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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1-06 16:27:0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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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合理地籌集、管理、使用資金,努力降低費用,節約開支,增強經濟自立能力;

  (二)認真執行會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科目和會計帳簿,及時、準確、完整地記帳、結帳、報帳,編制財務預決算;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三)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收入:包括科技、信息的咨詢與服務、科技開發、技術轉讓、培訓、辦學以及舉辦展覽、展銷會、比賽和編輯出版刊物收入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范圍或批準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四)社會團體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研究院(所)、學校、雜志社、中心等實體,社會團體可通過書面協議向上述實體收取一定數額的管理費;

  (五)社會團體每年可向其獨資創辦的經濟實體提取一定數額的資金,其比例最低不少于年稅后利潤的20%;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一)業務活動費開支:社會團體開展與其宗旨、任務相關的各項業務活動所需經費,如召開年會、代表大會、理事會、學術報告會、研討會、表彰獎勵會等各種工作會議費以及咨詢活動費、培訓活動費、科技活動費、編輯出版費、接待費、資料費、業務費等;

  (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包括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聘用費、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職工教育費、社會保障費、行業保險費;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二)社會團體按章程規定收取的會費收入不屬于政府非稅收入,可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

  (三)經費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的活動,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五)社會團體應本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預算,其中業務活動費(包括有償服務成本支出)不得低于總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員經費及管理費開支應限于三分之一以內;

  (六)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其中事業基金不低于50%,職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

  (七)社會團體投資創辦經濟實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入股其他經濟實體的支出從事業基金中列支;

  (八)社會團體召開各種會議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參照財政部現行會議費用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社會團體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后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現行統一的事業單位職工工資系列標準和有關規定,并根據社會團體的經濟狀況辦理,社會團體必須為專職工作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住房、養老基金等;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一)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陳列品、大宗圖書音像和其它固定資產。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視為固定資產登記造冊;

  (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漸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質材料。對材料的使用實行定額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2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2章印章的制作、保管、廢止

  第3條企業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指定的部門統一制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后由行政部負責制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印章具體分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財務方面相關的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權他人保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印章的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員負責。

  第7條企業總經理可以使用企業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登記后申明作廢并制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制訂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薄,說明印章制作時間、內容、印章發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財務的有關印簽薄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系,更新印簽薄。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后,連同需用印蓋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審核印章使用申請單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后,要將蓋章依據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審核。

  第15條企業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使用,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保存,每月月底匯總后交予企業指定部門存檔。

  第17章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印章后,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薄,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對象、蓋章時間等并有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規定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文件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定程序執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后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自總經理辦公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及員工崗位職責

  (一)財務資金部部門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各地區機關、各項目部財務會計工作。

  2、負責建立公司內部資金、會計、財務與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并督促運行。

  3、負責管理公司資金調配,控制項目現金流量。制定公司各項目部收付款計劃,督促項目部按計劃進行資金安排。

  4、負責公司稅務工作,承辦各種稅費的申報、繳納工作。負責外經證、稅務資料的管理。

  5、負責公司各類會計報表、財務決算、年度報表的匯總、編制工作,負責公司會計電算化工作。

  6、負責編制公司各機關管理費用支出預算計劃,負責公司各機關日常經費支出報銷和核算工作。

  7、負責公司籌資管理,辦理公司對外銀行信貸的申請、展期、歸還,負責各類保函、資信證明的開立、展期和撤銷。

  8、負責公司清欠報表等資料的整理上報,配合做好公司清欠防欠工作。

  9、負責公司審計稽查工作。

  10、負責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整理歸檔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財務資金部經理崗位責任

  1、協助總會計師全面管理財務工作,制定每年財務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2、擬定公司內部財務管理規定,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

  3、半年組織一次公司財務工作大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4、協助總會計師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5 、每季度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6、擬定公司會計核算規定,組織、檢查、指導公司各單位會計核算工作,及時解決會計核算中出現的問題;

  7、編制總部及審核匯總分支機構年度機關費用支出計劃,審核總部地區職工借款與報銷憑證;

  8、審核公司向上級及銀行、稅務、工商等報送的各種報表,保證報表質量;

  9、組織安排公司內部工程項目審計和專項審計,負責配合上級或外部審計機構搞好外部審計事項;

  10、檢查、指導財務稽查工作,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問題;

  11、完成本崗位其他工作及總會和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資金部副經理崗位職責

  1、在總會計師、財務資金部經理指導下管理公司資金、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按月安排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考核執行情況;

  3、組織財會人員業務培訓學習及財務工作大檢查;

  4、協助財務資金部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加強銀企關系,做好融資工作;

  5、負責公司清欠工作,組織長期拖欠工程款清欠回收;

  6、審核各項目進度款、急用款、項目經費申請及總部地區職工借款和報銷憑證;

  7、組織每兩月自、聯營項目資金例會,全面制定和落實各項目資金收支計劃,確保公司資金的正常周轉;

  8、負責督促、審核新開工項目資金策劃并指導項目資金策劃;

  9、加強資金管理與安全教育,做好資金安全防范工作,每季度檢查、指導資金安全操作規程執行情況;

  10、負責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和效能監察工作計劃和目標;

  11、負責審計、稽查、審核審計稽查報告工作及跟蹤檢查、落實、解決稽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定期形成稽查報告報公司總會計師;

  12、檢查、指導各地區、項目稅務管理工作,檢查、落實稅務發票管理和稅政執行情況,處理好稅務會計核算,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防范稅務風險;

  13、制定年度本級機關費用支出計劃,按季組織召開實際支出和節超分析會,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和控制措施;

  14、組織檢查聯營項目對外支付款的執行情況、現金流量和債權債務的真實準確性;

  15、分析、總結項目成本管理經驗和問題,提出改進建議,按月匯總項目成本表報部門經理和總會計師;

  16、審核各期財務會計報表,確保報表質量;

  17、制定年度審計稽查工作規劃,按月安排具體工作計劃,落實責任人;

  18、按季度檢查、指導、考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向總會計師和總經理報送書面報告;

  19、完成公司其他領導交辦的工作。

  (四)主辦會計(總部)崗位職責

  1、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

  2、編制機關賬套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企業快報并及時編報財務報表;

  3、上報統計報表(綜合統計報表里有關的財務報表)及有關固定資產統計表;

  4、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審核并匯總所有賬套報表;

  5、審核并匯總因上市需要所作的各種測試底稿、審定分析、總分包信息采集、及上市需要的其它報表;

  6、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檢查公司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和債權債務管理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整改意見;

  7、管理聯營項目工程款回收,防止聯營方擅自收款,審核聯營項目資金額度審批表的本期和累計應付款、已付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8、按月監督、檢查聯營方依審批表付款,防止聯營方轉移資金,規避債務風險;

  9、按月編制各個聯營項目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核實聯營項目會計員上報的月現金流量表、債權債務表的真實性,并匯總上報;

  10、負責聯營項目的竣工財務結算與管理,負責聯營項目收款對帳與管理,確保公司債權回收;

  11、負責公司聯營項目內外合同和結算書等資料的管理和裝訂,并匯編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小冊和聯營項目以公司名義簽訂對外合同匯總表;

  12、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13、負責組織核對公司內部往來和局往來以及現金流量往來;

  14、按規定辦理公司固定資產業務、建立固定資產臺賬、編報有關固定資產報表;

  15、及時備份機關賬套,及時打印、裝訂機關賬套的會計憑證及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6、負責機關賬套往來相關函證工作;

  1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財務主管(分公司)崗位職責

  1、在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領導下管理地區機關會計核算工作,審核出納員填制憑證;及時編制機關非現金、銀行業務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審核本地區職工報銷憑證,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

  3、管理分公司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

  4、協助項目部收回本地區所有工程進度款和工程尾款,確保貨幣資金安全入賬;

  5、審核、辦理自聯營工程對外付款業務,協助辦理聯營工程甲方對帳簽認單,按合同、制度辦理對外財務結算;

  6、辦理和管理本地區稅務外經證,辦理所在地區聯營項目稅款申報、繳納業務;

  7、按規定編報公司、稅務等內外需要的各期財務報表,并按時上報總部審核;

  8、按年編報機關管理費支出計劃,按季編報機關管理費實際支出節超分析表,及時匯報計劃執行情況;

  9、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機關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機關會計檔案及本地區各類合同、結算書、納稅申報、對賬單等各種資料,保管項目移交的會計檔案;

  11、負責檢查、指導和管理本地區各項目會計員的工作,協助部門經理和主管副經理全面管理本地區會計核算工作;

  12、負責組織本地區月內部往來和現金流量往來,編制匯總表;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六)會計管理崗位職責

  1、協助資金主管經理管理公司資金工作;

  2、負責日常項目進度款、項目急用款、項目經費審批表的整理并登記臺帳;

  3、負責應收帳款臺帳資料收集和登記臺帳;

  4、負責督促各地區各項目內部往來的轉入帳工作,按時收取內部往來表并核對匯總;

  5、負責督促項目上報月現金流量表和債務表和各地區資金月報,并匯總上報公司領導;

  6、負責編制拖欠工程款清欠月報上報工作;

  7、負責總部網銀行業務的審核工作,并督促各地出納員嚴格執行資金安全操作規定,確保資金安全;

  8、協助組織兩月一次的資金會,負責資金會資料的收集、核對和編制;

  9、辦理公司稅務外經證,并管理總部納稅資料;

  10、負責管理公司項目內外合同、結算書等資料,并按要求和時間編制項目業主付款方式匯編上報;

  11、在部門主管經理領導下管理公司各類銀行信貸業務,辦理銀行信用等級證書、各地區銀行信貸卡及年審和注冊資金驗資業務;

  12、辦理融資貸款和銀行信用額度具體業務,按銀行規定填制和提供授信資料與擔保資料及辦理投標保函、履約保函、承兌匯票業務;

  13、登記貸款、保函、保函保證金、承兌匯票臺賬,按月與財務賬核對相符;

  14、按規定編制各類保函、承兌匯票使用情況報表,報送公司領導及五局。

  15、按規定報送銀行、工商、統計等對外需要的會計資料和報表;

  16、管理公司總部財務專用章等銀行印鑒章,登記使用臺賬,嚴格按規定用途審批使用;

  17、審核總部機關網上銀行付款和支票付款;

  18、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出納崗位職責

  1、填制所在地區貨幣資金收支憑證;

  2、及時劃轉、傳遞內部單位往來款,按月核對內部往來的貨幣資金業務;

  3、協助聯營項目會計核算員收取有關帳務的原始憑證;

  4、裝訂會計憑證、銀行對賬單、收據發票等會計檔案資料;

  5、復核支付機關職工報銷,按制度和審批程序辦理職工借款,督促職工及時沖賬或及時扣回職工借款,杜絕備用金借款壞帳;

  6、按公司領導付款審批單,準確無誤辦理各項對外付款業務,確保網銀支付安全操作;

  7、遵守公司資金集中管理規定,按收支兩條線原則執行;

  8、按規定時間準確向總經理和總會報送資金旬報和月報;

  9、辦理付款業務熱情主動,違背制度不能辦理時做解釋說明;

  10、安全保管各種債券、股票證等有價證券、法人等印鑒章、空白收據發票及有價值物品,管好開戶預留印鑒卡;

  11、按規定限額安全管現金,定期盤點庫存,按月核對銀行對賬單,編制余額調節表,確保帳實相符;

  12、嚴格按照公司資金安全操作規程辦理收付款,做好貨幣資金安全保護,資金被劃、被凍結控制在制度范圍內;

  13、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八)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按會計制度建立項目會計核算賬套,及時收集項目經濟業務資料,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2、按公司制度復核、辦理本項目職工報銷和對外支付款業務,按工程合同條款,及時催收、辦理工程進度款、結算款;

  3、經常核對、清理應收款、應付款等各賬戶余額,按月核對內部往來賬,保證往來賬相符;

  4、審核本項目材料收發憑證、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結算單,辦理材料、勞務費及分包工程款財務結算,按規定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支出;

  5、按月編報本項目工程成本分析表,保證數據完整、準確、及時;

  6、按月組織本項目成本分析會,編寫成本分析報告,及時分析和反映工程成本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降低工程成本建議;

  7、按規定編報本項目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報表;

  8、按月編報本項目現金流量表,保證完整、準確、及時;

  9、按月打印與裝訂項目會計憑證,按規定拷貝、打印與裝訂年度電算會計賬簿,裝訂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安全、完整;

  10、管理項目各類合同、結算書、對賬單等各種經濟資料,將已竣工結算項目的會計賬套和會計檔案,及時辦理移交工作;

  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流程

  自營工程付款審批流程

  說明:

  1、請款人按要求時間、格式內容填制請款單

  2、以送達或傳真形式傳送請款單

  3、要求在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

  4、程序審核過程中遇審核人外出可跳躍審核,但須補審簽

  5、付款前必須經總經理審批簽字,或電話請示同意(但須補簽批)聯營項目付款審批流程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 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 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 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齲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 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 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 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 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第四十一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 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附則一、財務部門負責人

  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推行現代化管理方式,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經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遵守國家政策、法令。保證國家、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實現。確保按期組織稅利上繳,完成上 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第四條組織制訂儲備、生產、成品資金定額,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活動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歷年各項原始資料,指導車間經濟核算工 作,促進工廠經濟效益逐年提高。

  第五條負責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其增減變動,負責盤盈、盤虧、報廢清理、貨款結算、催收和處理等工作。做到情況清楚,手續完備,數據準確,處理及時。

  第六條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搜集整理價格資料,負責制訂公司廠內內勞務、產成品、半成品、物資等的計劃價格,并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車間對材料、半 成品、產成品正確計價和銷售。

  第七條負責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第八條負責對全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九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

  第十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診斷和落實工作。

  第十一條負責完成公司領導臨時布置的各項任務。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廠內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根據廠內生產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國家政策、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改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懲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第一條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制度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第二條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計劃負責。

  第三條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負責。

  第四條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在途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第五條對國家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損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第六條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第七條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未能及時對本部門方針目標展開、檢查、診斷、落實負責。

  附則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第一條本處理準則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收入與支出等作業。

  第二條為便于零星支付起見,可設備用金,采用定額制,其額度由總經理核定,其備用金由出納經管。

  第三條出納辦理現金、票據的支付,登記及移轉等業務,要嚴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審批程序。

  第四條除提取備用金外,所有支出憑證應由會計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應先查詢后出納方能支付。

  第五條凡一次支付未超過1,000元者徑由公司備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銀行轉賬支付。

  第六條出納人員對各項貨款及費用的支付,應將本支票或現金交付受款人或廠商,本公司人員不得代領,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員代領者,需經財務經 理核準。

  第七條公司一切支付,應以處理合法、合規的發票或憑證為依據,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補手續者均應予拒絕。

  第八條支付款項應在傳票上簽署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章及經手人戳記。第九條本公司支付款項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驟辦理。

  (一)原始憑證的審核:

  1.采購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設備的驗收單并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經理簽章證明及核準,公司財務經理、總經理 批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票或匯票。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相關協議文件,由經辦人員填具借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呈報核準后送交財務部門開具支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由經辦人員填具付款憑證,經有關部門主管簽章證明及公司核準,送交財務部門開具付款。

  (二)會計憑證的核準:

  1.會計應負責審核原始憑證的各項經濟內容,對不能確定的事項報財務經理審核。

  2.會計審核傳票時,應先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稅收法律及公司規定的手續。

  3.傳票經財務經理,及總經理核準后,送交會計轉出納辦理支付工作。

  第十條有關貨物運費及外匯結售匯款、發樣,及各項費用等支出款,應填具“借款單”或“支款憑證”,附發票、許可證影印件,送交會計部門以“預付”或 “暫付”方式制票轉出納辦理支付。前述款項可由經辦人員直接向出納簽收,但必須于支付后7日內向會計辦理沖轉

  手續。

  第十一條本公司各項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采購貨品的付款,每月25日集中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順延),但以原始憑證經核準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達財務部門者為限。

  (二)一般費用的付款:經常發生的費用,仍以前項期限辦理,內部員工費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憑證齊全并經核準者為限。

  (三)薪金工資的付款:

  1.工資:全體員工工資均于每月20日前轉賬支付。

  2.過節費和補貼:過節費在節日前一周內,補貼在月底支付。

  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經辦部門另行簽呈財務經理轉呈總經理批準后,再予以支付。

  第十二條 出納支付款項若有扣繳事項時,應將代扣款項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報繳書向公庫繳納,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傳票后,凡有扣繳稅款及 免扣繳應申報事項者,出納應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關機構規定的憑單向稽征機關申報,并將正、副本交各納稅義務人。

  第十三條薪金工資的支付,應由行政部根據考勤表會同財務部編制“工資表”,于付款期限前一周內送交出納。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于收到貨款后,應將其中所收貨款如數解繳出納,出納應將解繳憑證送交會計,并據以編制傳票。銷售部門收到匯款通知時,也要及時送交 出納,以便及早落實回款來源。

  第十五條為便于辦理薪資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起見,公司員工應于每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及新進人員報到時,填報“薪資所得受領人申報表”,由出納收執, 作為所得稅扣繳申報的依據,出納應就每一員工給付薪工資及扣繳情況填載于“各類收入所得扣繳資料登記表”上,作為日后扣繳申報之用。

  第十六條凡依法應扣繳的所得稅款及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若因主辦人員的疏忽發生漏扣、漏報、漏貼或短扣、短報、短貼等情事以致遭受處罰者,以及勞工 保險費的滯繳事項,其滯納金及罰金應由經辦人員及其直屬部門負責人賠償。

  附則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定

  第一條充分體現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會計科目的運用及帳戶的設置、按《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設置,個別因公司業務需要新增會計科目時,須報批準。

  第三條憑證統一采用記帳憑證,在實行會計電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軟件打印記帳憑證。

  第四條會計核算組織程序:采用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程序,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如下:

  (一)根據審核后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

  (二)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編制記帳憑證匯總表;

  (三)根據記帳憑證匯總登記總分類帳;

  (四)根據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日記帳;

  (五)根據記帳憑證及所附的原始憑證登記各明細分類帳;

  (六)月終,根據總分類帳和各明細分類帳編制會計報表。

  記帳憑證匯總表核算組織程序的特點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將所有記帳憑證匯總編制成科目匯總表,然后再根據科目憑證匯總表登記總分類帳。

  記帳憑證匯總表的編制方法是:根據一定時期的全部記帳憑證,按照相同科目歸類,定期(5天或10天)匯總每一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 生額,填寫在科目憑證匯總表

  的相關欄內,以反映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和貸方本期發生額。

  第五條記帳規則:

  (一)記帳須根據審核過的會計憑證。除按照會計核算要求進行轉帳時,用記帳員寫的轉帳說明作記帳依據外,其它記帳憑證都必須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 據。沒有合法的憑證,不能登記帳簿,且每張記帳憑證必須由制單、復核、記帳,會計主管分別簽名,不得省略。

  (二)登記帳簿時用鋼筆或碳素筆寫(除了復寫的以外,不得使用鉛筆和圓珠筆)。

  (三)記帳憑證和帳簿上的會計科目以及子、細目用全稱,不得隨意簡化或使用代號。

  (四)會計分錄的科目對應關系,原則上一種經濟事項分別或匯總編一套分錄,不得將不同內容的多種經濟事項合并編制一套分錄。

  (五)明細帳應隨時登記,總帳定期登記,一般不超過10天。

  (六)每一筆帳須記明日期、憑證號碼和摘要,經濟事項的摘要不能過分簡略,以保證 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筆帳記完后,在記帳憑證上劃“∨”號。

  (七)記帳的文字和數字應端正、清楚、嚴禁刮擦、挖補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頁。應將空行或空頁劃斜紅線注銷。

  (八)記帳發生錯誤,用以下方法更正:

  1.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錯誤,應先更正或重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或帳簿上的數字差錯,應在錯誤的全部數字正中劃紅線,表示注銷,并由經辦人員加蓋 小圖章后,將正確的數字寫在應記的欄或行內。

  2.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中會計科目、借貸方式或金額錯誤時,先用紅字填制一套與原用科目、借貸方向和金額相同的記帳憑證,以沖銷原來的記錄,然后重 新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 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3.報出會計報表后發現記帳差錯時,如不需要變更原來報表的,可以填制正確的記帳憑證,一并登記入帳。如果會計科目和借貸方向正確,只是金額錯誤, 也可另行填制記帳憑證,增加或沖減相差的金額。更正后應在摘要中注明原記帳憑證的日期和號碼,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據。

  (九)紅字沖帳除了用于更正的錯誤外,還可以用于下列事項:

  1.經濟業務完成后,發生退回或退出;

  2.經濟業務計算錯誤而發生多付或多收;

  3.帳戶的借方或貸方發生額需要保持一個方向;

  4.其它必須沖銷原記數字的事項。

  (十)各帳戶在一張帳頁記滿后接記次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將加計的借貸發生總額和結出的余額記在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摘要欄“承前頁”

  (十一)月、季、年度末,記完帳后應辦理結帳,為了便于結轉成本和編制會計報表,需要發生額的帳戶,應分別結出月份季度和年度發生額,在摘要欄注明 “本月合計”、“本季合計”和“本年合計”的字樣,在月結、季結數字上端和下端均劃單紅線,在年結數字下端劃雙紅線。總結的數字本身均不得用紅字書寫。發 生筆數不多的帳戶,也可不結總。不需要加計發生額的帳戶,應隨時結出余額,并在月份、季度余額下端劃單紅線,在年度余額下端劃雙紅線。

  (十二)編制會計報表前,必須把總帳和明細帳記載齊全,試算平衡,每個科目的明細帳各帳戶的數額相加總和同該科目的總帳數額核對相符。不準先出報 表,后補記帳簿。

  (十三)年度更換新帳時,需要結轉新年度的余額,可直接過到新帳各該帳戶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必要時,詳細注明余額組成內 容,在舊帳的最后一行數

  字下面注明“結轉下年”字樣。結轉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結轉余額的帳戶,劃一條余線注銷或蓋戳注銷。

  第六條結帳、對帳:

  (一)結帳是結算各種帳簿記錄,它是在一定時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的基礎上進行的,具體內容如下:

  1.在結帳時,首先應將本期內所發生的經濟業務記入有關帳簿。

  2.本期內所有的轉帳業務,應編成記帳憑證記入有關帳簿,以調整帳簿記錄。如待攤、預提費用應按規定標準予以攤銷提齲

  3.在全部業務登記入帳的基礎上,應結算所有的帳簿,具體方法參見“記帳規則”的第11點。

  (二)對帳是為了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具體內容如下:

  1.帳證核對:是指各種帳簿(總帳、明細分類帳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等)的記錄與會計憑證(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的核對,這種核對主要 是在日常編制憑證和記帳過程中進行。月終如果發現帳帳不符,就應回過頭來對帳簿記錄與會計憑證進行核對,以保證帳證相符。

  2.帳帳核對每月一次,主要是總分類帳各帳戶期末余額與各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相核對,現金、銀行存款二級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相核對,會 計部門各種財產物資明細類帳期末余額與財產物資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的保管帳相核對等。

  3.帳實核對分兩類:第一類現金日記帳帳面余額與現金實際庫存數額相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對帳單相核對,要求每月核對一次;第二 類各種財產物資明細分類帳帳面余額與財產物資實有數額相核對,各種往來帳款明細帳帳面余額與有關債權債務單位的帳目核對等,要求每季核對一次。

  附則四、借款和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程序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依據規范化管理實施大綱,特制定本標準及程序。

  第二條 借款及報銷審批程序

  (一)出差人員借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領勸借款憑證”,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按“往返車費+(住宿費+生活補助)*預計出差天數”計算 借款金額,填寫好該憑證后,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再由財務經理批準,最后經總經理審批后,方予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款。

  (二)凡職工借用公款者,在原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

  (三)其他臨時借款,如購置款、業務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二條第一款。

  (四)試用人員借支旅差費或臨時借款,須由正式員工出具擔保書或簽認擔保,方能辦理,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擔保人應負有連帶責任。 (五)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報賬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通知行政部在當月工 資中扣回。

  (六)報銷審批時應具備的憑證:“請購審批單”或“費用審批單”,原始發票、物品明細表。在所附憑單上,要由經辦人簽字,主管部門經理簽字和財務經 理簽字。

  第三條 出差開支標準及報銷審批

  (一)公司職工出差乘坐車、船、飛機和住宿、伙食、市內交通費,按公司標準規定執行。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外出人員,并考慮完成任務的期限, 確定出差日期。對因公外出人員均對號入座按標準辦理應報銷費用。如出差人員投親靠友自行解決住宿問題,則按標準的40%計發給個人;如不足標準住宿的,按節約額的50%計發給個人;如超標準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個人自己負擔。

  (二)公司人員出差的交通費一律按附表標準套用。具體對下列情況均以有關規定執行如下:

  1.乘坐火車,從晚上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火車硬臥鋪票。

  2.乘坐火車符合1條規定而不買臥鋪票的,節省下的臥鋪票費,發給個人,但為了計算方便,規定按本人實際乘坐的火車硬臥中鋪票價的50%發給。

  3.公司人員出差,事先經單位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應憑車船票價按實支報,不發繞道和在家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住宿費。

  4.公司人員調動工作,核發差旅費以其調入地區執行標準計發。調入人員的交通、住宿、伙食補助除照公司規定執行外,其它開支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5.出差人員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間,按標準發給伙食補助費,三日以外的不發交通費和住宿費。住院超過一個月的停發伙食補助費。

  7.公司人員參加在外地召開的各類會議,除有會議主辦單位出具的食宿費自理的證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標準領取伙食費補助;住宿費憑住宿處發票按公司規 定標準執行外,其余情況一概不領發有關費用。

  8.員工赴外地學習培訓超過30天以上的部分,培訓期間食宿費自理的,按相關職位標準的50%計發。

  (三)出差補助

  按出差起止時間(“算頭不算尾”)每天只享有伙食補助。

  (四)出差市內短途交通費

  按附表中相應人均標準,憑票據據實報銷。

  (五)其他雜費

  如存包裹費、電話費,雜項費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內,憑單據報銷。

  (六)車船票

  按出差規定的往返地點、里程,憑票據核準報銷。

  (七)因特殊情況出差需乘坐飛機,由公司總經理批準,連續三個月虧損部門人員出差,一律不準乘坐飛機。

  (八)根據出差人員事先理好的報銷單據,先由會計對單據全面審核,同時按出差天數填上住勤補貼,然后由部門經理簽認報財務經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 方能報銷。

  (九)出差人員不得以電話費、傳真費名義沖減超標準住宿費,電話費和傳真費必須在住宿發票和賬務清單中單列。

  (十)出差期間發生的個人餐費、洗衣費、飲料費、健身桑拿費、美容美發費等一律由出差人員自負,不能報銷。

  (十一)出差期間的宴請費用不在差旅費中報銷,單獨列在業務招待費中審批報銷。

  (十二)同性別兩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間雙人間,按一個人(職務較高者)住宿標準計算。 (十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超過兩天,如有特殊情況未住飯店(如住朋友、親戚家),可以給予每人標準規定的未住宿補助。

  (十四)出差在外期間,一般不對外宴請和對外贈送禮品,如確有需要必須事先請示公司領導。 (十五)員工探親交通費按國家規定辦法執行。

  第四條 業務招待費標準及審批

  (一)因業務需要開支招待費的,由部門經理填寫招待費審批單,報總經理批準。

  (二)業務招待費報銷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公司抬頭,數字分明,先由經手人簽名,注明用途,部門經理加簽證實,再報財務經理審核,然 后由總經理審批,方能付款報銷。

  (三)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審核加簽。

  (四)公司大型招待活動及單筆金額超過20xx元的招待費用,須經董事長批準并簽字報銷。

  第五條 福利費、醫藥費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后,職工本人醫藥費納入社會統籌基金,工傷及重大疾病醫藥費開支公司以保險形式解決,不再另外承擔因此而產生的醫療費。

  (二)公司統一提取的工會經費和福利、獎勵基金,由財務部統一集中管理,有關開支規定另行制定。

  (三)其他福利性開支,100元以下由財務部經理批準,超過100元的開支一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其他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

  (一)屬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20xx元以內的憑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先由經辦人和部門經理簽名后,報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然后送總經理批 準報銷。

  (二)屬非生產經營性的各項費用,5000元以內的按第六條第一款執行,超過5000元的報董事長批準。

  第七條 加班費的規定

  1.本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國慶節、勞動節)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300%)×加班天數

  3.法定假日以外平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浮動工資/22.5×200%)×加班天數

  4.員工加班要從嚴控制,事前由部門經理報公司領導批準。加班只限于工程搶修,節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等,但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超 過48小時報總經理批準。屬工作職責要求,當日或當月沒完成,自行加班的不計加班費。

  5.員工加班后,可以補休而不領加班費,但須辦理補休的登記手續。6.員工出差期間,如遇法定節假日和超過工作時間不計加班費。

  7.加班費經行政部審核后,由財務部發放。

  第八條 特殊津貼及補貼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第九條 如經費開支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

  第十條 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財務部。

  第十一條 公司差旅費開支標準

  住宿費: 元/人,餐費: 元/人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5

  一、第一章總則

  (一)第一條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為管理好企業的各項資產,正確核算企業收入、成本、利潤,保證各項核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將公司的各項成本、資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按照國家現行有關財政管理制度,經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單位、公司內部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及科室。

  (三)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有: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貨幣管理制度;

  3、成本資金管理制度;

  4、收入管理制度;

  5、各項資金管理制度。

  二、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二)固定資產是企業從事生產的主要勞動手段,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礎,管理好固定資產,充分發揮其生產能力,對促進企業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規模的壯大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對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規范企業固定資產的管理,根據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三)固定資產應具備的條件:

  1、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以上;

  2、單價價值在5000元以上;

  3、能獨立發揮其作用;

  (四)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作為低值易耗品或周轉材料管理。

  (五)公司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科負責統計,由行政部具體負責管理。

  (六)行政部具體保證公司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以便更好的為生產技術服務。

  (七)納入公司固定資產的項目及下屬單位的資產,由各項目、下屬單位具體負責保管和使用,并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為公司發展提供服務。

  (八)固定資產必須設置數量明細登記簿,固定資產使用情況登記卡,記載必須保持其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九)固定資產每年置點一次,造冊上報,差額必須及時清查、核算。

  (十)第二節固定資產的分類

  (十一)辦公用房、營業用房、庫房、其他房產、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十二)租賃、承包、出租的固定資產實行有償使用的原則,由使用人進行日常管理,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條款執行,費用協商解決。

  (十三)第三節固定資產的折舊

  (十四)根據本企業的特點,對施工機具實行單項折舊。為適應建筑市的變化,加速施工設備的技術裝備含量及更新改造,對施工機具實行雙倍余額遞減折舊的辦法。

  (十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按照國家或地方有關財務管理政策執行。

  (十六)第四節固定資產的增加

  (十七)由公司或使用單位提出成本報告。并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價值和新增加的收益提供可行性的分析報告,供公司作為決策的評估依據。

  (十八)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新增固定資產由:

  1、10萬元以內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2、10萬元以上由公司董事會決定。

  (十九)使用部門必須經公司決定,下達新增固定資產通知書后,方可實施購置,購置固定資產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驗收質量和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并將技術資料存檔備查,經驗明資產管理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付款。

  (二十)計價入賬,按財務制度規定的計價方法入帳。

  (二十一)進行固定資產編號,記入臺帳。

  (二十二)固定資產的維修

  (二十三)固定資產必須建立技術登記卡,保持其連續性完整性,一旦發生維修,必須要求進行登記。

  (二十四)公司管理系統所用的固定資產經使用部門申請,由公司總務提請批準后,由公司出資維修。

  (二十五)已承包經營,出租房屋、施工機具按協議由資產管理人督促維修,費用按承包合同規定辦理。

  (二十六)固定資產報廢的管理

  (二十七)由使用單位提出局面報告,說明原因,報送公司質檢科認定后,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批準后作報廢處理。

  (二十八)經決定報廢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人驗收后予以處理。

  (一二十九)報廢資產的處理殘值收入應由資產管理人負責上交公司財務科。

  三、第三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第一節總則

  1.貨幣資金是企業各項資產中最具有流動性的資產,如果管理不善,也最容易給企業造成損失。為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意外事件或損失的發生,制訂本制度。

  2.第二節現金管理

  3.現金的收入

  4.公司一切現金收入應由兩個經辦人員分工負責辦理,并由業務部門或會計填制發票或收款收據,出納據此收款并在發票或收據收款人處簽字,會計人員據此記賬,從而確保發票收款和入賬金額的一致性。

  5.一切現金收入均應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交款人,做到有賬可查,職責清楚。

  6.庫存現金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金額內,超過限額的應當天送存銀行,防止盜竊丟失。按照公司具體情況,庫存限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

  7.一切現金收入均應當天入賬。出納人員應做到日清日結,不應以白條抵庫,保證實際庫存現金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金額核定相符,發現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核實。

  二、現金的支出

  (一)公司的所有資金支出均應符合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條例》規定范圍。公司現金支出應適用于下列幾項:1、職工工資、津貼;2、個人勞務報酬;3、各種資產;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5、出差人員差旅費用;6、其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不屬于上述范圍的各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二)按照有關規定,每一筆現金支付業務都必須由經辦人簽字證明,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出納人員才能據此付款。對手續不齊備,無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不得支付款項。

  (三)對特殊情況下的個人借支款項,必須由借款人出具主管領導審核同意的憑據方能支付,并在借款人完成的事由結賬時全額扣回,當月借出款項,必須當月全額收回,防止呆賬給公司造成。

  第三節銀行存款管理

  1.為保證企業貨幣資金的安全,避免經濟損失,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規定,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銀行結算辦法》的各項規定,遵守結算紀律,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過期支票。

  3.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結算辦法,對不同的付款業務,應按照有關規定選用恰當的結算辦法。

  4.銀行結算憑證由出納員負責購買、保管、簽發。并設登記簿,對作廢的憑證要及時報請處理。

  5.不得將空白支票借給他人代辦理結算業務,或自行填制各項欄目。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需經主管領導同意,出納人員應在支票上填明收款人名稱、用途、控制金額、日期等欄目。同時建立登記簿,注明原因、用途、金額,應交回時間,并由經辦人簽字,交回時及時注銷。

  6.對需要簽發的結算憑證,應具備原始憑證,經辦人簽字證明,領導審核同意等手續,方可簽發。對各項目單位資金,必須由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出據,按內部承包合同規定的限額以內辦理。

  7.銀行明細賬必須按規定逐步登記,每月5日前應將銀行對賬單取回進行核定,做到賬賬相符,賬款相符。

  8.堅持印鑒與空白結算憑證分別保管的原則和管錢不管賬的原則。印鑒和結算空白憑證應設專人分別管理,明確責任,各負其責,確保企業各項資金安全。若有不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或移送司法機關。

  四、第四章成本管理制度

  (一)為了正確核算企業的成本費用,準確真實的體現企業的經營成果,根據國家的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公司實行兩級成本核算制,公司會計負責公司的成本管理及核算,項目單位會計負責本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核算。項目會計每月按時向公司會計匯報工作。

  (三)成本管理與核算制必須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嚴格劃分成本與其他費用支出的界限,按照成本開支的范圍核算公司及項目的成本。

  (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行業成本開支范圍,正確核算公司及項目成本,成本費用必須真實足額,不得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和適當的經濟處罰。

  五、第五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各項費用的足額及時收繳,保證各項目單位能按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由公司簽約的對外合同價款及項目單位在生產經營中按合同約定增加的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嚴禁各項目向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轉入公司以外的其他銀行賬戶。

  (三)除合同約定的由建設單位提供材料的款項可直接由建設單位支付外,其他材料款一律不得由建設單位直接支付材料款。

  (四)公司嚴格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除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逐筆扣繳有關費用和稅金外,其他資金由項目負責人按先內部后外部的順序支配。

  (五)凡項目部直接從建設單位收取現金或將資金直接從建設單位轉入其他賬戶的,一經發現公司有權拒絕辦理有關手續和其他票據證明,同時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并以相應金額的20%-50%經濟處罰,且發生的一切損失由項目部單位自行負責。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范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五)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制度;

  (六)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審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行政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請購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財務經理、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借款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一條

  支票借款應在簽發支票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清算,超期的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借款單”轉應收個人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二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由支票領用人辦理現金借款手續,并按現金借款管理規定執行。

  凡一周內支出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支出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三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帳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財務經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財務經理會同總經理聯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經總經理授權可委托其他負責人代簽,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六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七條

  公司固定資產、原料輔料、車輛保管維修、代辦運輸費用、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八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九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借款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三十一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審批程序第二條執行。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二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三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四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行政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財務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六條

  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七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存款帳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款項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八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九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帳、主管),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四十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四十一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財務經理批準。

  第七章

  處罰辦法

  第四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

  附則

  (一)財務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二)出納作業處理準則

  (三)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四)借款及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審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補充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試行。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機制,實行規范化的行政管理,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

  1、日常辦公制度

  2、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3、保密規定

  4、文件收發、傳閱,檔案管理制度

  5、印鑒、介紹信管理制度

  6、文印、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7、辦公用品領用制度

  8、通信設備使用制度

  9、財產管理制度

  10、車輛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1、文件銷毀制度

  第二章日常辦公制度

  第三條公司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勞動管理制度和費用管理制度,高效率地為公司服務。

  第四條實行例會制度。重大問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各項擔保項目由公司審保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總經理辦公會、中心經理會每月不定期召開。

  第五條各中心及業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各中心及業務部門之間應按公司操作程序交流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六條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團結友愛。重大問題堅持原則,一般分歧互相體諒、互相理解。

  第七條嚴格檔案管理,嚴守保密紀律。公司利益第一,個人利益服從公司利益。

  第三章辦公秩序管理制度

  第八條員工的儀容儀表:

  員工個人形象代表著公司的形象,所以員工個人儀表的優劣對公司至關重要,為此,公司對員工上班時間的儀容儀表作如下要求:

  要求項目男士女士

  服裝要求西服套裝或整潔服裝職業套裝

  禁止背心、短褲、無領上裝低胸、無領、超短裙、短褲

  鞋要求穿皮鞋且保持光亮、干凈

  禁止穿拖鞋,鞋面骯臟,有污垢、灰塵

  發飾要求整齊、自然整齊

  禁止亂蓬蓬、過長零亂

  面容修飾要求保持精神、每日剃須清淡的化妝

  禁止蓄須,無精打采濃妝艷抹或不化妝

  其它手指甲不能太長,禁止涂鮮艷的指甲油

  第九條員工在辦公時間和辦公地點不得大聲喧嘩、打鬧,不得在辦公室吃東西,不準干私活,不得長時間看非專業性報紙(如成都商報、成都晚報、華西都市報、商務早報、蜀報、四川青年報)。

  第十條員工在辦公場所和辦公時間,原則上不準打私人電話和會私客,不準帶小孩到公司玩耍。必須接的私人電話要盡量低聲,不得影響他人工作,最長不得超過三分鐘。必須接待的私客應到接待室或走廊接待。

  第十一條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應簡明扼要,節省時間。原則上不允許越級請示、匯報,情況緊急、事關重大者除外。

  第十二條除談工作外,不準串崗閑聊、擅自離崗,進入各辦公室應先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第十三條員工負責本辦公室清潔衛生,公共辦公區域內禁止吸煙、亂丟棄物,愛護辦公環境。

  第十四條員工要保持自己辦公桌桌面的整潔,禁止放置與辦公無關的雜物,下班時應整潔辦公桌面,私人物品均放入員工貯物柜,將辦公桌鎖好,防止文件資料的丟失。

  第十五條員工要禮貌待客,禮貌用語,禮貌接轉電話,耐心解答相關的業務事項及電話詢問,自覺樹立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條愛護公司財產,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必須檢查門窗是否關閉,空調、電腦、電燈、飲水機是否關閉,防止火災和失竊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保密規定

  第十七條密級確定:

  公司文件分“秘密”、“機密”、“絕密”三個等級,凡涉及三個等級內文件均屬保密范圍。

  1、“秘密”:內部規章制度屬秘密級,只限全體員工周知,不可外傳。

  2、“機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和中心經理辦公會議紀要”、“項目進度計劃”、“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財務制度”、“財務報表”“各類經濟合同、協議”等屬機密級,此類文件發至中心經理及相關人員。

  3、“絕密”: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總經理工作報告”、“年度財務決算報告書”、“年度財務收支和利潤分配方案”等屬公司絕密級,此類文件發至公司領導。第十八條保密規定:

  1、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建立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由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向辦公室提交文件軟盤及文件原稿備案,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留存一份,其中軟盤及文件原稿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掌握。

  2、各類“絕密”級文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保存在計算機軟、硬盤上的文件必須作加密處理,密碼由辦公室主管掌握。

  3、各中心及業務部門的專業性“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的打印草稿各中心經理或業務部門主管負責收集,以備下次打印之用,凡不能繼續使用的草稿紙,各中心及業務部門必須及時銷毀,不得隨意放置。

  4、辦公室定期對保存的各類文件軟盤進行拷貝更新,避免因軟盤損壞導致文件丟失。

  第十九條借閱規定:

  1、凡借閱本中心或本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部門主管允許,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中心經理簽字批準;

  2、凡借閱其他中心或部門“機密”級以下文件(含“機密”級),需經中心經理允許,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若需帶出公司,需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3、凡借閱“絕密”級文件,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到辦公室登記、辦理借閱手續,并于借閱當日歸還,不得帶出公司。

  第二十條對泄密行為的處理

  凡私自傳播、散發、復印公司保密范圍內的文件,均屬泄密行為。

  泄露公司“秘密”者,給予警告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機密”者,給予記過處分一次。

  泄露公司“絕密”者,給予除名。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或自行處理公司文件,必須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收回保密范圍內文件統一銷毀。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8

  一. 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不準用“白條”入帳。

  .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 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 應盡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 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 內部牽制:

  . 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 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 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 則

  一、 為加強上海海虹汽車修理廠(以下簡稱:本公司)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充分發揮財務工作在經濟活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公司經營管理體制水平和經濟效益,促使公司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規范生產經營及財務行為。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 公司財務管理必須遵循“統一領導、按級負責、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基本原則。

  三、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務方針、政策及財務紀律: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做好財務計劃,搞好會計核算、會計分析與考核工作,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籌集資金,合理利用,監督經濟活動,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公司資產增值目標。

  四、 財務管理實行電算化,提高效率、節省人力、實現現代化管理。

  五、 本管理辦法經上海海虹汽車修理廠廠部辦公會議通過后發布實施。

  第二章 財務機構、財務人員與職責

  六、 財務機構按照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要求設置。公司設立財務經理,下設主管會計(由財務經理兼任)、收銀、倉庫保管員、出納會計。

  七、 財務人員的聘用與錄用,要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嚴格考核政治思想與工作責任心,合格后才能上崗。

  八、 財務機構與財務人員的主要職責:嚴密組織、正確實施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及時反映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編制公司財務計劃,參與公司管理及經營決策:依法籌措資金,合理調度資金,監督資金及時回籠,確保資金良性循環。

  九、 財務人員應行使的工作權力:維護財經紀律和財經制度的權力,按照《會計法》、《企業財務制度》、《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權力,不受任何行政干預的權力:對企業資金運作監督和控制的權力:向上級報告和反映本公司財務管理和違法違紀的權力。

  十、 財務機構必須嚴格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實行會計、出納分管制度:票據印章分管:會計核算日清月結制度:會計檔案保管制度:貨幣資金、結算票據使用登記制度:實物驗收、領用登記和保管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事事有人管。

  十一、財務人員的離任和調動必須按規定辦理詳細交接手續,并在上級或財務負責人的監督下進行交接。交接不清(賬目不清)不得離任,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才能交接。

  十二、上海海虹汽車修理廠按照公司章程。資金只準用于流動資金、購買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未經廠部會議同意不得對外投資。也不允許將資金借給、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三章 資金管理

  十三、現金使用應遵守的原則:現金只能用于支付職工個人的工資及費用報銷:不能轉賬的單位以及支付的勞務報酬:不足轉賬起點的小額零星開支。對往來單位發生的收付款項,都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十四、現金由出納員專門保管,并承擔保管責任。

  十五、收銀員當天收到的現金,在營業終了進行盤點核對,次日及時與出納進行結算,對數額較大的現金,要派專車送存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十六、出納庫存現金要實行定額控制,一般不超出3天的零星開支。

  十七、員工因業務需要借支現金時,借款人先填寫借款憑證,本人簽字,財務審核,廠部領導簽字才能借支。出差回來,一星期內必須報賬,逾期不報賬者,財務科有權按借款數額在工資中分期扣回。

  十八、收銀員對現金的收入業務,要逐筆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出納對現金的收付業務,要逐筆在現金日記賬上進行登記并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詳細反映現金的收入、支出、結存情況,每日終了應將庫存現金與賬面現金進行核對,做到日清月結。

  十九、公司銀行存款由財務直接掌管,收付款憑證由專人保管,各類款項收入與支付的具體內容填寫齊全,不準巧立名目,不得開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特殊情況要開空白支票的,必須限額。并寫明收款人和用途。七天內憑報銷憑證辦理報銷手續。

  二十、銀行存款的支付,每筆業務需要經辦人填寫申請表,報財務審核,廠部領導批準后,出納才能付款,月末應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如有未達賬,要編制銀行調節表。

  二十一、公司任何人不準用白條、實物抵充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不能公款私存、私借:不準設立“小金庫”:不能出租、出借銀行賬號。

  二十二、劃付款項,必須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持批準的合同、協議、借據、報銷憑證和匯款申請書(匯款申請書由經辦人申請,財務審核、廠部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1、未經財務審核或廠部領導審批生效的合同:

  2、未簽訂的購銷合同:

  3、審核時發現風險較大或有明顯虧損的:

  4、合同條款對我方權益明顯不利的因素:

  5、違法、違章經營的:

  手續齊全的資金支付,財務人員不得無故拖延。

  二十三、資金劃出后,財務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協議等內容進行跟蹤,保證資金或商品按規定時間周轉,杜絕資金“體外循環“,一經發現”體外循環“資金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懲處。

  二十四、應收預付賬款,財務科要及時督促經辦人催收,限期結算收回。超過規定時間,經辦人和財務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乃至法律手段,半年、年末對應收賬款要全面清理,分析原因并上報領導,年末還有余額,應按5%計提壞賬準備,對金額較大、時間較長的外欠款,要指定專人進行催收,特別是經辦人要積極催收。

  第四章 存貨管理

  二十五、零配件部門進貨要對擬進的零配件價格進行比較,同質產品低價購入。

  二十六、零配件部門要按零配件類別實行三級核算,建立庫存商品明細賬。

  二十七、倉庫、財務科應建全庫存商品明細賬和收發登記、盤點制度,倉庫每月末盤點一次,財務部門每月應核對庫存商品帳。盤點發生虧損,要查明原因,及時報廠部領導批示。倉庫原則上不能發生缺少配件,一旦發生缺少,若無意外發生,應由當事人負責賠償,把缺少配件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十八、每月應編制存貨資金使用計劃,確定配件所需資金。對某類配件所占資金較大較多的,要采取措施及時銷售或退換貨,加速資金周轉。

  二十九、配件部門應根據維修需要,及時調整配件庫存結構,滿足維修業務的需要。

  三十、對庫存積壓損壞的物品,要及時上報處理,如屬能退換的物品,應及時通知供應商辦理退換貨手續。庫存商品的具體管理辦法,將按物流程序制訂實施細則。

  第五章 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十一、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購置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資產時,應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上報部門經理審查,財務審核,并報廠部領導批準,才能購買。一萬元以上的由廠部會議決定,三萬元以上由集團批準。專項商品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三十二、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應嚴格執行會計制度的劃分標準和計價方法。購入時,辦理驗收手續,財務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明細賬,并落實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盤點核對,防止財產丟失。

  三十三、低值易耗品的購置應嚴格控制,充分利用現有物品,購入時應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

  三十四、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保養與維修,保證正常運轉,防止人為損壞、特別要注意防盜,如果發生丟失,應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三十五、固定資產應按規定計提折舊,計提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機器設備使用年限3-10年,電子、電器設備使用年限5年,折舊費用計入企業營業成本及費用。

  三十六、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不能使又無修理價值時,應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財務部門審核,廠部領導批準后方能報廢,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私自處理財產。

  三十七、公司固定資產的維修,不論價值大小應由廠部會議研究決定,3萬元以上的維修工程經集團報批。并采取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招標確定施工隊伍,其報價由廠部財務科或集團審計部審核后,才能結算。

  第六章 費用管理

  三十八、公司發生的費用按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進行分類管理。財務部門應設置費用明細賬,進行分類核算,詳細反映費用開支情況。

  三十九、公司員工到外地培訓或出差,首先應填寫申請表,注明培訓或出差地點、時間及培訓或出差事項,由部門經理審核,報廠部領導批準后方能出差。報銷培訓費或差旅費時,必須附上申請表,否者不予報銷。

  四十、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各部門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需求計劃報財務部門審核,廠部批準,由辦公室人員統一在指定供應商處購買。不按期申報者不予購買。辦公室要建立收發登記制度。確定專人保管并監督其使用狀況,建立辦公用品使用臺賬和領用手續,并實行定額管理。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保管應分開。

  公司人員離職,必須要辦理辦公用品交接手續,由辦公室收回其辦公用品,轉交新來人員使用,如需增加辦公用品必須填寫申請單,報財務部審核及廠部領導批準。

  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購置閑置辦公用品(如:辦公座椅、文件柜、電腦等)。辦公室及財務部門應定期進行檢查清理。

  四十一、水電、電話費由辦公室按賬單金額預借現金或支票,繳費后持回折由經手人、財務部負責人及廠部領導簽字后報賬。

  四十二、勞保用品包括防暑降溫、衛生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等。由辦公室負責。

  四十三、財產保險及車輛保險由廠部指定負責辦理。

  四十四、郵電通訊費

  公司因業務需要,可配備專用手機,由廠部核定。管理人員每月按補貼標準發放,凡超出部門一律由本人自理,公司不予報銷。凡由公司配備通訊工具的人員在離開公司時,必須交回通訊工具,否則在工資中扣除或照價賠償。

  四十五、公務車費用由辦公室人員按車輛月耗油定額充值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開具后由經手人簽字后,由財務部負責人及廠部領導簽字后報銷。車輛的保險費等按規定程序報銷。

  四十六、印刷費

  公司各部門應做出計劃,由廠部領導審批。辦公室負責聯系印刷,并發放至使用部門,使用部門應指定人員保管發放。

  四十七、其他費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程序審批辦理。

  四十八、公司員工的工資標準執行統一的標準,聘請人員由廠部辦公室統一辦理招聘手續,并要進行考核,合格后才能錄用,其工資標準執行海虹汽修規定。

  工資的具體標準由人力資源部及快修店按上述辦法制定具體方案和具體標準,報廠部會議批準。

  四十九、公司員工平時正常看病,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住院或醫藥費開支較大的,報廠部會議研究給予適當補貼。公司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五十、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即所報銷的發票必須是稅務部門監制的專業發票,稅務部門規定可以不使用發票的除外,由經辦人按費用性質不同分類填好報銷憑證,附上原始發票,報部門領導審批,財務審核,最后報廠部領導審批報銷。對不合理不合法的費用開支,各部門領導和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對內容不完整的發票,財務人員應要求經辦人補齊手續后,才能給予報銷。

  五十一、公司發生的費用開支,必須堅持領導審批原則,即部門經理、分管領導、財務經理審核后報廠部領導批準。重大的費用開支,需經廠部會議研究決定,報集團審批后才能報銷。

  第七章 財務核算的有關規定

  五十二、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按照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進行核算,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違背財務法規。

  五十三、財務部門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的核算財產的變動和經營,保護公司財產完全。在會計核算過程中,財務人員要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內容、手續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數字是否正確,再編制準確無誤的記賬憑證,作為登記賬簿的依據。

  五十四、財務人員要正確執行《會計制度》,使用規定的會計科目和子科目,不能自編科目或代號,確保核算指標口徑統一,業務內用和會計處理原則一致,會計處理方法前后應當一致,一年內不得變動,特殊情況如有變動,將變動原因以及對財務情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在財務報告中說明清楚,往來科目按規定使用。

  五十五、原材料銷售收入和利潤的核算按權責發生制進行核算,不得虛報或隱瞞收入與利潤。公司稅后利潤應按規定制定分配方案,報廠部會議批準后進行利潤分配。

  五十六、成本核算應力求準確,單證齊全。成本核算范圍、項目設置和核算方法應與國家頒發的《會計制度》相一致。對于攤銷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應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

  五十七、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記賬規則。統一用藍黑或黑墨水書寫,賬簿上的科目、子科目必須用全稱,明細賬應及時登記,日清月結,總賬定期登記,賬簿上所列內容應記錄齊全,摘要既簡明又要能說明問題,記錄數字應占格寬二分之一,要字跡端正、清楚,發生錯誤,應按規定方法更正,不能挖補和涂改。賬簿應逐行逐頁連續登記,不得跳行、擱頁,如發生錯誤,應劃線對角線注銷,各賬戶在記滿一頁后接記次頁時,需要計算發生額的賬戶(收支賬戶),應加計借貸方發生額,并計算出余額,記入本面最后一行,并在摘要欄目注明“過次頁”,后轉入頁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欄目中注明“承前頁”字樣。不需加計發生額的賬戶(資帳戶),直接把余額轉入次頁第一行余額欄內,并注明“承前頁”字樣。月、季、年度終了要及時辦理結賬,并做出結賬標記。如需加計發生額的賬戶(收支戶),結出月、季、年發生額,并在摘要欄中注明“本月合計”、“本季合計”、“本年合計”字樣,并在月結、季結、年結數字下端劃單紅線或雙紅線以示封帳。年結時,所有總賬賬戶都應結出全年發生額和余額,年度結束更新新賬簿時,有余額的賬戶可直接轉記新賬戶的第一行余額欄內,并在摘要內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在舊賬賬戶數字下一行摘要注明“結轉下年”字樣。

  五十八、每月(季)末要進行財產清查,核對財產物資的實存數量與帳存數量是否相符。對總賬下轄的明細賬,要逐筆核對,要做到帳帳相符、帳表相符、帳實相符、賬款相符。

  五十九、月末應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稅金,下月按規定時間到稅務機關繳納,如果不能按時繳納,應向稅務機關申請延期。當月沒有稅款繳納的,也應進行零申報。

  六十、公司會計報表應在下月三日前編報出來,下屬各部門統計核算報表在當月二十五日前報至財務部。會計報表應附編表說明,季末、半年、年末要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并按時向集團及有關部門報告。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編制報表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報表數字要求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任何人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他人篡改報表數字,做到帳表一致。

  2、 各種會計報表之間,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指標,應相互銜接。如有指標變動,應加以說明。

  3、 各種會計報表中的補充資料,都應填寫齊全,不得遺漏。

  4、 報出的報表發現錯誤,應及時辦理糾正手續,通知接受報表的單位更正,錯誤較多的,應重新編報。

  六十一、財務部門應定期考核、分析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主要包括總資產報酬率、營業利潤率、凈資產收益率、流動比率、應收賬款損失率、存貨周轉率等指標。

  六十二、財務部門做好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財務分析、經濟合同等資料建立會計檔案,按時收集,整理制定目錄,裝訂成冊,專柜存放,專人保管。不能隨意讓人抽調或檢查。

  六十三、本試行規定條例經廠部會議討論通過后開始執行。

  六十四、上述試行條例只是財務工作的基本要求,不一定滿足企業全部經濟活動的需要,在今后實施過程中,還應不斷補充和完善。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0

  摘要:企業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其不僅是能反映出企業成本、盈利的具體情況,還能為企業的各項投資活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重要的數據信息,其重要程度可謂是企業的命脈所在。但這些財務管理手段、方法等所有的活動,都離不開財務制度的規范、監督作用,本文我們將從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的重要性、必須性入手,對企業如何進行內部財務制度設計進行探討研究,以期有效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關鍵詞:企業;財務制度;設計研究;財務管理;標注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發激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都在進行內部建設,以提高企業自身的核心競爭力,然而完善的財務制度是企業開展一切市場活動、管理活動的基本前提。財務制度是財務管理的基礎和標準,是確保企業財務管理能有效實施和執行的基礎,本文,我們將就如何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研究進行探討。

  一、關于企業內部財務制度

  (一)含義

  謂財務制度,是指企業為了更好地實施經營管理活動,依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財會制度訂立的對財務工作行為、工作方法起規范、指導作用的規章制度,企業財務制度在企業管理中起著重要的“優化管理”、“管制約束”和“激勵引導”作用。

  (二)特征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主要有5方面的特征:(1)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主體的范圍,對財務管理等級、企業內部各部門與財務部之間的關系、以及企業合作經營、采購等各單位之間的財務關系進行了明確;(2)根據企業具體情況制定財務工作內容,確定崗位,并且明確了財務內部管不同管理者的崗位職責;(3)明確了企業內部財務戰略及政策、要求,確定了具體管理內容、方法、流程;(4)確定了財務管理與內部其他責任部門、相關單位、分公司子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關系;(5)對企業未來的財務規劃和環境變化帶來的經營方式的分析判定。

  (三)主要內容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并非是某一個制度,而是一個財務系統,其包含內容非常多:有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財務人員行為管理制度,還有:財務計算制度、財務計劃制度、財務控制制度、財務考評制度、財務監查制度等等,總的來說財務制度的制定,應從三個階段入手考慮:(1)管理職能;(2)管理對象;(3)管理階段。

  二、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和最終目標

  (一)進行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的必要性

  企業通過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使企業財務工作的內容、要求變得規范化、文件化,這樣一來,能促使企業內部財務工作、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標準,從管理角度來看,企業也只有設計了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才能更好地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

  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目標主要在于能規范企業內部各種財務活動,做到規范化管理,使整個企業的財務工作能支持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進行,總的來說,進行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主要目的有幾方面:(1)更好的保障企業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2)實現企業標準化管理,有效提高企業的綜合實力,提升企業市場競爭力;(3)規范財務部門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行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的原則

  (一)權、責、利三者結合的原則

  企業財務關系會涉及企業生產經一個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做好財務管理,首先是要找到權、則、利三者的均衡結合。首先,要對權力進行劃分,其次有權利就要有需要承擔的責任,要將企業中各部門的責任進行劃分;再次,做好責任與利益的結合,要在財務責任中將物質利益充分地體現出來,使投資者、經營者、企業生產服務者都能在對自身物質利益的追求的激勵下,充分調動積極性,有效提高生產。

  (二)穩定性與連續性相結合原則

  制度是死的,但企業是活的,任何制度不可能一直不變,而是需要不斷的發展和完善的,但對于管理來說,任何發文都不能變化頻率太高,否則會出現“朝令夕改”的不良影響。因此,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設計也是一樣,我們要隨著企業經營情況對財務制度進行調整,但根本還是要做到求穩和連續,對于正確的要始終堅持下去,對于已經跟不上企業發展腳步的,則要及時調整。

  (三)堅持與企業實際和管理需求結合的原則

  制度的制定是與企業實際生產需求相關的,是來源于企業本身的管理需求的,企業之間的生產方式、管理方式、規模情況、產品情況都是不同的,其財務活動也會存在差異,因此,我們在制定財務制度時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結合企業自身的管理需求和生產經營的特點進行充分考慮,真正找到能符合自身企業財務管理需求的管理制度。

  (四)效益最大化原則

  企業要生存管理,要在激烈的競爭中生存下來,就必須要考慮到利益最大化的問題,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也是一樣的,要確保其能實施,并且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我們在進行制度設計時,首先要簡單清晰,有可操作性,要先尋求到設計、運行成本、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要在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且符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科學的制定財務制度,以最低的設計成本來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以實現利益最大化。

  (五)要與財務規定、規律相結合

  一方面,任何制度都必須是站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來的,財務制度也是一樣,其內容原則必須與國家的財經法規政策、法律一致的,財務制度也一樣,首先是必須不能與國家法律相悖,必須要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另一方面,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自己的客觀規律的,因此,財務制度設計時我們也必須尊重財務管理的系統性和規律性。

  四、企業內部財務制度設計

  (一)設計流程

  進行財務制度設計,一般需要幾個階段:(1)準備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要對財務工作內容、人員情況、需求等相關業務活動信息進行資料收集,并對制度設計人員及其工作內容、時間安排進行明確;(2)草案擬定,這一階段則是將第一階段收集的信息進行梳理,參考各種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草案擬定;(3)修訂發文,這一階段主要在于征集各部門意見,在探討后修改定稿;(4)試運行階段,永遠沒有完美的制度,制度必然會有瑕疵和漏洞的,因此,在發文后是需要試運行半年到一年,在試運行期間進行具體問題的分析;(5)定稿發文,在試運行結束后,若無運行成本、經濟效益的問題,則發文進行貫徹歸檔。

  (二)設計方法

  不同的制度設計方法也是不同的,總之應考慮到企業實際的人、財、物、信息等各個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來進行制度設計。一般而言,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常用的方法有三種:(1)比較分析法(又稱文獻法),即把其他公司、地區、階段的不同的財務制度收集進行比較,這樣能吸取別人的成功經驗,從中取長補短的尋找對自己有利的地方,這種方法的實用性非常強。(2)系統分析法,即以財務管理為中心,以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將其他的圍繞著這一中心和目標的所有財務、資產相關的工作活動歸納到一起進行綜合考慮分析,在保證企業利益的同時,平衡國家、財務部員工、企業內各部門幾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實現“共贏”為目標來進行制度設計,以保證制度的協調性、穩定性和正確性。(3)實地調查法,則是制度設計人員通過訪談、提問、找專家、問卷調查等方法進行實地調查、取樣,實地調查法用得比較多的是在第一階段(準備階段)和第四階段(試運行階段),需要注意的是,實地調查的方法很多,不同方法適用不同的人員,但在這過程中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設性意見是要引起重視度關鍵。

  五、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企業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其不僅規范著財務人員的行為,還激勵著內部員工的工作激情,并且還為企業的投資、發展活動提供可參考的指導性建議。這就需要我們在進行相關的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時從國家法律法規、企業自身情況、員工的心理狀態等三方面進行考慮,最后運用科學的方法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需求的制度,以幫助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使得企業在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中獲得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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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韋仁開.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設計[J].合作經濟與科技,20xx(15).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條財務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二條財務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第三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并結合實際工作進行廣泛宣傳。

  第四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會計制度、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要求進行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五條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六條財務人員應當熟悉本單位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公司和子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財務人員遵守職業道德的情況,并作為會計財務人員晉升、晉級、聘任專業職務、表彰獎勵的重要考核依據。

  第九條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條移交人對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如因未辦妥會計資料、憑證檔案的移交和未了事項的'說明而造成手續不清、帳務混亂,甚至經濟損失,監交人和接交人均應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第十二條財務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二)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有關資料、實物的內容。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財務人員交接,由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財務分管領導負責監交;子公司的會計機構負責人交接,由子公司負責人、公司財務部派人共同監交。

  第十四條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一)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二)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三)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

  (四)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對會計電算化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第二十二條會計機構負責人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財務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第二十三條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四條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數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監交人一份,本公司財務檔案保管人存一份。

  第二十五條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單位領導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撤銷時,必須留有必要的財務人員,會同有關人員辦理清理工作,編制決算。未移交前,不得離職。單位合并、分立的,其會計工作交接手續依此規定辦理。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工業企業財務行為,有利于企業公平競爭,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工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經濟性質的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類組織形式的企業。非工業系統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也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企業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企業設立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復制件。企業發生遷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變更登記等主要事項,應當在依法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財政機關提交變更文件的復制件。

  第四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經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財務開支范圍和標準,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檢查監督。

  第五條 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企業應當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量、質量、工時、設備利用,存貨的消耗、收發、領退、轉移以及各項財產物資的毀損等,都應當及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企業各項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當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并制定和修訂原材料、能源等物資消耗定額和工時定額,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財產清查。

  第二章 資金籌集

  第七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以及外商資本金等。國家資本金為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政府部門或者機構以國有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法人資本金為其他法人單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資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個人資本金為社會個人或者本企業內部職工以個人合法財產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外商資本金為外國投資者以及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投資者投入企業形成的資本金。

  第八條 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規定,及時籌集資本金。資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籌集。一次性籌集的,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籌足。分期籌集的,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其中,第一次投資者出資不得低于15%,并且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投資者未按照投資合同、協議、章程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的,企業或者其他投資者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吸收的投資者的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的出資不得超過企業注冊資金的20%;因情況特殊,需要超過20%的,應當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但是最高不得超過30%。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企業不得吸收投資者的已設立有擔保物權及租賃資產的出資。

  第十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由企業據以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投資者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規定,分享企業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十二條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活動中,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出其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接受捐贈的財產;資產評估確認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價值與原帳面凈值的差額;以及資本匯率折算差額等計入資本公積金。資本公積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轉增資本金。

  第十三條 企業的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貨款、應付票據、應付內部單位借款、應交稅金、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應付短期債券、預提費用等。從成本、費用中提取的職工福利費等,作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長期債券、應付引進設備款、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付款等。發行的長期債券按照債券面值計價,實際收到的價款超過或者低于債券面值的差額,在債券到期以前分期沖減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條 企業應當按期償還各種負債,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營業外收入。

  第十五條 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生產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有關的,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者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計入購建資產的價值。

  第三章 流動資產

  第十六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條 企業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貨款和待攤費用。應收票據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十九條 企業可以于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3~5‰計提壞帳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沖減壞帳準備金。收回已經核銷的壞帳,增加壞帳準備金。不計提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計入管理費用。收回已核銷的壞帳,沖減管理費用。

  第二十條 存貨包括各種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外購商品、協作件、自制半成品、產成品等。

  第二十一條 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選費用以及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委托外單位加工的,按照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和加工費用等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存貨的市價計價。按照計劃成本核算存貨的企業,對存貨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應當單獨核算。

  第二十二條 企業領用或者發出在存貨,按照實際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后進先出法等方法確定其實際成本;采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按期結轉其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將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第二十三條 企業領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轉使用的包裝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攤銷。

  第二十四條 存貨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盤點,年度終了前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分別情況及時處理。盤盈的存貨,沖減管理費用。盤虧、毀損和報廢的存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之后,計入管理費用。存貨毀損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扣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五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品、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按照下列方式計價。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中小企業融資租入的,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加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盤盈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耕地占用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計價:自營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資、直接機械施工費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出包工程,按照應當支付的工程價款以及所分攤的工程管理費等計價。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使公司財務管理規范化,嚴肅財務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財務管理。

  3、責任人:

  總經理、財務部經理。

  4、正文:

  4.1總則

  4.1.1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的有關財經紀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4.1.2本制度包括董事會、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財務部門工作職責、會計核算原則、資金管理、結算賬款管理、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營業收入及營業外收支管理、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財務報告的編制與公布、財務電算化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及附則。

  4.2董事會財務管理職責

  4.2.1公司董事會審批公司的重大財務決策,控制投資規模和方向,審核公司重大資產處理。

  4.2.2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2.3審議批準公司的財務預算、決算報告及可行性研發項目。

  4.2.4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4.3總經理財務管理職責

  4.3.1遵守《會計法》及有關財務、稅收、金融等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公司的財務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目標組織好生產經營,力爭股東資產保值增值。

  4.3.2總經理負責領導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并對公司保存和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擔負責任。

  4.3.3指導公司內部審計機構的財務檢查,督促財務部門配合財政、稅務、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4.3.4總經理對公司財務預算全面負責,審核財務預算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預算,年度終了向董事會報告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并依據決算情況對預算執行單位進行考核。

  4.4財務部門工作職責

  4.4.1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財務制度,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4.4.2編制公司財務預算、決算,并實施財務控制。

  4.4.2.1財務預算按年度編制,包括業務預算(采購、銷售、生產、期間費用等)、資本預算(固定資產投資、權益性資本投資、債券投資等)和籌資預算。

  4.4.2.2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負責作出財務決算,上報總經理。

  4.4.2.3財務部負責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查、報告、監督執行等具體工作,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措施和建議,實施財務控制。各職能部門及各業務部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4.4.3負責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4.4.4公司財務人員必須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審查每筆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對不符合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要堅持原則,拒絕支付;

  4.4.5財務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和核算辦法進行會計核算,對取得的原始憑證,要認真審核,及時準確地編制記賬憑證,記載有關賬簿;

  4.4.6財務人員要加強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各項稅款;

  4.4.7財務經理應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加強同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聯系,準確掌握公司資金分布及資金需求動態,搞好資金平衡調度,統籌處理財務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4.8按月及時、準確、真實地編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向外報送財務報表;

  4.4.9做好每月的生產經營狀況財務分析工作,嚴格控制各項成本費用,為公司決策提供財務依據。

  4.5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

  4.5.1公司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4.5.2壞賬核算采用備抵法,按應收款項的3‰計提,如需計提特別壞賬,應由董事會審批決定。

  4.5.3存貨按實際成本入賬,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攤銷法核算。

  4.5.4公司的對外投資控股權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控股權在20%以上(含20%)的,采用權益法核算。股權在50%以上或根據重要性原則對具有實際控股權的要合并報表。

  4.6資金的管理

  4.6.1現金的管理

  4.6.1.1公司出納與會計的職責必須分開,不能由一人兼任;

  4.6.1.2公司的一切現金收支必須歸集到財務部門核算和管理,各項支出必須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現金收入后及時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和白條抵庫;

  4.6.1.3公司庫存現金一般不得超過5000元,現金出納員要確保庫存現金每日賬實相符;

  4.6.1.4每次提取備用金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批準;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準。

  4.6.2銀行存款的管理

  4.6.2.1遵循國家關于銀行結算的有關規章制度;

  4.6.2.2新增銀行賬戶必須事前由財務部經理提出申請,由主管副總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開設;

  4.6.2.3公司設立的銀行賬戶只限于基本帳戶和一般帳戶,專用帳戶用于本公司經營范圍內的資金結算及資金調撥;

  4.6.2.4正常業務支出的支票領用,都必須有經核準的發票或其他必要的憑證,支票上必須有金額且與應付憑證金額一致,所有已經簽發的支票,應于當日及時記入銀行存款日記賬中,并定期與應付款或其他總分類賬借方進行核對,每次支票領用金額1萬元以內(含1萬元)須由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準;超過1萬元須報總經理批準。

  4.6.2.5開戶銀行間資金調撥需由經辦人填制支票領用審批單,詳細說明資金調撥的理由,經財務經理審核主管副總批準;1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和調撥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4.6.2.6財務部對所有銀行支出憑據應認真審核有關內容,嚴格執行經辦人、審批人“雙簽字”制度,做到單證齊全、手續完備;

  4.6.2.7公司的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一律由財務部統一向銀行購買、統一保管、統一發放,發放時必須做好完整的領用、注銷記錄;對領用期限超過十天以上的,應及時查明原因,督促經辦人員及時注銷。作廢銀行支票必須注明“作廢”字樣單獨保管;

  4.6.2.8銀行票據一般不得背書轉讓,如有特殊需要,背書必須由專人進行登記,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4.6.2.9財務部必須加強銀行未達賬項的管理;銀行調節表應于月度終了后十日內編出,并積極予以清理,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

  4.6.3銀行貸款及融資的管理

  4.6.3.1銀行貸款卡必須由財務經理保管,如需辦理貸款、還款手續,經辦人應要求銀行逐筆登記、注銷,財務經理及時檢查并與銀行進行核對;

  4.6.3.2銀行貸款按公司規定的籌資權限實行逐筆審批制度,所有貸款由財務經理提出申請,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并逐月報董事會備案;

  4.6.3.3所有對外融資一律由董事會批準;

  4.6.3.4無特殊情況,公司一般不得對外擔保,如確需,公司必須要充分了解對方單位的資信,經濟效益及償債能力等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同意后,方可辦理。

  4.7結算賬款的管理

  4.7.1認真審核結算單據,檢查結算手續是否完備、真實,單據是否齊全。對于未認真核實而造成的多付或重付款項,應立即查明原因,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7.2財務部應對有關業務單位的往來結算賬款定期進行核對和清理工作,所有往來戶由財務部與業務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并編制“往來賬戶調整表”;財務部每年不定期與終端客戶直接核對至少一次。

  4.7.3發生采購時,由經辦人員提出采購申請,由主管副總簽字審核批準:采購金額超過1萬元(含1萬元)報總經理批準。

  4.7.4公司確認發生壞賬時,必須由經辦人員提出書面申請,認真查找原因,分清責任,經財務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批準;發生1萬元以上的壞賬損失時,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報董事會批準。

  4.8固定資產及其它資產管理

  4.8.1500元以上的資產稱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取得按原始價值計價。

  4.8.2固定資產折舊原則上采用直線法計提,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率為其原值的3%。

  4.8.3固定資產的購置均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4.8.4固定資產的處理包括購置、出售、報廢、毀壞損失等(均為1萬元以上)須經主管副總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批準。

  4.8.5固定資產應設置明細賬核算,定期與行政部門和使用部門的卡賬和實物進行核對,做到賬、卡、物相符。

  4.8.6無形資產以歷史成本或評估價值入賬,并按收益期等額攤銷計入成本;不能確定收益期的按5年攤銷。

  4.9成本、費用的管理

  4.9.1財務部應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合理計提有關費用。

  4.9.2發生的所有費用必須先由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單筆5000元以上的費用需報備主管副總),財務部門應嚴格按照公司有關行政文件規定的費用報銷標準進行審核,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后報銷。

  4.9.3差旅費報銷:按公司制定的《市場人員費用報銷辦法》執行。

  4.9.4財務部必須按收入與成本、費用相匹配的原則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如實反映本期損益。

  4.9.5研發費用預算經董事會批準后,嚴格按預算執行。

  4.10營業收入和營業外收支的管理

  4.10.1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4.10.2公司應當合理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將已實現的收入按時入賬,并及時結轉相應的成本。發生銷售退回、銷售折讓與折扣,應及時對有關銷售科目予以調整。

  4.10.3營業外收入是指公司主要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各項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及變賣收益、罰款收入、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等。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及變賣損失,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因遭自然災害等造成的非正常損失(扣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違約金、公益救濟性捐贈等。

  4.11利潤及利潤分配的管理

  4.11.1公司的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營業外收支凈額等項目構成。

  4.11.2公司發生的年度虧損,用下一年度稅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彌補不足的,在五年內延續彌補;五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彌補。

  4.11.3公司納稅所得稅以利潤總額為基數。

  4.11.4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4.11.4.1彌補前五年的虧損;

  4.11.4.2提取法定公積金百分之十;

  4.11.4.3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4.11.4.4提取任意公積金,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4.11.4.5支付股東股利。

  4.11.5公司法定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經董事會批準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時,以轉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少于注冊資本25%為限。

  4.11.6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應經董事會批準。

  4.12財務報告的編制

  4.12.1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后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九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4.12.2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

  4.12.3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同時提供下一會計年度的預測報告。

  4.12.4財務報告的公布

  4.12.4.1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在編制完成后15日內送交各股東。

  4.12.4.2公司于每月結束后15日內向董事會提交月結束財務報表;每季度結束后30日內向董事會提交季度財務報告、季度經營總結分析報告。該類財務文件包括庫存清單、應收帳款、固定資產、應付帳款、其它應付款、銷售收入、銷售成本、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明細表等事項。

  4.13財務電算化管理

  4.13.1財務部電腦操作人員應按相應的權限操作會計軟件,并定期與軟件供應商聯系,做好軟件的系統維護工作。對于數據資料,在核對相符后,每日、每月要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4.13.2財務部門應嚴格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防偽稅控設備,實行發票和IC卡分人管理。開票工作必須由持證人員負責,其它人員嚴禁使用。

  4.13.3年度終了,由財務經理統一保管備份數據。

  4.14財務檔案管理

  4.14.1公司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存放空間及安全可靠,財務部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執行。財務部應指定專人保管財務檔案,建立健全嚴格的檔案管理制度。非本部門人員查閱檔案,必須要征得總經理同意,檔案保管人必須要做好登記工作。

  4.14.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并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

  4.15財務數據、資料、方針均屬公司重大機密,未經授權,各級人員不得對外公布,亦不得在公司內外傳播。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4

  一、企業財務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需要對預算的范圍、編制依據、預算審批與調整、預算監督與考核等內容進行規范。但從執行情況看,在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分析、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不盡完善之處,難以輔助、支持企業財務決策。

  1、財務預算目標偏離了生產經營實際

  財務預算目標從屬于、服從于企業目標,但在企業活動中常常會出現嚴格按預算規定,始終圍繞預算目標,而忘卻了首要職責是實現企業目標的狀況。究其原因,一是沒有恰當掌握預算控制力度,二是預算指標沒有很好地體現企業目標的要求,或是經濟環境的變化造成預算目標和企業目標的偏離。為了防止預算控制中出現目標置換,一方面應當使預算更好地體現計劃的要求,另一方面應適當掌握預算控制力度,使預算具有一定的靈活性。2、財務預算指標的確定缺乏科學、合理的依據

  沒有以科學求實的態度認真編制,而是流于形式。對預算的編制多采用“經驗論”,以簡單的百分比增長模式確定預算,不能有效協調企業本部與各基層單位的目標。由于缺乏一套科學、合理的預算指標定額標準,各基層單位在預算編制中盡量多列成本,少列收入,使預算的執行結果難以保證。企業內部的財務預算管理還不到位,企業預算管理體系基礎薄弱。

  3、財務預算的過程監控措施不力

  有些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比較粗放,對預算執行過程監控不及時,權責劃分不明確,財務預算體系不能及時反映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落實相關責任;有些企業則認為應對企業未來經營的每一個細節都做出具體的規定,實際上這樣做會導致各職能部門缺乏應有的余地,不可避免地影響企業運營效率。

  4、財務預算分析方法有待改進

  主要表現在,對預算執行情況多采用手工編制各項預算分析報表,而且多使用傳統的簡單的數據統計分析方法,以經驗定論,沒有充分引入相應的數學方法、數學模型,使財務決策、分析定量化,使預算分析結論不能客觀、準確的反映生產經營實際狀況。原因是企業雖然實現了會計電算化,但僅實現以機代賬,沒有建立以預算管理為中心運轉的企業現代化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尚未有效發揮企業網絡財務的管理效能,沒有開發、建立一套與財務、生產、業務流程相對接的預算管理軟件,增加了統計分析的工作量,降低了工作效率和準確性。

  二、加強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基本思路

  企業加強財務預算管理,使其在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發揮積極作用,需要堅持下面幾點基本原則或思路:

  1、提高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重要性的認識

  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意義重大,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提高對財務預算管理的認識,由財務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之間要做好內部協作和管理工作,推進財務預算的順利進行。企業應當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提高企業對財務預算管理的認識,將財務預算作為制定、落實內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

  2、確定客觀、合理的財務預算指標

  預算盡管是大型企業集團治理企業的有效手段,但它并非萬能的靈丹妙藥,不同的企業需要結合自身特點,制定適合企業的預算及管理管理方式,不能照搬照抄別人的模式。要使預算做到科學合理,就必須進行詳細的調查研究,深入實踐,細分預算對象,考慮各種內在和外在的影響因素,掌握足夠大的信息量,只有這樣才能使預算做到科學、嚴謹,可行性強,不致流于形式。

  實行財務預算管理不只是財務部門的工作,而是整個企業內部各項資源的最優整合,它的系統性和戰略性要求企業銷售、生產等各業務部門共同參與,僅僅依靠財務部門是不可能單獨完成預算管理重任的。財務部門,要主動做好協調工作,對各有關部門給予具體幫助,協作相關部門要樹立全局觀念,為財政預算工作提供方便,積極幫助查找資料;對有爭議的事項,共同探討,達成共識。オ

  三、加強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具體對策與建議

  企業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可以考慮從監控、分析、反饋、考核等環節建立動態監控機制、綜合分析機制、反饋機制、激勵與約束機制,以提高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水平。

  1、建立財務預算的動態監控機制

  建立嚴格的授權批準制度,明確企業各級主管領導授權審批的權限和范圍,分工負責,在預算指標內進行審批,并承擔控制預算的經濟責任。

  預算執行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預算項目管理和控制水平,預算管理工作最大的難度就是日常控制,各部門要在月底前后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編制次月的月度財務預算報至財務部門,每月重點放在日常跟蹤和調控上,當月預算未完成的部分,力爭在下月的滾動預算中補上,可以改善預算控制不力,執行進度不均衡、年底結算資金超支額較大等問題。

  2、建立財務預算的綜合分析機制

  為了讓管理者了解財務預算內容,便于審議、分析、考核、監督、作出決策,層層落實預算責任,也為了使經辦人便于編制財務預算,需要設置各項表格。財務預算的編制流程,是先業務預算、資本預算、籌資預算,后財務預算,并按照各預算執行單位所承擔經濟業務的類型及其責任權限,編制不同形式的財務預算。

  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及各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充分收集有關財務、業務、市場、技術、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有關信息資料,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等方法,從定量與定性兩個層面充分反映預算執行單位的現狀、發展趨勢及其存在的潛力。由財務預算委員會定期召開財務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全面掌握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當預算數和實際完成數不同時,這個分析既要考慮客觀情況的影響,也要考慮主觀因素的影響,找出差異的原因,以利于以后預算的制定和企業經營策略的調整。

  企業可以建立月度分析例會制度。每月由預算執行單位根據上月預算指標完成進度,認真編寫財務分析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揭示費用控制的難點和重點。由財務部門、基層單位主要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對財務分析報告進行討論,進一步分析單位內部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制定應對策略、加強內部管理措施,以保證生產經營高效平穩地運行。對完成較差的主要預算指標、矛盾突出的重點單位,列為跟蹤監控的重點對象,深入調研,組織力量專項幫促,分析費用增減變動的主客觀原因,提出整改、補救措施加以控制。

  3、建立財務預算的反饋機制

  財務預警系統以企業信息化為基礎,對企業在經營管理活動中潛在的風險進行實時監控。建立財務預警系統,就要求對預算執行過程定期進行實質性測試,通過測試,將實際數與預算數或其他標準數進行對比,考察可能出現的變動趨勢,確定差異的性質,反映出企業目前生產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可以按月采取下預警通知單的形式下發的有關的責任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提出警示,隨時調節實際過程,以消除差異,順利實現預算指標。

  如何建立預算管理體系,有效利用網絡資源加強預算監控,是預算管理面臨的新課題。應當開發包括管理軟件在內的廣闊的網絡資源,提高預算管理的質量和效率,把預算管理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起點。

  財務預算軟件與生產用軟件互聯,實現財務預算系統與銷售、供應、生產等系統的信息集成和數據共享,使企業集團生產經營能沿著預算管理軌道科學合理地進行。

  財務預算軟件與財務部軟件系統互聯,使財務預算可隨時匯集財務會計信息,查詢子公司資金流向、避免了傳統手工填制預算表的弊端,保障了預算管理信息傳遞的效率和質量,有效地支持了企業集團的決策能力,增強了競爭力。

  通過財務預算互聯網,實現財務信息與業務流程一體化,實現規避財務風險,提高預算使用效率的目的,逐步引進國外先進的預算思想,變革內部管理模式,合理預算資金,配置資源,全面實現企業集團預算管理的水平。

  4、建立財務預算激勵和約束機制

  預算作為一種價值化的目標體系,在期末終了,對其執行和完成情況,也應通過合理的程序進行考評,獎優罰劣,體現客觀公正,發揮預算的激勵和約束作用,為此,建立合理的預算考評體系是十分必要的。應實行人本主義的法治,要達到制度約束與人性化自我控制機制的統一,管理科學與管理藝術的統一;財務預算工作的生命線是考核與獎懲,要通過科學的方法進行考核,改革舊的、固有的激勵政策,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嚴格的考核機制,確保預算管理體系真正發揮效益。企業應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好各自的《預算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內部規章制度,嚴格預算的約束機制,規范完善企業預算管理工作。由各級預算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各項預算執行分析考核會議,結合年度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與預算執行單位負責人的獎懲掛鉤,并作為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參考。將預算管理與激勵機制相結合,對完成指標的給予獎勵,沒有完成指標的給予懲罰。

企業財務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總目標:

  加強管理,研究創新,擴大營業額,控制成本,創造利潤。

  第二條各部門目標:

  1.貿易部:

  (1)充分消化現有產能。

  (2)利用現有市場,購銷相關產品,擴大營業額。

  (3)銷售費用的控制(運輸費用、報關費用、保險費用等)。

  (4)呆品處理。

  (5)外銷成長率x%,年度外銷金額x元。

  2.內銷部:

  (1)估計內銷產品銷售數量,協調生產管理中心建立適當庫存量。

  (2)建立內銷銷售網,擴大現有客戶的采購規格及數量。

  (3)呆品處理。

  (4)內銷成長率x%,年度內銷金額x元。

  3.供應部:

  (1)建立機物料abc分類,實施重點控制。

  (2)建立各主要原物料安全庫存量、經濟采購量。選擇優良供應廠商,商訂長期采購合同;加強比價功能,降低采購價格。

  (3)降低平均庫存量:a料x天,x磅。b料x天,x磅。機物料降低x%,x元。

  4.總務部人事科:

  (1)建立員工進用升遷、薪資考核獎懲的人事制度。

  (2)精簡人事,控制管理費用。

  5.事業關系室:

  (1)建立人、物出入廠管理規則。

  (2)加強警衛勤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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