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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12 08:10:54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主任:董事長成員:總經理、財務行政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

  劃分蘇州嘉坤泰商貿有限公司集團所有崗位分為4個層級分別為:

  A等,基本工資2500;

  B等,基本工資4000;

  C等,基本工資6000;

  D等,基本工資10000。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各類費用報銷+崗位津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每月各類費用報銷:

  A等,通訊費100,交通100,午餐費200;

  B等,通訊費200,交通200,午餐費200;

  C等,通訊費300,交通300,午餐費300;

  D等,通訊費500,交通500,午餐費500(經股東會決議,根據公司發展情況,予以期權獎勵)。

  注:銷售人員本月度費用報銷依據其工資等級及上一月銷售績效考核決定。

  6.3崗位津貼:為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及本年度績效考核核定,從下一年起加入員工薪酬,逐年累加直至達到下一個工資等級為止。

  6.4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5業務提成:銷售提成分成四個部分:

  1、基礎提成:任何員工只要介紹客戶發生銷售額,即可獲得銷售額2%的提成;

  2、維護提成:銷售員工有效維護客戶,可在銷售發生額上額外提成1%作為維護提成。

  3、管理提成:銷售主管可以在指定商品的銷售總額上,提成1%作為管理提成

  4、臨時計劃獎勵:臨時計劃獎勵由銷售部負責人制定具體計劃,上級領導批核,是具有實效性的計劃獎勵,不計入員工基本工資,在規定時間后停止。

  6.5.1公司員工對于豪客酒行進口紅酒、賴茅、土特產、有機商品、家具用品、雅致生活具名卡等指定業務范圍的銷售,可獲得2%的基礎提成,具體范圍見《公司銷售范圍》。

  6.5.2公司員工對于指定業務范圍外的酒類銷售,按5元/瓶提成。

  6.5.3公司員工對特定產品的銷售有效銷售額可享受上述業務提成,并且在該筆交易發生中若公司員工將客戶交由銷售部員工進行維護,則銷售部員工只要對該客戶進行有效維護即可得到銷售額的1%作為維護提成。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

  1、中底薪+中提成

  以同行的平均底薪為標準,以同行的平均提成發放提成,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中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對于一些能力不錯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很大的吸引力。業務代表考慮在這樣的企業長期發展,主要受中國傳統的中庸思想所影響,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目前打部分國內企業采取的是這種薪水發放方式。

  2、少底薪+高提成

  以低于同行的平均底薪甚至以當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為底薪標準,以高于同行業的平均提成發放獎勵,該制度主要在國內一些小型企業運用的相當多,該制度不僅可以有效促進業務代表的工作積極性,而且企業也無須支付過高的人力成本,對于一些能力很棒、經驗很足而學歷不高的業務代表有一定的吸引力。

  最具創新的是國內某保健品企業,該企業走的是服務營銷體系,其薪水制度為:該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元)+完成業務量×制定百分比(%)

  這種薪水制度,往往造成兩種極端,能力強的人常常吃撐著,能力弱的常常吃不著。

  3、分解任務量

  這是一套比較新的薪水發放原則,能夠公平地給每個業務代表發放薪水,徹底打破傳統的底薪+提成制度。

  某公司個業務代表,在xx月份制定的銷售任務萬,那么每人的平均任務是萬,當業務代表剛好完成屬于自己的任務額萬的時候,就拿到平均工資元,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平均薪水×完成任務÷任務額=應得薪水。

  按照上面的例子來計算,當一個業務代表完成萬的銷售,那么應該得到的薪水就是元。這種薪水制度去繁就簡,讓每個業務代表清楚地知道可以拿多少錢。可充分激勵優秀的業務人員,并且可以讓濫竽充數的業務人員根本混不下去。

  4、達標高薪制

  顧名思義,這是一個達到標準可以拿到高工資的薪水制度,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有一個頂點可以沖刺,這個頂點并非遙不可及,應當讓%左右非常有能力的業務人員拿到。這樣才能激發更多的業務人員向目標沖刺。

  某銷售公司采取達標高薪制,給業務代表開出的薪水是元/月,銷售人員必須達到萬的銷售業績才能拿到這萬元的薪水,業務代表平均距離萬元中間的差距,按照%扣除,譬如完成了萬,實際薪水只能發放xx元。

  具體發放方式有一個數學公式可以計算:

  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實際任務額)×制定百分比=應得薪水。

  這里的“制定百分比”非常關鍵,應略大于最高薪水÷最高任務額。

  5、階段考評制

  該薪水制度采取的也是底薪+提成制度,也是常規按月發薪水,但有一項季度考核指標,采取季度總結考核的方式。具體作方式是每月發放薪水的時候,提成不完全發放,譬如提成只發放%,剩下的%要到三個月后,按照總業績是否達標進行綜合考評,然后再發放三個月的累計提成薪水。

  該方式能有效杜絕業務人員將本應該完成的業績滯后,或提前預支下個月的業績,并且有效減少有能力的業務人員干不滿月就走人情況發生。對于業務人員來說,每三個月都有一筆不少的“額外”薪水,相當于一多發了次薪水,從心理的暗示效應說來說,對業務人員也是一種不小的鼓勵。

  當然,薪水制度遠遠不止以上六種,無論哪種薪水制度,留住人才并且讓企業可持續發張是最終目的,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絕對沒有給業務人員發高了薪水或者發低薪水了一說,只有發對了薪水或沒有發對薪水之分。

  對于一些人才流動性大、業務人員普遍對薪水怨聲載道、員工普遍缺乏工作激情的企業來說,適當變化一次薪水制度,也不失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3

  一、休假日

  1、帶薪年休假

  在本企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鑒于實行倒班制及輪休制人員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因此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公司員工福利匯總

  2、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管理制度《設計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3、所有假期均應以處理好自身工作為前提,必須做好工作交接,辦理相應手續后開始享受假期。延續假期必須先申請批準,申請未經獲準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4、集團輪休范圍為常年駐外站、辦,其他處辦、公司不實行輪休。鑒于生產經營單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則上行政職能部門人員雙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證生產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可適當安排調休,但部門內必須留有值班人員。

  5、所有公司員工都可享有國家規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帶薪假(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員工福利禮品方案

  二、特別休假

  1、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可請有薪婚假5天。員工福利制度

  (2)員工子女結婚可請有薪假3天。

  (3)員工兄弟姐妹結婚可請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請5天有薪慰唁假。

  (2)員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請有薪假3天。

  3、產假

  (1)員工生育持醫院證明經集團核準可請產假3個月,懷孕3個月以上小產,可請假4周(按病假規定執行)。

  (2)員工配偶生育可請有薪假2天,申辦該假期,須附有關出生證明。員工福利方案

  三、勞動保障

  社保福利:集團為保障勞動者工作生活或按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交納各種保險費用。包括各種社會保險、集團給予的各種福利賀金等。

  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具體參保情況結合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增強員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內部良性競爭,達到全員參與公司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服裝廠全體員工。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獎懲內容的核實調查,負責獎懲通報的擬制,并負責檔案的記載。

  3.2財務部負責獎懲的實施。

  4、文件內容

  4.1員工獎懲和記功記過。業績分反映員工能力和績效,功過反映員工態度、品行和紀律性。

  4.1.1獎勵種類分為:記大功、記小功、嘉獎、通報表揚。

  4.1.2處罰種類分為:記大過、記小過、記警告、記警示。

  4.1.3以上獎懲與經濟掛鉤并納入員工檔案。

  4.2獎勵細則

  4.2.1主人翁獎:具有強烈的公司主人翁意識,能夠積極主動地發現、告知或協助處理其他崗位工作缺項。

  4.2.2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指對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能將新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應用于實際工作中,并取得出色成效的部門和個人。

  4.2.3優秀員工獎:年度工作中表現突出,績效考核優良具有表率作用者。

  4.2.4公司形象促進獎(此獎項針對部門及個人):公司部門及員工在對外銜接、聯絡、展示中表現優異,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者。

  4.3評比辦法:

  4.3.1所有獎項均由各部門向行政部遞交獎勵申請表,并提交相關資料;行政部接申請后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獎勵。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實時評選,申請時間、受獎部門或人員、受獎次數不限

  4.3.2優秀員工獎:每年1月按全年銷售業績、全年獎懲記錄評選上年度得獎者獎勵措施針對主人翁獎、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公司形象促進獎等獎項,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等級。

  4.3.3公司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1000元;連續兩年獲得優秀員工者薪資向上浮動一級。

  4.5處罰細則

  4.5.1公司員工,所有A類處罰均為記大過一次

  4.5.2B類處罰均為記小過一次

  4.5.3C類處罰均為記警告一次

  4.5.4D類為警示,每兩次警示為警告一次,每兩次警告為小過一次,每兩次小過為大過一次

  4.5.5員工記大過一次,取消年終獎,取消福利升級,工資晉級

  4.5.6員工記大過兩次,降級一級

  4.5.7全年無任何處罰,晉級一級

  4.5.8員工全年累積事假不得超過5天

  4.5.9員工全年累積病假不得超過8天(市級以上醫院證明)

  4.5.10事病假超過限制一律按曠工處理

  4.5.11確有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5.12請假者必須以書面告知,口頭傳達一律無效。

  A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當月狀態工資及部門獎金50%,當事人記大過一次,同時下調一級工資,取消年終獎,部門其他人員記小過一次。

  B類處罰:給予當事人扣除當月狀態工資50%,并扣除部門資金30%,當事人記小過一次。

  C類處罰:扣除當事人狀態工資30%,部門獎金10%,并當事人記警告處分一次。

  D類處罰:扣除當事者當月狀態工資20%,部門當月獎金5%,并給予警示。

  4.5.13財務部處罰行為

  A類

  4.5.13.1未經總經理簽字認可或授權支付公司資金。

  4.5.13.2未經總經理授權同意私自動用公司印章。

  4.5.13.3曠工者。

  4.5.13.4私帶貨物出庫者。

  B類

  4.5.13.5在收到銷售部交來各賣場對賬單之日起7天內(含星期天)必須開出增收款發票,30天內必須收到貨款。

  4.5.13.6每月第二周和最后一周,隨同資金周報附送銀行對帳單。

  4.5.13.7每周六上午12點前必須提交資金周報。

  4.5.13.8未按規定嚴格審核者。

  4.5.13.9未按三小時答復制答復者。

  4.5.13.10未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者,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5.13.11每月7號前未送交報表者(6份)。

  4.5.13.12其他由總經理另行規定條款。

  4.5.13.13合同審查不嚴,具有明顯的財務方面的漏洞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5.13.14泄漏機密者。

  C類

  4.5.13.15當天的報表當天未完成。

  4.5.13.16未按規定時限完成報表者。

  4.5.13.17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聽音樂或做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4.5.13.18發錯貨物或打錯發貨單者。

  4.5.13.19私自放無關人員入庫者。

  4.5.13.20未按規定收發貨品者。

  4.5.13.21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3..22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4.5.13.23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3.24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3.25竄崗者。

  4.5.13.26侮辱他人者。

  4.5.14銷售部處罰行為

  A類

  4.5.14.1私自收受現金者。

  4.5.14.2未經總經理批準,超越權限,給予折扣者。

  4.5.14.3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或影響惡劣者。

  4.5.14.4人身攻擊以及和營業員發生爭吵者。

  4.5.14.5有不誠實行為者,弄虛作假者。

  4.5.14.6有收受回扣,侵害公司利益行為者。

  B類

  4.5.14.7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計劃者。

  4.5.14.8未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對帳者。

  4.5.14.9未能及時進行營銷調節措施者。

  4.5.14.10未能及時進行人員調整者。

  4.5.14.11未能及時提供相關技術報表者。

  4.5.14.12向營業員透露公司相關機密者。

  4.5.14.13未能按規定三小時答復制答復者。

  4.5.14.14未能按規定處罰下屬人員者。

  4.5.14.15未能及時調撥貨品保證銷售者。

  4.5.14.16未能及時提供保障服務影響銷售者。

  C類:

  4.5.14.17未按規定外出申報行蹤者(走時登記、回時核銷,并撰寫報告)。

  4.5.14.18當天工作內容當天未完成者。

  4.5.14.19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本職工作無關者。

  4.5.14.20未按規定調撥貨品者。

  4.5.14.21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4.5.14.22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或其他安排者。

  4.5.14.23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D類

  4.5.14.24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4.25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4.26竄崗者。

  4.5.14.27侮辱他人者。

  4.5.15貨品部處罰行為

  A類

  4.5.15.1私受廠商回扣者,損害公司利益者。

  4.5.15.2泄露公司機密者。

  4.5.15.3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4.5.15.4故意將不合格產品混入合格品者。

  4.5.15.5未經總經理授權,給予廠商承諾者。

  B類

  4.5.15.6未能按程序工作者。

  4.5.15.7未能及時調整貨品者。

  4.5.15.8未能按三小時答復制工作者。

  4.5.15.9出差未按規定匯報匯蹤者。

  4.5.15.10未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4.5.15.11檢驗貨品不及時者。

  4.5.15.12未按規定時限上貨者。

  4.5.15.13未按規定及時處理質量問題者。

  4.5.15.14發生重大質量事故者。

  C類

  4.5.15.15當天工作在當天、在第二天未完成者。

  4.5.15.16上班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工作無關者。

  4.5.15.17未按規定程序質檢貨品者。

  4.5.15.18未按規定程序存放貨品者。

  4.5.15.19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5.20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D類

  4.5.15.21未按工作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工作內容),可超前,不可滯后。

  4.5.15.22遲到早退者(無書面申請一律不算)。

  4.5.15.23竄崗者。

  4.5.15.24侮辱他人者。

  4.5.16行政部處罰行為

  A類

  4.5.16.1未能及時處理緊急事件者。

  4.5.16.2有攻擊侮辱客戶行為、影響惡劣者。

  4.5.16.3有不誠實行為,弄虛作假者。

  B類

  4.5.16.4對其他部門監督不力者。

  4.5.16.5未能完成規定完成的報表者。

  4.5.16.6未能及時提供保障,影響工作者。

  4.5.16.7對違規人員未按規定處罰者。

  4.5.16.8未能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工作者。

  4.5.16.9泄露機密者。

  C類

  4.5.16.10未按程序工作者(規定時間,規定內容)。

  4.5.16.11上班時間上網,聊天者,或干與已無關工作者。

  4.5.16.12挑撥是非者,議論他人者。

  4.5.16.13遲到早退者。

  4.5.16.14不服從主管安排者。

  4.5.16.15工作環境不整潔者。

  4.5.16.16未能及時提交工作總結者。

  5、引用文件無

  6、記錄《獎懲通報》

  7、其它

  7.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并歸口管理;

  7.2本規定自總經理批復之日起實施。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5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

  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相對固定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不固定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 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確定:根據員工所屬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項目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載、總經理除外)的全體正式員工。

  第二條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統一的薪酬平臺,實現按價值付酬,促進內部公平,起到激勵、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條原則薪酬作為分配價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竟爭性、激勵性、經濟性、合法性的原則。

  (一)分平性指公司員工所獲得的薪酬應與對企業作出貢獻成正式成正比,即與其崗位價值相匹配。

  (二)竟爭性是指所在地區行業或同等規模的企業類似職務相比較,公司的薪酬標準要有吸引力。

  (三)激勵性是指在薪酬設計上,應考慮適當拉開各級、各崗的薪酬水準差距,以真正體現薪酬的激勵效果,從而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主動性。

  (四)經濟性指薪酬水平要考慮公司實際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現行頒布的法律法規。

  第四條依據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員工的工作量、職務的高低、技術和能力水平、工作條件、工齡、企業負擔能力、地區和行業的薪酬水平、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狀況、生活費用與物價水平。

  第五條總體水平

  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

  第二章薪酬體系

  第六條公司員工薪酬體系分別采取三種不同類別: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相關的年薪制;與年度績效、月度績效相關的崗位績效工資制;與崗位相關的市場工資加績效制。

  第七條適用本薪酬體系的人員為公司常設在編員工。臨時工、小時工、企業顧問、特聘律師等均不納入其中。

  第八條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為周期對經營工作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的薪酬。

  第九條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的員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職系外的所有員工。

  第十條對于工勤職系采用市場工資加績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區勞動力市場行業指導價格和公司實際情況確定工資加績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條特聘人員的薪酬參見工資特區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薪酬結構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收入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

  (一)崗位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二)浮動工資包括年底獎金、特殊獎勵等;

  (三)附加工資,包括一般福利、社會保險、補助等。

  第十三條崗位工資

  (一)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二)月收入=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

  (三)崗位工資:按照崗位價值評估的結果確定,體現了崗位的內在價值和員工技能因素。其中,績效工資與每月度的考核結果掛鉤,體現員工在當前崗位和現有技能水平上通過自身努力為公司實現的價值。

  第十四條崗位工資是整個工資體系的基礎,從員工的崗位價值因素方面體現了員工的貢獻。員工的崗位工資主要取決于當前的崗位性質。在工作分析與職位評價的基礎上,以評估的結果作為分配依據。

  公司所采用崗位價值評估方法為點因素法(即點值法)

  第十五條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分配比例

  具體比例的確定可以依據XXX有限公司實際進行調整。

  第十六條工資的用途

  基本工資是確保員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收入,作為以下項目的計算基數:

  (一)各種假別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社會保險計算基數;

  (三)其他基數。績效工資與每月度的考核結果掛鉤,作為一下項目的計算基數:

  (一)各種假別工資的計算基數

  (二)年底獎金的計算基數

  (三)外派受訓人員工資計算基數

  (四)其它基數。第十七條確定崗位工資的原則

  (一)以崗位定薪,薪隨崗變,實現薪酬與崗位價值掛鉤;

  (二)以崗位價值為主、能力因素為輔,崗位與能力相結合;

  (三)參考企業實際的盈利狀況確定薪酬水平,實現平穩過渡。第十八條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

  (一)薪酬寬帶。XXX有限公司分為六級薪酬寬帶,分別為副總級、總監級、部門經理級、主管級、一般員工級、工勤級。

  (二)薪酬層級。每個崗位分為五檔薪酬,由低至高分別為A-檔(欠資格)、A2檔(期望)、A1檔(合格)、A檔(勝任)、A+檔(超勝任)。

  (三)各崗位按照各崗位價值高低分別分級列等。每個崗位都對應所在薪酬寬帶中的某一崗位工資等級。

  (四)XXX有限公司采取一崗多薪,同一崗位的不同員工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能力素質水平的各異,對應不同的工資等級、薪酬層級。

  (五)不同能力、技術、業績的員工允許在同層級、同級別工資拿不同的寬帶薪酬。

  (六)崗位工資等級調整。員工工資等級將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調整,當有重大貢獻或重大失誤時,工資級別由行政辦提出調整建議,經總經辦審議批準后執行。

  第十九條浮動工資

  (一)年底獎金與年度考核結果和公司年底經營情況掛鉤,是在公司整體經營效益的基礎上對員工的一種激勵。年底獎金于下年初支付。

  (二)特殊獎勵設立特殊貢獻獎、優秀部門獎,其它參見公司有關規定。

  特殊貢獻獎:

  1.特殊貢獻獎是指由于員工個人的努力給XXX有限公司帶來較大貢獻的一種特別嘉獎。例如員工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并經驗證為公司減少較大損失或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等。

  2.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員工,可以通過任何渠道向行政辦提出申請,行政辦經過核實并提出獎勵建議,總經理審議通過。

  優秀部門獎

  優秀部門是對年度內工作成績突出,起模范帶頭作用、整體績效優異部門的獎勵。優秀部門由行政辦根據年度部門考核結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評為優秀的部門由公司授予榮譽稱號并給予一定的獎金。獎金二次發放辦法由獲獎部門自行決定。

  第二十條附加工資

  (一)附加工資=一般福利+社會保險+補助

  (二)附加工資是公司正式在冊員工都能享受的一種福利待遇。

  (三)一般福利是指員工在各個重大節日期間獲得的公司為其發放的過節費和其他實物形式的收入。

  (四)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等。企業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政府有關規定和企業相關政策。

  (五)補助:包括長期派駐外地員工的生活補助和對不同級別員工的補貼(如車補、通訊補貼等)。

  第二十一條關于職位補貼的規定

  職位補貼指與工作環境、工作場所、工作要求相關的補貼,包括以下八類:

  1、職業病預防費;

  2、特殊機密費;

  3、聯動崗位工資,指由于特殊人員職能超出崗位目的,同事滿足企業新的戰略要求而收獲的累計型工資。

  4、加權工資,指由于在本職工作外額外賦預其它工作所產生的那部分工資。

  5、環境保護金,包括針對地室、半地下室等工作環境的保護金。

  6、預算外獎金

  7、特區工資

  8、銷售補助金,包含由于銷售所需的各項費用補貼。

  各項補貼員工應按照補貼項目用于相應的用途,如挪作他用或未用于指定用途,分司不承擔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7

  第1章總則第1條目的

  為規范集團公司及各成員企業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制定原則

  (1)競爭原則:企業保證薪酬水平具有相對市場競爭力。

  (2)公平原則:使企業內部不同職務序列、不同部門、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公平合理。

  (3)激勵原則:企業根據員工的貢獻,決定員工的薪酬。

  第3條適用范圍

  本企業所有員工。

  第2章薪酬構成

  企業薪酬設計按人力資源的不同類別,實行分類管理,著重體現崗位(或職位)價值和個人貢獻。鼓勵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共同致力于企業的不斷成長和可持續發展,同時共享企業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第4條企業正式員工薪酬構成

  (1)企業高層薪酬構成=基本年薪+年終效益獎+股權激勵+福利

  (2)員工薪酬構成=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各種福利+津貼或補貼+獎金

  第5條試用期員工薪酬構成

  企業一般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具體時間長短根據所在崗位而定。

  員工試用期工資為轉正后工資的70%~80%,試用期內不享受正式員工所發放的各類津貼。

  第3章工資系列

  第6條企業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將企業的工資劃分為行政管理、生產、營銷、后勤四類工資系列。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表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行政管理系列

  企業高層領導2.各職能部門經理

  3.行政部、財務部、業務部所有辦公室職員生產系列生產部門、質量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所有員工(各部門經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務人員如司機、保安、保潔員等第4章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確定

  第7條基本年薪是高層管理人員的一個穩定的收入來源,它是由個人資歷和職位決定的。該部分薪酬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條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員會確定,確定的依據是上一年度的企業總體經營業績以及對外部市場薪酬調查數據的分析。

  第9條年終效益獎

  年終效益獎是對高層管理人員經營業績的一種短期激勵,一般以貨幣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該部分應占高層管理人員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條股權激勵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激勵手段。股權激勵主要有股票期權、虛擬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4章一般員工工資標準的確定

  第11條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主要根據該崗位在企業中的重要程度來確定工資標準。企業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各崗位所承擔工作的特性及對員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將崗位劃分為不同的級別。

  第12條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根據企業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企業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五個等級,其標準如下表所示。績效考核標準劃分績效工資分為月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兩種。

  月度績效工資:員工的月度績效工資同崗位工資一起按月發放,月度績效工資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年度績效獎金:企業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13條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是對員工長期為企業服務所給予的一種補償。其計算方法為從員工正式進入企業之日起計算,工作每滿一年可得工齡工資10元/月;工齡工資實行累進計算,滿XX年不再增加。按月發放。

  第14條獎金

  獎金是對做出重大貢獻或優異成績的集體或個人給予的獎勵。

  第5章員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以外,為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為建立與市場接軌的薪酬體系,能夠達到激發員工積極性,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機制,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全體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 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合規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二章 制定原則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

  第五條 薪酬體系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對不同類別的崗位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系統,構成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年薪制,結構工資制,工資特區及臨時性員工工資制。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以下人員:

  1、董事長、總經理;

  2、副總經理;

  3、董事會約定的其它人員。

  第七條 年薪制采用模式為:年薪 = 基薪 + 績效年薪(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年基薪額的1/12)或根據合同約定兌現;

  2、績效年薪,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告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 實行年薪制的員工,需支付風險抵押金,若經營業績不良,則用抵押金沖抵;

  第九條 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以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 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做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 結構工資制

  第十一條 適用范圍除實行年薪制、工資特區及非正式員工工資制外的員工。

  第十二條 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基礎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其它

  一、基礎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一)基本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35%-45%)

  (二)崗位工資 根據職務高低,崗位的繁簡輕重、工作辛苦條件確定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企業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五類13個級別的等級序列,具體級別見員工工資標準表,在工資總額中占(30%-40%)

  二 工齡工資

  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服務;

  2、工齡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

  三 績效工資

  1、除按照年薪制度考核的高層管理人員外,公司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工程質量、工作貢獻等因素相聯系;

  3、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15%-20%左右;

  四 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補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加班津貼、夜班補貼、出差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相關制度規定;

  第十三條 關于崗位工資

  一 崗位工資標準的確定、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公司根據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二 員工崗位工資的核定

  1、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級別,經過一年的考核,再作調整;

  2、根據崗位變更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更后的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 關于績效工資

  一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二 人事部根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員工定量,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的績效工資金額

  三 考核結果經公司管理層審批后發放

  第十五條 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當年工齡工資;

  第五章 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十六條 非正式員工包括沒有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員工、臨時用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七條 非正式員工實行簡單等級工資制,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應聘崗位基本工資與崗位工資之和的80%計算;

  第十八條 除試用期員工以外的非正式員工工資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 非正式員工不參加績效考核,相應不支付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非正式員工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公司每月支薪日為25日

  第二十二條 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公司按國家相關法律,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辦法經董事會批準實施,解釋權在董事會中高層管理人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XX

  高級職稱博士XX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如果請病假(需有醫院證明),扣崗位與績效,如果請事假或請病假但沒有醫院證明,扣發崗位、基本與績效工資,如請年假或調休假,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員工的績效考評以年度為單位,其主要考評依據為公司當年的經營目標實現情況,其績效工資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績效考評以季度為單位,在考核結束后予以核發;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新進員工試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XX 3本科

  研發XX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第十一條有工作經驗的新進人員,其試用期薪酬根據招聘職位在任職資格體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級,其中崗位工資根據行業情況按70%~90%核發。根據經營需要引進的特別人才,其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

  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六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第二十二條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0

  一、市場定位偏低

  公司的工資水平合理,相比整個市場和同行業的薪酬狀況具有吸引力,公司的薪酬才具備競爭力,才能吸收優秀的人才。但如果公司薪酬較市場水平明顯偏低,一方面會造成人員嚴重流失,不利于公司內部的穩定。那些教育水平較高,素質相對較好的員工如果得不到可以期望的更高薪酬,則很容易在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后跳槽到其他公司。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高素質人才的加入。其結果是公司不斷招聘新雇員以滿足運作需求的同時,老雇員又不斷離職的惡性循環,這對人力資源是一種很大的浪費。

  二、對內不公平

  研究發現,人們關心工資差別的程度有時甚于關心工資水平,然而個人能力及其工作職務的區別必然帶來個人薪酬的差別,如何使這種差別做到即鼓勵先進又能被大部分人接受呢?這就要求薪酬必須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則。不同部門之間或者同一個部門不同人之間,個人的薪酬水平必須反映崗位職責的區別和個人能力的大小,也就是工資差別合理。對比現實中企業內部薪酬,常有以下問題產生:

  1、一些部門內部相鄰職位之間薪酬差距太大。某些部門其上級工資可能是其直接下屬的三倍以上。

  2、與第一種情況相反,有時在同一輔助部門內,上下級之間同屬于管理性職位,下級的工資卻比上級高許多。

  3、相同的崗位不同人之間的薪酬差距太大。從事相同或類似的工作,承擔相應的責任相仿,但兩人薪酬卻有近一倍的差距。

  4、公司內部薪酬的不公平,造成不同部門之間以及相同部門個人之間權利與責任不對等,使部分績優職員進行內部比較時心理失衡,嚴重影響士氣,也打擊了個人工作的積極性。

  三、通過加班增加工資收入

  毋庸置疑,加班工資在個人總收入中占有較大比重。然而,通過付給加班工資來解決職工工資收入的差異,就會使工程技術部門和輔助部門存在較多弊端。這是因為:

  1、由于加班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的比例較大有時甚至以倍數計算,許多部門主管并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雇員的加班進行調整,而是將加班工資誤用作調整雇員工資收入的手段。

  2、統一固定加班時的制度,不能彈性地處理加班的需要,造成平均主義,無法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總體加班費用支出大,致使雇員整體收入拉低。表現出內部分配的不公平以及與市場的較大的收入差異。

  3、大多數雇員對比收入水平時都會將固定的工作時間作為主要的參數。從固定工作時間的角度來看,公司工作時間偏長。而實行責任制的公司,平時工作每天8小時,任務緊急的情況下無償加班。因此,實行責任制的公司固定工作時間要少,但完成的工作任務并不少。雇員在非規定工作時間的工作貢獻應以個人表現的形式在年度薪酬調整中給予考慮。

  四、組織結構滯后,崗位不明晰,導致升職加薪不科學

  由于缺少科學、客觀的評價標準,職位界定不清晰,崗位說明流于形式。,升職與加薪基本上靠各管理者主觀掌握,裙帶關系以及溜須拍馬盛行,導致以下幾種現象出現:

  1、同一個人可能連升三級,但從事同樣工作。

  2、部門中從事相同工作的職員可以有好幾個不同的級別,薪酬相差更是五六倍。

  3、生產性部門一個主管可以只負責管理十來個工人,而一個助理主管卻有好幾個助理是其下級,負責管理上百人。

  4、一個兩百號人的工序可以有四十多個管理人員。

  崗位不明確導致各人責權利的不對等,從而也使內部的薪酬嚴重失去平衡,使薪酬矛盾加劇。

  五、年資成為主要付酬對象

  年資成為付酬導致清潔工可以拿比大學生還高的工資,也形成了同一工作崗位上不同兩人收入相差上倍的咄咄怪事。年資淺的雇員收入水平與市場水平差別較大,普通嚴重偏低,造成流失頻繁。年資長的雇員中部分高于市場水平,并且是連續增長,缺少控制。這種情況的個別高薪與低薪同時存在,造成工資分布兩極分化。

  1、年資長的雇員普遍與職位要求的教育水平相比偏低,但這部分雇員經驗較好而且相對較穩定,流失少。

  2、年資淺的雇員盡管大部分教育水平符合職位要求,但流動性大,積累的工作經驗不多,形成公司中長年資而又具有較高教育水平的雇員不足。

  3、年資長有經驗的雇員教育水平不足,教育水平符合要求的雇員年資淺經驗不足,從而造成公司人員素質水平嚴重失衡,后繼乏人,對公司長遠的發展存在著負面的影響,難以提高公司的整體企業文化和管理水平。

  因此,一個追求高效率的公司會鼓勵員工的持續貢獻,但絕不應讓年資左右一個人的工資水平。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范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原則,是規范員工言行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咨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

  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

  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

  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

  一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平衡發展。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任務指標。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發展。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關系、與代理商關系。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二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公司商業秘密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建議權和任用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范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匯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匯報銷售工作周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匯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周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培訓時間一并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后: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發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并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準。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價格體系,規定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后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本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區域經理填寫后需大區經理審核簽字,審核每一條款,各項數據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戶、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2

  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經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有效調動公司董事、監事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廈門金達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本制度的董事、監事是指本制度執行期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全部在職成員。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董事;

  (二)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是指與公司之間簽訂聘任合同或勞動合同的公司員工或公司管理人員兼任的監事(包括職工監事);

  (三)獨立董事,指公司按照《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聘請的,與公司及其主要股東不存在可能妨礙其進行獨立客觀判斷的關系的董事;

  (四)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非獨立董事;

  (五)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指不在公司擔任除監事外的其他職務的監事。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 技術總監、 公司董事會聘任或確認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四條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勞分配與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際收入水平與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標掛鉤的原則;

  (三)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和業績的原則;

  (四)薪酬與公司長遠發展和利益相結合;

  (五)薪酬與市場價值規律相符;

  (六)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 董事薪酬管理

  第五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獨立董事應對公司董事薪酬發表獨立意見。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在董事會授權下,負責制定、管理與考核公司董事 (除獨立董事) 薪酬制度;負責對公司董事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七條 根據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 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規定為基礎,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同時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標準依照第四章“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執行;在公司任職的董事不兼任高級管理人員的,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公司不再向其另行發放董事津貼。

  (二) 獨立董事

  公司獨立董事年度津貼為 7.2 萬元人民幣(含稅)。 獨立董事參加規定的培訓、出席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差旅費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所需的合理費用,可在公司據實報銷。

  (三)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年度津貼為 4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八條 公司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 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九條 獨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自愿放棄享受或領取津貼的, 公司有權 自次月起停止向其發放相關津貼。

  第十條 公司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十二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的薪酬補充。

  第三章 監事薪酬管理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大會負責審議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配合進行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十四條 根據監事工作性質及所承擔的責任、風險、壓力等確定不同的薪酬標準。

  (一)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在公司任職的監事根據其在公司擔任的具體職務,由公司管理層對其進行考核后領取薪酬,薪酬標準原則上不低于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標準。

  (二)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

  不在公司任職的監事年度津貼為 3 萬元人民幣(含稅)。

  第十五條 公司監事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監事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十七條 公司監事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或津貼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監事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四章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績效薪酬組成。 基本薪酬 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確定,績效薪酬提交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一)基本薪酬:根據高管所任職位的價值、責任、能力、市場薪資行情等因素確定,為年度的基本報酬,按月發放;

  (二)績效薪酬:根據公司年度目標績效獎金為基礎,與公司年度經營績效相掛鉤,年終根據當年考核結果統算兌付,按年發放。

  第二十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均為稅前金額,公司將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從工資獎金中扣除下列事項,剩余部分發放給個人。

  公司代扣代繳事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二)各類社會保險費用等由個人承擔的部分;

  (三)國家或公司規定的其他款項等應有個人承擔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期和實際績效計算薪酬并予以發放。

  第二十二條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有權取消其績效薪酬的發放:

  (一) 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個人原因擅自離職、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

  (五)公司董事會認定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規定,導致重大決策失誤、重大安全與質量責任事故、重大違法違紀事件、嚴重社會不穩定問題,給企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或造成資產重大損失的,視情節相應扣減責任人績效薪酬和獎勵薪酬。 第二十四條 薪酬核定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考核指標及各類重大事項情況,各單位應如實及時上報。對虛報、瞞報財務狀況及弄虛作假多提多領薪酬等違規行為的,予以雙倍處罰。違反公司制度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企業資產重組或整體改制,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公司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相應調整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相關事項。

  第二十六條 責任人在任職期間出現本制度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所述情形的,應予以警告,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降職、免職等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七條 薪酬將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進一步的發展需要。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一)同行業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業的薪酬數據,并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二)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批并經董事會備案后,公司可以臨時的對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的薪酬補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修改時亦同 。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合理體現公司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和有效激勵的原則,就員工薪酬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構成

  員工薪酬由工資、獎金以及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三大部分構成。具體構成如下:

  (一)、工資

  工資=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

  1、基本工資:按員工所擔任職務或從事的工作崗位、專業技術水平以及參照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而制定的標準工資。基本工資也是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及其他與工資標準相關聯的支付項目的基數。

  2、固定加班工資:公司在相關合法規定范圍內因經營需要每周固定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3、崗位補貼:是對崗位價值認可,根據崗位對企業的影響,崗位工作復雜程度、技術含量及所承擔的責任大小等因素劃分等級的輔助性工資。

  4、交通補貼:按公司的補貼標準列入工資表內發放。

  5、通訊補貼:按公司的補貼標準列入工資表內發放,個別崗位不列入工資表發放通訊補貼的,每月需憑正規通訊發票到財務部根據相應的補貼標準進行限額報銷。

  (二)、獎金

  獎金主要分為:月度績效獎金、月度全勤獎、效益獎、年終獎以及特殊貢獻獎。

  1、月度績效獎金:月度績效獎金標準基數按員工所在的部門、擔任的職務或從事的崗位具體確定。按績效考核辦法,員工月度績效獎金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計算應實際發放的數額。

  2、月度全勤獎:

  (1)、每月在員工出全勤并且無違反考勤制度的前提下,每人享有100元全勤獎勵。(注:董事會特聘人員、年薪制員工不參與全勤考核獎勵。)

  (2)、事假、病假、遲到、早退一律取消全勤獎。

  (3)、每月漏打卡次數超過3次的取消當月全勤獎。

  3、效益獎:對于業績突出的團隊和項目,公司根據本年度實際經營情況將拿出利潤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讓員工與公司成為事業和利益的共同體,讓員工主動承擔企業的責任和使命,共同將企業做大做強。

  4、年終獎:為了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檢驗公司階段性經營成果,及時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實現公司與員工雙贏,在月度績效考核兌現績效工資的基礎上,核發年終獎。具體參照《績效管理制度》執行。

  5、特殊貢獻獎:為了表彰年度內對公司經濟效益和企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部門和個人,公司設置特殊貢獻獎。具體獎項設置、參評資格、獲獎條件和獎勵標準,由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司績效管理制度規定,報人事行政部審核備案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獲得突出貢獻獎的員工,其《特殊貢獻獎申報表》存入個人檔案。

  (三)、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

  以現金形式發放的福利性津貼主要分為:高溫津貼、工齡津貼、工作餐費津貼、夜班津貼以及節日津貼。

  1、高溫津貼: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為保障企業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每年6—10月份對安全部、保潔部、工程部需室外作業的一線員工每人津貼150元/月。

  2、工齡津貼:按員工在本公司或關聯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而計發的福利津貼。本體系內員工服務每滿一年(試用期不計)享受工齡津貼30元,最高不超過10年。(備注:工齡津貼自入職之次年起開始調整,每年統一調整兩次。凡上半年入職的員工統一在每年的7月1日調整;凡下半年入職的員工統一在1月1日調整。)

  3、工作餐費津貼:是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餐的一種福利津貼,公司員工正餐(包括:中餐、晚餐)津貼標準:根據員工出勤天數每人正餐補貼8元,安全員及綠化工補貼標準:根據員工出勤天數每人每天20元(含:早、中、晚三餐)。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員工可自主選擇是否在公司合作餐廳進餐,該項津貼每月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以半年為結算期,根據員工用餐次數,半年結算沖減返還,在結算期內離職的員工餐費津貼不予返還。

  4、夜班津貼:針對三班倒的工作特性,向上夜班員工按每人5元/夜班津貼。

  5、節日津貼:公司在三八節、中秋節和春節根據公司的經營實際情況,給予員工一定的福利待遇。

  (四)、薪酬構成圖

  說明:上圖所示內容是公司薪酬體系的整體構成,各崗位薪酬的構成具體根據其薪酬類別以及各崗位的具體情況而確定,并不表示所有崗位皆包括圖示的所有項目。

  三、崗位序列體系

  公司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和月度績效工資標準基數實行崗位序列體系制度。

  (一)、崗位序列體系:

  公司根據員工所擔任的職務的高低、責任的大小、工作范圍的不同,以及工作崗位對專業技術水平的要求等情況,并參考社會類似崗位的平均薪酬水平,所構成的體系。

  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工作性質和工作對象,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員級四大序列,具體分類如下表:

  典型崗位實際崗位崗位分布序列崗位系列

  總經理總經理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常務副總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營運副總營運管理高級系列

  總監總監各職能部門總監高級系列

  經理經理各部門經理中級系列

  副經理各部門副經理中級系列

  主管主管各部門主管初級系列

  副主管各部門副主管初級系列

  職員管理職員部門員工員級系列

  普通職員員工員級系列

  (二)、其他

  1、除由董事會確定薪酬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公司另有規定的員工之外,公司所有員工均適用本等級序列。

  2、《崗位職務及薪酬對照表》及《薪酬組成比例表》(詳見附件)。

  3、在每一個職級內劃分相應的級別及點差,員工的薪酬將隨其職級、序列的變化而變化。

  四、員工薪酬定級定檔

  (一)、聘用人員薪酬確定程序

  1、聘用人員包括:在編員工、實習生等形式參加公司工作的人員。

  2、正常聘用人員薪酬確定:由人事行政部參照相關崗位的工資標準,結合用人需求及應聘者實際情況提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執行。

  3、特聘人員薪酬確定:由公司董事會、總經理或者人事行政部進行薪資談判進行特別約定。

  4、員工初次定級:員工初次定級時,根據員工所在部門、擔任職務或從事的工作崗位,結合個人所具備的資歷、經驗、技能、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以及公司對用人的需求等綜合因素予以套級。新員工(尤其是員級)原則上按對應崗位對應的1點薪酬為基礎進行定級。特殊情況,可根據公司用人需求、具體人員綜合素質、專業技術程度,作相應適當定級。每位職員的級別核定結果,由公司直接通知員工本人。

  (二)、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1、初級(主管級)以上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初級(主管級)以上新員工試用期間薪酬(含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補貼以及月度績效獎金標準基數)按定級薪酬標準相應項目的80%,結合考核結果計發,同時享有公司該崗位其他各項補貼和福利津貼。

  2、員級新員工試用期薪酬:

  員級新員工試用期間薪酬(含基本工資、固定加班工資、崗位工資)按定級薪酬標準減200元計發,同時享有公司該崗位其他各項補貼和福利津貼。

  (三)、薪酬定級定檔其他規定

  1、公司通過掛職鍛煉培養后備干部,或任用考察干部而設置的各級副職、助理等崗位,可以按對應崗位1檔薪酬來確定,如按本辦法定位的崗位薪酬低于原有崗位薪酬,按原有崗位薪酬計發。經考核能勝任該崗位后,按調薪及績效管理制度規定,在通過考核后可上調一級薪酬。

  2、對于跨崗位兼職的員工,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薪酬:

  (1)、以不同崗位工作占本人工作量的比例最大者確定其主要從事崗位,并根據主要從事崗位確定薪酬;

  (2)對于不同崗位工作量均衡者,以薪酬的較高者確定薪酬。

  3、公司員工原則上都采用月薪制,對于公司急需的關鍵、稀缺人才,可由公司領導人根據情況參照本體系采用年薪制進行特聘,其薪酬給付納入本體系統一管理。

  五、員工薪酬調整

  為了體現職能導向、績效導向、能力導向,公司采用多種形式動態薪酬調整機制。薪酬調整分為:根據當地人力資源市場浮動情況的普遍性調薪、考核調薪、變崗調薪、特殊調薪。薪酬變動從決定下達后的下一月起生效。

  (一)、普遍調薪辦法

  每年年初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據當年人力資源成本情況對市場同行業薪酬福利水平進行調查,結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作出公司各崗位薪酬對比分析說明。如果公司的薪酬水平確實無法滿足市場的需求,人事行政部提交工資調整分析報告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及董事會審核決策是否作普遍性調薪。

  (二)、考核調薪

  公司考核調薪分為:員工自主考核調薪與例行考核調薪。

  1、自主考核調薪:

  公司在每年三、六、九月為員工提供三次自主考核調薪機會。公司所有員工可以根據自己業務知識和技能,自主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申報參加公司統一業務考核考試。考核通過的員工予以調薪,薪酬等級在本系列晉升一級,晉升一級的具體薪酬增長數額參見各序列的級差標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調薪。

  2、例行考核調薪調薪:

  例行考核調薪幅度,以公司上年度獲利情況為前提,由公司董事會確定年度整體調薪的幅度。在年度整體調薪幅度的基礎上,由公司總經理依據各部門的職能或其它方面的因素,分配相應的調薪額度或幅度至各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根據部屬人員的年度考核績效結果(以月度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結合德、能、績、勤四個方面進行評估),確定員工個人年度調薪的幅度或額度(員工年度調薪總額不得超過該部門調薪總額度)。具體按績效考核體系執行。

  (三)、變崗調薪

  1、職務晉升調薪:

  員工職務晉升,試用期為兩個月,薪酬在晉升當月調整到該職務崗位對應的檔位,晉升的員工薪酬為新崗位所在薪酬等級區間第1檔。表現特別優秀的員工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報公司總經理綜合考核審批。試用期不合格者,職務及薪酬調整到原職務及原薪酬檔位。

  2、崗位薪酬的晉升通道:

  為給不同崗位員工提供合理的晉升空間,根據崗位性質將崗位劃分為:管理職系、技術職系、財會職系、行政事務職系、招商營運職系。員工可以通過五條不同的通道進行晉升。

  3、員工職業發展路徑:

  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包括縱向的職級晉升和橫向的跨序列拓展。通過縱、橫向的發展,豐富員工職業發展的通道,使員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1)、縱向發展:

  縱向發展主要指公司內部職級的晉升路徑。

  (2)、橫向發展:

  員工初始選擇的工作未必是最適合自己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可以在公司內部根據其特點重新調整崗位,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職位。

  4、平

  級調薪:

  員工崗位平級調動,薪酬在調動當月調整到該職務崗位對應的檔位,原薪酬水平高于該崗位薪酬水平時,保持原薪酬水平不變。

  5、降職調薪:

  屬于違規或考核降職者,薪酬調整為新崗位對應等級區間第1檔,原薪酬水平低于該崗位薪酬水平時,保持原薪酬水平不變;屬于其他情況者,由人事行政部針對個案制定薪酬變動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6、合同期滿調薪:

  合同期滿,公司通過對員工進行續約考核,并與員工協商一致,根據公司實際經營情況進行薪酬調整,自續約之日起執行。

  (四)、特殊調薪

  1、若公司經營中遇到通貨膨脹、消費者物價指數劇烈升高,公司可以適時上調全體人員薪酬標準,具體辦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若公司經營中遇到市場環境惡化、公司效益下滑時,公司可適時下調全體人員薪酬標準,具體調整辦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五)、其他

  本次薪酬架構調整后,除經決定作相應調整的崗位外,其余崗位薪酬暫不作調整,按原有崗位薪酬執行。

  六、各項補貼與福利標準

  職級系列交通補貼元/月通訊補貼元/月高溫津貼元/月工齡津貼工作餐津貼夜班津貼元/班節日津貼

  高級系列元/正餐,安管綠化按工作日20元/日5視經營狀況而定

  中級系列

  初級系列

  員級系列8010030

  附注1、高溫津貼僅限安全部、保潔部、工程部需室外作業的一線員工;2、員工為公司服務每滿一年,則按規定增計工齡津貼30元,但工齡津貼的增加在滿十年時自動停止。 3、夜班津貼僅限需三班倒上夜班的員工;4、節日津貼根據公司經營狀況確定。

  七、薪酬發放

  1、薪酬計算周期:按自然月度,即自當月1日到最后一日。

  2、薪酬發放:員工薪酬一律實行按月發放,每月15日發放上月薪酬,如遇節假日則相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3、薪酬發放方式:由銀行代發或現金發放。

  4、薪酬核對:員工必須及時核清薪酬數額或當面清點。如有疑問或錯誤,應在薪酬發放日后的七個工作日內(因假期、差旅而不能查核的時間順延),呈報人事行政部門求證。過期不再核數,責任自負。

  八、離職薪酬結算

  離職員工薪酬結算日為最后工作交接日,辦理其它離職手續的時間不計。離職薪酬原則上按公司正常薪酬發放時間與方式統一發放。

  九、薪酬代扣

  公司可從員工薪酬內代扣以下款項:

  1、按國家規定計算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應個人繳納的部分;

  3、集體宿舍應由個人承擔水電氣的費用;

  4、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

  5、員工借款;

  6、其他多付款項。

  十、其他

  1、本制度有與以前制度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的實施情況,結合公司發展以及用工情況進行相應修訂。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4

  薪酬制度是人力資源管理中最重要的模塊之一,它是影響員工工作積極性的關鍵因素。薪酬制度既要考慮員工的需要也要顧及企業的利益。既要使得員工在對薪酬的理解后,有足夠的積極性投入工作,又讓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發揮出最大的效用,給公司帶來利潤。然而很多優秀員工的流失原因是自己所得到的和付出的不成正比,抱怨薪酬不公平,對公司的薪酬制度存在一定意見。本次調查目的是通過了解公司現有薪酬體系狀況,并進行有效的工資制度和福利制度的設計,以推動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一、公司的概況

  (一)公司簡介

  A公司主要涉及酒店管理、航空票務、廣告代理、航站樓計時休息酒店和旅行社等領域。公司資產包括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內的計時酒店和訂房及旅游咨詢服務中心、設在首都機場航站樓及市內多家酒店的票務中心現已發展成為擁有較高美譽度的綜合性機場特色商旅管理公司。

  (二)組織結構

  公司采用直線——參謀型組織結構,管理層級少,效率高。職級分為:員工、領班、主管、經理及公司領導。

  部門設置:一線部門:訂房服務中心;市場營銷部;旅游業務部;廣告媒體部。

  二線部門:綜合辦公室;財務部。

  二、調查報告統計分析

  薪酬調查問卷主要是設計問卷,收集問卷,并對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分析的結果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通過問卷收集統計,反映出大部分員工對企業的薪酬制度是持不滿意態度的,并且認為個人的價值沒有得到充分的體現,主要是薪酬方面。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基層員工工資水平較低,大部分員工與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相差不大,領班及主管工資標準低于行業水平,只有經理級工資標準較符合當前水平。

  從圖表中可以看出,專科學歷及以下對于薪酬制度滿意度較高,主要因為一部分員工工資實行計件制,其它工資內容占的比例較少,因此產生的爭議較少。企業的產品是通過基層員工傳遞給顧客的,員工的滿意是贏得顧客滿意的基石,贏得了顧客就贏得了市場,企業才能得到真正的利潤。

  三、公司薪酬管理體系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背后歸根結底還是對人才的競爭。而能否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關鍵又取決于企業能夠建立一種什么樣的薪酬體系。薪酬作為企業必須付出的人力成本,同時也是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的最佳方法。

  薪酬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持企業內部崗位間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對于企業周邊或同行間具備一定的競爭力,對企業員工今后的發展具有較強的激勵作用。

  (一)薪酬的形式

  薪酬采用結構工資制,主要包括: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其它福利(保留單元、加班工資、防暑費、兩費、誤餐費)

  1、崗位工資

  20xx年公司崗位工資參照整個首都機場地區職工平均生活水平、北京市最低生活標準不低于730元以及同行業同類工作的工資水平確定。

  2、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是以公司戰略為導向,通過個人收益與公司效益掛鉤,按照工作業績,進行月度考核核算。(1)績效考核辦法

  公司級月度績效考核以部門整體考核為主。月度績效考核以平衡計分卡思想為指導,采用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根據部門特點設置不同的指標與權重。

  (2)績效工資核算方法

  ①部門績效工資

  部門績效工資應發數=部門績效工資基數xx部門績效考核分數+/—額外獎勵/扣款部門績效工資基數是指考核范圍內人員當月出勤日績效工資標準數之和。

  ②員工個人績效工資

  個人當月應發績效=個人績效基數xx當月部門整體考核分數個人當月實發績效=個人當月應發績效xx當月個人績效考核分數

  3、其它福利內容

  包括保留單元、加班工資、防暑費、兩費、誤餐費。

  節假日加班按照國家規定計算;防暑費:防暑降溫費用分為兩檔,一檔為室內工作人員,標準為1200元;二檔為室外工作人員,標準為1400元;物業取暖補貼:勞務派遣員工按照200元/月;公司所有員工餐費:每人每月300元

  (二)薪酬體系的內容

  1、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的比例

  員工及領班級:崗位工資:績效工資=5:5

  主管級:崗位工資:績效工資=4。5:5。5經理級:崗位工資:績效工資=4:6

  2、各職級工資標準

  (1)部門經理級工資標準:

  ①部門經理一:為生產部門經理,訂房服務中心經理、廣告媒體部經理、市場營銷部經理、旅游業務部經理;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6500元。

  ②部門經理二:為保障部門經理,綜合辦公室經理、財務部經理;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6110元。

  (2)主管級工資標準

  ①主管一:訂房服務中心前臺主管、綜合辦公室綜合保障主管、財務部總賬主管、財務部旅行社業務主管、市場營銷部銷售主管、旅游業務部票務主管、旅游業務部計調主管;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3680元。

  ②主管二: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綜合辦公室行政文秘;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3300元。

  (3)領班級工資標準

  ①領班一:訂房服務中心前臺領班、市場營銷部銷售代表;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2680元。

  ②領班二:訂房服務中心網絡管理員、財務部出納、廣告媒體部銷售代表、旅游業務部票務領班;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2440元。

  (4)員工級工資標準

  ①員工一:訂房服務中心前臺接待員、財務部審核員、市場營銷售部銷售業務員、旅游業務部計調員;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20xx元。

  ②員工二:旅游業務部票務員:最低一檔月工資標準為1840元。

  3、其它貨幣性薪酬

  (1)先進獎勵:季度服務標兵50元/人,年度優秀個人300元/人。

  (2)績效獎:開拓新業務,獎勵業務收入的10%。月績效排名前三的員工,獎勵績效50—200元/人。

  4、非貨幣性薪酬

  (1)組織員工業余體育活動

  (2)旅游獎勵

  (3)外出培訓

  四、薪酬調整原則

  (一)影響薪酬戰略的因素

  企業文化與價值觀:公司的經營狀況、薪酬制度、公司文化及人才價值觀

  社會環境和經濟形式: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地區的生活指數,員工的正常收入至少能支付家庭的基本生活費用;來自競爭對手的壓力

  員工對薪酬制度的期望:員工在工作中得到的薪酬,不但是其生存、享受和發展的主要來源,也是生活富足、家庭幸福的一個重要標志。

  (二)增資原則

  公司每三年對一線員工進行一次增資,增資調整的原則為“四掛鉤、一注重”:增資與消費指數增

  長掛鉤、與承擔職責掛鉤、與從事業務掛鉤、與本公司工齡掛鉤,并注重實際工作能力和對本公司所作的貢獻。

  五、薪酬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的薪酬制度不完善、薪酬管理制度隨意化

  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對現代薪酬管理技術相對滯后,缺乏必要的薪酬管理理論與實踐知識,從長遠看,企業的薪酬制度缺乏戰略性規劃,不適應企業在不同經營階段的具體情況。在薪酬決策方面,沒有跟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相適應,薪酬標準、發放程序帶有隨意性和主觀性。

  (二)企業薪酬內部缺乏公平性

  企業往往注意到薪酬管理中的同級橫向公平和不同級別的縱向公平,卻忽視薪酬等級、標準這些直接影響到企業員工最終利益所得的設計。其次,發放程序不透明。對于通過怎樣的途徑實現這種對等,不夠重視。

  (三)薪酬設計與企業發展戰略相脫節并且缺乏晉升性

  企業越來越意識到薪酬設計事關人才的保留和吸引。但是,卻很少企業將薪酬體系構建與企業發展戰略有機結合起來。薪酬晉升渠道不暢,員工對自己的薪資增長的預期不明確,損傷了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不利于個人職業生涯規劃從而致使員工缺乏工作動力。

  六、改進措施

  (一)建立科學合理的戰略薪酬體系:寬帶薪酬

  多個薪酬等級以及薪酬變動范圍進行重新組合,從而變成只有少數的薪酬等級以及與之相應的較寬的薪酬變動范圍。寬帶薪酬打破了傳統薪酬的等級觀念,提高了員工的工作能力和績效,有利于企業文化的行程,同時讓人力資源專業人員更好的處理其核心工作。其次企業也要有健全的人力部門并不斷完善其職能。

  (二)完善薪酬制度、建立激勵機制

  不斷完善薪酬制度,使組織成員隨公司的成長及對公司的貢獻能獲得公平合理的職位升遷,使每一個正直卓越的成員都有公平發展的。在完善薪酬體系時考慮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讓員工看到遠景,幫助員工開發技能,使員工有明確發展方向。同時,建立員工培訓的激勵機制,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充分挖掘員工潛能,為企業多做貢獻。

  (三)建立公平與透明的薪酬制度

  確保薪酬制度與操作的程序公平與透明,薪酬制度的額公平與否直接關系到薪酬制度所產生的激勵作用,直接影響企業績效目標的實現。

  結論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國有企業遇到越來越多的新問題,如何突破自身的各種局限來提升企業檔次,是國有企業面臨的轉折點。解決這些問題的焦點在于人才,尤其是薪酬管理,對引進和留住人才起著重大作用。因此,一套公平合理并具有激勵性的薪酬體系,能夠留住和用好人才,這是擺在企業管理者面前一個刻不容緩的問題。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健全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保險公司薪酬管理行為,發揮薪酬在風險管理中的作用,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保險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參照有關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因向公司提供服務而從公司獲得的貨幣和非貨幣形式的經濟性報酬。

  本指引所稱的工作人員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包括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獨立監事及工作顧問等。

  本指引所稱董事是指在保險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不包括職工監事,高管人員僅限于總公司高管人員。

  本指引所稱關鍵崗位人員是指對保險公司經營風險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人員。關鍵崗位人員范圍由公司確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總公司直接從事銷售業務或投資業務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及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第三條 本指引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保險公司、保險集團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四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科學合理。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以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導向,制定科學的績效考核機制和合理的薪酬基準。

  (二)規范嚴謹。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規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確保薪酬管理過程合規、嚴謹。

  (三)穩健有效。保險公司薪酬體系應當既能有效激勵工作人員,又與合規和風險管理相銜接,有利于防范風險和提高合規水平。

  (四)公平適當。保險公司薪酬政策應當平衡股東、管理層、員工、被保險人及其它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符合我國國情和保險業發展實際。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本指引所指的保險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個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績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補貼;

  (四)中長期激勵。

  第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實際和市場水平,嚴格按照規范的程序,合理確定和適時調整不同崗位的基本薪酬標準。

  第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績效薪酬應當根據當年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績效薪酬應當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目標績效薪酬應當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險公司設立保底獎金的,應當只適用于入職第一年的員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第八條 保險公司支付給工作人員的福利和津補貼,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標準執行。

  保險公司每年支付給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得超過其基本薪酬的10%。

  由外資保險公司股東另行支付的現金福利和津補貼不受前兩款限制。

  第九條 中長期激勵包括股權性質的激勵措施和現金激勵等。保險公司實行中長期激勵的,應當報經中國保監會備案。

  保險公司中長期激勵管理辦法由中國保監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第十條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水平。

  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中國保監會按照有關償付能力的監管規定限制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

  保險公司不得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保險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分期考核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二條 保險公司應當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績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額度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情況保持一致。保險公司應當定期根據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對延期支付制度進行調整。

  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應當包括適用人員范圍、條件、期限、比例、風險及損失情形、程序、停發等內容。

  第十三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績效薪酬應當實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不低于50%。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風險的持續時間確定績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則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績效考核結果確定當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結果確定的下兩個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過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則。

  第十四條 發生績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規定情形的風險及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停發相關責任人員未支付的績效薪酬。

  第四章 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 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指標科學完備、流程清晰規范、結果與實際薪酬密切關聯的績效考核機制。

  第十六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和每一工作崗位的考核指標。總體業績指標應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業務單位、管理部門和崗位。

  崗位考核指標應當明確、清晰,充分體現該崗位的業績貢獻和風險合規要求,并盡可能量化,便于比對和評價,同時與業務單位和公司總體績效相掛鉤。

  績效考核指標應當符合崗位特點,不與崗位職責相沖突。績效考核過程中,風險合規指標既可以作為構成性指標,也可以作為調節性指標,但應當保證與績效考核結果顯著相關。

  第十七條 保險公司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應當包括經濟效益指標和風險合規指標。經濟效益指標的選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戰略。風險合規指標應當重點反映以下風險:

  (一)償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風險指標;

  (三)內控風險指標;

  (四)合規風險指標;

  (五)資金運用風險指標;

  (六)業務經營風險指標;

  (七)財務風險指標。

  每類風險指標的構成參照中國保監會有關分類監管的規定確定。保險集團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合規指標由公司根據自身情況和有關監管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 保險公司應當制定規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層層負責、逐級考評”的原則明確考核人、考核對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確定考核方式。

  第十九條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當根據保監會分類監管確定的風險類別進行調整。

  分類監管確定為C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類監管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當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績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礎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其中,董事長和總經理的下浮幅度應高于平均值。連續被確定為D類的公司,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應逐年下浮,直至與公司部門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相當。但該公司新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前兩個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條款限制。

  分類監管被確定為A、B類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據分類監管部分指標評價結果對相應崗位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第五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應當區分以下不同對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二)關鍵崗位人員;

  (三)其他崗位人員;

  (四)不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和常任顧問的工作報酬或費用等。

  第二十一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職責時,應當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獨立發表意見,避免受管理層不當影響。

  董事會應當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內容進行審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勵方案和年度薪酬預算總額;

  (三)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個人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考核結果和薪酬發放情況;

  (四)按照監管規定提交的薪酬報告。

  第二十二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設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由獨立董事擔任主任委員。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充分發揮薪酬委員會的輔助決策作用。薪酬委員會應當對董事會議案進行充分研究和討論,向董事會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體系對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及關聯性征求其他相關專業委員會意見。

  第二十三條 保險公司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

  保險公司人力資源等部門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為董事會及其薪酬委員會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十四條 保險公司風險、合規管理和審計部門應當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關的績效考核指標和績效目標提出意見,促進保險公司薪酬與風險相掛鉤。

  前款所列部門工作人員的薪酬應當與其所監控業務領域的合規和風險狀況關聯,但相對獨立于該領域的財務績效。其薪酬水平應當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能夠吸引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專業人員。

  第二十五條 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違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發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勵項目或者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對違規發放的薪酬應當予以扣回。

  第六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六條 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實施監管,不直接干預薪酬水平。監管內容重點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備性、規范性及其執行情況;

  (二)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設定對公司風險、合規管理的影響。

  第二十七條 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每年對薪酬管理工作進行自我評價,撰寫薪酬管理報告,按照規定的審核程序和時限提交中國保監會。薪酬管理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備、規范;

  (二)公司總體績效考核指標設計和績效目標是否符合公司戰略,崗位績效考核指標是否能夠充分并準確反映崗位貢獻和風險合規狀況;

  (三)績效考核過程和結果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有利于激勵工作人員和樹立以績效和風險為導向的企業文化;

  (四)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與公司績效、業務質量以及業務結構是否匹配,是否對風險具有較強的敏感性,是否會激勵過度冒險行為或導致風險損失;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當或不符合監管規定的行為;

  (六)其他對公司戰略或風險有重要影響的薪酬管理情形。

  第二十八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國保監會可以采取要求提交書面說明、監管談話、風險提示、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反饋監管意見、要求公司作為重大事項公開披露等措施進行處理:

  (一)中途改變績效考核指標或績效目標,致使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實際薪酬總額高于原指標考核結果的;

  (二)薪酬水平與公司風險狀況嚴重不匹配或顯著高于市場同等規模和業績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為不符合監管規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評與公司實際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導致風險,需要進行風險提示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監管需要,對保險公司薪酬管理情況進行專項現場檢查或組織進行監管評價。

  監管評價可以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協助進行,保險公司應當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十條 保險公司薪酬管理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按監管規定作出說明或提交相關報告資料的;

  (二)績效考核以及報送的報告資料弄虛作假的。

  保險公司及相關人員發生上述行為之一的,由中國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依照《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及其它監管規定予以處罰。

  中介機構在為保險公司服務過程中故意提供明顯不實信息,致使保險公司做出錯誤決策的,中國保監會可以在行業內公布該中介機構名稱,其他保險公司不得接受該機構的中介服務。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薪酬由救助機構和保險監管部門確定:

  (一)已由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機構實施救助或參與風險處置的;

  (二)被中國保監會依法接管的;

  (三)申請破產或被關停的。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指引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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