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減設備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增減設備管理制度(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1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保衛部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5、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單位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6、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2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資格、檢查部位和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3、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3)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4)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3
1.設備改造與更新應根據產品發展規劃,結合工藝改進和設備技術情況制訂設備改造和更新計劃,并制訂年度計劃組織實施。
2.設備更新原則上是用技術性能先進的設備更換技術性能落后又無法修復、改造的老設備。不能用技術落后的新設備或以增加設備臺數的辦法來更新。符合下列情況可更新。
(1)設備經過多次大修,損耗嚴重,修復后技術性能能不能達到工藝要求和保證不了產品質量的。
(2)技術性能落后,效率很低、經濟效益很差的。
(3)通過修理、改造雖能恢復精度及性能,但修理經濟性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設備運行時,耗能大或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且進行改造不經濟的。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設備。
3.設備技術改造宜結合大修理進行,所需資金,不超過該設備大修費30%時,可列入大修理費用開支,超過30%時應將改造內容專項列入技改計劃,費用從折舊基金或技改資金解決。設備改造為新增的價值,用大修基金開支的不辦增值,用折舊基金等開支的應辦理增值手續。
4.設備更新應在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進行設備更新工作,負責協調并建立以設備部門為主,計劃、生產、技術、工藝、財務、質量部門參加的論證會,研究更新方案,經批準后由設備部門組織實施。
5.對被更換(淘汰)的舊設備,應組織技術鑒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4
1、企業單臺生產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產設備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同時設備的購置價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價值、運雜費、安裝費等)在2000元以上者列為企業的固定資產。
2、自制設備經為期半年的生產驗證,能穩定達到產品工藝要求,技術資料齊全,符合固定資產標準者,可列入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3、所有設備的附件和所屬設備均隨同主機列為固定資產,不單獨建立臺帳和資產編號。
4、不具備上述固定資產劃分標準的設備列為企業“低值易耗品”的范圍,不列為企業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5、凡列為固定資產的生產設備由設備科按一機部《設備統一分類及編號目錄》統一進行分類編號,并建立臺帳。五個復雜系數以上的生產設備列入主要生產設備,并建立設備單臺檔案。設備臺帳分:設備總臺帳、部門分臺帳、重點設備臺帳、特種設備臺帳。
6、設備科的設備臺帳每年與財務部門的設備固定資產臺帳核對一次,每年對全公司生產設備進行一次清查,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7、新增添設備應填寫《固定資產撥交單》,列入固定資產臺帳,各車間之間設備調動,應填寫《固定資產轉移通知單》,辦理轉移手續。
8、設備檔案包括:制造公司出公司檢驗單及裝箱單、說明書、設備安裝驗收單、設備附件及工具清單、事故報告單及重大事故分析處理結論、歷次精度檢驗記錄、設備大項修完工驗收單、設備改造技術資料、設備二級保養(小修)記錄單。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5
1、動力科、生產技術部、安監處、供應公司應根據礦上設備需求,做好設備選型、計劃、購置、安裝、調試、驗收和報廢簽字等工作,加強前期管理。
2、礦需要增加主要生產設備時,應由使用單位會同動力部門提出增加設備的技術性能、可靠性和維修性的要求,在機電礦長主持下,由動力部門、生產技術部、供應公司、財務使用單位參加,進行技術、經濟論證,作出購置決策。
3、設備的選型應注意通用化、環保節能,選購的設備應經過鑒定,有生產許可證。非淘汰型產品,購置計劃應由供應公司同各部門共同編制,經主管機電礦長審批后執行。設備到貨后,應由供應公司組織驗收。
4、驗收合格設備,應及時安裝、調試后使用,暫時不用的設備、零部件必須入庫妥善保管,定期維護保養,防止日曬,雨淋銹蝕、損壞和丟失,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設備嚴禁拆套使用。
5、動力部門、供應公司要建立健全設備的驗收交接、建檔管理與考核制度,并將全部圖紙的使用維護說明書、質量檢查、試驗驗收報告等技術資料交由資料室進行整理,建檔登記保管。
6、主要設備的安裝使用,動力部門、生產技術部要參與編制操作規程和安裝質量標準,不完好的設備不準安裝,安裝完后應由安裝、使用、安監、生產技術部等部門有關人員共同驗收,進行試運轉并辦理移交手續后,才能投入使用。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6
1、健全電教設備帳目,做到帳目、櫥簽、標簽、實物四統一,每學年清資核帳一次。
2、電教設備應根據不同類別分科、分類、編號、入冊、存放、定櫥定位,陳列有序,統一管理,專人負責。
3、所有電教設備,只能用于教育、教學,專室專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況確需借出,須經分管理負責人批準。
4、嚴禁任何人將電教設備用于接收、散布謠言和小道消息;嚴禁錄制、播放淫穢錄音、錄像。
5、嚴格實行借用、歸還、驗收制度。借用須辦借用手續,由借用人驗收;用后歸還由管理人員驗收,并記載完好情況,如有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6、電教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加強業務學習,提高管理水平,勤檢查、善保養,損壞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時維修或添置,使設備性能處于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賠償制度。電教設備因管理人員隨便玩弄、拆除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學活動而損壞、損失,一律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對于因設備老化,或對某些設備性能不熟悉,違反操作而造成損壞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和設備能否修理等情況,由管理人員按價賠償部分或全部。
8、凡屬正常報損報廢設備必須嚴格履行手續,認真填寫《報損報廢設備審批表》。經鑒定、審批,同意報損報廢的設備要銷帳,并采善處理,不得私人占用。
9、加強設備存放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須檢查電源,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水、防盜等工作。
10、定期向學校領導及有關上級書面匯報設備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并根據教學需要請示給予必要的增添或補充。
11、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嚴格辦法清點移交手續。
增減設備管理制度7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設備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審核、逐級審批,方可采購。特種設備應及時注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設備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報管理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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