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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精選7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1
為使幼兒園資助管理工作規范及順利實施,切實把國家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增強管理工作職責,使幼兒資助工作得到落實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國家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幼兒園班級宣傳欄、校訊通、微信等多種形式,切實把這項國家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嚴格做好國家資助金的申請、認定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對幼兒的認定應按政策要求嚴格把關,按實際下達的名額執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幼兒相關資料,將幼兒申請表、戶籍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助學金發放及變動情況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記錄在案,建檔備查。
3、做好幼兒資助信息報表完整、及時,做到無虛報、錯報、重報、漏報行為的.發生。
4、國家助學金嚴格按受助幼兒實際在園時間核發,實行動態管理。
5、班級要及時向幼兒園報送幼兒異動情況,幼兒資助管理應根據幼兒異動情況及時調整國家助學金的發放。
6、嚴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對公示中出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
7、幼兒園資助管理要嚴格做好助學金采取銀行卡形式發放,做到無代領,無實物或扣減行為,無強制消費或抵減其他費用等行為。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2
一、總則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管理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區資助中心學生資助政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細則。
1、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和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對象初步評議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度。
1、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
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xx
2、學校資助評定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由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學校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資助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學校資助評審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由xxxxx擔任學生資助工作管理人員,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具體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將學生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資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為組長,由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承擔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資助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和認定于民主評議工作。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生評定相結合的原則。不得降低條件和標準,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
四、資助申請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學生及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或金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申請資助的學生于每學年開學初,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區)委員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
4、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后,評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進行認定,擬確定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若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更正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定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名單在學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縣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資金管理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開。
3、學校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資金發放完成后,應當做好資助資金發放表(領取人簽字按手印)或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銀行回執存檔,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檔案管理
學校要做好學生資助管理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冊等檔案資料,包括:
1、上級相關資助文件;
2、學校資助管理辦法;
3、學生資助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
4、宣傳、評議、公示、發放過程等影像資料;
5、卡戶學生名冊;
6、受資助學生簽字名冊(通過銀行卡發放的還要必須有銀行發放回執、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學校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期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進行資格復查,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受資助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家庭經濟困難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3
為了健全我校學生資助工作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檔案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二、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學生資助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銷毀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要以紙質和電子檔案形式及時歸檔保存。
四、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接受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建立學生資助檔案,并由檔案室集中保存。
五、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嚴格按《福建省學生資助檔案整理方法》規定和程序收集、整理、立卷、歸檔、保管學生資助業務材料,確保歸檔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偽造、篡改。
六、對檔案資料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后歸檔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紙質檔案要做好防潮、防塵和防蟲等保護工作,電子檔案要做好備份。
七、學生資助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
八、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依法為教育部門、相關學校、金融機構、受助學生和家長等提供檔案信息查詢服務。
九、紙質檔案外借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借出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歸還。
十、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4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二.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三.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四.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五.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六.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初步審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大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教育資助對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委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后,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資金管理
1、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獨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5、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目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檔案管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一、貧困生建檔
(一)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二)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困難學生統計表
二、貧困生申請
(一)貧困生申請表
(二)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匯總統計表
(四)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銀行回執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6
為使我校資助管理工作規范、順利實施,切實把國家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增強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使資助管理機構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國家助學金資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各種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向全校進行廣泛宣傳,切實把這項國家惠民政策宣傳到位,使之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嚴格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的申請、認定工作,規范評審程序。對學生的認定應按政策要求嚴格審查、嚴格把關,按實際下達的名額執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學生相關資料,將學生申請表、戶籍證明材料、受理結果、公示情況、生活費補助金發放及變動情況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記錄在案,建檔備查。
3、做好學生資助信息報表完整、及時,做到無虛報、錯報、重報、漏報行為的發生。
4、生活費補助金嚴格按受助學生實際在校時間核發,實行動態管理。
5、班級要及時向校學籍管理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報送學生異動情況,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應根據學生異動情況及時調整生活費補助金的發放。
6、嚴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對公示中出現的問題,記錄在案,及時處理。
7、學校資助管理要嚴格做好助學金采取就餐卡形式發放,做到無代領,無實物或服務形式抵頂或扣減行為,無強制消費或抵減學費等行為。
8、加強資助工作的公開、公正,“陽光”進行,對經校資助管理中心審核認定享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要予以公示,學校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通過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小學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生資助檔案管理,根據我校學生資助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學生資助檔案是指在我鄉各學校學生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價值的文字信息(含文字、圖表等)、材料、聲像、電子資料、原始數據等歷史記錄。
第三條 學生資助檔案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確保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四條 學生資助檔案工作是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校應加強對本校學生資助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學生資助檔案工作納入工作計劃,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布置、檢查、驗收,確保學生資助檔案的全面建立和完善。
第二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構成與歸檔
第五條 學生資助檔案原則上分為文件類、上報審批信息類和原始材料類。
(一)文件類:各級資助文件,重要資助會議、會談記錄,來信來訪及調查記錄, 核查通知及回復,其他有保存價值的材料。
(二)上報審批信息類:貧困生認定表、資助審批表、各類資助統計報表、資助資金發放領取名冊及資助信息系統所形成的電子數據。
(三)原始材料類:各學校的貧困、低保、申請等原始材料。
第六條 歸檔的資助檔案材料應做到規格規范、字跡工整、齊全完整,真實反映情況。書寫材料應符合耐久要求。
第七條 各校對應歸檔的文件(包括電子信息等)要及時歸檔整理完畢并立卷裝盒。
第三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管理
第八條 資助文件類、上報審批類學生資助檔案管理服從學校統一規定;學生原始材料類檔案保存期限執行上級資助管理部門要求。
第九條 各學校學生資助檔案要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人員要定期對檔案保存情況進行檢查,人員調動或離開學生資助崗位時必須辦理學生資助檔案移交手續。
第十條 各學校應建立學生資助統計制度
第四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利用
第十一條 學生資助檔案的提供和利用,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學生資助檔案不對外開放。上級相關部門根據需要可以查閱學生資助檔案。查閱者不得丟失、損毀、涂改學生資助檔案。
第十二條 受助學生要求查閱本人檔案的,須經校學生資助中心負責老師同意。
第十三條 外單位查閱我校學生資助檔案,須經學校資助領導小組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五章 學生資助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第十四條 各學校負責本學校學生資助檔案的鑒定工作。
第十五條 各學校不得擅自銷毀學生資助檔案。對保管期滿的學生資助檔案,學校負責老師應及時向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提交申請,獲批后方可作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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