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消防安全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制度1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確保現場防火安全;
2、項目經理是本單位及其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標準;落實職工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生產管理活動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領導、生產、安全等部門為主體,專(兼)職消防干事參加的防火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條件,消除火災隱患;
5、嚴格按照防火設計組織施工,不擅自改動防火設計。施工現場內不準隨意搭建臨設;
6、進入施工現場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設備,生產技術部門按規定做好技術鑒定,嚴格管理、使用、安裝各環節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災、爆炸或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危險的區域進行明火作業。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按規定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核手續,并有可靠的防護措施;
8、加強電源火源管理,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審批制度。生產性用火用電由生產部門審核,經安全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電由行政部門審核,經專(兼)職保衛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經審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電。嚴謹亂接電源,亂拉電線,若需連接電源、電線時,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職工(民工)宿舍嚴禁使用大燈泡、碘鎢燈、電爐和不合格的電熱褥等;
10、油漆庫和油漆配料間,必須按規定要求設置,嚴格管理制度,嚴禁一切火源、火種進入庫區和配料間;
11、木材加工車間、木料場、機加工車間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對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應做好及時清理。嚴禁煙火進入車間和料場;
1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按性質分庫單獨存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嚴格執行防火、防爆規定;
1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4、加強對電工、電氣焊工、防水工等重點用電用火特殊工種的.業務培訓,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5、根據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質,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并配掛醒目的防火標志。保持消防道路的暢通;
16、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消防安全制度2
為保證單位內建設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現對公司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圖紙必須報消防部門審核,審核通過方可施工。項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須報消防部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安裝臨時消防豎管,每層設消火栓口,配備足夠的水龍帶。消防供水要保證足夠的水源和水壓,嚴禁消防豎管作為施工用水管線。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禁止拆除或停用臨時消防豎管。消防泵房應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設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設專人管理,保證消防供水。消防泵的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3、電焊工、氣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要對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離等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4、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
5、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施工現場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庫房、木工加工場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業場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熱強光源燈具。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7、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應符合防火要求。庫房應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負荷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8、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9、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時施工企業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11、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2、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的防火要求,必要時派專人看護。
13、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14、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房間內住20人以上必須設置不少于2處的安全門;居住100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員疏散預案。
15、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用火要經保衛部門審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16、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資料:包括保衛、消防設施平面圖;消防制度,方案,預案;消防組織機構、負責人、義務消防隊;消防設施、器材等維修驗收記錄;電氣焊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施工現場消防檢查記錄。
17、其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消防安全制度3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灶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灶具正確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灶具點燃后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泄漏。
3.對液化氣灶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表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偽裝或啟動電表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消防安全制度4
1、各單位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廚房操作人員相關消防知識的培訓;
2、在廚房內配備滅火毯和與環境場所相適應的輕便滅火器,廚房操作人員須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員應檢查灶內的火源是否全部關閉,排油煙罩口內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凈;
4、加強廚房灶臺、油煙管道周圍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油煙管道不應靠近可燃構件,磚砌的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24厘米,金屬管道與可燃構件的距離不應小于50厘米,灶臺、排油煙罩口、油煙管道的周圍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據廚房用火的實際情況確定清洗次數。依據《北京市消防局關于加強對廚房煙囪、排油煙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規定,單位油煙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應少于1次;
6、油煙管道清洗企業應保證清洗的質量,油煙管道清洗完畢后,應由單位的工程部門和保衛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各單位需根據以上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廚房油煙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制度5
根據“61號令”要求,位安全暢通,防止火災時的群死群傷現象的.發生,針對設施的維護制定以下的規章制度:
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口嚴禁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
4.嚴禁以任何形式對安全出口及疏散標志遮擋、覆蓋;
5.對應急燈定期檢修,保證完好有效。
6.對設施出現問題應在3天內檢修,保障完整無損。
消防安全制度6
第一:
一、鄉鎮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本行業、本單位和各村的消防安全檢查活動,特別是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的檢查要專項安排,專項檢查。
二、各項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親自參加。要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對檢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詳細記錄、存檔,并反饋給被檢查單位,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三、檢查中發現有違法、違章行為的,當場能改正的應責令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整改的,檢查人員應責令限期改正。
四、對于發現的火災隱患,被查單位沒有及時整改的,相關單位應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直至吊銷各類證照,關閉場所。
五、檢查中發現重大火災隱患時,要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并制訂出具體整改措施。,
六、對沒有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的村、單位,對其通報批評,對未進行安全檢查,影響安全工作開展的,其主要領導要向鎮政府寫出書面檢查;由于檢查不夠,存在重大火災隱患,而發生各類火災事故的將按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領導責任。
七、對個別村、單位和人員拒絕監督檢查,阻礙安全檢查人員執行公務的,應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第二:
1、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村)單位宣傳消防基本知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2、依托社區(村)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語、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
3、社區(村)消防教育體驗室要經常向社區(村)居民群眾開放。
4、社區(村)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5、針對本社區(村)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勢的公益消防活動。
6、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7、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地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村)單位參觀火災現場,警示教育居民群眾。
第三:
第一條、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制定每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維護消防平安環境。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消防平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農村消防平安工作由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領導,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平安責任制。
第四條、村民都有維護消防平安、維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演講火警的義務和責任,成年村民有參與撲救初起火災的義務。
第五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防火平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發動廣大群眾,開展防火工作,其職責包括:
㈠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外地區的消防工作和火災情況,督促火險隱患的整改;
㈡在冬、春和農業收獲季節,要組織力量,發動群眾,進行防火平安大檢查;
㈢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落實消防平安責任制;
㈣組織各種形式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培訓消防骨干,總結、交流消防工作經驗;
㈤適應當地經濟發展的需要,編制消防專項規劃,組建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第六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有一名副鄉鎮長分管消防工作,并確定一名專兼職防火人員,負責制定消防平安村規民約,進行消防平安巡查,普及平安消防知識。
第七條、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建立消防工作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7
一、三級防火制度
a)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⑴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不安全因素;
⑵每個員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
⑶每個員工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
⑷每個員工接班時提前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的問題,由接班領班負責處理,較大的問題以書面報告本部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⑸保安員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小時一次,餐飲場所營業結束時餐飲場所員工還應對營業現場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b)二級檢查由部門領導實施:
⑴部門領導每周組織主管和領班對本部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⑵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⑶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教育及表揚或批評;
⑷負責將一周的消防安全情況書面報告保安部、總經辦。
c)三級檢查由火鍋店領導實施:
⑴每月及節假日來臨前由火鍋店領導委托保安部主持對火鍋店進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檢查,并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
⑵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的執行情況,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罰款。
d)檢查的基本內容:
⑴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⑵消防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否暢通,有無堵塞、鎖閉情況;
⑶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置及完好情況;
⑷有無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情況;
⑸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⑺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關國家技術標準要求;
⑻防火巡查、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⑼廚房、灶間煙道清洗情況;
⑽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況,室內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情況;
⑾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情況。
二、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a)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周進行檢查一次,保安部門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火鍋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b)除定期檢查外,要著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并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c)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采取防范措施。
三、火災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a)目的:為了加強規范火鍋店的消防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b)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的自身管理。
c)職責:由部門組織并負責實施本管理制度。
d)定義: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火鍋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杜絕火災隱患。
e)內容:
⑴火鍋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消除
⑵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負責人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ⅰ、違章進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ⅱ、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ⅲ、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ⅳ、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ⅴ、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ⅵ、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ⅶ、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ⅷ、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⑶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安消部及時發出書面“火災隱患通知書”進行整改,并向火鍋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實行定人、定時、定點、定責的“四定”制度
⑷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責任人并落實整改資金
⑸在火災隱患未能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人,保障安全
⑹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⑺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⑻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四、前廳防火制度
a)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并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和彈、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或保安部;
b)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煙頭、火柴棒,發現后應及時處理;
c)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用立即制止并報火鍋店保安部;
d)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e)發生火警后要對客人進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f)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餐廳防火制度
①在各種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撒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臟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筒內;
②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③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④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積極參加撲救。
廚房防火制度
①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②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并報保安部備案;
③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④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后開氣),不準往灶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⑤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⑥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派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g)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h)一旦發生火情要沉著、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五、消防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雜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滅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火鍋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
六、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1、不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要告知保安部消防控制中心,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經理簽字。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志和出口指示標志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火鍋店范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保安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時,注意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著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煙。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消防安全制度8
1、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與教育。
2、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3、經營場所按規定要求配備滅火器、應急燈,確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經營、生活場所有各自的防火分區和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設有疏散標志。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經營產所不得存放危化品。
7、嚴格執行用火安全制度,用火作業前應清除用火點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8、嚴格控制野外用火。不得隨意丟棄煙蒂,不得在野外使用明火。未經允許不得在景區內使用明火取暖、燒烤、篝火等。
消防安全制度9
1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光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酒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宣傳教育培訓采取酒店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3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資料與年度培訓資料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5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光、資料及理解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6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資料、授課和技能訓練。
7營業期間經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進取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安全制度10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煙,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查看、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并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后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11
為加強燃氣管道施工現場防火管理,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規范,特制訂如下:
第一條 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防火責任制,加強防火安全管理,確保 國家、集體的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條 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由現場施工單位負責。負責人系該施工單位的項目部經理,負責人應根據工地大小,及時配備值班糾查人員,作好施工現場防火安全保衛工作。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工作原則,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施工單位內部要層層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到人。項目部要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區、防腐、防水作業、電氣焊等各項防火工作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規教育,提高作業人員的防范意識。
第三條 高層建筑工地和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工地必須建立義務消防組織,重點部位須設消防監督崗。對義務消防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演練,使其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義務消防員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單位選派,人員比例為施工隊總人數的5%。
第四條 施工現場應落實防火責任制,危險品管理、用電安全管理、用火審批規章制度。做到不訂期地對建筑工地各項制度進行檢查,并得到有效落實。
第五條 施工場所與各種材料按施工組織設計定點堆放,易然物品及廢料要及時清理和處理。
第六條 建筑工地應設環形消防車道,設環形車道確有困難的,應設置回車道,保證消防車暢通。高層建筑工地主樓的一長邊或主體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長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設空中管線。
第七條 建筑工地臨時搭建工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搭建的臨時簡易工棚應分類、分組布置,其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要求。若工棚內堆放的均為不燃材料的,其間距可適當縮短,但不得小于4米。
2.臨時搭建的生活設施、儲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與施工主體建筑和永久性設施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內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萬伏及一萬伏以上輸電線下面不得設置臨時工棚,架空線與簡易工棚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6米。
4.臨時工棚每個防火分區工棚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生活工棚不得超過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過700平方米。
5.集體住宿工棚每個防火分區不得超過100人,每25人須設一道分隔墻。每個分區應有兩個疏散出口。高層建筑、市級以上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建筑內,施工期間嚴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墻。
7.搭建臨時工棚必須經消防、規劃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在工程竣工的同時必須即行拆除,不準轉讓或移作它用。
第八條 建筑工地用火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用火,必須由用火部門先將用火現場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凈。無法清理的,必須采用不燃材料進行分隔,并配好滅火器具,經現場保衛組檢查后方能點火。現場必須有專人看管,用火后要熄滅火種,經檢查確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離開。在豎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時,必須采取適當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飛濺。設置廚房、瀝青熔解的用火設備必須選擇適當場地,并經審核同意,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和制訂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場所應設置明顯標志,并嚴禁吸煙。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內嚴禁燒火取暖,不得隨意設置用火設備。若施工中必須設置用火設備時,應采取可靠防護措施,并經施工現場保衛組同意,在指定地點和時間內專人負責使用。
第九條 建筑工地用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須配備專職電工,用電線路、設備必須由電工統一安裝,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電力規范要求。
2.建筑工地電線必須采用絕緣架空線或敷設電纜,并不得穿過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裝用電的線路宜分開設置,如需合用時,應明確由一方電工負責。
3.建筑工地不準任意安裝電爐。若因施工確需使用電爐時,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現場保衛組按有關用電規定審批,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使用電爐或其它電熱設備取暖。
4.施工中,必須分層分段設置開關箱,每個開關控制照明燈具的功率不得超過1000瓦,數量不得超過5只,大功率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燈具應用支架支撐,使用碘鎢燈時必須距可燃構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電源引入線應有隔熱防護措施。
6.配電箱、變壓器下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無天然采光的走道、樓梯間及地上工程的照明應敷設專線。
8.電器設備在工作結束時應及時切斷電源。下班時,必須由電工負責巡回檢查并切斷總電源。
第十條 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臨時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過三天用量,并須專庫存放、專人負責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定量領料,用后多余部分應及時交庫保管,不準到處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場所嚴禁用火、吸煙。
4.易燃易爆物品貯存和大量使用的場所,其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發生器必須同氧氣鋼瓶分開放置,其間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與用火現場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乙炔發生器使用時必須配有壓力表、安全閥和可靠的'防回火裝置。電石渣等應指定地點排放,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及臨時工棚內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嚴格管理、保養,不準移作它用。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防火有關細則,按照《太原市建設工地防火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對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予以表揚。對違反本制度情節輕微的,參照〈〈公司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辦法〉〉處罰;造成火災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條例〉〉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應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進行公示與監控,并根據環境、季節、氣候變化及時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建設、監理單位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項目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防火措施的檢查,對不重視此項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將進行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制度12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7、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11、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消防安全制度13
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要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學校各消防要全重點部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三、學校各部門應對新上崗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捎防安全培訓。
四、學校保衛處(科)對各部門的負責人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五、學校保衛處(科)應用心配合校宣傳部門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對師生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們的防火自救潛力。
六、校保衛處(科)每年至少應組織進行二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消防安全制度1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單位對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消防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的制度、規章、程序、辦法、措施的總稱;是全體員工在生產經營、技術活動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須遵守的規范和準則。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生產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單位各種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相應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制度是為了滿足單位消防安全的客觀需要。建立起反映單位特點,反映單位的合理組織生產,反映單位內部上下左右聯系和生產經營與消防安全的關系,反映消防工作自身規律,規定消防安全具體內容、程序、辦法等規章制度來約束職工的行動。使他們在生產、經營和消防安全活動中有所遵循,從而實現單位消防工作的科學管理,消除工作中的混亂現象。保證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保證單位的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種類和內容
(一)生產技術規程
按照生產經營中的`客觀要求,對設計、操作、建筑、用電、用火、危險物品管理,設備儀器的使用和維修等做出安全技術規定。它是指導職工進行生產活動、消防安全活動規范化的準則。生產技術規程主要包括設計規范、工藝規程、操作規程、設備維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等。
(二)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客觀規律要求,對管理工作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消防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建立一套科學的管理工作制度,可使領導和管理人員有效地指揮和組織消防工作,使單位每個職能部門分工明確,責任清楚,互相協作,提高工作效率,實現單位消防安全目標。
(三)消防崗位責任制
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的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擔負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崗位責任制包括:生產工人崗位責任制;各職能機構專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領導干部崗位責任制等。有了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的具體任務和責任都可以明確在每個人身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四)領導責任制
單位消防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十分重要。一方面,由于領導居于關系全局的地位,應該是責任的第一承擔者,一個單位的領導對生產經營和消防工作任務都負有責任,兩者不能偏廢,特別是消防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專業性都比較強,在消防安全重大問題上,還要擔負法律責任;另一方面,領導責任中要規定具體的工作內容和標準,使領導在抓消防安全工作時有明確的任務和買際工作量,也便于對領導工作的考核和評價。
(五)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
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指的是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部門和個人身上,把完成任務的好壞在認真考核的基礎上與員工的經濟利益掛鉤。把員工的經濟利益與消防安全工作聯系起來。從而調動廣大員工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促證和保證消防安全各項制度貫徹落實。
落實消防安全經濟責任制主要包括三個基本環節:一是包干完成消防工作的各項任務,實現安全目標,包括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車間、科室、班組、個人在內,自上而下分工負責、承擔任務,實現目標。二是為完成消防各項任務和實現安全目標,上級對下級提供必要的條件,部門之間和崗位之間要相互保證搞好支持和協作。使消防安全工作中必要的人、財、物、時間能夠得到基本滿足,及時保障。三是對每個單元、每個崗位、每個人的責任嚴
格實行考核,并與經濟利益掛鉤。考核標準包括:量化了的考核細則,完成任務的時間、要求等。考核辦法,一般是根據考核標準,確定基準分,按消防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確定加、扣分的數值和比例,考查評分一般每月一次。
考核的目的就是要經濟兌現,消防工作做得好,獎金多,工資收入多。消防工作做得差,或者發生了火災,獎金少,甚至扣發基本工資。
在整個責任制體系中,領導責任是關鍵,生產崗位責任制是基礎,經濟責任制是核心。
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要做到責任與權利的統一。一定的職責是構成了責任制不可缺少的內容,而一定的權利是履行職責不可缺少的條件,兩者密切聯系,不可分割。因此,實行責任制必須規定和充分尊重每個職工群眾和每個職能部門應有的權力和責任,相輔相成,互相作用。
三、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訂立規章制度要堅持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原則,要根據單位生產、經營情況和消防管理的實際需要,在認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的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和完善。要統一,簡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掌握和貫徹執行。單位消防安全制度與其他各項制度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相互適應。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必須貫徹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基本精神,保持他們之間的聯系和吻合。制度的確定應該與廣大員工群眾充分討論,經全體員工代表大會通過和批準。
單位規章制度具有權威性、嚴肅性、穩定性和強制性等特點,任何人都必須嚴格遵守,違反制度的要一視同仁,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相應的處分。
消防安全制度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負責組織實施,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積極向村民及轄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可采取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可采取消防知識講座等形式進行消防宣傳,并充分利用消防宣傳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進行廣泛宣傳,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村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2)消防器材設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疏散逃生知識和方法;
四、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村民和轄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實際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結合本村實際情況,適時開展農村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六、結合每年的119消防宣傳日,積極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村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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