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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時間:2023-09-08 14:30:53 海潔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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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精選12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精選12篇)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1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生法》,及時辦理衛生許可證,并將食品衛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2、生產企業周圍環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生區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禁止采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范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于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于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后出廠。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2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職責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景,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景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堅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確定、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堅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異常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3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4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范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并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筑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并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筑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注銷。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采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筑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筑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筑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項目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筑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并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筑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6

  為加強高速大路養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證施工作業安全與施工質量,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掌握機構、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嚴禁拆除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及警示裝置。上述裝置的'調試了修理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設備留意做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機械設備冬季使用,應按機械設備冬季使用保養的有關規定執行。

  4、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需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別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5、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械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6、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的承載力量。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通行。

  8、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做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識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聽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安全規章。

  9、機械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需在線路旁作業時,應實行安全愛護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內應有充分的照明設備。

  11、機械設備應按《大路筑養護機械保修規程》的規定,按時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運轉。

  12、操作人員必需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看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13、操作人員應仔細精確 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記

  1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需留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操作室)。有駐車制動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機時,要搭好掩木或石塊,夜間應有動專人看管。

  15、機械設備在保養或修理時,要特殊留意安全。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冒險進行保養、修理、調整作業。各電氣設備的檢查修理,一般應停電作業,電源開關處掛設“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設專人負責監護。

  16、在大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車輛、機械、必需嚴格遵守交通規章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7

  在組織里,最高主管當然是指揮中心。而在廠內生產運作過程中,生產管理部門(或稱生管)顯然扮演的角色就是“生產指揮中心”或“運作樞紐”。中小企業因為生產管理經驗不足和或認識不足,生管部門的附屬單位,在生產管理不善的工廠內,經常會發生。

  1.經常停工待料,甚至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2.無休止的加班,人變成了生產機器。

  3.前后工序的半成品或材料不銜接。

  4.半成品堆積如山。

  5.生產計劃表,徒具形式,你做你的.計劃,我做我的產品,生產計劃達成率低,生產計劃表更動頻繁,不是追加,就是取消。

  6.緊急訂單很多,生產計劃無法執行。

  7.交貨經常遲延,影響公司信譽。

  8.生產紊亂,品質跟隨著失控,返工重做。

  9.材料、零件或產品積壓過多,造成企業資金調度困難。

  以上亂象就是意味著生產缺乏“秩序”與“紀律”,就像人一樣,要有秩序就得有一套既科學又切實際的生產管理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消除生產中發生的亂象。

  生產管理制度,基本上的做法:生管部門先與營業部門協調好銷售計劃(出貨計劃),依此銷售計劃做基礎,制訂生產計劃,生產工廠再依據此“生產計劃”進行物料、人力、設備及場所的先期準備(計劃),并依計劃做生產排程,再依排程做進度控制。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8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物質共同存放。

  2、各類食品及其原料必需分類、分開擺放整齊。

  3、各類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離地10厘米、離墻15厘米存放于貨架上。

  4、散裝食品應盛于貨架上,密封好并張貼標識。

  5、庫房內應常常通風、防潮、防腐,保持室內干燥清潔。

  6、庫房門、窗防鼠設施應常常檢查,保證功能完好。

  7、選購、驗收、發放應有登記和記錄。

  8、庫房內食品及其原料應常常進行檢查,準時發覺和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及其原料。

  9、庫房整齊潔凈,干燥通風。存放的食品原料,不得有過期、腐爛、變質的食物,要常常檢查。

  10、米面放置應隔墻離地,用后準時封口,不能撒在地上。庫房內有滅鼠設備,有擋鼠板,每周清掃擦拭。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9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地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保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分公司、項目部,公司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本企業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工種的班組安全教育和培訓。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應設指示牌。

  4、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施工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正在施工的樓內、倉庫嚴禁住人。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對施工現場、庫房等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施工現場,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必要時請示公司安全部門。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施工現場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米。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消防設施及防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要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紀律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要有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置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9、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0、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1、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極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賬,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5、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6、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7、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8、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9、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報告。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十一、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產生麻痹思想,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每年培訓不少于學時。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二、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各分公司、項目部結合本單位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工程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包括組長和組員,明確防雷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具體的聯絡辦事人員。

  2、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3、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十三、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傭。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有有效的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十四、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新職工進入工地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

  本知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并記錄存檔。

  3、每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10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文件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三、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文件(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登記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并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3.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秘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后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并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啟文件,公司領導啟封后,也應交辦公室辦理正常手續。

  (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秘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4.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簽后,由辦公室秘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后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立即辦。

  (3)、為加速文件運轉,辦公室秘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系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5.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

  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后應在下班前將文件辦公室,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后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文件閱完后,應送交辦公室秘書,切忌橫傳。

  (4)、辦公室秘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并征得辦公室同意后,予以復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周轉。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季度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季度文書檔案并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五、各工程項目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復印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并由信息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1、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管安全的部門寫成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2、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專業部門,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3、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4、對于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5、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凍、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要害部門重點檢查制度。包括:變電站、配電室、鋼絲繩、連接裝置及提升裝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等。

  1、在崗職工必須按照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嚴格自己的操作。

  2、在崗職工如有違章操作,一經發現必須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

  3、職工可總結經驗,改進生產工藝提高安全系數,對生產安全有貢獻的職工必須給予獎勵。

  1、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概念,即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項目(工程)、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引進的建設項目,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在編制上報項目計劃和財務計劃時,應編制上報安全方面相應的措施所需的投資,并納入計劃。

  3、對引進技術、設備的原有安全措施不得削減。

  4、在組織可行性論證時,應論證安全內容,并將結果載入可行性論證文件中。

  5、在竣工驗收時,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措施效果,檢測數據,存在問題及今后采取的措施,寫入專題報告。

  6、要嚴格按施工圖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完工。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專款專用。

  2、費用的提取:按照有關規定提取。

  3、費用的使用: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

  (3)安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護、保養;

  (4)安全生產檢查,安全隱患整改;

  (5)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購置等。

  (6)其他保障安全生產的費用

  4、費用管理:由財務部門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并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5、安全投入如當年未能使用完,應當轉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計劃內,不得挪作他用。

  6、如當年安全投入不夠,寫出計劃報公司批付。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11

  為強化倉庫管理,促進倉庫高效率、高標準、安全、清潔、有序運作,使物料的儲存、保管、搬運有序進行,有據可依,以達到維護產品品質之功效,控制產品按照規章制度進行出入庫作業之目的,特制訂以下倉庫管理制度,凡本倉庫管理員及各部門人員進出倉庫處理相關業務,均須遵守本倉庫管理制度。

  第一、倉庫重地,嚴禁煙火。禁止倉庫以外的任何人員單獨進出倉庫,如屬工作需要,必須有倉庫相關人員陪同,未經倉庫人員許可、未辦理相關手續,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到倉庫拿取任何物品,若有違反,將通報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從重處理。

  第二、倉庫管理人員每天必須準時上班并到達自己的工作崗位,首先處理昨天未完成的事項,并對當天的工作內容進行分布,檢查物料是否異常,如有異常,要及時分析原因,并追蹤解決。

  第三、倉庫管理人員嚴禁脫崗、串崗、聊天,嚴禁上班時間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急事離開工作崗位,須與主管打招呼,并委托相關人員臨時代理自己的工作,且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工作崗位。

  第四、倉管在下班前要檢視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物料是否按規定擺放,所有物料進出倉和儲放必須遵循倉庫管理“三原則”:防火、防水、防壓;定點、定量、定位;先進先出。物料上下疊放時要做到“上小下大,上輕下重,中間常用”,嚴禁物料直接放在地面上。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戶扇、電腦、水電、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務必做到“今日事,今日畢”,未完成事項要加班完成。

  第五、倉管請假,須提前一天向主管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并有職務代理人,且代理人員須能勝任該工作,若不能勝任,由此造成的損失要追究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嚴禁電話請假、口頭請假或帶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所有物料或成品進倉必須遵循“三關”:單據關、品質關、數量關。倉管員收到送貨單或入庫單時,首先要確認單據所填內容與實物是否相符,送貨單的數量、品名、規格、顏色、訂單號等是否與公司的采購合同單或生產計劃單相符,物料標識是否清晰,是否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定量包裝”,清點物料要按照“大數全點,細數抽查、數量不大全點”的原則操作,直到完全正確,方可暫收物料,單據齊全、數量無誤后,還需要進行品質確認,只有符合公司品質要求的貨物才能入倉,否則一律拒收。對于入倉物料要及時入賬并在軟件中做相應的處理。

  第七、倉管員收到備料單或領料單或成品出庫單時,立即對單據進行確認,同時再次核實物料或出庫貨物是否滿足出庫需要,如出現問題,要及時進行反饋解決,并分析原因,追蹤結果,直至找到妥善處理辦法為止,對于所有出庫的物料或貨物都必須有正式的書面憑證,同時,在軟件中要按照流程操作,確保賬實相符,嚴禁無據出庫。

  第八、對于緊急插單或交期提前的訂單,物料出現挪用的情況,采購部門和倉庫一定要進行書面(以郵件的形式)進行協調,方可辦理物料出庫收續;對于一些臨時要生產的訂單,軟件中尚未按流程走下來的,采購人員必須有書面形式(以郵件亦可)且采購主管必須知會,倉庫方可暫時收料,并直到軟件中正常流程完全流通后,倉庫才可辦理正常入庫手續,嚴禁口頭形式收料,未按照要求倉庫人員不得擅自收料。

  第九、對于車間生產余料退庫、取消訂單退庫、減單多出物料退庫、不良品退庫、報廢品等形式的退庫,一定要按照物料入庫時的“三個標準”執行:品質關、單據關、數量關。標識明確、數量準確、單據齊全、單物相符、品質確認。按照合格物料、不良物料、報廢物料的處理方式進行辦理。

  第十、倉庫人員按單收發物料,原則上依照“不可多收少收、不可多發少發”的原則進行操作,特殊情況須有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對于補料依照公司補料的流程進行操作,由相關補料單位填寫補料申請單,并說明原因,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對于待補物料如有庫存無需采購,如無庫存需通知生管或采購及時進行補料。

  第十一、倉管員對自己管轄的所有物料、半成品、成品都必須經常性抽查,確保證、卡、物相符,以求達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賬相符。倉庫必須積極配合財務主導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盤,通過抽查的正確率來檢視相關倉庫管理人員的物料管理成效,通過盤庫不斷糾正工作中的錯誤,以求達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預防問題的最終目的。

  第十二、倉庫物料擺放必須遵循“三遠離、四嚴禁”的原則:遠離火源、遠離水源、遠離電源、嚴禁混合堆放、嚴禁堵塞通道、嚴禁阻塞消防栓、嚴禁超高。認真執行倉庫“十二防”的安全工作,即:防火、防水、防銹、防腐、防蛀、防爆、防電、防盜、防曬、防倒塌、防變形、防潮等,積極搞好倉庫“6s”。

  第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對于倉庫所有的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儲存期限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和認識:電子原器件有效期為12個月;塑膠件為4個月;五金件為6個月;包材為6個月;成品為12個月;化工及危險品以供應商提供的有效期限為準。對于所有的物料都有“保質期”,故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先進先出”的發料原則。

  第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6s”及iso9001:2000體系所涉及的各項條款,違反以上條款者,將依照公司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十五、上述條款,自公布日起,執行生效。

  企業生產管理考核制度 12

  1、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3、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生產特點和規模,實施安全生產體系管理。

  4、建筑施工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足額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確保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6、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適時開展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7、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符合國家現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8、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為從業人員提供合格勞動保護用品,辦理相關保險。

  9、建筑施工企業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術、工藝、設備、設施和材料。

  10、建筑施工企業應對照本規范要求,定期對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組織分析評估,實施改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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