誤后報結。報結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基本內容:原始憑證名稱、填制日期、接受原始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包括數量、單價、金額)、填制單位簽章、憑證附件、大小寫一致。

  四、資金管理

  1、收入管理

  社區居委會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所有收入都必須入賬,不得建賬外賬,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公、私款分類保管;現金收入必須當天存入銀行,不得坐支;收費人員必須及時收取各種應收款項,并將收取的現金,銀行支票當天交給財政所入賬。

  2、支出管理

  嚴格遵守《銀行賬戶管理辦法》、《支付結算辦法》。在銀行結算起點上的支出(單筆1000元以上)應通過銀行轉賬結算。每筆經費報銷必須符合有關政策、法規、財經紀律規定,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報銷標準,須做到經濟內容合法、合理,有關單據清晰、規范。憑經手人、分管領導簽字且經審批的合法票據予以報銷。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加強貨幣資金支出管理。財務報賬員庫存現金不超過限額xx元。

  3、債權債務管理

  加強各項應收、應付款管理,定期清查暫收、暫付、內部往來款項。對于暫時無法收回的財物,要簽訂借據,約定歸還期限,并按時催討入賬。嚴禁以各種形式向外借款、投資、擔保、捐贈,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鎮主要領導審批。

  五、開支審批

  社區居委會主任是財務管理的責任人,對財務管理負有全責。

  1、社區居委會必須建立健全開支審批制度,嚴格開支審批手續。所有支出,必須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

  2、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財務開支權限控制在單筆xx元以內;單筆開支超過xx元的報請鎮分管主要領導審批。

  六、固定資產管理

  社區居委會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購置(暨政府采購)申請表》,送黨政辦公室審核,經分管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購置。

  七、監督管理

  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狀況每年由鎮財政審計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根據需要還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進行審計。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范圍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的專項工作經費、其它經費和固定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活動須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堅持收支獨立、分級管理、民主監督的原則,采取街道辦事處指導、社區成員監督,實行“賬款分離、項目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條:社區居委會應通過社區辦公會議定期公布社區財務管理情況,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第五條:街道財審所對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及資金收支具有監督檢查的權力。

  第二章:辦公經費的管理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的辦公經費應專款專用,用于社區居委會的正常辦公開支,節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七條:社區居委會的其他經費主要是指上級核撥經費、協辦事務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獎勵經費、捐贈經費、其他收入經費。

  上級核撥經費是指上級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給予的各種補助經費;協辦事務經費是指政府及有關部門撥付的協辦事務工作經費;代辦事務返還經費是指公用事業單位和其它社會組織委托社區居委會代辦的有償服務經費;獎勵經費是指接受政府表彰獎勵的資金;捐贈經費是指駐社區單位和結對共建單位贊助社區的經費,個人贊助的經費等;其它收入經費主要是指社區居委會在社區內開展社區福利、便民利民服務等的合法收入資金。

  第八條:社區居委會其他經費的使用,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其他經費主要用于彌補辦公經費的不足、辦公條件的改善、各項活動的'開展等。節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九條:社區居委會不得為企事業單位代收各種費用;不得將結余資金用于發放獎金。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十條:實行“居帳街管”。由街道辦事處對社區居委會的帳簿和資金進行集中核算、統一監管。街道辦事處財務管理部門為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立總帳和明細分類帳,按規定編制社區財務報表。確保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

  社區居委會設立報帳員一名,負責辦理社區具體會計流水賬業務、登記固定資產臺帳和卡片;每季度對帳一次,并建立有關備查帳簿。報帳員由社區工作人員兼任,社區居委會負責人(黨組織書記)不得兼任。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預算管理。社區居委會應根據市區有關規定、街道編制的工作計劃和社區建設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其他經費使用的年度項目預算,重點應用于社區服務管理和居民群眾活動等方面,倡導勤儉節約,注重提高使用效益。年度項目預算,須在社區居務公開欄中予以公示。社區年度項目預算須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二條:規范經費使用程序。

  申請。由社區居委會根據年度預算或實際需要,提出社區經費使用申請。

  審批。原則上由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共同簽字負責審批。一次性開支在1000元以上的須經街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

  報銷。各類報銷單據須符合財務規定,嚴禁先支后批,禁止白條報銷。社區居委會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憑各類有效報銷單據、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經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到街道辦事處按程序報銷。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三條: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主要包括辦公和服務用房,政府配備和社區居委會自置的。辦公設備、服務設施及文體活動器材,以及其它屬于社區集體所有的公共財產。以上資產均按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社區居委會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卡片,如實進行登記,及時做好增減變動記錄,防止資產流失。社區居委會的固定資產臺帳,要有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經辦人共同簽名,并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第十五條:社區居委會不得與社區單位、個人發生任何可能導致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連帶責任的經濟事項。

  第五章: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建立定期對帳制度。社區居委會報帳員每季度到街道辦事處核對一次帳目。街道辦事處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將社區居委會上一季度的社區專項工作經費和其他經費的財務和資金使用情況,向社區居委會通報并在街道辦事處政務公開欄中公示,接受社區居委會的質詢。

  第十七條:建立定期督查、審查制度。街道財審所定期對落實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定情況進行督查。街道財審所每半年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審查,對管理不規范的社區居委會提出意見并予以糾正,同時指導社區居委會落實和執行財務公開制度。

  第十八條:建立離任審計制度。街道辦事處在社區居委會書記和負責人屆中辭職、換屆選舉前,都要進行離任審計。同時,負責監督社區居委會辦理財產物資的交接手續。

  第十九條: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督查、審查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街道社區管理辦公室、街道財審所負責解釋。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3

  1、社區居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居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居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目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居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居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4

  一、社區居委會應建立統一的財務賬簿,應按規定規范登帳、記賬,出納人員應每月及時報送現金銀行結存報表、銀行對賬單及單位銀行調節表。根據區財政局對社區財務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社區居委會所有收入,應存入街道社區資金專戶;各社區分別開設一個經費支出戶頭,專門核算社區各項支出;出納人員應由本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財政所的培訓。

  二、社區居委會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須及時全額繳存到街道社區資金專戶,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區居委會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不得使用自購(自制)票據私設“小金庫”。

  四、支出管理:

  1、按區有關規定統一規范社區居委會各類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以及福利上限標準。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由街道財政所統一制表。各社區工作人員的福利應在社區財力許可的'范圍內并確保工資發放的前提下,在不超過街道統一規定的上限內酌情發放。

  2、嚴禁使用白條報銷。

  3、不得使用復印件、收費通知單等作為報銷單據。

  4、報銷的發票上不能寫“辦公用品”、“高溫用品”、“文化用品”、“紀念品”等籠統字樣,報銷發票需附購物清單。

  5、對需要修繕項目需報街道備案,并按有關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對達不到工程公開招標的零星修繕費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預算、事后有決算和審計,并轉賬支付。

  6、差旅費報銷應附出差通知書,審批文件,嚴格按財務規定報銷,旅行社發票不能作為報銷憑證。

  7、招待費開支要求填寫“公開招待審批表”,寫明招待內容、時間、人數、地點,主管審批后方能報銷,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費娛樂活動,茶藝居發票不能損銷。

  8、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應遵守財務規定,嚴格財經紀律,增收節支,理好財。補貼費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所有報銷憑證必須寫明事由、列支項目,由制表人、證明人簽字,會計審核、主管審批后報銷。

  五、各社區會計統一由街道財政所負責,各社區財務憑證必須于每月終(各街道定報關時間)將原始單據報送街道財政所,會計審核后方能報銷,對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單據予以退回。會計憑證資料由財政所專人保管。

  六、嚴格執行政務公開,社區財務應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區主要負責人離任應接受離任審計,并做好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5

  1、社區村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村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村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村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日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村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村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社區財務管理,規范財務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社區廉政建設,本著依法理財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資金管理

  1、社區必須在銀行開設獨立賬戶,不得以個人名義多頭開戶,嚴禁公款私存或私設“小金庫”。社區的各項經費必須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2、嚴格實行賬款分開管理原則,各社區指定一人為出納(報賬員),一切現金由出納(報賬員)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一律不得管理現金。非出納代收的款項應在當日及時向出納結清。原則上,社區出納為本單位的經濟工作人員,日常接受鎮財政所指導開展工作。并參加鎮財政所不定期組織的業務知識培訓。

  3、對房租收入、上級撥款收入、外來捐贈收入、社區服務收入等其他一切收入都要及時足額進賬,

  4、各項收入的票據,一律使用在鎮財政所提供的統一收據,禁止使用商店購買或自制的收款收據。部分特殊情況的收入也要憑票收款。開具的收入發票,應注明被收款單位(個人)名稱、收款內容、收款所屬時間及開票人,并及時入賬。

  5、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現金收入,必須及時與出納結算,在結算時,不得以報銷票據抵扣現金,出納應將當日收入的現金及時交開戶銀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10000元以下的用現金支付,超過10000元以上的支出,應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出納現金實行限額制度,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備用金限額在20000元以內,超出限額的應及時交存開戶銀行,確保集體資金安全。

  7、出納人員要建立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賬,逐筆登記收付業務,要求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月末應進行現金盤點,同時與銀行進行對賬,若不一致,應查明原因。未達賬項要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及時向結算中心會計人員報送經費結報單及銀行存款對賬單。

  8、集體資金一律不準外借,在經濟往來中發生的應收款,居委會應及時收回。對于以前發生的應收款,每到季度末由結算中心列出清單交于居委會督促收款。需作壞賬處理的款項應寫明原因報請街辦領導審批核銷。

  9、社區村委會不得向外單位或個人舉債。不得以單位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

  資產管理

  1、社區村委會凡購買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設施一般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對于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宗家具設備和應該列入管理的圖書等也應作為固定資產入賬。凡不能列入固定資產賬目的低值易耗品,結算中心和居委會同時要進行登記,以便年底盤點。

  2、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本著勤儉節約的精神,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的可能,在充分利用原有設備的基礎上,從緊掌握。購買專用商品,必須執行先報告后采購的原則,通過區政府采購中心進行購買。不得擅自購買。(具體采購目錄附后)

  3、對于外單位捐贈的固定資產,社區村委會應開出收據交于結算中心會計按評估價入賬。

  4、對于社區建設需要修建及裝修房屋的,居委會必須先拿出工程的概況、工期及工程質量要求等指標,向社會招標。達不到進區招投標中心標準的中小型維修,需支居兩委通過后才能進行。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方能付款。

  5、社區村委會要設立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并建立資產管理卡,責任到人。干部如有調動應辦好固定資產移交手續,任何人不得將公物隨調動帶到對方單位或占為已有。

  6、要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對賬,做到賬物相符。每年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并和結算中心主管會計進行核對。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

  7、社區的房屋出租,必須簽訂房屋出租合同,且房租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邊價格的5%。對于特殊原因無法簽訂合同的,應由社區主任協同出納每月統計出租情況及金額,兩人簽字后上報結算中心備案核查。中心主管會計將不定期進行抽查核對。

  8、社區簽訂各類經濟合同一律一式伍份,貳份承租人留存,貳份社區村委會留存,壹份交由結算中心審核備案。合同發生變更或重新簽訂后,應在合同簽訂后的一周內,主動上交結算中心。對未按規定程序辦理鑒證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追究社區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財務支出審批制度和審批權限

  1、經費支出實行社區主任一支筆審批制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開支,在資金使用上必須做到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

  2、各項經費支出,原始憑證的取得必須票據合法,內容齊全,數據準確,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報銷的原始憑證上要注明支出的具體用途和原因,要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簽字,并經居委會主任、街辦結算中心主任簽批后方可報銷。

  3、會計結算中心審核員對報賬的原始憑證按規定審核,審核合格后,由報賬員在資金管理簿上登記收支金額,結存當日余額。

  4、嚴格控制公務費用和招待費支出。公務費應按照街辦每年核定的標準執行。業務費原則上要求少招待,非行政性開支要注明開支理由,并做到限額控制。逐筆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杜絕鋪張浪費、相互吃請、送禮。各種費用應做到年初有預算,并嚴格按照核定的預算執行。

  5、上級有關部門撥入的專款和共建單位贊助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如發現挪用專項資金,將直接追究社區主要領導的責任。

  財務公開

  1、社區村委會財務工作要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要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半年定期在公開欄公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廣大居民的監督,并報街道辦事處備案。

  (1)向居民公開的內容

  按鎮政府規定的內容公開

  (2)向本社區工作者公開的內容

  各項收入:包括上級部門下撥的經營收入、補助收入、縣級撥款、其他收入。

  各項支出:工資、其他社會保障支出、會議費、辦公費、維修費、招待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其他支出等。

  各項財產:銀行存款;產品物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其他財產(包括無形資產)。

  往來款項:債權、債務往來;內部單位往來;外部單位和個人往來;銀行貸款;其他債權債務。

  事業結余:收支結余。

  其他

  1、本財務管理規定即日起開始執行,原規定同時廢止。

  2、未盡事項,由支居兩委會議研究決定,其相關補充規定和本規定有同等約束效力。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7

  為了進一步加強村、社區財務規范化管理,促進街道區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預決算制度

  (1)村社區財務實行預決算制度。編制預算應堅持統籌兼顧、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留有余地的原則。

  (2)年初預算由村、社區提出,上報街道政府審核,經村(居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備案,并在村務公開欄和村情發布會上公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到較大的變化必須提請村(居民)代表會議對年初預算進行調整,調整后的預算應在發布會上進行公布,并按原規定程序做好會議記錄和公示、報送、備案工作。

  (3)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必須在預算確定的項目、范圍內,根據有關財務制度和相關規定把好財務支出的審批關。

  (4)年終決算,會計年度為每年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終了必須按財務決算的有關要求辦理決算,年度決算的情況要在公示欄公示。

  2、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1)村、社區貨幣資金一律由街道三資托管中心監管,村、社區現金收入必須于收款當日存入集體帳戶,若遇特殊情況收到小額現金可于次日存入集體帳戶。

  (2)每個村、社區只能開設一個基本帳戶,不準多頭開戶,帳戶實行支票戶管理。

  (3)不準私設小金庫。不準公款私存,不準座支現金,不準擅自出借或放貸公款,不準挪用公款,不準為個人和外單位提供經濟擔保,不準出借、出租銀行帳戶。

  (4)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和庫存現金限額規定制度。

  (5)嚴格執行錢、帳、印鑒分管原則,空白支票、收款票據、有價證券由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人員保管,銀行印鑒分別由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報帳員、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會計保管。

  (6)街道三資財務托管中心在每次結報核算后,應及時與村、社區報帳員核對現金和銀行存款余額,并定期對貨幣資金進行盤點。

  3、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1)村、社區財務負責人在授權范圍內實行“一支筆”審批。村、社區的開支由主任審批,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并簽字同意,報街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由托管中心負責審核的人員審核,并在每張票據上簽字或加蓋已審印章后,方能在財務托管中心結報入帳。數額較大的支出事前必須經村(社區)兩委討論,召開代表會議表決后方能實施。

  (2)村、社區原則上不產生生活誤餐費和接待費開支,確因工作需要必須產生生活誤餐或接待的,要從嚴控制標準,接待后要注明事由。

  (3)村、社區常職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用集體資金發放津補貼、誤工費、加班費、值班費等。

  4、收入管理制度

  村、社區的一切收入(除上級明確直接發給個人的獎金)都應交入在銀行開設的集體帳戶進行統一核算,嚴禁收費不開票,收入不入帳行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

  5、票據管理制度

  (1)村、社區所有收入一律使用規范的收費票據。村使用“南溪區農村集體經濟統一收據”,社區使用“四川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四川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禁止使用外購、自制的收據收款。

  (2)統一收據的使用、核銷,實行專簿登記制度,統一收據由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負責領、銷登記,村、社區報帳員在財務托管中心會計處辦理領用、繳銷手續。每本使用完畢,將存根在財務托管中心核銷歸檔后方可重新領用。收據不得出借、不得遺失,作廢收據不得缺聯、缺份。

  (3)統一收據必須保持整本連號,按時間順序先后開具,年度末財務托管中心應進行票據盤存。

  6、財產物資管理、處置制度

  (1)村、社區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的財產、物資,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0元以上的`都要列入固定資產,會計帳務上要進行固定資金產核算。

  (2)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建立資產管理輔助帳,資產的使用、管理要落實到人頭。

  (3)村、社區要定期進行資產盤點,核對帳簿,做到帳實相符,對盤盈、盤虧財產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4)村、社區的財產、物資要進行處置,事先應向街道提出書面處置資產申請,待街道研究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置,未經同意進行資產處置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征地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1)集體土地被征占用的社,在獲得土地征占用補償時,應事先在銀行開設集體存款帳戶,該帳戶應加蓋街道財務托管中心負責人的印章。

  (2)使用土地征占用費時,應召開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進行討論,并將討論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組代表或戶代表要在討論形成的書面材料上簽字。組代表或戶代表會議由組長主持,必須要有村支兩委的主要干部和街道駐村干部參加,討論形成的分配方案報街道包片駐村領導、分管征地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8、收支結報制度

  (1)村、社區經濟業務較多的報帳員應當于每月底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

  (2)村報帳員每逢公歷雙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社區報帳員每逢公歷單月26日至31日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年度末,村、社區報帳員都必須到街道財務托管中心報帳結算,協助辦理年終決算。

  二、財務監督

  1、村、社區財務必須接受民主理財組的監督,民主理財組應定期對村、社區的收入和支出進行審核,審核后應當簽名,并加蓋審核監督章,民主理財組在審核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財務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要及時向村、社區和上級部門報告。

  2、村、社區財務原則上每季度公開一次,并在村情發布會上進行發布。

  3、財務托管中心對原始憑證進行合規性、合法性、完整性審核監督,對手續不完備、內容不真實、用途不明確、開支不合理的應拒絕報帳、入帳。

  4、街道村級財務審計組每年對中心的財務進行不定期的指導和檢查,對重要經濟事項應實行專項檢查,對涉及財務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并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紀工委,直至上級部門報告重大財務事項和違法違紀事項的責任。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8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西渡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出臺西渡鎮村(社區)、站所財務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鎮轄區內財務獨立核算的村(社區)組織和站所,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一、村(社區)、站所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如實反映本單位財務狀況,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以及集體內部各行業、各經營層次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維護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護集體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二、村(社區)、站所財務實行鎮農村財務會計核算中心賬務代管和資金監管制度。村(社區)、站所設立公共帳戶,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須通過村公共帳戶。各個單位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不變,防止集體資金平調、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財務管理規范。村(社區)會計、出納分設,村委、社區主任主管財務審批,支部書記核批。站所由站長主管財務,鎮分管領導核批;出納由站所民主推薦,黨委、政府考核確定。村(社區)公共集體帳戶預留四個印章,即:鎮農村經營管理站公章、村(社區)財務專用章、村(社區)主任私章、村(社區)出納私章。每季度記一次帳,村務監督委員會簽字蓋章,并在固定公開欄進行財務公示。

  四、報帳程序規范。所有開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由經手人、證明人注明用途并簽字,出納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村(社區)1000-5000元的開支應經村(社區)“兩委”會議討論決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額開支由村(社區)監督委員會審查,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站所500元以上的開支報主管領導同意。基礎設施、公益事業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支出必須有中標合同、工程驗收單、工程結算書及稅務發票,通過西渡鎮農經站及其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報帳,并做到專款專用。村(社區)干部工資、養老保險及補助標準要通過黨委、政府審批方可發放。擅自提高標準、發放工資及補助,視作貪污處理。

  五、開支要規范。各單位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及非正式單據(白條),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每個單位非生產性開支控制在年度總收入10%以內,杜絕煙、酒票據,村(社區)招待費開支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村(社區)經濟組織成員簽字證明和財務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但不能超過紀委規定的接待標準。

  1、按照上級政府的要求召開的組長、黨員、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家(自營的餐廳除外)用餐的。

  2、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來村聯系和檢查工作,確需要在村民家(自營的餐廳除外)用餐的。

  3、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其成員的誤工補助、福利費、困難補助、勞務費等費用的。

  4、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在流動商販處及集貿市場購買農戶自產自銷的'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的。

  六、票據使用規范。村(社區)收取各種款項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站所使用財政往來結算收據。開具票據要規范清晰。收款收據由核算中心從鎮財政所領取,統一發放、登記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將收回的收據存根到鎮財政所繳銷。縣直各單位及鎮憑村級組織開具的收款收據或者稅務發票付款,非正式單據(白條)不得付款,付款通過銀行轉帳匯至村(社區)集體公共帳戶,嚴禁現金結算。向村級組織收取款項要使用正式收據或發票,嚴禁使用非正式單據(白條)收款。

  七、現金管理:實行備用金制度,每個單位出納每次只能支取現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鎮農經站在記帳的過程中,發現違規發票要及時向鎮紀委和黨委報告。

  九、責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業捐款、集資、國家項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須開具正式收據并入帳,把款項存入公共帳號,否則視為貪污。

  2、非生產性開支超出年度總收入10%和出現煙、酒等招待費用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

  十、本制度從此文件下發日起執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9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規范社區財務活動的管理,強化監督職能,促進社區經濟工作健康發展、正常運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街道社區實際,特制定社區財務管理制度。

  一、各社區負責人是本社區經濟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社區的經濟管理、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對社區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嚴格執行社區財務管理制度,把好資金審批關。

  二、實行社區財務報賬,街道集中記賬制度。

  社區實行“資金統一管理,財務單獨核算”的記帳制度。在街道財政所設立統一帳戶,集中管理各社區資金往來,各社區財務分帳戶核算。社區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收支手續,收支憑證做到完整、真實、合法、有效。所有收支必須入賬管理,建立健全賬簿,以全面、準確、完整的反映社區經濟活動情況。

  三、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各社區的一切收入必須統一使用財政專用票據,由報帳員負責票據的領取、繳銷。社區發生的各項收入(含租賃收入、社會贊助收入)、所有上級撥款、各條線工作專項經費應當按時足額繳存街道財政所。各社區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截留、挪用、坐支,更不得設立帳外帳。

  四、實行嚴格規范的社區財務開支報銷審批制度。社區經費主要用于支付社區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辦公用品購買、以及社區活動生活費、燃油費等。除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以外,單項費用500元以上的日常公用經費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外出考察學習、固定資產配置、大型修繕等資本性支出和工程項目必須出具書面申請報告,同時提報項目相關資料,報請街道辦事處主任審核批準后方可購買(或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后,將竣工財務決算資料及時報街道辦事處審核。屬政府采購項目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

  (二)、上級部門撥入社區的專項經費,必須按項目的規定、用途規范支出,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三)、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等規定,符合有關財務費用支出標準、財務規范要求。原始憑證必須是真實、合法、由國家稅務局監制或財政局監制正規發票,并注明資金用途,由經辦人、社區財務負責人、分管領導三人以上簽字方可報銷,禁止使用白條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項目,財會人員有權拒絕支付或報銷。

  五、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

  (一)、各社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物資登記及保管制度,明確管理的'責任人,嚴防集體資產的流失。

  社區集體資產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臺帳管理制度,集體資產臺帳必須按經營性、非經營性資產分別設立,資產經營變動情況必須與該資產的經營合同或協議相平行;資產出租、出借時,要報請街道辦事處批準,由承租方、借用方與街道辦事處訂立合同。集體資產相關權屬證明,必須確定專人統一保管,不得用于借貸抵押。

  (二)、社區固定資產的購買必須經社區集體討論后,提交書面申請給街道辦事處,經街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社區各類資產均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一年不少于兩次。

  六、嚴格財務監督、財務公開制度。

  街道辦成立社區財務監察組,定期對社區財務進行檢查,并隨時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社區及時糾正。

  各社區在季度末15日內在政務公開欄中張榜公布季度詳細的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對重大財務事項予以說明,以落實社區的“民主監督,群眾理財”的管理機制。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0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完善街道財務收支管理和監督,規范和明確經費報銷程序,合理安排使用資金,促進街道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政法規,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

  遵守法規、嚴格管理,合理開支、厲行節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資金管理制度

  1、堅持依法統一管理為原則,區財政預算及區相關部門撥入辦事處工作經費或代管資金(低保金等)及其他資金(暫存、暫付款項)都必須納入計財股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各股室站辦原則上不另設賬戶。

  2、由區級各職能部門撥入的代管資金、專項工作經費,按照職責范圍由相關股室負責銜接及催收。計財股收到的現金必須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原則上禁止坐支現金。

  3、計財股對各項資金定期結算、分析,及時、準確、全面向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及財務報表。

  4、計財股對辦事處各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須按照財務制度嚴格把關,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借支、挪用公款,確保資金的安全。

  三、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出納人員要接受會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要求做到日清月結,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

  2、會計負責財務收支計劃的擬訂、執行,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負責會計報表的編制和報送。

  3、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把握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遵守財經紀律,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嚴格審查報銷憑證,堅持報銷原則,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否則將追究財務人員的責任。

  四、經費報銷制度

  所有經費使用前,實行逐級報告制,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不允許先支后報。其中500元以下,報告部門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2000元以下,報告辦事處主任;2000元—5000元(含2000元),報告辦事處主任、黨委書記;5000元以上的,報請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

  1、報銷程序:

  經辦人填寫報銷事由——部門分管領導核實情況——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辦事處主任審批——出納報銷——會計核對入賬。

  2、審批權限:

  (1)非工資性及政策性資金、福利支出,執行上述報告制后,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領導審批;500元以上,由辦事處主任審批。

  (2)正常的公共經費開支(含工資、水電費、報刊費、維修費等)以及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按正常審批手續辦理。相關部門政策性的代收代支資金的由相關部門辦理撥款以及發放手續。

  3、原始憑證要求:

  (1)凡涉及經費收支的合同、協議,主管股室請款報銷時,必須同時向計財股提供原件作為付款依據。

  (2)記帳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帳憑證上。對于所開品名為“辦公用品”、“食品”、“酒”等之類的匯總發票,必須附有所購物品清單,注明各種物品的單價、數量、金額并加蓋開出單位公章。嚴禁公款報銷煙、高檔酒、購物卡、高消費娛樂等發票。

  (3)報賬時提供的由外單位出具的'報銷憑證,必須是專用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據及非經營性收費收據,內容準確完整、真實合法且項目填寫齊全,憑證張數清楚無誤,大小金額相符,無涂改現象,不得以三聯收據或白條報銷。報銷票據以開票日為準,在一個月內報賬,原則上不得跨月。各股室需用收據(專用收據除外)須到計財股借收據或代開票據,所收款項必須于7天內交計財股入帳,并且款據相符。

  (4)報賬時,原始憑證上必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經手人、證明人對經濟業務內容負有解釋說明義務,所有簽字人員都對此經濟業務內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特殊情況下,確實有經費支出,而又不能取得正規的原始憑證的,由經辦部門寫出書面報告蓋章,并有兩個以上人員證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予以報銷。

  4、重點事項說明

  (1)工程類開支,須經街道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同意,按區政府投資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及招投標手續后簽定施工合同。工程實施中,由主管股室按報銷程序請款,財務部門根據合同及工程預算撥付工程款,最多不超過合同總價的70%,待審計決算后再行撥付剩余款項。

  (2)辦公類開支,因工作需要的日常辦公用品、用具,由黨政辦年初做好預算統一購買,統一管理,各部門按需領取,并做好登記;特殊辦公設備等,由需求股室持《辦公設備(用品)購買申請表》,報部門分管領導及財務分管領導同意,主要領導審批,經交黨政辦統一購買,按審批程序報銷。任何人不得擅自購置或簽單(含打印費簽單),否則不予報銷。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入庫驗收手續。

  (3)招待類開支,嚴格遵守20xx年1月25日發布的《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來客招待實行就餐定點和通知制度,各股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須由經辦人請示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并確定接待標準后,報由黨政辦安排就餐。要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標準,一般安排工作餐。如在外接待,發票需要注明接待單位和事由以及來客人數、陪同人數,填寫好《接待清單》,一并作為報銷憑證。

  (4)單項在3千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貨物、1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單項在1萬元以上或者批量在3萬元以上金額的服務采購,以及購置《政府采購目錄》中明確的物品,必須按規定由政府采購機構集中進行采購。

  (5)單位購置及上級撥款購置,外部調撥、獎勵、贈送的交通、通訊、家具等耐用消費品都屬街道集體財產,應統一由計財股登記入帳,并確定使用人和保管人員,對于損毀、報廢、轉移、調動的固定資產都必須辦理移交或核銷手續,任何人不能私自處理,人員調動、退休時必須辦理財產移交手續后方可辦其他手續。報廢的固定資產要及時上報或上繳到計財股進行消帳處理,對于遺失的固定資產將由保管人或使用人按原價進行賠償。

  (6)其他。無明文規定的各種津補貼一律停發;在執行公務中,因個人玩忽職守、處置不當而導致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嚴禁用辦公電話辦理私事和閑聊,撥打國內及國際長途電話一律進行登記;對公支出必須轉賬支付;凡是街道編制以及臨聘人員因調動、晉升等引起的工資變動或特殊原因需扣款的事項,計財股一律憑黨政辦公室的通知(通知需先由分管人事的領導審批)辦理有關手續。

  五、借款辦理制度

  1、原則上經批準的經費先自行墊付,再按程序予以報銷。如確因公需借款,應先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金額、用途及經辦人姓名,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財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經辦事處主任批準后方可取得借款。

  2、借款人辦完公事后應盡快到到計財股結清借款,不得以白條抵借款及其他理由拖欠借款。

  六、檔案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價值的財務資料均應歸檔。

  2、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報表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并分類填制目錄。

  3、會計檔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毀損,凡查閱、復制、摘錄等須經有關領導批準,確保檔案不丟失、不泄密。

  4、財務檔案資料要做到齊全完整,分類合理,期限準確,排列系統,編目有序,便于保管和查詢。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1

  1、聘請思想覺悟高,政策理論強,專業知識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授課教師。

  2、授課教師要注意業務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以適應于社區學校教學工作的需要。

  3、社區學校將定期組織教師進行教學工作研討和采取教師外出學習的辦法,不斷提高教師的教學水平。

  4、授課老師要認真備課,寫好授課講義,明確教學目的`,完成教學任務。

  5、嚴格要求執行統一制定的教學計劃,有計劃,有步驟進行各類教學活動。

  6、建立教學活動登記制度,對每一次教學活動都應及時登記。

  7、教師施教過程中,應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參學員。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2

  1、社區村委會實行“錢帳分離、日清月結、逐筆審批、定期審計”的財務管理制度。

  2、社區村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必須遵守有關財務法規、行政法規和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

  3、嚴格執行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社區村委會的各項開支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由社區居委會主任一人負責簽字審批,重大項目的開支必須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備案。

  4、財務人員要嚴格收支手續,做到收有憑、支有據。認真填寫好各類報表,統一管理社區村委會的收支及經濟活動,建立健全有關帳薄。

  5、實行民主理財、定期審計。社區議事監督委員會每月定期對財務帳日進行清理審查,并將結果張榜公布,同時督促社區村委會自行糾正違紀、違規項目。

  6、社區村委會干部離任時,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并向繼任者辦理財務交接手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3

  一、總則

  1.為規范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社區居委會工作的正常運轉和社區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講求效益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二、財務機構與人員

  1.社區居委會設立財務室,配備專職或兼職會計和出納人員。會計和出納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并保持相對穩定。

  2.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負責財務收支的審核和記賬工作;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為社區居委會決策提供財務依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等會計資料。

  3.出納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確保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安全。

  三、財務預算管理

  1.社區居委會應根據社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財務預算。預算編制應遵循“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充分考慮社區居委會的實際收入和支出情況,合理安排各項資金。

  2.財務預算應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主要包括政府撥款、社區服務收入、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支出預算主要包括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社區建設支出、公益活動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等。

  3.財務預算草案應經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

  四、收入管理

  1.社區居委會的所有收入必須納入財務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或賬外賬。

  2.政府撥款應按照撥款文件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挪用。社區服務收入應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捐贈收入應及時登記入賬,并向捐贈人出具捐贈憑證。

  3.收入款項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不得坐支現金。

  五、支出管理

  1.社區居委會的'支出應遵循“勤儉節約、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不得超支。

  2.支出審批權限:小額支出(一般指xx元以下)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大額支出(一般指xx元以上)應經社區居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3.支出憑證應真實、合法、有效。報銷時應提供正規發票、明細清單、合同等相關憑證,經審核無誤后予以報銷。

  六、資產管理

  1.社區居委會應建立資產管理制度,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等資產進行登記、清查和管理。

  2.固定資產的購置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購置后應及時登記入賬,并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等處置應經社區居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

  3.低值易耗品應建立領用登記制度,定期進行盤點清查,防止浪費和流失。

  七、財務監督

  1.社區居委會應建立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向社區居民公開財務收支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等財務信息,接受居民監督。

  2.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和審計,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社區居委會應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和審計工作。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社區居委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確保社區居委會財務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規定,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社區居委會的所有財務活動。

  三、財務管理體制

  1.社區居委會實行財務統一管理,設立財務負責人,負責全面領導和管理社區居委會的財務工作。

  2.配備專業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分別負責會計核算和資金收付等工作,會計與出納崗位分離,相互制約。

  四、預算管理

  1.預算編制

  (1)社區居委會每年應根據社區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以及上一年度財務收支實際情況,編制本年度財務預算草案。

  (2)預算草案應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應涵蓋政府補助收入、社區服務收費收入、捐贈收入、投資收益等所有可能的收入來源;支出預算應詳細列示人員經費、辦公經費、公共設施建設與維護費、社區文化活動經費、社會福利支出等各項支出項目。

  2.預算審批

  (1)財務預算草案編制完成后,應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經居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正式生效。

  (2)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因政策調整、重大項目實施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預算的,應重新提交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

  3.預算執行與監督

  (1)社區居委會應嚴格按照批準后的預算執行,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發現并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建立預算執行報告制度,每季度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接受居民代表的監督和質詢。

  五、收入管理

  1.收入來源

  (1)政府補助收入:按照政府相關文件規定,及時、足額收取各項財政補助資金,并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2)社區服務收費收入:依據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合理收取社區服務費用,如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并開具合法有效的收費票據。

  (3)捐贈收入:接受社會各界捐贈時,應簽訂捐贈協議,明確捐贈資金或物資的用途、管理方式等,并及時登記入賬,向捐贈人出具合法的捐贈憑證。

  (4)投資收益: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利用社區閑置資金進行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應納入財務統一管理。

  2.收入核算與管理

  (1)所有收入必須納入社區居委會法定財務賬戶進行統一核算,不得隱瞞、截留、挪用或私設小金庫。

  (2)建立健全收入臺賬,詳細記錄每筆收入的來源、金額、時間等信息,確保收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六、支出管理

  1.支出原則

  (1)合法性原則:所有支出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財務制度以及社區居委會的相關規定,不得進行違法違規支出。

  (2)合理性原則:支出應根據社區居委會的實際工作需要和財務狀況,合理安排,避免浪費和不必要的開支。

  (3)計劃性原則: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

  2.支出審批程序

  (1)日常小額支出(一般xx元以下)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

  (2)中等金額支出(xx元至xx元)需經社區居委會班子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由主任審批。

  (3)大額支出(xx元以上)應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支出。

  3.支出報銷要求

  (1)所有支出報銷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包括發票、收據、合同、驗收報告等。

  (2)原始憑證應填寫規范、內容完整,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七、資產管理

  1.資產分類與登記

  (1)固定資產: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如房屋、建筑物、辦公設備、交通工具等。建立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購置時間、購置價格、使用部門、使用狀況等信息,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2)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如辦公用品、工具等。建立低值易耗品臺賬,實行領用登記制度,定期進行盤點清查。

  2.資產購置與處置

  (1)資產購置:根據社區居委會工作需要和預算安排,按照政府采購或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購置。購置資產后,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入賬等手續。

  (2)資產處置:對于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捐贈等處置行為,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一般固定資產報廢需經社區居委會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重大固定資產處置(如房屋、大型設備等)應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置。處置資產所得收入應納入社區居委會財務統一管理。

  八、財務監督

  1.內部監督

  (1)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社區居民代表、黨員代表等組成。財務監督小組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資產管理、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

  (2)社區居委會應定期進行財務自查,自查結果應向居民公開,接受居民監督。

  2.外部監督

  (1)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工作進行審計和檢查,審計和檢查結果應向社區居民公開。

  (2)社區居委會應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審計機關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財務資料和相關信息。

  九、財務公開

  1.公開內容

  (1)財務收支情況:包括收入來源、收入金額、支出項目、支出金額等詳細信息。

  (2)預算執行情況:對比預算與實際收支情況,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

  (3)資產負債情況:公布社區居委會的資產總量、資產構成、負債情況等信息。

  (4)其他重要財務事項:如重大項目投資、捐贈資金使用情況等。

  2.公開方式

  (1)在社區公告欄定期張貼財務公開報表,公示時間不少于xx天。

  (2)利用社區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發布財務信息,方便居民隨時查閱。

  (3)定期召開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口頭匯報財務工作情況,并接受居民代表的提問和質詢。

  十、附則

  1.本制度由社區居委會負責制定、修訂和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5

  一、總則

  1.為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社區居委會財務工作依法依規、有序高效進行,依據國家有關財務法規和社區建設相關政策,結合本社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旨在規范社區居委會的財務預算、收入、支出、資產等管理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社區居委會廉政建設,維護社區居民的合法權益。

  二、財務預算管理

  1.預算編制原則

  (1)全面性原則:預算應涵蓋社區居委會所有財務收支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撥款、社區自籌收入、捐贈收入、各項費用支出、資產購置與處置等。

  (2)真實性原則:預算編制應以社區居委會的實際需求和可能獲得的收入為依據,數據準確可靠,不得虛報、瞞報。

  (3)科學性原則:根據社區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重點,合理安排各項收支,優化資源配置,確保預算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

  2.預算編制程序

  (1)每年末,社區居委會應組織各部門及相關人員根據下一年度工作計劃,提出收入和支出預算草案。

  (2)財務人員對各部門提交的預算草案進行匯總、整理和初步審核,編制社區居委會年度財務預算初稿。

  (3)初稿經社區居委會領導班子集體討論研究后,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居民代表大會應在充分討論和審議的基礎上,對預算草案進行表決通過。

  3.預算執行與調整

  (1)社區居委會應嚴格按照批準后的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活動,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每月編制預算執行報告,及時掌握預算執行進度和偏差情況。

  (2)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因政策變動、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確需調整預算的,應由社區居委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說明調整原因、調整項目及金額等,經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三、收入管理

  1.收入項目

  (1)政府財政補助:包括用于社區日常運轉、社區建設項目、社會福利事業等方面的專項撥款和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2)社區服務收入:通過開展社區養老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文化體育服務等經營性活動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3)捐贈收入:接受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贈的資金、物資等,捐贈用途應符合捐贈者意愿和社區發展需求。

  (4)其他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資產出租收入等。

  2.收入管理要求

  (1)所有收入必須納入社區居委會財務統一核算,使用合法合規的票據進行收款,嚴禁使用白條或不規范票據收款。

  (2)政府財政補助資金應專款專用,按照相關規定和撥款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改變用途。

  (3)社區服務收入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或市場合理價格收取,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加強對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

  (4)捐贈收入應及時登記入賬,向捐贈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贈憑證,并按照捐贈協議或捐贈者意愿使用捐贈資金或物資,定期向捐贈者反饋使用情況。

  四、支出管理

  1.支出范圍

  (1)人員經費:包括社區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2)辦公經費:用于購買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購置與維護、水電費、通訊費、差旅費等日常辦公支出。

  (3)社區建設支出:如社區公共設施建設、環境整治、綠化美化等項目支出。

  (4)公益活動支出:開展社區文化活動、體育活動、志愿服務活動、關愛弱勢群體活動等所發生的費用。

  (5)其他支出:如社區居委會承擔的.社會管理事務支出、不可預見支出等。

  2.支出審批制度

  (1)建立健全支出審批權限和流程,明確不同金額支出的審批責任人。一般小額支出(xx元以下)由社區居委會主任直接審批;中等金額支出(xx元至xx元)需經社區居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后,由主任審批;大額支出(xx元以上)應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支出。

  (2)所有支出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包括發票、合同、驗收報告、清單等,原始憑證應填寫完整、規范,內容真實可靠。

  (3)財務人員應嚴格審核支出憑證,對不符合規定的支出,有權拒絕報銷,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五、資產管理

  1.資產分類與核算

  (1)固定資產: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一般設備xx元以上,專用設備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如房屋建筑物、辦公設備、交通工具、文化體育設施等。建立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詳細記錄固定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購置時間、購置價格、使用部門、使用狀況等信息,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確保賬實相符。

  (2)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使用年限較短,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各種用具物品,如辦公用品、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性攤銷或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領用登記制度,加強日常管理。

  2.資產購置與處置

  (1)資產購置:根據社區居委會工作需要和預算安排,按照政府采購或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購置。購置資產后,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入賬等手續,確保資產登記及時、準確。

  (2)資產處置:對于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捐贈等處置行為,應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批。一般固定資產報廢需經社區居委會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重大固定資產處置(如房屋、大型設備等)應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置。處置資產所得收入應納入社區居委會財務統一管理。

  六、財務監督與審計

  1.內部監督

  (1)成立社區居委會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社區居民代表、黨員代表、社區工作人員代表等組成。財務監督小組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資產管理、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

  (2)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預算執行情況、資產負債情況等財務信息在社區公告欄、社區網站等平臺向社區居民公開,接受居民監督。財務公開內容應詳細、準確、易懂,公開時間應符合相關規定。

  2.外部審計

  (1)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工作進行審計,審計內容包括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預算執行情況,資產管理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等。

  (2)社區居委會應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工作,如實提供財務資料和相關信息,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落實,并將整改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七、財務人員管理

  1.任職資格

  社區居委會財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和技能,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具備同等專業水平,熟悉國家財務法規和社區財務管理相關政策。

  2.職責與權限

  (1)會計人員負責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對財務收支進行審核和記賬,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和報表等會計資料,定期進行財務分析,為社區居委會決策提供財務依據。

  (2)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定期與會計核對賬目,確保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安全。

  (3)財務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守財務秘密,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制度 16

  一、總則

  1.目的:為加強社區居委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社區居委會財務活動合法、合規、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資產管理、財務監督等活動均適用本制度。

  二、財務預算

  1.預算編制:每年年初,社區居委會應根據上一年度財務收支情況、本年度工作計劃和社區發展需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草案。預算草案應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應明確各項收入來源及金額,支出預算應詳細列出各項支出項目及金額。

  2.預算審批:財務預算草案經社區居委會班子成員討論通過后,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居民代表大會應在收到預算草案后的xx個工作日內完成審議,并形成決議。

  3.預算執行:社區居委會應嚴格按照批準后的財務預算執行,不得隨意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應重新提交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審議批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社區居委會應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三、收入管理

  1.收入來源:社區居委會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財政撥款、社區服務收費、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2.收入登記: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健全收入登記制度,對所有收入及時、準確地進行登記。收入憑證應齊全、合法,確保收入來源清晰、可追溯。

  3.收入上繳:社區居委會應按照規定將政府財政撥款等收入及時上繳至指定賬戶,不得截留、挪用。對于社區服務收費等收入,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

  四、支出管理

  1.支出原則:社區居委會的支出應遵循“專款專用、勤儉節約、注重效益”的原則。所有支出必須有合法、有效的憑證,并經相關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報銷。

  2.支出審批:

  - 日常小額支出(一般指xx元以下)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

  - 大額支出(一般指xx元以上)應經社區居委會班子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后,由社區居委會主任審批。

  3.支出范圍:支出范圍主要包括人員工資及福利、辦公費用、社區公共設施建設及維護、社區文化活動、社區服務項目開展等。嚴禁將社區居委會資金用于與社區事務無關的支出。

  五、資產管理

  1.資產分類:社區居委會的資產分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固定資產包括房屋、設備、交通工具等;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無形資產包括社區品牌、知識產權等。

  2.資產登記:社區居委會應建立資產臺賬,對所有資產進行詳細登記,包括資產名稱、規格、數量、購置時間、購置價格、使用狀況等信息。資產臺賬應定期更新,確保資產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3.資產清查:社區居委會應定期組織資產清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清查過程中,應核對資產臺賬與實際資產是否相符,如發現資產盤盈、盤虧或毀損等情況,應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規定進行處理。

  六、財務監督

  1.內部監督:社區居委會應建立內部財務監督機制,成立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社區居民代表組成。財務監督小組應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收支、資產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向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

  2.外部監督: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對社區居委會的財務工作進行審計和檢查,審計和檢查結果應向社區居民公開。社區居委會應積極配合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和檢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七、財務公開

  1.公開內容:社區居委會應定期向社區居民公開財務收支情況、資產負債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財務信息。公開內容應詳細、準確、易懂,便于居民了解和監督。

  2.公開方式:財務公開可采用社區公告欄、社區網站、社區微信群等多種方式進行。公開時間應定期、及時,一般每季度公開一次,年度財務決算情況應在次年的xx月底前公開完畢。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社區居委會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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