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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時間:2025-01-09 11:35:01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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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精選11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精選11篇)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1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并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布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并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并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煙,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志,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2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于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設備(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設備”),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于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制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設備目錄的制定及設備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設備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設備,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設備分為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一)0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并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5年;

  (二)ⅰ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0年;

  (三)ⅱ類—直接用于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

  (四)ⅲ類—用于具有燃燒危險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為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設備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一)達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二)雖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后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

  (三)技術性能落后、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對安全起關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響生產安全的工藝參數監控不完善的;

  (六)由于設備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關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設備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后的1~2年內,應加大設備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設備運行穩定;民爆專用設備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制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在安裝后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設備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后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設備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設備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設備制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設備提供方或制造廠提供的專用設備,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周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采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項目研制過程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07]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3

  一、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任。

  二、嚴格執行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及停送電操作規程。處理故障時,必須嚴格按照停電、驗電、對地放電、掛接地線、停電裝置懸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等步驟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五、必須熟悉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做到"熟知本崗、牢記系統"。

  六、加強以業務范圍內的高低壓供電系統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隊,努力將事故處理于萌芽狀態。

  七、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機電事故,將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八、對供電系統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議。

  九、認真搞好機電質量標準化工作。

  十、積極參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4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5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崗位責任制及安全操作規程。對重大項目工程安裝、檢修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操作措施、計劃,并嚴格貫徹執行。

  三、公司定期組織全面、系統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

  四、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召集有關人員召開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堅持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記錄,督促各單位落實整改。

  六、堅持搞好安全培訓制度,職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證書后,方可上崗。

  七、對重大危險源的工作場所,要制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做好預案演練。

  八、生產現場要經常清掃,保持清潔,各種物件擺放要整齊有序。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6

  1、目的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 .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7

  一、生產廠區十四不準: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工作;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起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

  13、未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業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

  二、操作工的六嚴格:

  1、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3、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4、嚴格執行操作法;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6、嚴格執行安全規定。

  三、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四、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1、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2、必須進行安全隔離;

  3、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4、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5、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6、必須佩戴規定的防護用具;

  7、必須有人在器外監護,并監守崗位;

  8、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8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資料

  針對教育和培訓層次和工作性質分別進行,管理人員的重點是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點是遵章守紀、自我保護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潛力。

  1、組織轄區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簡稱“三類人員”)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保證“三類人員”持證上崗。

  a)、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強制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生產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主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職責。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

  b)、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的安全管理知識、管理方法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經培訓考核合格發放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員《安全資格證》。

  c)、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執行GB5306—85《關于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按國家、省、市各級和企業規定進行本工種專業培訓、資格考核,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上崗作業。

  2、督促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各企業擬定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劃,聘請有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建立教育培訓檔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務必進行公司、廠級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資料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及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嚴禁事項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b)、特殊工種人員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專業安全技術教育。

  c)、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學時

  1、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2、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3、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能理解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訓的形式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務必經過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證上崗。安全管理人員是企業安全的主要指導人員,務必進過專業考核后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是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在安全教育過程中務必讓其認清工作的危險性和安全性,務必經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1、安監局按照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復審考核安全培訓。結合國家、省、市各級安全政策組織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2、督促、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所屬監管領域及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指導、檢查企業加強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臺帳檔案規范管理。

  三級教育的要求:

  a)、三級教育由企業的安全、教育、勞動、技術等部門配合進行;

  b)、受教育者務必經過考試合格后才準予進入生產崗位;

  c)、每一名職工務必建立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記錄三級教育、變換工種教育等教育考核狀況,并由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雙方簽字后入冊。

  3、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導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經安全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4、特定狀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a)、節假日前后;

  b)、節假日加班或突擊趕任務;

  c)、工作對象改變;

  d)、工種交換;

  e)、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施工;

  f)、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后;

  g)、新進入現場等。

  第四、教育培訓效果檢查

  對安全教育與培訓效果進行以下方面檢查:

  1、檢查企業的安全教育制度。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按照計劃組織落實,并建立了檔案。

  2、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年度培訓。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按照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相關文件是否參加了安全強制培訓,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度培訓,持證上崗。包括企業內部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培訓學習。

  3、檢查三級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實狀況,特別是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教育培訓。剛進企業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廠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訓,調換工種的工人,務必按規定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方準上崗。主要檢查企業對新入廠工人和轉崗工人的考核記錄。

  4、檢查安全教育資料。通過查看安全臺帳記錄,檢查三級教育制度、企業職工隱患辨識、崗位操作規程、安全勞動紀律、教育培訓考核的落實狀況。

  5、不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承擔的法律職責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規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殊工種工作人員一律嚴格考核,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工務必全部經過培訓合格后上崗。凡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9

  (一)安全生產檢查,包括日常檢查,本部門檢查,專業檢查和月度檢查以及季節性檢查,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領導和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體系,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檢查工作。

  (三)公司級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負責,結合月度生產特點,在全公司內進行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四查為主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分管安全的領導組織各車間和各部門的負責人,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

  (四)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五)日常檢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班組在日常工作中進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規性檢查,此項檢查應做到隨查隨改,無法整改的問題立即上報整改。本部門檢查是指各部門和生產單位在組織日常工作過程中進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此項檢查每周至少應進行一次,由部門主管負責組織。

  (六)每年對鍋危險物品、廠房建筑、運輸車輛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塵防毒工作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七)公司和各部門視氣候特點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可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

  (八)專業檢查和月度檢查,日常檢查和部門檢查可分別結合進行。

  (九)公司對重大項目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辦法。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10

  一、廠級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廠的性質及其主要工藝過程;

  (2)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管理體制;

  (3)本企業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

  (4)工廠內個性危險的地點和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注意事項;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關機械、電氣、起重、運輸等安全技術知識;

  (7)有關防火防爆和工廠消防規程的知識;

  (8)有關防塵防毒的注意事項;

  (9)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等資料。

  二、車間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本車間的生產性質和主要的工藝流程;

  (2)本車間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

  (3)本車間的`危險部位及其應注意事項;

  (4)本車間的安全生產的一般狀況及其注意事項;

  (5)本車間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和遵章守紀的重要性。

  三、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資料

  (1)工段或班組的工作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的概況和安全生產職責范圍;

  (2)新工人將要從事的生產性質、安全生產職責制、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其它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

  (3)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禮貌生產的具體要求;

  (4)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作地點、操作步驟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紹;

  (5)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6)發生事故以后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

  (7)工廠、車間內常見的安全標志、安全色介紹;

  (8)遵章守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三級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并填寫好“三級教育”卡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務必理解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已按國家規定的本工種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教學,并理解過實際操作技能訓練的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可不再進行培訓,而直接參加考核。

  五、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產教育的長期性的艱巨性的特點。職工的經常性安全教育,應貫穿于生活活動之中。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的形式有多種,能夠根據具體狀況采用。例如: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陳列室、安全衛生展覽會、放安全電影和錄像、安全考試、安全講演、安全競賽等。在生產過程中堅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的制度和職工違章離崗安全教育、工傷事故職責者復工安全教育。

  2、安全“繼續工程”教育

  繼續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經受過大專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員和企業的領導者,經過必須時期,務必繼續理解安全知識和勞動保護新知識的教育。它是從不同專業、不同水平等具體狀況出發安排學習資料,組織專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理論性和實用性。這一層次的教育,主要是對專職從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業主管安全的負責人領導、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的培訓教育,個性是對新任職的領導務必要經安全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工作。

  3、“四新”和變換工種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新產品時或工人調換工種時,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術部門負責進行,其資料主要有:

  (1)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3)新產品、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資料和要求。

  “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要填寫《“四新”和變換工種人員安全教育登記表》。

  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制度 11

  為減少生產事故,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規范廠區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各職能部門和全體員工。

  二、職責

  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1、人員管理

  (1)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強防火、防盜、防自然災害的安全意識。

  (2)工作時間,職工要按規定穿戴整齊保持端正整潔。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進入廠區。

  (3)進入廠區,外來人員會客(來訪)需進行證件登記。

  (4)工作時間,禁止在車間門口及廠區主干道兩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崗。

  (6)外來人員進入廠區時參照執行。

  2、車輛管理

  (1)非生產

  車輛禁止進入生產區域。

  (2)所有車輛(包括業務單位的貨運車輛)要按指定區域停放,禁止堵塞廠區交通;禁止停放在廠區車間門口及標識的禁停區域。

  (3)廠大門外兩側50米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必須將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辦公會議的重要議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據上級有關安全的規定、要求對廠區安全生產形勢進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領導在匯報工作的同時,必須認真匯報各管轄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會議由廠長負責召集,匯報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針對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研究部署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3)各分管領導要根據分工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不定期召開本分管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確定安全工作重點,明確安全生產目標。

  (4)生產部門作為企業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要根據本企業安全工作重點、上級部門的統一部署,不定期的召開車間的安全生產會議,做到及時上傳下達,不延誤時間。

  4、安全培訓制度

  1.公司安全教育

  (1)對新入廠員工,在進廠時進行安全教育,使新員工了解公司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樹立遵章守紀安全第一的觀念。

  (2)每年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學習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學習安全防火、安全用電、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預防事故的發生。

  (3)結合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標語、板報、會議、事故總結等不同形式,讓員工明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預防事故的措施,從中認真吸取教訓,增強自己保護能力。

  (4)不定期的學習外地經驗和重大事故通報。

  2.新工藝、新技術的培訓

  在新工藝、新技朮、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投產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規程,對崗位作業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能進行獨立操作。

  3.安全生產評價管理制度

  (1)廠主管部門及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不定期的對各基本生產車間、重點生產崗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事故隱患,責令其及時整改。并定期對車間、班組進行安全生產評價,總結經驗教訓,杜絕事故發生。

  (2)廠生產主管部門對車間、班組及重點崗位的安全生產評價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鼓勵職工積極參加全面、全員、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努力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

  四、禁止煙火

  (1)所有人員廠內生產區域禁止吸煙,不亂攜帶和使用火種。

  (2)對于廠區內爆品,倉庫應在醒目位置標明“嚴禁煙火”警示標識;如有必要可派專人看守。

  (3)廠區內明火作業需向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申明動火原因、地點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及審核,確認有必要動火且安全防護措施合格的,允許同意后,方可動火。

  (4)廠區內禁止焚燒樹葉、垃圾,冬季禁止使用電火爐或者其它限制級設備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點要經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不影響生產現場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內,有明顯標識。消防設施執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貫徹“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方針,積極采用先進的防火,滅火技術,建立健全保衛義務消防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加強防火檢查和滅火器材管理。

  五、應急體系

  (1)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

  (2)各職能部門要把預防事故發生、控制事態發展和減少事故損失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重要任務。

  (3)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以下簡稱“應急小組”由公司生產廠長和副廠長擔任組長,其它職能部門和相關人員組成。發生意外時“應急小組”必須優先開展搶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擴大并于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4)為體現預防為主的原則,“應急小組”負責日常安全生產排查、監督,負責聯絡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和廠區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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