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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1
1、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樹立終身學習的意識。
2、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地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教師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3、提倡互幫、互學,有經驗的骨干教師要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做好師帶徒工作記錄。
4、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或交流,并根據需要有計劃的選送教師外出學習。
5、每學期進行一次業務素質與能力的競賽,實施崗位練兵。
6、幼兒園對新教師的培養采用導師制。為每一位新教師配備一位教學經驗豐富、業務能力過硬的'教師作為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應對新教師的成長盡職盡責。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2
為了不斷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加強教師隊伍的整體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進行自我培訓、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領域的突出特長。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進修,對業余進修或自修(本專業)成績合格及獲得有關證書者,幼兒園可負擔部分費用。
二、提倡互幫、互學,有豐富經驗的教師要帶徒弟,傳授經驗。定期舉辦各種培訓班,如英語、聲樂、舞蹈、美工等,并進行考核評比。
三、堅持走出去、請進來的方針,每學期邀請專家或同行來園講學,交流。每學期組織一次全員性的參觀,并根據不同需要,送派教師到各地學習。學習結束每人要寫2000——3000字的學習心得,并對全園教師進行二次培訓或做1-2節觀摩課展示。
四、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師不斷獲取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五、每兩年舉行一次“教壇新秀”、“骨干教師”的評比。有計劃的組織和選派教師參加各種形式的園內學習、外出學習、參觀及培訓。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3
為了認真搞好教師培訓工作,完成培訓任務提高教師的教育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實施條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幫助青年教師更快地適應幼兒園保教工作和管理方式,為今后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對新分配的青年教師,開學初對其進行上崗前的培訓。思想政治培訓由幼兒園統一組織安排,培訓內容為教育法規、時事政治、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本園規章制度等;業務培訓有教學處組織,培訓內容為新《綱要》、教育理念、活動設計、保教工作以及班級管理等。
二、教師培訓以參加園內培訓為主,選派外出培訓為輔。參加縣、市、省級培訓的教師,要認真做好培訓筆記,培訓后,要將培訓情況向全體教師進行匯報。
三、組織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各教研組要強化平時的幫練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培養,在活動中幫助提高。
四、鼓勵他們積極參加業余文化進修學習,提高青年教師的.文化素質,幼兒園在排課上給予支持,時間上給予保證。
五、堅持對青年教師的聽課,并及時進行講評。
六、鼓勵青年教師參加各級實驗專題的研究課寫實驗報告,總結實驗體會,寫實驗方案。
七、建立教師培訓業務檔案,記錄教師培訓情況;受聘教師應備有培訓筆記本,記錄本人參加思想政治和業務培訓的內容及心得體會。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4
1、由組織機構領導小組,全權負責園本培訓的計劃、安排、組織與實施。
2、學期初制訂詳細的教師培訓計劃,按計劃組織實施。
3、在培訓內容選擇上,把培訓內容與培訓人員的專業特點結合起來,必須有利于學科的發展和教學工作的需要。
4、參加培訓人員必須遵循時間按時參加培訓活動。遲到、缺勤將詳細記載并進行學分扣除,同時與年度考核掛鉤。
5、組織教師業務培訓和學習研究活動。
6、發揮有專長骨干教師對其他教師進行教學技能的培訓。
7、教職工按時參與園本培訓活動,不得遲到和早退,更不準無故缺席,每次活動作好考勤記錄。
8、堅持業務學習制度,有計劃的安排業務學習內容,使全體教職工不斷獲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發展動態。
9、組織教師積極參加各種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學習反思,在活動中不斷提升。
10、有計劃派送骨干教師外出參觀學習,參加各級各類的業務培訓,并為她們搭健相應的展示平臺。
11、關心教師,提高教師的文化素質,支持鼓勵他們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及學歷進修。
12、抓好學分記載管理,各種資料及圖片通過博客及時上傳。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5
一、教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以自學為主,每周一下午三節課后組織政治學習。周三(數學、英語)、周四(語文、常技)組織業務學習。無特殊情況不得變動。
二、學校校長室對全學期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訂計劃,確保主要內容、活動形式。
三、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集體學習,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參加學習的要履行請假手續。
四、集體學習時必須嚴格遵守學習紀律,聚精會神,不看與學習無關的書報,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一般不會客,要備好學習的資料,認真討論,積極發言,做好學習記錄。
五、自覺關心時事政治,根據部署完成自學任務,寫好學習心得,學校要定期組織交流。
六、教師的業務學習,要圍繞學校教科研主課題,每個教師要在教學改革中不斷探索,不斷創新,不斷總結經驗,獨立完成子課題的研究,每學期至少要完成一篇子課題的總結或教研論文。
七、學校行政部門鼓勵和支持教師的業務進修,要視學校具體情況,幫助教職工解決好在職進修的`困難,積極為提高教職工業務素質創造條件。
八、對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的成效,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可組織專門的考核,也可結合期末工作考核一并進行。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6
外出開會學習是吸取新思想、新知識、交流經驗的重要手段,學校將創造條件,盡可能多地安排教職工外出開會學習。為既不影響教學任務的完成或其它工作的開展,又能兼顧學校經濟承受能力和學科之間的平衡,特作如下規定:
1、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發文件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原則上同意。
2、非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開會學習,原則上不同意。
3、參加各級各類教研會人員由教科室根據文件精神統一安排。
4、參加各類會議或培訓人員由校長或分管校長安排。
5、凡非正常渠道來源的任何開會學習通知及高、中考閱卷等,學校不予認可。
6、以上外出開會學習,僅報銷會務費、車船費、住宿費,出差補助費按有關規定執行。
7、返校后學習資料交教科室或辦公室存檔,開會學習內容必須向教研組長、教科室主任或分管校長匯報,并在教研組會議或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進行傳達。因未匯報傳達而貽誤工作的,除批評教育外,所有費用自理。
8、審批手續:個人填寫出差單,貼好車票,附會議文件和書面匯報材料,部門負責人和分管校長簽字,再交校長審批。
9、校長培訓、假期業務進修等參照有關文件執行。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7
為了使全體教職工更好地勝任教育教學工作,促進業務學習正常有序地開展,便于對其規范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業務學習制度。
一、加強領導,明確加強責任,建立健全管理機構。
二、學校把教職工的業務培訓學習深造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一環,對教職工的業務培訓學習給予支持,進行全監督、全程管理。
三、做到計劃落實,考勤逗硬,記錄具體,總結全面。
四、做到定時間、定內容、定專題發言人,每周一下午為業務學習時間,每周必須保證2小時的學習時間。
五、采取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專題講座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
六、學習時做到每次有針對性地提出一個問題,再組織教師學習有關教理論,引導教師學會理性思考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七、要有序按計劃開展,做到內容豐富,方法多樣,具有可操作性和實際意義。
八、業務學習,堅持考勤制,遲到一次扣1元;曠課一節扣10元;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九、學習時教師必須帶上筆記本,作好記錄,鼓勵撰寫經驗論文,心得體會。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8
一、遲到、曠課(曠工)的處理
1、教職工會議、值日遲到5分鐘,值日無簽名均扣5元;會議、值日無故缺席,補貼不發外,另扣30元,并作為期末考核的.依據。
2、教師曠課每節扣30元,行政曠工每天扣100元,職工曠工每天扣50元。期末效益評估時,酌情扣考勤中百分點。
二、教職工應自覺完成學校布置的臨時任務,凡未按規定完成的,酌情扣除獎金。
三、教職工應熱愛學生、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嚴禁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凡發現體罰、變相體罰者,經查情況屬實,情節輕微者每次扣100元—500元(由學校研究決定);情節嚴重者,按教育局規定處理。
四、未經學校批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生和家長收費,違反規定,情節輕者,退還所收費用,并罰其所收費總額的5—10倍,情節嚴重者,待崗。
五、教師應自覺規范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過重課業負擔;不得任意拖堂,不得增加學生的作業量,凡拖堂或作業重復造成不良影響的(指多位家長多次反映),每次扣發獎金50—100元(由學校研究決定)。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9
一、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特訂本制度。
二、嚴格執行紫教體發(2004)119號文件之規定。
三、實行“請假報告單”制,杜絕招呼假、命令假和先走后請假的請假行為發生(因突發疾病、突發急事者可電話請假,上班后補辦手續)。
四、教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有特殊情況,必須本人處理者,方可請假,每人每學期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7天,每學年請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半個月,凡超過者按“119”號文件之規定從下月工資中兌現經濟處罰。
五、病假必須出示縣醫院或以上級的'醫生診斷證明,銷假時出示醫藥發票。
六、不論什么假都實行銷假制度。
七、關于教職工請假頂課金扣與補的規定。
1、教職工因公出差、公派外出學習或享受政策規定假期時,學校安排教師頂課,其頂課金5元由學校從公用經費列支。
2、教職工非公派學習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履行請假手續,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5元)。
3、教職工請事假期間,自已協商頂課者,只履行請假手續,而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者,既要計算事假,又要承擔頂課金費用(暫定每節課5元)。
教職工請病假期間:
(1)長病假按上級文件規定辦;
(2)短期病假,自己協商頂課者只計假不扣錢,由學校安排頂課后,既記病假,又要承擔頂課費用(暫定每節課3元)。
凡未任課的教職工請假一天按兩節課計算執行上述規定。
八、本制度從教代會討論通過之日起執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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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工的請假行為,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補充規定。
一、審批權限
(一)教師請假。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年級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職員工人請假。請假一在,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兩天至三天,由分管處室的副校級領導審批;請假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請假程序
(一)教師請假。教師請假一天,由年級主任審批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教師請假三天以上,先由年級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教師把請假條交到各年級的教務員處進行登記。
(二)職員工人請假。職員工人請假一天,由處室主任審批,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兩天至三天,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分管的副校級領導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職員工人請假三天以上,先由處室主任審批然后由校長審批,最后請假人把請假條交給相應的處室主任。
(三)請假條歸檔。在每月月底,教師的請假條由各年級的教務員統一上交行政辦公室,職員工人的請假條由各處室上交行政辦公室。
三、請假期間工作量的計算
(一)公假,不扣課時津貼。
(二)私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等。以學月為單位,請假一天到兩天,不扣課時津貼;請假三天及三天以上,按學校規定扣課時津貼。
四、補充說明
本補充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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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遲到一次扣2元,早退或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
二、凡因病、事不能工作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因病請假 5天以內須持區醫院的“疾病診斷書”,向負責考勤的校領導請假;因病請假5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因事請假2天向分管校長請假;因事請假2天以上的須向學校校長請假,并由校長會議研究。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情不能到校請假,可用電話請假或請人代為請假。
三、教職工請假,須先到教務處調整好課務,再待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批準請假時間已到仍不能回校上班的,應及時續假,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后方可繼續休假。凡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休假的,或休假假期結束仍未到到上放的,按曠工處理。
四、請病假一天扣6元,請事假一天扣10元。曠課一節扣10元,曠工一天扣50元。
五、符合法定婚齡的職工可請婚假3天,實行晚婚的可請假15天。
六、符合晚育要求的女職工法定產假為3個月,剖腹產者產假增加15天。產前可請假15天,按產假計算;凡產前超前請假或產假結束后繼續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產假如逢節假日,不再延長假期。請產假必須出具醫院關于小孩的出生證明,按小孩出生時間計算產假。
七、懷孕流產的要出具區醫院證明。三個月內流產的給假15天,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給假一個月,六個月以上流產的,給假期一個半月。
八、教職工直系親屬病故的給假4天,奔喪去外地的可視實際情況適當放寬。非直系親屬病故,原則上不給假。
九、凡因公出差、開會、培訓等人員,同樣按上述有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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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職工嚴格遵守園內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
二、上班時間沒有重要的事情不接不打私人電話或發送手機短信。
三、嚴格遵守幼兒一日生活制度。
四、為保證幼兒的安全和有效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閑逛、不扎堆、不串班、不辦私事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準挑撥是非,不在園內爭吵辱罵和打架。
五、上班時不能當著幼兒面前吃零食不聽隨身聽。
六、教職工言談舉止應為幼兒表率。
七、帶班時要做到用自然好聽的聲音教學,微笑服務。教育幼兒要做到"四心"(即熱心、耐心、細心、誠心)
八、每天保持本班的清潔衛生、玩具、用品等物品放置整齊,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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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體教職工實行坐班制,按規定時間正常上下班,教師須晚辦公時間(按每學期晚辦公規定執行)。
2、教職工應準時參加總校、部門、科組等組織的各類會議及活動,因故請假務必由園長批準,否則按《會議制度》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來校上班者都必須向主管領導請假,請假必須填寫由學校統一印制的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交部門主管存檔、一份交核查。),事假扣發每天日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班主任費、校齡工資、師德獎、常規考核獎等項工資的日平均值)。
4、請假審批權限:教職工1天(含)以內由園長批準,2天以上(含)以下(含)報總校長核準方可生效,3天(含)以上須由總裁核準。
5、請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班(確認為緊急情況而無法預先告知除外),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發日平均工資的兩倍。
6、教職工婚假,一般應安排在假期進行,享受7天(含雙休日)的帶薪(基本工資)假期;女教職工享受3個月的帶薪(800元/月)產假,且計算校齡,超過3個月的`視為請事假,按事假的規定執行。但產假最長不得超過1年,超過1年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帶薪產假工資。休假結束后,學校在編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安排上崗,在上班后第二個月的工資發放日一次性發放3個月產假工資共計2400元。
7、教職工喪假,僅限教職工直系親屬,享受本省內為4天,外省為7天(均含雙休日)的帶薪(基本工資)假期,超過規定日期的視為事假,按事假規定執行。
8、全體教職工應按作息時間表的規定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內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因事外出需經主管領導同意,但最長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且課務要自行調節好。
9、遲到早退1次扣5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者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超過2天以上(含)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工資。
10、凡參加進修的學習假按事假處理;凡被邀請出席的政府或教育部門的報告會、典禮儀式等,按具體情況可申報公假,但要提出書面申請,不扣發工資。
11、病事假一天以上(含)者扣發日平均工資。4小時(含)以內(含)的病事假,不扣發工資,但課務自行調節,不得影響正常工作,代課教師不發代課金,由請假者和代課教師自行協商解決。
12、法定節假日,星期日本人可自由安排,但外出一天以上須向有關領導告示去向,平時中層以上(干事以上)的領導干部外出一天以上,須向園告示去向。園長、主任外出一天以上須報告總校長或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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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
二、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園領導,得到同意后,方可離開。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師帶班的時間里,不得離開幼兒園。
2.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
3.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
4.事先不知的,應盡可能協調換班,采用事后調換的方法彌補。
5.后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6.因公活動時間在上班時間以后的`,教工必須先到崗,再活動。
三、教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準,按相應的方法處理。
1.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閑的時間看病,善于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時間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按激勵機制中補休或健康獎的相關規定處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處理的,可以使用補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兒園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
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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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本園辦得更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特訂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體教職工嚴格遵守。
一、幼兒園教師必須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無大事不得請假,一個月內允許請假一天,請假當天不支付工資,病假按正常工資的80%支付,請半天假的以三小時計算。
二、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則在當月工資中扣xxx次。
三、教師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帶情緒進園,上班期間,不隨意換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閑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避免孩子發生意外,嚴格做到:視線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許讓孩子替教師做事,堅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打罵孩子。
四、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燙傷、抓傷等)有上述情況,情節嚴重的,由當班老師自己負責,接送期間孩子在園內發生責任事故的,情節嚴重的,則由值班老師負責。家長找幼兒園賠償的,幼兒園賠償后,保留對責任老師的追責權。
五、班級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變動、丟失或損壞等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后果有老師負責,老師和孩子離開教室期間必須關掉所有電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準隨手亂放,用完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教師在園內、園外都應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對待家長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孩子在室內外活動娛樂期間(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須有老師陪同看護,絕不能讓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間,各班孩子睡覺時,必須有老師值班。
七、每天記錄孩子出勤情況,對全勤的孩子給予獎勵,缺勤天以上的孩子,老師必須主動與家長溝通詢問孩子的情況,家長意見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按失職處理,同時要對家長意見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的月底查看記錄情況,以便我們改進。
八、飯前、飯后做好桌面地面衛生工作,注意孩子衛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須消毒,每周六將被褥晾曬一次,午睡后必須做到被褥整齊,地面干凈,被褥有污染及時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掃干凈,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來做,查到則按失職處理,在當月工資中扣除當班老師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間,避免孩子發生意外,老師必須隨手關好大門并上鎖,才能進教室,老師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潔衛生、保證安全、方可離園。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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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校園監控中心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規范、高效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校園監控中心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發現事故、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
二、愛護和管理好各項設備,早班接班后半小時內負責對設備進行清潔擦拭,監控中心內的所有設備設施非專業人員嚴禁動用。
三、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做詳細登記。
五、工作人員不得擅自脫崗,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需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向接崗同志交代清楚。
六、嚴禁在監控中心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七、非監控中心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中心;師生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中心查詢情況必須經保衛處同意方可進入監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監控中心干凈、整潔、安靜。
九、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中心;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十、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值班電話接、打私人電話。
十一、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二、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中心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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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100元/次。
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變動,必須交清,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職處理。
5、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
6、各班室下班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7、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8、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半小時,下班時遲走半小時,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9、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10、教師要認真備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
11、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大型玩具沒有老師保護禁止幼兒玩耍,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
12、學期結束,各方面表現優秀,且班級無重大安全事故的.,獎勵教師100元。
幼兒園教職工學習制度 18
為加強教師管理,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保證正常良好的教學秩序,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請假原則
1、實事求是,不得虛假。
2、遵循請假制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二、請假規定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院建議休息證明與病歷;
②假期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天;
③請假期間自行安排課務。
(2)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病歷、縣醫保辦證明;
②假期不滿一個月,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③假期超過一個月,經校長簽署意見,請假者持醫院證明、病歷、縣醫保辦證明,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
(3)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120天,當年不得晉升職稱,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4)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由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對其進行診斷并出具相關證明,經縣教育局與縣人民保障局核實后,按規定辦理病退手續;
2、事假
①一學期累計不超過7天;
②不滿7天,報校長辦公會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③超過7天,經校長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超過30天不準假;
④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不得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晉升職稱,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3、公假
①必須見有關文件通知或學校通知;
②時間以通知要求為準;
③請假期間自行安排課務。
4、婚假
①按國家有關規定;
②按連續的天數計假期(節假日、雙休日、包括在內)
5、喪假
①必須是直系親屬;
②假期不超過3天;
6、產假和人工流產
①按國家有關規定;
②見《女職工產假制度》。
7、函授培訓假
①必須出示有關文件通知;
②假期不超過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③課務自行安排好。
8、不經請假離崗者,按曠工論處。
9、連續曠課15節,不得參加評職或職聘。
10、凡有借請假之名從事獲取利潤或報酬工作的人員,扣回假期所有工資,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課務安排
1、以上各類請假,除住院病假,婚假、產假由學校統一安排課務外,其他均由請假人自行安排。若請假人沒有安排,由學校安排,則扣20元/節;
2、若請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課,并在教導處備了案,而代課老師沒有到位,則按考勤紀律處罰代課老師。
四、請假手續
1、請假人到教導處寫好請假條,填好代課表;
2、請假條經教導主任,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生效;
3、最后請假條交回教導處備案;
4、假滿后返校到教導處銷假;
5、超過學校請假權限的按有關規定到上級部門批準;
6、杜絕電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
本制度解釋權歸校長室,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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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按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全校教職工各類假事。
第二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方可請病假。
(一)病假須鎮級及以上醫院證明且病歷奇全。
(二)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照發;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9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照發;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
第三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方可請事假。
(一)請事假必須經校、處(室)領導批準。
(二)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資照發;當年事假累計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發本人日基本工資的50%(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21.75天,以下同);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0天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
第四條:婚假:工作人員本人結婚,可請婚假。
(一)婚假為3天。晚婚(女滿23周歲、男滿24周歲以上初婚)婚假7天。
(二)婚假期間享受全部工資待遇。
(三)婚假必須一次休完。假期中遇公休、法定節假日連續計算。
(四)直系子女的婚事準于2天假期。
(五)在規定假期內,事先調好功課,不影響月勤獎;超過假期按事假處理。
第五條:喪假:工作人員配偶、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請喪假。
(一)喪假為3天。
(二)喪假期間享受全額工資待遇。
第六條:產假:
(一)女教職工享受產假90天,哺乳假六個月。產假期間如遇寒暑假,產假自動順延。哺乳假期間如遇寒暑假,假期不再順延。
(二)產假基本工資照發。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在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女職工產假期間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經本人申請,學校可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哺乳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
2、女職工產后申請1年假期(含法產假),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基本工資照發。
第七條:曠課: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課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擅離職守者;
2.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或未準續假而不上班者;
3.經查明請假理由確屬欺騙性質,編造假情況或假證明者;
(二)曠課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含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并取消各種福利待遇。
(三)經常曠課,由學校視其情節報請上級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課10天或累計15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工(職)15天或3個月內累計超過30天者,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第八條:學習、培訓:
(一)外出學習、培訓、開會,須憑有關文件通知,經學校教導處審批并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
(二)經學校批準的外出學習、培訓、開會請假不計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規定假期外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三)本人自愿在校外進修,學習,但未經學校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九條:批假權限:
(一)凡請假(除病假外)2天以內(含),由教導(或總務)主任審批;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中層干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三)請假必須事前填寫《事假調課報告單》,在教導處備案。
第十條:準假原則
(一)教職工除享受國家法定節假外,凡要請假的必須在安排好功課或工作(包括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才予以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或擅自調課者,均曠課處理。
(二)凡是事假,臨時電話通知,一般不予批準(特殊情況除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按曠課處理。
(三)請假期滿要及時到相應科室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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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了進一步完善請假制度,嚴肅教職工的勞動紀律,現根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請全體教職工自學遵守執行,有關請假情況存入個人檔案,作今后職稱評定,工資晉級,教師考核等重要依據。
二、請假制度:
(一)假期批準權限:
(1)請假一周內的教職工,須填寫請假報告,經校長室(或主管校長)審批后,到相關科室安排好工作(教師到教務處安排好功課、班主任到政教處安排好班主任工作、后勤職工到總務處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崗。
(2)請假一周以上一個月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校務會通過。
(3)請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由學區研究審批,請假兩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超過六個月的老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
(4)學校中層干部請假一月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學區研究審批,兩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學校正副校長請假一個月內的,由學區主任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備案,并開具請假批準書。
(二)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請假在一個月內的,須經市級衛生院以上的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需市級人民醫院證明,由本人寫出請假報告,逐級審批。
(1)病假待遇:非住院教職工請病假時間月累計為兩天(含兩天)的不扣當月福利;超過兩天以上的按市相關規定執行;請假一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學校獎金外,其他按市局規定扣除相關部分。本學期福利以本人在學期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2)住院教職工超過兩天的按以下規定執行:按市局規定扣除,最高上限為扣完學校全部福利;請假一個月以上的.,除扣除學校獎金外,其他按市局規定扣除相關部分。
(3)學校因考慮工作安排,方便排課,科學管理,個別特殊請假人員,在違反上級規定的前提下,由學校校務會通過,另行處理。
(4)合同職工病假待遇。合同職工、教師在超過兩天以上的病假期間自負代課金,假期超過一個月,作自動辭退處理,其它請假規定、手續照上述辦理。
(三)事假:
教職工請事應從嚴控制,因有緊事需請假的;假期一律不超過1周,無特殊情況不予請假。
(1)學校正、副校長,請事假一周以內的,由學區主任審批,請事假一周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分管局長審批。
(2)學校中層干部請事假一周內由學校校長審批,請事假一個月內的,由學區審批,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教職工請事假半個月內的,由所在學校校長審批,請事假15天—30天,由學區審批,請假一個月以上的,由市教育局政工科審批。
(4)事假待遇。事假在2天內,辦好手續,不扣當月福利,自負代課金(10元/節),事假超2天按以下規定執行:3天—5天,每天扣20元,自負代課金,;5天以上每天扣30元,自負代課金;本學期福利以本人在學期的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三、公假:
公假也須辦理手續,憑文件或上級通知,到辦公室登記,報教務處安排功課,方可離崗,公假不扣款,補發公差期間的簽到費。
四、婚喪假:
(一)婚假:
教職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結婚的,婚假1周,因學校工作在時間上的特殊性,教師婚假應盡量定在暑、寒假,請假報告要附結婚證復印件。如婚假應盡量在暑、寒假的,或上課時間不請假,不誤課,學校獎勵200元/人。婚假期間不扣發獎金、津貼。
(二)喪假:
喪假指的是教職工本人直系親屬的喪事而請假,根據國家勞動局和財政部規定,縣內準假3天,縣外準假3—5天,喪假期間不扣發工資,獎金和津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五、產假、哺乳假。
(一)產假:
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其產假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按法定年齡結婚生育的,給予產假56天,符合晚婚生育的,給予產假90天;難產或雙生以上的增加產假15天;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產假20至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產假50天;7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上述產假期間獎金、工資照發,不影響晉級、調資。
(二)哺乳假:
(1)女方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學校可給予6個月的哺乳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放,不影響晉級調項,并計算工齡。請假1年(含1年)以上的按文件精神實施(含法定產假,不能領獨生子女費,職務津貼,省直補貼停發)。
(2)若產假、哺乳假跨學期超過法定請假時間(即3個月),教職工請一個學期假,學校在不違反上級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發放本學期統發福利的30%,不扣發上發的雙考獎等福利。若教職工撫養確有困難,經本人申請要求請假兩個學期的,需報學區、教育局審批,學校可給予兩個學期假,按規定發放本人基本工資的80%,在第二個學期,教師不享受校發一切福利,并扣除雙考獎、誤餐補等上發福利。
(3)個別特殊情況由校務會協商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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