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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9-15 09:37:02 曉怡 制度 我要投稿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1

  一、全面組持工程管理部的各項工作,向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

  二、負責項目工程規劃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報建辦證工作;

  三、負責對項目工程質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監管和指導工作;

  四、負責與有關政府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的聯系、協調和公關,以及施工各方的協調工作、確保工程保質按期完成;

  五、辦理項目工程前期報批手續取得相關證件,監督監理總監工程師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組織各專業的驗收和竣工驗收,檢查資料員及時收集工程檔案資料并整理歸檔;

  六、制定項目工程的成本控制目標,報公司批準后負責實施;

  七、負責與公司內部各職能部門工作的協調、協作與銜接;

  八、負責項目工程招標、議標工作,對技術資料、技術參數和適用標準、規范圖集的審查確認;

  九、向公司申報在工程管理和成本控制工作中所需要的工具用具、標準、規范、圖集、定額等的購買;

  十、負責開工令、工程指令、現場簽證、工作聯系單、通知單、整改措施和專項方案、工程技術變更等,以及由工程部發出的所有文件的審查、審核確認工作;

  十一、組織對項目工程的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

  十二、審核工程進度款及其他合同款項的支付金額,按合同約定的節點辦理付款手續;

  十三、負責對已建成的.廠區所有設施設備進行維護維修工作;

  十四、對不服從管理、不能勝任工作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工作人員,提出處罰、解聘的建議;

  十五、負責落實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2

  為了加強xxxx公司各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保證xxxx公司正常的安全生產運行,提高施工現場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水平,在《xxxx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暫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本公司的實際,重申如下規定和要求。

  一、施工單位安全職責

  1、施工單位在開工前,必須按照hse管理的要求,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交開工報告、項目hse計劃書和項目hse作業制導書,并經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查通過,并與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辦理風險抵押金手續。

  2、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3、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施工單位必須配備安全管理機構,現場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必須堅守崗位并有明顯的標志。

  5、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施工隊伍的現場安全員必須每天對施工現場全面進行檢查監督,及時協調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6、施工單位應當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7、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

  8、施工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施工單位應該根據集輸公司的要求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持證上崗。

  9、施工單位應當每周對施工隊伍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學習相關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事故案例,總結經驗教訓,做好風險評估。

  10、施工隊伍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涉及到用火、用電、用氣、用水,必須到本公司相應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

  二、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管理

  1)工程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現場四周必須利用隔離板設置連續封閉的圍檔,并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施工圍檔和標牌符合《冀東油田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

  2)原則上一個施工現場只能開設一個大門供人員和施工車輛出入,設立門衛,進出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如影響本公司相關單位巡檢通道需要圍檔其它部位有人進出的地方也要設立臨時門崗。

  3)工地大門內必須按規定設置一圖,二牌,三板,四旗。一圖即施工平面布置圖;二牌即安全計數牌,施工現場管理體系牌;三板即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管理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制度板。四旗即彩色旗。圖、牌、板、旗做到內容詳細,針對性強,字跡工整,規范清晰。

  4)施工場地四周要插彩旗,安裝相應圖牌,圖牌包括:施工效果圖、材料標識牌,作業施工指示牌。施工場區要掛安全標語、警示語,所有圖牌高度、字體、大小要統一。

  5)庫房材料的管理要規范化,除水泥、鋼筋、沙石料外,所有的施工用料都要實行上架、分類擺放,水泥、鋼筋、沙石的擺放要成方成垛。

  6)施工現場應根據根據需要配置適量、有效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道路的暢通。

  7)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8)大型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建立臨時廁所。

  2、施工人員管理

  1)現場施工人員要統一著裝,穿戴整齊,配戴安全帽,左前胸統一佩戴本公司發放的“施工準入證”標識牌。

  2)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逗留、走動。

  3)現場配備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員、巡檢員各一人,并有明顯標識,相對固定。

  4)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本xx油田和xxxx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規定。

  3、車輛管理

  1)進入本公司各單位的施工車輛嚴格履行門衛登記檢查制度,必須帶有合格的防火帽,油氣罐車還需要帶有合格的接地鏈。

  2)施工運輸車輛必須在本單位指定的路線和場地內活動,時速不大于10公里/小時。

  4、施工用電管理

  1)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xx油田基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暫行規定》中的施工用電管理相關規定。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值班電工進行值班。

  3)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本公司的電源,施工單位必須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單,經本公司相關單位領導同意,由公司相關單位的專業電工指定接電地點。電器線路連接規范,并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

  4)在本公司一級防火區的施工作業所用的電器設備、電線以及閘刀、開關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三、xx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影響本公司各單位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本公司盡力為施工隊伍提供便利條件以及用電、用水、用氣等相關服務。

  2、本公司實行公司主管領導、安全監督科、基層安全監督人員三級監督檢查制度。本公司各基層單位對在本單位所轄區域的每一施工現場指定監護人,基層安全監督人員堅持每天到所在單位的外來施工隊伍現場巡查。公司主管領導和安全監督科將不定期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

  3、本公司三級監督檢查人員有權隨時對施工隊伍進行檢查,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公司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4、本公司有權向施工隊伍索取項目hse計劃書、作業指導書、開工報告、相關圖紙和技術資料。

  5、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施工隊伍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實行動態監督。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3

  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文明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并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范標志,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 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并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電路布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并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桿,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并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盡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工程部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工程部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建設部《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報工程部及有關主管部門。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了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制好總體平面布置圖,施工總體平面布置圖應布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有明顯標記,并報經工程部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季月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墻,并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著裝。

  4.施工現場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明顯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并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凈。場區及施工范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7.各類拌合場(站)和加工制作場地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墻,并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防雨、隔潮設施。

  8.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應配設“設備標志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9.施工現場每個主要施工區域,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環境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11.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后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施工場地外圍道路清潔和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于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結束后做好臨時占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并將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工程部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4

  一、建設單位工作人員組成和職能分工

  1、人員組成:

  2、職能分工:

  建設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駐的工程師,負責全面工作,對工程施工、工程監理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師代表,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材料設備采購驗收、投資計劃完成、安全等工作,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土建施工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外部協調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施工中的水電暖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做好施工日志、會議紀要及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設單位實行每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務。同時,每周五下午派人參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建設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并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并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匯報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盡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采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電器材料、裝飾材料等,要抽檢其供貨嚴格守法、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于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設備,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采購。

  2、嚴把材料價格關。檢查審定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價格,并具有最終否決權。

  3、嚴把材料使用安裝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范進行施工;對于電器、裝飾等材料,督查承包人嚴格按照設計和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安裝。

  4、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采購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裝設備。

  5、對于電梯、電器、通風等關鍵設備,要按照上級和我局有關規定成立局級采購工作組,進行政府采購。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范要求,及時審查批準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盡快趕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簽發施工中發生的臨時計時工日。

  5、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審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設備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于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設備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歡迎您)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范,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復。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5

  一、所有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強化建筑工地防火安全意識,從火災事故中吸取教訓,采取得力措施預防火災,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建筑工地項目部辦公室、員工板房要合理選址,采用防火材料,按規格標準要求搭建,室內嚴禁抽煙、使用電器燒水做飯和取暖。

  三、每個項目部迅速對建筑工地所有電路電器電線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徹底消滅“蜘蛛網式”亂拉亂接,規范電路電線走向和安裝。

  四、按規定配足消防設施,預防火災的發生。消防門、消火栓、消防池、消防水、消防罩和滅火器等設施要配備齊全,確保員工正確使用。

  五、完善防火安全應急預案,健全救援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和防火安全消防教育,提高消防滅火技能,同時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相關火情火險信息,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火災,果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六、各級消防、安監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在建工地加強火災安全監管和巡查,特別是建筑企業和項目部要加強對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常規檢查,形成各級巡查檢查長效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建筑工地防火安全。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6

  一、辦理項目工程前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直至《開工證》過程中的全部報批取證工作。

  二、組織工程的招投標工作,擇優選擇工程施工監理和施工單位,向公司工程管理小組準確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資格審查報告。

  三、落實開工前現場的“三通一平”各方面條件,組織工程測量,驗線,移交坐標點和水準點等工作。

  四、監督監理單位的總監工程師組織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地基與基礎”等分部分項驗收工作并做好記錄和簽證;組織竣工驗收工作,取得有關的消防、節能環保等專業驗收合格的證書,最后辦理《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證》。

  五、加強技術管理,開工前熟悉施工圖紙,牽頭組織圖紙會審,督促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技術和設計圖紙交底;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

  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地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工程施工規范、規程、質量標準、合同、施工圖等,結合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公司對項目工程的整體計劃安排,制定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監理單位的監理大綱,是否能確保上述目標的實現。

  七、審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文件,項目部機構組成管理成員的資質,要求施工單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的職稱證書,上崗證書及培訓情況的證書。

  八、對施工質量進行實時監控與管理:檢查監督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健全、運行可靠,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對重點工序重要節點進行抽查,做好檢查記錄簽字確認隱蔽工程記錄。

  九、對施工單位的材料、設備進行檢查驗收,記錄材料設備的供貨情況及質量情況,從源頭把好質量關,杜絕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十、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報表,定期召開協調會,檢查施工單位的人力和施工機械安排,材料設備供應情況,保證按合同工期竣工。

  十一、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文明施工措施,保證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審查施工單位的專項施工方案、整改措施和質量通病的預防與整改,并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甲供材料的計劃、采購、驗收、移交和調配。

  十四、按合同預算價款把好成本關,依據公司工程管理制度,辦理設計變更、發出工程指令、簽署現場簽證單和編制變更、指令和簽證的預算和洽商計價。若發現有超越合同預算價款時應及時預警,上報公司領導和工程管理小組。

  十五、編制施工圖預算,辦理竣工結算。起草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并按公司審查流程進行審查通過。

  十六、建立監理例會制度、施工日志制度、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并負責貫徹執行。

  十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7

  一、工程項目資料分類:

  1、文字資料:

  (1)工程項目合同;

  (2)監理工程師大綱、規劃、條例,監理月報,指令,通知,函件;

  (3)總包單位報告、函件;

  (4)建設單位指令、通知;

  (5)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

  (6)會議紀要;

  (7)工程質量事故核查處理報告;

  (8)施工組織設計;

  (9)施工進度計劃;

  (10)工程報表;

  (11)經濟簽證;

  (12)現場技術核定單;

  (13)現場材料價格回執單;

  (14)工程款支付申請單;

  (15)工程竣工資料;

  (16)工程檢查驗收資料;

  (17)公司內部文件資料;

  2、圖片圖象資料:工程項目照片;

  3、電腦部份:現場項目管理資料;

  二、工程項目資料的管理職責:

  1、建設單位工程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的資料管理;

  2、現場工程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現場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確保工程項目資料的完整、正確和安全;

  三、工程項目資料管理規定:

  1、工程現場每周必須進行工程項目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2、現場檔案資料管理員負責審查檔案資料,整理齊全后保存;

  3、借閱工程資料必須履行手續,不得遺失,更換;

  4、工程項目資料必須建立資料臺帳、資料目錄。

  四、工程項目文件資料的簽收傳遞規定:

  1、設立文件發文簽收登記本,一切文件資料發送、送達時必須要求簽收;

  2、公司內部指令,通知、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3、對監理工程師、總包單位所有文件資料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均具實名;

  4、所有對內對外文件資料必須按職責規定權限審查簽發。

  5、工程項目竣工移交后,現場的.文件資料按公司規定和要求進行交接。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8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逐級落實安全責任。要按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確定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再按照分級管理原則,把防火責任切實落實到各個施工單位的具體責任人,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要建立健全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可把防火責任與經濟利益掛鉤,與年終考核結合,實行獎懲制度,全面提高對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平時加強監督、檢查,盡可能做到隱患早發現,措施早制定,設施早到位,保證已有的各種防火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2、嚴格施工管理,加強防火措施。在施工現場,要時刻繃緊安全意識這根弦,尤其是在重點部位用火用電時。施工中必須嚴禁擅用明火。施工現場要嚴禁吸煙,嚴格禁止擅自運用各種形式的明火。因施工必要時,必須事先向現場主管部門申請并辦理必要的動火手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同時要加強臨時用電管理,采用合格電線,線路合理,電線不要鋪設在可燃物上面,嚴禁亂接亂拉用電,盡量不用老化電線,避免電氣起火。

  3、合理布置現場。針對建筑施工中的火險特點,在進行施工組織時,對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進行合理規劃,設置消防通道,辦公區生活區建筑要設置一定的防火間距,劃分明確的用火區,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

  4、配全滅火器材,提供消防水源。建筑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電氣焊工作點、辦公室、食堂、倉庫等)要配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可配置適當數量的臨時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各種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顯和方便提取的 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顯標志,臨時用水不能滿足消防要求的,在附近應設置消防水池,以便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就近取水滅火"。

  5、加強宿舍管理。宿舍內嚴禁亂拉亂扯電線,采用電爐子做飯,使用電暖器要注意周圍近距離內不要放置可燃物,無人時要關閉電源,使用電褥子時,首先要購買合格產品,防止使用時漏電,無人時不要開通電源,防止溫度過高引燃褥子、被子等可燃物。

  6、加強安全教育。施工單位要重視日常的安全教育,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可利用黑板報、墻報、宣傳欄,介紹一些消防知識、火災案例,有條件的施工單位,還可組織職工進行滅火演習,從而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有效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第三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第四條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第五條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在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資質等級與業務范圍

  第六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

  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第七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八名;

  3.近三年內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且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內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第八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第九條除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中申請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企業法人資格;

  (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五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

  (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百分之十。

  第十條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

  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

  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

  第十一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二千萬元以上,或者單獨立項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項目經費在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2.治理工程所保護的人員在五百人以上;

  3.治理工程所保護的財產在人民幣五千萬元以上。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或者單獨立項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項目經費在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2. 治理工程所保護的人員在一百人以上、五百人以下;

  3. 治理工程所保護的財產在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

  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屬于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第三章申請和審批

  第十二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并公告。

  第十三條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審批機關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資質申請表;

  (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

  (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五)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

  (六)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

  (七)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

  (八)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

  (九)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并附電子文檔一份。

  資質申請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的門戶網站上下載。

  第十四條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

  第十五條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

  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

  第十六條審批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再延長十日。

  第十七條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

  對經過評審后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七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準,并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

  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準后的六十日內報國土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由國土資源部統一監制。

  第十九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延續的資質單位的從業活動進行審核。符合原資質條件的,換發新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從換發之日起計算。經審核,發現達不到原資質條件的,不予辦理延續手續。

  符合上一級資質條件的單位,可以在取得資質證書兩年后或者在申請延續的同時,申請升級。經審核,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上一級資質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換發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第二十條資質證書遺失的,在媒體上聲明后,方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二十一條資質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

  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三十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資質單位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后十五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檢查中發現資質單位的資質條件與其資質等級不符的,應當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三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手冊,如實記載其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十四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技術成果和資質圖章管理制度。資質證書的類別和等級編號,應當在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有關技術文件上注明。

  第二十五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承擔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事故責任單位應當停止從業活動,并由原審批機關對其資質條件進行重新核定。

  第二十六條資質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或者其他技術人員應當參加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培訓。

  第二十七條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資質單位,應當在項目合同簽訂后十日內,到工程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跨行政區域的,資質單位應當向項目所跨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資質單位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及時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注銷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九條資質單位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審批機關或者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單位不予頒發資質證書的;

  (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四)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實施前已經取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證書的單位,應當于本辦法實施后六個月內,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到審批機關申請換領新證。逾期沒有申請領取新的資質證書的,原資質證書一律無效。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10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繞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

  2、建設單位:吳中供水有限公司

  3、施工單位:蘇州利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4、建設地點:蘇州市郭巷尹山樞紐(S58與G15)東北側

  5、本施工點主要涉及占用G15高速的工程為樁號K1+280~K1+600DN1400供水管道及施工機械的卸裝。預計工作量為:

  12米/根的DN1400鋼管27根、220挖機2臺。

  6、預計占用日期:2017年9月12日,占用時間為8:00-16:007、

  施工步驟:

  1)提前與供貨單位聯系,準備充足貨源與車輛并預定到貨時間(9月8日)

  2)聯系1臺80T汽車吊隨時準備(9月8日)

  3)準備安全防護物品及交通引導措施(9月8日-9月11日)

  4)現場吊卸DN1400鋼管及施工機械、退場(9月12日)

  8、占用高速公路說明

  繞城高速DN1400-1200供水管道工程起點為東環高架南延(樁號K0+000),管道沿繞城高速北側向東敷設,途徑蘇嘉杭高速,終點位于郭巷大道西側(樁號K3+058),全線敷設DN1400供水管道約3058米。供水管道基本采用直埋方式排水,部分跨越河道采用灌注樁架空方式,管道過蘇嘉杭高速時采用橋梁下方架空穿越方式。

  我方施工至蘇嘉杭高速下方及蘇嘉杭東側時(樁號K1+280~K1+600),經過現場勘查發現:現場無施工便道,只有一座年代久遠的石砌拱橋,造成蘇嘉杭下方架空管及東側直埋管材、施工機械無法運入現場。

  經業主、監理、施工單位決定,申請占用蘇嘉杭高速在尹山互通處最東側匝道入口應急車道及最右側一個車道。在入口南側封閉最右側一個車道作為卸貨車輛待卸點,長度約為200米。示意圖見附頁。

  二、安全保證措施

  (一)安全管理體系:

  1、項目經理是該項目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

  2、項目經理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領導的安全生產的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3、項目經理部下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中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和上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在本工程中的落實。針對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各施工隊長是各施工隊安全生產責任人。

  4、安全管理體系框架圖:

  施工隊

  施工隊長

  安全員

  項目經理

  (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1、教育制度: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進場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以后天天上班前、下班后召開小會,重復加強安全教育,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讓職工心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重于泰山;安全生產,關系你我”的意識。

  2、執行工前檢查制和安全交底制度。各隊在施工前對所施工的部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經有關人員解決后,才可進行施工操作。作業前,施工隊長向職工做出安全交底。

  3、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并建立安全生產評比制度。對安全生產的隊或職工予以獎勵,對于不注意安全生產的隊或職工給予批評甚至處罰。

  (三)主要預防控制措施:

  1、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警示牌,在施工作業控制區內放置錐形交通路標、防撞桶、限速標志并在起始位置安排專職人員,執紅色彩旗示意來往車輛;安全員維護好施工現場標志,使標志擺放始終處于規范、整齊狀態。運輸車在車尾部兩側噴涂隨時停車反光標志。

  2、施工車輛證照齊全、年檢合格,應裝有黃色施工警告燈,施工人員穿戴統一桔黃色工作裝,并穿戴整齊,管理人員穿著桔黃色帶反光標志背心。

  3、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對現場消防的管理。消防器材配備齊全,放置位置符合消防要求,并定期檢查,更換滅火的.藥品,保持消防器材處于完好的備用狀態。

  4、定時取氣象資料,根據氣象預報,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并切實按措施嚴格執行實施,并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生產。嚴禁雨霧天氣施工。嚴禁夜間施工。

  5、遵守國家勞動法,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殘疾人。

  6、定期檢查運輸機械,保證機械的完好、正常運轉。

  三、安全人員名單

  職務姓名聯系方式

  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技術負責人

  專職安全員

  質檢員

  料員

  施工員

  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占道工程項目在施工中,危險性較大,一旦對交通管理不善或操作失控,易發生交通事故,坍塌,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火災等安全事故。為了保證人民生命安全,身體健康,國家財產,減少發生生產事故和防止事故擴大,最大程度減少損失,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管理條例》第六章、國家建設部、公司的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特編制此預案。

  二、應急救援預案領導機構、指揮機構、職責及分工

  1、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總指揮)

  姓名:

  電話:副組長(副指揮)

  姓名:

  電話:

  成員:工程部

  姓名:

  電話:合同部

  姓名:

  電話:安全部

  姓名:

  電話:13402668790應急救援辦公室主任

  姓名:楊太勤

  電話說明:一旦發生事故,領導小組立即改變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2、職責

  (1)領導小組

  負責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修訂、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和應急救援物質及器材的存放、保管、有效使用工作。

  (2)指揮部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匯報和向附屬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或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指揮部人員分工

  總指揮(組長):組織指揮全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

  副指揮(副組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求援的具體工作,做好事故報警、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情發生時間、類型、范圍、傷亡及救援等情況及事故處理工作。總指揮不在時,副組長代理總指揮,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三、生產安全事故預防措施(預防)

  1、按照《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省、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標準、規范的規定、要求,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各工程的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和執行。

  2、對施工各類人員進行操作規程培訓和安全培訓教育及考核,不斷提高其安全生產知識考試(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3、對新工人或進入新的工作崗位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進行施工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對施工作業人員作業前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方面交底,告知其作業崗位的危險性、安全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險,雙方簽字認可。

  5、教育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并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對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經技術負責人、總監理簽字后實施。

  7、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日常和定期及專項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并做好檢查、整改記錄,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

  8、防護措施

  (1)防止機械傷害措施

  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進入施工現場進行查驗,安裝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不使用報廢及國家禁止使用的設備。

  (2)防電傷害措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采用TN-S系統,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用電原則,電源線、電閘箱、電器及外電防護防雷擊、防火等按經過審批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的要求進行采購、制作、架設、安裝、操作,嚴格執行JGJ46-2005部頒標準。

  (3)防火災措施

  制定防火制度,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遵守。施工地段處于山區,山高林密,進入林區,嚴禁攜帶火種。同時也應成立防火組織、滅火隊伍,配齊各種防火器具,嚴加預防。

  (4)防影響交通措施

  嚴禁夜間、雨霧天、節假日或能見度不高于500米以下時嚴禁施工。

  四、應急救援器具配備(準備)

  1、鐵鍬10把

  2、裝載機一臺

  3、鐵鎬5把

  4、吊車兩臺

  5、消防水桶10個

  6、千斤頂四個

  7、消防水箱1個、消防水泵1個

  8、運輸車四輛

  9、沙箱6個

  10、滅火器6個

  11、擔架1付

  12、衛生醫療箱一個、急救藥品若干

  五、訓練和學習

  培養一支有組織、有紀律,具有較強戰斗力的訓練有素的搶險救援隊伍是搶險成敗的關鍵,必須重視對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和實戰演習。

  1、救援隊伍所有指戰員必須熟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安全事故預防及安全事故對人的危害和個人防護知識。

  2、要掌握搶險器具個人防護用具的分類、性能、規格型號及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應急救援小組要組織練兵活動,針對危險目標設置模擬事故現場,進行有針對性的演習,每半年要組織演習,培養聯合搶救作戰能力,提高指揮小組的指揮能力,訓練成一支合格的應急救援隊伍。

  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處理(響應)

  1、當發生交通事故、坍塌、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事故時首先積極搶救傷員,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將傷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當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馬上斷電,將觸電人員放在通風好的地面上,對其做人工呼吸,嚴禁注射強心劑,等待醫生來救援或及時送往醫院搶救。

  3、當發生火災、坍塌事故時啟動應急救援程序,首先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報警及報告有關部門,努力減少事故帶來的損失。事故一定嚴禁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逐級上報,嚴禁瞞報、虛報。

  4、事故一旦嚴重,單靠我項目部的救援力量無法控制局勢,或根據事故發展,可能危及周圍居民生命安危,造成社會災害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有必要請求社會力量給予幫助。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恢復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后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找出不足之處、制定整改措施、修訂應急預案、調整應急救援人員、備足應急救援物質和裝備。

  八、有關規定

  為了能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的搶救和處理,以及做好事故的日常預防工作,建立相應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人員。每天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輪換值班,遇到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求援各項備戰情況、裝備、器具和物資情況,發現問題要限期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召開一次指揮成員各搶險隊長會議,檢查上季度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11

  1、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須編制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工程概況、施工機械、人員配置、施工進度計劃、資源供應計劃、施工準備工作計劃、施工平面圖、技術組織措施計劃、項目風險管理、信息管理。

  2、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遵守工程建設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章,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按規定報批、送檢、報驗。

  3、開工前制定施工場地布置圖,并經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質量安全部門、監理同意后實施。

  4、認真履行招投標文件的承諾,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

  5、施工單位中標后應及時組織施工,合理安排好施工程序。如出現施工人員到崗到位緩慢、施工班組安排不當等問題,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嚴把材料進場關,與合同不符或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進場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200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換。

  7、嚴把工程質量關,出現問題及時整改,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每項罰款1000元。

  8、對上級領導和建設單位提出的合理意見和布置的工作任務,施工單位須無條件不折不扣執行完成,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處罰。

  9、嚴格按圖紙施工,如有特殊情況涉及圖紙變更,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匯報,禁止擅自做主,否則涉及的'所有費用一律由施工單位承擔,如影響工期,則按施工合同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10、施工單位施工時應保護項目周邊的構建物、環境等,否則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經濟處罰,并責令整改到位。

  11、施工單位應確保建造師、“五大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到崗到位,每月不少于20天。未經建設單位同意不得更換,否則處3000元∕人的罰款,并責令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

  12、認真履行建設單位的簽證制度,所有的簽證在3天以內完成,并按《工程簽證與設計變更管理制度》執行,做到及時、真實、準確、規范。未按《工程簽證與設計變更管理制度》執行的不予認可。

  13、施工單位必須按時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有關技術、質量、進度等工作會議及監理單位組織的工作例會,否則,每缺會一次罰款2000元,每遲到一次罰款500元。

  14、施工單位負責人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不準關閉手機。如出現無故關機或無故不接聽電話,每次罰款500元。

  15、施工單位須根據項目類型按規定與要求收集、整理施工文件、資料。

  16、施工單位每周五上午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公司匯報本周的工作進度及每個月底匯報月進度。

  17、施工單位二次以上(含二次)不服從建設單位合理決定的,視施工單位違約,按違約責任處罰,造成的所有損失全由施工單位承擔,情節嚴重的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

  18、施工單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每周五到建設單位參加例會。如有特殊情況負責人不能到會,必須提前向建設單位總經理請假,否則,每缺會一次罰款2000元,每遲到一次罰款500元。開會期間,手機必須關機或調至震動,如有發現每次罰款50元。

  19、施工單位負責人每天必須到崗到位,如抽查發現不在施工現場,每次罰款200元。

  20、完成上級領導及建設單位代表交辦的其他任務,沒有按時間規定完成任務的,每次罰款1000元/次。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12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學校建設項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維護校園的整潔和安全,創建文明工地。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及我校各項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二、具體要求

  (一)施工單位需完善技術和操作管理規程,確保道路暢通、安全和水電管線及設施的完好。

  (二)在距學生區、家屬區較近的地點施工,應盡量避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對學生及教職工生活的影響。

  (三)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施工對校園環境、綠化等的不良影響。

  (四)嚴禁在主要干道上攪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時間內確有需要,須報請建設單位批準,并做到及時清理,不留痕跡。

  (五)施工中產生的泥漿和其他渾濁廢棄物,未經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產生各類垃圾,應堆置在規定地點,不得隨意傾倒。

  (七)不得隨意拋擲建筑材料、殘土、舊料和其他雜物。

  (八)運輸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車輛,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運輸物飛揚、灑落或者流溢,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在校園內車輛要低速行駛,車輛進出校園應避開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為統一施工標牌的設置,施工標牌的.設置要求如下:

  1、工程項目的主要入口應當設置施工標牌;

  2、須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地范圍、建筑面積、工程結構、層數及開、竣工日期;

  3、須標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名稱及工程項目負責人的姓名;

  4、工地總平面圖;

  5、安全生產記錄等方面的統計;

  6、若布置標語,應提前報請建設單位批準。

  (十)施工現場應設穩固、整潔的圍欄或圍墻進行封閉施工,不得在工地圍欄或圍墻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現場材料應按類別、型號堆放整齊,并有明顯的標記,砂石堆應有圍護,不得隨意堆放。

  (十二)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場地平整,無大面積積水。

  (十三)職工生活區應整潔、干凈,職工宿舍應有良好的通風、照明和衛生條件。職工食堂衛生要有專人負責,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隨意亂倒,不準隨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員,嚴禁在周圍吸煙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單位應對工人進行文明素質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語言、行為和服飾,尤其在學生區施工的人員,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沖突,不得對學生起哄,不得裸露身體,對待學生要求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十六)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晚上十點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離開宿舍,不準在學校閑逛等。

  (十七)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的,建設單位將責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設單位將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業作為下一次工程招標優選隊伍的條件之一。

  建設單位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條為了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施工過程作業安全和個人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參加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等工程項目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公司方(甲方)必須對外來施工的單位(乙方)合法性、技術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其內容:

  1、驗證乙方營業執照及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確認,要由設備、安全聯合審查,認證后,方能委托。

  第五條甲乙雙方要依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簽訂安全協議書。合同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明確雙方的安全工作責任。

  臨時追加的項目,除按程序補辦手續外,要由安全科審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乙方施工前,必須落實施工或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等工作,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做到:

  1、明確雙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

  2、明確雙方現場安全管理的對口工作人員。

  3、甲方向乙方介紹本公司廠規廠法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

  4、甲方有關人員陪同乙方各級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熟悉作業現場及環境,一同落實安全措施。

  5、甲方安全科要同乙方簽訂外來施工安全協議書。

  6、甲方對乙方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場所,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作業,并向甲方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到:

  1、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電、動土等管理和審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作業。

  2、施工和檢修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負責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任意將火種攜帶入生產區內,并須按公司規定著裝。

  4、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甲方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對違章作業人員或妨礙甲方安全生產的作業,甲方有權令其糾正、處罰或停止作業。

  第九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自覺落實好各項安全措施,絕對保證甲方人員、生產和設施安全;及保證自身設施和人員安全。如果因管理不善及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損失或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完全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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