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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期間超市保供應急預案范文(通用5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防汛期間超市保供應急預案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汛期間超市保供應急預案 1
防汛抗旱,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做好我鎮防汛抗旱安全工作,提高應對暴雨洪水等重大災害的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按照區委、區政府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安排,經鎮黨委會研究決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和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目標
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遵循團結協作和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堅持防洪除澇并重,防汛抗旱兩手抓。做到有備無患,把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二、加強組織領導,嚴明紀律
1.加強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組織領導。各村(街)、鎮直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降雨天氣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災害,切實加強領導,緊急動員,立即行動,迅速上崗到位,履行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職責。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進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安全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搶險隊伍演練,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職責到位,措施到位,確保各項防汛抗旱安全措施落實到實處。
2.加強輿論宣傳,強化全局防汛抗旱安全意識。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增強憂患意識,牢固樹立居安思危、常備不懈的思想,積極主動地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工作。
3.嚴明紀律,認真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值班工作。各村(街)、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通報預警信息,科學合理調度,保障安全。及時主動搜集掌握動態,加強與有關單位的溝通銜接,及時準確上報信息,為防汛抗旱救災提供可靠依據。遇有暴雨洪水,發生重大情況的,及時向鎮政府防汛抗旱值班電話報告。一旦出現險情預警,所有鎮(村)干部必須全部駐鎮(村),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手機要24小時開機,不能擅自離崗,凡未經許可擅自離崗并造成惡劣影響及損失的堅決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理,對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或指揮處置不力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加強學校、衛生院、敬老院等公共場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對各村(街)的脫貧戶、危房戶等特殊群體認真排查,及時消除防洪安全隱患,對于受洪澇災害威脅的村莊、學校等要制定防汛預案,逐一落實預警、避險和轉移等各項防御措施,確保防洪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為了加強對我鎮防汛抗旱安全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鎮黨委、政府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揮部,黨委書記梁本運任政委,黨委副書記、鎮長陳龍任指揮長,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王凱任副政委,黨委副書記楊歡任常務副指揮長,其余班子成員任副指揮長,派出所、中心校、衛生院、供電所、電信所及鎮直各站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應急所,負責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楊歡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傳杰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劉志、王軍為信息員。
四、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一)衛生院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急救隊伍,指導幫助群眾開展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工作,保證人員水、食品、藥品衛生安全。
(二)黨政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傳送工作,統籌防汛救災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中心校負責汛期中小學校舍和學生的安全工作,抽調年輕力壯的教師參與應急搶險。
(四)派出所負責汛旱期的治安保衛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安全工程、盜竊防汛抗旱安全物資、盜割通信線路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防汛抗旱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農綜站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程建設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學調度,防止侵占、破壞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為的發生;保證農業生產和抗旱需要;負責實施農業科技防災減災政策,指導全鎮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災區,幫助指導群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并做好農業生產受災損失分析和統計上報,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六)應急所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全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好生產經營單位洪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物資倉庫和搶險隊伍建設,負責防汛搶險救災物料的儲備并協助指揮部統計上報有關災情。
(七)水管站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八)民政辦負責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接受、管理、分配救災物資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配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災物資和資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災區群眾的生活。
(九)財政所負責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和監督,監督防汛抗旱設施設備及物資的管理和使用。
(十)文化站負責防汛抗旱宣傳工作,發掘防汛抗旱先進事跡,根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協調、指導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十一)規劃辦負責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洪安全工作,嚴格執行防洪規劃和防洪標準。
(十二)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災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十三)供電所負責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電力供應。
(十四)城管中隊、民兵組織及其他鎮直單位根據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快速反應第一時間到達救災現場,開展救援行動,配合做好人員、財產轉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十五)各村(街)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細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發生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五、應急救援
(一)信息報送、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是受理各村(居)、單位報告和向上級報告汛情或旱情的責任主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隱患、采取的措施、請求支援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汛情或旱情的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后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二)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汛情或旱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汛情或旱情級別之前,由事發地村(街)干部在事發后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3、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4、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時,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分析評估,并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三)啟動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事發地村(居)先期處置人員的報告后1小時內,根據汛情或旱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確定汛情或旱情的級別,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按照級次采取應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隊伍在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發揚不怕苦、不怕累、連續作戰的優良傳統和高尚品質,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疏散群眾、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確保社會穩定。
(四)應急結束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確認汛情或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經消除后,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在得到指揮長的撤離指令后,統籌安排,撤離應急隊伍,解除預警和應急措施,轉入正常工作軌道。
六、附則
(一)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鎮政府予以物質獎勵。
1、及時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預報準確,并減少水旱災害造成損失的:
2、科學指揮協調,積極組織實施防洪抗旱減災行動,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
3、服從指揮,顧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務的;
(二)對本預案執行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主管人員和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報告汛旱災害信息或虛報、瞞報、假報災情,造成嚴重損失的;
2、有條件組織防汛抗旱而不作為,在防汛抗旱減災中領導不力、指揮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3、拒不服從防汛抗旱搶險統一指揮,拒不執行防汛抗旱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的;
4、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5、對如實反映情況和揭發違法違紀行為者進行打擊報復的;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如中途有單位人員變動情況,由單位變動后的人員接替原人員工作。
防汛期間超市保供應急預案 2
為保證我鎮汛期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立足防大洪抗大災。根據縣防汛防洪救災工作應急預案,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汛期防洪防汛救災工作應急預案。
一、我鎮江河水位情況
我鎮地域寬,集雨面積較大,且太平江流經我鎮,一旦突遇大暴雨,洪水上漲極快,我鎮有太平、楓木、鎮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個村(社區)沿江約1.5萬群眾需轉移,其中有13個村民小組被洪水圍困的危險。
二、住房情況
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全鎮仍有全鎮居住在舊泥磚瓦房600余間,當特大降雨時,極易造成倒塌。
三、轉移安置對象
根據上述情況,轉移的對象主要是沿江的太平、楓木、鎮南那沙、永安、思明等6個村(社區)的群眾。當出現洪勞災害時各村(社區)應指定人員值班,并按就地、就近的原則,確定臨時應急轉移山頭、高地作為臨時轉移點。各村(社區)都應有主要領導抓此項工作,做好動員。在轉移的過程中,要加強安全。對破壞轉移的'不法人員,要堅決依法打擊,以保證轉移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轉移安置方法
由鎮政府統一指揮,各單位、各村(社區)層層包干負責,原則上就地、就近向指定地帶轉移安置。一是計劃、有準備地將老、弱、病、殘人員和貴重物品撤離安置到預定安全地帶;二是正式轉移。根據命令,除抗洪搶險或留守護衛的人員外,其余人員按指定路線轉移到安全地點;三是緊急轉移,當出現危險報警信號時、所有人員全部撤離;四是對居住危房的群眾。要做好動員工作.隨時注意房屋情況.提前撤出危房。
轉移后的安置辦法有三種:一是投靠親友;二是鎮統一安置;三是在附近村(社區)集中安排。
五、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對撤離轉移安置工作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鎮政府成立災民轉移安置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七個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由鎮民政辦主任李成茂兼任(電話:0777—6682402),工作人員從有關單位抽調,七個工作組是:
(一)宣傳動員組:
組長:潘山東鎮文旅站負責人
成員單位:鎮文旅站、民政辦。
(二)轉移安置組:
組長:李成茂鎮民政辦主任
成員單位: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中心校、太平供電所、鎮婦聯、鎮團委。
(三)安全保衛組:
組長:黃玉鑫太平派出所所長、副鎮長(兼)
成員單位:太平派出所、太平司法所
(四)飲食供應組:
組長:
成員單位:
(五)衛生防疫組:
組長:中心衛生院院長
成員單位:中心衛生院
(六)電水供應組:
組長:太平供電所所長
成員單位:太平供電所
(七)車輛調度組:
組長:鎮客運站站長
成員單位:鎮客運站
六、保障措施
(一)運輸車輛:轉移安置所需車輛,由車輛調度統一組織,交警負責現場指揮。
(二)飲食供應:由遷移人員備足二天食品和飲用水,后期由飲食供應組安排。
(三)治安保衛:在安全保衛組總負責的前提下,有關部門、村(社區)要成立由領導掛帥的看護組織,嚴格值班制度,搞好所負責區域的治安保衛工作。集中安置地點的安全保衛工作,由被安置的群眾和太平派出所組織聯防,嚴厲打擊不法分子,防止趁火打劫。
(四)轉移安置:負責組織和指導全鎮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各單位、各村(社區)要密切配合,做好災民的轉移安置工作,按照預案,精心組織應轉移的群眾和企事業單位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安排好生活。
(五)醫療防疫:由衛生防疫組負責,深入安置地點巡回檢查,及時搞好病疫防治工作。
(六)電水供應:由電水供應組負責,供電部門要想盡一切辦法,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供電設備,線路的管護維修,保證正常運行,水利站要做好飲用水供應。
(七)學生就學,轉移的在校生入學的問題,由轉移安置組負責組織。
(八)通訊聯絡:由安置組負責,電信支局提供通訊設施,保證線路暢通。
(九)宣傳動員:由宣傳動員組負責,文旅站和民政辦實施。
七、紀律要求
(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關單位、村(社區)必須服從抗洪搶險指揮部撤離轉移的指揮和信號,顧全大局,聽從指揮,執行調度,對拒不執行命令的單拉和個人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二)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有關單位、村(社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牢固樹立防大洪、抗大災的思想,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深入做好撤離轉移安置的具體工作,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保證撤離轉移安置工作順利有序地進行。
(三)在緊急轉移的過程中要以人為主,只能帶簡單的行李,確保轉移過程中不出現人員傷亡。
(四)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有關單位、村(社區)要明確一名領導親自掛帥負總責,并逐步建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層層落實職責和任務,為完成撤離轉移安置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防汛期間超市保供應急預案 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防汛應急機制,保證防汛防臺工作有序、有效進行,全面提高山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不死人、少傷人,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云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云和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及氣象、地質等專項預案。
3.結合本鄉實際。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和防、避、搶、救相結合”的原則,把保障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及時預警和轉移人員。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分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組織分工和統一指揮,統籌線面,企事業單位、各行政村分頭負責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有效處置。按照發生災害時反應迅速、指揮有序、措施有效的要求,建立應急機制,落實防御和應急措施。
二、基本情況
赤石鄉,位于云和縣城西部,距縣城15公里,東與緊水灘鎮、云和鎮接壤,南靠崇頭鎮,西鄰龍泉市,北與松陽縣接壤,總面積124平方公里,境內水域面積1.5萬畝,耕地面積3082畝,林地面積16.5萬畝,其中列入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9.1萬畝。下屬6個行政村,2021年戶籍人口5539人,地質災害風險防范區1處。為了進一步提高防汛防臺指揮水平,把洪澇臺災害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縣防汛指揮部地統一部署,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人員安全防御任務
經分析,主要本鄉區域內隱患類型有四類:
一是地質災害隱患點與山洪災害易發點影響人員。
二是危房(包括臨時的、簡陋的屋棚)。
三是臨溪低洼易淹地區。
四是防洪工程出險的,主要是水庫、堤防。
防汛安全隱患以地質災害隱患點與山洪災害易發點影響的為主,其次為臨溪低洼地、山塘水庫下游和危房。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鄉防汛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組織
成立赤石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鄉長劉鑫任總指揮,宋志明任副指揮。
(1)總指揮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鄉防汛應急指揮和協調工作;根據汛情預警,發布人員撤離命令;調集搶險物資和全鄉總動員;請示縣防辦和縣應急辦調用搶險隊伍及物資支援。
(2)副總指揮工作職責
負責組織防御區域的監測巡查,掌握雨情、水情、災情、險情動態;落實組長發布的防御、搶險等命令;負責災前災后各種應急搶險、工程設施修復等工作。
2.應急工作組
鄉防汛指揮部設立5個應急工作小組,分別為監測預警組、搶險救災組、人員轉移組、宣傳報道組和后勤服務組。
(1)監測預警組職責
防汛緊急期,負責各防汛工作組的協調,負責匯總防汛防臺動態,發布汛情、災情及有關信息。
(2)搶險救災組
負責搶險隊伍、物資的調配,根據險情、災情,組織搶險救援。
(3)人員轉移組
按照本級防指和上級指令,負責將危險區域群眾按預案組織轉移到安全的避災場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4)宣傳報道組
組織宣傳報道防汛防臺工作動態、先進事跡等,編發簡報,接待新聞記者。
(5)后勤服務組
負責本級防指及各工作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級防汛防臺工作組、慰問團等。
4.有關機制
(1)防汛安全干部聯村機制
鄉鎮駐村干部全面負責協助、督促各村落實包括防汛安全在內的各項工作。
(2)山塘水庫巡查制度和安全監管責任干部掛鉤制度
山塘水庫落實巡查人員,明確巡查責任,實行考核管理。同時鄉機關干部與水庫、山塘安全管理實行掛鉤制度,安全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山塘水庫巡查員及安全監管責任。
(3)村級預警組織
明確村書記為村級預警責任人,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村級監測預警員,負責監測、預警工作。
(4)河道巡查組織
制定河道日常巡查與報告制度,重點是及時巡查責任段河道是否存在泄洪安全隱患,做到及時勸離在行洪區活動的人員,必要時可報告鄉政府采取強制撤離措施。
(5)地質災害監測組織
制定汛期日常巡查與報告制度,落實報酬,明確職責。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監測人員,設立警示牌。
四、監測與預警
(一)監測
1.防汛信息監測內容。一是雨情;二是水情,即水庫、河道;三是地質隱患與山洪易發區情況;四是工程險情,主要是山塘、水庫、堤防等防洪水利工程情況;五是其它險情信息,如危房、危橋和其它設施安全情況。
2.防汛信息掌握方式。一是查詢與觀測,即靠人工雨量監測點、河道(水庫)水位監測點的觀測報告和轄區水雨情觀測站點、防汛部門、氣象部門查詢來獲取雨情、水情信息;二是巡查排查,即依靠庫塘巡查、河道巡查、地質巡查和危房排查來獲取險情信息;三是監聽監視,即通過電視、廣播、報紙和網絡來獲取預(測)報和實時信息;四是上下級傳遞,即通過電話、短信、傳真來獲取上下級的信息。在汛期,鄉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確保上下信息暢通。加強巡查排查,及時掌握工程設施險情隱患情況,及時發出通知要求各村做好監測準備和開展巡查、排查工作。加強觀測查詢,第一時間掌握雨水情信息。
3.明確防汛信息報告人。災害預警員、預警責任人,山塘水庫、河道巡查員和地質災害監測員,雨量、水位監測人員以及發現災害征兆和險情的單位、個人為防汛信息報告人。
(二)預警
1.預警標準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鄉政府向事發地及鄰近區域發布預警信息。
(1)1小時降雨超過30毫米,2小時降雨超過50毫米,3小時降雨超過65毫米,6小時降雨超過95毫米,12小時降雨超過120毫米,24小時降雨超過130毫米或接到轄區內已發生局地性、突發性特大暴雨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報告。
(2)山塘、水庫、防洪堤、橋梁、道路等工程或設施以及地質隱患點任何一項發生險情時(含山塘、水庫水位超高危及安全的情景)。
2.預警信息發布類型及預警形式
根據防汛信息的危急程度,預警信息分三類:
第一類:告知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向鄉領導、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告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通(告)知單或短信、電話。本鄉認為需要引起關注,做好防御準備,加強值守或巡查、監測,無需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2)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預報性通(告)知單或短信、電話。
(3)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雖已達到預警標準,目前無災情報告也無需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未來雨勢和天氣不夠明朗,但須引起關注,做好防御準備,加強值守或巡查、監測的。告知性預警,可以采用電話、短信、傳真等形式。告知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第二類:警戒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請示,并根據值班領導的.意見迅速向鄉主要領導、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發出預警通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加急)通知單或電話,建議啟動人員轉移或撤離方案的。
(2)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已超預警標準,雨勢仍然較強,有必要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
(3)本鄉監測到的水情指標值已到預警標準,水位漲勢仍然較強,有必要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
(4)本鄉觀測到的工程(設施)或地質隱患已較明顯的擴大,險情增大趨勢較快,有必要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準備的。警戒性預警,可以采用先短信,后電話、傳真、高音喇叭、銅鑼等形式,采用短信、傳真的,必須確認收達。警戒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戶組長、轉移責任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其他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第三類:緊急性預警。當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鄉主要領導報告,同時立即向有關村、轄區重點防汛的企事業單位發出緊急預警通知。
(1)接到縣防指或上級部門下傳的雨情(加急)通知單或電話。要求緊急啟動人員轉移或撤離方案的。
(2)本鄉監測到的1小時、2小時或時段降雨量值連續超預警標準,雨勢仍然較強,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3)本鄉監測到的水情指標值已到預警標準,水位漲勢仍然非常猛,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
(4)本鄉觀測到的工程或地質隱患擴大速度較快,險情增大趨勢較快,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員轉移或撤離的。緊急性預警,可以采用電話、傳真、高音喇叭、銅鑼等形式,采用傳真的,必須確認收達。緊急性預警要通知到單位負責人、戶組長、戶主、轉移責任人,一般還要通知到其他基層防汛工作人員。
3.預警流程
鄉(值班人員)接到縣防指的預警信息或監測到險情時,向事發區域村(戶)或單位發出預警。一般情況是逐級預警,即鄉預警→村預警(預警員或村負責人)→組預警(負責人)→戶;緊急情況可以直接預警,即鄉預警→組或戶,情況危急時也可以同時要求村采取廣播、銅鑼預警或通知各轉移責任人上門預警,采取多種預警形式,確保預警到戶。信息監測預警網絡流程見附圖。
4.其它事項。汛前,將各類各層面防汛工作人員、被防御人員的名單和聯系方式輸入電腦,做好微機短信群發管理工作。
五、應急響應
根據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災害或險情的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一)特大汛情(Ⅰ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一級響應。
(2)縣氣象臺發出紅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轄區內較大范圍24小時雨量超過150毫米,并且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或者連續三小時最大實時降雨量達到12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250毫米。
(4)縣防指發出緊急性防汛預警信號,轄區內發生緊急或危急情況。
2.應急響應行動
黨政班子、全體干部進崗,嚴肅防汛紀律,按照預案和縣防指的部署與要求,緊急動員,全力指揮,全面落實各項防御工作,全力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應急響應措施
(1)加強宣傳,全面動員,發動民眾自防自救。
(2)當發生重大險情、災情時,利用電話、短信、“村村響”廣播、上門通知等方式,將預警信息通知到戶到人。
(3)高度關注,嚴密監測汛情險情動態,實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全力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5)強化人員轉移,做好受災人員的搶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確保人員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6)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及時上報防御動態信息,深入宣傳先進事跡。
(二)重大汛情(Ⅱ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二級響應。
(2)縣氣象臺發出橙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轄區內較大范圍24小時降雨量超過120毫米,并且縣氣象臺預報未來24小時仍將持續。或者連續三小時最大實時降雨量達到10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200毫米。
(4)縣防指發出緊急性防汛預警信號,轄區內防汛形勢臨界于或趨于緊急狀態。
2.應急響應行動
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聯系村領導進崗,二分之一干部到崗,強化防汛責任,按照預案和縣防指的部署與要求,全面落實各項防御工作,各應急工作組全面開展工作。
3.應急響應措施
(1)采取多種形式預警,確保預警信息到村(單位)到戶到人。
(2)應急搶險隊員集合待命,隨時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按人員轉移方案,組織開展危險區人員梯度轉移,并加強避災場所管理。
(4)24小時不間斷排查、巡查,對危險地段實行嚴密監控。必要時,幼兒園、學校停課,企業停產,旅游景點停業。
(5)加強信息報送,定時上報人員轉移、險情、災情和防御工作等信息。
(三)較大汛情(Ⅲ級響應)
1.應急響應行動
啟動預案,分管領導、防汛辦主任進崗,研判防汛形勢,提出防御措施,落實防御工作。
2.應急響應措施
(1)通知外出的負責人隨時準備返回。
(2)貫徹落實上級防指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
(3)聯村、聯企干部督促各村各單位開展工作,督查村、企防汛人員履職和防汛物資準備情況。
(4)加強防汛宣傳,播報汛情信息,確保預警信息到村到單位。
(5)加強排查、巡查,做好人員(包括流動人員)轉移安置和鄉級防汛搶險物資調度準備。
(四)一般汛情(Ⅳ級響應)
1.應急響應標準
(1)縣防指發出防汛應急四級響應。
(2)縣氣象臺發出藍色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3)預報轄區內24小時降雨量超過50毫米,或過程實時雨量超過100毫米。
(4)縣防指發出告知性預警信號,且轄區內防汛形勢可能趨于險化。
2.應急響應行動
防汛辦主任進崗,根據縣防指要求,部署各項防御措施。
3.應急響應措施
(1)加強值班,密切關注氣象、汛情動態,確保信息暢通。
(2)在外地的機關、重要企事業單位負責人、村主要領導要及時通知本單位做好防御準備。
(3)巡查、監測、預警等人員進崗履職;會商系統管理人員進行設備調試。
(4)通知各村各單位進行排查、檢查,及時落實隱患整改措施。重點是山塘水庫、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點、危舊房、在建工程、切坡建筑、臨時工棚、外來人居等地段。
(5)合理安排各類生產活動,落實防范措施。
(五)應急結束
根據降雨、地質次生災害、災情等對轄區的影響程度,或者上級防汛部門宣布應急結束,鄉政府作出宣布全鄉或部分行政村應急結束。
六、災后工作
(一)搶險救災
1.鄉政府及時召開搶險救災工作會議,部署災后救災工作。
2.鄉政府成立臨時救災工作組,全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恢復災區供水、供電、交通、通訊、主要水毀工程及水毀田地,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等工作。
(二)善后工作
鄉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慰問受災群眾;協助做好衛生防疫、治安維護、救災捐贈等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和恢復生產工作,以及災情核實統計上報等工作。
七、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建立防汛組織,組建鄉應急搶險隊伍,明確山塘水庫巡查員、河道巡查員、地質災害隱患監測員、山洪災害預警員、防汛值班員、氣象協理員、防汛會商系統管理員和其他防汛責任人,開展培訓和防汛宣傳。
(二)物資保障
鄉政府在汛前落實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搶險物資,防汛任務較重的村也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防汛物資,并掌握社會上可調用的抗洪搶險機械設備資源,以備應急調用。
(三)預案制度保障
編制防汛預案,完善應急工作程序,制定各類搶險技術方案,開展防汛演練;建立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水工程、地質災害日常巡查監測制度和防汛專項檢查制度等;建立預案調整更新制度。
(四)工程保障
對防汛有安全隱患的工程(設施)進行除險加固。
(五)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根據《浙江省防御洪澇臺災人員避險轉移辦法》,編制完善《赤石鄉防汛安全隱患人員轉移安置方案》。人員轉移應按照《方案》,根據不同汛情進行梯度轉移。各類應轉移人員在可能致災前3小時轉移完畢,若預報夜間致災的,提前在當日18時前轉移完畢。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鄉政府負責解釋。每年汛期來臨前更新。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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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裴興鎮20xx年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 工作原則
1.4.1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采取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裴興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鎮防指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為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防辦),設在鎮應急辦。當水旱災害發生時,啟動應急響應,鎮防指作為鎮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鎮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鎮防指指揮長:由鎮政府鎮長胡超擔任,負責全面組織、協調全鎮防汛抗旱工作。
鎮防指副指揮長:由鎮宣統委員高建華擔任。
鎮防指成員單位:鎮黨政辦、宣傳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財政辦、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規劃建設環保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站、派出所、衛生院、小學等單位組成。
各村(居)委會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職工作人員,落實村社防汛抗旱信息員,在鎮防指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本村(居)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職責
鎮防指: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負責領導、組織全鎮防汛抗旱工作,擬定全鎮防汛抗旱政策與制度、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及時掌握和向社會發布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和搶險救災信息,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做好洪水、應急供水調度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組織防汛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防辦:監督各村(居)委和鎮防指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情況。統籌協調全鎮洪旱災害防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制定防汛抗旱規劃,編制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負責鎮級防汛抗旱經費、物資的計劃、儲備、調配和管理。負責組織防汛抗旱知識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負責洪旱災害調查與評估。完成縣委、縣政府、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宣傳辦:負責組織相關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政策解讀和成效宣傳;指導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洪旱災害及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開展防汛抗旱知識宣傳教育;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防災減災救災網絡輿情的引導處置工作。
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開展防汛抗旱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發揮防汛抗旱應急救援主力軍作用,組織參加洪旱災害搶險救援,做好人員搜救、被困人員轉移等工作。
經發辦:負責全鎮經信系統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負責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協調防汛抗旱信息的應急發布。在緊急情況下,調度架設通訊線路和應急通訊設備,保證防汛抗旱指揮調度聯絡暢通;負責指導商業企業防洪搶險工作和組織協調商業企業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和協調鎮內跨地區應急生活物資供應,按程序動用鎮級儲備物資,穩定市場供應;協助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援相關物資;指導、督促、協調所屬單位組織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開展對重點水源、城鄉供水、污水處理、大河治理、地方水電、骨干渠系工程、土地儲備及開發等設施防汛抗旱安全檢查,落實防汛抗旱安全措施,統計、核實、上報災情等;協助開展防汛抗旱與搶險救災的其他工作。
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負責支持引導社工等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救災捐贈等工作,督促指導各村(居)委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好因災遇難人員殯儀工作;負責災區醫療救護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財政辦:負責編制全鎮防汛抗旱和救災經費預算并及時撥付,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管理和監督。
建環辦:牽頭全鎮因暴雨洪旱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監測預警,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依法組織、指導開展因災導致的交通基礎設施損毀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交通運輸保障;負責組織全鎮因洪旱災害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提出防止事態擴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建議;負責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負責市政設施防汛抗旱安全。
應急辦:負責鎮防辦日常工作;組織編制全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負責組織、指導開展轄區內因洪水引發的水上險情的應急處置。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洪旱災害應急救援;組織指導重大洪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做出決定;協助黨委、政府指定負責同志組織重大洪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實施山洪災害防御、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負責指導、督促相關村(居)抓好水庫蓄水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農業科技防御洪水抗御旱災方針政策,指導全鎮農業防汛抗旱防災減災技術服務體系,組織維修人員到災區幫助搶修農業機械,組織農技人員深入災區,幫助指導群眾開展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并做好農業生產受災和損失分析統計工作,指導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對影響汛情旱情的中長期天氣形勢做出分析和預測;汛期及時對全鎮及重點區域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做出及時預報及滾動監測預報;收集和核實氣象災害類別和等級;及時向鎮防辦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及時通報重要災害天氣信息。
文化服務中心:根據縣防指和縣氣象局等部門提供的汛情、旱情、災情和氣象等資料,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汛情、旱情、災情等信息;督促旅游景區防洪及宣傳報道工作。
派出所:負責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維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受災地區正常的社會秩序,協助做好被洪水圍困群眾的撤離工作;保護重要目標安全,解救、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學校:負責制定防汛抗旱教育工作方案并協助實施;負責教育系統防洪安保工作。
各村(居)委會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和實施轄區內的防汛抗旱宣傳方案和應急預案,全面指揮本行政區內的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建立本級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關人員和設備設施,組織對本轄區內小型水庫、山坪塘、堤防、水閘、堰壩和抗旱供水等設施的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加強應急演練,組織群眾轉移和安置,統計、核實、上報災情等。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 地質災害預警
(1)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3 干旱災害預警
(1)鎮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鎮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鎮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4.防汛應急響應
4.1 防御方案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條例》的規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統一部署,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各搶險隊在隊長領導下,按現場指揮制定的搶險方案,分工合作圍繞搶險這一目標,進行有序的工作。
4.2 調度實施保障措施
搶險隊伍組織及分工:搶險隊伍以單位組成,領導由各單位指派,為了較好完成搶險任務,保持隊伍的穩定,下達給的搶險任務以隊伍為基礎,任務基礎上宜少不宜多。搶險隊執行一般搶險任務。
5.防汛搶險責任制、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及責任目標
5.1 搶險責任制
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盡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
5.2責任目標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遇設防標準洪水不出險,遇超標準洪水有對策。
6.抗旱應急響應
6.1 防范措施
基于旱災的特殊性及發展形勢,使我們認識到防災減災的重要性。首先要樹立與旱災作長期斗爭的觀念。旱災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隨機性,要消滅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還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來避免或減輕災害。針對不同等級的干旱,我鎮采取如下措施:
(1)輕度干旱
主動到受旱區域查看現場,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并及時收集災情;
(2)中度干旱
①加強到村一級的自我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變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況,收集災情并嚴格按照報旱制度統一歸口上報;
②采取具體行動,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③及時向上下級通報旱情的抗旱情況;
④按照旱情的變化趨勢,適時部署相應的抗旱工作。
(3)嚴重干旱
①通報域內災情的抗旱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旱災的發展趨勢。
②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抗旱工作會議,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發布通知,進一步落實各部門的抗旱職責;
④啟動本抗旱預案;
6.2 抗旱主要措施
因水資源分布不均,水土資源不協調,因此修建灌溉工程、發展灌溉農業仍是我鎮防旱減災的主要措施。
6.3 工作內容
(5)產業結構調整:
①因地制宜調整農業結構。
②科學培育抗旱優良品種,推廣高產抗旱、耐旱作物。
③精耕細作、增施有機肥保水。
④種植綠肥提高土壤含水量。
⑤采用農田覆蓋栽培技術,減少蒸發、保持土壤濕度。
7.應急保障
7.1 應急支援保障
7.1.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7.1.2 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
(2)抗旱隊伍
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7.1.3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到防汛抗旱工作中。
8.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后,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8.1 救災
8.1.1 發生重大災情時,鎮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災害救助的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8.1.2鎮人民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8.2 水毀工程修復
8.2.1 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8.2.2 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8.3 災后重建
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9.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鎮人民政府表彰并向上級推薦表彰;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0.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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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御可能出現的大洪水,切實做好防汛抗洪和搶險救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浦北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精神,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本鎮的防汛抗洪工作,應對可能出現的大洪水,提前做好各項防守準備,并在洪水到來時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度汛,以保障全鎮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區內經濟社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主要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制定的有關方針政策;國務院《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浦北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的洪水、暴雨漬澇、臺風等災害事件的防御和處置。
(四)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二、洪澇災害預防措施
(一)防汛制度
1、監測制度
負責洪澇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洪澇災害預防預警的有關數據資料和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洪澇監測、預防、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源的共享,不斷提高監測質量。
2、值班制度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實行24小時值班;凡逢暴雨時,雙人值班,領導帶班;當發生洪澇時,根據鎮政府要求,進一步加強值班,認真接聽本轄區內的雨情、汛情、險情、災情報告,并按規定報告、轉達、處理預警信號。
3、速報制度
各村委(社區)、村民小組發現洪澇災害險情和災情后,應迅速報鎮人民政府和鎮防汛辦。
洪澇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洪澇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洪澇災害類型、洪澇災害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發展趨勢和受威脅的人員與財產等,同時提出采取的對策與措施。發現洪澇災害險情或者災情有新的變化時,必須及時續報。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接受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4、預警信號
預警信號一般采取廣播、小喇叭、電話等形式,在發生災害后,村委(社區)相關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發出預警信號。在鎮人員趕赴現場前,鎮水利站須將預警信號再次進行通告。
(二)應急響應等級
按突發性自然災害嚴重程度和波及范圍,將應急響應行動分為四級。根據縣減辦的訊號,來開展工作。
Ⅰ級響應行動
當發生符合啟動Ⅰ級響應行動條件時,鎮防汛辦宣布啟動Ⅰ級響應行動;同時將汛情災情和啟動應急響應的級別上報縣防汛辦。
①指揮到位。總指揮主持召開緊急辦公會,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聽取汛情險情匯報,分析當前氣象、水文形勢,對天氣形勢和洪水趨勢進行預測,安排部署防汛救災工作。
②進駐現場。根據汛情發展,相關工作組30分鐘內出發,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必要時在15分鐘內派出相關技術人員到一線加強技術指導,與鎮、村居組成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搶險應急隊伍進場:搶險隊伍指揮部通知進入危險區段,進行搶險;對應疏散而未疏散的人員實行強制疏散。
后勤保障工作組:做好搶險物資調用、搬運;組織人員對物資情況進行嚴密看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加強水、電、氣等應急搶險,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給;緊急避難安置受災群眾,強化安置區管理。
鎮防汛辦公室:保障防汛通訊暢通、準確及時、優先傳遞防汛信息和水情電文;按指揮部要求及時播報相關通告、通知、命令,公布相關信息;攝錄洪澇影像資料。
醫療保障工作組:對傷病員及時進行救護;做好災后全面消毒、巡回醫療的準備。
③各村居防汛指揮機構應急響應。根據鎮防汛指揮部要求,立即組織防汛隊伍進入一線。村四職干部第一時間趕赴險情最嚴重地區進行現場指揮。防汛指揮機構、搶險隊伍等人員迅速到崗。派出巡查組,及時掌握實時情況。密切注視所轄區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每30分鐘向鎮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水調度方案和應急響應動態。出現嚴重險情和災情,涉及人員安全,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Ⅱ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預警和啟動Ⅱ級防汛應急響應,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指揮到位。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原則上在鎮防汛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及成員在各部門指揮,必要時,按照鎮防汛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進駐現場。按照防汛指揮部安排,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在1小時內出發赴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指揮部根據災情情況需要,在30分鐘內派出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村組成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③下達命令。根據災區現場情況需要,及時由防汛指揮部發布相關命令。
Ⅲ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發布預警和啟動Ⅲ級防汛應急響應建議,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指揮到位。鎮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原則上在鎮防汛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及成員在各部門指揮,必要時,按照鎮防汛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召開會商會
a.申請上級氣象部門提供實時天氣情況和災害天氣預測。
b.由已經或可能發生險情的村匯報(直接或電話)當前汛情和險情。
c.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抗洪搶險實施方案。
③進駐現場。按照防汛指揮部安排,相關部門在2小時內到達災區一線指導防汛搶險工作;根據需要,在1小時內派出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鄉鎮組成現場臨時防汛救災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指揮。
相關工作組保持通訊暢通,隨時掌握天氣形勢及雨情、災情等重要消息。做好物資儲備和救援準備,開展水、電、氣等應急搶險,保障正常供應。辦公室準確及時、優先傳遞防汛信息和水情電文;按要求播報相關信息;攝錄洪澇影像資料。
④巡查。鎮防汛指揮部視情況組織巡查組到防洪重點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提出相應的應急建議。
⑤汛情上報。鎮防汛指揮部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及時向鎮黨委、鎮政府和縣防汛指揮部報告。
Ⅳ級響應行動
鎮防汛辦提出預警和啟動Ⅳ級防汛應急響應,要立即執行行動。
①鎮防汛辦及時向有關鄉鎮、單位通報汛情、災情,同時上報縣、鎮防汛指揮部。相關村必須立即召集防汛搶險小組成員待命。
②會商:由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分析防汛形勢,作出相應工作安排。
③必要時,經鎮防汛指揮部總指揮同意,組織鎮工作人員在6小時內到達一線指導防汛工作,根據需要,在3小時內派出鎮防指技術組到一線加強技術指導。
三、相關單位工作職責
(一)衛生院、市監所、農業農村中心: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急救隊伍,指導幫助群眾開展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工作,保證人畜飲水和食品藥品衛生安全。
(二)供電所:負責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電力供應。
(三)中學、小學。負責汛期中小學校舍和學生的安全工作,抽調年富力強的教師參與防汛應急搶險。
(四)派出所。負責汛期的治安保衛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防汛工程、盜竊防汛物資、盜割通信線路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證防洪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信用社:嚴密防汛,嚴格執勤,保證金庫安全,保障群眾資金提取暢通。
各位領導干部都要恪盡職守,兢兢業業,認真觀察,及時排查,動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負責人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明確認識,加強領導,落實群測群防工作責任,查清災害點及隱患點,夯實工作基礎,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四、善后處理
洪澇災害災情和險情發生后,發生地應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組織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生產,及時部署地質災害治理或者避讓搬遷。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質、設施、設備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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