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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升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01 13:26:21 制度 我要投稿

晉升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晉升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晉升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晉升管理制度制定目標

  為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及獎勵先進、選拔賢能,特制定本制度。

  本質度所指的晉升,是指公司對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給予工資的晉級或職務的升遷。公司員工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者,均可成為被晉升的對象。對員工的晉升應當嚴格要求,公平對待。

  二、晉升類別

  依據員工工作表現,晉升形式有薪資晉升(調薪)、職位晉升兩種。

  薪資晉升:

  1、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予以晉升:

  2、符合《薪酬管理制度》中上調薪資的員工;

  3、積極做好本職工作,連續2年成績突出,受到公司表彰或者獲得優秀稱號的員工;

  4、一年內連續四次被評為最具價值員稱號的員工;

  5、業務有突出專長,個人年創利50萬元以上者;

  6、非本人責任而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者;

  職務晉升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3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

  2、工作業績突出,經部門或同事舉薦的優秀員工;

  3、年內通過培訓、學習、進修獲得相關職位管理經驗者;

  4、連續3次對公司發展提出重大建議為公司采納,并產生重大經濟效益者;

  5、領導有方,所領導的部門連續2年創利200萬元以上或成績顯著者;

  6、通過相應的管理辦法扭虧為盈,為公司創造利潤者;

  7、有其他突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認為可以晉級嘉獎者。

  8、對成績特別突出或貢獻特別重大者,可給予晉升二級;

  三、晉升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上級主管提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依據《崗位職責》內容由部門內員工、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人力資源部、高級經理及總經理進行考評;

  3、被晉升員工需要三個月的在職實習試用期,特殊可延長至6個月;

  4、試用期結束前10天,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人力資源部、高級經理及總經理匯評;

  5、實習試用期內員工享受晉升薪資,試用期合格,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晉升,試用期不合格者則繼續留任原來的工作職位,薪資還原為原來薪資;

  四、晉升評估時間

  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晉升評估,分別為1月和7月兩次。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了更好地體現員工晉升管理的公正性、嚴肅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晉升的基本原則及條件

  1、符合公司及部門發展的實際需求。

  2、晉升員工自身素質達到公司及部門考核要求。

  3、晉升方向與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方向一致。

  4、晉升員工通過人事行政部的晉升考核。

  第二條人事審批權限

  1、部門主管層以上級別的員工晉升由執行員會審核,總經理任命。

  2、部門主管層以下級別的員工晉升由部門管理人員審核,人力資源部任命,總經理簽批。

  第三條晉升管理流程

  1、員工晉升申報

  1.1.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員工晉升申請表”。

  1.2.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水平不變。

  1.3.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和審核,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饋給相關部門。

  2、組織晉升考核評估工作

  2.1.晉升考核評估工作原則

  2.1.1.充分尊重原則

  人力資源部將充分尊重各部門用人需求,支持和配合完成晉升員工全面素質考核工作。

  2.1.2.充分負責原則

  本著對公司、部門、員工本人充分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晉升員工進行全方位(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1.3充分建議原則

  針對極個別不符合條件,有重素質隱患,不適合公司、部門發展的人員,人力資源部將向相應部門或執行員會建議暫緩晉升。

  2.2.晉升考核評估工作流程

  2.2.1.人力資源部針對各部門上報的審核材料中員工基本資料部分與人事庫進行核實,對不符的情況與晉升員工本人進行核對。

  2.2.2.對晉升員工進行全面(員工本人、上級、下級、平級、其他合作部門)考核評估。

  2.2.3.評估采用面談、問卷調查及公示證集意見評定等方式進行。

  2.2.4.人力資源部績效評估組最終根據以上記錄及評定出具考核評估意見報告,報送執行

  員會或部門管理會議審核。

  2.2.5.部門主管以上級別員工的晉升,由執行會員收到人力資源部提交的該員工考核材料的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公司總經理簽署審批意見。

  2.2.6.部門主管以下級別員工的晉升,由本部門依據人力資源部審核材料于五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主管審批意見,總經理簽批。

  3、員工晉升任命

  3.1.人力資源部根據所有審批意見編制人事任命公告。

  3.2.任命公告將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

  3.2.1.部門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部門員工會公布。

  3.2.2.公司內部公告欄公告書或公司員工會公布。

  第四條注意事項

  1、各部門統一按照以上要求完成管理人員的晉升和晉升工作。

  2、特例需由人力資源部上報執行員會,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執行。

  3、所以晉升/晉級人員必須通過人力資源部晉級評估后方可任命。

  4、日常考核由被提名人的直接經理負責,人力資源部有監督、考核的權利和義務。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解釋。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辦理員工薪資晉升的規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人員有關薪資晉升均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薪資晉升每年執行一次,在當年1月21日前,所有轉正且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方可享受薪資晉升。

  第三條 與薪資晉升有關的人員評估、績效考核以及其他方面的調查,以上一年度考核指標為依據。

  但是,在本年度1月21日時進單位工作還不滿6個月的員工當年度不享受薪資晉升。

  晉升類型可分為:

  1、基本工資晉升;

  符合如下條件的情況下方可晉升基本工資:

  1) 因崗位或職務晉升或向上調整;

  2) 因物價或政策性因素需全面調整工資基數;

  3) 因工作內容中大幅度增加工作量;

  2、年功工資晉升:

  對于在公司內任職滿五年的員工,即享受年功工資,年功工資按標準每年自然晉升,不受崗位評價與績效考核的限制,所有員工均可享有。

  第四條 上年度考查期間內,缺勤天數平均每月超過五天者,一般不予薪資晉升。

  第五條 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被視為缺勤一天,計入缺勤天數。

  第六條 考核周期內,受到警告以上處分,或者受到降薪、降職的,一般不予薪資晉升。但是,如果屬于對下指導、監督不力等問題而受到輕微的處分,特別是對其的處理尚可酌情從寬者,則不影響其薪資晉升。

  第七條 年度薪資晉升應制訂預算額及比例,總體預算額比例不得高于上年度人工成本、產值比。

  第八條 當提預算發生余額時,可不轉入下期。

  第二章 定期薪資晉升制度

  第一條 薪資晉升日期定為每年1月21日。

  第二條 薪資晉升評價、考核期為一年,即從上一年1月21日至當年1月20日。

  第三條 具有薪資晉升資格者是均參與晉升考核。但符合下列各種情況之一者除外:

  1、長期休假者;

  2、在薪資晉升評價、考核期內的出勤天數不滿規定勞動天數的九成者;

  3、在薪資晉升評價、考核期內受懲戒處分者;

  第四條 對于薪資晉升,以薪資晉升評價、考核期內的工作狀況、能力、職別及其他條件為標準,進行審定。

  第五條 薪資晉升的審定,按下述類別進行。

  1、公司部門長以上中層管理干部的薪資晉升,依照部門年度指標完成情況、部門人員整體日常表現、各項經濟指標等來確定,統一綜合審定薪資晉升事宜。晉升比例為不超過公司該層干部總數的40%,具體實施方法,每次分別規定。

  2、部門主管以上至部門長以下基層管理干部晉升,依照日常考核指標的執行情況,所屬職能范圍的責任落實、人員日常表現等來確定。晉升比例為不超過公司該層干部總數的30%,具體實施方法,每次分別規定。

  3、對職能部門管理人員的薪資晉升,依照績效考核結果與崗位、工作評價來確定,按標準分類進行審定其薪資晉升事宜。晉升比例為不超過部門人數總額的30%,具體實施方法,每次分別規定。

  4、對各部門輔助人員的薪資晉升,依照日常工作指標、失誤筆數等來確定,按標準分類進行審定其薪資晉升事宜。晉升比例為不超過部門人數總額的30%,具體實施方法,每次分別規定。

  5、對生產工人的薪資晉升,屬于月工資性質的參照輔助人員的方法主考核,計件工資者,不實行薪資晉升,單獨利用工時調整來調整薪資水平。

  第三章 臨時薪資晉升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臨時薪資晉升。

  1、職務晉升,與新職務的同級者工資不相同;

  2、長期休假者復職后,與其同類職務人員相比,其工資被認為存在特別明顯的差別時;

  3、員工處分期結束后,特別在被認為有酌情從輕處罰余地時;

  4、工作內容調整導致工作量大增加者;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

  為到達人盡其才、各盡其能的目的,達成優良的工作績效,促使本公司職務升遷管道暢通,滿足公司和員工個人發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員工個人的核心競爭力,進而提升經營績效,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三、基本原則

  (1) 德能、技術和業績并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思考員工的個人素質、潛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

  (2)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了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能夠越級晉升。

  (3)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能夠沿一條通道晉升,也能夠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位可升可降。

  (5)職位空缺時,首先思考內部人員,在沒有適宜人選時,思考外部招聘。

  四、 晉升需具備的條件: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及職業道德;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五、 晉升核定權限:

  (1)高層由董事長提議,經董事會核定;

  (2)副經理以上由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或助理,由公司總經理核定;

  (4)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級公司主管提議,呈總經理核定。

  六、管理職責劃分

  人事部負責員工晉升工作的組織、任職資格條件的審查、任職公布等業務運作,是員工晉升的具體執行部門。各用人部門負責向公司推薦貼合晉升條件的員工;由員工主動提出晉升時,任職部門負責對其任職條件進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員工職業發展通道

  一、 縱向發展

  部門普通員工-部門主管或助理-部門經理或副經理—公司經理或副經理—高層—董事會—股東

  二、 橫向發展

  有時員工選取的工作不必須是自我最適宜的,如果發現其另有所長,能夠在公司內重新選取如工程到預算,再晉升為某一系列崗位管理職位;或者是集團內各子公司之間各崗位的調整。(集團—開發公司—環境公司—酒業公司—貿易公司—物業公司)

  第三章 員工職業發展管理

  根據公司的實際狀況,對于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主管級以上人員的職業發展實行規劃管理。

  職業發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并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二、 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后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經理負責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忙新員工根據自我的狀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思考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狀況。

  三、 進行個人特長及技能評估。人力資源部和職業發展輔導人指導員工填寫《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附件一),

  包括員工知識、技能、資格證書及職業興趣狀況等資料,以備日后對照檢查,不斷完善,一般每兩年填寫一次,新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填寫。

  四、 人力資源部每年組織一次員工培訓需求調查,員工需根據目前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要求和個人職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實際狀況填寫。人力資源部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及科目時,思考從需求出發,參考員工培訓需求確定培訓資料。

  五、 人力資源部每年對照《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檢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沒有為員工帶給學習培訓、晉升機會,員工個人一年中考核狀況及晉升狀況,并提出員工下階段發展推薦。

  六、 各部門經理在每年底考核結果確定后,與本部門員工就個人工作表現與未來發展談話,確定下一步目標與方向。

  七、 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一樣階段及崗位變更狀況選定不一樣的發展策略,調整潛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八、 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5

  一、職員應具備的政治條件

  各級職員必須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公民意識和職業道德、辦事公正、廉潔奉公、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維護研究所和科技人員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職員等級

  職員分為三等十級,即分為高、中、初三個職等和一至十、十個職級,其中一、二、三、四、五級為高級職員,六、七、八級為中級職員,九、十級為初級職員。

  三、職員晉升評審條件

  1、初級職員的基本條件:

  (1)、承擔并勝任某項具體的管理工作,在部門領導和高、中級職員的指導下能保質保量地完成規定的任務,協助協調有關方面的工作和關系。

  (2)、基本掌握本職能部門管理工作的理論知識和技能方法。了解本職工作范圍、對象、任務;具有初步的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一定的辦事和社會交往能力

  (3)、有基本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能完成一般性的工作報告和總結,起草一般性文稿;能熟練地使用計算機進行文字處理和網絡操作(目前尚未使用計算機管理的崗位對此不作要求)

  2、中級職員的基本條件:

  (1)、獨立承擔某方面的管理工作,并能主動積極地有創造性地完成規定的任務,協調、平衡各方面的工作和關系,擬定階段性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熟練掌握本職管理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方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能力和系統分析能力,具有解決實際問題能力。

  (3)、有一定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獨立起草文稿(包括規章制度、作計劃、報告),在任現職期間曾獨立撰寫、完成過3篇及以上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報告、總結或規章制度等。能夠熟練地使用計算機進行文字處理、網絡操作,比較熟練地解決計算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目前尚未使用計算機管理的崗位暫不作要求)。

  3、高級職員的基本條件:

  (1)、分管某一部門或我所某一方面的工作或承擔復雜的管理工作;擬定本職工作中的中、長期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組織起草重要文稿。為改進工作和提高管理水平不斷提出積極建議和設想并能組織實施,獨立綜合、平衡、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和關系,指導下屬職員的工作。

  (2)、系統地掌握本職管理工作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方法,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分析研究綜合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及解決疑難問題的能力。

  (3)、有較高水平的文字表達能力,在任現職期間獨立撰寫或發表過3篇及以上有較高水平、具有一定指導、惜鑒作用的管理方面的論文、報告或在實際工作中證明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有較強的計算機使用能力和一定的英文讀、寫能力。

  四、職員晉升申報條件

  十級職員的資格條件:中專或高中畢業、工作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

  九級職員的資格條件:大專畢業、工作滿2年,大學畢業、工作滿1年,或任一級職員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

  八級職員的資格條件:碩士畢業、工作滿1年,或任九級職員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在任初級職員期間,經過專門培訓。

  七級職工的資格條件:博士畢業、工作滿1年,或任八級職員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

  六級職員的資格條件:大專及其以上學歷、任七級職員滿3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級職員的資格條件:入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任六級職員滿3年。年度考核合格。在任中級職員期間經過專門培訓。

  四級職員的資格條件: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任五級職員滿4年。年度考核合格。

  三級職員的資格條件: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任四級職員滿4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聘任和管理

  1、職員實行聘任制。初級職員聘期為12年,中級職員聘期為23年,高級職員聘期為4年。聘任期滿根據聘期內的工作表現、能力及崗位需要決定是否續聘。

  2、對不具備職員條件、或不勝任管理工作、或所在崗位不是管理崗位者,將不續聘。職工和研究所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雙向選擇,對于不適宜晉升職員職級的可轉入工人系列。

  3、實行最高任職年限制。擔任初、中級職員在各職級滿任職年限后的五年內晉升不了高一職級的,不再晉升職員職級。任高級職員的人員在各職級滿任職年限后的六年內晉升不了高一職級的,一般也不再晉升。

  4、考試與考核

  (1)、凡申請晉升職員職級人員需進行計算機應用考試(對目前尚未使用計算機管理的崗位暫不作要求,但應考相關知識),對申請六級及其以上職員職級的人員還需加試英語。

  (2)、考試內容:

  計算機進行實際操作。申請六級職員英語限于20xx年前作為參考條件,自20xx年起作為重要條件。

  5、申請者須提交以下材料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公司員工職級晉升管理,引導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途徑和方向,確立員工職業生涯與公司發展相統一的晉升體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崗位職級管理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為人員招聘、薪酬管理、人才培養、績效管理、員工發展等提供重要依據,公司建立以績效考核為主,崗位職級與薪酬相結合的崗位薪酬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浮動的職級制度,每個崗位都有一個浮動的職級級別范圍,職務與職級相對掛鉤,不絕對掛鉤。即不同單位同等職務的崗位,職級可不一樣,同一單位同個崗位不同擔任者的職級也可不一樣。

  第四條員工的職級是薪資福利、職權劃分的重要或直接依據,跟所在崗位的工作難度、工作要求,以及個人的學歷、工作熟練程度、工作能力、在公司的服務年限相關。

  第五條本制度為員工職級晉升制定標準和依據,確保員工職級晉升的公平、公正和公開,進而鼓勵員工辛勤勞動、努力學習知識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董事長以下所有員工。

  第七條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職業發展和晉升管理制度;相關部門負責人(部門經理、店長、主任)、副總經理負責對員工晉升的審核;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晉升的考核和培訓;總經理負責根據總經理辦公會議的決議對員工晉升進行審批。

  第二章崗位職級和職業發展管理

  第一節崗位職級設臵

  第八條根據公司實際,將公司所有崗位分成管理序列、營銷序列和通用序列,共設臵三大序列十五級(對照關系見附表一);并實行三大序列并行、可相互轉換的員工職級序列管理體系。

  管理序列指承擔經營、管理職責的各級崗位,主要是區域經理、部門副經理(副主任)、部門經理(主任)、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等崗位,也包括門店中承擔管理職責的店長助理、副店長、店長。管理序列崗位設見習期,見習期長短根據擬任職人員具體情況和工作績效確定,一般不低于三個月,見習期內,給予適當崗位補貼,工資暫不予調整。

  門店營銷序列指在門店從事管理、營銷、健康咨詢、商品銷售工作的店長助理、副店長、店長、健康顧問、營業員等崗位。

  通用序列指財務、辦公室、營運、質管、品管、配送中心、企劃、人力資源、網絡信息等部門的專員、文員崗位,具體可分為三類:財務類包括財務、審計;行政人事類包括人力資源部、辦公室;業務支持類包括品管、質管、運營、信息、銷售、配送中心、企劃等部門。

  第九條各序列崗位分別設臵不同級別等級,員工可以通過工作績效和工作表現在本崗位進行級別升降。

  第十條各序列不同崗位都有一個級別浮動范圍,該崗位任何級別的浮動都必須在該范圍內,其中,管理崗位副職的級別必須低于該崗位的最高級,原則上應至少低12個級。

  第二節職業發展管理

  第十一條員工職業發展路徑包括縱向的職級晉升和橫向的跨序列拓展。通過縱、橫向的發展,豐富員工職業發展通道,使員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一)、縱向發展主要指傳統的職位晉升道路,即行政管理職務級別晉升的公司內部職級晉升路徑。在管理類崗位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工作勤奮、表現出色、能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晉升和發展機會,公司執行競爭上崗、擇優錄用的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并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在上級職位出現空缺或員工個人能力獲得較大提升時,公司考慮員工的發展意愿,結合員工本人能力特點和公司對人才的需求狀況,幫助員工規劃個人職業發展方向。管理人員沿管理序列的提升,意味著員工享有更多的參與制定決策的權力,同時也需承擔更多的責任;營銷和通用序列的提升,意味著員工具有更強的獨立性,更高的能力,同時擁有更多從事專業活動的資源。

  營銷序列崗位員工縱向發展通道為:試用期員工—營業員—店長助理—店長—區域經理—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通用序列崗位員工縱向發展通道為:試用期員工—專員—部門副經理—部門經理—副總監—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

  (二)、橫向發展指員工除了在本崗位序列內按照崗位層級的要求晉升外,考慮到員工的不同發展意愿,公司也提供不同序列之間跨序列拓展的平臺和機會,主要以內部調配和招聘方式體現。績效符合公司要求,并積極要求上進的員工,給予崗位調整。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職業發展檔案,并負責保管與及時更新;職業發展檔案包括員工職業發展規劃表、員工培訓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訓記錄等,作為對員工職業生涯規劃調整的依據。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員工職業發展輔導人,如果員工轉換部門或工作崗位,則新部門經理為輔導人。

  第十三條實行新員工與部門經理談話制度。新員工入公司后三個月內,由所在部門(門店)負責人與新員工談話,主題是幫助新員工根據自己的情況,如職業興趣、資質、技能、個人背景分析考慮個人發展方向,大致明確職業發展意向。由人力資源部跟蹤督促新員工談話制度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員工根據個人發展的不同階段及崗位變更情況選定不同的發展策略,調整能力需求,以適應崗位工作及未來發展的需要。

  第三章職級晉升管理

  第一節晉升管理

  第十五條員工職級晉升是指公司內部職務的任免、升遷(降級)和崗位級別的升高、降低。

  第十六條職級晉升原則:

  1)符合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2)德能和業績并重的原則。晉升需全面考慮員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個人素質、能力以及對公司的忠誠度;

  3)逐級晉升與越級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一般逐級晉升,為公司做出突出貢獻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級晉升;

  4)縱向晉升與橫向晉升相結合的原則。員工可以沿一條通道晉升,也可以隨著發展方向的變化而調整晉升通道;

  5)能升能降的原則。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員工職務和級別可升可降;

  6)內部優先原則。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7)考試考核原則。員工的晉升需要通過必要的考試,并必須經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晉升。

  第十七條員工職級晉升分為晉職、晉級、降職、降級。

  晉職和降職指傳統的職務晉升和降低,即行政管理職務的晉升和降低。晉級和降級指在同一工作崗位內級別的升高和降低。員工晉職由公司根據職位空缺情況決定,無職位空缺,不得予以晉職;員工晉級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每兩年評定一次,有特殊貢獻、表現特別優異的,根據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十八條員工職級晉升的形式分為定期或不定期。

  定期指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結合員工考核結果,每2年對符合晉級條件的員工按制度在本崗位晉升級別。不定期指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晉職、晉級。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可以提前進行晉升。

  第十九條職級晉升實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員工崗位等級的晉升和降級主要根據員工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確定,能力和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將優先獲得晉職晉級的機會;不稱職或出現重大責任事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員工將被降職使用或降低級別。

  員工在本序列本崗位上晉升或降低級別,對應的薪酬也會做出調整,同崗位職級的調整主要取決于員工的績效水平以及個人能力的提高。

  第二十條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達到稱職以上的員工、可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晉升一級;年度績效考核連續三年達到優秀的員工,可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晉升兩級;年度績效考核連續兩年為基本稱職或其中一年為優秀,另一年為基本稱職的員工,不予晉級;對于年度績效考核為不稱職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職業發展序列中降一個等級。

  第二十一條年度績效考核連續三年為基本稱職或連續兩年為不稱職的員工,建議培訓和轉崗,或者在原崗位留用,但職級等級降低二級,并相應調整工資等級;經培訓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待崗學習,待崗學習期間不予發工資。

  第二十二條員工通過國家相應的資格或評級考試獲取證書后,可以酌情予以晉級的'鼓勵。

  第二十三條員工崗位級別晉升到該崗位最高級別時,宜通過轉崗到更高職務崗位,不能轉崗到更高職務崗位的,按其所在崗位中的最大級差工資給予一級浮動崗位工資激勵(期限2年),期滿后,根據連續兩個考核年度的考核結果,參照本規定執行;員工崗位級別降低到該崗位最低級別時,宜通過轉崗到下級職務崗位試用,試用期滿,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級別,不能轉崗到更低職務崗位的,按其所在崗位中的最低級別對應的最低工資標準,再按該崗位最大工資級差予以降低一級工資標準,或待崗學習后,參照新進人員試用,試用期滿,根據崗位和表現重新確定級別。

  第二十四條根據工作需要,通過考察、考核和公司領導研究,晉升職務的員工,按規定予以職級晉升;連續三年年度績效考評結果為優秀等級,且業績特別突出、群眾公認的員工,及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所在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公司領導審批,可提前晉級。

  對擬提前晉級員工的資格認定,由人力資源部提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定。第二十五條原則上員工的晉職晉級最多一年一次,因職務晉升或提前晉級等原因已獲得崗位等級晉升的,自晉升之日起,重新計算考核年限。

  降級降職員工自批準之日起,重新計算考核年限,須在本崗位連續工作滿十二個月以上,方能提出晉升申請。

  第二十六條員工因違紀或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應予降職降級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按免職或辭退處,構成違法的,提請有關機關依法處理。

  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程度的認定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定,降職降級處理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決定。

  第二十七條員工崗位等級的晉升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每年一次,在員工年度績效考評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組織實施到位;員工的晉職晉級由人力資源部按相關制度辦理。

  第二十八條員工職級晉升執行時間以最終批準時間為準。

  第二節晉升條件

  第二十九條員工職級晉升主要考慮員工的工作績效、能力,并綜合考慮員工學歷、職稱以及工作經驗。員工職級晉升的基本條件: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和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達到擬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個人工作能力優秀;

  3)入職滿12個月以上,表現及操行良好,工作績效顯著,連續兩年考核為稱職以上;

  4)完成職位所需的有關訓練課程,取得相關資格證和學歷,對有關職務工作內容充分了解,具備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能力;

  5)具有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十條員工晉升需滿足以下條件:

  1)考評期當年度連續請假(含各種類型、下同)不超過20天,當年累計請假不超過30天;

  2)考評期內無違規和較嚴重的失誤行為(以公司通報為準);

  3)考評期內必須有8個月(含)以上完成銷售或經營管理指標。

  第三十一條員工晉升時,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具備職務晉升資格:

  1)在部門內擔任低一級職務滿一年,或在公司內不同部門擔任低一級職務滿兩年;

  2)近三年內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沒受過處分;

  3)具備擬任崗位任職條件:自身基本條件符合崗位說明書列明的任職資格條件;

  4)具備擬任崗位所需能力:經考核,符合擬任崗位所需要的綜合素質與能力要求。

  第三十二條員工晉升考察,還應綜合考慮員工的道德素質,適應性以及培養潛力。

  第三十三條管理序列員工晉升標準擬晉升的管理序列員工,必須具有團隊精神和服從意識,工作責任心強,有積極的工作態度,有親和力和較強的管理、溝通、協調能力,敢于承擔責任,能承受較大工作壓力,為公司做出杰出貢獻,業績完成卓越。管理序列員工具體晉升標準(附表二)。

  第三十四條門店營銷序列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三)。

  第三十五條通用序列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四:通用序列財務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五:通用序列營運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六:通用序列質管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七:通用序列品管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八:通用序列銷售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九:通用序列配送中心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通用序列辦公室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一:通用序列人力資源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二:通用序列信息部員工晉升標準,附表十三:通用序列企劃部員工晉升標準)。

  第三節特別規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建立榮譽獎勵體系,突出“用人,激勵”機制,完善員工非職務晉升的職業生涯發展。

  1)長期服務獎,對司齡七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員工,司齡每增加一年,公司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以鼓勵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

  2)年度卓越獎,對年度考核等級為優秀的單位和優秀員工給予獎牌、獎品和獎金等獎勵。

  3)年度功勛獎,對本年度為公司做出特、重大貢獻的員工個人給予獎勵表彰。公司于每個年度末舉辦榮譽表彰會,對獲獎員工和單位給予獎勵和表彰。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的,可晉升一個級別:

  1)全年五次及以上被評為優秀員工或受公司獎勵;

  2)經常及時舉報或制止危害公司的事件,避免較大損失;

  3)帶頭節約公司各項資源,并卓有成效;

  4)善于及時發現隱患,并予以妥善處理,避免公司遭受損;

  5)能夠認真自覺執行制度和操作規范,經常對經營、管理工作提出改進建議,有顯著貢獻;

  第三十八條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晉升:

  1)一年內,違反公司制度3次以上或有3個月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2)工作消極、失職、散布消極言論或負面信息,能積極改正,未造成損失;

  3)不積極參加并完成公司安排的臨時活動和交辦工作;

  4)一年內,遲到、早退次數超過總次數5%或以上;

  5)近六個月內有曠工行為;

  6)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以上者,工傷除外;

  7)違反《員工手冊》及其它規章制度,被處以書面警告及以上處罰在案;

  8)有其他應不予晉升的情形。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降低一個級別:

  1)被顧客直接有效投訴;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單次不夠直接降級,一年內被通報二次及以上;

  3)未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操作規范,造成事故,尚未造成損失;

  4)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一年內累計滿5次及以上;

  5)連續3個月未完成工作目標任務或業績持續下降;

  6)工作消極不力或失職,被有關部門通報,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聲譽損害;

  7)有其他應予以降級的情形。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的,降低2個級別:

  1)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聲譽損害;

  2)打架斗毆、參與有其他違法行為,被有關國家機關處理;

  3)連續曠工5日或累計曠工7日及以上;

  4)工作不力或失職,被有關部門處罰或通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5)在公司或庫房內酗酒滋事,妨害秩序;

  6)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7)對上級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事實、說明真相、提出建議,而任意謾罵;

  8)有其他應予以降級的情形。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予以降職、免職或開除:

  1)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與同公司業務有關的經營活動;

  2)脅迫上級或同事,蓄意違抗合理調度,或打罵侮辱上級或同事;

  3)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謠撞騙者;

  4)利用職權循私舞弊者;

  5)未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和操作規范,造成事故,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6)偷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7)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8)在公司內打人或互相打罵者;

  9)散播有損公司名譽的謠言,而妨害工作秩序;

  10)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而引起災害或造成損失;

  11)有煽動怠工或罷工具體事實者;

  12)有其他應予以降職、免職或開除的情形。

  第四節晉升程序

  第四十二條員工的定期晉級由本人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有關部門調查評審(上級、同級和下級三級評審),最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四十三條員工的晉職和不定期晉級一律由部門管理層提出申請,并附有詳實的突出事跡材料(證明所滿足的晉級條件),不接受員工個人申請。

  第四十四條符合晉升條件的各職類序列員工按以下程序進行晉升:

  1)員工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人力資源部和本單位負責人提出晉升申請;

  2)員工所在部門(門店)復核后,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向人力資源部推薦;

  3)人力資源部在每年績效考核后對本年內提出申請的員工進行復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晉升條件;

  4)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對提出申請以及未提出申請的符合晉升條件的員工進行綜合評價、排序,確定本年度擬進行晉升的人員名單;

  5)人力資源部將擬晉升人員名單提交相關單位負責人、相應范圍內公示,征集各方面意見,并對名單進行調整和修訂;

  6)人力資源部將調整修訂后的人員名單以及處理意見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7)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下發文件公布最終結果,同時調整相關員工的崗位級別和薪酬。

  第四章定級

  第四十五條所有員工被公司錄用后,均將根據工作崗位、個人工作經歷、技能、學歷、職稱、原單位職務與職級、相關崗位和相關行業經驗等因素,確定其初始職級。

  相關崗位指具有本崗位工作經歷,比較熟練地掌握本崗位工作流程、職責、規范與達成任務標準;相關行業指具有醫藥行業工作經歷,熟悉行業經營特點,了解本崗位工作的基本特點、操作流程。

  第四十六條管理序列員工在見習期滿后,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提出定級初審意見,報董事長審批;門店營銷、通用序列員工試用期滿,符合轉正條件的,入職為正式員工,原則上滿周年后給予定級,但是否給予定級,取決于員工表現。員工轉正后,未定級的,為初級員工。對于工作滿周年后仍未能定級的員工,由員工所在部門(門店)負責人組織員工面談,并對員工做好解釋工作。

  第四十七條新員工定級根據其資歷、經驗確定其崗位職級:

  1)應屆畢業生:應屆本科生根據工作表現和能力初始定級在12級,應屆專科生根據工作表現和能力初始定級為1級。有相應工作經驗的應屆生,根據實際情況可以上浮一級。

  2)經驗型人才:可根據學歷、工作經驗、原單位職級等方面情況確定崗位職級和工資。

  3)特需人才:特需人才指公司急需或特別優秀的專業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特需人才的定級實行特別審批程序,由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申報公司領導審核,報董事長批準。

  第四十八條本制度發布之日起,已入職的正式員工按現崗位、工作年限、能力、業績和工作表現參照各序列員工晉升標準定級。

  第五章人才儲備管理

  第四十九條為加強人才儲備和培養,公司建立人才儲備管理機制,儲備人才的培養和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儲備人才是指具備相應的業務能力、管理能力、工作經驗等,有潛力晉升為管理人員或執業藥(醫)師等專業技術人才的員工,按照現有副店長(含)以上管理人員數量的40—50%培養和管理。

  第五十條儲備人才的資格條件:

  1)大學專科(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2)良好的個人素養和職業操守,為人正直、誠實,作風嚴謹;

  3)較強的業務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4)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進取心,善于學習,工作積極;

  5)年齡在40歲以下;

  6)工作業績突出或年度考核成績在優秀以上。

  第五十一條儲備人才由各部門(門店)民主推薦(含負責人推薦),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確定。對儲備人才主要從“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察,重點考察階段工作實績。

  第五十二條儲備人才的培養

  1)通過外部人才招聘和內部推薦,積累并逐步建立公司人才信息庫,為公司人力資源開發提供基礎保障。

  2)公司鼓勵員工通過學習、培訓及參加國家資格認證考試,擴大儲備人才隊伍,加強人才培養。

  3)通過績效考核工作,發現潛質較好的人才,進行崗位輪換,適當開展在崗鍛煉和在崗考察。

  4)公司對關鍵崗位和管理職務實行AB制(替補制),加強人才梯隊建設,保證管理隊伍的穩定和健全。

  第五十三條建立儲備人才檔案,主要包括:后備干部推薦材料、考核材料、培養意向及培訓情況、獎懲情況等。儲備人才檔案由人力資源部門保管和管理,作為儲備人才的員工在公司內工作調動的,檔案隨同移交。

  第六章領導者優化

  第五十四條用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發現需要提升的管理者,是幫助管理人員提升素質、能力和水平的必要手段,是對管理隊伍進行優化、提高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五條收集資料,并進行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需要優化幫助的管理者:

  1)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不可接受”的;

  2)連續兩次季度績效考核為“不可接受”,同時,年度績效考核為“需要改進”的;

  3)連續兩年年度績效考核為“基本達到要求”的。

  第五十六條由人力資源部準備資料,組織對需要優化幫助的管理者進行座談、討論與分析,報總經辦。

  第五十七條管理者表現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過事前資料搜集、座談、分析,以及會議中充分的討論后,擬定相應的處理方法報董事長批準。

  1)降級使用:對于能力不夠的管理者予以降級;

  2)輪換:對于能力不適合現職的給予職位輪換;

  3)留職察看(轉入觀察期):由于客觀或者主觀原因,無法完成公司績效考核,并且具有潛力的領導者轉入觀察期,確定在短期內(36個月)必須達到的具體或量化目標,有明顯改進的,鼓勵并告知他們,無明顯改進的,采取適當措施處理;

  4)解雇:解雇無改進可能的管理者。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未盡事項,參照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其他制度與本制度不相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7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致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后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準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放;

  ⑤員工晉升后,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后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范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權責

  1.企業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員工的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經理負責晉升員工的申報、考核工作。

  3.副總經理、總經理負責員工晉升的最終考核。

  第四條升降的依據

  1.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

  2.相關資歷和經驗。

  3.工作表現和品行。

  4.適應性和潛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備條件。

  第二章員工晉升的類型與時間

  第五條員工晉升類型

  4.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5.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6.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第六條員工晉升時間

  7.定期:凡在年終(年中)被評為“A”且具備晉級資格的員工,可給予晉級。

  8.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晉升。

  9.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者,由試用部門推薦,可提前晉升。

  第三章員工晉升申報管理

  第七條由員工所在部門管理者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資源不提交《員工晉升審批表》。

  第八條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任命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有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任命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當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的水平不變。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與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應部門。

  第十條反部門呈報晉級者,部門需準備下列資料送交人力資源部。

  10.《員工晉級申報表》。

  11.員工自我評述報告。

  12.員工人事考核表。

  13.主管鑒定或推薦書。

  14.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15.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章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凡在一年內,受過記過處分的員工不得參與評選。

  第十二條員工晉升后若因不勝任該職位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并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于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發布,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并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并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

  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晉升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并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制,規范公司員工的晉升、晉級工作流程,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權責

  1、公司人力行政部負責制定員工的晉升制度。

  2、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晉升員工的申報、考核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負責員工晉升的最終審核。

  第四條 升降依據

  1、職位所要求的知識、技能。

  2、相關資歷和經驗。

  3、工作表現和品行。

  4、適用性和潛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備條件。

  第二章 員工晉升的類型與時間

  第五條 員工晉升類型

  1、職位晉升、薪資晉升。

  2、職位晉升、薪資不變。

  3、職位不變、薪資晉升。

  第六條 晉升資格

  員工晉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 認同本公司,熱愛本職工作;

  2) 道德品質優秀,職業素養和組織素養良好;

  3) 身心健康,積極進取,善于學習,具備良好的發展潛質;

  4) 現任崗位工作表現優秀,業績優異,上年度績效考核良好級及以上;

  5) 符合晉升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能力素質要求,包括學歷、知識技能、工作年限、專業素質、管理能力等;

  6) 年度內無內外部合理投訴和處罰記錄。

  2、其他條件:

  1) 由專員級崗位晉升為主管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專員級崗位任職經歷;

  2) 由主管級崗位晉升為二級部門經理(含助理)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具有1年以上主管級崗位任職經歷;

  3) 由二級部門經理級崗位晉升為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2年以上,具有2年以上二級部門經理級崗位任職經歷;

  4) 由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晉升為總監級崗位,須在公司工作滿2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一級部門經理級崗位任職經歷;

  5) 工作表現特別優秀、工作業績特別突出,對公司有突出貢獻者,經綜合評議、總經理批準后可破格晉升。

  第三章 員工晉升申報管理

  第七條 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準備晉升員工的工作表現、業績各方面的能力進行日常觀察,并根據本部門年度經營計劃、部門年度人力資源發展規范以及階段性業務發展對管理人員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行政部提交《員工晉升審批表》。

  第八條 員工晉升申報到正式聘任期間,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部門內部宣布由該員工代理相應職位,并向其明確崗位職責要求和具體工作內容要求。在人力資源部未正式發布聘任通知之前,員工晉升后對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維持晉升前的水平不變。

  第九條 人力行政部依據各部門報審材料對準備晉升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評估報告反饋給相應部門。

  第十條 凡部門呈報晉級者,部門須準備下列資料送交人力行政部。

  1、《員工晉升申報表》。

  2、員工自我評述報告。

  3、員工人事考核表。

  4、主管鑒定或推薦書。

  5、具有說服力的事例。

  6、其他相關材料。

  第四章 其他規定

  第十一條 凡在一年內,受到處分處理的員工不得參與評選。

  第十二條 員工晉升后若因不能勝任該職位或犯有過失,公司可視情節輕重做出降職或免職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行政部所有,根據實際情況,人力行政部將定期對本制度進行修訂。今后若有未盡事宜,由人力行政部另行發文通知。

  本制度自20xx年8月01日起試行。

  如有疑問,請與人力行政部xxx聯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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