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成員:總經理、財務行政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
劃分蘇州嘉坤泰商貿有限公司集團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
A等,基本工資2500;
B等,基本工資4000;
C等,基本工資6000;
D等,基本工資10000。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各類費用報銷+崗位津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類費用報銷:
A等,通訊費100,交通100,午餐費200;
B等,通訊費200,交通200,午餐費200;
C等,通訊費300,交通300,午餐費300;
D等,通訊費500,交通500,午餐費500(經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予以期權獎勵)。
注:銷售人員本月度費用報銷依據其工資等級及上一月銷售績效考核決定。
6.3崗位津貼:為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績效考核核定,從下一年起加入員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達到下一個工資等級為止。
6.4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5業務提成:銷售提成分成四個部分:
1、基礎提成:任何員工只要介紹客戶發生銷售額,即可獲得銷售額2%的提成;
2、維護提成:銷售員工有效維護客戶,可在銷售發生額上額外提成1%作為維護提成。
3、管理提成:銷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銷售總額上,提成1%作為管理提成
4、臨時計劃獎勵:臨時計劃獎勵由銷售部負責人制定具體計劃,上級領導批核,是具有實效性的計劃獎勵,不計入員工基本工資,在規定時間后停止。
6.5.1公司員工對于豪客酒行進口紅酒、賴茅、土特產、有機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業務范圍的銷售,可獲得2%的基礎提成,具體范圍見《公司銷售范圍》。
6.5.2公司員工對于指定業務范圍外的酒類銷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員工對特定產品的銷售有效銷售額可享受上述業務提成,并且在該筆交易發生中若公司員工將客戶交由銷售部員工進行維護,則銷售部員工只要對該客戶進行有效維護即可得到銷售額的1%作為維護提成。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崗位職務
出差工資
住宿費
交通費
生活補助
電話補助
出差補貼
1
總經理
出勤工資
據實
據實
據實
——
100元/天
2
辦公人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領隊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隊員
出勤工資
25元/天
據實
15元/天
5
25元/天
說明: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
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
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13、出差員工出差期間如遇工資調整時,結算工資時分時段計算。
14、員工出差期間,違反本單位或客戶單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戶單位投訴,查核屬實,罰款200元/次,直至辭退。
15、與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務驗收表》、《物品支領單》、《票據清單》。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第一條培訓目的
1、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業務方向,通過培訓提高團隊競爭力、戰斗力,滿足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
2、使員工不斷適應公司發展,并且滿足員工個人能力經驗提升的需求,使員工達成個人發展目標;
3、加強對公司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規范培訓管理,提高培訓質量,在競爭中保持人力資源優勢。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有效、實用、針對”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1)有效性原則:員工培訓后能達到培訓的目的:學到某方面的知識、提升某方面的技能或養成某方面的`習慣;
2)實用性原則:員工通過培訓掌握的知識或提升的技能能用于實際工作中,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3)針對性原則:根據性質不同對崗位分層分類,實行側重點不同、內容不同、方式不同的針對性強的培訓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方式
員工培訓根據培訓內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訓方式:
1、公司基本概況、管理制度、組織架構培訓,采取圖表演示與內容講解相結合的方式,便于員工增強知識記憶。
2、業務培訓,采取知識講解、操作演練、師傅帶徒等相結合的方式,讓員工通過親自動手操作盡快掌握基本業務技能。
3、職業化素養塑造與管理技能提升培訓,采取幻燈展示、案例講解、分析研討、角色扮演等相結合的方式,便于員工深刻領會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第六條權責劃分
1、人事行政及培訓部作為公司培訓工作的整體規劃部門,負責公司整體的培訓相關工作,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公司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訂與修訂;
(2)公司培訓類型的確定與組織實施;
(3)對各部門培訓計劃實施督導、檢查和考核;
(4)管理所有培訓相關教材,包含書本、PPT、word、課程講述錄音等;
(5)培訓教材、教具、相關物品的購置、保管;
(6)對培訓師的選聘,確定及協助工作;
(7)培訓費用的控制與管理;
(8)培訓通知的發出及培訓完畢后檔案的管理;
(9)外派培訓相關事項的管理及外派參訓員工的管理。
2、各部門在培訓中的主要職責:
(1)本部門培訓需求計劃的制訂和上報;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12、員工上述表現如果符合公司晉升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員工晉升、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部門主管進行審核。
3、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工作時間內聚眾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5、工作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著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范者。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填寫信息不真實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后在工作區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設備者。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嘩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者。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
4、在來賓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0--500元:
1、與來賓或員工發生斗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制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布謠言,制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為者視情節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盜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準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每次處二元處罰,每次遞增一元。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臺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后,及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并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準。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后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第五節、人事異動
第二十二條、員工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第二十三條、辭退管理
1、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
2、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3、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4、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5、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公司勞動工資結構:第二條:原則
1、按勞分配為主;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
4、優化勞動配置;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主管部門,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督促并指導子公司執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3、檢查評估子公司執行薪酬管理制度情況;
4、審核子公司的《工資發放表》和《工資發放匯總表》
5、檢查或審核《員工異動審批表》和《員工轉正定級審批表》
6、核算日薪工資;提供月薪員工的變動、考核、出勤資料;
7、受理員工有關薪酬方面的投訴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準工資、獎金、福利三個方面。
第五條:工資
員工工資按考核周期和計發方法不同分為日薪制工資和月薪制工資兩大種類,生產一線員工工資采取日薪制,其管理考核方法依據《一線員工薪資制度》考核;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工資采取月薪制。
第六條:基準工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___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___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___、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范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促進員工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提升員工隊伍業務水平與實際工作能力,造就一批具有高素質、高水平的人才隊伍,促進企業更快更好的發展,特制訂《員工培訓管理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層級員工與各部門開展的各類培訓與相關活動均適用于本制度,另人力資源部為本制度實施的協調、監督與管理部門。
三、培訓管理
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并結合個人興趣,在自愿的基礎上兼顧合理公平。
2、凡公司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3、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與培訓記錄的登記,培訓效果的檢查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力資源部為主要權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四、培訓體系、形式和內容
1、培訓體系
培訓體系包含新員工入職培訓、畢業生導師帶徒崗位培訓、管理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四個模塊。
2、培訓形式
根據企業需求與公司實際情況,采取業余培訓、集中培訓與內部培訓、外部培訓相結合的靈活多樣的培訓方式實施培訓。
3、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應根據企業員工現有知識結構、崗位與專業特點,在培訓內容上各有側重。
(1)新員工入職培訓以企業文化、經營理念、規章制度、發展目標為重點,協助新員工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崗位。
(2)畢業生導師帶徒崗位培訓針對應屆高校畢業生采取“一帶一”或“一帶多”的固定導師責任制形式,主要對其進行專業知識技能的指導、工作疑難問題的解決,使其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盡快熟悉業務內容與工作流程。
(3)管理人員的培訓應以企業戰略、經營目標、方針政策和領導管理藝術等知識為重點,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質和決策能力。
(4)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應以各專業特點而定,重點進行建筑裝飾行業新的規范規程、新理論、新技術、新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更新、擴展、深化知識的繼續教育,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五、培訓流程
1、培訓需求分析與計劃制定
各部門應根據各自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并反應給人力資源部統籌規劃。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整體戰略目標與發展規劃,對員工進行培訓需求調查,結合公司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擬定年度培訓計劃,并呈報審核。
2、培訓審批
各部門申請參加培訓的員工,需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參加培訓。參加培訓的員工需將領導簽字同意的《培訓項目審批表》、相關文件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培訓實施
培訓實施前,負責組織培訓的部門或人員需要填寫《培訓班教學計劃表》,培訓實施過程中,內部組織的培訓需要填寫《培訓簽到表》,培訓結束后需要把所有培訓相關材料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4、培訓效果評估
公司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對參加培訓的學員進行效果檢查,受訓學員則應以適當的方式提出培訓效果的反饋意見,包括對培訓課程、講師與培訓機構的整體水平的評價等,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六、培訓計劃調整
對還沒有開展需要進行調整的培訓項目、需要增加的培訓項目和到期沒有組織的培訓項目,負責部門需要填寫《培訓計劃調整說明單》,說明調整原因;需要調整的具體安排。
七、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對培訓經費做統一預算,并根據實際實施情況定期調整。
2、員工報銷時,填寫費用報銷單,領導審批通過,經人力資源部登記后到財務部門報銷費用。若參加的培訓為取證培訓,培訓前參加培訓員工自行墊付培訓費,經考試合格,登記后公司報銷相關費用。若考試不合格,沒有取得證書者,公司不予報銷培訓費用。
八、其他
1、本辦法在執行過程中不斷修改與完善。
2、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
為加強部門員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本管理規定中所稱“外出工作”是指員工離開辦公場所辦理所有業務、工作事項。
本規定適合逍遙游旅游公司各部門員工;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請外出:
1.上級交代必須馬上辦理的事務。
2.在工作上遇偶發事件需要馬上外出處理。
3.本職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辦理事務的。
二、外出時間規定:
視地點之遠近,事情之繁簡,在臨時外出申請單上填寫預估時間,外出人員返回后按照實際到公司時間記錄;
三、外出注意事項:
1、員工外出工作應提前安排好工作內容和行程,聯系確認好外出工作對象并提前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外出工作。憑此條到行政人事部前臺進行登記,返回后到前臺備案。
2、員工應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時間,預計返回時間應設定在下班時間前。
3.遇偶發事件需馬上外出辦理的,外出前應到前臺簡單記錄一下,返回應立即補上外出申請單。
4、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請單沒有交到前臺備案的,考勤視為曠工。
5、.員工外出請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機的'暢通,有公司未接聽電話應及時回撥。如中途需要改變或增加工作內容,不能在預估時間內返回者,應電話報告經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變工作行程。
四、臨時外出的核準權限如下:
1.普通員工:由部門經理核準。
2.部門經理:由總經理核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核準,副總經理不在由行政部經理核準。
五、外出注意事項:
考勤人員應嚴格監督,嚴禁包庇、欺上瞞下,若發現有此類情況或工作失職者,對考勤人員進行每次50元的罰款。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經總經理核定后實施。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9
考勤人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匯報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應于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辦公室人事部,以備核查;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獎勵處罰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匯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為曠工。
一、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二、作息時間規定
作息時間表上班時間早9:00,午休12:30——13:30,下班時間晚18:00
三、考勤方式
1、員工采取上、下班指紋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0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違反以下規定除處罰當事人外同時對違紀者的直接上級按處罰金額的50%進行處罰。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3、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14、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5、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7、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考慮進行獎勵,其中嘉獎,每次獎勵30—50元;立功,每次獎勵100元以上;突出表現的,由企業另行研究給予獎勵。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1
一、本公司員工交卸部分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目的
為保證員工有一個清潔、衛生、安全的住宿環境和秩序,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員工。所有員工和宿舍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服從宿舍管理人員執行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與退宿手續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準不得留宿外來人員。1.2員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寫《入住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行政部經理書面批準后,由宿舍管理員安排房間,并發放相關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員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統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間、鋪位入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1.4住宿日期以實際搬入時間為準,不得晚于預計時間3日,超過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員工退宿時,須在行政部辦理退宿手續,并退還鑰匙和住宿時所領取的.物品。離職人員最晚需在離職當日辦理退宿手續。
三、日常管理
1.為確保上班辦公環境,工作日洗漱時間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間內及公共區衛生的清掃衛生工作由住宿人員負責,實行輪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潔、整齊。宿舍管理人員不定時檢查宿舍衛生,不合格者給予相應處罰。
3.公司(宿舍)大門晚上關閉時間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員必須于大門關閉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須電話告知門衛/宿舍管理員。
4.工作時間任何人不得隨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部門經理申請并通知宿舍管理員,違反者罰款50元,重者按曠工處理。
5.午休時間非住宿人員未經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違者扣除當月住房和交通補助。
6.休息時間不使用高音器材、大聲吵鬧、不進行有噪音活動,22:30后不得用洗衣機洗衣服,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7.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隨意拆遷,搬動宿舍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不準堆放雜物、養寵物。
8.宿舍內禁止自行安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禁止使用電水壺、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發現使用一次,處以50元罰款。
9.注意防火、防盜、出門關好門窗,最后一人離開宿舍需關燈關空調,發現一次不關者,處以50元罰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10.宿舍內禁止賭博、酗酒、吸煙、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違反者取消住宿資格。
四、費用
1.住宿費:享受住房補貼的住宿者,每月需繳納100元住宿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水電費:每年6-9月份每個宿舍繳納100元水電費用該宿舍人員平攤,其他月份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員核算,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維修費:大家共用的電熱水器、洗衣機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需住宿使用人員平均分擔。
五、其他
1.如有直系親屬探訪需留宿須向總經理申請并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帶外人入住,違者每次罰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員與另一位住宿人員共同抽查宿舍衛生,評分并排名,連續3個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體人員住宿資格。
3.凡違反本規定者,將根據其性質、情節、態度、影響和后果的不同,給予批評,罰款;態度惡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資格。
六、附則
1.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生效。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員工退出機制,促進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遵循“公正公開公開、優勝劣汰、獎勤罰懶”的原則進行員工退出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員工退出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范圍與形式
第五條公司實行日常考核退出與年度考評退出相結合的退出機制。公司可根據日常考核及時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員工,也可根據年度考評結果,按規定退出一定比例的員工。
第六條公司對各層級人員統一實行退出制度,以確保各個層級人員的合理流動。根據管理層級不同,公司職員分為員工層(主管以下職級人員)、基層管理層(主管至部門副經理職級人員)、中層管理層(部門經理至公司總經理助理職級人員)和高層管理層(公司副總經理至公司總經理職級人員)四個層面。
第七條原則上,公司根據年度人力資源實際現狀及日常考核、年度考評情況,采取全公司綜合平衡的方式,合理確定當年退出員工的比例。
第八條退出形式包括降級、降職、待崗、勸退和辭退等形式。
第九條降級是指員工工資降級、降檔;降職是指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職務級別及薪資級別的降低;待崗是指員工被停止崗位工作,并進行重新擇崗定崗;勸退是指公司根據考核評估結果,要求員工主動辭職;辭退是指公司根據考核評估結果及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與員工終止勞動關系。
第三章退出管理程序
第十條通過日常考核,若發現有工作表現不佳、工作能力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責任心和工作主動性嚴重不足者,應及時實施退出,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一條日常考核退出首先由部門負責人(或其直接上級)向人力資源部提出退出建議或要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的直接上級、同級員工代表、部屬代表及業務分管領導等進行專題評議,以全面評價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客觀反映其優缺點等。根據評議結果,由人力資源部擬訂建議報告,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按以下權限報批后實施退出:
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項目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的退出,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審批;
2、公司其它職級人員、項目公司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至總經理助理職級人員的退出,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3、項目公司其它職級人員的退出,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十二條根據年度考評方案分不同層級和權限考核后確定擬退出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人員及代表,組成考評小組進行補充調查或評議,全面了解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能力,客觀反映員工的優缺點,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調查或評議結果擬訂建議方案,經分管領導審核后,按上述審批權限報批后實施退出。
第十三條人力資源部應在退出方案批準后,負責會同員工的直接領導與擬退出人員進行正式的面談溝通,明確指出其不足和缺點,并給予合理建議,幫助其端正思想、調整心態。
第十四條在完成與擬退出人員的面談溝通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按批準方案實施退出。在面談溝通后若有特別情況的,人力資源部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報公司領導審定。
第十五條考核不合格,并根據公司退出機制經審定實行降級、降職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調整手續。
第十六條考核不合格,已不適合擔任現崗位工作并經審定實行待崗的,待崗期限為2個月,自審定之日起計算。待崗期間的薪資按原月薪標準的50%發放,不享受獎金分配。
第十七條在待崗期間,待崗員工應移交原崗位工作,可以在公司范圍內尋找合適崗位。待崗員工如選中合適崗位,并與接收單位協商一致的,由人力資源部辦理逐級報批手續。待崗員工經批準重新上崗的,員工的薪酬按新的崗位和職級重新確定。
第十八條待崗期滿后,員工仍未尋找到合適崗位或無任何單位接收的,公司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九條考核不合格,并經審定實行勸退和辭退的,以及員工主動辭職的,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后,應保守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帶走公司業務資料,不得損害公司社會形象和利益。如有違反并致使公司社會形象及利益遭受損失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4
公司員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并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后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后經后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后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后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后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周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致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后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準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放;
⑤員工晉升后,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后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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