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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工作制度(精選26篇)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員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
1、結合本網吧,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2、網吧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隱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本網吧防火檔案,確定本網吧的防火重點部位。
5、網吧內要張內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緊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訊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
7、網吧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營業場所嚴禁放置即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
10、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和隱患。
11、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
12、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3、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圖片、錄像)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確定消防全完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6、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7、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3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煙,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查看、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并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后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4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并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隨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隱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隨意挪用或它用。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立各級、各崗位、各場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檢查、監督和指導二級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五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與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牽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七)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業務主管機構,對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下設安全科(南北校區分設),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批準后實施;
(二)制作并組織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監督檢查校內各二級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狀況;
(四)加強和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處理校內消防設施、器材的報警,組織對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
(五)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檢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八)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并對其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九)監督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臺賬;
(十二)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定期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十三)與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對接,并協助其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相關單位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十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熟悉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消防法規和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按照學校預算規定研究確定本單位年度消防經費預算;
(三)建立和完善本單位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和專(兼)職消防安全員隊伍,并將專(兼)職消防安全員的具體工作計入其年度總工作量,組織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四)確定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組織與下屬機構和崗位、場所、部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并督促其落實;
(五)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各類問題;
(六)組織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二級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負責擬定本單位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制度及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單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三)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以及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設工作;
(四)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管,防止丟失、防止遭人為破壞,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的暢通;
(五)具體負責組織建立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隊伍、義務消防員隊伍,并組織做好其培訓工作;
(六)具體負責在師生員工中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消防技能的宣傳教育,制定并組織消防預案的實施與演練;
(七)及時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協助單位消防責任人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八)接受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根據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做好消防隱患整改工作。
學校二級單位其他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宣傳、教育和管理職責。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條學校二級單位須明確消防安全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及本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及規定;
(二)具體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
設工作,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三)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檢查,負責對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同時對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如實做好記錄并妥善保管備查;
(四)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組織初始火災的撲救;
(六)聯絡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信息的上傳下達,積極配合學校組織開展的日常檢查、督促工作;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協助公安消防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和區域的劃分,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及“誰使用、誰負責”等原則,學校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樓棟(層)或房間負責,公用周轉住房由學校房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由大學生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公用教學樓由教務處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其他公用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單位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凡是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的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方提出,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參與,召開協調會,明確樓棟(層)或房間具體消防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學校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全校輸電線路、供電設備、設施的防火工作,負責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學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學生宿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及其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與學生及宿舍管理人員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工作方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健全防火檔案;
(三)建立有學生參與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消防演練;
(四)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嚴格用火、用電管理,禁止違章使用明火,禁止違章私自接拉電線,禁止使用熱得快、電磁爐等高功率電器,禁止超負荷用電;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并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的暢通;
(六)加強夜間宿舍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十四條教職工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6
一、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二、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宜同時建立電子檔案;
2、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
4、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
3、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
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
2、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3、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記錄;
4、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5、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6、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
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火災情況記錄;
10、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7
一、消防安全組織制度
1、明確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懸掛上墻并印發員工學習。
二、場所消防安全設置要求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
2、室內裝飾裝修采用不燃、難燃材料,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3、不得違規在建筑內安排人員住宿。
(二)安全疏散設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處不得設置影響人員疏散逃生的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2、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符合要求。
3、場所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消防設施器材
1、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準確,放置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定期維護。
2、室內消火栓水壓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無遮擋;水帶、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設置緊急開啟裝置;消火栓啟泵按鈕應能夠正常啟動消防水泵。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維護。
三、火源管控措施
1、每日班前班后進行防火檢查,營業期間定時進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檢查記錄。
2、禁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3、電氣線路應當穿管保護;對電氣線路、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測;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應嚴禁明火,在場所明顯處設置禁火、禁煙標志。
5、確需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場所應暫停營業,并落實現場監護人、清除施工區域內的可燃物、設置消防器材,確保動火作業安全。
四、消防宣傳、培訓
1、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熟知:消防安全職責;本場所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2、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度至少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員工上崗前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標識
1、場所應在明顯位置懸掛包含“一懂三會”、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告知書等內容的提示牌。
2、場所應根據自身特點,按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圖列》(附后)設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標識。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8
一、公司對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消防工作由消防安全隊長具體組織實施。
二、重點季節公司領導小組應對全公司消防實施檢查,及時消防火災隱患。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四、公司應加強義務消防隊建設,組織必要的消防演練,發生火災能及時撲救。
五、公司應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公司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
六、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消防違法違章案件,保護火災現場,配合火災調查。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9
一、門衛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思想覺悟與自身素質,進一步增強為校為生奉獻的精神,增強為生服務意識,正確處理管理與服務的意識,正確處理糾紛和矛盾,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努力工作。
二、門衛人員要著裝上崗(試用期無制服的用袖標即可),精神抖擻,堅守工作崗位,崗上不得躺臥、溜達,不得看書、看報、玩手機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吸煙、吃東西。
三、學生、老師及工作人員憑證進入校區,要嚴查證件。
四、大件物品出門要持“物品攜出證”。
五、學生晚上超過入校時間回校要做好登記。
六、大膽管理,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態度和諧,舉止文明得體,尊重他人人格,不得使用侮辱性語言和肢體動作。
七、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出現值班空檔。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對外來車輛進行嚴格檢查(警車、消防車等公務車除外),查清去向,出校園時要查看是否私自拉有學校物品。
九、門衛值班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消防工作,努力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和服務管理工作,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搞好值班室及值班點的衛生,東西排放有序、整潔,登記內容清楚齊全。
十一、所有人員必須愛護公物、裝備,如無故損丟應照價賠償。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于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1、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1
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內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內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后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態。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隨意亂丟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護酒店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酒店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違反消防法規,妨礙公共消防安全,阻礙消防工作正常進行,以及其他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影響消防安全,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據本辦法應當受到處罰的行為,均屬違反消防管理行為。
第三條凡在酒店人員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均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章處罰
第四條消防管理處罰分為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罰款
(四)辭職處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賠償損失
第五條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的部門和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警告、二百元以下罰款,辭職處分
(一)忽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管理職責、管理混亂、經督促無明顯改進,造成一般火災事故的;
(二)其他部門存在火險隱患,經提出改善要求拒不執行的;
(三)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章作業,或指派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職工上崗獨立從事有火災危險作業的;
(四)未經公司董事長同意,改變建筑物用途,違反消防法規,未經公司董事長檢驗,出現火險、火災的;
(五)占用防火間距、堵塞、破壞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臨時建筑、影響消防安全的;
(七)儲存、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執行有關安全法規,經指示不改的;
(八)違反規定,在辦公室、寢室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或將這些物品帶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區域、場所、擅自動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災行為的;
(十)更夫、值班人員當班飲酒或不按規定檢查巡邏,擅離職守發生火險、火災的;
(十一)電工、焊工、司爐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動火的工種違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災的;
(十二)在宿舍樓走廊、樓梯間等處堆放可燃物品,經指示拒絕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及損壞或挪用消防器材,經指示沒有改正或態度不好的;
(十四)埋壓、圈占、損壞公共消防設施,經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謊報火警、發生火災不報警或拒絕借用通訊設備報警的;
(十六)阻礙執行滅火任務的消防車輛通行,擾亂火災現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正常進行的;其他部門拒絕、阻撓、刁難公司人員依法進行防火檢查。
(十八)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
(十九)其它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規程的;
第六條對具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分別給子30元以下處罰,通報批評及辭職處分。
(一)違反酒店消防條例,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動用電閘和拆改,增設電氣設備構成一般火險的;
(三)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電源插座造成火險的.;
(四)在樓內,室內點燃廢紙等可燃物的;
第七條對造成火災燒毀國家、集體或個人財產者,除予以相應處罰外,還應根據損失情況后果和賠償能力令其賠償。
第八條對處于火險狀態的部門,經指出又一時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責任落實到人,對其火險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重處罰;
(一)明知故犯的;
(二)后果嚴重的;
(三)拒絕傳喚或者逃避處罰的;
(四)拒付罰款或屢經處罰不改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發生火災的;
(二)出于他人協迫或者誘騙的;
(三)后果較輕,能主動承認錯誤及時改正的;
第三章裁決與執行
第十一條酒店消防管理處罰辦法按各級權限和分工分別由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酒店保安隊裁決并執行。
第十二條通報批評、罰款、少量賠償損失由酒店保安隊裁決執行;辭職處分,由酒店處執行;警告、拘留、查封、數額較大的賠償由消防,公安部門裁決執行。
第十三條執行處罰時必須向被罰者開出罰款收據,并寫明罰款原因和所罰款數。
第十四條保安隊所收罰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補充消防經費。
第十五條保安隊及有關部門在執行本辦法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不得絢私舞弊,違者要嚴肅處理。
附則:
(一)本辦法若與上級公安、消防部門規定有沖突的,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二)本辦法由酒店保安隊負責解釋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3
為加強消防管理,確保市場人員和業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工作手冊,制定本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市場事務所所長擔任市場防火總負責人,各部門主管為防火責任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保安部門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一、市場防火總負責人的職責
1、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組織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章制度。
3、組織、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并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5、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8、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9、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10、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二、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職責
1、當好市場防火負責人的參謀,配合防火總負責人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根據消防總負責人指示,組織消防演練。
3、建立防火檔案。
4、在消防總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5、負責消防工作巡查。
6、督促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三、各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
1、各班組防火責任人逐級向上一級負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實行層層承包管理。
2、組織員工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業務培訓。
3、每日檢查自己管轄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
4、每日檢查器材位置、編號、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損壞及丟失,及時做好記錄并報告消防負責部門。
5、要求員工做好滅火器材清潔,保持外表干凈美觀,擺放整齊。
6、教會員工學習使用一般滅火器材及火警處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滅火,二搶救,三疏散,四保護”。
7、檢查防火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被堵塞或占用,及時處理或報告給市場消防部門。
8、配合市場消防部門做好各項防火工作。
四、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工程技術員職責
1、確保消防供水系統、消防栓等設備完備。
2、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完備。
3、保證煙感和溫感探測器、水噴淋噴頭、防火門、防煙門、防火卷閘、防排煙設施、消防水槍和水帶、疏散標志和指示燈等消防設施完備。
4、定期保養、維修市場消防設備設施。
五、義務消防隊
人員疏散組職責
1、接到火險通知,馬上趕到指定地點,組織市場內業戶及顧客有次序地向安全地點撤離。
2、在疏散過程中,認真做好宣傳工作,防止壞人乘機搗亂,同時做好群眾保護工作,不要造成擁擠和堵塞,重點照顧好老弱病殘,防止人員傷亡,人員撤離后,認真清理現場,防止遺漏人員。
火災撲救組職責
1、針對火情,相應采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2、本著先控制后滅火的戰術,防止火災蔓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如放下防火卷簾、打開防火通道等。
3、與消防人員一起滅火作戰。
水源占領組
接到火險通知,立即組織人員組成滅火戰斗分隊,按順序迅速占領火場區內的消火栓,裝上水槍、打開水帶、直撲現場,先控制火勢蔓延,并集中滅火。
物資搶運組
1、按照先易燃、先貴重的原則搶運市場內商品。
2、先搶運距離火源近的`物資。
3、物資搶運到安全地點后派專人看護,防止丟失。
現場保衛組
1、維護好火災現場秩序。
2、劃好警戒線,嚴禁閑雜人員進入。
3、保護好現場嚴禁壞人乘火打劫。
物資保障組
滅火戰斗開始后,根據火勢情況需要備好各種物資,以供各方面人員的需用。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好各種物資的準備工作,備好食品、藥品、通訊器材、滅火器材等裝備,以備緊急情況時的使用。
交通疏散組
1、接到火險通知后,即刻赴外圍疏通車輛。
2、保證有充足的空間供人員疏散及救護、滅火車輛進出、調頭。
卷簾升降組
接到火險通知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降下卷簾,并打開消防疏散通道,保證人員的安全撤離。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好消防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的正常使用。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4
1、生產區:儲存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在生產區、儲存區內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特殊情況時需經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護送加以嚴格管理方可入內。
2、生產區、儲存區嚴禁小孩入內、嚴禁吸煙,嚴格控制火源。
3、進行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需經主管經理批準,由專職消防員作好防火準備,方可使用。
4、嚴格門衛登記制度,對進出貨物要堅持查看、登記。
5、進入生產區的機動車輛必須裝置火星濾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產區、儲存區進行隱患自查,發現隱患作好隱患登記,并擬出整改方案及時處理。
7、禁止點無罩燈和蠟燭,油類燈照明,儲存區嚴禁安裝固定電線或存放其它貨物。
8、經常組織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加強消防演習,提高認識和滅火作戰技能。
9、對無視防火規定,造成事故損失的.,除追究損失外,還要進行行政處罰,后果嚴重的交執法部門處理。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5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6
1、成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宣傳,管理和維護本單位所屬的滅火器材,檢查火險隱患和組織整改工作,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領導。
2、加強全體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火意識的遵守消防法規的自學性,明確“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報、墻報、廣播、班會課廣泛宣傳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識。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發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組織疏散演練。
5、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教師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撥火警電話、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學生疏散,每位老師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學生的疏散線路。使每個教師都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校火災的危險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撲滅初起火災;會報警。
6、每條安全通道裝上標志牌,每人每個部室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7、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丟失。
8、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師把檢查樓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為值日重點工作之一。
9、不得將帶有火種的雜物丟入垃圾桶,嚴禁在校內燒廢紙雜物。
10、各場所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利于降溫、防爆。
11、每學期做好兩次消防設施檢查工作,做到及時維修、及時保養。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7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8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
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19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并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占、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厘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卷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后,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并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于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后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柜裝修必須按照《專柜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準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并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布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余各部門的消防骨干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0
1、對安全班長負責,按期并完成班長交辦的各項任務;
2、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紀律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在安全班長的安排下使用小區門禁系統,監控系統、對講系統,消防報警系統,保證物業的安全。監控人員的進出,和管區內的人員安全的舉動;
4、負責小區門崗的站崗,登記來訪者和大件物品的出入。防止物品隨意大流失和危險品進入物業;
5、巡邏物業內部,保證不受人為的破壞,遇到業主求救,馬上支援;
6、在中控室監視整個管區的情況,禁止有玩火,爬墻,打架,小偷小摸,搶劫等事情發生,同時禁止有損害別人的利益的情況發生;
7、認真作業,遇到情況作記錄,受權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馬上處理的通知班長和其他隊友來處理;
8、在停車場指揮車輛有序進出,有序停放。車輛進出靠出入證件,防止車輛被破壞和盜竊;
9、負責在班長的統一安排下對消防系統和設備定期試運行工作,并且做消防演習,保證有事可以馬上行動;
10、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事故必須馬上集合,在指揮下到現場作業;
11、負責協助班長向安全部主管提交管轄范圍內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負責具體實施項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設備的改造、更新前后運行效果的.各方面對比和改造、更新經驗總結;
12、努力學習安全保衛的技術,提高自身的素質,以更好的業務水平更好的態度服務業主、社會;
13、負責小區突發性事件如停水、停電、跑水、火警情況的處理,疏散人群,撲滅火災,事前通知業主停水電,以便作業;
14、積極配合部門內其他組的工作。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1
1、組織管理:
(1)泰安中行項目部建立義務消防隊,正副隊長由項目負責人和工程部經理擔任,委員由各有關部門經理組成,各部門和獨立班組都應有義務消防隊員。各重要部門相應成立義務消防小組;
(2)義務消防隊受泰安中行項目部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由保衛部負責日常管理和培訓,并定出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訓練計劃。
2、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1)認真遵守和執行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2)經常參加消防訓練,熟悉本部位環境和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經常檢查補充消防器材,保證其處于使用狀態;
(3)各部門要制訂重點部位的“滅火方案”和“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并報消防中心呈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落實;
(4)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分析研究部門安全防火方面的情況;
(5)經常向所屬部門和泰安中行項目部義務消防隊員反映和報告有關消防方面的情況;
(6)一旦發生火情,積極撲救,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保護現場,查明原因;
(7)有權制止違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為,并及時逐級報告。
3、紀律和要求:
(1)消防隊員要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要積極參加消防技能訓練和消防知識學習;
(2)消防隊員在遇到火災時,要挺身而出,奮力撲救,保護賓客和員工的安全;
4、消防隊員和各部門義務消防小組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便調動,確需變換者,應及時調整補充,并報保衛部備查。
法律法規
我國已經頒布施行消防法律、規章20余部,國家消防規范、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規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規相配套的消防法規體系。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為總則、火災預防、消防組織、滅火救援、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六章五十四條。為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訂之中。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于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并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地方性消防法規。除國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消防法》的原則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多數頒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規。
3、部門規章。公安部先后頒布了與《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
4、消防技術標準。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接受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局(即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下設九個分委員會,負責制修訂和審查各類消防技術標準草案。消防技術標準經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定后,報送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術監督委員會批準,作為國家標準(GB)或行業標準(GA)公布施行。現已頒布施行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達250多項。
注:九個分委員會為:①術語、符號、標記和分類;②固定滅火系統;③滅火劑;④消防車、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災報警系統和電氣防火、消防通訊;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構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設類消防技術標準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組織制定,經建設部批準后,作為國家標準(GB),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建設部聯合發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等。另外,還有由公安部消防局與有關方面共同制訂的如《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等許多專項設計規范。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2
1、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做到24小時不離人。
2、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熟悉消防設施、器材情況,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3、大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人員負責,總務處工作人員配合管理。
4、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有無缺少、損壞等情況,并定期(一至二個月)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小故障)及時排除,重大故障應報總務處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5、消防值班(管理)人員如發現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被人為損壞,應立即上報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肇事人,及時進行處理。
6、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的技能。
7、如發生火災,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奮力滅火,并及時報警。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3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衛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并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并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采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4
(一)義務消防隊是群眾性組織,是由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教職工組成,受學院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的領導,搞好學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員要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和各項安全活動。
(三)學院防火領導小組要加強對義務消防隊的領導、管理教育,組織他們學習消防法規和各種制度,提高防火、滅火能力。
(四)專(兼)職消防干部要認真搞好對義務消防隊一年一度的整組和業務訓練,消防知識學習,要求每個隊員做到“三懂”、“三會”。
(五)消防隊員在預防火災中工作積極,成績顯著;在滅火戰斗中英勇機智,表現突出,使國家財產免受損失者,應予表彰獎勵。
(六)違反本管理制度,對防火、滅火工作不起消防隊員作用,玩忽職守,引起火災,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者,應分別情節給予處理。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5
小區管理處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責任區全體員工均屬于義務消防隊員,有義務、有責任承擔消防工作。
一、全體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隨時準備投入消防戰斗。
二、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并掌握責任區消防設備(施)基本功能、位置,手持滅火器具擺放點位及使用方法,手動報警器報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通方法,破門救災方法,消火栓使用方法,緊急滅火程序。
三、宣傳、貫徹消防法規,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行為,發現火險隱患迅速報告。
四、發現消防設施(備)遭破(損)壞,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進行處理。
五、積極參加管理處及公司組織的消防滅火訓練,自覺接受相關業務培訓。
六、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搶救、疏散受災人員及物資。
七、滅火過程中必須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維護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
八、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員防火意識。
消防員工作制度 篇26
(一)學校消防組織(義務消防隊)受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校消防組織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
(二)義務消防隊,應編制名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三)學校的義務消防隊,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消防法規、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培訓應有培訓情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本單位滅火與應急疏散預案,知道本人在義務消防組織中的職責分工。
(五)義務消防隊員要參加消防業務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了解防火知識,掌握滅火與疏散技能,會使用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
(六)義務消防隊要做好本部門、本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傳消防安全常識,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發生火災時,義務消防隊必須立即趕赴現場,服從現場指揮,積極參加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和物資、保護現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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