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管理制度集錦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庫房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庫房管理制度1
1、非本崗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倉庫。
2、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
3、按時到達工作崗位,到崗后巡視倉庫,檢查物品是否短缺,檢查電器安全,檢查消防設備,檢查有無火患危險及可疑跡象,發現情況馬上向上級匯報。
4、檢查倉庫所有存放的物品是否整齊,數量是否需要補充,保證滿足各個使用部門的需求。
5、打掃倉庫周圍環境衛生,保持消防通道暢順,保持環境衛生。
6、倉庫所存物品擺放必須分類、固定位置整齊擺放,填寫貨物卡,把貨卡掛在顯眼處。
7、常用物品存量必需按照最高、最低存量收貨及補給,保證滿足餐廳營業需要。
8、收貨要按質按量驗收,收貨手續要清楚并盡快發給使用部門,如未能及時發出的,應擺放到指定貨架,不能隨處擺放,阻塞走火通道。
9、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貨物,明確所負責保管物資的范圍。
10、借、發物品手續要清楚,單據要放到指定位置,不能隨處亂放。
11、認真填寫“工作日報表”,“補給單”和“請購單”,并做好出單的電腦記錄。
12、當天帳目當天清理,不得隨便涂改帳目,帳面須與實物保持平衡。
13、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查,核對所有數目。
14、檢查當天工作,整理好當天的單據,及時交給記帳員。
15、下班前關好門窗,檢查倉庫一遍,保證沒有燃燒物,關閉所有電器設備及照明用電等,鎖好倉庫門。
16、每月定期進行物品盤點,核對所有數目。
庫房管理制度2
食堂庫房是儲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場所,規范的食堂倉庫管理也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保障全園師生食品安全衛生,請工作人員嚴格遵守以下條例:
1、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實事求是,服從安排,不得弄虛作假,不玩忽職守。
2、食堂倉庫所有物品必須登記,注明物品名稱、購買日期、數量、生產日期、保質時間。
3、除領料人和食堂倉庫管理員外食堂員工不得隨意進出倉庫。
4、食品原材料進出庫必須有完整的記錄。
5、領料程序遵循誰使用誰領取的原則,領料人必須登記簽名后才可領取,并即時通知庫管員核對簽字,領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領料人要對自己所領的物品進行監督與負責,原料使用完需留存包裝袋以便盤點。
7、食堂倉庫管理員要對領料人進行監督,對于不該領的物品一律不領并對領料人所領的物品進行認真審核登記。
8、食堂倉庫管理員必須定期盤點,如發現物品短缺,要立即通知食堂管理人員購買和查找原因,即使解決問題。
9、倉庫管理人員應對入庫的食品應嚴格進行檢查,重點檢查食品質量,發現食品變質或超過保質期,不能接收入庫,對三無產品拒絕接收。
10、倉庫經常打掃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其他物品。
11、倉庫入庫的大米、面粉等易霉變食品要離墻20cm、離地35cm,并扎緊袋口。并要落實措施滅殺或防止老鼠進入倉庫。
12、堅持食品與雜物、生食與熟食、半成品與成品分開存放。無包裝的食品與調料必須用無毒無害、清潔干凈的容器盛裝加蓋,并標注品名。
13、倉庫放物資要勤檢查,經常通風,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作妥善處理。
14、倉庫必須保處干凈、整潔、整齊,食堂倉庫管理人員要提高“四防”意識,即“防盜、防霉、防火、防投毒”。
庫房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制定目的:
1.1使各類物料之供應達到適時、適地、適量,使產品制造得以順暢進行而無斷料、大量滯積、虛占倉儲空間等情形。
1.2使倉管作業規范化、制度化。
2.適用范圍
2.1適用于玩具倉庫、開發工程科布料倉庫、生產原輔料、零配件(含包裝物)、零星物料及半成品成品之倉管作業。包括倉庫規劃、收料作業、儲存、領(發)料作業、退料、呆滯廢料處理、盤點等作業。
3.管理單位:
3.1倉管部門負責本規定之制訂、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規定的制訂、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二、內容:
4.倉庫管理職責:
4.1倉管部門負責:原料、輔料、零星物料、成品、外發半成品之倉儲管理。
4.2工廠各科(車間)、采購、品管、PMC等部門負責在同倉管部門進行配合作業時執行本辦法之相關規定。
4.3各科(車間)負責已領物料的儲存、保管及區域規范,PMC部門負責其審核及稽核。
5.倉管原則
5.1所有物料、產品均需經品管判定合格后(特采除外)方可入庫,其狀態標識卡需附于顯著位置。
5.2做好倉儲的區、儲位規劃。所有物料、產品不可露天存放,也不可直接置放于地上(特殊包裝者除外),均應按庫區、儲位配置存放,同一種類、或同一批量應以集中放置為原則,物料疊放時要上輕下重、上小下大,高度一般不得高于2.5M。
5.3物料以先進先出為管理原則,先入庫者優先發放。對有保質期限制的物料,應采取進庫日期和有效終止日期登錄管理,嚴格要求先進先出。
5.4物料進出一律憑單作業,只要物料異動發生,即登錄物料卡,手工帳和異動計算機帳務,確保料卡帳一致。
6.倉儲安全管理
6.1倉庫應在溫度、濕度等方面滿足所存放物料的特性需求,配備防火(爆)、防盜、防潮、防腐(蛀)等安全設施,以保證物料的品質。對危險品應予以隔離儲放。
6.2倉庫嚴禁煙火,不得帶入火種(火柴、打火機等)。
6.3倉庫物料應疊放整齊,保證通道暢通。倉庫管理人員下班時,應巡視倉庫并關閉門窗、電源。發現安全設施損壞時要立即報告,并記錄在檢查表上,采取緊急措施。
6.4違反上述規定者未造成損失時記大過處分,造成損失時予以開除處分并追索其賠償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人員管制
7.1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對確因公需進入倉庫的,應遵從倉庫管理人員的指揮,倉庫管理人員應予以監督、要求。
7.2倉庫管理人員應明確各自管理區域,不得擅離職守。
7.3倉庫管理人員應建立代理制度,并適當進行輪調以熟悉各類物料及其儲位。
7.4倉庫管理人員異動時,應由倉庫主管監督對其所經管物料進行全面盤點交接,無誤后方可正式異動。
7.5違反上述規定者未造成損失時記大過處分,造成損失時予以開除處分并追索其賠償或追交司法機關處理。
8.物料管制
8.1嚴格倉儲內部管制,保證料卡帳一致,為PMC等部門提供正確的庫存信息。
8.2對于常用物料必須由PMC主導與倉管、采購、生產等單位協商擬定最低、最高存量及安全存量標準,呈請公司最高主管核準實施,以保證安全庫存量,后續應每半年重新核定一次,酌情調整。
8.3 A、B、C分類管理
8.3.1 ABC庫存分類法。A、B、C庫存分類法按物料的單價、物料獲得的難易程度以及生產需求性是否緊迫、數量大小來劃分,以將最大的精力用于對公司可能產生最大影響的少數種類的物料上。具體分類﹕
A類﹕所有按“標準單價×年度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序的累計金額70%前面的物料。
B類﹕除A、C以外,均為B類物料。
C類﹕按“標準單價×年度需求量”從大到小排列的90%后面的物料。
8.3.2 A、B、C分類由PMC主導與開發工程科、資材等部門共同確定。一般情況下每年底結合年度預算資料一次設定,也可以由PMC單位通過計算機系統逐一的維護。
8.3.3倉管單位應定期對ABC類物料進行盤點,同時通過計算機系統維護。
8.3.4 ABC盤點容差值﹕A類﹕0.1%﹔B類﹕0.4%﹔C類﹕1 %。容差值是指允許誤差量與實際在庫量的百分比值。
8.4時效管制與呆滯廢料處理
8.4.1對有保質期要求的進庫物料必需張貼時效管制色標,色標分類﹕紅色有效期為6個月,綠色有效期為12月,白色有效期為24月,于色標上注明進庫時間以示區分,并列明細管制。
8.4.2除特定注明物料外,一般物料、成品均以12個月有效期限。
8.4.3倉管人員對過期物料(或成品)在投入使用(或出貨)前應聯系品管人員進行重新檢驗,作出處理。
8.4.3.1檢驗合格可重新投入使用的物料,再次庫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否則依呆滯料處理。
8.4.3.2檢驗不合格者依呆滯料處理,或由PMC單位安排生產部門進行重檢。
8.4.4對于三個月以上沒有任何批量出庫異動者(指計劃內領料作業,盤點異動、樣板領用等除外),超過12個月不用的機器設備工裝夾具,視為呆滯料,倉管單位應每月反饋呆滯料信息并積極追蹤處理。
8.4.5廢料是指制造加工過程中所遺留下來或是被用壞的殘物,廢料一律由使用單位開立“報廢單”,由相關部門判定再交由負責部門審核后方可報廢。
8.4.6呆滯料廢料須隔離存放,呆滯料廢料處理如下:
行政科
●退還供貨商(打折)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間商
設備
開發工程科
財務部門
總經理
●以“不保用”售予其它使用者
●售予中間商
工裝、夾具
開發工程科
財務部門
行政科
●售予中間商
計量器具
品管科
財務部門
行政科
●售予中間商
半成品、
成品
業務部
財務部門
總經理
●售予中間商
●公司自用
●其它處理方法
辦公用品
總務科
財務部門
行政科
●售予中間商
●公司自用
●其它處理方法
a.公司自用
定期將呆、廢料清單給各部門或傳閱,決定是否能在公司內部使用。
b.退還供貨商
呆、滯料以新品或廢品方式退還供貨商,以有利價格和供貨商協商。
c.以“不保用”方式售予其它使用者
廢品可以賣給其它公司就它的現有狀況加以利用,此種方法往往能得到較高價格。
d.售予中間商
中間商是指從事呆、廢料的收集、分類及加工的專業性中間商,當物料為不能使用的廢品,且數量太少,不足以直接售予使用者,這些中間商被利用作為處理廢品的途徑。
8.4.7價格協議
8.4.7.1浮動價格協議:呆、廢品的價格是隨呆、廢品處理時市場行情而定,銷售條款所涵蓋的期限由一個月到一年不等;
8.4.7.2固定價格協議:買、賣雙方談妥的確定價格,中間商定期提貨;
8.4.7.3臨時議價等。
8.4.8程序
8.4.8.1正常情況下,各單位每月定期填報“呆、廢料處理清單”,向相應的負責部門申報,將物料清楚地分類、標示;
8.4.8.2負責部門填寫“呆、廢料處理申請單”申報處理,確定最終處理意見,并指定負責人及檢查人。
9.倉儲規劃與物料卡管理
9.1倉管應規劃及懸掛儲位標示圖與各類警示牌如嚴禁煙火等。
9.2倉管員應根據材料之特性、體積、數量、時間、包裝方式、搬運工具及路線等,規劃適當之儲存空間儲位。
9.3物料儲存以一位一料一卡為原則,如儲位不足時,可將下述各項合并存放于同一儲位:
a.存取頻率低者
b.數量極少者
c.容易分辯者
成品倉儲以客戶別為原則(同一客戶成品存放在相同區域)
9.4各項物料需確實存放于規定之儲位,如儲位不足存放時,倉管員應規劃暫時存放區,待儲位充足時,隨時整理至指定儲位。
9.5物料卡設置
9.5.1每種物料都必須設置其相應之物料卡,物料卡上詳細說明物料之料號、品名、規格、型號、客戶和儲位。
9.5.2所有物料卡之表頭(含料號、品名、規格)數據。
9.6物料卡擺放
9.6.1有序﹕物料卡按料號的大小順序排列。
9.6.2就近﹕倉庫各區根據物料的存放位置,將物料卡擺放在離物料最近處。
9.6.3異動:每日將有異動的物料卡單獨放置在物料卡架上,以利于每日核對異動狀況。
9.7物料卡記帳、存盤
9.7.1物料進出庫區動作一經發生必須在10分鐘內登記好物料卡后,每日下班前將相關單據錄入計算機帳。
9.7.2登記物料卡時,需注明進出庫動作的日期、進庫或出庫數量,及時結出余數,并注明原始憑證號碼。發現料卡差異時,應即查明不符原因并提出處理對策獲核準后方可下班。
9.7.3登記物料卡時,不能越行填寫,字跡需清楚、端正且不得涂改、不得用紅筆填寫。若意外填錯,涂改須經權責主管簽章核準。
9.7.4物料卡用完之后,必須按庫區、年份、流水號順序進行存盤。物料卡的存盤年限為一年,過期物料卡由財務部門作廢銷毀。
10.循環盤點
10.1物料管理員每日必須對發料異動后的余數作計算機帳、實物帳(物料卡)、手工帳盤點與核對,確保異動及時入帳,料帳準確,盤點無誤時物料卡方可再置放回原位。
10.2財務部門每月組織全公司倉管單位進行一次循環盤點(抽盤),倉管單位必須全力配合。同時對盤點差異部分要找出原因,進行盤盈盤虧處理。
10.3盤盈、盤虧之處理
10.3.1盤盈、盤虧數額,各倉庫管理員必須填報原因,層呈后送(副)總經理核準,憑單異動物料卡和計算機帳目。
10.3.2盤點結果查核﹕盤點表錄入后須當天送財務部門,對于盤虧額在容差范圍之外或金額數量絕對值較大的,倉管單位須附上原因說明呈報公司最高主管,予以追究責任。
11.定期盤點
11.1公司依財務作業需要,每一年度年中(6月30日),年末(12月31日)應進行全公司范圍的財產盤點。
11.2定期盤點由財務部門組織,分為初盤、復盤及抽盤三個階段,其中初盤、復盤由各物料(含現場使用物料、在制品、成品)管理部門內部進行,抽盤由行政科、財務部門等抽盤人員進行(同時配合外部會計師驗盤)。
11.3定期盤點具體方案由財務部門于盤點實施前二周做出并下達,信息部門提供計算機協助。
12.接收、發放及退料作業(進出庫管制)
12.1原輔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接收作業
12.1.1接供貨商來料,倉管員依“物料需求表”“訂購單”或“外發加工合同”和交貨單(供貨商送貨單)、實物核對無誤后,清點數量,并在交貨單(供貨商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作為暫收依據。將物料置放于待檢區,填寫“檢查通知單”,通知檢驗人員做進料接收檢驗。
12.1.2進料接收檢驗按《進料檢驗程序》進行。(詳見附件)
12.1.3來料檢驗完成后
1)檢驗人員依檢驗結果填寫“物料檢查報告”一式四份,品管部門存底一份,其余三份(分別為倉管聯、采購聯、PMC聯)送往倉管辦理入庫實收作業。
2)倉管對允收物料或選別及特采物料辦理入庫。
a.依實際入庫物料的型號/規格、數量等填具實際入庫數量,倉管員在“進貨單”(一式四份)上簽章確認,一份倉管存根,其余三份送采購審核,采購留底一份,其余分發一份給供貨商作為接收的依據,一份送財務部門作為付款審核憑據,倉管員將接收物料按物料類別放置指定位置。
b.依“進貨單”填具“物料卡”及登帳。
c.對有儲存期限要求的物料,于“物料卡”上標識,留意存放日期。
d.按供貨商、進料日期,對物料給予進料批號的編號,并在“物料卡”上標識,以作為追溯線索。
e.對選別及特采物料應予標識,并在“物料卡”上登錄備注。
3)倉管對經檢驗判定不合格的物料或拒收物料,配合進料檢驗人員予以標識、隔離,并反饋采購部門及時處理。
12.2原輔料、零配件(包括委外加工件)以及零星物料發放作業。
12.2.1倉管員依據生管發放的“領料單”以及“外發物料明細表”備料,備料時要復查物料是否齊備有異常時立即向PMC反饋。對領用部門的計劃生產用量依“領料單”、“外發物料明細表”發放物料,不得多發,填寫實發數量并簽章。零星物料憑經領用單位權限主管核準的“領料單”申請領料。
12.2.2倉管依據總經理簽章核準的“超耗申請單”及“超耗領料通知單”上的請補碼量發放申補物料。
12.2.3倉管對原輔料、零配件發放,按先進先出的原則執行。
12.2.4倉管依據“外發加工合同”和“外發物料明細表”,發放委外加工品,由領料者點數驗收,發放者、領料者簽章確認。
12.2.5倉管發放作業時:
A.依據“外發物料明細表”、“超耗申請單”,填具“物料卡”,并登帳。
B.對進料批號、制令單號及選別及特采的物料,必要時應在“外發物料明細表”上標示另加備注。
12.2.6對多余物料或使用中發現的不良物料,依據有車間主管簽章確認、不良退料應有品管部門確認的“退料單”辦理退料(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二聯倉庫,三聯PMC)。
A.不良物料,予以標識、隔離、及時處理;
B.非不良物料,放置指定位置,填具“物料卡”,依“退料單”登帳。
12.3物料、成品接收作業
12.3.1倉管依據有成品檢驗人員簽章確認合格的“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辦理入庫(一式三聯,一聯存根,二聯倉庫,三聯PMC)。
A.核對型號、數量等無誤后,填寫實際入庫數,倉管員在“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上簽章確認。
B.將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齊。
C.依“物料/成品/半成品入庫單”登帳。
12.3.2倉管對必需退庫的成品,依據有總經理核準簽單章確認的“退料單”辦理退庫。
A.先予以標識、隔離,通知成品檢驗人員檢驗確認品質狀態,體現于“退料單”。
B.合格成品,核對型號、數量,填寫實際退庫數,在“退料單”簽章確認,將成品放置指定位置,堆放整齊。
C.依“退料單”登帳。
D.不合格品核對型號、數量,填寫實際退貨數,在“退料單”簽章確認,配合成品檢驗人員予以標識、隔離,及時處置。
12.4物料、成品出庫作業
12.4.1倉管依據生管開具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核準簽章確認的“出貨通知單”辦理出庫。
A.依業務部開具的“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核對型號、數量等無誤,出貨者、倉管員在“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上簽章確認。
B.依“銷售出庫單” (送貨單)登帳。
12.4.2倉管必須隔日向PMC、采購、財務呈報庫存情況,以“庫存表”體現。
庫房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庫房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庫房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庫房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庫房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庫房、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庫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庫房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庫房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庫房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庫房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庫房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庫房,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庫房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庫房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庫房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庫房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庫房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庫房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庫房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后,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庫房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庫房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庫房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庫房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庫房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庫房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庫房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庫房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庫房,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庫房,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庫房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庫房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庫房,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庫房管理制度5
一、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無老鼠、無蒼蠅,經常開宙或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二、主食、副食分庫房存放,食品與非靜品不能混放,高墻墊高,防止受潮霉變。靜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三、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素證的靜品不得驗收入庫。
四、做好靜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好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五、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窗口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六、肉類、水產品、離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儲存、帖有明顯標識。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七、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過1cm)、氣足。
八、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靜品。
九、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不得在倉庫內抽煙。
庫房管理制度6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生產技術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生產技術部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庫房管理制度7
1、所有財產、低值易耗品應分別建立財產明細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原材料要建立原材料流水賬。
2、財產明細賬應認真填寫固定資產明細賬,各欄目(總數、分類、使用年限、折舊單、預計殘值、單位、規格、名稱、編號)。其中,編號規則如下:公司代號/分公司代號/部門代號/類別代號/,例如:p/m/d/k—01表示:普賴斯美食公司電器類空調第一臺。其明細賬編號應與實物的財產卡一致,注:折舊率與殘值率可以不填憑證號欄掃,按如下方式填,憑證類別分四類:入、領、調、盤、。入——入庫單,領——領料單,調撥單——調,盤——盤點表、盤點差異表。憑證號數為該入、領、調號碼。
3、低值易耗品明細賬應認真填寫如下欄目:存放地點、名稱、規格、類別、單位、編號,其憑證號填寫方法同財產明細賬。部門物資卡片與同一存入地地點的低值易耗品、明細賬應一致。
4、原材料賬務分為兩部份:
(1)鮮活食品平時只登記購入數量,到月末根據盤點數量登記盤存數和領用數。
(2)其他原材料明細賬平時既要登記入庫數也要登記出庫數和結存數。
5、所有賬務登記均須依據合法有效的原始依據為準,不得擅自涂改和撕毀。
6、每年末庫管應編制一次總盤點表,即財產分布匯總盤點表,如:空調50臺,其中基地10臺、門店10臺等。
7、每月盤點完畢后,應主動與財務核對明細賬與財務賬等是否一致,明細賬與卡片是否一致,即:帳帳相符、賬證相付、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8、違返上述工作制度,落實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50—500元罰款,沒收肇事物件,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或追究法律責任。
9、賬務結轉暫遵循集團公司財務制度。
在進行庫房財務管理前先對庫房其他制度進行完善比如庫房管理制度、財產管理制度、驗收管理制度、單據管理制度等。做好了這四項管理才能對其財務進行管理,所以大家在使用時應根據餐飲酒店的具體情況來進行確定。
庫房管理制度8
1、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2、庫房應有醒目的庫房標識牌,庫區大門、庫房等顯著位置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配備2名以上保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嚴格執行。
①接班人員須提前10分鐘到崗交接班,交班人員未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②交接班必須在現場面對面交接,并辦理交接手續,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③交班內容應包括:當班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交接帳簿、各項登記表和相關憑證等;上級交辦的任務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庫查驗和登記制度。
①收存和發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對出庫傳票和收發物品進行查驗、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②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時,應當如實記載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以及領取、發放人員姓名,填寫《民用爆炸物品領用單》《民用爆炸物品明細帳》并將有關信息輸入計算機系統,不得將民用爆炸物品發放給無爆破員IC卡的人員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員卡發放、領用民用爆炸物品。
6、倉庫管理實行雙人雙鎖制度。
7、嚴格定員定量管理規定,嚴禁超員超量現象。嚴禁將兩種性質相抵觸的爆炸物品同庫存放,庫內不得存放雜物及任何廢品。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8、庫內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執行定置管理,在庫房明顯位置設定置管理圖,存放區域畫清晰的定置線,不得超品種、超定置線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產品的堆放應利于行走,搬運方便,堆放穩固,箱上標記應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規定:
①按批號堆放,不同規格的危險品應分垛堆放,做到先進先出。
②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m。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墻不應小于0.4m,堆垛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1m。
③堆放工業炸藥、工業索類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總高不應超過1.6米,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過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事故差錯、無包裝損壞、無銹蝕霉爛、無鼠咬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周圍25m范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
11、庫房通風要良好,應備有溫度計和濕度計,使室溫不超過35℃,相對濕度不低于60%,每天應檢查庫房的溫度和相對濕度并做好記錄。
12、庫內應保持整潔,庫房周圍不得有雜草和易燃物,8米范圍內設防火隔離帶。
13、 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包,需開箱拆包作業的應在防護士堤進行。
庫房管理制度9
1、檔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術設備、措施和方法,對檔案實行科學保管和保護,防治檔案損毀,延長檔案壽命,維護檔案安全。
2、按專業類項進行保管,做到檔案存放條理化、排列系統化、保管科學化,以利于檔案的保護管理。
3、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切實做好檔案“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確保檔案完整安全。
4、加強庫房基礎設施建設,逐步購置先進設備,改善庫房管理條件;引用先進科學技術,實行科學管理。
5、庫房要保持溫度在攝氏14-24°c,相對濕度在45-60%之內;保持清潔干凈,做到無塵、無蟲、無鼠、無有害氣體污染。
6、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天天打掃衛生,每天上下班各檢查一次溫濕度,每月清理二次檔案柜衛生,發現有字跡褪變和紙張破損的案卷,及時進行搶救。
7、接交進館的檔案,要認真清點,履行簽字接交手續;檔案外借,要認真清點,履行批準手續,并保證按期歸還;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庫房,以防意外;在庫房里不準吸煙。
庫房管理制度10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同庫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應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0厘米存放于貨柜或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加蓋密封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經常通風,保持室內干燥整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經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設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購、驗收、發放登記管理制度。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經常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庫房管理制度11
(一)根據能級配置、安全有效、效率及經濟原則,制定醫院儀器設備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購置計劃,以滿足醫療、教學、科研和預防保健等遠期發展和近期的工作需要。
(二)嚴格執行招標采購制度。
(三)制定并執行醫療設備各項管理制度,確保醫療設備的使用安全有效。
(四)做好醫療設備的應用質量管理:包括安裝調試、驗收;制訂操作規程;日常維護保養;預防性維修和故障維修;計量檢定;設備性能檢測;醫療器械可疑不良事件的報告等。
(五)做好醫療設備的信息和檔案管理,在醫療器械的分類和代碼應用、名稱規范化方面不斷創新。
(六)重視和加強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和評估,確保醫療設備資源充分利用。
(七)做好器械庫房的環境和帳務管理,不得在庫房積壓醫療設備,定期盤點在用醫療設備,確保賬物相符。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調劑和報廢工作。
(八)遵紀守法,嚴禁在醫療設備購置過程中出現違法行為和不正之風,并自覺接受監督約束。
庫房管理制度12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加強管理,避免公司財產的流失、損壞等人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1.2適用于公司采購、租借、受贈、交換等方式獲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組織
分公司行政部負責執行。
3、管理內容
3.1物品入庫。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庫房的物資,都需辦理入庫手續。
3.1.2需要檢測才能入庫的物品,行政部必須協同相關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入庫填寫《入庫單》。
3.1.3所有采購物品需憑《實物資產申購單》、《入庫單》、購貨發票報銷。
3.2貨物確認:屬于收寄物資,分公司行政部應填寫《貨物確認單》(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貨物確認直接電郵確認即可,其他物資必須手工填寫后由財務簽字,傳真確認;傳真確認件作為文檔保存。
3.3物資領用。
3.3.1物品出庫時由領用人員檢驗其完整性后填寫《出庫單》并簽字確認。行政資產管理專員在《庫房物資臺帳》(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禮品的領用,具體見《禮品管理規定》。
3.4庫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庫房管理,建立《庫房物資臺帳》,在每次有物資出入庫時,應在臺帳上填寫注明。
3.4.2每月資產管理專員應對庫房物資進行盤點,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附件3),報行政經理及行政總監審閱。
3.4.3每個季度《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隨《實物資產盤點報表》報大區及總部行政部,便于公司總體調配。
3.4.4庫房物資應擺放整齊有序,對需要有溫度、陽光等要求的物資應按要求擺放。
3.4.5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庫房。
3.5物資清理。
3.5.1在每月庫房物資盤點時,因非人為因素而損耗或損壞的或已經不能使用的無用物資應及時清理,填寫《物資清理申請表》(附件4),詳細寫明其損壞、無用原因并請行政總監簽批同意后,報財務作相關處理,并總結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復損耗。
3.5.2對于盤點中出現實物與《庫房物資臺帳》不符的情況,資產管理專員必須查明原因,做出相應的處理報行政經理,經行政總監同意處理意見后,進行物資清理。
3.5.3涉及到總部發放的庫存物資清理,必須通過總部相關管理部門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總部商務管理部同意,宣傳彩頁的處理需要總部市場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貨物確認單》;
4.2《庫房物資臺帳》;
4.3《x月庫房物資盤點報表》;
4.4《物資清理申請表》。
庫房管理制度13
1、嚴格遵守交易中心員工守則和各項規章制度。
2、庫房保管員對其所保管的物資器材數量、質量和用途應做到心中有數,并建立健全收、發、存物資帳目。同時,做到帳、物、卡相符,月清月結。
3、月度前對庫存作一次盤點并將盤點情況向物管部寫出書面報告,丟失、損壞的應查明原因,對責任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應予以賠償。
4、庫存內所有物資。應按照相同的品種、用途、性質、大小、規格,分門別類地擺放整齊有序,并設置標簽卡,以便領取和區別,不準混裝、堆放、雜亂無章。
5、需要領取物品者,請填寫領用單,按程序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領用,手續不齊不發放。
6、商戶租用庫房,按交易中心有關租用庫房規定收、發物質。
7、隨時保持庫房內的清潔衛生,做到通風良好。防止物品霉爛變質,造成臟、亂、差。由于保管不當,致使物品霉爛、變質、丟失、損壞者應照價賠償。
8、庫房重地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更不準私自調換物品,發現一次給予重罰。
庫房管理制度14
(一)倉庫管理
1.入庫
(1)卸貨及運輸:
①外包裝檢查: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在裝卸貨物前,醫院在場人員首先應對貨物外包裝情況進行認真查看,重點查看外包裝有無受撞擊痕跡、倒伏痕跡、水浸痕跡和破損,如發現應予以詳細記錄,并由交貨人現場確認。
②貨物裝卸:對于大型及精密醫療設備卸貨時,醫院在場人員應嚴密觀察裝卸過程,如發現危險行為或情況應及時停止裝卸,以防止貨物損壞。
③貨物運輸:貨物到院后運輸時,醫療設備科在場人員應跟蹤院內運輸全過程,發現貨物有倒伏等危險跡象應及時制止,以防止貨物損壞,直至貨物安全落位。
(2)開箱及驗收:
①醫療設備固定資產物資開箱驗收應有供貨商、最終用戶代表、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共同在場。
②醫院主管工程師和醫療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控制開箱現場,嚴格遵守逐件開箱、逐件清點、逐件登記的原則。
③設備包裝箱在驗收未結束前嚴禁移離驗收現場,直至全部驗收工作結束,且對包裝箱進行認真查看后,方由設備科處理。
④設備驗收文件需現場由最終用戶代表、設備科、采購中心等參加驗收人員和供貨商驗收人員共同簽名確認后方可歸入檔案。
⑤對于隨設備的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重要文件,需進行仔細登記,并由保管人在驗收文件上簽名確認。
(3)入庫手續辦理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根據驗收完成文件和發票原件及時辦理貨物入庫手續。
2.出庫
設備科倉庫保管員需在入庫手續辦理完成后在歸定的工作日內,督促使用部門辦理固定資產領用手續。
3.庫存保管
(1)暫存物資保管:對于無法進入醫療設備科倉庫的大型精密醫療設備,倉庫管理員及固定資產管理員應對其開箱安裝前存放場地進行經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與存放地(最終用戶所在科室)及醫院保安部進行交代。
(2)備用物資保管:對于醫療設備倉庫庫存備用物資,應按類存放,先進先出,保持整潔,通風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在用物資管理
1.分戶帳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設備固定資產分戶帳管理,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應按期對最終用戶分戶帳及帳下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年度盤點: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每年對全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進行一次盤點,目的是在盡可能對一線臨床科室影響小的前提下保證醫院固定資產帳帳相符,帳物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
3.分戶財產保管人員更換:醫療設備固定資產使用科室財產保管人員更換前,必須通知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由該部人員協助做好帳物移交工作。如未辦理固定資產管理移交手續而導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負責人承擔相應責任。
(三)固定資產移動管理(變動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醫療需要,經借與被借雙方負責人同意將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跨科借用,固定資產借出方需由財產保管人保留借方財產保管人借條。該借條必須注明設備名稱、固定資產編號、設備完好狀況、設備歸還日期等。如未辦理借條事宜或借條丟失所造成帳物不符等結果,將由借出方財產保管人承擔相關責任。
2.資產轉科: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臨床業務需要進行轉科使用,主動提出一方需向醫療設備科提出書面申請,設備科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批準,才能實施財產轉移,由雙方財產保管人攜帶分戶帳到醫療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后,方可移交相關資產。
3.資產出院: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因支援或捐贈轉移出院外,設備科、醫療器械物資供應部必須根據醫療器械主管院長的批準相關文件,憑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帳目變更手續。
(四)固定資產報廢管理
1.報廢申請:對于不能繼續使用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資產所有方負責人需認真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并提交維修部門進行工程技術鑒定。
2.報廢物資鑒定:維修部門主管工程師應本著嚴謹的科學態度,對需報廢的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給出實事求是的鑒定意見。
3.報廢申請審批:《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設備科負責人審核,醫療設備主管院長及財務主管部門批準, 方可實施辦理報廢手續。
4.固定資產帳目變更:設備科物資庫房保管將已完成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進行歸檔,并憑此單進行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帳目變更。
(五)固定資產(萬元以上)檔案管理
1.卷宗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卷宗是從醫療設備科接到醫院批準采購的申請書開始,由采購執行者建立。該卷宗包括:論證、申請、批復、聯系、招標、簽約及相關全部資料。
2.檔案建立:設備到貨驗收后,由設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將其卷宗全部文件與設備驗收文件一并裝訂、編號,建立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3.檔案調用:醫療器械固定資產檔案是醫院醫療器械固定資產的原始紀錄,因接受檢查、維修等事宜需調用檔案,必須征得檔案保管人員同意,并在借出當日歸還。
庫房管理制度15
一、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三、物資驗收過程中,要嚴把質量關,不得短斤少兩、以次充好、以假亂真。
四、庫房管理人員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發現霉變、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五、每天定時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規范化整理,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
六、每月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發現消防隱患,要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進行整改處理。
七、庫房管理人員要嚴格庫房物資進、出庫手續,嚴禁事后補辦,做到帳物相符,隨時接受單位主管或財務稽核人員的抽查。
八、庫房要每月進行盤點,檢查貨物實存數與明細帳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進行盤存,并填制盤存報表。
九、庫房物資如遇貶值、報廢、報損、盤盈、盤虧等,要及時上報中心經理,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的,庫房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擅自處理。庫房管理人員禁止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紀做法。
十、庫房管理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庫房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庫房內的物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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