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工作整改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1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范。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會財務工作實際的相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財。
四、加強檢查指導,提升鄉鎮、街道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水平
建議進一步加強對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根據基層單位的實際情況,25人以上的單位可單獨建立銀行賬戶,對這些單位進行規范管理。25人以下的單位及聯合會可由行政代管,但必須保證工會經費的足額計提及獨立使用。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工會的承上啟下的作用,在縣級、鄉鎮(街道)工會、基層工會開展以非公企業工會為重點,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為主要內容的財務規范化建設達標活動,一級抓一級,一級幫一級,一級促一級,層層落實,促使工會財務管理水平上臺階。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2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于在深圳轄區上市 公司全面深入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深證局 發〔20xx〕109號)的要求,我司開展了此次專項活動自查工作,制 定了自查方案,已完成了第一階段的自查工作,現將本次專項活動第 二階段的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活動開展情況
公司根據貴局下發的[20xx]109號《關于在深圳轄區上市公司全 面深入開展規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 知》)要求,以及《調查問卷》、《常見問題》中對相關具體問題的描 述,我司20xx年11月20日前開展了第一階段的自查工作,認真分 析了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確定了具體整改期限,明確整改責任人。對 深圳證監局走訪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嚴格按照要求整改。在對 相關問題整改中我們咨詢了公司外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建議。本 次整改以會議、郵件、現場檢查等形式督促、跟進整改進度,落實整 改情況。
二、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根據《通知》的目標和要求,各公司的財務會計基礎工作應達到 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應當建立符合規定和適應公司自身發展的財務管理 1
組織架構,做到崗位職責清晰,授權明確合理,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 相互制約;財務會計人員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具備會計從 業資格;公司對財務會計人員后續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經營特點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體系并不斷予以完善,明確 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流程以及應當履行的決策程序。制度中應包含責任 追究條款,對需要進行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認定的具體標準、處罰 措施以及責任追究機構和程序等做出明確的規定,責任追究應與績效 考核掛鉤。
各公司應當建立財務會計相關負責人管理制度,對財務負責人和 會計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條件、職責、權限、考核等做出規定。財務會 計相關負責人管理制度應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
(三)各公司應加強財務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保證財務信息 系統的獨立性,不得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共用財務信息系統,也 不得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夠查詢、修改公司財務信息 系統的權限;公司的財務信息系統應當符合會計電算化相關規定的要 求,滿足公司的實際需要;公司應加強對財務信息系統用戶及其權限 的管理。
(四)各公司應當加強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憑證填制符 合要求,會計檔案歸檔及時、保管安全;應當切實提高會計核算和財 務信息披露水平,能獨立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和報表附注;應當根據《企 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特征和自身生產經營特 2
點,制定明確、恰當的會計政策,并在財務報表附注中詳細披露,不 得以《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原則性規定代替公司的會計政策。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一),我們在自查中依托財務管理組織架構, 明確了各崗位職責、優化了工作流程,根據各崗位業務變化,及時進 行了修訂更新;對集團內各公司會計人員基本情況進行統計,了解會 計人員是否具備從業資格;在20xx年12月份公司組織安排了“財務 部門20xx年度教育訓練計劃”。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 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企業 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具體制定了 公司內部相關制度、具體業務實施細則,如:《財務負責人制度》等。 此次整改中又補充完善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制度》、《會計檔案 管理辦法》等制度。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規模急速發展,經營模式
的不斷創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財務信息系統方面已加強建設和 管理,公司ERP系統已升級至用友8.9.0版本,人員操作權限由信息 部嚴格控制,職責分明。為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費用預 算模塊,采用用友軟件中的集團預算應用模式,包括深圳、蘇州、南 昌的預算與業務報銷都使用了該模式進行管理,從預算管理設定、預 算表的編制、預算的.控制與分析,以及日常報銷的業務均按照集團模 式統一進行。這種模式有利于集團的集中管控,并能夠獨立部署預 3
算與報銷的IT系統,利于進行日常維護和風險的管理。合同管理模 塊,主要為設備、工程、維修、租賃等大型資產合同從簽訂到付款等 全部流程都在ERP系統中管理,固定資產請購單采用系統打印代替 手工單據,極大方便了公司資產合同的管理。網上報銷、委外加工、 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供應商管理平臺等模塊,這些模塊已陸續投入使 用。
根據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進一步強調憑證填制規范
要求,摘要簡明清晰、科目使用規范、合理。會計檔案及時歸檔、保 管,制定了《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并已遵照執行。根據《企業會計 準則》及相關規定,制定了具體明確的適合公司生產經營特點的記賬 基礎和記量屬性、外幣業務核算方法、收入確認原則、存貨核算方法 等相關會計政策、會計估計、會計差錯更正方法。
針對在自查中發現問題及具體整改情況如下:
1.財務人員和機構設置基本情況
存在的問題:財務部分人員暫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
整改措施:根據《會計法》、《深圳市會計條例》中對會計人員
資格的相關規定,按照《深圳市會計條例》中第十條:“取得會計從 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從事會計工作”要求,公司對集團內各公司 會計人員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審查各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通知未取 得會計證人員在最近一個周期考取,人事部門將此作為后續財務人員 招聘錄用條件之一。
整改結果:未取得會計證人員將在20xx年6月份深圳財政局會 4
計證資格考試報名期間內考取,12月參加財會電算化考試,預計年 底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性情況
存在的問題:對合并范圍往來定期對賬,每月一次明細賬核對, 只是核對正確,未對結果簽字確認。
整改措施:進一步明確、規范各會計人員崗位職責,完善各往
來對賬手續,從此次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自查之日起銷售會計已按月及 時與蘇州、南昌子公司往來對賬,在次月10號前完成對賬工作,由 雙方簽章確認,現已遵照執行。
整改結果:從20xx年11月起銷售會計已對內部往來對賬雙方 簽章確認,后續持續監督執行。
3.資金管理和控制情況
存在問題:
(1).出納人員獲取部分銀行未實施快遞派送的銀行對帳單;(2). 部分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未復核。
整改措施:
(1).明確出納崗位工作職責,加強出納工作管理,更換由其他會 計人員從銀行索取銀行對帳單,做到相互牽制,明確責任;
(2).監督檢查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簽批手續完整,并且指定專人 復核,在每一賬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完成后,對銀行存款余額調節 表統一填制匯總表,核對銀行存款明細科目,以防相關表檔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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