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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范文(通用9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1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新生鄉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鄉政府成立新生鄉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鄉政府鄉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鄉財政所、鄉衛生院、鄉民政辦、鄉國土所、供電組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鄉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鄉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鄉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5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綜治辦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鄉衛生院牽頭,具體負責組織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鄉指揮部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鄉財政所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設備的及時調度和供應,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調度等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部牽頭,鄉民政辦、財政所、綜治辦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肖家溝碎石廠、青丫口兩處條石廠、高興村條石廠、高興村卷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設備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鄉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鄉政府,鄉政府在1個小時內報縣政府,并按程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事故發生后,所在地村、組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綜治辦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
鄉政府值班室電話:xx。
六、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鄉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鄉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并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范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后,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設備(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進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2
一、目的
為切實提高石泉縣道路運輸領域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及時恢復道路運輸市場正常運行,指導石泉縣道路運輸行業各企業及本所各崗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和組織體系,增強應急保障能力,滿足有效應對涉及本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需要,確保道路運輸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按照《石泉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訂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運樞紐出現中斷、阻塞、重大人員傷亡、大量人員疏散、重大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道路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2)道路運輸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道路運輸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等。
(3)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等。
本預案適用于石泉縣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道路運輸行業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活動。
四、應急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運輸服務股股長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維駕信息股股長
主要職責:
1.負責統一領導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發布指揮調度命令,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決定啟動和終止本所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狀態和應急響應行動;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展開應急處置工作;
4.審定本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經費預算;
5.負責本縣境內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客貨運輸、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防汛、防火等)的預防、處置及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6.負責收集、處置道路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對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定期分析、評估,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7.負責本縣道路運輸相關應急工作的宣傳報道、信息報送和值守工作,指導、督查本縣道路運輸行業(行業)各單位相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預防、保障、演練工作;
8.負責落實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辦的其他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副所長主持。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石泉縣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主任由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綜合股股長兼任,負責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及協調服務。
(二)應急工作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和石泉縣道路運輸企業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種宣傳方式,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對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相關預案,注重積累突發事件應對等方面的材料,定期進行必要的演練,不斷增強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異常情況報告后,要立即進入實戰狀態,上報請示后做好預案啟動工作。
(三)應急處置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后,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石泉縣政府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交通運輸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制定處置方案,組織處置隊伍。
在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保障系統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應建立本部門的應急預備力量,包括應急隊伍、應急車輛等,平時要著重建立一系列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制度,以利于突發事件應對的指揮。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時與交通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取得聯系,以保證上傳下達,并對各項應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所對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等特種貨物運輸的道路運輸企業、車輛以及其它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危險源要加強防范,平時定期檢查;要重點加強救災用水和物資的儲備,設置專人專崗,重點安排搶險力量。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在道路運輸領域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樹立科學的應對觀,動員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宣傳活動,宣傳和解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相關的突發事件應急法律、法規和規章,增強干部職工的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和志愿者進行業務知識及技能培訓。
石泉縣道路運輸服務中心要按照預案要求,協調整合各種應急援救力量,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不同形式和規模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習。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3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在發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及時組織、指揮并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搶救、搶險、運輸保障、現場處理及善后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運輸危險廢物發生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組織指揮、協調突發事件的搶救、搶險、保障運輸、現場處理及上后工作,服從政府或有關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三、報告程序
當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危險廢棄物泄漏事故后,駕駛員、押運員必須采取搶救傷員、迅速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警部門及本企業報告,企業在接到報告后對情況做出分析和決策并有XXX上報上級所屬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
相關應急電話:環保:12369交警:122公安:110消防:119醫療:120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單位、車輛、駕駛人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事故性質的初步判斷;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四、應急指揮
領導小組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或政府有關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運輸時,立即啟動本預案,由組長或副組長率領相關人員趕赴目的地進行現場指揮,遵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認真做好搶險施救、事故處理和運輸保障工作,并即時將有關情況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
五、應急車輛
1、應急指揮車輛:XXX為應急指揮車,XXX為運輸保障車,確保應急之用。
2、應急車輛儲備:根據需要,隨時調派;儲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盡量保持相對固定,在相同條件下允許作必要的調整。
六、處置措施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即時啟動應急預案,組長或副組長應率領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危險廢物運輸在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時,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環保、公安、交警部門和企業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名稱、危害和應急措施,并在現場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本企業接報告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運載的危險品性質、事故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造成危害程度等情況,組織人力、物力,迅速、有效、妥善地進行處置,服從有關部門的指揮,積極采取相應措施,把事故造成的損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七、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后,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查清不放過、駕駛員沒有收到教育不放過、安全隱患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進行調查處理,同時還應認真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4
一、總體要求
為科學應對我縣可能出現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運輸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斷等突發公共事件,規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機制,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縣關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局長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上下聯動、分工負責制。
(二)以人為本。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緊急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依法規范。應急處置過程中應遵循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法規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的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因人為因素造成突發公共事件和對公共事件處置不當責任人的責任。
(四)屬地管理和分級分工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局統一指導下,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根據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全縣交通運輸系統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五)堅持預防為主。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重點建立健全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救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完善緊急突發事件交通運輸保障體系。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縣局成立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于國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XXX。
(二)工作職責
1、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制訂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防范與處置的具體措施;負責審查局屬有關單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應急體系;統一規劃、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資源。緊急事件特別是重大事件發生時,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局屬各單位與應急處置工作。
2、局應對緊急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信息上報和綜合協調職能;組織編制、修訂縣局應急預案;指導、匯總和監督檢查局屬有關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督促檢查局屬各單位應急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緊急事件,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披露、新聞發布以及與局屬各單位聯系溝通;督促檢查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三)局屬有關單位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機構
局屬各企事業單位應分別按各自的分工職責,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在縣局領導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明確負責人、物資和應急處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各項應急工作。
四、信息監測與報告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各單位要及時監測并報告可能或已經發生的緊急事件和各類突發交通事件信息。
(一)國、省干線公路,縣鄉道路緊急事件、突發自然災害: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張金軍同志負責。事發地路段管養單位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災害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
(二)縣重點交通項目建設緊急突發事件、安全事件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廣同志負責。
(三)道路運輸運力應急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仲兆賢同志、孫伯同志負責。運管部門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客、貨車輛儲備、備用數據庫,要能滿足緊急事件、交通突發事件或配合縣政府應急事件的交通運輸保障。具體負責:制訂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安排運力儲備和緊急事件運力組織、調配、調度與管理;督查應急運輸保障執行情況;協調解決執行應急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報送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執行結果。運管所配合公安部門實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緊急事件、險情:由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于國軍同志負責。事發地監管部門負責監測有關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及時報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災害由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及時報告。
為確保信息暢通,凡涉及應急工作的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緊急事件24小時值班制度,向社會公布值班電話,落實專人,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和事故,應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事發地有關單位和部門在向縣局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縣交運局應急值班電話(傳真):XXX,夜間值班(傳真):XXX。)。
五、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實際情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IV級)、較重(III級)、重大(II級)和特大(I級)四級預警,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標示。
(一)基本響應程序
發生或即將發生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確定突發事件級別,實施分級響應之前,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派員趕赴現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先期處置可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如下應對措施:一是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二是緊急啟動資金、人員、車輛、工程機械設備等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門劃定警戒區域,采取中斷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五是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六是超越所屬管轄范圍時,及時通報突發事件涉及單位和部門。
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的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相關單位要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初步評估,向市局應急辦和縣委、縣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進入分級響應程序。
局應急領導工作小組對全縣各類緊急事件交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突發事件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二是發布啟動局級相關應急預案的指令;三是協調交通運輸各部門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處置行動,指派有關人員參與、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的`應急指揮工作;四是責成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情況并同時向其他相關領域應急機構通報情況;五是協調事發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六是協調事發地有關人員的.疏散或轉移以及傷員的急救;七是協調應急救援通信、物資征調及其運輸等保障工作;八是必要時啟用交通戰備應急預案;九是必要時請示縣委、縣政府啟動相關縣級應急預案;十是協調事件善后處理及恢復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全縣交通各類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緊急事件突發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應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局建立應急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發言人由局長張金軍同志擔任,或根據緊急事件類別委托局分管領導擔任,有關新聞發布工作由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協助。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信息,分析輿情,加強與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溝通協商,提出新聞報道意見,嚴格按照突發事件相關新聞報道工作的規定辦理,難以把握的重大問題請示局主要領導。負責處置事件的單位和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主動聯系、配合新聞宣傳部門對新聞報道提出建議并做好審核把關。
對一般(IV級)、較重(III級)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由事發地相關部門配合有關新聞單位按以上原則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局屬各單位、交通運輸企業都要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處置的通信與信息保障系統,確保應急響應期間全天候派人值班和電話、傳真機、電腦網絡暢通。
(二)裝備保障
局屬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應急裝備擁有部門和單位要建立相應的登記、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統一調配使用。
(三)人員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都要成立應急分隊,確保公共事件處置應急人員調配。
(四)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建立相應的應急經費保障機制。局屬各單位負責所屬管轄范圍緊急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局財務科應預設相應應急專項儲備經費,建立健全緊急事件應急經費管理調配使用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在局屬各單位調劑使用。各單位應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確保應急資金及時撥付。各單位要合理使用應急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對特別重大交通運輸緊急事件突發事件,損失巨大,經費難以自付時,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鄭軍同志組織局財務科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請示,報告上級部門審批或及時向市局、縣政府及時匯報相關災情,請求資金應急支援。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緊急突發事件事發地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善后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縣局相關科室或局屬有關單位協助善后處置工作。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災后重建或恢復交通、清理與處理等事項。通過善后處理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確保交通暢通和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調查和總結
在開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同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決定依法組成事故調查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事故調查,寫出書面報告,及時、準確地查清事件性質、原因、責任,總結教訓并提出防范和改進措施,形成書面調查總結報告報市局、縣委、縣政府和通報局屬有關部門。重大事項由縣局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專題報告。各專項應急預案要制定明確的獎懲制度、對突發公共事件接警處警、信息報送、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和應急響應等各個環節上,對有關人員的立功和過失行為分別給予獎懲。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云南省交通運輸廳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工作,完善應對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的體制機制,提高綜合交通運輸應急響應能力及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引起的危害,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云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職能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區域,或超出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廳屬單位處置能力的,或由省人民政府指令的,需由廳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以及需要廳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的其他緊急事件等。
1.4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要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科學應對”的原則,及時應對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1.5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
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4個級別。判定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應遵循如下原則:
(1)實事求是。密切聯系實際,遵循但不拘泥于相關分級標準或規定。
(2)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因素。
(3)關注大局。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員及其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關系作為重要因素。
1.6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與廳制定的各專項應急預案及廳屬單位重要應急預案共同構成省交通運輸廳應急預案體系。
2.組織體系
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體系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應急工作組、日常工作機構和專家咨詢組等構成。
2.1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廳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機構為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2現場工作組和后方工作組
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是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臨時成立的派出工作機構,趕赴現場或留守后方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組長直接指定成立。
2.3應急工作組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關應急工作組,主要包括:綜合協調組、專業應急組、通信保障組、新聞宣傳組、后勤保障組、恢復重建組和總結評估組等應急工作組。
2.4日常工作機構
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為:廳安監處(應急辦、省水上搜救應急中心)、廳公安處及廳機關有關處室。
2.5專家咨詢組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需要,由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抽調工程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專家咨詢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等智力支持。
2.6應急協調聯動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依法依規開展跨部門、跨區域應急協調聯動。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與預警機制
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預警機制、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掌握可能導致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各種因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2防御響應
3.2.1防御響應的分級
防御響應是通過對接收的極端惡劣天氣、冰凍雨雪災害、地質災害等預警信息進行定性定量分析,預估潛在風險及其影響程度,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前采取的應對措施。防御響應按照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具有相對獨立的啟動條件和應對措施。
防御響應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防御響應。
3.2.2防御響應的啟動、調整和解除
廳機關有關處室按職責向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防御響應的啟動、調整和解除的建議并負責監督執行。
4.應急處置基本流程
應急處置基本流程包括先期處置、應急響應、分類處置、總結評估和善后工作,實踐中可視情執行全部或部分流程。
4.1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響應啟動前,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進行先期處置,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同時按規定上報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屬地人民政府。
4.2應急響應
4.2.1啟動應急響應條件
滿足如下條件之一時應啟動應急響應:
(1)本級人民政府或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已啟動應急響應的;
(2)該突發公共事件情況符合相關應急響應分級標準,先期處置不足以降低損失和消減影響的`;
(3)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啟動應急響應的。
4.2.2啟動應急響應方式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4個等級。規范表述為:“啟動XX(部門和單位)XX(事件/事項)X(等級)應急響應”。
4.2.3分級響應
當廳接到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后,廳公安處、廳安監處(應急辦、省水上搜救應急中心)、廳機關有關處室應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對照分類分級標準進行分析研判,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向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和意見。
廳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時,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現場工作組、后方工作組和應急工作組,明確主辦部門、協辦部門及職責分工,同時組織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人員到省交通運輸廳集中辦公,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對突發公共事件進行評估、分析、研判,做出工作部署。
4.3分類處置
廳啟動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后,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4.3.1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應對重大地質災害、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時,需廳提供交通運輸綜合應急保障的,由廳機關有關處室牽頭,廳綜合規劃處、廳綜合運輸處、廳綜合建設處、廳安監處(應急辦)、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廳公安處、廳規費辦、廳信息中心、廳路網監測與應急指揮中心等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由廳安監處牽頭,廳政策研究室、廳綜合運輸處、廳綜合建設處、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廳公安處、廳信息中心等廳機關有關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3.3綜合運輸保障事件應急處置
應對需廳提供跨省、跨州(市)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保障的突發公共事件,由廳機關有關處室牽頭,廳綜合運輸處、廳公路處、廳鐵路處、廳航務處、廳民航處等處室及廳屬相關單位配合處置。
4.4信息報送
4.4.1信息報送責任主體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廳屬單位、交通運輸企業是受理報告、向上級報告重要緊急情況信息的責任主體。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重要緊急情況信息“雙報告”工作要求。
(3)各州(市)交通運輸局和廳屬單位要明確具體負責接受辦理本單位本部門重要緊急情況信息的部門或機構,并報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4.4.2信息報送時限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州、市交通運輸局和廳屬相關單位、交通運輸企業要按有關規定時限向省交通運輸廳電話報告及書面報告。
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程序、方式、范圍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4.5響應終止
Ⅰ級、Ⅱ級應急響應需終止時,廳采取如下終止程序:
經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終止Ⅰ級或Ⅱ級應急響應,或降低為下一級應急響應,轉入下一級應急響應工作程序。
4.6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開展總結評估工作。評估內容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等情況,及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建議等。
4.7善后工作
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按職責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相關善后工作。
5.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5.1.1組建原則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平急結合、因地制宜,分類建設、分級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隊伍。
5.1.2專業隊伍組建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廳屬單位要結合自身特點組建專業的應急保障隊伍,重點組織公路、水路搶險保通隊伍和應急運輸保障隊伍。
5.1.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在自有應急力量不能滿足處置需求時,應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請求動員社會力量,協調消防、公安、軍隊、武警等專業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1.4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應急人員所屬單位要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類型為應急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并發放使用說明,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為應急處置過程中有安全風險的工作人員投保人身意外險。
5.2物資設備保障
建立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儲備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方式,強化應急物資儲備能力。
5.2.1應急物資設備儲備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根據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和特點,合理布局、統籌規劃建設本轄區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庫(點)。
5.2.2應急物資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各項應急物資管理規章制度,制定采購、存儲、更新、調撥、回收各個工作環節的程序和規范。
5.3通信保障
5.3.1廳機關應急通信保障
由廳信息中心具體負責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通信設備鏈路暢通。加強通信保障人員的值守,保障應急通信技術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指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應急通信技術銜接,保證省交通運輸廳與現場信息傳遞暢通,保障各類應急響應視頻會議的順利召開。
5.3.2現場應急通信保障
加快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應急通信保障機制,推動突發公共事件現場多種通信保障手段互聯互通,實現現場應急指揮。
5.4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支出經費保障,將交通運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各項經費納入各部門(單位)預算管理,規范應急經費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5應急技術保障
加大監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的研發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
5.6應急宣傳與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向公眾公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信息、接報電話和部門。做好相關應急法律法規以及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應加強應急管理知識培訓,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7應急演練
為檢驗本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視情定期組織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管理知識和技能,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合理設置應急演練難度,增強演練的突然性和隨機性。
6.預案管理
視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5年內至少修訂一次,確保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預案由云南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和解釋。全省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單位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6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規范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重要客運樞紐,是指除常規客運場站以外,還包含兩種以上運輸方式的綜合運輸場站)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于社會經濟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道路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本預案所稱的人數“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省或者大片區域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以上三種情況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市、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散,提出跨市或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縣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以上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市或者大片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較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度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縣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一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市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使用其規定。
1.5工作原則
(1)以人民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后處置和調查處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為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范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范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相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高效化。
1.6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省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定、發布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市、縣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市、縣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省交通運輸廳制定的省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布本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省級及本市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并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省、市、縣三級組成。
2.1省級應急機構
省交通運輸廳協調、指導全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應急領導小組
省交通運輸廳在啟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省交通運輸廳應對XX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廳安監處、辦公室、政法處、綜規處、財務處、綜運處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省政府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并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省政府統一指揮時,按照政府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它相關重大事項。
2.1.2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處、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并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布取消。
(1)綜合協調組。由廳應急辦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副主任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系;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搜集、分析和匯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調領導小組落實領導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參加政府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市應急隊伍;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省交通通信管理局局長或經局長授權的分管局領導擔組長,視情況由相關處、局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省交通宣傳中心主任或經主任授權的分管宣傳中心領導擔任組長,視情況由相關局、處人員組成。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信息發布按照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執行。
(5)現場工作組。由廳安全監督處(應急辦)、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等有關處處室、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廳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家咨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日常機構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作為省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省交通運輸廳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廳應急辦報送交通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各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工作。
2.2各市(含定州、辛集)、縣應急機構
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成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相應的道路運輸保障指揮機構。主要職責:制定本區域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預案,落實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做好運力儲備,配備必要的人員和設備,保障資金投入,組織實施人員和物資道路運輸保障工作。
3.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搜集、接受、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檢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市(含定州、辛集)、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省、市、縣三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三個等級。
4.1.1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省交通運輸廳啟動并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啟動并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2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于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啟動并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響應程序
4.2.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省政府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核實有關情況,并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廳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報請廳主要領導核準。由廳主要領導或經廳主要領導授權的'分管廳領導宣布啟動交通運輸廳應對ⅩⅩ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并將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照規定報省政府應急辦、交通運輸部應急辦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Ⅰ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具體流程如下圖所示。
略
4.2.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啟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范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并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啟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市、縣級啟動Ⅲ、Ⅳ級預案時,根據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指定成立現場工作組,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指導工作。
4.3信息報告與處理
各單位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根據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序逐級上報,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突發事件信息原則上以書面形式報送,情況特別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再報書面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在接到重大以上突發事件報告后,應迅速向上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上報,并在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至省廳,情況特別緊急的,各基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可直接上報省廳。報送的信息應當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影響范圍和程度、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事件發展趨勢及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4.4分類處置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后,根據事件的不同分類,有效組織采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于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指揮調動省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市區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與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市區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范》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派選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響應終止
4.5.1省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為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省政府有關單位發出宣布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省交通運輸廳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核準。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后,終止省交通運輸廳對ⅩⅩ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為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后期處理
4.6.1善后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4.6.2總結評估
省交通運輸廳應急響應終止后,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報分管廳領導。
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后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應急保障
5.1隊伍保障
各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軍民融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軍民融合式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信息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資金,并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應急演練
省道路運輸管理局會同廳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結合所轄區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省交通運輸廳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后報省政府:
(2)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3)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4)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5)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6)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我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7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尾礦庫發生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制定尾礦庫汛期防汛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本預案適用于xx有限公司鐵選廠尾礦庫汛期防汛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及救援工作。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選礦車間主任
負責尾礦庫隱患整治、汛期防汛、安全生產事故及突發、重大事故救援和人員車輛組織調配及周邊人員疏散等工作。
成員:
(1)搶險隊
隊長:選礦車間副主任
副隊長:選礦生產段長
隊員:公司選礦廠在職員工(30人),必要時動用坑口在職員工。
職責:負責現場所需搶險物資的搬運及現場搶救工作。
(2)設備、設施搶修隊
隊長:鉗工班副班長
隊員:鉗工班9人
職責:對事故現場的設備、設施進行搶修。
(3)通訊和安全保衛隊
隊長:選礦電工副班長
隊員:電工4人,警衛5人。
職責:負責現場用電和通訊設施的完好,指揮部與各隊的聯絡,防汛用車和事故現場的保衛工作。
(4)運輸隊
隊長:運輸車間主任
副隊長:運輸車間副主任
隊員:車隊員工26人,車輛10輛
職責:負責指揮鏟裝設備的現場搶險和搶險物資的運輸,通往尾礦庫公路的暢通。
(5)救護隊
隊長:化驗班長
隊員:化驗班3人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救護。
(6)下游居民撤離工作隊
隊長:選礦生產段長
副隊長:選礦生產段長
隊員:公司配備2人,1輛車
職責:負責險情發生時,動員下游居民的撤離工作和有關協調工作。
(7)事故處理隊
隊長:安監科長
職責:負責事故的現場調查、組織事故分析和事故的上報。
三、尾礦庫安全防范措施
選礦廠尾礦庫由專人負責進行管理,調整好放礦位置,采用小管分散放礦,確保子壩高度,并做到均勻放礦,使灘面形成一定坡度,確保有足夠的安全超高,保證有足夠的干灘長度并做好尾礦庫的日常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1)執行公司制定的尾礦庫安全管理細則,對尾礦庫進行檢查。檢查的重點為:子壩高度、干灘坡度及長度要符合防汛的`要求。壩面防汛以及壩坡面發現堵塞、沖溝、管涌、滑坡等現象,要及時進行處理。檢查回水設施,防止堵塞,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有關領導。選礦廠應在汛前做好防汛演練。
(2)尾礦庫安全管理細則。
(3)防汛物資的準備。
由選礦廠將尾礦庫防汛所需各種物資計劃報公司供應科,經總指揮批準后,由供應科采購交選礦保存。考慮到尾礦庫道路難走的問題,選礦廠提前將砂石料和部分物資運至尾礦庫保存,以備發生險情時搶險之用。
(4)在尾礦庫山頂安裝報警裝置,并使下游居民都知道報警信號的聲音,聽到警報及時撤離。
(5)下游撤離工作隊提前與當地政府和下游村民做好防范工作,一旦有險情發生,及時通過當地政府協調做好人員撤離工作。
此預案由總指揮下令啟動并上報主管部門,必要時向主管部門申請外援。
(6)避災路線及方案
為保證在災害發生時,人員能及時有序地撤出,要制定緊急避災路線,保證尾礦庫一旦發生事故,救援人員能沿避災路線迅速撤離現場,下游居民能沿避災路線撤離到安全地點。
四、啟動預案
尾礦庫如遇特殊情況(滲漏、滑坡等情況),首先值班人員向當班工段長報告,由工段長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再報告選礦生產副礦長,由選礦生產副礦長報告礦長(總指揮),并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勘察,核實險情,根據實際情況,險情不會對周邊村莊造成影響的,也沒有人員傷亡,啟動內部第二分部、第三分部應急救援。
現場指揮由二分部生產副礦長統一指揮。施工中安全由兩個分部安全員全權負責。二分部裝填砂石料,三分部運輸,進行封堵,同時通知選礦停產,職工撤到安全地帶,并派專人設置警戒,通知相關部門。
五、應急救援指揮與控制
(1)應急總指揮地點設在公司辦公室,分部指揮地點設在尾礦庫值班室和采區值班室。
(2)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一旦事故發生,需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由總指揮下令啟動。
(3)各應急專業隊應急反應:接到通知后,各應急專業隊要明確災害的情況及自己擔負的任務和職責,按要求有序地完成所擔負的任務。
(4)企業外援助:當企業內部的救援力量、設備不足時,由總指揮部向主管部門申請外援。
六、應急培訓、訓練和演習
(1)全員培訓
讓所有員工都知道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在事故發生時知道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有針對性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情景進行演練。
(2)應急專業隊培訓
對各應急專業隊進行培訓,熟知自己的崗位責任、搶險任務,以及各專業隊之間的緊密配合。
(3)訓練和演習
各應急專業隊要組織訓練,熟練掌握應急搶險業務。公司每年進行一次模擬演習,通過演習找出不足,及時修改預案。
七、生產恢復
事故的生產恢復,以單位安全生產委員會為恢復行動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查清事故的原因。重新進入事故現場,要進行危險程度評估。
八、防汛物資準備
草袋:15000條,鐵锨、鎬各30把,砂石料200立方米。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1.目的及意義
為最大限度地降低較大、重大、特大礦山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及礦山企業造成的損失,發生重大、較大、特大礦山安全生產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的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2.制定預案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易縣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
3.礦山較特大事故界定
礦山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 人(含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傷或者 1000 萬元以上 5000 萬元以下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10 人(含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或者 50 人以上 1 的人以下重傷或者 5000 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的礦山安全事故。
礦山特別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 100 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一億元以上,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如采空區塌陷,作業面大面積坍塌等礦山事故。
二、應急
4.指揮調度
礦山較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政府成立較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指揮長由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和礦產的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有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衛生局、電信局、電力局、監察局、縣工會、建設局、水利局、事故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政府,由安監局、國土局聯合成立礦山較特大事故應急指揮調度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局長擔任。專用電話: 8269166? 8269788.
5.專業應急組織機構設置及職責
根據礦山事故處理,救援應急措施,指揮部下設 9 個應急組織。
① 礦山技術應急組。由經驗豐富的礦山安全、采礦、通風、排水及地質測量工程技術人員負責人組成,涉及單位有國土局、安監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確保在接到指令 1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組長由國土資源局分管礦山局長擔任,主要負責事故第一現場的應急處理。應急電話: 8229639
② 醫護應急組。由 5 名以上有豐富現場救護經驗的醫護人員組成,涉及單位是衛生局、縣醫院及所在鄉鎮衛生院,組長由衛生局分管局長擔任,確保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救護,應急電話: 120?? 8211283
③ 消防應急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中心具體負責,組長由公安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重特大礦山火災事故,確保應急救援小分隊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之內前往事發現場。應急電話: 119
④ 電力保障應急組。由 5 名以上電力技術人員組成。涉及單位為電力局及所在鄉鎮電管所(站)、企業技術人員。組長由電力局分管局長擔任,如遇電力事故或出現電力供應等問題,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組織人員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8211226
⑤ 通訊保障供應組。由網通、移動、聯通三家公司組成。組長由網通公司經理擔任,事發地點如有電訊聯系困難,應該在接到指令后與礦山技術應急組同時出發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8212540
⑥ 大型工程機械設備應急組。由建設局牽頭,有關單位參與,組長由建設局局長擔任。如遇事故中需啟用工程機械設備,應在接到指令 20 分鐘內集結設備到位并前往現場。應急電話: 122
⑦ 信息報送發布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政府辦主任擔任。接礦山較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填卡報送副指揮長、指揮長、政府縣長,申請啟動應急預案,并同時通知礦山技術應急組和監察督導應急組先期進入工作狀態,同時負責預案實施過程中協調各組工作情況。
如無特殊情況該組與調度辦公室合屬辦公。
⑧ 綜合保障應急組。由政府辦、安監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四家聯合組成。組長由財政局局長擔任,協調保證調度辦公室及各應急組的后勤保障與物資供應。
⑨ 監察督導應急組。由監察局抽調精干人員組成,由局長任組長。監察督導各組責任人及有關人員按時到位,對因人為原因造成應急不及時的立案查處。
三、應急程序
如無特殊情況,應按以下程序實施預案:
6.直接應急程序
直接應急程序啟動應遵循以下步驟:
① 預案啟動。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較特大礦山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并立即填卡,報副指揮長、指揮長。同時報縣委辦、政府辦。副指揮長、指揮長報請縣長同意后啟動應急預案,如緊急情況,副指揮長有權直接啟動應急預案,預案起動后,調度辦公室立即組織成立信息報送應急組。
② 下達指令。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預案啟動指令后,應按礦山技術應急組、醫護應急組、通訊保障應急組、電力保障應急組、其它相關應急組、綜合保障應急組、監察督導應急組的順序通知各組行動。之后將啟動應急預案的信息告知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做好人員、物資準備。
③ 集結到位。各應急組接到指揮部綜合調度辦公室指令后,應立即由組長及時組織人員、物資到位。如卻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集結到位的,應向指揮長說明情況,并在最短時間內做好應急準備趕赴現場。
④ 現場研究。指揮長、副指揮長以及各組進入事故現場后,應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群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結合事故發生地點及企業狀況,研究制訂出最佳應急處理作業手段,指導各組立即進入工作狀態。
⑤ 搶險救援。各應急組應該獨立、協調、有序的進行應急處理。如出現沖突,應該按照控制事故繼續惡化一一搶救受傷人員一一疏散隱患人群一一搶救重要物資設備的順序作業。
⑥ 搶險救援結束。當險情得到控制、負傷人員得到穩定救治、傷難者數目清楚、資產安全后宣布搶險救援結束。各應急組將應急處理情況匯總,由應急組長、付指揮長、指揮長、企業負責人、所在鄉鎮鄉鎮長簽字后,送調度辦公室存檔以備事故調查處理。
⑦ 應急完畢。當各應急組確認無再發生險情可能時,報副指揮長、指揮長,由啟動預案領導宣布應急完畢。
7.間接應急程序
① 相關部門接到指揮部調度辦公室應急通知后,應按要求做好人員、物資準備待命。
② 請求支援的應急準備。指揮部調度辦公室和信.息報送發布應急組應及時掌握應急動態,如確需部隊、縣外或上級支援的',經副指揮長、指揮長批準后及時求援。
四、善后處理
8.傷亡人員救護及處置
應急結束后,救護應急組應將傷者穩妥移交到醫院救治,對死者現場出據死亡證明。
9.現場清理
事故單位在技術應急組的指導下清理事故現場,統計財產損失情況。
10.事故調查
應急完畢后,國土資源局、安監局、監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保障、紀律及獎懲
11.調度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堅持 24 小時不斷崗,及時受理事故報告。各應急組作為臨時機構,要常設固定人員,確保一遇重大險情,能夠按要求快速到達指令地點。
12 .各應急組一旦接到行動指令后,必須無條件服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阻,如因人為因素延誤的,交監察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3 .各應急組按指令抵達事故現場后,要在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領導下行動,如果因不協調致使應急延誤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4 .對在應急救援中表現勇敢、效果突出的應急人員和單位,報縣政府批準,予以一定的精神、物質獎勵。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 9
一、預案制定依據
礦山運輸企業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可能面臨的安全風險。
二、預案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礦山運輸企業內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涉及到運輸環節的.事故,如車輛傷害、設備故障等。
三、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指揮部:由企業高層領導擔任總指揮,負責全面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應急管理和預案的修訂工作。
2. 現場處置組: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處置工作,包括疏散人員、控制事故擴大等。
3. 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救治工作,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治療。
4. 后勤保障組:負責提供應急物資和設備的保障工作,確保應急響應工作的順利進行。
5. 安全監察組:負責統計被困人數,迅速匯報應急指揮部,并配合救援隊的救援工作及撤離事故現場人員,同時監督檢查救災方案的實施情況。
四、應急響應流程
1. 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同時啟動現場應急措施。
2. 應急啟動: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各應急小組迅速到位。
3. 現場處置:現場處置組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緊急處置工作,包括疏散人員、控制事故擴大等。
4. 醫療救護: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及時將傷者送往醫院。
5.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組提供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設備,確保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預防措施與預警機制
1. 預防措施:加強員工安全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定期對運輸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加強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2. 預警機制:建立健全預警機制,通過定期檢查、監測等方式,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六、預案演練與評估
1. 預案演練:企業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應急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
2. 評估與總結:對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和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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