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企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17:30:11 賽賽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管理制度(精選30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管理制度(精選30篇)

  企業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各項決定、規定、紀律。

  2、嚴禁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公司財產;嚴禁任何組織、個人損害公司的形象、聲譽;嚴禁任何組織、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

  3、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個人素質、服務意識,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不斷壯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努力學習業務技能,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鍛煉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業務過硬的`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發揮才能,多做貢獻。對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6、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晉升機會,鼓勵員工積極進取。

  7、公司提倡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精神,不斷滿足客戶的需求,超越客戶的期望。

  8、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為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做出貢獻者給予獎勵、表彰。

  9、公司尊重員工的辛勤勞動,不斷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提供應有的待遇,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和聰明才智,為公司多做貢獻。

  10、公司為員工提供收入和有關福利保障,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員工的各種待遇。

  1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風和提高工作效率,對辦事拖拉和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13、公司提倡勵行節約,對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員工不得利用職務和工作之便向客戶索取錢財或為個人親友謀私利。

  15、公司員工不得挪用公司財物,更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財物化為己有或轉送他人。

  16、職員除本職日常業務外,未經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17、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人違公司章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規范: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企業管理制度 2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企業管理制度 3

  安全生產是保證企業順利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的首要條件,為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員工的人身及設備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工作:廠部由生產廠長負責,車間由車間主任負責,各級領導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醒督促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制度,檢查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識。設備及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及管理。

  二、新員工進廠在進行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的同時,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的員工不得上崗。

  三、各種設備在投入生產運行時,必須制定詳細可靠可行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操作者進行安全教育指導,使之能夠達到安全操作以后,方可允許上崗操作,如果操作者違犯操作規程而發生設備及人身事故由操作者負責全部責任。

  四、各種特殊工種及化驗室操作人員,應接受特種技術培訓,達到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各項工作和操作,無證者不得隨意操作。(如:電氣維修工、電氣焊工、司機、鍋爐工、化驗員等)

  五、生產管理部門和人員不得強迫員工從事違犯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員工有權拒絕違犯安全操作規程的作業,如有強迫進行違章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強迫者負全部責任。

  六、特殊工作崗位及操作者(維修工、高空作業者、裝修工、電氣焊工等)應有特殊保護設施和護具,應在作業中穿戴和設防,避免事故發生,如不穿戴(安全帽、安全帶、繩、網、腳架、絕緣靴、手套、警示牌等)已發護具或作業時應設而不設保護設施,自行冒險作業而發生安全事故,本人負全部責任。

  七、一旦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應及時詳細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主管部門應進行調查核實原因,按事故情節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企業管理制度 4

  一、企業管理制度

  我們知道,法律、法規、規章是整個社會層面的制度。而一個組織內部的規定、紀律、流程等是這個組織的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是要求企業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為準則,是用來規范企業員工行為的。制度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違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發展等階段。

  美國哲學家霍布斯假設了人類的原初狀態是每個人對每個人的戰爭,每個人都想維護自己利益,都企圖侵占別人的利益,沒有正義,沒有規則,他認為這種“自然狀態”下人的生活是悲慘的,于是為擺脫此種境況,人們便建立契約,確立利維坦(權力團體)約定社會共同的行為規范,從而結束人類混戰。可以看出制度是人類從實踐和經驗中積累起來通過規制個體行為,從而使集體行為達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穩定性、有序性、規范性的優勢和特點,因而借助制度,人類才能把相互間合理的行為固化下來,形成準則,從而使社會和群體逐漸進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種科學,是一種資源,是一種力量,能使群體朝著最有利群體的方向不斷前行。任何集體之中或集體之間,都有制度安排,否則整個社會、集體就會混亂、無序。

  二、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宏觀上

  1、貫徹國家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使企業處于穩定、持續運行狀態;

  3、對法規和政策起到拾遺補缺作用。

  (二)微觀上

  1、把企業員工、部門的目標、思想、行為,聚集到企業經營管理總目標上來;

  2、奠定員工、部門的自我約束機制;

  3、使企業內部管理權力運行程序化;

  4、實現企業管理系統化;

  5、實現企業管理科學化;

  6、促使企業組織持續穩定的發展;

  7、增加了企業的可控性、權威性;

  8、促進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業經濟民主化。

  三、發揮管理制度作用的途徑

  (一)要建立一套體系完善、內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層要制定完善的制度體系,覆蓋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兼顧制度間的協調性;明確效率優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設者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行業標準,了解企業文化,熟悉相關的經營、管理要求,要客觀、公正。

  3、對于制度內容的要求是:所依據的資料必須要全面、準確,能夠反映經營管理活動的真實面貌;根據實際需要設計相應條款;要明確、翔實,便于理解;要以發揮激勵作用為目的;要充分考慮員工的意見,和員工達成共識。

  (二)要保證各項管理制度得到嚴格、公正、持續的執行,這是發揮制度作用的關鍵。

  (三)要做好制度實施推進的培訓、指導工作,以及執行狀況的檢查、監督和評估工作。

  (四)制度要隨著企業的發展、環境的變化、經營管理范疇的變動而不斷完善、更新,以推動企業基礎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企業管理制度 5

  印章是公司權力的信物,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和管理人的責任,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例:

  第一條印章定義: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它的管理范疇:印章、使用、廢止、更換。

  第二條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辦公室)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日補辦理領取手續)

  第三條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辦公室)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公司領導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把《印章使用申請表》交予辦公室留檔。

  第四條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章,蓋章前須先到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領導審批,財務部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辦公室并在《印章使用登記簿》簽字。

  第五條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第六條財務章由財務部(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簽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第七條其它職能部門章主要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核該章的使用辦法。

  第八條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后統一廢止或繳銷。印章遺失時應由保管人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交由辦公室處理,如實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須登報申明。

  第九條更換印章時,應由保管人對印章更換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領導核準后,交由辦公室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第十條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的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一條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和允許使用的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第十二條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印章一般不準私自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需外出使用時需由公司總經理(或法人)批準同意,并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由印章保管人等兩人以上共同外出監督使用。

  第十四條凡因公司印章帶出使用而發生嚴重后果的,公司將依據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公司任何人員都一律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印章,不準蓋空白介紹信。凡使用公章都必須造冊登記備查。

  第十六條因公需要開出的介紹信,便函,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令的規定,不準弄虛作假,不能借公司的名義做任何損害公司聲譽的舉動。

  第十七條凡發出的文件需使用公司印章的,由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公司印章。其范圍如下:

  (1)呈報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

  (2)對公司各部門的通知、批示、批復、獎懲、任命、制度條例辦法等。

  (3)有關重要計劃,報表,預結算等。

  (4)對其它單位的公函等。

  第十八條公司全體員工一切應以公司的利益為重,自覺地遵守公司用章制度,保守公司的用章機密,不得泄露任何用章的信息內容。

  企業管理制度 6

  1、根據園內規章制度,做好門衛工作。按時開關大門,做到人不離崗,有事離開時,須有人代班。

  2、做好幼兒接送管理工作,來園時間(7:50—9:00)離園時間(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長刷卡進出,防幼兒走失或外人進入。

  3、晨間接待時,配合保健醫生做好晨檢工作,做到不漏檢幼兒,不丟失幼兒物品。

  4、工作來訪、家長中途入園必須登記核實后入內。家長的交通工具、推銷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園內。

  5、做好園內物資的保障工作,集體財產不得私借或帶出園,特殊情況須有領導批示。

  6、值班時,注意防火、防竊、檢查門窗是否關好,如遇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園長或保衛處,遇雨雪、刮風天氣,做好防護工作。

  7、保證院內的清潔衛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掃大門內外的衛生及綠化的.養護,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

  8、做好信件、報刊的收發工作。

  9、確保幼兒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燒水工作。

  10、門衛人員衣著要整潔,上班不抽煙,語言要和藹、文明,傳達室內要整潔。

  企業管理制度 7

  一、有意義的會議

  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1.明確開會主題。

  2.將開會內容以電子檔形式提前下發至參會人員,給予參會人員時間進行思考。

  3.開會期間參與人員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議等信息。

  4.會議紀要形成紙質簽字。

  5.上述開會形式,能夠為公司節約成本。

  二、市場宣傳

  1.新年、新氣象,拜訪進行中、已驗收項目客戶。公司應團購u盤(16g),將u盤外殼制作成中科宇圖的logo圖案,u盤內部只讀中科宇圖宣傳視頻。讓客戶感覺到我司永遠存在客戶的內臟中。

  2.公司員工外出辦公筆、本、會議包等均可采用團購方式并賦予我司logo圖案。

  3.筆記本操作系統桌面背景同上。

  三、娛樂員工

  1.允許公司員工辦公桌放置小玩具,員工煩心、發愁時,可玩弄小玩具。能夠對員工起到解壓的效果。

  2.公司辦公空間足大情況下,放置臺球案、象棋桌等設施,員工休息期間可放松神經。

  3.公司保護員工,員工同樣會凝聚在一起,保護自己的家園。員工的心態、心情、精神、身體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現問題,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簡單配置保護員工的`體育設施(跑步機、拉桿等設施)。

  四、解析數據部

  1.控制項目成本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體系值得企業學習,是大帶小形成交匯串接。項目中標后銷售部人員應帶領公司項目經理、項目組長同往客戶單位進行交接關系并調研。帶領項目組長是另外一層意思,為公司源源不斷培養人才。

  2.項目組長帶領項目期間配備副項目組長,為公司培養人才這是必然。另外項目組長因個人原因等情況進行休假,不會對項目產生太大影響。

  針對本公司項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啟動實施項目后,存在無“項目風險分析報告”、“項目計劃”、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等文檔。將來我公司施行按照項目計劃開展項目后,編制項目計劃后,應發往參與本項目成員共享項目計劃。項目成員如對本項目分配的任務無異議,隨之形成“項目計劃制定后簽字報告”進行簽字(責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現無人愿意出差、無人愿意帶項目等問題,為避免此問題,有效辦法是采用帶項目責任經費。根據項目利潤分配責任經費。分別不等,底額限制為1000元以上。為了能夠杜絕無責任心的項目組長,采取“責任經費”扣制法。按照項目組長、項目經理制定的“項目計劃”進行扣制。

  企業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調查和妥善處理員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二章發生工傷事故報告程序

  第三條:凡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人生傷害事故都必須及時向生產品質處報告。發生事故的現場作業人員或最先發現者要立即報告單位領導,單位領導應及時報告生產品質處。發生輕傷事故的報告最遲不得超出過事故發生后4小時,發生重傷或死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不得延誤。

  第四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的單位應主動保護好現場,等待公司事故調查組處理,因搶救傷者確需移動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盡量減少事故損失。

  第五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生產品質處接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公管領導和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及時報告當地安全主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及工會。

  第三章工傷事故的調查

  第六條:發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領導必須立即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及時召開事故分析會,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擬定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認真填寫傷亡事登記表和事故報告。

  第七條:輕傷事故,由所在分廠、處室負責人組織成立以生產、技術、安全、辦公室等有關人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擬出調查報告,三日內報送生產品質處和分管領導。

  第八條:重傷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領導組織生產品質處、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報送上級分管部門。

  第九條: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由生產品質處的有關部門協助調查。

  第十條: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專長;

  (二)與所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十一條: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過程、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二)確定事故的責任者;

  (三)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

  (四)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二條:事故調查組,有權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絕。對提供偽證的職員有權提出處罰或追查其責任。

  第十三條:調查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保密制度,嚴守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機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則

  第十四條:事故嚴重程度分類(傷害嚴重度)

  (一)輕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傷害;

  (二)重傷事故:指折算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日失能傷害(國標)

  重傷A類:傷者經治療后確定為可以恢復原崗位工作。

  重傷B類:傷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尚能工作,但需減輕工作量或調換工作崗位。

  重傷C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傷D類:傷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后飲食起居需人護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確定傷害嚴重程度時,應根據醫療鑒定機構鑒定結果確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況

  A、重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條:在事故調查中,要分清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及破壞事故。

  (一)責任事故:系指因有關人員的過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責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領域的技術問題而發生的事故。

  (三)破壞事故:系指為達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條:根據事故調查所確認的事實及造成事故的原因過程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員。

  (一)直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二)領導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領導(管理)責任的人員。

  (三)間接責任者:對事故發生有間接關系的責任人員。

  第十七條: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責任者在事故發生的過程中起的作用,確定事故責任大小。

  (一)完全責任:對事故發生起決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個人失誤所致)

  (二)主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責任者:對事故發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對事故的處理

  第十八條:發生一般輕傷事故,根據情節給予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考核分20-60分的處罰。

  第十九條:發生一般重傷事故或2-3人輕傷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或處以當發放生活費的處罰。

  第二十條:發生B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第二十一條:發生C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二條:發生D類重傷的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第二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責任者應給予開除留用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發生各類工傷事故,事故調查組可根據責任者的認識態度,工作表現,報請公司批準酌情減輕或加重一級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發生各類傷害事故的次要責任人和一定責任人員,均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二十六條:發生重傷以上事故(含重傷)的單位,取消當年各類評比表彰資格,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第六章傷者的搶救與治療

  第二十七條:發生工傷事故的單位,應以最快的速度搶救傷者并與公司指定的醫院聯系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對現場進行保護。

  第二十八條:對于危重病人確實需要轉院或請專家會診的,由所在醫院提出,經生產品質處同意后實施。病人住院期間的滋補營養用藥按公司批準的醫療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員工工傷住院,治療休息時間的證明應按公司員工醫療制度嚴格管理,違者應追究其責任,在醫院治療開出的休假證明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有效。

  第三十條:員工工傷的搶救治療、住院、殘疾鑒定等費用均憑出院發票和上級醫療鑒定機構有效憑證,財務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在保險公司報銷。

  第三十一條:以上各種費用均由單位安全員(或勞資員)在工傷者痊愈出院后一個月內核報,逾期不予以補辦。

  第七章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條:工傷事故傷亡者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員工在正常工作狀況下,因隔年度老工傷復發,需治療休息的,經公司指定醫院和生產品質處確認后,治療休息期間工資等待遇比照工傷處理。

  第三十四條:本章不包括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必要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五條:未按規定及時上報、調查、處理的傷亡事故,不享受本規定待遇。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未涉及到的內容按照集團公司或公司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不符合國家法規的條款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適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員工在勞動(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并由生產品質處歸口管理。

  企業管理制度 9

  《企業商標管理制度》是一篇好的范文,覺得應該跟大家分享,看完如果覺得有幫助請記得(CTRL+D)收藏本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企業商標的設計、制定、注冊的職責,規范商標的使用,保護企業無形資產,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按照國家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正確使用商標,樹立和維護企業信譽,保證商品質量,加強商標管理,保護商標的專用權,在發展生產繁榮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擴大國內外市場競爭能力等諸方面,商標具有決定性的因素。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部門職責

  第二條本企業的商標管理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職責為:商標管理領導小組主管日常事務和廣告宣傳,銷售科主管商標流通過程中商標管理,技術科制定質量標準,工藝紡織操作規程,品質科負責出廠的檢驗工作。

  第三章商標管理

  第三條按商標法的規定,依法辦理注冊申請、續展、變更、使用許可等手續,以取得商標專用權。

  第四條企業目前經國家商標局核準的注冊商標名稱為:類別:核準使用的商品:使用商標必須符合注冊規定合法使用,不得濫用和亂用商標,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仿冒、復制和銷售,或采取手段損害企業商標信譽,否則視為侵犯我廠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予以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凡需增添注冊商標,必須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決定,經審定商標全部內容后,即可申請注冊。

  第六條合資企業使用本廠有專用權的注冊商標,需履行相關手續。經向廠部提出書面申請,同意批準后,由商標管理小組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手續。

  第七條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依法報國家商標局備案,報市工商局存查。

  第八條商標被許可人不能將使用許可的商標再許可他人使用。

  第九條商標注冊獲準后,即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商標檔案,管理其設計件、印刷件和注冊證件,接受商標查詢,積累商標資料,監督和維護商標信譽,負責檢查商標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部門匯報,并處理報廢商標等事宜。

  第十條任何人員未征得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查同意,不得向外訂購,制版注冊商標的圖形和字樣及包裝裝潢和廣告(包括禮品袋紙盒、包裝箱、吊牌、合格證等印刷及裝飾性商標圖案和字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準復印、偷盜、倒賣商標,一經發現,按《商標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產品出廠由品質科按質量標準檢驗,嚴格出廠程序,對不合格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第十二條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商標統計及各類包裝物的管理,負責按計劃產量限額發放,嚴格領付手續,做好收付記錄。后處理車間必須有專職或兼職保管人員負責商標和各類材料的發放、使用和保管。

  第十三條廣告宣傳包括印刷品、實物及公司有關福利勞保用品所采用的商標圖形和字樣的樣稿,凡涉及商標者應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審核,并取得標準樣稿,核準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商標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在百度搜索:企業商標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試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工商行政管理隊伍的管理,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斗力,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是指以公務員年度考核、工商系統目標責任制考評等為依據,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定一定數量的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通過離崗培訓、試崗工作、職位調整等辦法,促進末位工商行政管理人員轉變提高的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條本試行辦法適用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內全體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第四條末位調整工作在各級工商局黨委(市直各分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末位調整工作要堅持黨管干部、實事求是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末位調整要貫徹立足隊伍建設、強化競爭激勵、重在教育提高的原則,以正面教育為主,促使末位調整人員提高素質、轉變思想、改進作風、愛崗敬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始終。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直接定為末位調整對象:

  (一)違犯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禁令,尚不夠辭退的;

  (二)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三)在聘用和雙向選擇中落聘的(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況者除外);

  (四)崗位資格考試不合格的;

  (五)行政執法過錯較嚴重,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應負主要責任的;

  (六)被省轄市以上新聞單位曝光,經查證屬實應負主要責任的;被省轄市以上機關暗訪、督察、檢查發現過錯,受到通報批評或責令整改的主要負責人;

  (七)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組織安排的;

  (八)受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九)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連續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尚不夠辭退的;

  (十)有其他問題應當進行末位調整的。

  第六條末位調整對象還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予以確定:

  (一)目標責任制考評被確定為末位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年度民主測評中被評為最后一名的。

  第七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員,進行以下調整:

  (一)誡勉談話。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談話告誡。

  (二)離崗培訓。自確定末位調整人員的次日起,由縣級

  以上工商局組織實施離崗培訓,培訓期不超過2個月。培訓內容為政治理論、行為規范、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計算機技能等,培訓結束時應組織考試考核。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培訓的,視為自愿辭職。

  (三)試崗工作。對培訓合格者,由縣級以上工商局根據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崗位適應性等安排試崗3個月。試崗期滿后,由試崗單位對試崗人員進行測評和鑒定,并報有關工商局黨組織審定。試崗合格者可以正常使用。

  對于只作誡勉談話處理的末位人員,誡勉期為3個月。

  第八條對于培訓不合格、試崗不合格以及不服從組織安排者,可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連續兩次被確定為末位調整者,當年年度考核應評為不稱職等次。

  第九條被末位調整人員在離崗培訓、試崗工作和誡勉期間只發基本工資,其他一切福利和獎金停發。正式上崗后,工資福利恢復正常,對離崗、試崗和誡勉期間扣發的福利獎金不再補發。

  第十條對被確定為末位的人員,應視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選擇以下形式進行人事調整:

  (一)崗位調整。指非領導職務以下的末位人員,從現有崗位調整到其他崗位工作。

  (二)平職調任。指擔任副股長、副所長(副分局長)以上職務的末位人員,調整到其他部門、單位擔任同級職務。

  (三)平職改非。指正、副科級領導職務末位人員,調整改任同級非領導職務或免去原職、保留原級別。

  (四)降職。指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其職務下降一級使用。

  (五)免除試用職務。指在試用期間被確定為末位調整的中層干部,應免除其試用職務。

  第十一條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末位調整工作原

  企業管理制度 10

  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的各項節能減耗工作,公司成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一、節能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節能領導小組在組長組織下,領導企業的節能工作,實施企業能源管理的基本任務,統籌、綜合、協調、管理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組織制定節能管理細則、節能目標和各種有關管理標準、制度并組織實施。

  3、組織制定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4、組織制定并實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和技術攻關計劃及年度節能計劃。

  5、組織審定企業年度各類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指標。

  6、審定企業的.重大節能成果和重大獎懲事宜。

  7、檢查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

  8、組織召開節能工作例會,進行節能工作的計劃、布置、檢查、總結。

  二、節能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節能主管部門為企業節能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是企業節約能源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檢查部門,在企業節能領導小組、主管能源領導下,負責做好企業節能任務的綜合和協調管理,督促、檢查企業的各項節能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企業節能領導小組的決定,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節能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和檢查。

  3、具體開展企業的能源利用普查、能量平衡測試和能量審計。

  4、具體組織編制企業節能規劃、節能技改計劃和年度節能計劃并匯總入全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中。

  5、參與審查企業的改建、擴建和新建工程設計,確保工程設計內容具有明確和正確的節能評估,合理選用節能工藝、設備和材料,并協助工程管理部門,抓好節能工程竣工驗收和效果鑒定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發、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總結交流節能技術和經驗。組織廣大職工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

  7、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用能進行計量監督、統計監督和能源節約的巡回檢查。

  8、按月、季、年匯總各單位能源消耗報表并做好能耗分析,編寫節能簡報,節能工作總結和各種能源報表,建立節能管理技術檔案。

  9、根據企業節能獎懲制度,審核公司內各部門節能獎懲的依據,提出節能獎懲方案,報節能領導小組后實施。

  10、協助人力資源部,組織節能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節能管理和技術素質。

  三、班組節能員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各崗位正確使用能源,維護好耗能設備、器具、保溫隔熱設施和能源計量儀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反映到機動或計量部門,盡快消除隱患或故障。

  2、組織各崗位及時準確地填寫有關能源的原始記錄和指示圖表。

  3、對違反能源管理制度和合理用能標準等現象,要及時制止,登記或向上級反映。

  4、協助節能領導小組進行節能教育,開展節能合理化建議活動,總結交流、推廣應用節能經驗。

  企業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并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并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采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采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周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于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采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盡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采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并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準后,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準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于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于生產日報表中,并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后于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于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匯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布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范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并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咨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并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并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周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準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后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范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于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匯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并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準假后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后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后,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并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后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 12

  一、投料質量管理:

  1、粉碎工在組織投料前要核對投料品種與料倉是否相符。

  2、投料工投料過程中要認真清除原料中的土塊、石子、繩頭等雜物。

  3、投料工投料時發現霉變、結塊、高水浴或雜質過多原料直接挑出,不準投入。

  4、投料時發現異種原料挑出。

  5、投料過程中粉碎工注意配合電腦員巡視輸送設備和料倉裝料情況,及時更換投料品種。

  6、投料過程中車間品控員,生產主任要經常巡視檢查。

  二、粉碎品質管理:

  1、粉碎前要檢查粉碎和輸送設備有無其他品種料殘留并及時清理。

  2、生產過程中要經常檢查變簡和粉碎原料是否相符,篩片孔徑是否正確,篩片是否壞,并及時更換已磨損或損壞的篩片和獨錘片。

  3、原料粉碎粒度情況必須每半小時檢查一次,成品粒度情況,每一小時檢查一次。

  4、小磁鐵上的'鐵屑,必須做到每小時清理一次。

  三、手添質量管理

  1、手添料工要嚴格執行手添規程。

  2、按配方的種類、數量添加每一批手添料。

  3、每添完一批手添料準確記錄添加時間。

  4、每投入一批料須及時清理灑落料投入當批保證量足。

  5、發現手添料含雜、含塊或與配方要求不符,停止添加,報告配料員和生產主任解決。

  6、生產主任,車間品控員要經常核對剩余手添料數量,檢查手添記錄時間。

  四、混合質量管理:

  1、品控員要嚴格執行混合機每批料的混合時間,不準隨意縮短或延長混合時間。

  2、嚴格執行混合機每批混合量,不準超載工作。

  3、混合機要每半個月清理一次,保持混合機內壁清潔。

  4、混合機的混俁均勻要每半年測定一次,保證混合均勻。

  5、更換品種時,一定要檢查確認混機已排空后才開始混下一品種。

  6、混合機混合時突然停電,品控員要關閉混合機開關,待來電后放出50%料,起動混合機,將放出的部分重新倒入混合機混合。

  五、制料質量管理:

  1、制粒前檢查粉料的感觀品質是否正常。

  2、在制粒系統開機前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檢查設備各部件有無異常情況,以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3、制粒機剛開始制粒進要認真檢查顆粒的料溫、料度、硬度和色澤,并調整制粒系統。使之配合合理。

  4、制粒機正常時要注意觀察罅制粒機電流表和溫度表,及時調整工作狀態,保證顆料料粒度、水份合格。

  5、生產主任和車間品控員在制粒過程中要加強檢查巡視,發現顆粒料的粒度、硬度、含粉量等異常,立即通知制粒工調整工作參數。

  6、更換品種時必須倒空周轉料倉和制粒系統,保證顆粒料質量。

  六、包裝質量管理:

  1、開始生產或更換品種,每品種的第一包不結縫口,直接回機。

  2、包裝間落地料不準裝縫包,直接回機處理。

  3、每班生產需要認真校對包裝秤、檢斤臺秤、每50包校秤一次,并認真檢查縫口機。

  4、生產前須認真檢查編識袋料號,標簽是否相符。

  5、每生產一批取樣一次,由當班品控員取樣檢驗,并認真做好記錄,不合格產品重新整理檢斤縫口。

  6、包裝時要認真檢查飼料的色澤、氣味、粒度、標簽、袋縫口質量。

  7、更換品種時,必須將上一品種剩余的編織袋、標簽收回。

  8、生產主任、車間品控員每小時檢查一次包裝情況,更換品種時檢查核對包裝物,標簽。

  企業管理制度 13

  1、按生產需要購置的計量器具必須有cmc標志,計量器具的有關資料、合格證、說明書等應存檔。

  2、使用計量器具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時小心輕放,嚴禁亂擲,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計量器具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失準不得私自拆卸,應及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4、使用計量器具應有檢定合格證,計量器具應按周期送檢,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閑置的'計量器具,要及時封存、報停。

  企業管理制度 14

  印章是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企業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以,企業應當高度重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印章管理,明確管理責任,維護企業利益,確保企業各部門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印章包括企業公章、合同專用章、部門行政章和銀行預留印章。

  銀行預留印章包括企業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印章由部門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部統一辦理刻制。

  第四條、印章遺失,應及時向上一級部門領導匯報,并向有關部門或個人通報,以不影響企業利益為前提。

  第二章、印章保管

  第六條、企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秘書保管;部門行政章由各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總經理有時間保管公章和合同章嗎?

  總經理一般會委托秘書保管印章,所以秘書的道德、為人就至關重要了。總經理應當經常過目印章使用登記情況表,應當觀察秘書日常的'工作態度和變化,應當高度重視印章的管理。總經理不在企業,應當通過電話請示,并待總經理回廠后及時補簽審批手續。

  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重點是要防范蓋空白合同和非法合同。

  第六條、銀行預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業公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秘書保管;法人私章由財務經理或授權主辦會計保管。

  銀行預留印章管理是重中之重,重點應當防范出納員蓋空白支票,從而逃款。出納員杜絕保管印章。

  出納員取款需要企業公章,由財務經理審批,秘書就應給予蓋章。

  為了避免公章攜帶到室外使用,而影響到企業日常的資金流,企業可以向銀行申請銀行預留印章將公章改為財務章。為此,可以考慮設置兩個有所區別的財務章,一個是財務部行政章,另一個是財務部銀行章。

  第七條、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隨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確需委托他人代管的,應當在印章使用單上登記。

  第八條、印章使用應當登記,用印登記表由用印人親自填寫,不得由他人代為書寫;用印審批單,由用印人填寫,由審批人簽字審批。

  第九條、印章應當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的柜里,應當隨手存放并上鎖。

  第三章、印章用途

  第十條、企業公章適用企業對內對外發布公文或重點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專用章適用于企業與客戶或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部門行政印章一般適用以下內容:

  1、報告:向上級部門或政府相關部門的有關報告。

  2、通知:向下級或相關部門通知或知會有關制度、協作工作等事宜。

  3、證明:向有關部門或個人證明有關事情與本部門有直接關系。

  4、往來:財務部門與客戶或供應商確認往來賬。

  第十三條、銀行預留印章適用于與銀行辦理取、存款往來關系,一般僅有出納員使用。

  第四章、印章使用

  第十四條、印章使用必須詳細登記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印章類別、用印份數、審批人、經辦人;確因業務需要需將印章帶離室外使用的,還必須載明歸還日期。

  第十五條、企業公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確認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合同專用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確認后,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七條、部門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由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單,上報本部門經理審批;如果是跨部門使用印章的,還需要使用部門的經理確認。

  第十八條、銀行預留印章使用流程:

  1、原則上由出納提出申請;辦理非貨幣資金形式的款項(如信用證開證申請、信用證承兌等)可由當事人(非出納)提出申請。

  2、由財務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九條、印章確需帶離室外使用的審批流程:按照以上流程和要求辦理,但印章保管應當跟蹤印章管理,直至印章收回。

  同時,企業公章和合同章帶離室外使用,應當有兩個經辦人共同攜帶辦理。

  第二十條、各部門經理自己使用印章的同樣要在印章登記表上登記印章使用情況。

  第二十一條、印章使用時,印章保管人應當認真督促和審閱,應當預防經辦人弄虛作假,以確保印章使用申請內容與實際相關資料相吻合。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企業管理制度 15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企業管理制度 16

  1、凡進廠進行二級維護以上級別維修(含總成)的車輛,竣工出廠均需發放合格證。

  2、車輛維護竣工合格證由廠總檢驗員簽發。

  3、總檢驗員應認真核對承修車輛的維修、檢驗(測)記錄,并進行最終檢驗,確認車輛維修項目符合技術標準后,方可簽發合格證。

  4、合格證上應注明承修車輛進、出廠時間、車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等相關信息。

  5、合格證必須按順序號簽發,經加蓋單位印章并由簽發人簽字后方為有效,存根歸入維修檔案。

  6、不得對未經維修的'車輛或外單位維修車輛簽發虛假合格證。

  企業管理制度 17

  1、單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級各崗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職責明確,各負其責,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和不斷完善。

  2、單位安全主管部門應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對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

  3、本單位建立由單位行政領導為領隊、兼職安全管理員為隊長的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進行消防業務知識培訓和滅火技能演練。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每半年舉行一次。

  4、對本單位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和新職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原則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以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撲火技能為目的。

  5、平時應加強對消防器材和防火安全標志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和正常運行,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單位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消防安全檢查結合于安全檢查之中,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經常進行消防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同時督促門衛、值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巡回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以確保安全。

  7、庫區及消防重點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標志。

  8、對易燃、劇毒、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和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嚴格“雙人雙鎖”制度和“三制”管理(即報告制度、審批制度和監護制度)。

  9、來本庫施工的施工單位,在訂立經濟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消防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企業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企業和職工的行為,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企業和全體職工,職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職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職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職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企業負有支付職工勞動報酬、為職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職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企業勞動用工制度

  第一節職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5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并持有居民身份證等合法證件。

  第6條職工應聘企業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7條職工應聘時提供的居民身份證、職業介紹信、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證、失業證或解除和終止合同證明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企業。

  企業錄用職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擔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證、暫住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

  第8條企業加強職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職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職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企業提供專項培訓經費選送職工專業技術脫產培訓涉及有關事項,由勞動合同或培訓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節勞動合同管理

  第10條企業招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必須經職工本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條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

  第13條企業對新錄用的職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設定試用期;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限滿3年以上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第14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企業與職工一律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15條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由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等。

  第1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提供與錄用相關的虛假的證書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嚴重違反企業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提前30天書面通知職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企業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不能達成協議的。

  企業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18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業不得依據本規定第1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19條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企業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業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的,或者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職工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業。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應依法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0條職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職工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支付職工經濟補償金。

  第21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業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職工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企業決定提前解散的;企業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22條企業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職工支付賠償金。

  第23條職工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企業造成損失的,職工應賠償企業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4條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職工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節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25條企業實行8小時工作制,對特殊崗位的職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26條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27條其他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四節工資福利

  第28條職工基本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基本工資是職工完成法定工作時間應享有的工資報酬。

  第29條企業實行計時工資,此外包括加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計時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或單價協議書為準。

  第30條安排職工加班的,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31條企業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企業在支付工資時向職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職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2條企業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本月工資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職工工資。

  第33條非員工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費標準支付工資;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企業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第34條因職工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可以要求職工賠償或依企業規章制度對職工罰款的,可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不超過職工基本工資的20%,扣除后余額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3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企業可以代扣或減發職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職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

  (2)扣除依法賠償給企業的費用;

  (3)扣除職工違規違紀受到企業處罰的罰款;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36條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改善職工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

  第三章職工勞動紀律制度

  第一節勞動紀律與職工守則

  第37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或簽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職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

  (9)職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38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牌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企業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打鬧嬉戲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企業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業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企業,維護企業形象,敢于同有損企業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遵守企業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第39條職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企業;

  (11)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

  第二節獎勵與懲罰

  第40條為增強職工責任感,調動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企業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職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晉升、獎金三種。

  第41條職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企業,服從安排,成為職工楷模者,給予通報表揚。

  第42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職工,除給予通報表揚外,另給予晉升、獎金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對企業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企業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企業利益行為,使企業避免重大損失的;

  (5)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43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企業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職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第4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5至20元:

  (1)委托他人打卡簽到或代替他人打卡簽到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10分鐘以上)的;

  (3)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4)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6)擅帶外人到生產車間逗留的;

  (7)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8)在禁煙區吸煙的;

  (9)違反企業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5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第一次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20至5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企業生產秩序和職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企業利益受損的;

  (3)將企業內部的文件、帳本給企業外的人閱讀的;

  (4)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6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日,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企業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企業保密制度,泄露企業商業秘密,造成企業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47條職工違規違紀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第48條對職工的違紀處理,由違紀職工所在的車間主任根據本規章制度相關條款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提交人事部門,再由人事部門提交總經理室審批。經批準后,由人事部門向違紀職工送達處理決定書,處理決定必須包括職工違紀事實、違紀證據、處理原因、處理依據、處理結果等五項內容。整個處理過程不得超過30日。

  第49條職工對企業處理不服的,享有申訴權利。申訴程序:第一步向部門主管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二步對部門主管再次處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門申辯事實與理由;第三步對人事部門再次處理不服的,向總經理室申辨事實與理由,總經理室作出的再次處理決定為本企業最終處理決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50條為了維護企業利益,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企業全體職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51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企業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52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53條可能成為企業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54條嚴格遵守企業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企業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5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56條職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企業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57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58條未經企業同意,職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營業。

  第59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企業商業秘密的職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職工從離開企業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企業按月向職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產品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職工離開企業前一年從企業獲得報酬總額的1/2按月支付,職工違約金為補償金的2倍。

  第五章附則

  第60條本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61條本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62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63條本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并與工會協商后確定,并向全體職土公布。

  本企業向每位職工發放本手冊,職工簽收以此作為已向職工公示的證明。

  企業管理制度 19

  1、目的

  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工程發包、勞務發包、外用工、技術咨詢服務、物流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我廠工程發包、勞務發包、外用工、技術咨詢服務、物流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業務活動的安全管理。

  3、術語和定義

  相關方:參與我廠的工程發包、勞務發包、技術咨詢服務、物流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業務,在全廠范圍內進行活動或作業的個人或團體。

  外用工:是指直接與勞務派遣單位或工程項目承包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通過勞務派遣或者工程項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單位、發包單位從事生產、檢修、工程建設、服務作業的人員。

  4、職責

  4.1、相關方安全管理落實“誰接待、誰負責”的歸口管理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

  4.2、接待(牽頭接待)單位應根據業務情況,與相關方簽訂安全管理合同或協議,組織審核相關方各類證件、證照、資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項、安全要求)等,負責相關方及其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教育培訓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落實執行。

  4.3、相關方業務活動所在單位(小甲方)負責本單位區域內相關方作業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

  4.4、生產行政部負責相關方的`綜合安全監督管理。

  5、管理內容及要求

  5.1、工程、勞務發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設備設施安裝調試檢修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工程項目、使用勞務人員時,必須建立《相關方(承包商和供應商)檔案》(附件1),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并填寫《相關方資格預審、選用和續用風險評價表》(附件2),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或勞務。具體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條款執行。

  5.2、技術咨詢服務安全管理

  5.2.1、技術咨詢服務主要指中介機構或各類承包商、供應商等來廠從事的中介評價、檢測檢驗服務、設備設施使用培訓等技術、管理方面的咨詢服務活動。

  5.2.2、技術咨詢服務聯系或接待單位是技術咨詢服務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主體,負責相關方的安全資質、資格審核,負責相關方在廠區的交通、消防、應急協調,負責相關方在廠區內的活動、作業安全管理。

  5.2.3、技術咨詢服務發包單位必須配合接待單位做好活動、作業場所的危險源辨識,安排現場安全監管,全程跟蹤指導相關方安全作業。

  5.2.4、技術咨詢服務單位是本單位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按照合同(協議)要求,對本單位在公司的各類活動、行為全面負責,嚴格執行公司、廠部相關管理制度,接受相關單位(部門)的監督檢查,嚴格隱患整改,確保技術咨詢服務安全實施。

  5.3、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綜合管理科應牽頭與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系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與條件進行審核,對不具備合法資質和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等要求的,不得與之簽訂勞務派遣協議。

  5.3.2、設備能源科負責對參與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與條件進行審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對參與施工的有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附件3)

  5.3.3、綜合管理科依據合同或協議開具用人通知,開展三級安全教育,填寫《三級安全教育登記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從事任何作業。

  5.3.4、外用工必須遵守標準工藝和施工規范,必須遵守我廠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接受安全監督檢查。

  5.3.5、用工單位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外用工在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未排除的生產經營場所或崗位作業。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其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5.3.6.1、應當具有安全生產資格的崗位而未能按派遣協議約定具有相應安全生產資格或資格不具有法律效力;

  5.3.6.2、嚴重違反用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公司其他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

  5.3.6.3、違章作業或指揮,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5.3.6.4、《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產法》第三章四十四條至五十一條中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5.4、物流服務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務是指在廠區內從事的主料、原輔料、產成品、鋼鐵渣、工業垃圾等非公司內部運輸單位的運輸服務。

  5.4.2、生產行政部必須與物流服務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必須明確交通、消防、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

  5.4.3、物流服務單位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對各類交通、消防及工傷事故按照政府規定和公司、廠部管理制度執行,并必須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按照合同或協議規定,接受處罰。

  5.5、外來培訓、參觀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來培訓是指公司或廠部接受的中職、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單位等業務相關單位在廠區內從事的學習、實習、培訓、科研論證、經驗交流等學習培訓事務。參觀考察是指股東、合作者、媒體、政府機關、行業協會、民間團體等組織在廠區內從事的各類訪問、考察、調研和檢查事務。

  5.5.2、綜合管理科負責牽頭聯系公司有關部室,對外來培訓和參觀考察視情況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項、要求,并經生產行政部進行培訓后方可進入廠區。

  5.5.3、綜合管理科負責牽頭協調其它科室對相關方在廠區內的安全全面負責,對應職能科室必須安排專職專人陪同。

  5.5.4、外來培訓、參觀考察單位是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對培訓、參觀考察人員的安全全面負責,并必須信守合同、協議約定事項,必須遵守公司規定,聽從接待人員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類設備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協議、合同要求的事項。

  6、考核

  6.1、工程發包、勞務發包、外用工、技術咨詢服務、物流服務、外來培訓、參觀考察等相關方,必須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必須按照政府規定和合同、協議約定、公司及廠部管理制度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進行處罰。

  6.2、相關方主管單位對其相關方的安全負有歸口管理責任,相關方業務活動所在單位對其相關方的安全負有屬地管理責任,必須履行規定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對相關方的各類事故依據合同、協議、公司及廠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違反本制度按照廠《安全生產考核辦法》考核。

  8、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有效

  企業管理制度 20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汽車修理質量,嚴格控制車輛檢驗工作,做到認真負責,服務到位的工作態度,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檢驗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設備運輸分公司汽車修理廠接收的所有維修車型車輛,即混凝土攪拌車、車泵、車載泵、地泵等。

  第三條:汽車維修檢驗

  1.進廠檢驗

  維修車輛進廠后,檢驗員應記錄駕駛員對車況的反映和報修項目,查閱車輛技術檔案,了解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整車裝備情況,然后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01)的要求擇項進行維修前的檢測,確定附加作業項目,并把檢驗、檢測的結果填寫在檢驗簽證單上,未經檢驗簽證的車輛,作業人員應拒絕作業。

  2.過程檢驗

  在維修作業的全過程中,都要進行過程檢驗。過程檢驗實行維修工自檢、班組內部互檢及廠檢驗員專檢相結合的辦法。過程檢驗的主要內容是零件磨損、變形、裂紋情況;配合間隙大小;有調整要求的`調整數據;重要螺栓螺母扭矩。對涉及轉向、制動等安全部件更須嚴格的檢查。對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部件,應進行修復、更換,以確保過程作業的質量.過程檢驗的數據由檢驗員在檢驗簽證單上完整記錄,未經過程檢驗簽證的車輛,廠檢驗員有權拒絕進行竣工檢驗。

  3.竣工檢驗

  竣工檢驗由檢驗員專職進行。必須嚴格按《汽車二級維護竣工出廠技術條件》逐項進行檢驗簽證,必要時進行路試。竣工檢驗的結果應逐一填寫在檢驗簽證單上,未經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不得送檢測站檢測,不得出廠。

  4.檢驗標準:

  (1)《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01)

  (2)《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2001)

  (3)《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5)

  第四條:解釋權

  本管理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屬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設備運輸分公司設備管理部。

  企業管理制度 2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車間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潛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段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資料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車間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貼合《安全生產法》,并持續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狀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4、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資料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5、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潛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6、應急通訊設備保障。車輛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7、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車間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潛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班組主要負責人及職工、勞務工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潛力。

  企業管理制度 22

  第一條采購食品添加劑,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實行專店購買,并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對采購的食品添加劑應當索取并留存許可證、營業執照、檢驗合格報告(或復印件)以及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應者名稱、供應日期和產品名稱、數量、金額等內容。采購進口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第二條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食品添加劑入庫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單位、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第三條建立食品添加劑專用使用臺賬。食品添加劑出庫使用應當如實記錄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數量、用途、稱量方式、時間等,使用人應當簽字確認。食品添加劑的購進、使用、庫存,應當賬實相符。

  第四條設立專區(或專柜)貯存食品添加劑,并注明“食品添加劑專區(或專柜)字樣”。

  第五條配備專用天平或勺杯等稱量器具,嚴格按照包裝標識標明的`用途用量或國家規定的用途用量稱量后使用,杜絕濫用和超量使用。

  第六條由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采購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和相關食品添加劑安全相關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餐飲服務單位主要負責人與負責食品添加劑采購和餐飲加工配料的人員分別簽訂責任書。

  第七條食品安全管理員、廚師長定期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索證索票、臺賬記錄、貯存及使用等情況。

  第八條食品添加劑專用采購臺賬、使用臺賬以及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等要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條按照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求做好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工作。公示欄應按照規定懸掛,便于公眾了解相關信息。公示的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費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企業管理制度 23

  一、起床。在集中軍訓期間,聽到起床號聲后,全體參訓學生應立即起床洗漱,整理好內務,穿著規定的服裝,到指定的操場集合,做好出操的準備。

  二、整理內務。各自整理內務,打掃衛生,使內務整齊劃一、衛生清潔。日常用品要放置有序,符合軍訓內容規定要求。

  三、早操。早操一般為一小時,早操內容主要進行隊列訓練,體育鍛煉。

  四、訓(課)間休息。應在就近就地活動,不許影響其它同學上課,不準回宿舍或到商店買東西吃。

  五、用餐。學生要按規定的時間準時就餐。就餐時要自覺遵守食堂規則,打飯排隊,保持安靜,講究衛生。

  六、訓練。學生要準時操課,嚴守課堂、訓練場的規定。操課時要嚴肅認真,不準講話,不準會客,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按訓練的規范要求去做。

  七、午休。午休時間由個人支配,不準在宿舍里大聲喧嘩,個人動作要輕,注意不要影響他人休息,午休起床后,迅速整理內務,準備操課。

  八、自由活動。一般由個人安排,也可以集體為單位組織體育活動、文化活動,必要時可組織公務勞動,寓教于樂。

  九、晚點名。以連隊為單位進行,其內容是清點人數,進行簡單的生活、學習講評,表揚好人好事,傳達上級指示,布置工作。每周2~3次。

  十、就寢。應按軍訓團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熄燈,保證第二天有足夠的精力投入訓練。

  教學管理要求

  軍訓是集教育和訓練于一體,時間性強,要求嚴格的教學活動。

  軍訓課列為必修課,共計2學分。要求2011級學生除個別因病重(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校醫務室出具相關證明,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不能參加軍事訓練外,不得無故缺勤。

  因故不能參加軍訓者,均須參加補訓(與下一年級一起),否則,不得畢業。

  能夠參加軍訓但不能進行劇烈運動的學生,持校醫務室證明,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后,納入直屬班管理。

  軍訓結束后,教務部教學運行管理中心按照集體的成績和個人獲獎情況給予評定個人的軍訓成績,計入學生成績冊。

  企業管理制度 24

  一、值日生需提前到崗,7:50前衛生清掃完畢,衛生包括室內、衛生間、室外門臉玻璃,柜臺由個人負責,保持清潔光明。

  二、聽從安排、聽從治理,不得損毀店面形象,透露店面機密,精神飽滿地進入工作狀態,不得面帶倦意,坐姿、立姿都要大方得體。

  三、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懇本分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四、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上班時間不得嬉笑、打鬧、睡覺而影響本店面形象,遲到30分鐘扣50元,30分鐘后扣100元,當天將來者按曠工處理,早退人員扣100元,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處理,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經過經理同意方可請假。

  五、工作時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不許用店面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1次罰款20元,下次再犯則罰款50元。

  六、員工效勞態度:

  (1)熱忱接待每位顧客(您好!金立手機專賣店);微笑是每個銷售人員的根本表情,面對顧客應表現出熱忱、真誠、親切、友好、專業、不準不理不睬。

  (2)了解各產品性能,向顧客合理的介紹,說話語氣要輕。

  七、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力6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10分鐘罰5元,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根據曠工處理,周六日不得請假。

  八、衛生區域不清潔扣罰5元一次,衛生未整理潔凈者扣罰5元一次。

  九、上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1分鐘,違者扣罰5元一次,工作時間不得玩微信、等違者罰10元。

  十、辭職條件

  (1)員工合同期滿前方可離職,離職將發放全部工資,合同期滿后如連續續約者當次嘉獎100元。

  (2)如需離職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具體理由批準前方可離職,離職只發工資,不發提成。

  公司宗旨:敏銳觀看和自我創新,以時尚品質、溫馨、潮流為產品風格,以信譽、創新、完善經營為理念,以包裝精致、質量上乘、價格合理、效勞優質、信譽良好為追求目標!

  企業管理制度 25

  根據《江西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對督促工程負責人主動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幾點規定,以期達到強化和提高工程負責人安全意識的目的:

  1、工程負責人對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負直接責任,對發生工傷事故的工程負責人在公司給予2000-5000元處罰。

  2、工程負責人在施工過程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施工活動,不違章指揮,如強令工人違章操作,除給予批評教育外,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3、凡對進場使用的勞力工程負責人必須實行“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對所需培訓的人員造冊報公司勞工部門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多種形式的上崗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無證人員)上崗,給予工程負責人500-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無證人員重新培訓上崗。

  4、工程負責人必須提供工人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沒有發給工人勞保用品的給予工程負責人500-1000元處罰,并強令補發。

  5、工程負責人必須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搭設好工地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工程負責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現場安全達標要求搭設各種安全設施,除安全生產獎罰實施處罰責令整改外,并給予工程負責人500元處罰;并補辦驗收手續。

  6、工程負責人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工地進行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工程負責人要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組織整改并將整改結果以文字形式批饋公司質安科。對工程負責人不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安檢,不進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隱患整改的基礎上,除繼續發出限期整改外,并給予500-1000元處罰;第三次仍未整改強行施工的,除強令其停要整改外,給予5000元的重罰。

  7、工程負責人應按工程進度督促施工員做好安全內業資料,并要求施工員每月25日前準備好內業資料,以圖公司抽檢,如若安全年檢或半年檢,工地未能提供安全內業資料,給予200-500元處罰。

  企業管理制度 26

  為了建立和完善村級組織統一協調的工作規范,在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前提和基礎上,使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圍繞共同的目標,做到村務決策更加民主化、科學化、規范化,促進農村各項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度。

  一、議事范圍

  1、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

  2、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業的建設承包方案;本村范圍內壹萬元以下項目由村兩委研究決定發包,壹萬元以上工程項目通過村民代表會議研究決定;

  3、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4、村民的承包經營方案;

  5、村莊道路等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規劃實施及經費籌集方案;

  6、村干部享受誤工補貼的.人數及補貼標準;

  7、救災救濟款物的分配、發放;

  8、村出納等村工作人員安排使用;

  9、村黨支部、村委會認為應當共同研究討論的涉及村集體、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二、議事程序

  1、會議先由村黨支部提出議案,在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決定召開會議。

  2、會議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和主持;

  3、村兩委聯席會議事先通知參加對象并告知會議議題,會議必須有2/3以上成員參加才能召開;

  4、須依法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的重大事項,原則上先在黨員大會或黨員議事會討論后,再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討論通過。本村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議需要召開會議討論的事項,經村兩委研究后,及時組織召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

  三、決策原則

  1、決策前要作充分的準備。村兩委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黨員群眾的意見。參加會議成員要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按分工擬制好實施方案,然后交由會議集體研究審查,作出決議;

  2、決策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堅持少數服從多數。表決時可采用舉手表決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獲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決議方有效;

  3、決議通過后及時向群眾公布。在公示期間內(15天),如群眾反映強烈,村兩委應及時召開會議重新討論再行決定。

  企業管理制度 27

  一、目的'為規范

  公司員工薪酬管理,依據工作內容、工作實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所做出的貢獻。切實做到外部具有競爭性,內部具有公允性,切實有效發揮安排的激勵機制與約束作用,提高員工的主動性,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各部門必需嚴格根據此管理規定執行,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個人和部門不得本規定執行。

  三、工資結構

  1、一線員工工資月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實習生工資暫定1500元,超出部分計入技術工資。

  2、技術工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為7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技術津貼標準詳細如下表:

  3、樣品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技術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技術津貼:技術津貼分4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技術津貼標準詳細標準如下:

  4、班組長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200元管理補貼詳細標準如下:

  5、主管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幾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300元。管理津貼詳細標準服下:

  6、部門經理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500元。管理津貼詳細標準如下:

  7、總監工資月工資=基本工資+管理津貼+加班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提成)管理津貼:管理津貼分3級,每提高一級加薪800元。管理津貼詳細標準如下:

  四、工齡工資

  1、新員工入職滿一年后,至第一個月起先計發工齡,正式員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齡工資計算以勞動合同期限為準,滿一年后在第一個月工資內同時發放。

  3、中途離職,按最近一次入職計算。離職前工作不計算工齡工資。

  4、在發放前離職(包括辭職、辭退)人員,已提出辭職申請或已經審批同意的員工,不享受工齡工資。當月事假超過7天不享受工齡工資。

  企業管理制度 28

  為了加強車輛費用考核,明確責任,使公司車輛使用更加透明,完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現對公司各類車輛使用補充規定如下:

  一、目的:

  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公司兩輛車

  三、職責: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并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四、車輛管理:

  4.1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視具體情況而定)

  4.2公司用車原則:市內貨少不出車

  4.3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4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盜竊。

  五、司機管理:

  5.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5.3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5.4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

  注:1、其他人員用車必須經過司機同意并填寫《用車申請書》(車內放置筆記本,用做行車記錄,以便司機隨時查詢)

  2、車輛鑰匙由司機負責,車內衛生每周由各部門循環負責(循環打掃)

  3、每天下班前由司機或最后使用人員為車輛補油(加油需用油卡)。

  企業管理制度 29

  1、本文所說有毒物質是指《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種物質,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錄(衛法監發[20xx]142號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護管理規定》執行)。

  2、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有毒物質的過程中,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執行。

  3、單位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有毒物質的監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質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丟失等。

  5、存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應進行崗前體檢,接受職業衛生安全教育培訓;長期在崗的,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健康體檢;離崗或調離崗位的,也應組織離崗體檢。

  6、生產、經營、儲存有毒物質的設施建設時,應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應經相應的政府衛生主管部門進行職業衛生審查。

  7、不得將有毒物質轉移給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相應職業衛生防護的單位和個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質。

  8、存在有毒物質的.場所應與其他場所分開或有效隔離,防護距離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中文警示說明和黃色區域警戒線。

  9、需要進入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時,應配戴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

  10、每年進行一次有毒物質危害控制效果檢測評價,并在取樣點附近將監測、檢測結果向職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時,應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徹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質場所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13、應建立有毒物質防護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1)有毒物質崗位基本情況;

  (2)有毒物質作業場所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有毒物質職工的定期健康體檢結果;

  (4)控制有毒物質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臺帳。

  企業管理制度 30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并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并以標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范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采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想勞動者公布。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企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企業獎懲管理制度01-28

企業銷售管理制度01-10

企業資產管理制度01-07

企業規章管理制度01-03

企業考勤管理制度05-18

企業經典管理制度04-12

企業公車的管理制度03-20

企業施工管理制度04-22

企業會議管理制度08-17

企業食堂管理制度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