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電子協議(3篇)
在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運輸電子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運輸電子協議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托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甲方義務
1.應于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 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發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系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并蓋章確認。
2.于每批貨物發運前 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并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干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后,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4.費用結算后,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四條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結算方式:發貨后付款(現付)□貨到后付款(提付)□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天結算一次)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 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并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院訴訟。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簽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電子協議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進出境運輸報關手續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定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貨物進出境的運輸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等有關事項。
第二條乙方代理權限
乙方的代理權限僅限于辦理清關或者轉關運輸、報關、報檢、驗放,將甲方貨物安全送達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三條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為壹年,自年月起至20xx年月止。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報關時所需的有效合同、發票、提單、法律文件及授權委托書;
2、甲方向乙方提交發票時應同時附中文譯文;
3、甲方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等有關規定,委托乙方報關的貨物不存在偽報、低報、漏報等現象;
4、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報關手續,以及提貨、送貨所涉及貨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
5、按照第六條的規定,按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辦理甲方貨物的進出口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雙方約定在甲方提供單據及時及齊全情況下按時將貨物運輸到雙方約定地點。
如因海關及檢疫原因造成的清關及派送等延誤,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理解。
具體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辦理報關、檢驗、檢疫、提貨、送貨等手續過程中,有義務保證甲方貨物完整、安全,不得損壞或丟失(貨物由于進出境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破損除外);
3、乙方在代理報關過程中,應當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的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書等法律文件和有關信息,也不得將該類信息用于與履行本協議無關的目的;
4、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資料,乙方只有經過甲方書面授權后方可利用甲方的文件、資料或代理甲方行使權利;乙方應于履行完本協議項下服務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文件和資料;
5、因第三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缺損或丟失,乙方有義務督促第三方出具書面證明;
6、乙方對所進口商品的質量等本身問題不承擔責任。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的服務進行轉委托。
若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乙方應對其轉委托的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報關費用
報關費用見一報價單。
第七條結算
乙方應將上月報關費用結算清單于次月五日前提供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經審核無誤后,乙方開正規發票給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正規發票后五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各項規定,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有義務糾正其違約行為,并應賠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如甲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相關費用將根據日千分之5的違約金向甲方收取。
直至甲方付清所有費用為止。
同時,乙方有權停止辦理甲方委托的`事項,或對甲方所交付的文件和貨物行使留置權,直至甲方付清所有欠款為止,由此產生的保管費、倉儲費、以及風險和損失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仲裁
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中任一條款與《代理報關委托書》背面委托報關協議通用條款不一致時,應以委托報關協議通用條款為準。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代理報關協議書》而發生的分歧,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和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終止或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終止或變更本《代理報關協議書》時,須提前三十日向對方發出終止或變更的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簽定書面終止或變更協議書后,本協議書即可終止或變更。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效力
1、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代理報關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其它事宜本《代理報關協議書》的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電子協議3
甲方: (委托方)
乙方: (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2、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3、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至 按 元/件、 至 按 元/件。
七、乙方至 到達時間為 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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