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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時間:2025-01-09 11:44:54 敏冰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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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通用20篇)

  現如今,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通用20篇)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

  1.設置目的

  為了加強對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為此,特設置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范性引用文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09.05.01實施)》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質監總局2000.10.01實施)》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11.15實施)》

  4.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注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并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核。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運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并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運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并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周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置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采用機械供水時應設置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墻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運行間,應有防爆措施,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運行記錄詳實、認真,并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運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后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運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注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表在檢驗周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污染

  5.2.5運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回檢查記錄

  5.3工業管道

  5.3.1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3.2應有全廠管網平面布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3.3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業氣瓶

  5.4.1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志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5.4.2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志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并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置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于10米,氣瓶壁溫應小于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5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5.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5.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5.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5.6緊停開關、緩沖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5.7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5.8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5.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標志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5.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6廠內機動車輛

  5.6.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6.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6.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6.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6.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6.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6.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種設備(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保存檢測報告。

  5.7.2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7.3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7.4設備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6.考核

  按設備管理考核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7.記錄

  8.附則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2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設備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設備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設備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設備、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周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設備是否運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泄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3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5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文件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6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7

  一、基本規定

  1.各項目部應設設備管理員崗位(可由項目部材料員兼職),負責本項目機械設備的檢查驗收、組織實施維修保養和相關資料整理工作。并加強與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聯系,防止管理脫節。

  2.現場應建立施工設備臺帳,做好設備進場記錄。

  3.施工機械及其電氣系統必須由專職電工或機械工進行安裝,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不得安裝機械設備。

  4.機械的電源安裝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一箱的形式,嚴禁兩臺及以上機械共用一個開關電器,或共用一個開關箱。

  5.設備在現場安裝就位經驗收合格后,應掛合格牌和操作規程牌,明確安裝人、維護人、操作人和驗收人。

  6.機械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JGJ33—86《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機械操作使用規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機安全規則》。

  7.各類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違章作業及設備帶病運轉。

  8.機械開始使用前,項目部設備管理員應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

  9.設備運行做好記錄前,運行完畢要進行例保,并做好記錄。

  10.對特殊過程使用的機械設備,應在施工前對設備進行鑒定認可。

  11.各單位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保養、潤滑、檢修,確保設備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計劃大修,修理應有記錄。

  12.項目部負責人組織每半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特別是節后、臺風、雷雨后更要及時檢查,并保存記錄。

  13.施工處設備科負責人每三個月對項目部機械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保存記錄。

  14.因故閑置不用的設備,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銹等工作。

  15.機械設備的各級安全檢查執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二、大型設備

  1.大型設備指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設備,我公司現有大型設備為塔吊、施工升降機、砼輸送泵、裝載機、布料機等幾種。

  2.大型設備的購置

  使用項目部根據購置計劃,由項目經理會同總公司、分公司施工有關處室對擬購設備的質量、性能、價格和廠家的生產能力、售后服務等情況進行考查,確認合格后填寫評價記錄和購置報表,報總公司審批。

  購置前應與廠方簽訂購置審批表,報總公司審批。

  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分公司和總公司施工處備案。

  3.大型設備的安裝

  大型設備的安裝和拆除實行審批制度,使用項目應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處對有關協議和檢查等準備工作進行核查,填寫《大型設備安拆審批表》并由施工處設備科同意后方可組織安裝工作。

  塔吊和施工升降機、布料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廠方提供的基礎圖施工;如有變動,則應按公司主任工程師審批的設計計算書施工;基礎鋼筋應經主任工程師和安裝單位并作隱蔽驗收,且應作強度試驗,保存強度試驗報告單。

  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專業安裝隊進行,安裝和拆卸前項目部應對安裝單位進行裝拆安全技術交底,雙方必須訂立安全協議(應有安裝單位公章),明確責任(或由廠家負責安裝,其責任等同與承包專業隊伍)。

  安裝單位必須具有具有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和裝拆許可證,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調試和拆卸過程必須做好記錄,項目部機管員負責收集證明方件。

  安裝完成后,應由安裝單位出具檢驗驗收記錄,并經項目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驗收認可后,報勞動部門或技術監督局驗收,取得合格準運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塔吊、升降機和布料機頂升和附墻也包含在安裝內,每次頂升和附墻后,都應經安裝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檢查驗收,并簽字認可。

  施工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新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額定載荷墜落試驗,在正式投入運用后至少每三個月做一次額定載荷墜落試驗,每次試驗都應有記錄。

  其他大型設備應在首次安裝后由廠方進行調試運轉,并出具驗收記錄,同時由總公司有關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驗收簽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項目部應做好下列工作

  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塔機、升降機和布料機每半月進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觀測,并保存記錄。

  使用單位嚴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機械的保險和限位裝置。

  每次修理后,都應由廠家和公司、項目部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保、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承包部備案。

  三、其他設備

  1.其他設備指價值在壹仟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設備,我公司現有為攪拌機、卷揚機、砂漿機、電焊機、對焊機、木工機床、切斷機、彎曲機、調直機、打夯機、套絲機和砼配料機等幾種。

  2.其他設備的配置

  使用項目部應根據購置計劃,填寫購置審批表報公司施工處審核,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設備到場后,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對機械進行開箱檢查,核對合格證、使用說明等有關技術文件,并填寫開箱檢查記錄表。

  檢查核對無誤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登記卡,并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3.其他設備的安裝和使用

  其他設備及乙炔、氧氣瓶必須搭設防護棚,場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機械傳動系統防護必須完整有效,嚴禁無防護使用。

  每次修理后,都應由項目部設備管理員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其他關于修理、運行例行、鑒定、檢查等工作按“基本規定”執行;其中修理記錄應報公司工程承包部備案。

  四、報廢和事故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機械設備應該報廢:

  按國家技術標準已達到使用年限的;

  繼續使用對安全生產構成危險的;

  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設備喪失作業能力的;

  其它應該報廢的原因。

  2.機械設備報廢應經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后由使用單位填寫機械設備報廢單,經工程承包部批準后予以報廢;其中大型設備的報廢應總公司施工處備案,其他機械的報廢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3.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機械事故(指重傷、死亡、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各項目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工程承包部。

  項目負責人、操作工、機修工、設備管理員等必須協同公司施工處設備科查清事故原因,以書面形式上報工程承包部。

  若隱瞞不報,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處以10000—5000元罰款。

  如屬無證操作,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獎罰

  公司每年二次對設備管理使用進行一次檢查評比,情況好的給予500—1000元獎勵,差的處以200—1000元罰款,尤其是對于違反大型設備管理規定,擅自安裝和拆除的,處以1000元—5000元罰款,以保證設備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8

  1、目的

  規范起重吊裝作業及《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防止起重吊裝作業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起重吊裝作業。

  3、職責

  車間負責本車間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

  生產管理辦設備科負責本公司生產過程中起重吊裝作業施工管理及竣工驗收。

  安環科負責監督生產過程中施工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工作流程

  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起重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

  起重吊裝重量大于等于2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吊物雖不足20噸重,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環境惡劣危險大的作業情況下。經施工主管部門和生產管理辦審查,報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各種起重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起重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起重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起重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距離電氣線路要有一定距離。

  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統一指揮。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設備、容器等做起重吊裝錨點和拴吊繩或纜風繩。未經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起重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

  起重吊裝前必須先試吊,離地面15-20厘米后停止上升,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任何人不得隨同起重吊裝重物或起重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起重吊裝作業現場如需動火,應遵守動火作業安全規程。起重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點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用定型起重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遵守該定性機械的操作規程。

  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起重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在起重吊裝作業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起重吊裝(十不吊):

  信號不明;

  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斜拉重物;

  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重物下站人;

  重物埋在地下;

  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重物越人頭;

  安全裝置失靈。

  必須按《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對起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車間負責辦理《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批準后經作業人員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5、相關文件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生產設施管理制度》

  6、相關記錄

  《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9

  (1)必須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該穿戴的必須穿戴,不該穿戴的就一定不要穿戴。例好機械加工時要求女工帶護帽,如果不帶就可能將頭發攪進去,同時要求不得戴手套,如果戴了,機械的旋轉部分就可能將手套攪進去,將手攪傷。

  (2)操作前要對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而且要空車運轉一下,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運行。

  (3)機械設備在運行中也要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堅固的`物件看看是否由于振動而松動,以便重新緊固。

  (4)機械設備嚴禁帶故障運行,千萬不能湊合使用,以防出事故。

  (5)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不準將其拆掉不使用。

  (6)機械設備使用的刀具、工夾具以及加工的零件等一定要裝卡牢固、不得松動。

  (7)機械設備在運轉時,嚴禁用手調整;也不得用手測量零件,或進行潤滑、清掃雜物等。如必須進行時,則應首先關停機械設備。

  (8)機械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以防發生問題時,無人處置。

  (9)工作結束后,應關閉開關,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并清理好工作場地,將零件、工夾具等擺放整齊,打掃好機械設備的衛生。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0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營運檔案管理

  1、車輛行駛證、營運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5日前將車輛的上月行駛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安技部登記備案;

  二、車輛安全質量檢查

  1、實行車輛回場檢查。公司安檢人員、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元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后視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9)公司安技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一)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四個月進行一次二級維護,必須到有危運車輛維修資質的維修廠進行維護;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駕駛員要將二級維護卡和檢測報告交到公司備案;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檢測報告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技術等級評定一次。

  (二)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三)每行駛5000公里進行一次維修保養檢查。

  四、行政管理制度

  1、經理職責:負責公司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務、團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各種會議解決處理工作中的各類問題;控制、督促統計人員對公司經費的使用及經費回收工作,掌握了解運輸市場行情,積極開展經營創收活動,不斷提高公司工作的兩個效益。

  2、副經理職責:積極協助經理抓好公司的.服務、團結、安全工作,抓好公司重點工作的落實,對公司工作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參與公司各項重要工作決策。

  3、駕駛員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相關的義務和培訓教育安排。

  (3)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維修制度。

  (4)熟悉車輛性能,學習先進的技術經驗。

  4、安全員職責:

  負責本單位安全事故的處理,統計和上報;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執行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組織安全學習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檢查營運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保障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落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管理。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1

  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常規維修保養是保障設備正常運行、防范事故發生的重要措施;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2、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3、各車間應對所有設備應定時負責常規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特種設備的正常運行;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4、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5、各車間應提出和制作設備的.備件,并有正確的數量;

  6、各車間應努力鉆研科技知識,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使特種設備使用達到高效,節能;

  7、各車間職工應努力節約原材料和輔料,降低消耗,并負責特種設備的防銹、防腐和保養工作;

  8、各車間保養人員做好對設備的常規檢查和維修記錄,提出大修和小修的項目和內容,提高設備的效率;

  9、各車間保養人員做好設備的清潔工作,做到維修、保養結束后現場無雜物、無油,搞好文明生產。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2

  1、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由機電科負責,每月進行不定期的設備完好檢查。

  2、進行設備完好檢查時,必須通知設備使用單位和其它有關單位參加,使用單位必須參加,無故不到者,按礦處罰條例處理。

  3、設備完好檢查按部頒“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試行標準”和省煤管局關于機電完好補充規定30條進行,任何人不得隨意降低和更改標準。

  4、檢查完畢,使用單位要當場核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不得拖延。

  5、使用的大型機電設備要臺臺完好,設備完好率要達到80%,其它固定設備要達到90%,失爆率為0。

  6、機電科每月最少進行一次全礦機電設備完好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填寫三份“四率”報表(機電科留一份,設備管理員一份,送縣煤炭局科一份)。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3

  1、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墻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

  2、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3、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4、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5、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6、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7、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8、操作前對軌道、附墻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松動進行全面檢查。

  9、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0、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后、梯籠才能開啟。

  11、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干凈,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12、機械設備安裝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13、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試驗,未經檢驗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

  14、機械設備的采購、租賃,設備的.技術資料、說明書、維修后的檢驗和試驗,由設備管理處負責管理。

  15、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1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4

  一、食堂燃氣、電氣設備由專人負責檢查管理。

  二、每天定時對運行中的燃氣、電氣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堅持每天對設備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其主要內容包括:班前、班后檢查,擦試設備相關部位,上班認真觀察聽診設備運轉情況,及時排除小故障等。

  三、加強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同時,發現火災隱患,要迅速采取安全措施進行整改。

  四、操作人員上崗前須認真學習幼兒園液化氣操作制度,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知識。不得擅自離崗、竄崗,設備操作人員應做到“三好”、“四會”,即管好設備,用好設備、修好設備和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會滅火。

  五、設備檢修必須切斷氣源、電源,同時掛上禁火牌。

  六、燃氣原料間嚴禁火種,燃氣設備及管理的任何部位均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標志。

  七、操作人員在操作前要做一次全面的檢查。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5

  1.目的:

  為做好設備驗收工作,防止不合格設備進入生產、施工現場,制定本制度。

  2.前期準備

  2.1參加驗收人員必須熟悉國家、行業或生產廠有關標準所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方法、驗收規則、標志、包裝、運輸、保管等技術標準的要求。

  2.2設備開箱前必須掌握各項憑證如:訂貨合同或協議書,設備的#5@p、貨運單、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

  2.3通知設備制造(供應商)或其委托人按時到達開箱現場。若設備系業主提供的甲供設備,還應通知業主代表到場共同參加驗收。

  2.4檢查內容:設備技術狀況的檢驗和隨機附件、易損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及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的清點。

  3.檢查程序

  3.1依據訂貨合同或協議書核對#5@p、貨運單、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按貨運單初步檢查包裝箱完整情況,件數是否相符,若發現問題應立即向承運單位或生產廠商提出質詢。

  3.2開箱時應盡量請生產廠商代表或委托人到場,共同進行檢查驗收。開箱后依據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產品說明書、合格證等核對設備名稱、規格、數量等是否相符。

  3.3進行設備的外部檢驗。外部檢驗:主要檢查設備外部各部件、儀表及整個外觀有無損壞或缺陷。若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要做好詳細記錄。

  3.4如條件允許,可對設備進行空運轉、帶負荷等技術檢驗。空運轉檢驗:檢查各操縱系統的質量。檢查時應按動力傳遞次序檢查各個總成及部件的.工作情況。帶負荷檢驗:測定設備的技術性能和使用性能與說明書的規定是否相符。

  4.價格較高,技術結構復雜的大型設備、起重設備,應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技術水平較高的技術人員、操作工、專業管理人員參加驗收。一般設備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組織驗收。

  5. 進口設備拆包開箱檢查,應會同代理商和商檢部門共同參加。進口設備必須有產地證和出廠合格證,如不符合合同規定,應向商檢部門申報,以便交涉。

  6.進口設備開箱驗收后,應盡快做好技術資料和說明書的翻譯工作,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盡快安裝使用,使設備問題暴露在索賠期內,以便向賣方索賠。

  7.設備開箱驗收后,驗收人員應詳細填寫設備開箱記錄。開箱檢查時,如有供應商或業主代表到場,應請其簽字,確認檢查結果。如無供應商或業主代表到場,應及時通過電話告之其檢查情況。

  8.設備開箱驗收過程如發現問題,除應認真做好記錄外,還及時與供應商或承運單位聯系,并拒付貨款,等待復查和交涉。如確屬設備本身問題,應及時向供應商提出索賠或退貨。如屬運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根據合同或協議規定,找承運單位或供應商索賠。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6

  一、出車前應對車輛的各個部分進行細致的檢查,是否有在行車中不安全的隱患出現,如儀表、燈光、輪胎氣壓等等。

  二、運輸部司機的工作崗位是運輸部指定其駕駛的車輛。擅自脫離工作崗位、竄崗。

  三、駕駛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著全套廠服,即廠服上衣、廠服褲子穿著齊全。

  四、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檢查車輛相關手續,做好行車“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如調度分配出車時發現設備有故障、車容或車內不整潔者,進行警告

  五、駕車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如出現備品、備件、隨車工具和貨物丟失或損壞,司機有責任按價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駕駛員刑事責任。

  六、停車時,必須熄火。

  七、汽車修理工配備工具由專人記錄,由汽修工妥善保管,如有丟失,按工具原價賠償。

  八、司機每天上、下班時必須在運輸部樓前,在當班調度的領導下做好交接工作,必須檢查好車輛的各種情況,如發現車輛有刮、碰、油箱鎖損壞、失效、油箱上有明顯油污等現象需及時匯報當班調度。如未匯報,經運輸部領導及檢查人員發現對其當班司機按運輸部管理。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7

  1、目的

  為了及時發現設備的事故隱患,提前預知設備性能的改變,從而減少設備突發故障的機會,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達到減輕維修工作量、降低維修費用、順利完成全年生產經營的目的,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整個公司。

  3、主要內容

  3.1巡檢員職責

  3.1.1 巡檢員兩人一組,共分兩組,每組設組長一名直接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3.1.2 巡檢員在巡檢間歇期的時候要多學習各臺設備的說明書與電路圖,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掌握巡檢內容、標準和方法,要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熟悉所管設備的性能結構及工作原理,做到會操作、會判斷、會維護、會修理。

  3.1.3 巡檢員在巡檢過程中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做好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3.1.4 巡檢員按照指定路線巡檢(特殊情況除外,如搶修),巡檢過程中要全而細,必須按照巡檢表所列的巡檢點逐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超過巡檢人員能力解決不了的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

  3.1.5 巡檢員必須如實做好巡檢記錄,規定如下:

  3.1.5.1巡檢員利用巡檢工具和人的感官(看、聽、嗅、嘗、摸)進行每天巡檢,并做好《設備巡檢記錄表》,發現異常現象時應做好記錄并予以跟蹤。

  3.1.5.2巡檢員巡檢時先向操作人員設備運行情況,然后逐點巡檢,做到心中有數,重點突出,有利于排除設備隱患,并逐一填寫《設備巡檢記錄表》。

  3.1.5.3 巡檢員在巡檢過程中發現重大故障應立即停機,及時上報。

  3.1.6 巡檢過程中注意設備各潤滑點、天然氣等管路,設備噪聲、溫度,設備儀表的示值等參數。

  3.1.7 巡檢人員在巡檢過程中隨身攜帶工具(測溫槍、燃氣檢測儀、電工工具等)。

  3.1.8巡檢結束后,要及時整理巡檢記錄;對需要進行維修的問題發出維修申請;對于自己把握不準的問題應該向主管領導匯報,共同討論確定處理意見,同時加強對該點的巡檢力度。

  3.1.9每班巡檢結束前收取各線《設備日常點檢表》交給設備主管。

  3.1.10巡檢人員認真抄寫各pass生產開始、結束時的電表、燃氣表。

  3.2巡檢周期及時間

  3.2.1巡檢員每兩時巡檢一次(特殊情況另定)。

  3.2.2生產不穩定、氣候異常或開停車等特殊情況時,應增加巡檢次數,以確保安全生產。

  3.2.3巡回檢查的.時間為整點巡檢,必須按規定時間進行巡檢,誤差不得超過±10分鐘。

  3.2.4如遇到搶修任務及參加會議無法抽時間巡檢的,應在巡檢記錄中注明,說明原因。

  3.3巡檢內容

  3.3.1設備各部分連接緊固情況:地腳螺栓及連接螺絲是否松動,設備是否穩固;

  3.3.2設備潤滑情況:

  3.3.2.1潤滑系統是否齊全;

  3.3.2.2油量(位)是否在要求范圍內;

  3.3.2.3油路是否暢通;

  3.3.2.4油溫、油壓是否正常;

  3.3.2.5潤滑自動控制及信號是否正常;

  3.3.2.6油質是否有變化;

  3.3.3設備的密封性:檢查機、泵、管路、閥門是否有跑冒滴漏現象,油壓表指示是否有變化;

  3.3.4設備的溫度、氣味:檢查設備的溫度是否正常,氣味是否有異常情況;

  3.3.5設備的聲音:聽設備運轉的聲音是否正常;

  3.3.6設備的振動:檢查設備的振動是否有異常現象;

  3.3.7設備的腐蝕情況:檢查設備是否被腐蝕,腐蝕程度如何;

  3.3.8設備儀表:電氣接線柱密封良好,指顯示值正確;閥門動作正常、準確,氣源管無泄漏等;

  3.3.9《設備巡檢記錄表》上的內容必須檢查到位,并覆蓋到全部設備和管網、電路,不留死角。

  3.4巡檢方法

  3.4.1用“聽、摸、看、聞、查”的方法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影響較大而又難以處理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

  3.4.2巡檢人員根據個人情況靈活掌握,應做到耐心細致、全面周到,不漏掉任何一項內容。

  3.4.3巡檢到某一崗位時,應同該崗位操作人員溝通,了解設備運行信息。

  3.4.4建立專門巡檢記錄臺帳,巡檢發現的問題,無論是否處理,都要做詳細的記錄。需要車間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車間領導。需要停車處理的,要及時報生產部、設備部。

  3.5巡檢處理

  3.5.1巡檢人員應隨身攜帶適量的工具,遇到簡單又方便處理的故障應立即處理。

  3.5.2不具備條件或不能處理的,在巡檢結束后組織材料和人員處理。

  3.5.3處理故障時需要停機將會影響局部或全局生產的,由生產部決定處理與否和處理時間。

  3.5.4巡檢時如發現機器缺油等保養不良的現象,有權利和義務要求相應操作工立即改正錯誤,及時加油保養,并做巡檢記錄和及時報主管領導。

  3.5.5對巡檢發現的問題,無論是否處理過,都要詳細做好巡檢記錄。

  3.6檢查與考核

  3.6.1設備部巡檢員每日必須與車間調度溝通,及時了解存在的問題,并如實填寫部門內部的巡檢記錄,并協助車間跟蹤處理設備問題。

  3.6.2原則上,設備部所屬巡檢員對所轄車間設備每兩小時巡檢1次,特殊情況,如遇臨時任務或請假,可向領導說明情況后由領導再臨時安排,但無論如何不能四小時以上時間不巡檢,否則按100元/次考核設備值班巡檢員。

  3.6.3因巡檢走過場或其他原因導致記錄不實的50元/次。

  3.6.4巡檢中發現的隱患有條件(確保安全與生產)在線處理的及時處理,可以處理未及時處理或未處理的考核巡檢員50元/次。

  3.6.5對在巡檢工作中發現重大故障或隱患,及時匯報處理,避免事故、故障發生者,根據具體情況獎勵100-200元/次。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8

  1.目的

  通過對特種設備進行有效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查、檢驗、管理與控制,保證設備持續、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充裝站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定期檢驗管理。

  3.職責

  3.1充裝站站長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和定期檢驗工作。

  3.2充裝檢查工負責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工作。

  3.3安全員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4.管理內容

  4.1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

  4.1.1做好特種設備包機,建立特種設備包機臺賬。

  4.1.2每天上午7:00~8:30對特種設備及周圍環境進行打掃,要做到特種設備表面無灰塵、無雜物、無油污,漆見本色、軸見光。

  4.1.3嚴格交接班,設備維護保養不合格,及時整改。

  4.1.4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按照安全作業標準使用設備,不準非本崗位人員隨意操作設備。

  4.2特種設備定期檢查

  4.2.1操作工每1小時一次認真進行設備點檢,檢查機體有無裂紋和振動情況、機體連接螺絲連接緊密性及該處有無裂紋。檢查管道及閥門是否有泄漏或振動現象,適當的緊固各法蘭的螺栓以消除存在的振動,并填寫好點檢記錄。

  4.2.2操作工根據運行參數判斷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立即匯報并處理。

  4.2.3操作工每周一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并做好記錄。

  4.3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組織)對特種設備(包括裝卸軟管)進行定期檢驗,填寫相應檔案并妥善保管檢驗報告。

  5.考核

  5.1充裝站站長每周一對各崗位的設備點檢情況進行檢查考核。發現少點檢或提前點檢一次(未按點檢標準進行點檢),扣罰當班責任人20元/1次。

  5.2發現每班出現兩次少點檢或提前點檢,扣罰當班責任人50元。(是否去掉該條款)

  5.3點檢人未按檢查頻次及分配的檢查點進行檢查,當月累計10次以上的責任人直接進入末位淘汰。

  5.4不如實填寫點檢記錄、弄虛作假、亂涂亂畫者,考核責任人20元/1次。

  5.5特種設備存在隱患未檢查出來,考核充裝工20元/1次。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19

  為正確使用、維護設備,延長設備使用壽命,提高設備完好率,減少機電設備事故率,結合菜子田煤礦實際情況,制定菜子田煤礦機電設備運行及維修保養制度。

  一、一般規定

  根據用電高峰期的時間,我礦停電檢修時間一般規定為中午10:00—12:00,維護時間根據設備規定的維護周期執行,主要大型設備每日不少于2—4小時的檢修維護,綜采、綜掘設備每日不少于4—6小時的停機檢修時間,設備檢查、檢修要有檢修工作票,并按要求填寫。檢修工作班長、檢修人員工作時要隨身攜帶該工作票,每班由檢查、檢修人員填寫完成并簽字,升井后交其隊部留存保管。如不按以上規定執行,視情節嚴重性對責任單位主管罰款200—500元,機電隊長罰款300—600元,情節嚴重的當事故追查。

  二、設備的運行管理制度

  1、對設備操作者要求

  (1)設備的操作者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取得操作合格證,持證上崗(無證上崗按三違處理)。

  (2)設備操作者應熟知“三知四會”(知道設備結構、知道設備性能、知道設備安全保護原理,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3)設備包機者及操作者應掌握管理設備的潤滑知識,如所維護保養設備注油部位、潤滑油脂牌號、潤滑油注油量、注油周期等知識,切實做好設備潤滑工作,同時加強對設備潤滑部位的日常檢查,如不負責任造成設備損壞,將嚴肅追究設備包機者及操作者責任。

  (4)設備操作者應責任心強,做到“五嚴格”(嚴格執行接班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

  (5)設備操作者在操作和運行中應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發現異常問題立即停機檢查。設備日常運行情況應及時向維修工和隊部通報。

  2、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1)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搞好環境衛生和設備衛生,創造整潔、通暢的設備運行環境。

  (2)根據設備使用和維護的要求,配備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并按照菜子田煤礦采區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管理辦法要求進行試驗(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按重大隱患考核)。

  (3)對大型固定設備配置必要的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和提供必要的檢修場所,并對監測診斷儀器、儀表定期校驗,確保準確可靠(無校驗、損壞或沒有安裝規定的檢測儀器的按重大隱患追究相關責任的責任)。

  3、建立健全必要的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1)建立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應包括的內容:

  A、設備的主要性能和最大允許負荷;

  B、正確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驟(啟動、停車順序、操作注意事項);

  C、設備運行過程應注意事項;

  D、設備的記錄填寫要求;

  E、設備的清掃、潤滑、維護保養、檢查方法等基本要求;

  F、操作者和維修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G、操作者和維修者應遵守的規章制度和相關規定;

  H、設備與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項。

  (2)建立交接班制度

  對重要的運行設備必須實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設備操作人員執行,在交接班時,應與日常設備檢查結合起來進行交接班設備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A、交班人對接班人能否勝任工作要求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接班人精神狀態、是否飲酒等;

  B、接班人對交班人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C、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衛生、環境衛生進行交接檢查;

  D、交接班人員共同對現場存放的'工器具、材料、防滅火設施等進行檢查交接;

  E、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運轉部位溫度、各儀表指示數據、各潤滑部位油位、油量進行察看交接;

  F、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設備各部位振動情況、聲響情況、緊固程度進行檢查;

  G、交接班人員共同試驗安全保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如交接班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解決,或報告隊部。存在的問題不解決不交接,否則將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3)建立設備包機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建立設備包機制度,每臺設備、每個小型電器均包機到人,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包機者必須按規程規定操作使用設備。并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包設備和工作環境衛生,確保干凈整潔。

  4、建立設備經濟運行制度

  (1)對大型固定設備,應根據設備的額定負荷確定其運行負荷,不得使設備在長期超載情況下運行(否則對單位主管罰款100元,聯則機電隊長罰款200元)。

  (2)對大型固定設備應盡可能在使它們的工況點在高效區運行,通過測試發現設備本身和系統工況點不在高效區運行時,應及時安排檢查、檢修。確保大型固定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否則對單位主管罰款100元,聯則機電隊長罰款200元)。

  (3)對采掘設備應在規定的額定值下運行,完善電機綜合保護裝置,確保其靈敏可靠,防止設備損壞事故發生(綜合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按重大隱患處理)。

  (4)根據負荷情況及時調整設備運行方式,減少空載損耗。

  三、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1、設備維護主要內容和要求

  (1)設備使用單位要針對每臺設備制定清掃環境衛生標準、設備衛生清掃標準、設備檢修周期和標準。

  (2)設備使用單位應安排專人清掃環境衛生、擦試設備各部位衛生及除塵,使設備和環境保持清潔。

  (3)按設備日常檢查和潤滑周期進行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

  (4)設備使用單位應根據設備結構情況制定設備日檢、旬檢、月檢制度,制度明確日檢內容、檢查部位,旬檢檢查內容,檢查部位,月檢檢查內容,檢查部位。通過定期檢查,發現設備隱患及早排除避免事故擴大。徹底根除設備不壞不修問題。

  (5)及時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調整確保其靈敏可靠。

  (6)對設備的緊固件松動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緊固。

  (7)檢查零部件有無撞傷、銹蝕、漏油(油、水、汽、氣、電)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設備檢修規程和設備說明書要求建立設備維護保養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應包括的內容;

  (1)設備構造簡圖和主要技術規格、參數;

  (2)設備巡回檢查路線和設備巡回檢查制度;

  (3)設備潤滑部件,油質標準、注油周期和潤滑制度等;

  (4)主要運行部件的調整及運行參數;

  (5)常見故障及排除方法;

  (6)大型固定設備技術測試制度;

  (7)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負荷整定等;

  (8)設備檢修制度,包括小修、中修、大修檢修內容及要求。

  3、設備的維護辦法和措施

  設備維護措施包括:日保養制度、一級保養制度和二級保養制度。

  (1)日保養制度

  由操作工負責,主要內容包括:

  A、對設備、環境進行清除、打掃;

  B、通過看、聽、摸、聞等方法掌握設備運行狀況;

  C、通過儀表、儀器數據記錄設備運行狀態,掌握設備變化情況;

  D、按照巡回檢查制要求,對設備各方位進行巡回檢查。

  (2)一級保養制度

  以操作人員為輔、維修人員為主對設備進行日常保養,主要內容包括:

  A、對設備局部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檢查,查看部件磨損情況;

  B、徹底清洗外表和設備內臟,疏通油路,清洗各部位,油線、濾油器等,對漏油部位進行處理,更換密封墊等。

  (3)二級保養制度

  以維修人員為主,操作工人參加的保養,主要內容包括:

  A、對設備各部件間隙、磨損情況進行測量檢查,確定部件優劣程度,確定是否更換;

  B、對磨損超限部件進行更換;

  C、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試驗調整;

  D、對設備油池、油箱、設備內部換油,徹底清洗;

  E、實施中修、大修制度規定的檢修內容。

  4、建立完善的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根據設備使用周期及檢修內容制定設備檢修、中修、大修制度,明確每種設備小、中、大修內容,檢修周期,檢修部位、質量標準要求等。

  (2)利用礦井停產檢修時間對設備的隱蔽部件進行定期檢查,對設備存在的重大隱患進行徹底處理。

  (3)編制預防性檢修計劃,對設備進行針對性維修。

  5、建立完善的潤滑管理制度

  設備使用單位根據設備使用說明書要求,制定每一類型設備的潤滑管理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

  (1)制定設備潤滑材料及替代品種;

  (2)制定設備潤滑周期、潤滑方法,一次注油量;

  (3)制定潤滑劑換油周期,清理方法;

  (4)制定潤滑劑失效的鑒別方法;

  (5)建立設備潤滑工作檔案。

  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檢查制度 20

  1、處里要有每臺固定設備的技術檔案,技術人員要定期對設備性能進行測試。

  2、使用設備的班組長是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也是本班組設備的第一管理者,負責對本班組的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3、班組長要對本組的設備進行管理,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嚴禁設備“帶病”工作。

  4、設備的使用要按照設備的技術性能、操作規程、出廠說明書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5、設備的.機修、電修要有專人包機,嚴禁他人私自拆卸、修理。

  6、本班組設備要有本班組專人操作,嚴禁他人操作使用。

  7、操作旋轉設備,工作前要進行空車試驗,查看各部油路是否暢通,有油孔之處,要用油壺注油,使機床各部得到充分潤滑,而后再進行工作。

  8、工作結束,拉斷設備電源,各種手柄放在空位置,清掃干凈機床及設備周圍的鐵(木)屑,做好文明生產。

  9、電氣設備、線路的維修、維護,必須是專職電工操作,嚴格遵守電氣作業操作規程。

  10、電氣設備周圍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要保持干凈、通暢。

  11、電氣設備要有良好的接地裝置,電氣儀表按要求定期報送有關部門檢測效驗,保持靈敏、準確、可靠。

  12、無法維修、使用的設備要及時報送機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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