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制度優秀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值班管理制度優秀,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值班管理制度優秀1
第一條本企業于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1、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2、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人。
3、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4、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5、企業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企業員工值班時間規定如下:
1、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2、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止。夜班下午五時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企業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并請示上司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1、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2、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系有關部門主管處理。
3、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上司。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轉呈檢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企業減少損失者,企業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企業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值班管理制度優秀2
一)礦調度值班及礦總值班
1、靈新煤礦調度值班(可兼礦總值班)由調度室副主任以上干部24小時值班。礦總值班每日安排三人即礦級領導一名、正科級及以上一名、職能科室副職一名。無故遲到、未到、未經請示私自換班的一次考核當班人200元。
2、礦調度值班人員每日早7:30主持每日早碰頭會,晚18:00監督各基層單位值班人員簽到情況并協助礦總值班進行基層區隊干部值班查崗。礦總值班人員必須每日早8:00到調度室一樓會議室簽字接班(礦總值班記錄),晚20:00在調度室了解當日安全生產狀況,對安全生產出現的問題作出正確指示,次日早8:00前簽字交班。
3、礦總值班人員在外出或其他情況而不能值班時須電話通知礦調度室以便另行安排領導值班(或自行與其他人員調整值班并告知調度室)。
4、對礦級領導因故不能值班的.,按照依次順延的原則進行通知值班并告知原因。
5、值班期間值班人員24小時駐礦,不得擅離。及時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了解現場生產情況,對全礦安全生活區、工業廣場、井下采面、掘進、運輸、通風、運轉等各方面全面負責。
6、將上級指示在最短時間內傳達到各部門,組織檢查安全運行狀況。
7、對突發事件及時合理組織各相關部門進行緊急處理,對安全生產存在問題現場給予技術指導并聯系各專業人員對生產動態進行評估。
8、礦總值班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將本日安全生產狀況及存在問題向次日總值班人員交代清楚或將當日全礦安全生產存在遺留問題交待處理。
9、不定時對各基層單位進行查崗。
10、指揮礦安全小分隊對各重要崗位進行突擊查崗。
二)基層單位值班
1、基層單位每月28日前將下月值班表報礦調度室。否則每次罰款20元。
2、基層單位值班人員每日早8:00前到調度室翻值班牌,下午18:00至18:30到調度室簽到。一次不翻牌、不簽到考核20元。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及時掌握、指揮、協調本單位(井下)生產,即時向調度室匯報本單位生產情況。
4、值班期間值班人員24小時駐礦,不得擅離。做到隨叫隨到。在接到集中通知后15分鐘內必須到達指定地點。
值班管理制度優秀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日常管理,協助督促各部門做好各工作,及時匯報處理突發事件,特設本制度。
2、范圍
輪值時間從星期一到星期六7:00—7:30、17:00-18:003、輪值人員
主要是公司車間主任以上及管理人員,具體包括:總經理、史文浩、羅俊夫、劉芳、滕榮權、吳秋良、鐘成、張祈曙、唐建國、張廣慧、李子琦、夏陽昆、張森林、袁進、陳軍、宋燈吉。
3、值班要求
3.1 輪值人員上午須提前30分鐘上班,下午或加班后推遲30分鐘下班。早上值班歡迎各員工上班,并監督員工考勤,記載管理人員出勤情況和廠規、廠紀的執行情況。下午值班班檢查各部門的電源開關、門窗、水閥,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協助處理突發事件,協助各部門工作,保證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2 輪值人員每天須不定期檢查6S的執行情況(至少一次),并做詳細記錄,有權合理化建議。
3.3 輪值人員須及時處理協調值班期間的突發事情,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處理的應及時聯系部門主管。
3.4 輪值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若出現玩忽職守,在當值期間出現問題,后果或者影響嚴重者,公司將追求其連帶責任。
3.5 輪值人員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6 輪值人員須態度和藹,注意言行舉止,做到文明值班。
3.7 輪值人員須詳細填寫值班記錄,規范記載值班情況。
3.8 輪值人員須相互做好工作銜接,做好交接記錄。
3.9 輪值人員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當值時,可自行協商調班,同時須向辦公室說明情況。若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并給予通報批評。
4、輪值安排:附后
5、值班日志: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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