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士證注冊證明書模板
根據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執業藥師 藥事管理與法規 100 60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00 60
藥學專業知識(一) 100 60
藥學專業知識(二) 100 60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00 60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00 60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0 60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各專業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并將核準后的數據,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2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根據以上資料得知,執業藥師證將于20XX年12月20日后經衛生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后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
以下是醫院藥劑士(中藥劑士)崗位職責,你可參照一下合適你的崗位有哪些.
(一)在藥劑師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負責藥品的預算、請領、分發、保管、采購、報銷、回收、下送、登記、統計和藥品制劑與處方調配等工作。
(三)主動深入科室,征求意見,木斷改進藥品供應工作,檢查科室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并向上級報告,證明書《藥士證注冊證明書》。(四)擔負藥劑員的`業務學習和技術指導。
(五)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管理毒、麻、限劇、貴重藥品,嚴防差錯事故。
(六)經常檢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熱滅菌器及注射液過濾裝置等設備,保持性能良好
執業藥師報考條件
按照《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生物類、化學類和臨床醫學、護理學專業,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已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并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學技術崗位工作滿一年的人員可報考執業藥師。
如果你不是藥士的話,那你就要從藥士考起.考的內容有:1藥事管理與法規 2 藥學專業綜合知識與技能 3 藥學專業知識一(藥理.藥分) 4 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化.藥劑)
每年的年末報名,5.6月份考試.時間以通知為準,時間以及考試的相關事宜應去當地的衛生局去問,因為這個歸他們管.
4月前到當地的衛生局購買申請表報名,然后交上自己的 全部資料,等審核完,等到4月去省會城市參加考試,一共4科,兩年內4科全部合格發給藥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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