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設專人負責管理,建立驗收、發放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腐敗變質、發霉生蟲等異常食品和無有效票證的食品不驗收入庫。及時檢查和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查驗工作。在食品購銷臺帳上詳細登記產品名稱、供銷單位、購銷數量、產品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及臺帳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備查。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3、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存放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有毒有害物質,不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4、各類食品按類別、品種分類、分架擺放整齊,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5、散裝食品盛裝于容器內,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儲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貼有明顯標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樣等)。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積或擠壓存放。
7、定期對冷藏設備除霜(霜薄不超過1cm)、清潔和保養,冷藏溫度保持在0-10℃,冷凍溫度保持在-1--20℃。
8、倉庫內保持通風干燥,設置紗窗、排風扇、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保持倉庫清潔衛生,倉庫內禁止抽煙。
9、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溫和冷藏條件,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向固定供貨商采購食品的,要簽訂采購供貨合同。
2、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戶)采購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采購的,要查驗留存購物清單;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飲具的',要查驗留存供貨廠家營業執照及消毒合格證明。證明資料為復印件者,要由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確認。
3、建立采購記錄臺賬,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4、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霉變生蟲、污染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購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簽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及其制品。
6、所采購的預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簽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條、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四、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五、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六、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證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單位要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
四、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五、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六、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八、制作涼菜應達到專人負責,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專用和涼菜專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飲具,并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飲具;
十、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或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保證食品在生產過程中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
2.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按規定向供貨單位索取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
3.不使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滌劑、消毒劑。
4.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發生食物中毒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5.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工作期間若患上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向所在單位領導或者有關負責人反映,及時診治,在治療過程中不得參加接觸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購和使用新鮮、良好的原料保證食品安全。
8.杜絕采購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并且要求蔬菜應當與肉類、水產品類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當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10.食堂不供應小水產和改刀菜。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溫下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當天加工當天食用,管理好滅鼠等有害藥品,以防誤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須能按照從粗加工、烹飪、保存到設備洗滌區等傳送點有次序地傳送。
12.熟食間應有紫外線燈,每天消毒30分鐘。
13.加工食品的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并經常保潔和消毒。洗刷、消毒餐飲具所用的洗滌劑的、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14.保持環境整潔,消除老鼠、蒼蠅、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對食品污染。
15.向供貨方索取該批食品的.衛生檢驗合格證并妥善保存以備查驗。
16.采購食品時應對食品進行感官檢查:包裝是否完善,標識內容是否齊全,如是否有生產日期、保質期。
17.采購食品應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則,以保證食品新鮮和衛生,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8.如受到污染收貨方應拒絕接收送來的食品
19.嚴格做到生食品和熟食品分開保藏,避免交叉污染
20.保持冰箱內的整潔,經常擦洗外表
21.密封間必須每天定時進行空氣消毒,非密封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并有明顯標志。
22.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3.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的食品與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3、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4、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6、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7、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8、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7
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購銷臺帳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的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
第三條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第四條銷貨臺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第五條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并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七條消費者有要求的,本經營單位在出售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八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應當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一)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二)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三)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四)其他需要登記備注的信息。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積極參與食品準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準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采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咨詢投訴,完善售后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第一條為規范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準入,是指本經營單位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經營單位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三條食品購銷掛鉤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鉤、場地掛鉤、戶廠掛鉤、戶地掛鉤等各種購銷掛鉤制度。重點對以下食品大力推行購銷掛鉤制度:糧食、蔬菜、肉、禽畜類及其制品、豆制品、水產品、熟食。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簽訂購銷合同,并使用規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
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六條與本經營單位建立購銷掛鉤關系的食品,可簡化準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經營單位。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鉤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超市。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范食品經營活動,加強市場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確市場內各方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食品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舉辦者必須對入場經營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明確和落實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質量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條件、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經營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檢查,發現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工商部門。
第三條市場內經營者均應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食品質量責任制。
第四條市場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五條市場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場管理辦公室對場內食品質量實施以下監督管理:
(一)建立市場內食品質量安全制度,負責食品質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檢查進場銷售食品的相關憑證,并分類管理;
(三)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四)建立并指導場內經營者建立食品經營臺帳;
(五)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第七條實施食品準入的市場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場內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
第八條市場管理人員應積極協助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
第九條市場內經營者應與本市場簽定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十條市場內經營者應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者檢驗報告復印件的食品,不得銷售。
第十一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銷貨臺帳。進貨臺帳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建立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進貨臺帳和銷貨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二條市場內經營者應當對所出售的食品質量向消費者做出如下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
消費者有要求的,經營者在出售的食品時,應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應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第十三條市場內經營者銷售的食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柜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準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第四條規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設立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專職檢測人員,對蔬菜等重要食品實施售前檢測,加強入市自檢,及時發現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
第五條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
1、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2、開展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工作。凡患有傷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國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愈前,保證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發、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4、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凈、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5、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和培訓臺賬。我單位按規定聘請經過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或從業資格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開展食品專業技術人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本市場(超市、商場)建立健全食品質量自我檢查管理制度,自覺履行食品質量管理職責。建立食品質量管理機構,配備檢測儀器,設立食品質量管理崗位,指定有業務水平的人員擔當食品質量管理工作。
二、根據季節變化、消費者投訴反映的熱點和相關行政部門要求,及時制定檢測工作計劃,調整和規范檢測的品種、數量、批次。
三、每日營業前對蔬菜、水發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二氧化硫、亞硝酸鹽、殘留農藥等指標重點檢測。檢測品種、數量、項目、結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檢測資料妥善保存,檢測結果及時登記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過對食品質量進行常規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同時通知柜臺暫停銷售,經確認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移交工商部門處理。
五、對經抽檢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協助工商部門追查進貨源頭。對已經銷售的食品,應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儀器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公布食品質量信息,指導消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3、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4、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并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5、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7、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8、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9、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10、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11、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單位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
二、具有一定規模的食品經營者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三、大型商場、超市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臺(室),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食品質量檢測需要。
四、建立食品進貨臺賬、索證、索票和下架退市、銷毀制度。
五、不采購和銷售未取得有效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食品
六、不銷售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七、做好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建立培訓檔案。
八、注重環境衛生管理,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清潔。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食品原材料采購與索證制度
1、采購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諳習并把握食品原材料采購索證要求。
2、采購食品(包含食品成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和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設備),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方索取生產經營資質(許可證)和產品的檢驗合格證明,同時依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核查。
3、所索取的檢驗合格證明由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妥當保管,以備查驗。
4、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害有毒、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材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志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購。
5、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不得采購。
6、采購乳制品、肉制品、水產制品、食用油、調味品、酒類飲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應當索證的其他食品等,均應嚴格索證索票。生肉、禽類應索取獸醫部門的檢疫合格證,進口食品及其原材料應索取口岸監督部門出具的建議合格證書。
7、驗收員在驗收食品時,要檢查驗收所購食品有無檢驗合格證明,并做好記錄。
二、食品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材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材料在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材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常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乾凈。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常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材料應常常進行檢查,適時發覺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材料。
三、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需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訂立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引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學問、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含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于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含實習工、實習生、必需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學問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需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含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檢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刻叫其調離原崗位,禁忌癥患者適時調離率100%。
5、凡食品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必需調離工作崗位。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學問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需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學問,把握本崗位的衛生技術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衛生操作。
3、嚴格科學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從業人員不得留過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5、從業人員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6、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乾凈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
7、從業人員必需認真執行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餐(用)具洗滌、消毒管理制度
1、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2、洗刷消毒員必需嫻熟把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嚴格依照“除殘渣→堿水洗→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次序操作。藥物消毒加添一道清水沖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飲具、用具,立刻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飲具、用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需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需清洗干凈,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干凈、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適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管備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要常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
6、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材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拖布。
7、洗刷消毒結束,清理地面、水池衛生,適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衛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8、定期清掃室內環境、設備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持清潔。
七、防備食品中毒制度
1、豆漿、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需煮熟煮爛方能發售。
2、土豆(土豆)發芽時,因芽內含有龍葵素,必需將芽徹底挖掉,才可進行烹調食用。
3、未煮紅熟透的海產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蝦、海蟹應一次或當天食用,如有剩余,放涼后立刻妥當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熱煮透。
4、夏秋季多發細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嚴防發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員不得任意進入食品加工出售間,注意炊事人員的`思想建設,適時化解沖突,以免發生過激行為。
6、食品倉庫、加工間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質。
7、食堂內不得有員工留宿、午休房間。
8、如懷疑有事物中毒發生時,應快速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實行適時有效措施進行救治。
八、食品衛生綜合檢查制度
1、訂立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全面檢查與抽查、自查相結合,緊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各餐飲部的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部的各項衛生檢查制度的落實,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一次衛生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覺問題,適時告知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廚師及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跟隨檢查、引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漸漸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衛生管理組織及衛生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的自查記錄,對發覺問題適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看法,做好檢查記錄。
5、檢查中發覺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有關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光、種類、數量、收購單位、用途、聯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及培訓制度
1、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時進行臨時檢查。健康證明應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 肝)、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應每日進行晨檢并記錄。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調離、返崗情況應詳細記錄。
4、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應當建立健康檔案,以備查驗。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等培訓。
6、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以備查驗。
二、食品經營過程控制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加工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2、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粗加工、切配、烹調、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備餐等加工操作的場所和設施,以及食品庫房、更衣室、清潔工具存放場所等。
3、食品處理區內應當設置相應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設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場所應當根據加工品種和規模設置清洗水池。
4、食品處理區應當按照原料進入、處理、加工制作、成品供應的順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須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以及煎炸過度。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要徹底加熱后,才能供應。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超保質期、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后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四、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采購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采購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票或清單,并索取《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4、采購食品必須查驗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庫房應分開設置。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庫房內應區分存放區域,并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蟲害藏匿且利于空氣流通。并定期檢查,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有效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出產地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生鮮食品與熟食制品應分開存放并有標識,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為規范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員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根據其經營規模和經營范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3、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檢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4、監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七、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
1、為規范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3、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
5、食品安全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6、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一、設廢棄物專用容器,與加工用容器有明顯的區分標志。
二、廢棄物分類放置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水源及地面,防止不良氣味或污水的溢出,清除后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三、廢棄食用油脂必須按《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
四、廢棄食用油脂應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
五、廢棄食用油脂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單位要建立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處置時間、數量、處理方式、收購單位、聯系人、電話、收貨人簽字等情況,并長期保存備查。
七、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廢棄物喂養畜禽,不得隨意傾倒、排放廢棄食用油脂。
八、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3、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范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4、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
5、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定期協助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要求的行為及時制止并提出處理意見;
5、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6、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實施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癥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8、協助所在單位定期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上交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食品安全綜合自查報告樣式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9、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進貨查驗制度
1、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三、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即經營預包裝食品的應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統一樣式,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的供貨憑證;經營生鮮食品的.應索取廈門市生鮮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系統開具的上市憑證。
3、食品索證索票后,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四、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2、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許昌工商商品信息備案查詢數據庫。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1、根據經營需要設置存放設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2、食品貨柜實行專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經營場所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霉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須設置機械通風設施,并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清貨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4、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分類擺放。
5、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6、變質食品設立專門的倉庫或容器進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六、食品銷售管理制度
1、每周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并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于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4、銷售的情況應建立銷售臺帳備查,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報告制度
1、食品進貨后由專人負責,對食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價格、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衛生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編號、質量認證標志、凈含量等逐項進行驗收,向供貨方索要進貨發票,并詳細填寫進貨臺賬,驗收合格后方可銷售。
2、根據經驗對購進的食品樣品進行感觀質量評定。
3、檢查食品運輸、倉儲、保管、包裝以及銷售環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檢查食品有無殘質、變味、變質、變形、結塊、沉淀、漏氣、癟灌、漲氣等情況,如發現問題禁止上架銷售。
5、查驗食品是否過期、失效、變質或標簽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屬于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查驗食品是否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查驗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產品商標、名稱、包裝、裝潢、廠名、廠址。查驗食品是否偽造、涂改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有效期和有關質量標準。
6、通過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對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并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工商所。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九、食品質量信息公示制度
本單位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食品檢測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和全體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單位正常運營,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1、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組員:
2、應急處置程序
(1)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要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搶救
單位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協助醫院進行調查和搶救。
(3)現場處置
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4)場地維穩
發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從業人員要盡力做好現場疏導、解釋和安撫工作,要穩定消費者和病人情緒,確保事態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無法控制的,要及時與110控制中心聯系。
(5)配合調查處理
單位負責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管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病人中毒情況。
3、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食品安全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并作好登記。
3、每日組織一次食品安全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并存檔。
4、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5、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6、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柜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一、食品安全規范要求
(一)經營場所規范要求
1、《食品流通許可證》應懸掛于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
2、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分開,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
3、經營場所距離非水沖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與化肥、農藥貯存、銷售點距離25米以上,環境整潔。
(二)從業人員規范要求
1、設有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應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熟悉食品安全知識,經培訓后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3、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不能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上班時不能在工作崗位上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食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并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勤洗發),養好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5、食品從業人員上崗時應著淡色工作衣、褲、發帽、鞋靴,凡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日更換,其他人員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位。
6、制定安全檢查及獎懲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方法采取抽查、問查相結合,檢查重點是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三)經營設施規范要求
1、食品陳列設施布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食品分名別類存放,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生動物性食品必須設專區或專柜銷售。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出售“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2、食品倉儲庫內的食品存放應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墻30厘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厘米以上。商品分類貯存,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存放。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柜,并有記錄本。
3、未使用空調的場所,應配備紗門、紗窗或者塑料門簾。木門下端裝有金屬防鼠板(高度不低于60厘米),下水道出口處有金屬隔柵(隔柵間隙不大于6毫米)。場所內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且能正常工作。
4、配備足夠的采光、照明設施,位于工作臺、食品上方的照明設備應加防護罩。
5、衛生間與經營場所分區設置,超市要設客用衛生間,廁所為水沖式,設有洗手設施。
6、經營場所及倉庫應有良好的通風,采用自然通風時通風面積與地面積之比不應小于1:16;采用機械通風時換氣量不應小于每小時換氣三次。機械通風管道進風口要距地面2m以上,并遠離污染源和排風口,開口處應設防護罩。
7、經營場所應有工作服清洗保潔制度。設置更衣室和員工洗手消毒設施。更衣室應設儲衣柜或衣架、鞋箱(架),衣柜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面20厘米以上,如采用衣架應另設個人物品存放柜,并配備供工作人員自檢用的穿衣鏡。
8、各場所設置密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容器,及時清除垃圾箱內廢棄物,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后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食品加工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
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嚴格審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仔細驗明食品質量證明,確保主體資格合法,購入食品質量合格。
(一)查驗供貨商資質及產品證明文件
應當向供貨商索取并仔細查驗營業執照副本、食品流通許可證;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的還要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布的生產企業和產品名錄等信息進行比照、核查,對不在名錄范圍內的,不得進貨。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并有供貨商加蓋公章。對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經營者不準進貨。
(二)索取并仔細查驗食品質量證明文件
應當按食品種類和生產批次索取并仔細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有效商品檢驗證明。
向種植戶、養殖戶購入自產自銷的食用農產品,應當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身份證明和應當檢驗疫食用農產品的檢驗疫合格證。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要按照乳粉的品種和生產批次索取產品的批次檢驗報告。
(三)索取銷售憑證
應當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保留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
(四)資料管理
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分類建檔保存,保管期限為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統一配送經營證明文件的查驗
企業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索驗供貨者的證明文件,并統一建檔保存;各連鎖經營者可將總部出具的進貨查驗證明和統一配送單存檔。各連鎖經營者自行采購的食品,仍應當按照要求向供貨商索驗相關證、票,并建檔保存。
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嚴格執行食品采購及銷貨記錄制度,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食品采購、銷售情況。
(一)記錄方式
可以采取書式、票據兩種記錄方式。
1、書式記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設置食品進貨臺賬,食品批發企業還應設置銷售記錄臺賬,利用賬簿記錄。
2、票據記錄。食雜店等小型食品經營者,逐日將食品進貨憑證分類粘貼,便于查找,定期裝訂成冊,代替食品進貨記錄。
(二)記錄內容
應當根據食品進貨憑證如實記錄購進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對于嬰幼兒配方乳粉應當如實記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名稱、適用的年齡段、生產企業名稱(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為進口商或進口代理商名稱)、商標、規格、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數量、價格、進貨日期、檢驗報告編號及出具單位等內容。
(三)查閱進貨記錄
應當定期查閱進貨記錄,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
對保質期將滿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做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銷毀,并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記錄中如實加以記載。
(四)記錄保存期限
食品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四、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食品經營者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增強契約意識。對供貨商、生產商或產地拒絕簽訂購銷協議的,應當不予進貨。
(一)簽訂購銷協議
凡經銷肉類、蔬菜類等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禽產品的,均應簽訂購銷協議:
1、經營肉類、畜產品、豆制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加工)企業簽訂“場廠掛鉤協議”;
2、經營蔬菜、水產品等食品,應當與生產養殖基地簽訂“場地掛鉤協議”。
(二)簽訂協議原則和必備條件
應當體現自愿、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購進食品的特點,制定質量保證條款,明確購銷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簽訂協議,必須索取供貨方食品銷售信譽卡或食品質量承諾卡、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
(三)定點采購
經營水果、蔬菜類食品,應以無公害水果蔬菜生產基地為采購定點單位。
經營肉類食品,必須到定點屠宰場采購,實行日零庫存制。
(四)定期考察
應當定期對協議供貨的食用農產品養殖、種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考察,確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對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業,應當及時提出改進意見或者依法解除協議供貨關系,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二)索證: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商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對進口食品的,應當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三)索票:食品經營者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四)食品索證索票后,應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檢查。
六、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對所經營食品的管理,對發現的問題食品應
當嚴格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對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應及時公示、公告,并報告食品藥品監督行政管理部門,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二)下架退市
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銷售的食品,應及時下架退市,并做好記錄。
(三)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
食品經營者對自查中發現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清點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登記造冊并就地銷毀。
食品經營者銷毀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并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和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或者保留可供追查的影像資料等。
(四)不合規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退市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對在比照名錄、查驗文件資料以及查看標簽標示時發現的不在監管部門批準的名錄之內的;企業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的;無相應批次全項目檢驗報告或進口無中文標識的;同一生產企業用同一配方生產的不同品牌的;牛、羊乳及其乳粉、乳成分制品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情況的,應予以拒收或退貨,不得購入或銷售,并同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做好相關記錄。
(五)明示補救措施
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停止經營的食品,應當通知生產商或供貨商召回,在食品生產者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當向消費者明示生產者采取的補救措施。
食品經營者應當加強食品貯存。運輸及銷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確保食品安全。
(一)食品運輸
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二)食品貯存
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三)食品銷售
對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對問題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做好相關記錄。
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熟食制品等食品,應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食品經營者應當增強食品質量自律意識,自覺規范經營行為,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衛生情況,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一)完善檢測條件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建立食品自檢機構,設立食品安全檢測室(臺),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適應質量檢測需要。
(二)配備食品質量監督員
較大型商場、超市、市場應當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檢查、監督記錄。
(三)重點食品入市自檢
對肉類、蔬菜等重點食品加強入市自檢,隨時對銷售的食品進行質量檢查。對不能從感官上直接鑒別但懷疑其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暫停銷售,經監管部門認定質量后,再行處理。
對涉嫌假冒偽劣食品、“三無”食品有權責令經營者撤下貨架停止銷售,并報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處理。
(四)禁止入市經營的食品
1、經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2、經檢測發現食品中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3、自檢結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4、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
5、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的添加劑超過相關標準的;
6、自檢結果顯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九、食品經營者崗位責任制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企業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企業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培訓教育,保證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企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對食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企業經營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范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
5、保證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企業負責人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食品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企業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企業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檢驗檢疫合格證》等。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員報告。
5、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按時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十、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應嚴把質量關,建立先行賠付和追償制度,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二、消費者如有直接證據證明某種嬰幼兒配方乳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可憑購物小票或相關憑證要求賠償。
三、處理完相關投訴舉報并按要求對消費者先行賠償后,向上一級供貨商、批發商或生產廠家進行追償。
四、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及申訴要求要積極處理,不得推諉扯皮,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從業人員上崗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人員必須在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
關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銷售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40小時,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三、培訓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專業知識。
四、建立嬰幼兒配方乳粉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培訓檔案中要記錄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及接受培訓的人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進貨與供貨商檔案相對應制度
1、執行食品業戶“一戶多檔“制度。將重要食品的生產廠家營業執照、食品質量合格證明、檢驗檢疫證明和每次進貨食品的名稱、來源、數量、時間、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時登記建檔備案,做到“一戶一檔”、項目清楚、手續完備、材料規范,妥善保存。
2、執行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制度。經營者購進食品時須向生產廠家和供貨商索取票證。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商標注冊證等)。證明食品質量符合相關標準或者規定的證明(包括食品質量合格證、質量認證證明等)。證明食品來源的票據、證明,如稅務發票、收據、商品信譽卡、出貨單據、購銷合同等。依據發票或收據等記入食品進(銷)貨臺帳。以上材料規范存入“一戶多檔“檔案內。
索證索票和進(銷)貨臺帳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執行食品質量進貨查驗登記制度。在進貨時,索取并認真檢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質量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銷售發票等經營性證明文件。
2、經營者查驗食品質量、核對食品標識的主要內容: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品牌、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3、根據食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
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者失效日期。
5、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食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進行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6、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或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從業人員健康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經營者應當對了解和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食品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4、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儲存運輸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儲藏食品應隔墻離地20公分,存放食品的倉庫通風良好,門窗、地面、貨架清潔整齊,庫內無老鼠、蟑螂及其他昆蟲,不存放過期、變質食品;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食品儲存過程中采取保質措施,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及時處理有變質征兆的食品。
2、食品經營者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3、儲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裝卸食品不得接觸地面,裝車后除能加鎖的運輸車輛外,人不離車,運輸食品的車輛必須有防塵、防蠅、防曬、防雨設施。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執行質量承諾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對經營的`食品向消費者作出質量承諾。
2、對經檢查、檢測發現的有質量問題的食品,采取拒絕上市、撤下柜臺、強制退市、追溯召回等措施,防止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上市。對庫存食品進行清理查驗,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發現有可能或已確認為不合格的食品,主動采取中止進貨、停止銷售、召回、退貨、就地封存等適當措施,并將退市食品、退市情況報管轄地工商所處理和備案;
3、接到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立即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集中處置,并做好退市記錄和處置記錄;同時將退市情況報告轄區工商所;對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所,并在新聞媒體或者在經營場所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醒目告示,告知召回食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批號、上市時間等內容。
4、凡上市的散(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確保經營食品質量安全。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5、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者進貨時應當與經銷商或生產商簽訂合同,在合同中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賠償條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一、義務教育階段小學食堂要自主經營,不得盈利。
二、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并在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三、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明”要懸掛或擺放在醒目位置。上崗時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潔凈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四、食堂內、外環境干凈整潔,無衛生死角,經常通風,定期消毒,衛生區域和設施要明確專人負責,設置監督牌。
五、食品加工原料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食品加工流程遵循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避免過期、變質和交叉污染。
1、學校食堂要定點采購,規范記錄進貨臺賬,及時索證索票。
2、粗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有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砧板、桶、盆、以及其他工具、容器等設有明顯標識,分類使用,用后清洗消毒干凈后,定位存放。
4、餐用具、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清潔用具清洗池嚴格分開,并有明顯標識。加工后的成品、切配好的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分類存放,并做好“三防”工作。用于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5、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 ℃。
6、待出售成品要做好“保溫”、“防蠅”、“防塵”工作,從業人員出售食品時要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用手直接接觸食品。
六、學校食堂每餐次每樣食品要按規定及時留樣。七、食堂主管校長和食品安全管理員要經常對食品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建立臺賬,及時整改。
八、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和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和安全。
九、學校要制定科學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不斷完善。
十、學校食堂嚴禁制售冷葷涼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為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制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采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并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啊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集體食堂、提供或配送集體用餐的單位、重要接待活動和大型餐飲聚餐超過100人供應的食品成品應留樣,以便于必要時檢驗,應設專人負責。
2、留樣食品每餐、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50克,應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
3、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污染,貼好食品標簽,待留樣食品冷卻后,放入0~10℃專用冰箱內,并標明留樣日期、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
4、留樣食品必須按期限要求保留,進餐者如有異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檢測部門檢驗。
5、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我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度
(一)負責人職責:對本單位食品安全負領導責任,負責規范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對經營人員的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培訓,身體健康檢查等工作。
(二)管理人員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對日常銷售和存儲食品的質量及狀態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監督和檢查經營人員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銷售、存儲符合相關條件及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
(三)技術人員職責:依照法律、法規采購、銷售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情況和保質期,發現超過保質期、外觀異常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或該批次檢查合格報告,查驗其它與食品包裝、標簽宣傳內容有關的證書等;向供貨者索要進貨商品的銷售票據,并通過復印、存檔等方式,記載查驗情況。
(二)采購食品后,在臺賬上對采購的食品如實做好購入食品的記錄或者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票據,按照供貨商或進貨時間等標準,將載有記錄內容的票據統一規范裝訂成冊或者粘貼在臺賬上,臺賬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向購貨者開具并保留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的清單或"票證通"銷售票據。
三、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定期檢查經營場所或庫存的食品是否符合其規定儲存條件,配套的冷藏、冷凍設施及其它防護設施是否工作正常,預包裝、散裝食品其包裝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外觀是否有異常,檢查和清理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并做明示,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三)在運輸時間時,用于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四)積極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食品質量的抽樣檢驗,適時向有檢測資質的部門送檢可能有問題的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并按有關規定通知相關銷售單位和監管部門,并將檢測結果裝訂保存歸檔。
四、食品退市召回、銷毀制度
(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接到有關生產者或政府部門通知要求召回的食品,按照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好食品召回工作,并記如實錄好召回食品處理情況。
(二)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下架退市,按有關規定銷毀,做好記錄并通知工商部門。
五、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健康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并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從業人員及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做到以下要求:
⑴衣容整潔衛生;
⑵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⑶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后洗手消毒;
⑷工作時嚴禁吸煙,隨地吐痰,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⑸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⑹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二)食品經營場所及貯存衛生管理要求:
⑴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10CM,離墻1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⑵場所內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整治,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⑶配套必備的冷藏、冷凍設施,采取防護措施,防止食品發生霉爛,軟化發臭,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⑷每天清潔室內衛生,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⑸食品經營、貯存場所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記錄培訓情況,以備查驗。
八、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在經營場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消費者對有問題食品的投訴,查清情況,分清責任,合理解決消費者訴求,本單位沒有責任的,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不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投訴;若消費者對處理有爭議,請工商部門等行政部門處理,本單位給予積極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對其培訓與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2、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2)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衛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3)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計劃;
(4)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
(5)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6)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并提供資料。
4、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抽查考核。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一、涼菜間、裱花間、備餐間、分餐間、熟制品冷卻和包裝間等加工操作,應做到“五專”(專人操作、專室制作、工具專用、消毒設施設備專用和冷藏專用)。
二、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專間。食品應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傳遞。不得放置煤氣灶等污染性設施,地面不得設明溝。專間室內溫度不得超過25℃,應設立獨立的空調設施。
三、專間工作人員應嚴格注意個人衛生,在預進間二次更衣,穿戴潔凈的衣、帽、口罩,嚴格執行規范操作。觸摸未經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裝袋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須嚴格洗手、消毒,或更換清潔手套后,方能接觸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四、專間每餐(或每次)使用前應進行空氣和操作臺的消毒。使用紫外線燈消毒的,應在無人工作時開啟30分鐘以上,并做好記錄。
五、專間的各種刀具、砧板、切片機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凈。消毒應嚴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紅外線消毒或用含氯制劑浸泡消毒等方法。
六、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狀異常,應立即做出撤換等相應處理。
七、瓜果蔬菜消毒應按要求清潔消毒,有果皮的.,最好剝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飲品的容器必須經過嚴格消毒保潔。
八、各種涼菜現配現用,盡量當餐用完。 裱漿和新鮮水果(經清洗消毒)應于當天加工、當天使用。應嚴格遵照不同食品貯存條件的要求,及時存放于專用冰箱內,半成品和成品應用保鮮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標簽注明生產時間,注意在保存時效內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盤涼拌菜,冷藏時間不超過24小時,食用前須按規定進行充分加熱。
九、保持專間清潔,每天嚴格做好有關工用具和空氣消毒工作,并按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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