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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

時間:2023-02-28 16:13:20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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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1

  第一條內部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認購本公司的股份,參與經營、按股份享受紅利分配的新型股權形式。推行內部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

  1)實現本士咨詢公司的管理突破,通過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凝聚志同道合的長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資金、團隊、運營模式。

  2)規范和完善公司內部的治理機制,規范合伙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協調合伙人的責任、利益和風險平衡關系

  3)確保公司的順利運作,形成互補能力結構,提升公司的總體競爭力,實現公司永續經營

  內部合伙人制度的實施原則

  第二條合伙人制度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1)遁序漸進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收益與風險共擔,收益延期支付原則;

  4)能力配比,增量激勵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實施意在逐步構建合伙經營模式和團隊習慣,不改變公司性質

  第四條xx集團以為推進中國連鎖企業發展已任,力圖成為中國最具實力的連鎖經營研究、培訓、咨詢顧問集團,為各參見《xx集團發展戰略及五年規劃》。

  第五條深圳xx咨詢公司是xx集團總部核心業務單元,獨立核算,自負營虧;圍繞集團三年規劃目標,通過機制創新實現快速發展,內部合伙人計劃是與xx咨詢事業計劃匹配的長期激勵方式,為達成目標將過渡跨行業、跨專業矩陣式組織形式并形成長期合伙人制度,參見《xx咨詢公司發展規劃和未來組織結構過渡方案》。

  員工職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咨詢業是一個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的行業,優秀員工是實現xx規劃的保障,公司對鼓勵員工向與公司需要相符的方向發展,并輔以技術指導和知識管理支持,員工可從業務、咨詢、研究員等途徑向合伙人生涯發展,如下表,詳規參見《xx員工培養及職業生涯規劃管理辦法》。

  第七條針對咨詢業難做大、人才培養成本大、流動率高狀況,公司將不懈培養和打造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團隊,通過集合優秀人才共同去爭取未來,讓有志員工在xx“飛速發展、暢享成長,共創未來”。

  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

  第八條為確保合理的治理結構和競爭力能力組合,未來三年xx顧問內部合伙人股權基本結構與配比方式如下表:

  創始合伙人

  第九條接受本合伙人制度,維補足《創始合伙人協議書》,20xx年9月前出資并成為注冊的股東,稱之為創始合伙人,創始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按協議出資;

  2)參與運作,除特殊原因三年內不得離職和退股;

  3)按本制度第八條出讓預留股份;

  4)公司虧損或業務需要時優先同比注資,補足運營所需資金;

  內部合伙人

  第十條內部合伙人指認同xx文化,具備公司所需能力、獲得股權的員工,內部合伙人對公司負共同經營、共同創業,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之責任,公司不接受純投資者為合伙人。

  內部合伙人的資格條件內部合伙人吸納與股權激勵

  第十一條內部合伙人的基本資格條件如下:

  1)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

  2)職級T3級以上,并符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3)業務能力強,考核優秀

  4)有成為合伙人的意愿,按協議商定的出資比例

  第十二條合伙人品質要求:合伙人需要xx共同的價值取向,具備長遠眼光和較強的創業欲望、富有犧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業家精神,經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的。

  第十三條具有較好發展潛力和能力互補,但尚未完全滿足基本條件的員工,可由合伙人申請,給合伙人會議破格吸納;

  內部合伙人的吸納程序

  第十四條內部合伙人的'吸納程序如下,具體操作參見《內部合伙人吸納與股權配比流程》如下表:

  1)符合條件員工向總辦提出合伙申請或合伙人推薦,填寫員工合伙申請及認購表;

  2)合伙資格由總辦進行初審,并由相關部門核算當期內部股價、額度及認購系數;

  3)合伙資格及持股方式審核,并經合伙人會議復審后予以確認;

  4)合伙人簽訂內部合伙協議,到財務部確認持股額并繳款;

  5)公司發放員工持股股權證書,每年按實際出資比例進行工商變更。

  6)成為內部合伙人,行使合伙人權利,享受分紅。

  購股權額度確定

  第十五條合伙人購股權額度主要由擔任的職位職級決定,參見本制度第六條、第八條,具體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如下:

  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公司資產總額x職位分配比例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因職務調整,其持股額度按調職后的職務比例變動,根據新變動比例進行認購或回購,其中:

  1)合伙人升職后,根據增加職位分配比例算出其增加股份,新增股份認購價格按本年新股價進行計算;

  2)合伙人降職后,根據減少職位分配比例算出期減少股份比例,減少股份由公司負責回購,回購價格亦按本年新股價進行計算。

  第十七條根據公司實際運營需求,公司可協商委托某一合伙人受讓其他合伙人股權,購股權額度可短期高于職位分配比例,可受讓限額由合伙人會議決定。

  合伙人購股權限額=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可受讓限額

  公司資產價值及股價核算

  第十八條公司資產價值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有形資產以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無形資產包括,品牌、知識產權、團隊、業績及獲利能力等,其評估由內部價值鏈記分板來衡量,實行動態管理,參見《公司資產價值及股價核算辦法》,經合伙人會議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

  第十九條公司資產實行存量不動,增量激勵原則,當公司資產價值低于原存量值時,合伙人應同比注資補足,當公司資產價值持續增長時,原合伙人可享受轉讓分紅和股權轉讓所帶來溢價激勵。

  第二十條股價根據當期公司資產價值及股份數決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為內部合伙人購股標準。

  核定股價=公司資產價值÷股份數

  股權認購系數確定

  第二十一條合伙人按職務級別、個人資歷、能力不同認購系數,股權認購系數越高則代表相對重要性越高,實際出資越少,計算公式如下表:

  股權認購系數= AxKxK1十BxK2十CxK3

  第二十二條股權認購系數的評分項目、權重和分值可根據公司發展階段及需求調整,每年由合伙人會議確定。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權由合伙申請人有償購買,合伙申請人實際購買價格和實際出資金額計算如下:

  實際購買股價=核定股價÷股權認購系數

  實際認購出資額=合伙人購股權額度x實際購買股價

  認購權行使及個人獎勵股份轉換

  第二十四條購股權的實施時間為半年度業績考核評定后一個月內,根據認購系數確定實際認購出資額,股權認購以實際到帳金額為準,到期未到帳則視為放棄本期購股權。

  第二十五條股價每半年重新核定,新加入激勵計劃、放棄或曾失去購股權的合伙申請人應以當期新核定股價購股。

  第二十六條公司當期未有足夠股權出讓合伙申請人的,下年度可按本期價格購持續認購,內部股價下降時有權按新股價購買股權。

  第二十七條合伙申請人因年度業績優秀獲得公司股權激勵的,該激勵股權可轉入合伙人名下,參與下年度分紅,參見《績效考核與激勵制度》;如合伙申請人已達到購股權最高限額,激勵股權超出部分將轉為現金激勵;

  超限額回購和內部轉讓

  第二十八條公司每年提取利潤5%為內部股權回購準備金,從創始合伙人及超出職位可購股權限額合伙人回購股權,以激勵新合伙人,回購價為當期核定股價。

  第二十九條股權回購順序依次為創始合伙人、降職合伙人、超額合伙人,合伙人應以公司長遠利益出發不得反對股權回購。

  第三十條股權可在合伙人間協議轉讓,轉讓股權應符合配比比例并經全部合伙人會議同意。

  利潤分紅

  第三十一條為保證公司事業計劃達成,合伙人在三年內分紅不超過凈利潤的30%,每年實際利潤分紅比率依據年初合伙人共同確定的《年度目標及分紅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權比例分配,三年后視企業規模再行調整。

  第三十二條對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計劃的專家、優秀員工,經合伙人會議同意的可采用分紅權進行長期激勵,該員工離職則分紅權自動失效,《內部員工分紅權配發通知書》。

  經營權利與義務內部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內部合伙人不僅是公司股東,而且是共同創業的伙伴,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行使合伙人權利;

  1)公司有關重大投資、業務戰略的調整等重大決定的股權表決

  2)公司發展規劃及年度經營計劃、分紅與配股計劃等的股權表決

  3)公司組織變革及核心制度表決

  4)就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5)查閱公司經營業績財務報表及有關會議決議

  6)合伙人會議擬定的其他權力

  第三十四條為提高公司決策效率,合伙人可選舉管委會代行合伙人會議權利,管委會成員由合伙人擔任,任期一年。

  第三十五條經授權內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業務,組織談判,具體規定參見《公司業務運作流程及職權劃分明細表》。

  第三十六條內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運營中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履行合伙人分管職能,完成合伙人會議決議分管的工作任務或業績指標

  3)按時出席合伙人會議,就公司經營發展出謀劃策

  4)接受制度約束,根據個人績效和公司需要的職務調整

  5)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股份權利與義務

  第三十七條內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權利;

  1)參與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對吸納新合伙人行使表決權(一人一票);

  3)監督公司內部及各分支機構經營活動;

  4)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紅利,優先享有合伙人分紅或股利等優惠政策

  5)依法分配公司破產、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資產;

  第三十八條內部合伙人根據持有股權承擔以下義務:

  1)按本制度及合伙協議完成股權認購、轉讓

  2)退出經營時出讓持有股權

  3)公司增發,存量不足或虧損時同比注資

  4)以自己的出資承擔風險

  其他合伙人共同決議事項

  第三十九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公司的名稱;

  2)改變公司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公司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本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合伙人內部創業合伙人發展計劃

  第四十條內部合伙人可依據公司業務規劃積極籌備、拓展咨詢業務,承擔業務單元的目標和激勵,詳細規定參見《公司發展規劃及內部創業計劃》。

  獨立合伙人

  第四十一條獨立合伙人指的以個人身份與xx顧問有限公司建立長期緊密合作關系,對雙方合作所操作的項目實行公司化的操作,雙方對項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參見《獨立合伙人協議》。

  第四十二條內部合伙人有個人發展意向的,雙方簽定獨立合伙人協議后,成為xx咨詢公司的獨立合伙人,自負盈虧、直接對公司總裁負責。雙方在工作中采取平等協商的機制。

  分公司合伙人

  第四十三條內部合伙人可隨公司發展轉做連鎖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60%股權,負責區域范圍內的經營業務,參見《分公司合伙人協議》。

  二、三級合伙人發展

  第四十四條公司合伙人負責獨立核算的業務團隊的,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可在自己股權范圍內發展二、三級合伙人,具體參見公司相關規范。

  內部合伙人退出內部合伙人退出機制

  第四十五條合伙人正常退出程序

  1)當事人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離職和退伙

  2)所有合伙人簽字同意

  3)辦好必要的股權轉讓或退出手續

  第四十六條合伙人持有的股份,在持有人脫離本公司(包括自動離職、被解聘、被開除或死亡等)等情況下,不再參與內部持股,其已持有的股份由公司回購。

  1)合伙人自愿離職,提出申請后,不能行使股份購股權。

  2)自離職之日起不享受股東權利及分紅權,已定分紅由財務結算后,按勞動合同約定延期支付。

  第四十七條股份的回購程序:

  1)申請人員工個人填寫回購申請單;

  2)人力資源部向合伙人會議提供該員工的工作交接清單;

  3)合伙人會議確定回購方式和回購價格;

  4)回購其個人出資部分;

  回購方式及回購價格確定

  第四十八條根據內部合伙人不同退伙原因,將采取不同的回購方式:不同退出原因的回購方式

  第四十九條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釋權歸公司合伙人管委會所有。第五十條本制度每年修訂一次,實施日期自起。

  第五十一條方案未盡事宜及實施細則,由管委會擬定合伙人會議審批。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2

  阿里巴巴在向紐交所遞交的招股說明書等有關文件中對合伙人制度作了詳細說明:從xx年,阿里巴巴公司成立時起,馬云等人就以合伙人的精神運營和管理這家公司。xx年7月,為了保持公司的這種合伙人精神,確保公司的使命、愿景和價值觀的持續發展,阿里巴巴將這種合伙人協議確立下來,取名“湖畔合伙人”。馬云和蔡崇信為永久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在離開阿里巴巴集團或關聯公司時,即從阿里巴巴合伙人中退休。每年合伙人可提名新合伙人,新合伙人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在阿里巴巴或關聯公司工作滿五年以上,對公司發展的積極貢獻,高度認同公司文化,愿為公司使命、愿景和價值觀竭盡全力等。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與一般意義上的合伙制不同,一般意義上的合伙制度是作為商業上的一種組織形式,與其他公司制度相比較而言,更強調合伙人在權利義務與一般公司股東的區別,另在稅收方面也存在差別。而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核心在與公司董事會的選任制度,即由合伙人提名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人選,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權。

  有限合伙企業最大的優勢在于資金的杠桿作用,企業的普通合伙人用很少的資金就可以撬動上百倍資金來為其所用。與此同時還能將企業的經營控制權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并且獲取超過其出資比例的超額收益。

  在創投機構這類的投資公司,出資最多并不意味著企業管理能力很強,很多投資者僅僅是希望獲得投資收益。

  至于公司如何管理,更需要有專業性很強的人士來操作,有限合伙制就是GP(普通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分離,自主性很強。

  普通合伙人(GP)=1%的資金+無限連帶責任+企業管理權,有限合伙人(LP)=99%的資金+有限責任+合伙協議利潤分配。

  阿里巴巴的這種合伙人制度無疑是一種更有利于公司管理層取得公司控制權的制度設計,使管理層可以基于較少的股份而獲得公司較大的控制權。

  正是在新型合伙人機制的基礎上,阿里巴巴形成了以使命愿景價值觀驅動的獨特文化和良將如潮的人才體系,為公司傳承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保障了此次面向未來的領導力升級。

  這一新型合伙人機制,在行業被人津津樂道,在于其優勢非常突出。任何一家公司,創始人想要把握公司發展方向,必須足夠控制權,但在其成長過程中又需要天使投資人創投、私募基金等融資,稀釋自己的股權。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在借鑒雙層股權結構優勢的基礎上又對其進行創新,避免了雙層股權結構的一些不足,因此,加大制度的包容性實為必要。

  折射高凈值人群背后的財富傳承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被稱道,很大原因在于企業家們對財富的傳承焦慮。

  高凈值人群中很大比例是企業家,民營企業家是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最具時代色彩的人群,膽子大、敢于冒險、有責任感。對于一手打造的企業及事業,企業家內心是希望后人有能力繼承衣缽,繼續經營下去,甚至打造百年企業。隨著第一代企業家的年事漸高,財富傳承也迫在眉睫。

  這里所提及的財富傳承,主要包涵有形財富及企業傳承。

  有形財富包括房子、股權、金融資產等,是一代辛勤奮斗積累的家業,非常珍惜,希望獲得保障與圓滿傳承。

  在面對這些財富的繼承問題上,不同的財產,選擇的繼承工具不同,最好的繼續方式是金融工具與法律工具配合使用,以實現繼承的目的。目前被人們廣泛使用的繼承方式有四種:遺囑安排、法定繼承、人壽保險、家族信托。

  傳承有形財富面臨的問題適合所有積累一定資產的家庭,如中產階級、私行客戶、超高凈值客戶,這些問題是共通的。這些問題解決了,是惠澤子孫后代的安排。

  而企業股權能否傳承,企業衣缽是否不會面臨三代而斬?才是企業家們頗為頭痛的'問題。我們可以借鑒以下的一些案例來作參考:

  第一條道路——家族擁有股權,家族成員經營;典型案例如李嘉誠家族,已經順利完成傳承,長子繼承衣缽,次子另辟江山。

  第二條道路——家族擁有股權,職業經理人經營;典型案例是美的集團,目前第二代掌門人不是創始人何享健的兒子何劍鋒,而是他一手培養起來的職業經理人方洪波。何劍鋒專注于投資領域,目前沒有回歸家族管理。

  第三條道路——家族成員經營,家族股權稀釋。典型的案例是日本豐田汽車,由于家族成員對于品牌的影響力,雖然股權早已稀釋很小比例,但是還擔任企業高管。

  第四條道路——企業出售,家族轉型。典型案例是香港永隆銀行被股東出售給大陸招商銀行,在家族經營金融進入萎縮時代及時家族財富變現,也是一種傳承的選擇。

  第五條道路——阿里巴巴的新型合伙人制度,以專業團隊來接過創始人手中的棒,一整套維系阿里巴巴生態健康的決策、人才,治理安排制度,卻在馬云不斷遠離「一線」的十年里逐步確立。公司如何挑選接班人?如何平衡短期與長遠利益?如何保障股東權益大小問題都由這套機制,以及機制下產生的管理層、員工共同解決。

  這不僅是財富的傳承,更是大型企業創始人沉甸甸的責任感,找到合適的接班人、把企業傳承下去,企業傳承的問題解決了,造福的員工和社會一方,有利于中國企業的平穩發展。

  回歸傳承的本源,財富是對未來家族能力的儲備,有超越數字的意義。物質財富容易傳承,但創富的軟實力和家族精神無法物理性傳承。如果那些無法帶走的財富終將歸還給社會,在兼顧親情、權衡經商興業的利義之時,就應更多地造福社會、反哺社會。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所有權的“風騷”與經營管理權的“風騷”不一定非要捆綁在一起。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3

  第一條總則。

  (1)城市合伙人合伙期限一般為二年,城市合伙人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市級城市合伙人。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城市合伙人(以下稱城市合伙人)權限、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城市合伙人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系,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城市合伙人經公司授權并自合伙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合伙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后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城市合伙人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城市合伙人應積極收集本行業信息,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信息,以利于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絡的建設和管理。

  (6)城市合伙人在各自合伙城市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系,并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第二條合伙要求。

  (1)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設備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2)各城市合伙人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3)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4)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5)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并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城市合伙人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6)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絡,有能力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合伙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合伙預付貨款10萬元。

  (3)本地批發、零售網絡情況。

  (4)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第四條合伙人申請程序。

  (1)城市合伙人評估表打分通過

  (2)城市合伙人政策的確認

  (3)城市合伙人協議簽訂

  (4)業務執行

  (5)每年一需重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城市合伙人資格權限。

  第五條城市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城市合伙人后,可享有如下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銷售運營公司產品。

  (2)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地區銷售任務;

  (3)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4)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5)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城市合伙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6)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7)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8)全面負責合伙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市場運作

  項目立項報備

  (1)城市合伙人在市場開拓經營過程中應時刻注意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以取得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

  (2)城市合伙人在取得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后,應填寫“項目報備申請表”向公司申請項目報備,公司經過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一般應在當天回復(特殊情況要求時應立即回復),若報備有效,公司給予登記號并填發“項目報備登記號通知單”,再登記在“項目管理臺帳”上,無登記號的項目公司不予保護。

  公司應按“項目報備申請表”逐欄詳細填寫項目信息及其基本資料。

  報備的項目名稱必須是使用方(終端客戶)所用的詳細的項目名稱。

  項目所涵蓋產品為公司標準產品或經初步確認為公司力所能及的非標產品。

  (3)項目報備的原則是誰報備誰負責,取得項目報備登記號的'城市合伙人即對該項目負責。對報備以后執行不力的,公司有權強制調劑。

  (4)城市合伙人應與該項目保持聯系,認真評估項目的成交熱度,準確及時地反映在項目跟蹤臺帳上。

  (5)對于報備有爭議的項目,應按下列原則,由各城市合伙人部自行協調解決。無法協調解決時,由公司最終裁決,裁決原則:一般情況下,有爭議的項目由總部按“報備時間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

  (6)未設合伙的地區公司鼓勵城市合伙人積極開發市場,對已設城市合伙人的市區公司禁止城市合伙人跨地區從事業務活動。若特殊項目確需跨地區操作的,應嚴格按照如下制度辦理:

  應先經得項目所在地區城市合伙人同意。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應簽署書面的業績、提成、費用及相關配合支持等事宜的分配方案,報總部備案。

  對于有爭議的項目按“所屬地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在所屬地分部未報備及介入的情況下,按“報備時間優先”原則,屬后續項目按“已操作成功的城市合伙人(業務員)優先”;非所屬地城市合伙人之間的項目爭議地區仍按“報備時間優先”的原則來裁決其歸屬。

  (7)項目報備申請表自報備成功之日起六個月內為報備有效期,超過六個月的項目應重新報備。在重新報備前,應認真檢查項目最新進展和最新資料,以確保項目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8)嚴禁竄單、賣單、搶單及違規跨區操作,一經發現,責任人員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接受相應的管理處罰。

  (9)負責項目立項報備的經辦人員和知情人員,對項目的報備情況負有保密責任,如因為經辦人員或知情人員的泄密造成城市合伙人之間的項目爭議或項目信息的外泄,經辦人員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接受相應的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0)城市合伙人由于立項報備手續不齊全或立項報備不及時,造成下列后果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11)在業務所屬地內部,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盲目代表公司競爭性地開出價格條件和商務條件,造成公司銷售收入和商務條件的降低或損失,一經查實,由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立項報備規則重新決定項目的歸屬。

  (12)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在自身業務所屬地以外地區,有意或無意地、競爭性地開出價格條件和商務條件,造成公司銷售收入和商務條件的降低或損失,一經查實,由責任人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并按立項報備規則重新決定項目的歸屬。

  (13)不顧項目立項報備規則,將原本可屬于自己的業務項目轉賣他人(公司內部或外部),替他人偽造銷售業績,套取現成的經濟利益,一經查實,公司將追回其非法所得,并給予相關責任人雙方追加其非法所得1~2倍的經濟處罰。

  第七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城市合伙人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并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持。

  (3)每半年(6月底)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4)以每半年一次將合伙區域內網絡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說明并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合伙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持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城市合伙人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占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城市合伙人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公司市場部;各城市合伙人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采取年終城市合伙人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城市合伙人資格使用。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城市合伙人不得多頭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的任何內容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秘密。

  (2)無論合伙協議終止與否,城市合伙人均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秘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城市合伙人之間的溝通與聯系渠道,不定期地向城市合伙人提供宣傳資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

  (2)充分尊重城市合伙人在銷售合伙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合伙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城市合伙人的權利。

  ①年終匯總清算時,城市合伙人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城市合伙人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城市合伙人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城市合伙人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城市合伙人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合伙資格,終止其合伙協議。

  (4)城市合伙人需于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于沒有設立城市合伙人的地區,其他城市合伙人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后,可向該區域供貨并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城市合伙人后,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城市合伙人。

  (6)各城市合伙人須按合伙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搜集市場信息。公司會將市場信息搜集反饋情況作為城市合伙人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信息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信息,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信息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信息的城市合伙人,將考慮取消合伙資格。

  (7)城市合伙人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城市合伙人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銷售返點(年度銷售額合伙價計算的銷售總額)

  (一)第一年成市級合伙年銷售額未達到200萬元的按銀牌合伙。

  (二)年度銷售額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晉升為金牌合伙。

  (三)年度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晉升為鉆石合伙。

  (四)年度銷售額達不到100萬元的退級為銅牌合伙。

  (五)年終按年度銷售額返點:鉆石合伙返10%;金牌合伙返7%;銀牌合伙返5%。

  第十一條交易與結算。

  (1)合伙預付貨款。城市合伙人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預付貨款,并在合伙協議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貨款金是城市合伙人的發貨、資信保證。合伙關系終止時,將預付貨款退還原城市合伙人。

  (2)交貨。公司會依據城市合伙人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合同進行供貨。

  (3)價格。城市合伙人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出廠價格。

  (4)貨款。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

  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二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城市合伙人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城市合伙人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后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③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④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⑤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城市合伙人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銷。

  (2)對城市合伙人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城市合伙人管理制度。

  ②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③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④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城市合伙人,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癥下藥。

  ⑤協助各城市合伙人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⑥接受各城市合伙人及其重要客戶的咨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第十三條違規處罰。

  (1)各城市合伙人在經營過程中,采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合伙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合伙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合伙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合伙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合伙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取消其合伙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信息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xx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合伙資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于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損失”的損失)。

  (8)城市合伙人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城市合伙人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合伙關系。

  (9)城市合伙人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合伙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合伙協議的附件,與合伙銷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城市合伙人進行合理布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合伙關系,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后,退還合伙保證金。

  (4)城市合伙人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沖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公司與各城市合伙人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司合伙人管理制度通用4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二、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

  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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