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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通用11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1
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學期由本園聘請的幼教專家進行幼兒健康、衛生知識講座一次。
2、定期由幼兒保健人員對保教人員講課,內容涉及對保健知識及幼兒常見病的預防、意外傷害的處理等。
3、園內定期以黑板報、衛生欄等形式宣傳相關知識。
4、園內備有幼兒健康教育圖書、雜志供教師參考,教師必須適時向幼兒講授衛生知識,進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身體格檢查,對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幼兒必須做胸部X光透視、肝功能、糞便常規檢查,健康檢查合格方可入園。
2、堅持定期體檢制度。入園幼兒每年春季、秋季各體檢一次,每季度測身高、體重一次,進行健康分析與評價,指導家長做好幼兒的.健康教育,并對每個入園幼兒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兒成長記錄。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有醫院健康證明方可工作。
3、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
一摸:有否發燒;
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
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每日觀察記錄。
三、體格鍛煉制度
1、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游戲及體育活動,幼兒每天做二次體操或活動性游戲 。
2、在正常天氣下,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兩小時以上戶外活動,加強冬、春季節鍛煉。
3、創造條件,充分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地鍛煉兒童體格。
4、鍛煉要循序漸進,運動項目和運動量適合不同年齡幼兒的特點,對體弱的幼兒給予特殊的照顧。
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2
為加強幼兒的健康管理,保護幼兒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康檢查
1、入園檢查制度:按照托幼機構要求對新入園幼兒、插班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對體檢中發現器質性疾病、特殊疾病、體弱病殘的幼兒,要通知和配合幼兒家長到醫院做進一步檢查,并做好登記,名單分別交班主任和保健醫生,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予以照顧。
2、幼兒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以前,必須按照托幼機構要求根部不同崗位職責, 檢查合格后方可就職。
二、定期體檢
1、在園的幼兒每年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集體組織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各一次,并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對比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時矯治。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片或檔案。
2、 對因故未能按時體檢的幼兒,園方要另外安排時間組織補檢,確保體檢率達到 100%。
3、 幼兒園為幼兒提供安靜、整潔的體檢場所,并標明體檢項目。
4、保健醫生組織幼兒體檢前要進行談話教育,講解體檢前的注意事項。
5、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發現問題,即采取措施,對法定的傳染病, 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防治,做好隔離、消毒措施,以及對班級的'檢疫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6、設專人做好幼兒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開展幼兒近視、沙眼、齲齒、寄生蟲、貧血、營養不良、脊柱彎曲、神經衰弱等常見疾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三、健康檔案管理
1、保健醫生負責整理、統計幼兒健康體檢檔案資料,并妥善保管幼兒體檢表。
2、 查看幼兒健康資料需通過園領導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畢后及時歸還、歸檔。
3、 加強技術防范措施,資料要經常通風、防潮、防蛀蟲。
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3
一、兒童健康檢查
1、 入園健康檢查健康檢查內容及要求
(1) 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入園。
(2) 兒童入園體檢中發現疑似傳染病者應當“暫緩入園”,及時確診治療。
(3) 兒童入園時,應當查驗“兒童入園健康檢查表”、“兒童保健手冊”、“ 預防接種查驗證明”。對于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2、 定期健康檢查
(1)兒童定期健康檢查項目包括:測量身高、體重,檢查口腔、皮膚、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測查視力,檢測血紅蛋白。
(2)1~3 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 2 次,3 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 1 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 1 次血紅蛋白檢測。4 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 1 次視力。
(3) 體檢后應當及時向家長反饋健康檢查結果,對有異常的兒童督促其治療。
(4) 兒童離開園 3 個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園檢查項目進行健康檢查。
(5) 轉園兒童持原托幼機構提供的“兒童轉園健康證明”、“兒童保健手冊”可直接轉園。“兒童轉園健康證明”有效期 3 個月。
3、晨午檢及全日健康觀察
(1) 做好每日晨間或午間入園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詢問兒童在家有無異常情況,觀察精神狀況、有無發熱和皮膚異常,檢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 保教人員應當對兒童進行全日健康觀察,內容包括飲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狀況、情緒、行為等,并做好觀察及處理記錄。
(3) 保健醫生每日深入班級巡視 2 次,發現患病、疑似傳染病兒童應當盡快隔離并與家長聯系,及時到醫院診治,并追訪診治結果。
(4) 患病兒童應當離園休息治療。如果接受家長委托需要喂藥時,由保教人員與家長做好藥品交接和登記,并請家長簽字確認。
二、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上崗前健康檢查
(1) 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到xx市(縣)婦幼保健院按照規定的項目進行健康檢查,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2) 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
2、 定期健康檢查
(1) 在崗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項目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2) 在崗工作人員患有精神病者,應當立即調離托幼機構。
(3) 凡患有發熱、腹瀉、流感、活動性肺結核等呼吸道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需離崗,治愈后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并取得“托幼機構工作人員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回園工作。
(4) 體檢過程中發現異常者,根據xx市(縣)婦幼保健院的要求到相關專科進行復查和確診工作,并追訪診治結果,合格后持證上崗。
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4
為了全面貫徹《幼兒園衛生工作條例》,對全體師幼進行衛生知識、衛生習慣的規范教育,提高全體幼兒身體素質,特制訂幼兒園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天對幼兒、食堂人員進行晨檢;
二、每天供應充足的幼兒飲用水,并對鍋爐、水桶、水壺等進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進行一次師幼健康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四、專人負責管理幼兒園環境衛生工作;
五、建立專用保健長廊,及時宣傳有關健康教育內容;
六、成立傳染病防止領導小組,制定傳染病應急預案,嚴密關注傳染病發生;
七、健全幼兒接種卡和健康卡,及時記載各項內容。
幼兒園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5
一、新生入園須到指定醫療機構對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兩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預防接種等。對離園超過三個月幼兒,返園時須重新體檢。
二、家長配合保健醫建立完善的幼兒健康檔案,按要求及時反饋幼兒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等資料。領取借閱健康檔案資料,查看完備后及時歸還。
三、積極配合每天入園晨檢,發現疑似傳染病情況,家長有義務配合帶孩子去醫院診斷或隔離觀察,并及時向老師反饋病情。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防治,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四、在園1~3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2次,每次間隔6個月;3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1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1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檢測。1~3歲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兒童,每年檢查1次聽力;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視力。
五、幼兒缺勤須提前向班級老師請假,病假說明病因。請假超過三天(包括三天,節假日不算)返園須到保健室開具"三天返園健康證明"后方可進班。
六、如幼兒患傳染性疾病,須按規定離園隔離治療21天,痊愈后須持相關醫院的"痊愈證明"方可返園。
七、為保證幼兒在園安全,不能攜帶零食和影響幼兒安全的'異物入園。
八、一日活動中教師或保育員發現感冒或發燒嚴重的幼兒,通知家長后,家長有義務配合接回幼兒隔離觀察或去醫院診斷治療。
九、有在園內過生日需求的幼兒,為保證幼兒飲食安全,請家長所帶蛋糕及食品須在知名大品牌店購買,并提供當日購買憑證,并在食堂留樣4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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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兒健康檢查制度:
1、入園檢查制度:對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對有傳染病接觸的幼兒必須做胸部x線透視、肝功能等實驗類檢查,必須經過檢疫期,無癥狀方可入園。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家族史等。
2、園工作人員參加工作以前,必須進行體檢,包括x線透視、肝功能等,檢查合格并無嚴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職。
二、定期體檢制度:
1、三歲以上的幼兒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各一次,測量要準,并做好記錄,進行健康分析、評價,疾病統計,及時矯治缺點。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片或檔案。
2、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食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好全面觀察,積極配合班級對幼兒的一般疾病和外傷給予診治處理。
3、發現問題,即使采取措施,對國內的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防治,即使做好隔離、消毒,以及對班級的檢疫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三、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1、對每個班級的幼兒健康資料做到完善齊全、合理分類,填寫規范并及時整理、存檔。
2、相關幼兒健康資料完整保留,不得遺失,年終分類整理,裝訂檔案。
3、查看幼兒健康資料需通過園領導同意方可查看,查看完備后及時歸還、歸檔。
4、加強技術防范措施,資料要經常通風、防潮、防蛀蟲。
四、幼兒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制度
1、值班班人員每天早晨對每位入園幼兒的健康狀況精心觀察和訪問,努力做到:一摸有無發熱、二看精神狀況是否欠佳。
2、值班人員每天早晨對帶有感冒藥等物品的幼兒做好登記記錄工作,以確保生病幼兒按時按量服藥。
3、禁止幼兒入園時,攜帶零食和影響幼兒安全的異物。
4、值班人員或任課教師發現感冒或發燒嚴重的幼兒,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通知其幼兒家長領回去就醫或休息。
5、班主任認真做好每天幼兒缺課登記工作,并對未入園的幼兒進行“電話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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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二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2、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體重、視力一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要采取相應措施,對于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有Ⅱ0以上營養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僂病等的`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現缺點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3、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工作人員體格檢查。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霉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現患急、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于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工作人員每年全面體檢一次,發現以上疾病應離職治療或調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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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兒入園體格檢查制度:
每個幼兒均應建立健康卡、預防接種記錄卡,要求如下:
1、幼兒入園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及血色素檢驗。
2、幼兒入園時要有預防接種卡,做到憑證入園。并督促家長按時完成接種內容。
3、體檢后要對檢查情況分析、評價,并對貧血患兒,體弱兒,肥胖兒做好疾病統計及矯治工作。(對貧血10克以下,體弱兒,肥胖兒在入園一個月內建立個案)
二、定期體格檢查:
1、三歲以上幼兒每年體檢一次,三歲以下幼兒每年體檢二次。血色素檢查每年一次,牙齒檢查及齲齒治療每一年半一次。
2、每半年測量身長、檢查視力一次,每季度測體重一次,做好記錄、分析、評價、統計及矯治工作。
3、新進工作人員必須全面體格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工作人員每年健康檢查一次。表面抗原(HBsAg)陽性者不宜擔任營養員工作,e抗原陽性的工作人員應調離接觸食品及兒童的工作。
5、滴蟲霉菌陽性者,化膿性皮膚病,活動性結核及其它傳染病需立即離崗治療,愈后需持醫療機構的'健康證明,才能恢復工作。
三、全日健康觀察制度:
1、每日晨間檢查做到一摸、二看、三問、四查。
2、全日健康觀察重點:觀察晨間來園帶藥有異常的(晨間帶藥均由衛生部門證明)。一日活動過程中出現異常的幼兒。
3、及時做好觀察記錄及異常幼兒的處理工作,相關記錄要遵循語言文字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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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兒童入托入園體檢:兒童入托入園前必須到指定的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健康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能入園。健康檢查表上的項目應填寫完整正確,體檢一個月內有效。兒童入園時應將母子健康手冊或健康檢查表和預防接種卡交給幼兒園。兒童離開托幼園所兩個月以上,再入園必須重新體檢,入托入園前體檢率應達到100%。
2、兒童入園后應按年齡定期體檢:1歲以內嬰兒每季度一次,1-3歲內幼兒每半年一次,3歲以上兒童每一年檢查一次,每半年測量身高,體重一次,定期體檢后要進行兒童健康狀況分析評價和疾病統計,發現疾病或缺點及時矯治。定期體檢率的計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體檢為準,新入園未滿一個月者不可列入應查人數之內。
3、身高、體重、視力檢查:身高、體重檢查示范園每季度一次,1級園每半年一次。視力檢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園的嬰幼兒每年查血紅蛋白一次。
4、嚴格執行晨間的檢查及全日制觀察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晨檢工作可根據本園實際情況,采取保健醫檢查、班上教師檢查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不論選擇哪種方式,均由保健醫生負責確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步驟包括:一摸二看三問四查,觀察兒童精神、臉色、體溫,詢問在家的健康狀況,根據兒童的年齡、健康狀況、傳染病發病季節作有重點的'檢查,如咽喉是否紅腫、腮部有無腫大、皮膚有無皮疹、是否攜帶不安全物品等。
(3)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對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長帶兒童去醫院就診,或留在觀察室臨時隔離觀察。
(4)兒童帶來的藥品,要核對姓名、藥名、劑量、用藥時間和方法,作好登記,并由家長簽字。按時給兒童用藥。
(5)保健人員應每日午后、兒童離園前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保育員了解兒童的健康狀況,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
(6)班內的保教人員應全日注意觀察嬰幼兒的精神、飲食、睡眠、大小便等情況,對有病和體弱的兒童加強生活護理,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保健人員聯系并作好全日觀察記錄。
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托幼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同時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檢查。
2、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性病、性傳播疾病、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等有礙兒童身體健康的保教人員、炊事員,患病期間不得從事保教工作、炊事員工作,要及時隔離、治療。單純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兒童的保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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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兒園建立由園領導、后勤組長為食品衛生安全主管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保健為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人員。
二、幼兒園食堂在取得衛生局發放的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后方可開辦。
三、幼兒園食堂需符合上級部門的規定創設合理、衛生的食堂管理要求。
四、食堂員工必須每年一次定期體檢,并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工作。平時應當接受衛生知識培訓,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搞好個人衛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帶上工作帽和佩戴口罩。
五、采購食品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食堂采購有后勤部負責,幼兒園指定送貨單位,保健員驗收,禁止三無食品、腐爛變質的食品進入廚房。
(2)采購食品原料時必須向供貨商索取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不得擅自采購來歷不明的食品。杜絕加工銷售摻雜作假、以劣充好的偽劣食品,采購的'原料須有專業人員驗收質量和數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餐、點心的原料。
(3)配菜中心的報價和自行采購的發票都必須寫明品種、數量、單價、金額。報價、發票應當與當天的菜單相符合。
(4)食品原料必須做到分類存放,生熟分開,并做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應當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貨夾。
(5)加工蔬菜做到反復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預防引起食物中毒。
(6)生熟食品分開存放,每天留樣保存48小時,并標明時間,菜名,留樣人員等。生熟砧板要分開,擺放食品和廚具要規范、整潔、有序。
(7)所有食堂物品由食堂工作人員負責,做到安全衛生,餐具、用具用后洗凈,用前消毒,消毒后要用紗布蓋好,并放在規定的位置。
(8)食堂應有食堂工作人員保持衛生、整潔、無異味、無蟲害、地面無積水、污物,垃圾桶隨時蓋嚴、并及時清理,定時進行大掃除。
(9)脫排油煙機和煙道要定期清洗,廚房必須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煤氣要每天小查檢查,每周大檢查,用后及時擰緊開關。
六、飲水衛生應當按照以下規定予以實施:
(1)提供給幼兒的飲水設備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
(2)由總務處負責,保健室監督,定期請專業人員做好飲水機內部消毒清洗工作。
(3)要求保育員每天對幼兒的保暖桶和水杯進行消毒,嚴禁使用隔夜水,做到早放晚收,保暖水壺要上鎖。
七、保健老師每天應認真做好食堂從業人員的晨檢工作,一旦發現有腹瀉、皮膚發炎出膿等不適合工作的癥狀應讓其停止工作,回家治療。
八、廚房工作人員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下班后將廚房的門鎖好,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準離開廚房,保證廚房有人,防止不法分子進入作案。
九、廚房倉庫、儲藏柜要及時上鎖,由專人保管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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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嬰幼兒入園前必須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進行全面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入園,對離開園三個月以上或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兒童應檢疫42天,經重新體檢證實其健康后方能回園。
二、兒童定期健康檢查
1、對園內全體兒童進行健康檢查,2-3歲幼兒每半年檢查1次,3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每半年測量身高、體重各一次,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視力1次,在園兒童每半年檢查口腔1次。
2、準確測量身高、體重,測后對檢查的各個項目進行分析和評價。
3、嚴格執行晨、午、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工作人員健康檢查
1、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同時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檢查。
2、工作人員體檢后,由健康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后,方可上崗工作。
3、對患國家法定傳染病及滴蟲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工作。
4、對在工作中發現患急慢傳染病及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其他有礙幼兒身體健康疾病的'工作人員,要隔離或調離工作,病愈后經醫院或防疫部門檢查證明無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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