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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2-06-22 08:05:05 制度 我要投稿

財務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務管理制度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儉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經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景;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學生學雜費收入。

  d、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學校向財務部門供給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核。

  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并自覺理解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準。

  四、經費使用管理

  1、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后校長審批,然后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核批準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簽。

  4、物資采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供給的采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簽后,采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采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簽。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各項原始憑證。貼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貼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職責。

  b、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經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資料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供給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余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d、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匯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景,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于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職責幫忙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于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財務管理制度2

  為了更好的利用好班費中的每一分錢,讓每位同學對班級的財務開支有著詳細的了解,特制作班級的財務管理制度,把班級財務管理進行制度化、公開化、透明化。本制度主要包括班費使用原則、班費來源、班費用途、班費報銷、票據管理、班費公開等。

  一、班費使用原則

  公開透明,高效節省,合理利用。

  二、班費來源

  1.班級同學所交班費,原則上每人上交200元,多退少補,統一由生活委員保管。

  2.因班級的集體榮譽所獲得的獎金。

  3.其他來源。

  三、班費用途

  1.集體活動費用(如:集體拍攝照片、用品等);

  2.復印、打印班級所需材料費(如:打印評優評先資料,復印學習資料等);

  3.購買全班同學所需集體用品費(如:羽毛球等體育器材,A4紙,班旗等);

  4.未列項目及特殊經費支出需提前向生活委員說明,輔導員及生活委員同意后方可實行。

  四、班費報銷

  1.采購物品及小額支出(不超過50元)憑發票或收據到生活委員處報銷,若無發票或收據(包括公交費等),不得報銷;

  2.需由班費報銷的大額支出(超過50元),在使用前應向輔導員遞交一份申請書,輔導員批準后交于生活委員,事態緊急者,需打電話給輔導員,并與生活委員說明,生活委員了解后,要向輔導員打電話查實。

  3.日常采購物品必須生活委員陪同前往,票據上數字不得改動,收據上須要蓋章,否則不予報銷。

  五、票據管理

  1.每張票據正面應注明用途,時間及經辦人簽名,還有較具體的物品單價及數量,如不屬實,后果由經辦人承擔;無簽名與用途票據不得報銷;

  2.生活委員需將每一筆賬目做好登記,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并將個票據整理匯總后妥善保管,以便留底查賬和日后報賬。

  六、班費公布

  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每月財務收支記錄將會在班會上向全班同學公布一次,并將電子版上傳至班級QQ群共享來公布。

  注:各位同學如有對班級財務賬目有異議或建議的,請直接向生活委員提出或向輔導員反映。

財務管理制度3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稅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鑒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布,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立卷歸檔

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賬。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余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后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后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賬戶印鑒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鑒。

  第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賬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賬款,每季末做一次賬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賬。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賬,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于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賬、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后,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賬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于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賬、有卡,賬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財務管理制度5

  一、 財務管理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 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同時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4、 總經理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本公司的一切經濟活動負責。

  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認真執行財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核重大財務事項,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5、 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二、 財務工作崗位及職責

  1、財務經理:

  1.1負責制定公司財務部的組織架構、制定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

  1.2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1.3負責審核記賬憑證、管理總賬,按時編制報表。

  1.4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導和支援本部門人員工作。

  1.6組織公司固定資產、庫存材料、庫存現金等的盤點工作。

  1.7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會計

  2.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制作記賬憑證、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2協助財務經理編制財務報表,分析公司成本、費用和利潤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2.3核算企業成本,按照財務制度結轉銷售收入、成本,核算企業利潤。

  2.4負責固定資產及公司其他資產的賬務管理,并定期協同有關部門清點資產。

  2.5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2.6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納

  3.1管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并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依照銀行規定的結算種類、原則和方法,辦理轉賬結算業務。

  3.2及時查核銀行存款余額,杜絕簽發空頭支票。

  3.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4負責日常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等工作。

  3.5負責核對銀行未達賬項。

  3.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3.7及時準確編制資金日報、周報,月報。

  3.8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財務工作管理要求

  1、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4、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5、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7、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8、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領用時需有符合簽批手續《支票領用單》,由出納員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簽批手續的付款、報銷單據交出納員銷賬。

  3財務人員對未按期銷賬的《支票領用單》,應及時催辦,催辦無效者,財務部有權自領用人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做補發工資處理。對于有正當理由而未能及時辦理銷賬手續的,經辦人應及時向財務部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延期銷賬。

  五、現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職工工資、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預支出差人員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

  5、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內容外,財務人員支付款項,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及其他工作用品應采取轉賬結算方式。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現金借款單》,辦理相關簽批手續后,由出納付款。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科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賬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布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了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戶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戶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后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準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并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采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并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后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準。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準。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簽批,以后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準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采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說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說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占用公款處理,并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準。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后,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簽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簽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簽批,最后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簽批后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并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采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采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于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采購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門因工作需要采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并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采取招標等形式并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于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并附文字說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后,應在一周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閱。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說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抵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第二條: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第三條: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第四條: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第五條: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第六條: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第七條: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第八條:不得用團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第九條: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第二章:財務審批制度

  第十條: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第十一條: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第十二條: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第十三條: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第十四條: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第三章:村賬鄉代管制度

  第十五條:“村賬鄉代管”由鄉農經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第十六條: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第十七條: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第十八條: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第十九條: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第四章: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第二十一條: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第二十二條: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第二十三條: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四條: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景。

  第二十五條: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第五章:現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第二十七條: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第二十八條: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第二十九條: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第三十條: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第六章:民主理財制度

  第三十一條: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第三十二條: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第三十三條: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第七章:財務公開制度

  第三十四條: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第三十五條: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第三十六條: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第八章: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第三十七條: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第三十八條: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第四十條:團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理解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一條: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第四十二條: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第九章:票據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第四十四條: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第四十五條: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第四十六條: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第四十七條: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第十章:財務審計制度

  第四十八條: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理解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第四十九條: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第五十條: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第五十一條: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二章會計委派代理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鎮人民政府委托鄉鎮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鎮組織業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鎮記”、“村錢鄉鎮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

  (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

  (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

  (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

  (4)監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

  (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

  (6)協助鄉鎮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

  (1)做好村內日常業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撥款項結算等;

  (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

  (3)協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計表冊;

  (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務,逐筆做好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

  (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

  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蓋章,鄉鎮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

  (1)農業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

  (2)村組統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療保險費等;

  (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

  (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

  (5)回收債權收入;

  (6)其他收入。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1、村級各類資金的使用必須認真制定并嚴格執行年度預決算計劃。年初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編制好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并逐項細分安排,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備存監督。年末要對資金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

  (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一核準發放。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2019)10號文規定執行,村級不得擅自發放獎金和實物;

  (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

  (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

  (4)村級(含聯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19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19人以上的村限額2019元;

  (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19元以內,由鄉鎮農經站統一控制,安排使用;

  (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四章貨幣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

  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委托鄉鎮農經站辦理業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鎮農經站審核,報鄉鎮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五章票據使用管理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村三級監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一監制的正規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鎮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六章財務審核審批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務發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七章集體資產管理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擬訂好書面合同、契約、協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第八章民主理財與定期審計

  第二十五條村級財務實行按月民主理財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

  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鎮統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生的業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備案。

  第二十六條村級財務實行定期審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鎮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

  (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

  (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

  (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

  (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

  (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九章村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展規劃、人口規劃、土地使用規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鎮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十章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一交到鄉鎮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十一章法紀責任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鎮)農經部門,協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7、未按照檔案管理要求保管好會計檔案,以及會計人員變動時未按照有關規定辦結移交會計資料的;

  8、未按照有關規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定程序購置、發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制度9

  一、實行經濟核算及公開監督

  1、會計核算(包括科目設立)按潮陽區會計制度執行,同時要做好當年收支預算計劃,加強財務管理,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經濟活動情況。

  2、村委會的收支要日清月結,堅持做到賬證、賬物、賬款、賬賬、賬表五相符,逐月由監督小組審核,并列榜上墻公布;年終收益分配方案應通過“兩委”會議討論通過,并張榜公布。

  3、對瀆職、失職或違反財經制度,造成集體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現金管理及審批權限

  1、財務開支堅持開源節流、勤儉節約的原則,一切收支由分管財經領導一支筆審批,審批權限為5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由班子會議審定。重大項目開支,由村“兩委”干部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向支部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公布。所有開支憑證都要注明開支原因,并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印齊”,如違反審批權限及程序的,財務人員有權拒付款限。

  2、嚴格執行現金借支手續。任何人不準以集體名義代為私人或其他單位擔保貸款;集體資金任何人不得借支挪用。因公出差借支,須按規定手續報批,經審批人批準方可支借,借支人應在限期內返納清結。否則,審批人要承擔責任追討。集體大宗生產性或非生產性、公益事業性資金投入,須進行可行性分析,有計劃預算,按工程進度比例付款,付款時須履行審批手續。

  3、本村委會的征地補償款和接受捐贈舉辦公益事業的款物,

  要分別設立專門和科目賬,按有關規定和專項需要列支,實行專款專物專用。

  4干部(包括退休)的工資待遇要根據鎮黨政有關文件確定的人數和報酬標準支付;軍烈屬統籌金和差額補助按政策規定支付。

  5、出納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制度,在正常情況下,現金庫存不得超過5000元,余下當天存入銀行。

  三、村集體財務收支審批程序

  財務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交民主理財小組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蓋章),報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由會計或文書記賬。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確定為不合理財務公支的事項,有關支出由責任人承擔。村干部不得挪用公款,不得私自外借資金。

  四、財產管理

  集體所有財產要造冊登記、專人管理,定期清理,及時保養和維修,逐年按規定合理計提折舊。

財務管理制度10

  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建立財務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發揮它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工作的根本任務是:按照黨的教育方針和勤儉辦學方針,管好、用好教育經費(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果,為提高教育質量發展教育事業服務。

  二、堅持集中統一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分塊包干、權責結合”的原則。凡學校的一切預算內、外資金和財務往來,都必須由學校統一收支,集中辦理,由會計人員記入賬冊。不得搞帳外資金,不得私設“小金庫”。重大財經問題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三、加強財務的計劃管理,通過調查研究,校內各部門年初編制預算,由校長辦公室根據收入預算情況平衡后,切塊包干,作為正式預算,預算方案報會計室后有計劃地控制使用,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變更計劃、盲目開支,年終結算,公布收支情況。

  四、健全財務指揮和監督系統:

  校長辦公室會議是決定學校財務計劃、經費分配指標和方案的最高權力機構,教代會是審議、監督機構。為了實行民主理財,加強財務檢查和監督,組織由學校領導、教工代表、財務人員參加財務審查,并向教工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五、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為使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應根據國家財政政策制度和財務人員的職權規定,建立和健全會計出納制度、審批制度、經費支付報銷驗收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體審批方法:

  1、工會會費用于工會有關活動,由工會主席審批。由學校撥給工會用于教師福利等經費,學校拿出標準,工會具體經辦,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年終由工會會審小組審查。

  2、各組包干的辦公費用,按學校規定的申請、批準等手續審批。

  3、醫療費用,詳見公費醫療管理規定。

  4、有關的預算中切塊的費用,由有關領導現場審核簽字后,由校長審批。

  5、特殊支出項目,辦公會議研究審核。

財務管理制度11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的賬單,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采購制度。

  10、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并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給予獎勵。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予以懲處。

財務管理制度12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范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常州羅盤智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財務部和所有員工。

  第二章分則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及職責

  (一)財務部組織結構圖

  (二)財務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主動向上級領導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6、完成公司領導指派的其他工作。

  7、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薄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8、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9、當好決策參謀,及時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10、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資料檔案。

  11、負責公司員工工資和福利的發放,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及其他收付款工作,對成本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協調與稅務、銀行部門的關系,執行國家稅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13、與公司其他部門一起制定內部控制制度,做好各項審核工作。

  14、有效合理的使用資金,并做好資金調配,保證公司正常經營運作。

  15、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三)財務經理的職責

  1、主持本部全面工作,組織并督促部門人員全面完成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2、制定、維護和改進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財務計劃。

  3、進行公司成本管理,開展成本預測、控制、核算和分析工作,提高盈利水平。

  4、負責資金和資產的管理。

  5、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的策劃與管理,督促會計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和年度審計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計劃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

  7、向上級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高級人員提供財務分析數據和建議。

  (四)會計的職責

  1、熟練掌握財務軟件,整理好原始憑證并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2、認真審核各類報銷票據,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堅決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3、加強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意識,掌握公司各項費用開支標準,并按規定進行報支,堅持原則,不報人情賬,杜絕資金流失和不合理開支。

  4、及時進行納稅申報工作和完成年度審計。

  5、管好、用好資金,加強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增加資金的積累,加快資金的周轉,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6、及時制作記賬憑證,每月終了,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編制月份、季度、年度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每季度編制財務情況說明書,并做好財務分析,編表工作,做到表表相符,及時交給財務經理和上級領導。

  7、妥善保管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做到分類清楚,查閱方便。

  8、安排、指導、督促出納日常工作,不定期對現金和銀行賬與實物進行檢查核對。

  9、協助財務經理制作各種財務表格和制定財務制度。

  10、對上級領導和財務經理負責,有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11、協助行政人事部相關工作。

  (五)出納的職責

  1、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月結,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月終了,應該在現金日記賬上計算出當月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并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現金額核對,保證賬款相符,月末終了,現金日記賬的余額應該與現金總賬的余額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2、企業應該按規定進行現金、銀行存款的清查,清查日期為每月1一3號,對于清查的結果應當編制現金銀行存款盤點報告單報告并報告總經理。

  3、嚴禁挪用現金,白條抵庫的情況,如發生,應及時予以糾正。

  4、嚴格履行借款手續,未經領導批準,不準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嚴格執行專款專用。上一筆借支未清帳的,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再次借支;

  5、嚴格執行報銷制度,按規定把控好資金支出關,報銷手續必須齊全,沒有領導審批不予受理。

  6、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簽上自己的姓名,表示已收款或付款。并及時登記日記帳,結出余額隨時與實存現金核對。

  7、負責保管好公司的財務章及其他印鑒。

  8、保管好公司保險柜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9、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當時現金庫存不得超過1000元,如超過必須送存銀行或者報告財務經理。

  10、嚴格執行現金收支范圍,認真復核各類收支憑證,堅持先復核后支出的原則,做好現金收支業務,使差錯率為零。當現金不足時,及時申請提現,確保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需要。

  11、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認真核對各類銀行收付款票據,堅持先審核后支付原則,辦理各種銀行收付款結算業務。

  12、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在各銀行所開賬戶及存款余額,以及各銀行的利率情況,如賬號余額不足,應及時申請資金調撥。

  13、對當時所發生的經濟業務,當日應根據費用報銷單和付款通知書付款,當日登記到賬簿,并整理好單據,及時交給會計入賬。對當日現金余額和實際庫存余額進行核對,確保現金無差錯。

  14、及時進行銀行存款余額核對,如有未達賬項,月末應填寫銀行余額調節表。根據銀行規定,及時在網上與銀行對賬。

  15、領取發票和收據時要進行登記,每本使用完以后要及時歸檔。

  16、完成領導其他工作安排,協助行政人事部處理相關工作。

  二、財務部工作管理

  (一)財務工作管理

  1、會計年度為自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2、會計憑證、會報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財務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事項必須填制和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時審核填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審核記賬,并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4、財務人員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財務人員應根據會計賬薄編制會計報表,并及時報送有關部門和領導,會計報表由會計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必須由會計簽名并由財務經理審核簽名后報送相關部門和領導。

  6、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財務工作實際會計監督。

  7、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有權要求更正、補充。

  8、財務人員發現賬薄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合時,應及時向上級反映,并請求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對上述情況會計人員無權私自做出處理。

  9、財務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督進行。

  10、公司人員報銷費用,應填寫費用報銷單,應由經手人及部門主管簽字,會計審核,金額無誤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轉交出納處報賬,最后返交給會計做賬。

  (二)會計檔案管理

  1、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都應歸檔。

  2、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年度、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相關人員蓋章,由財務經理指定專人管理。

  3、會計報表應按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進行保管。

  4、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會計資料必須由財務經理批準。

  5、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6、移交后的責任:

  會計工作移交中,合理公正的區分移交人和接替者的責任是非常必要的,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資料是在其經辦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使接替人員在接替時疏忽沒有發現所交接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方面的問題,如事后發現仍應是原移交人的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三)各類印章、證件的保管責任人及保管規定

  1、各類印章的保管責任人:

  2、所有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擺放,不能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3、下班后,印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不得隨意擺放。

  4、配有印章人員發生人事變動,必須做到“人走章收”,由財務直屬的上級人員進行監交或收回。

  5、印監每蓋一份合同,財務人員都必須進行登記,清楚記錄合同內容的相關信息。

  6、公司公章每蓋一份文件,當事人都必須進行登記用章登記表,清楚記錄用章的相關信息。

  7、借用公司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借用申請表》,及時歸還。

  8、處罰規定:

  8.1借用、使用公司印章一定要辦理《印章借用申請表》、《用章登記表》,發現一次未申請/登記罰款一百元,二次罰款五百元,三次直接開除;

  8.2所罰金額全部計入公司活動經費中。

  三、主要財務流程

  (一)費用報銷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報銷細則

  1.1所有需要報賬的票據必須在每月的1-20號之前進行報銷手續的填制,然后交到財務處由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經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進行報銷付款。

  1.2所有部門需申請付款的款項,在財務處領取《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事宜、報銷人、報銷日期、參與人數、報銷金額、付款方式、收款單位信息等相關內容,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到財務室提交辦理好手續的《費用報銷單》,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確認后交總經理處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1.3所有報賬票據必須提供有效的稅務正式發票,方可報銷。

  2、費用報銷規定

  2.1業務招待費

  2.1.1業務招待費實行“預先申請,據實報銷”的方式。公司應工作關系招待有關人員時,需先向公司提出提出申請,包括招待單位、人數、時間、地點、陪同人員等,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申請填寫《業務招待費申請單》,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安排,緊急情況下可口頭請示同意后方可進行業務招待,但事后要履行審批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2.1.2.經辦人需取得用餐酒店正式發票及酒水清單,并附上《業務招待費申請單》,填制《費用報銷單》交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交通費

  2.2.1如因工作需要乘車外出的,市內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員工一般不予報銷出租車,如遇特殊情況,需事先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報銷時需填寫《費用報銷單》注明事由、時間、地點由部門領導簽字,財務審核,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2.2.公司設計部、技術部加班人員、以及公司重大活動參加人員可報銷市內的士費。

  2.2.2.1設計和技術部人員如因工作需要超過晚上10點以后的可憑公司打卡記錄報銷的

  士費,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注明報銷人、報銷金額、報銷事由、的士費發票、路程起點至終點,并由本人簽名主管領導簽字確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如無公司的打卡記錄將不予報銷的士費。

  2.2.2.2參與公司重大活動的人員,超過晚上10點后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市內的士費。

  2.3差旅費

  2.3.1員工出差前,必須提前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等有關內容。員工出差兩天內由部門領導簽字批準,出差兩天以上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無領導簽字,員工出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其他責任,全部由出差人員自負,公司不予負責。員工出差回來一星期內,根據公司的出差報銷制度填報《費用報銷單》,并附上《出差申請單》由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財務審核后,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

  2.3.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部門、用途、金額等事項,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經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出差時借款,以“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

  2.3.3出差時交通工具

  2.3.3.1火車:在時間允許、出差地點有特快列車的情況下,以火車為主要交通工具(長途購買臥鋪車廂)。

  2.3.3.2飛機:經總經理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乘坐飛機,出差人應填具機票訂購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到達地點及出發時間,交人力資源部統一訂購機票。

  2.3.3.3公司出車:公司周邊出差申請公司出車的,出差人應先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出差人員姓名、出發時間、到達地點及出差天數,經出差人部門負責人確認,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出車。出差期間發生的過路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洗車費、維修費以及其他與車輛有關的費用由出差人負責與出差費用一起按照差旅費報銷流程進行報銷,公司派出的司機將不負責此項費用的報銷。

  2.3.4出差時住宿費

  2.3.4.1出差時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按公司規定標準執行,對于實際住宿費用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部份,超出限額部分由個人承擔,未達到住宿標準的,按實際發生的住宿酒店發票進行報銷。按實際天數計算報銷。

  2.3.4.2因特殊情況住宿標準超出規定標準,必須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電話請示批準,出差回來后需補辦申請手續后方可按正常報銷程序報銷,否則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2.3.4.3出差人員到分公司出差原則上住公司宿舍,住親友家不予報銷住宿費。

  2.3.4.4多人同時出差盡量按照同性別同行,按標雙標準住宿,不得超過公司的住宿標準。

  2.3.5差旅費報銷標準

  2.3.5.1公司員工出差乘坐火車(高鐵,動車),所有人員出差在600公里(含)以內的,按照動車二等座或高鐵二等座標準的實際票價予以報銷,如果員工換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600公里以上按照硬臥級別票價予以報銷,換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標準執行,超出標準以外的金額部分自已承擔。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選擇飛機或輪船的,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2.3.5.2自駕車報銷標準:為防止出現安全隱患,公司不鼓勵駕駛汽車出差,特殊情況下經過總經理批準,員工出差可以選擇自駕。自駕車報銷標準:

  2.3.5.3員工同性雙人出差按住宿標準間憑發票進行報銷,報銷標準等同于住宿單人住宿標準,住宿標準如下:

  上表中一線城市指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每天300元,二線城市指杭州、南京等城市,三線城市指合肥、鎮江等城市。具體見國家發布的《一二三線城市排名名單》。

  2.3.5.4連續出差7日以上,另增加30元/人/天的在外補助。

  2.3.5.5出差天數的計算:員工出差按照預計出差天數計算,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有總經理的正式回復方可認為有效。無正式回復的,超出天數不核發補貼。出差不足一天的,計為半天,出差餐貼和在外補助減半核發。

  2.4日常采購及零星費用

  2.4.1采購物品須事先申請,填寫《采購申請單》或簽呈后,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采購結束后需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上《采購申請單》或簽呈,以及采購發票、清單等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2.4.2小額日常采購費用、辦公費用等由經手人采購結束后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采購取得的正式發票、采購清單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報銷。

  2.4.3為簡化報銷手續,節省報銷時間,公司規定每月的20日為費用報銷批準時間,20日之前應盡快歸集費用報銷單據,交由財務處,報總經理簽字審批,20日之后不予審批。

  2.5工資

  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和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并與企業的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實行多老多得,按能取酬的原則。

  2.5.1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相應的工資及福利。

  2.5.2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獎金等。

  2.5.3當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每個月的25日為工資發放日,如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5.4工資的計算時期為本月的1日起到本月結束。在每個月的1日之前人力資源部門應把上月的考勤記錄做好統計,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

  2.5.5每月的3日運營部門將匯總上月銷售額,按照公司制定的績效考核標準計算績效獎金,并匯總成表交于財務部,作為財務編制工資的依據。逾期在當月將不予發放。

  2.5.6公司將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社保、個人所得稅等)。工資發放時,個人承擔部分將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2.5.7員工工資實行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工資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工資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給與相應的處罰。

  (二)借款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公司員工在處理業務往來、采購物資、出差、參加會議等各種業務時,經部門負責人—財務—總經理簽批后,可暫時向公司借款。

  借款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特殊情況下,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借款人借款時需填寫《暫支單》,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事宜、借款日期、借款金額、還款日期等內容。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款。

  借款人處理完業務或出差返回后5日內,必須到財務部報銷,沖減借款。

  借款人在沖減原借款,填制《費用報銷單》時需注明“沖銷借款”,報銷時單據上所填的事由應于借款單上的事由相符,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公司員工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額不得超過借款人當月工資的總額,歸還日期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財務部每月需根據欠款情況,列出明細,報總經理、部門負責人,并發出催款通知書,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財務部結算,逾期未結算,將按照公司規定收取相應的利息,并在工資中扣除。

  (三)收款流程

  1)收款收據的使用

  1.1所有現金、支票、匯票、結算卡等貨幣資金都必須有財務部負責資金業務的專人收取(原則上為出納),其他如何部門及個人不得收款。

  1.2客戶向公司支付各種款項,應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公司指定的對公賬戶。

  1.3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現金時,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首先就近存入公司指定的賬戶,存款備注欄內應注明收款客戶的名稱及款項內容;如遇銀行原因未能及時存入銀行,應將現金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4業務人員根據公司授權向客戶收取的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是,應向客戶現場開具收據,并于當天或次日交于公司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1.5任何部門或個人都不得將收到的現金、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由部門或個人保管,最遲次日必須存入銀行或交于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

  1.6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從收到公款中坐支現金,即不得從收到的公款中支付任何形式

  或名目的費用。

  1.7財務部指定收款人員收到業務人員因故不能存入銀行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業務人員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8財務部人員收取其他客戶及個人交納的現金或支票、匯票等貨幣資金時應向交款人現場開具收款收據。

  1.9收據應由財務部專人專管,公司各部門及個人需要領用收據時,應填寫《收據領用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財務部領取收據。領用時應堅持以舊換新原則,即:應將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交回財務部核銷。領取的收據無論是否使用過或是作廢,都不得自行銷毀或丟棄,必須交回財務部核銷。

  1.10領用人交回已經填開完畢的收據時,每本收據的封面應填寫本收據的收款總金額,由財務部專人進行核對。

  2)資金日報

  2.1財務部出納應對每天現金收款憑證、銀行收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銀行付款憑證、分別加蓋“現金收訖”、“銀行收訖”、“現金付訖”、“銀行付訖”印章。

  2.2財務部出納應每天統計所有收付款單據金額,每天填寫《資金日報表》,改報表收款金額、付款金額必須與所附的原始單據合計金額一致,該資金日報表余額應于現金及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一致。

  2.3會計人員應嚴格按照資金日報表的日期、金額、付款憑證登記入賬。

  3)發票的領用

  3.1公司對發票進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賬,由領用人簽字。

  3.2開據發票前業務人員應先在財務處領取發票申請單交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開據發票。如遇節假日內不便開發票時,銷售人員應預先與客戶確認無誤后填寫發票申請單,在工作日內會計開出發票

  3.3不得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公司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開票人將發票交客戶后應將客戶簽收的發票簽收單收回至會計確認。如遇外地客戶不便簽收的由業務人員代簽。

  3.4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開具,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稅號、賬戶名稱、地址、電話、項目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加蓋“作廢”字樣。

  3.5嚴禁偽造、撕毀、涂改、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3.6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3.7使用發票的部門或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及時告訴財務部,并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3.8增值稅發票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業務合同管理

  1、合同審核、歸檔

  1.1公司業務銷售合同提交總經理處簽字前,需將核價表、報價表、合同提交至財務部會計處核算好利潤后,方可提交至總經理審批。

  1.2財務蓋章前,必須有業務組長、總經理簽字,然后提交經財務會計處審核,確認無誤方蓋章,并記錄合同蓋章,方可生效。

  1.3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的銷售合同,須在簽訂當天或次日將設計圖、報價、核價、合同原件及電子版提交于財務存檔,財務按編號歸檔并建立電子文檔。

  1.4已蓋章但未簽訂或合同條款進行修改后的合同,必須交回財務,由財務人員進行歸檔。

  第三章附則

  一、本制度與公司工會及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已經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四、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實施,原本公司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財務管理制度14

  財務管理細則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經費審批制度

  開支報銷應做到:

  ⒈力求取得規范的正式發票;

  ⒉開支發票要真實、合理、合法;

  ⒊發票的內容要具備六要素:時間,單位,內容項目,數量價格,金額大小寫,蓋公章及收款人簽名;

  ⒋每張發票報銷有經手人、驗收人(主要是分管領導)簽名,才可送校長審批;

  ⒌審批手續要完整,每張開支發票必須校長簽字后才能支付。專項開支要在校務公開欄公布。

  收費公示、管理制度

  一、收費公示制度:

  為了規范收費公示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特制訂以下制度:

  ⒈根據市局的有關規定,制作“教育收費公示牌”。

  ⒉把收費公示按上級部門規定形式公示在校門口醒目位置,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算單位以及價格監督舉報電話進行公示。

  二、收費管理制度

  ⒈嚴格按照規定項目的標準和范圍進行收費,未經批準的收費項目,不得收取。每學期注冊時,收費標準要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接受監督。學校收費一學期只能一次,收費時,一律由學校總務處辦理,其他處室(包括年級、班級、個人)不得私自收款,一所學校一種收費發票,要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

  ⒉代辦費的使用要嚴格執行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撥代支,虛列虛報,私設“小金庫”。

  三、收費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建立收費責任追究制度,是為了加強依法收費教育,規范收費行為,健全收費制度。因此本校對所有收費行為采取如下措施:

  ⒈對違反上級有關收費方面的文件精神,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違紀收費的責任人,以及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責任人,應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⒉對違反規定,造成重大違紀收費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我鄉財務管理,規范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支出管理制度

  嚴肅財經紀律,堅守原則底線。財政支出實行鄉長“一支筆”簽字制度,所有開支構成的發票等支出單據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用途,再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復核簽字確認,經鄉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到鄉財政所報賬。

  二、專項資金的管理。

  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并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經辦人交一份原始資料到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需交一份原始合同到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并將原始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三、差旅費管理制度

  對經批準因公出差、參加短期培訓或進修人員,其差旅費憑通知據實報銷。所有自修、自學、函授的一切費用自理。

  四、接待費用管理規定

  上級來人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須經鄉長批準,實行對口接待,由黨政辦公室按規定標準開具《就餐通知單》,一律在鄉食堂安排就餐。就餐單必須詳細,有標準、數量、陪餐人簽字。

  五、政府采購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做好我鄉政府采購工作,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

  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會計服務中心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我的印章并對印章負責,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出納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

  每年年初會計服務中心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由專人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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