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制度(精選2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急管理制度 篇1
一、基本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每次都要簽到,三次遲到將做自動退社處理。
2、社團成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破壞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其他同學舉報),將被退出社團。
3、未經團委允許,不得擅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會,擾亂學校秩序。
4、與各社團要保持友好關系,互相幫助,共同進步。
5、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各項活動應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成員故意分裂同學關系,有嚴重級別歧視的,將被退出社團。
6、社團組織活動期間,如有成員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將在社團考核中扣10分,情節嚴重的社員要報德育處給予處理。
7、活動前一周提交活動書面計劃,經團委審核后(大型活動須經團委領導批示)后方可實行,活動計劃一定要詳細周密,如場地,時間,物品申請,規模等,活動結束后上交工作總結并存檔。
8、所有活動應在課余時間開展,如果有成員不經過批準擅自組織,社團考核扣5分。
二、財務制度:
1、各項財務支出必須詳細列表,并附上正式發票,以便成員審查帳目,經手人需簽字。
2、社團開展活動時所用的校設備以及公共設備必須及時、完好無損的送回原處,若有損壞或丟失由損害人承擔。
3、社團每次財務支出以后必須馬上將發票保存至負責人處。
4、嚴禁亂收費,會費使用不規范以及亂開發票的,一經審查核實,當事人將送至德育處給予處分并追究其責任,賠償社團所有開支。
三、補充
1、每個社員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對社團內的事情鞠躬盡瘁,全力以赴。
2、每個社員對社團的發展以及規劃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議可以上報社長,然后社長上報團委,一經錄用,給予獎分。
3、學期末,根據考核分數評選出優秀社團兩名,每個社團評出1-2名優秀社員。學校將統一頒獎。
應急管理制度 篇2
為提高我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臵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立統一、快速、靈敏、高效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防范和及時處臵突發公共事件,通過對突發事件的預警、跟蹤、通報督辦、反饋等方式,使應急工作機制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健全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體制與組織體系。
一、組織保障
(一)應急領導小組
(1)成立匯福園社區居委會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作為我社區的協調指揮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2)“應急小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上級應急委的要求,組織指揮社區居委會轄區突發公共事件處理工作,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承擔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的其他應急工作。
(二)應急值班室
社區居委會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電話為:xxxxx、xxx,并向群眾公布應急電話和移動電話號碼。應急行動時,應急值班室安排專人值班,確保上通下達,通信聯絡暢通。
主要職責是: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負責接收和辦理向辦事處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完成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應急處臵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充分動員和發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三、突發公共事件預警流程
(一)突發公共事件的內容
水旱、洪澇、地質災害、動物疫情、火災、交通事故、環境事件、食物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體性的事件、恐怖事件、居民鄰里糾紛、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串聯集體上訪、社會安全事件。
(二)突發事件的宣傳
社區通過喇叭、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向居民宣傳預防災害及抗災救災等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提高公眾突發事件自救能力。
(三)監測和預測
社區居委會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匯總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臵。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對常規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征兆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辦事處和相關部門。
(四)信息報送
(1)社區每一個居民都有向上級機關舉報突發公共事件隱患和報告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的權利和義務。社區居委會收到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緊急向上報送。
(2)發生突發事件后,現場發現者應當迅速向社區居委會值班室、信息接報員或有關部門報告公共事件發生征兆、可能導致其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臵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件等);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4)信息報送程序
現場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向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或信息接報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在接報后立即上報街應急辦。緊急時要向“110報警”。
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其它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間,爭取處臵時間。
(五)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區動員及發布機構等。根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測部門的報告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經上級應急委和領導機構核實、批準后,應急辦公室可以發布預警信息。
四、應急處臵工作分配
社區居委會負責社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臵工作,社區居委會在街道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社區范圍內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臵工作。社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一些本轄區比較頻繁發生的事件作為應急預案的處臵內容,或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四大類(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對社區書記、主任及志愿者進行具體的工作安排,落實應急處臵工作責任制。
五、應急處臵工作現場處臵
(一)先期處臵
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社區居委會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當地應急隊伍和相關部門進行先期處臵;按照本預案或有關文件的規定,確定或預測事件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向上級應急辦或“110”報送信息,要求增派應急隊伍和應急物資現場救援。
先期到達的單位和人員在社區居委會應急小組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劃定警戒區域,控制事態發展,避免事件擴大;排除明顯險情,確保處臵工作的后勤保障。
1、救援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先救傷員,后救物資,避免人員等多傷亡。
2、量力而行:在現場應急資源不足或高危險狀態下,應同時注意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級專業救援隊伍現場增援。
應急管理制度 篇3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危險化學品(磷酸、硝酸、天然氣等)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全自動ED生產線、危險品儲存倉、氧化車間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滅火器材、沙子、泥土等
一、應急準備(責任單位:行政課、倉庫課、生產單位)
1.行政課需給所有生產車間配備滅火器材,并每一個月進行一次點檢,保證滅火器壓力在正常范圍之內;
2.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需經過國家規定的相關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國家規定的上崗證;
3.倉庫應對危險品儲存倉倉管員進行化學品特性培訓,確保一旦發生泄露,倉管員能采取最適宜的處理方式;
4.倉庫應對現場領取化學品的數量進行嚴格的控制,避免化學品在現場出現堆積現象;
5.生產現場應對從倉庫領過來的化學品安排專人進行統一管理;
6.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二、應急響應
1.如泄露地點在生產現場,由現場主管啟動C級應急救援程序,現場主管組織救援工作,并跟部門主管匯報。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如倉庫化學品發生嚴重泄露,責任人員第一時間通知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應馬上啟動A級應急救援程序,通知應急救援小組總指揮,同時知會工業安全組組長,由總指揮負責組建現場控制小組,對化學品泄露事件進行快速處理,避免影響擴大;
3.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4.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現場控制小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現場員工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安全疏散小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醫療救治小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泄露處置物應交由專業環境公司處理;
6)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5.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6.事件處理結束后,需填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E.外來人員滋事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應急管理制度 篇4
為建立健全醫院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保障醫院應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物資的范疇
應急物資是指在事故發生前用于控制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用于疏散、搶救、搶險等應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藥品、設備、器材、裝備等一切相關物資。根據醫院實際,應急物資分為三類:應急藥品,應急設備和耗材,應急后勤物品。
二、應急物資的入庫
應急藥品由藥學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應急醫療設備、耗材等由醫學裝備部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醫務部、疾控科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后勤應急物資由醫院總務科負責整理儲存目錄,經后勤保障部審核,主管院長審定后辦理儲存入庫手續。
三、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
(一)醫院應急物資實行集中統一儲備管理。醫院應急辦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
(二)由醫院采購且經檢驗合格,手續完善的應急物資,由藥學部、醫學裝備部和后勤保障部專人(應急專干)負責到應急庫房辦理入庫手續。
(三)辦理應急物資入庫的各部門要為應急物品建立專賬,指定專人(應急專干)管理,每月對各類物資進行檢查、更新和補充,防止應急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并詳細記錄,留存備查。
(四)應急物資實行分區、分類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據庫房條件將庫房分成若干個區,按照物資的不同屬性,將儲存物資分成若干個大類,對每一類物資,根據其保管要求,倉儲設施條件及倉庫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存放區。
(五)應急辦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物資倉庫的管理,辦理出入庫手續,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庫房整潔衛生,電力正常和特殊物品的保存要求,每月指定時間配合各部門應急專干對應急物資進行清點盤查。
四、應急物資的調撥
(一)應急物資由醫院應急辦統一調度、使用,由各相關部門進行補充。
(二)應急物資調用根據“先近后遠,滿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則進行。
(三)運營管理部要建立與物資供應商的應急供貨協議,以備物資短缺時,可迅速調入。
五、獎懲措施
(一)應急物資如保管不當或挪作他用,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作相應賠償,情節嚴重者,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負責對應急物資日常清查的各部門人員,如出現數量、效期和品名不符的情況,要承擔責任,批評教育,影響應急工作,造成重大損失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 篇5
為扎實抓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突發事件發生的源頭問題,有效消除各類風險隱患,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層風險隱患排查的重點是可能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安全隱患、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等。
二、鄉政府和各部門是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第一職責人;鄉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是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管、監察主體。對未履行風險隱患排查處置職責,導致風險隱患轉變為突發事件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職責。
三、鄉政府要定期組織鄉直各單位對本轄區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將風險隱患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按等級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風險隱患信息檔案,并將有關狀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四、鄉應急辦要對本鄉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鄉直各單位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較大風險隱患的應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報請鄉政府依照有關法規作來源理。
應急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與依據
為規范我廠應急救援隊伍管理,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我廠《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應急救援隊伍及管理
1、我廠應急救援隊伍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應急救援組、應急疏散組、通訊聯絡組等組成;
2、我廠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實施對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日常教育培訓管理由分管副廠長負責,安全保衛由安全科履行相關職能。
三、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時間和內容
(一)教育培訓時間: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員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2、應急救援組、應急疏散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每年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和地方頒發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教訓等;
2、行業和我廠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我廠安全生產的特點,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注意事項;
3、綜合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演練;
4、我廠一般危險源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防控措施。
四、相關要求及其他
1、我廠將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納入企業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教育培訓前以通知形式提前告知;
2、各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應合理安排和調整工作時間,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成員按時參加培訓和學習。
3、應急救援隊伍成員應遵守培訓紀律,認真聽講,做好學習記錄,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4、安全職能部門應對應急救援隊伍教育培訓情況按照規定要求建立培訓檔案和學習記錄。
5、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應急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應急處臵能力,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礦井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維護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礦區穩定,結合礦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二章 應急管理方針
第三條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第四條 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礦井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五條 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煤礦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第六條 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第七條 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章 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八條 服從礦應急指揮部及礦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礦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 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條 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十一條 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機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五)學習訓練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八)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九)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十)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第十三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通風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十四條 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證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二)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裝備、器材、物資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行業相關規定,特種設備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第十五條 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礦調度室備案。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四)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五)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第十七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十八條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煤礦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條 制定本礦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臵工作。
第二十條 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
第六章 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臵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臵,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第二十三條 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第二十四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條 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臵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臵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條 保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確保應急設備、裝備和車輛運行正常。將應急裝備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救援設施建設和應急通訊等經費納入安全生產費用,優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條 規范應急救援裝備采購、儲存、管理、維護和調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范配備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八章 附錄
第二十八條 在綜合應急隊伍管理和搶險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調度未履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相關職責或因處臵不力導致突發事件危害擴大造成嚴重后果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管理制度 篇8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的人員:公司內部人員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食堂、自動販售機、福利社、周邊排擋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醫療藥品、合作醫院
一、應急準備(責任單位:行政課)
1.與食堂簽訂保證飯菜質量的協議,明確違規的處罰條例;
2.日常巡檢小組定期對食堂飯菜質量、餐具消毒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食堂的采購地點有明確規定;
3.日常巡檢小組定期對辦公樓自動販賣機、福利社銷售的飲料、食品及日常用品,對其生產日期和廠商進行嚴格監督,避免無證產品在公司販售;
4.公司禁止員工上班期間外出就餐,因私自外出就餐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二、應急響應
1.中毒人員在3人(含)以下,發現人第一時間通知人力資源部行政課,由行政課通知醫療救治小組,對中毒人員進行基礎的醫療護理,情況嚴重者,應立即派車送往就近的合作醫院進行治療;
2.由人力資源部行政課主管帶領,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配合,對事故地點進行暫時封鎖,并對造成事故的原因進行調查;
3.如出現群體中毒事件(3人以上),保安人員應第一時間通知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治安消防安全組組長立即通知應急預案小組總指揮,啟動A級救援程序,總指揮負責指揮整個現場工作的調度,醫療救治小組負責中毒人員的醫療救治安排,安全疏散小組負責維持現場人員秩序吉物品安全;
4.對責任供應商視事情嚴重度進行處罰,如產生人員傷亡現象,需三方協商(員工家屬、責任供應商、公司)處理方式,協商不成,可交由警方處理;
5.安全教育就小組對事發現場的所有食品進行檢查,確保其為合格健康食品,以維護員工身體健康安全。
6.事件處理結束后,人力資源部行政課主管應提交書面報告,內容如下: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的初步統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預防措施。
G.員工罷工應急準備與響應方案
應急管理制度 篇9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事故監測與預警制度
第一條 為有效地辨識和提取隱患信息,靈敏、準確地告示危險
前兆、提前進行預測預警、采取有關措施,以便超前反饋、及時布置、防風險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事故監測及預警的特點:
(一) 快速性。
即建立的預警系統能夠靈敏快速地進行信息搜集、傳遞、處理、識別和發布,這一系統的任何一個環節都必須建立在“快速”的基礎上,失去了快速性,事故預警就失去了意義。
(二) 準確性。
生產過程中的信息復雜多變,事故預警不僅要求快速搜集和處理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對復雜多變的信息做出準確的判斷。判斷是否正確,關系到整個預警的成敗。要在短時間內對復雜的信息做出正確判斷,必須事先針對各種事故制定出科學、實用的信息判斷標準和確認程序,并嚴格按照制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判斷,避免信息判斷及其過程的隨意性。
(三) 完備性。
預警系統應能全面收集與事故相關的各類信息,據此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全過程地分析事故的發展態勢。
(四) 連貫性。
要想使預警分析不致因孤立、片面而得出錯誤的結論,每一次的分析應以上次的分析為基礎,緊密銜接,才能確保預警分析的連貫和準確。
第三條 建立事故監測及預警的原則和要求構建事故監測及預
警需要遵循及時、全面、高效的原則。
(一) 及時性原則
實行事故監測及預警的出發點是“居安思危”,即事故還在孕育和萌芽的時期,就能夠通過細致的觀察和研究,防微杜漸,提早做好各種防范的準備。預警系統只有及時地監測出異常情況,并將它及時地報告,才能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 全面性原則
預警就是要對生產活動的各個領域進行全面監測,及時發現異常情況,盡最大努力保證人身、財產的安全,這是建立預警機制的宗旨。全面性原則主要體現在監測、識別、判斷、評價和對策預警操作系統方面。
(三) 高效性原則
鑒于事故的不確定性和突發性,預警機制必須以高效率為重要原則。惟有如此,才能對各種事故進行及時預告,并制訂合理適當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四條 預警系統的功能
此系統通過采集監測對象(如溫度、風速、瓦斯、一氧化碳等)傳感器的輸出信號,將信號通過傳輸設施送入計算機進行處理,處理結果經由輸出接口輸出或通過人機接口輸出到操作控制臺的顯示器、LED顯示器、監控系統大屏幕、記錄儀、打印機等外圍設備上。監測系統主要完成實時信息采集,并將采集信息存入計算機,供預警信息系統分析使用。監測是預警活動的前提,監測的任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測;二是對大量的監測信息進行處理(整理、分類、存儲、傳輸),建立信息檔案,進行比較。
第五條 監測與預警機構
為了保證事故監測預警機制高效運轉,促進安全管理的預控工作,
特成立事故監測預警機構,增加預警管理職能。
組 長:礦長
副組長:生產副礦長 安全副礦長 機電副礦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科室、區隊(分廠)負責人
事故監測預警機構辦公室設在調度室,辦公室主任由調度室主任兼任,其基本工作目標是保證我礦的生產經營建設、維護我礦的預警管理系統。
第六條 日常管理
事故監測預警機構辦公室應對日常監控負責,對監控到的突發事件,應根據事件大小、類別進行預測預警,并及時上報值班礦長及分管礦領導,同時將值班礦長或分管礦領導指示傳達到事發現場,并做好上傳下達記錄臺帳。
應急管理制度 篇11
為提高應急管理的科學決策水平,以系統、完整、直觀的統計數據,分類統計和定量分析本地區、本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動態,特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統計工作主要包括應急管理工作統計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狀況兩項資料,其統計項目分為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等狀況。
二、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工作,做好日常基礎數據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確保全面、準確、深入和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
三、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計項目要求,認真開展應急管理統計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和規范,避免重復和錯漏。
四、各有關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自我評估分析,并按時上報鄉鄉應急辦。
五、建立健全統計綜合數據庫,為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帶給參考依據。
應急管理制度 篇12
為提高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切實做好管委會值守應急工作,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更加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職責和任務
東營港管委會應急管理辦公室(管委會總值班室)承擔管委會值班工作,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制度。其主要職責是: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辦理各部門、單位向管委會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及時掌握并向主要負責領導同志報告我區重大狀況和動態,傳達市領導同志的有關重要批示和指示;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跟蹤和研判,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評估和報告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接聽電話和接收傳真、網絡以及其他形式的重要信息。
(二)及時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和報告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信息和相關材料,承辦需報送市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工作。
(三)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交辦事項,分送、辦理各部門、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狀況請示和報告。了解掌握、匯總分析我區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等緊急重大狀況,及時向主要領導同志報告。協助有關領導同志處置個性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協調各有關部門處置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四)負責報告每日接報的突發公共事件和管委會領導同志作出的有關批示。
(五)組織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報告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處置效果和相關職責進行報告。
(六)籌劃、組織各類應急演練,負責開發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會議及其他活動。
二、工作辦公程序
(一)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時、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我區緊急重大狀況,加強輿情分析,并認真辦理有關事項。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同志報告。
(二)對各部門、單位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值班人員要認真記錄,及時報告。對個性重大、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個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經管委會辦公室主任或帶班主任審核后,按領導同志分工報送,根據需要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單位和處置現場指揮人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的進展狀況等,及時透過手機、電話等方式向領導同志報告;條件允許時,要求有關部門、單位采集事件現場的多媒體信息。
對各部門、單位報送的信息,要主動核實狀況,跟蹤了解事件進展。
(三)需要立即報告的緊急重大狀況,應按領導同志分工,迅速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管委會主要領導同志報告。
(四)在緊急重大狀況處置過程中,要主動與有關領導同志,事發地有關部門持續聯系,及時傳達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負責催辦和查辦、落實交辦事項。跟蹤了解有關狀況,匯總上報各種信息。
(五)定期對各部門、單位的信息報送、辦理狀況進行匯總和通報,總結信息報送工作經驗。
(六)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狀況,要加強與市應急辦聯系溝通,及時報告有關狀況。
應急管理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管理聯動機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鄉政府要按照“統一指揮、協同配合”原則,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和優勢,保證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進行。
二、鄉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各種應急資源,明確應急管理各環節主管部門、協作部門、參與單位及其職責,實現預案聯動、信息聯動、隊伍聯動、物資聯動。
三、鄉政府要組織建立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上級救援機構的應急聯動,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及志愿者隊伍在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構成應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主動加強橫向溝通配合,做到互聯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共享。對可能影響多個領域的突發事件信息要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贏得信息及早發布、及早處置的時間。
五、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部門、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發揮各自作用,服從指揮,加強各部門之間配合,提高協同應對潛力。
六、各村要經常組織開展區域合作,加強區域間信息交流、資源共享,構成區域共同應對突發事件的合力。
應急管理制度 篇14
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委員會議事和決策機制,協調應急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聯席會議在鄉政府的領導下召開,主要負責分析全鄉突發事件形勢和特點;討論基層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研究、討論全鄉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督促全鄉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狀況以及共同協商、解決全鄉應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問題。
二、聯席會議由鄉應急委成員單位組成,鄉應急辦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日常事務由鄉應急辦負責。
三、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據狀況增加開會次數。
四、聯席會議議題由鄉應急辦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各有關成員單位擬提交聯席會議討論的事項,需提前1周報送鄉應急辦。
五、聯席會議結束后,構成會議紀要,印發給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聯席會議作出的決定,要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六、各成員單位要用心支持,相互配合,構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
應急管理制度 篇15
為加強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水平和處置潛力,按照應急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資料。
二、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等構成。
三、鄉總體應急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編制并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專項應急預案由各相關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報鄉人民政府同意,以鄉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編制并印發實施,報鄉人民政府備案。
四、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各村、企事業單位根據鄉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狀況,開展必要的應急預案演練。
五、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各村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根據面臨的突發事件形勢,對啟動應急預案處置效果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修訂意見,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應急管理制度 篇16
為扎實抓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及時發現、研究和解決突發事件發生的源頭問題,有效消除各類風險隱患,預防各類突發事件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層風險隱患排查的重點是可能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安全隱患、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等。
二、鄉政府和各部門是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各單位行政負責人是第一職責人;鄉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是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管、監察主體。對未履行風險隱患排查處置職責,導致風險隱患轉變為突發事件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職責。
三、鄉政府要定期組織鄉直各單位對本轄區風險隱患進行排查,將風險隱患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四類按等級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風險隱患信息檔案,并將有關狀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四、鄉應急辦要對本鄉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鄉直各單位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較大風險隱患的應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報請鄉政府依照有關法規作來源理。
應急管理制度 篇17
一、目的
提高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應急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四、管理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
公司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黨委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師、總助、副總師及辦公室、計劃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市場營銷部、發電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與法律部、審計與內控部、監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
(二)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布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狀況;
6.決定進入緊急狀態;
7.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
(三)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應急委辦公室掛靠安全與環境保護監督部門。主要職責為:
1.處理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公司應急管理體系、機制;
3.組織制定《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及主要的專項預案;
4.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5.組織開展危險源排查、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演練。
(四)辦公室應急職責。
1.負責向政府及上級報告(匯報)應急工作狀況;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修改和對外發布,理解公眾對突發事件狀況的咨詢;
3.負責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系;
4.負責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災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組織制訂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組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及應急預案實施。
(五)計劃發展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重大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協調。
(六)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公司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負責電力生產應急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調度;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事后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職責人的處理;
5.應急狀態下特殊應急設備和其他物資的采購審批;
6.監督基層單位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七)市場營銷部門應急職責。
1.在發生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時,指揮、協調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2.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八)發電集控部門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2.負責水電廠防汛防臺應急處置和調查;
3.負責緊急狀況下水電廠應急搶險調度。
(九)工程管理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工程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發生時,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
(十)財務股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狀態下保證應急資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時,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發事件應急中通信的暢通。
(十二)人力資源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落實應急管理或應急搶險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獎勵以及過失人員的處罰;
3.負責傷亡員工的工傷鑒定、理賠,撫恤金落實。
(十三)監察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協調;
3.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五)各電廠應急職責。
1.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演練;
2.負責電廠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管理與維護,特殊狀況下,為相鄰電廠或其他電廠帶給必要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
3.應急事件發生時,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搶險;
4.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5.必要時或相鄰單位有請求,參與相鄰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所管轄的搶險隊組建與一般險情搶險調度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并指導所屬搶險隊各項管理工作;
3.用心參與應急搶險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負責應急駕駛人員的管理以及培訓,應急狀況下可隨時調用;
3.負責應急狀況下的特殊物資設備和其他材料的采購與供應;
4.必要時按照調令,參與公司內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八)各單位參照公司本部的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成立各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明確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單位務必針對所轄范圍內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致分工和準備,在各現場按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工作(含機動應急搶險)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穩定生產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及后續一個時期的生產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3.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系,協調、高度各類應急資源。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采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系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安全保衛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善后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扶、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7.事故調查組: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職責認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時值班電話為公司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設公司梯調室xxx)。公司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匯報。
(二十一)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并把應急值班電話、應急委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應急委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系方式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預案
(一)公司系統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類。
(二)綜合預案針對的是公司或下屬單位的整體,是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則的說明。綜合預案要從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應急原則、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資料。
綜合預案在命名時稱為《xx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公司務必制定1個公司級綜合預案,每個下屬單位務必制定1個本單位的綜合預案。
(三)專項預案針對的是較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例如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突發事件一般會存在于多個生產現場的,同一個專項預案能夠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四)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類型應急預案由相同要素構成,包括總則、單位概況、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和預案管理五個一級要素,每個一級要素包括若干二級要素。
1.總則的二級要素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與其他預案的關系、工作原則。
2.單位概況的二級要素包括應急資源概況、危險分析。
3.應急保障的二級要素包括機構與職責、物資與裝備、通信與信息、應急人員培訓、預案演練、員工教育、互相協議。
4.應急響應的二級要素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報告與公告、事態監測與評估、公共關系、應急人員安全、搶救、警戒與治安、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衛生、現場恢復、應急結束。
5.預案管理的二級要素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部門、實施時間。
(六)應急預案務必透過評審后方可發布使用,由各級應急委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管轄范圍內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七)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更新或組織機構調整時務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開展突發事件演練后,相關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不足,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六、應急隊伍建設
根據應急狀態以及搶險的需要,在堅持指揮靈便、反應迅速的總原則下,按照歸口負責、專業對口、就近聯動原則組建應急隊伍,成立公司、廠間、廠內三級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參與公司層面應急搶險、電廠(籌建處)與電廠(籌建處)之間、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公司全體員工無條件參加應急搶險工作,鼓勵員工家屬作為義務志愿者參與應急工作。
(一)廠內應急搶險隊伍,由電廠和工程公司駐廠項目部人員組成,主要進行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特殊狀況下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電廠的應急搶險工作。
(二)廠間應急搶險隊伍,由工程公司項目部人員以及相應電廠人員組成,主要參與所在電廠或相鄰電廠間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項目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公司本部應急搶險隊,由公司本部以及工程公司本部、力源公司本部等干部和員工組成,參與公司層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類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中務必包含突發事件應急方面的資料,使全體員工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對參與到現場應急的各類人員開展專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參與現場應急。
(二)公司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公司下屬單位、各現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
(三)各單位、各部門務必按需要配合齊全的應急設備,建有完善的管理檔案并專人管理,及時維護更新。
(四)各類應急車輛要做好日常維護,保證處于可用狀態。突發事件應急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交通設備應優先滿足與應急有關的使用。
八、應急預警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公司或電廠發布的預警(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做出如下處置:
(一)藍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部門用心進行應急處置,廠內應急搶險隊隨時參與搶險,所屬項目部搶險隊員待命。
(二)黃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以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進入預警狀態。
(三)橙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休假人員停止休假,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專業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應在20分鐘內集合前往搶險,公司應急搶險隊其他隊員進入預警狀態。
(四)紅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立即前往搶險,公司所有人員停止休假進入預警狀態,并做好隨時出發的一切準備,接到搶險調度命令后,應立即集合出發。
九、應急響應
(一)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響應(下屬單位部門級)、Ⅲ級響應(下屬單位)、Ⅱ級響應(公司級)和Ⅰ級響應(公司級以及集團公司級)。
(二)Ⅳ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為一類障礙者,或預期發生一般事故;
(三)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及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較大事故;
3.火電煤炭總體庫存低于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預期電煤供應緊張形勢會很快緩解的。
(四)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重大事故;
3.火電運輸部門的問題而造成燃料供應異常,或煤炭總體庫存低于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已經或預期對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的。
(五)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申請啟動集團公司相應的預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較大污染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過程。
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做好突發事件狀況和聯系方式的記錄。
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通報后,應立即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并在公司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信息。
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后,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4.救援行動:應急人員進入突發事件現場,用心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應急恢復:搶險行動結束后,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七)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向突發事件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狀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說明以下資料:
1.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范圍、嚴重程度;
3.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5.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通信方式。
(八)發生到達公司Ⅳ級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單位的相關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公司級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
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用心采取措施控制突發事件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九)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遵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突發事件單位的應急機構(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
(十)發生到達公司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現場負責人務必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突發事件單位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單位相關部門務必在接到事件報告后30分鐘內向公司報告,由事故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向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公司相關部門向中電投集團公司報告,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十一)突發事件信息的對外發布務必經過審核和批準,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理解新聞媒體的采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或發表對突發事件的評論。
(十二)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務必持續通信暢通,將現場應急搶險狀況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部門,應急信息的傳遞與接收務必有專人負責。
(十三)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注意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為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帶給保障。
十、監督管理
(一)公司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各單位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
(二)監督、檢查的資料包括:
1.管理人員對事故應急工作的認識;
2.應急管理狀況;
3.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狀況;
4.應急教育、培訓狀況;
5.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狀況。
(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擊貢獻的先進群眾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狀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一、其他
本規定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制度 篇18
為充分發揮應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更加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和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應急預案編制。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基本資料:
1、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等;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地方機構或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
3、預防與預警機制,包括應急準備措施、預警分級指標、預警發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預警響應措施等;
4、應急處置,包括應急預案啟動條件、信息報告、先期處置、分級響應、指揮與協調、信息發布、應急終止等;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調查與評估、恢復重建等;
6、應急保障,包括人力資源保障、財力保障、物資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效能運輸保障、治安維護、通信保障、科技支撐等;
7、監督管理,包括應急預案演練、宣教培訓、職責與獎懲;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起草應急預案過程中,應當征求應急預案涉及的有關單位意見,有關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和推薦。涉及限制公眾自我的或與公眾權利密切相關的,應以適當方式廣泛征求意見。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有關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二)應急預案體系動態管理。根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總體要求和部門機構調整變化狀況,每年對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適當進行類別、結構調整,使應急預案體系適應本區公共安全形勢和實際工作需要。
(三)應急預案修訂完善。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中狀況的變化和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原則上每年組織有關部門和應急管理專家對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發生一般、較大、重大、個性重大突發事件后,要總結實踐經驗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有關單位對生效期間的應急預案,認為有必要根據實際狀況進行修改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認真研究,及時反饋研究結果。修訂和完善后的應急預案按規定及時報備。
(四)應急預案審核、印發和發布。本區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有關單位、專家意見后,由預案制定單位按有關程序審議,審議透過的本區部門應急預案應報政府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預案培訓。將各類應急預案有關資料列入每年應急知識宣教培訓計劃,以涉及公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為重點開展宣傳培訓,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提高社會公眾自救互救潛力。
(六)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
(七)統計匯總報告。依托政府應急平臺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信息,詳細登錄各類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數量和分布狀況。
(八)補充、更新和輪替。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要做好本級、本行業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短缺物資進行補充,對有保質期的物資實施更新和輪替。
(九)基礎設施推薦。加強應急通信、應急供電、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醫療救護以及效能運輸、消防、防雷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
(十)督導檢查。每年年末對有關部門應急物資儲備任務落實狀況、救災物資年度消耗狀況進行督導檢查,根據應急物資短缺狀況指導有關部門提出補充計劃。對因突發事件救災而造成的物資虧空,有關部門盡快將應急物資補充到救災前水平。
二、應急隊伍及志愿者隊伍管理制度
(十一)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建設。突發公共事件主管部門建立相應類別應急工作的專業人才庫,并可根據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織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參與相關預案的修正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修訂和完善工作。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專家組會議。組織學術交流和課題研究,根據年度應急管理工作安排和課題研究計劃,組織應急管理專家,就本系統本行業公共安全形勢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開展調查研究或帶給專業咨詢,為領導決策帶給科學依據。
(十二)應對工作評估分析。每年年底,組織專家隊伍和有關部門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及應對工作狀況進行預測分析研究,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次年初總結分析報告,分報區政府體育場并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十三)應急隊伍統計分析。依托政府應急平臺建立應急隊伍數據庫,每半年對應急救援隊伍、專家隊伍、志愿者隊伍進行一次普查,對各類應急隊伍的區域分布、工作任務、人員、裝備、培訓演練狀況進行統計,更新數據庫信息。并對相關數據進行匯總分析,為領導處置突發事件帶給決策依據。
(十四)應急隊伍培訓。突發公共事件相應主管部門要對相應類別的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潛力。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潛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3、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資料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4、成立以公司總經理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經理、礦長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公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編制、修訂。預案要貼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并持續與上級部門預案的銜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實際演練狀況,適時修訂《預案》,做到科學、易操作。
6、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資料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7、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潛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8、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9、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潛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10、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潛力。
12、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要同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簽訂救護協議,一旦發生企業不能自救的事故,請求石家莊市礦山救援中心支援。
13、應急管理費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14、本制度解釋權歸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應急管理制度 篇19
為加強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第302號令),結合自身實際,制訂本事故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成立事故應急救授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企業)的第一職責人擔任;副組長:單位(企業)的直接職責人、經理、廠長、總工程師組成;成員:由各部門重要負責人、各車間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隊長、保安隊長組成。
2、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辦主任兼任。
3、應急機構圖:
4、各部門要明確主管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指定負責救援工作的專(兼)職人員,對本系統的救援工作實行管理。
二、應急救授職責
1、領導小組:
(1)對救援工作實行領導和指揮,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審批救援工作的各項辦法;
(4)核準救援指揮中心設備建設計劃,救援設備更新、購置、報廢計劃;
2、救援辦公室。
(1)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2)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根據事故災害狀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4)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調度、指揮現場所有各專業應急小組的工作,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護和減少人員傷害,降低財產損失。
4、消防滅火組。
(1)負責對單位(企業)關鍵裝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點防火部門制定滅火搶險預案,為事故及災害調查處理帶給依據。
(2)負責報警。對接警出動狀況,受災部門、燃燒物質、火勢大小作火災記錄,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根據指揮部的命令,負責現場滅火戰斗,加強火情偵察,查清是否有人員受大火包圍,及時搶救傷員。
(4)滅火戰斗結束后及時補充器材,恢復戰備狀態,總結火場經驗、教訓,協助上級部門對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人員醫療搶救組的職責盡一切可能救助人員。對現場傷勢較重人員進行臨時處置;對已瀕臨死亡人員進行人工搶救措施送相應醫院救治。醫療搶救組有權禁止人員進入狀況不明的現場,以防人員傷亡事故擴大,對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現場環境進行封閉和環境消毒。
6、警戒保衛組的職責。
負責隔離事故現場、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接近,協助人員搶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現另類意外事件。
7、物質保證組的職責是盡一切可能滿足救災和事故處理所用的物質需求保障。
8、搶修隊伍的職責是在公司相關部門配合下理解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盡一切可能搶修設備和工藝現場,把經濟損失降到最低,盡快恢復生產。
9、聯絡、通訊、保障組的職責是持續和上級聯絡,保證應急通訊正常,接待外來人員,接待職工家屬;同時和醫療搶救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應急管理制度 篇20
應急避難場所是指為應對突發事件,經規劃、建設,具有應急避難生活服務設施,可供居民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與建設,是提高城市綜合防災潛力、減輕災害影響、增強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潛力的重要舉措。
一、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與建設原則
(一)以人為本。以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準繩,充分思考市民居住環境和建筑狀況,以及附近可用作避難場所場地的實際條件,建設安全、宜居城市。
(二)科學規劃。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作為城市防災減災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劃應當與城市總體規劃相一致,并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實施。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要合理制訂近期規劃與遠期規劃。近期規劃要適應當前防災需要,遠期規劃要透過城市改造和發展,構成布局合理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
(三)就近布局。堅持就近就便原則,盡可能在居民區、校園、大型公用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區多安排應急避難場所,使市民可就近及時疏散。
(四)平災結合。應急避難場所應為具備多種功能的綜合體,平時作為居民休閑、娛樂和健身的活動場所,配備救災所需設施(設備)后,遇有地震、火災、洪水等突發重大災害時作為避難、避險使用,二者兼顧,互不矛盾。
(五)一所多用。應急避難場所應具有抵御多災種的特點,即在突發地震、火災、水災、戰爭等事件時均可作為避難場所。但多災種運用時,應思考具體災害特點與避難需要的適用性,注意應急避難場所的區位環境、地質狀況等因素的影響。
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思路
根據國內外資料和經驗,筆者對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提出如下設想:
(一)城市應急避難場所的規模
結合城市行政區劃、人口分布、人口密度、建筑密度等特點以及居民疏散的要求,可將應急應急避難場所分為三級建設: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為市級應急避難場所,一般規模在15萬平方米以上,可容納10萬人(人均居住面積大于1.5平方米)以上。為個性重大災難來臨時,災前防災、災中應急避難、災后重建家園和恢復城市生活秩序等減輕災害的戰略性應急避難場所;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為區級應急避難場所,一般規模在1.5-5萬平方米,可容納1萬人以上。主要為重大災難來臨時的區域性應急避難場所;
三級應急避難場所為街道(鎮)應急避難場所,一般規模在2千平方米以上,可容納1千人以上。主要用于發生災害時,在短期內供受災人員臨時避難。
以上三級避難場所應在建設過程中,應以一級避難場所為中樞、以二級避難場所為節點、以三級避難場所為末梢,梯次配備、網狀配置、分步實施,構建完整的城市應急避難場所體系。在建設的過程中,應按照分級建設的原則,由各級分別承擔相應的建設任務。
(二)應急避難場所的設置
1、應急避難場所的覆蓋半徑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災難預警后,透過半小時到2小時的摩托化輸送應可到達;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災難預警后,在半小時內應可到達;
三級應急避難場所:災難預警后,5-15分鐘內應可到達。
2、應急避難場所的要素與功能
三級應急避難場所:設置滿足應急狀況下生活所需帳篷、活動簡易房等臨時用房,臨時或固定的用于緊急處置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設施,供水管網、供水車、蓄水池、水井、機井等兩種以上的供水設施,保障照明、醫療、通訊用電的多路電網供電系統或太陽能供電系統,滿足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環境污染的排污管線、簡易污水處理設施,滿足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廁所或移動式廁所,滿足生活需要的可移動的垃圾、廢棄物分類儲運設施,棚宿區周邊和場所內按照防火、衛生防疫要求設置通道,并在場所周邊設置避難場所標志、人員疏導標志和應急避難功能區標志。
二級應急避難場所:在三級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基礎上,在棚宿區配置滅火工具或器材設施,根據避難場所容納的人數和生活時間,在場所內或周邊設置儲備應急生活物資的設施,設置廣播、圖像監控、有線通信、無線通信等應急管理設施。
一級應急避難場所:在二級應急避難場所的基礎上,在場所附近設置應急停車場,設置可供直升機起降的應急停機坪,設置洗浴場所,設置圖板、觸摸屏、電子屏幕等場所功能介紹設施。
3、應急避難場所的選址
可選取公園、綠地、廣場、體育場、室內公共的場、館、所和地下人防工事等作為應急避難場所的場址。選址要充分思考場地的安全問題,注意所選場地的地質狀況,避開地震斷裂帶,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地段;選取地勢較高且平坦空曠,易于排水、適宜搭建帳篷的地形;選取在高層建筑物、高聳構筑物的跨塌范圍距離之外;選取在有毒氣體儲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儲放地、高壓輸變電線路等設施影響范圍之外的地段。應急避難場所附近還應有方向不同的兩條以上通暢快捷的疏散通道。
(三)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方式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可采取以下方式:一是體育館式應急避難場所,指賦予城市內的大形體育館和閑置大型庫房、展館等應急避難場所功能。二是人防工程應急避難場所,指改造利用城市人防工程,完善相應的生活設施。三是公園式應急避難場所,指改造利用城市內的各種公園、綠地、校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加建相應的生活設施。四是城鄉式應急避難場所,指利用城鄉結合部建設應急避難場所。五是林地式應急避難場所,指利用貼合疏散、避難和戰時防空要求的林地。
三、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與管理
(一)實行誰投資建設,誰負責維護管理的原則。應急避難場所的所有權人應按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并設置標志牌,建立健全場所維護管理制度。
(二)應急避難場所的政府管理部門,應制定針對不同災難種類的的場所使用應急預案,明確指揮機構,劃定疏散位置,編制應急設施位置圖以及場所內功能手冊,建立數據庫和電子地圖,并向社會公示。有條件的地方,還可組織檢驗性應急演練。
(三)各級政府、各部門編制的單項應急預案應與全市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相銜接。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四)建立一支訓練有素的應急志愿者隊伍。透過對志愿者組織的培訓、演練,使之熟悉防災、避難、救災程序,熟悉應急設備、設施的操作使用。
(五)建立一套規范的應急避難場所識別標志。應急避難場所附近應設置統一、規范的標志牌,提示應急避難場所的方位及距離,場所內應設置功能區劃的詳細說明,提示各類應急設施的分布狀況,同時,在場所內部還應設立宣傳欄,宣傳場所內設施使用規則和應急知識。
應急管理制度 篇21
為確保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資料包括:應急管理工作開展狀況;應急預案制定和執行狀況;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狀況;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狀況;應急保障措施落實狀況;應急管理制度制定狀況;應急管理相關工作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督查采取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經常性督查等形式進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計劃,根據不同階段工作任務,明確督查的重點和要求,促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體系建設。
四、被督查的單位要用心主動配合督查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檔案,實事求是地向督查組匯報工作開展狀況。
五、督查工作在鄉政府的領導下,由鄉應急辦牽頭組織實施。督查活動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實地查看以及查閱相關文件、資料等方式進行。督查工作結束后,及時反饋督查狀況,并構成督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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